第三章 维京人入侵与英格兰统一(1/1)
8世纪末9世纪初,维京人开始进攻西欧基督教诸国,这给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带来了长期的动荡。在抵抗维京入侵的过程中,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加强了,而入侵并定居在英格兰的维京人亦因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碰撞融合,自身演变为英格兰民族的组成部分,共同推动了英格兰的统一进程。
维京人亦称诺曼人,意为“居住在峡湾的人”,指中世纪居住在欧洲北部日德兰半岛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丹麦人、挪威人和瑞典人。由于北欧耕地稀少,所处纬度较高,不利于发展农业生产,而其森林茂密,有取之不尽的木材和许多优良的天然港湾。因此,维京人自古以来就善于航海,重视渔猎,是一个以航海为生的民族。维京人入侵是北方日耳曼民族的又一次大迁移,它开始于8世纪,持续了300年之久,历史上称它为“维京时代”(the Age of the Vikings)。维京人长期横行于海上,从事杀人越货的海盗抢劫,故也被称为“北欧海盗”。
维京人入侵是多种原因作用的结果。首先,维京人的生活环境十分恶劣,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日德兰半岛上沼泽遍布,土地贫瘠,农业不发达,居民多以捕鱼或抢劫为生。8-9世纪,由于该地区人口激增,低下原始的农业生产无法维持人口的生存,于是,维京人对外移民已成必然。其次,该时期维京人的社会分化正在加剧,王权强化,许多不满国内政局的人被迫移民海外寻求生路。560年,挪威国王哈罗德(Harold)继位后,进一步加强王权,致使很多不愿归附于他的贵族携家人移民海外。854年,丹麦王朝垮台,留下一个权力真空,没有强大的国王能够团结武士,他们因而结成散兵游勇劫掠海外财富。
再次,维京人之所以从事海盗事业,亦与他们拥有先进的造船和航海技术有关。8世纪,维京人的造船业和航海业已经相当发达,他们能够制造出各种形状不同、大小不一的船只,既有沿海航行用的6桨小船,也有庞大壮观的龙船,还有各种用途不同的独桅快船、渡船、二桅小船、大肚子货船、远洋船和大型划桨船等等。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在北欧海域称霸一时的长船,这种船是维京人许多世纪以来造船技术不断革新和演变的结果,它精美、坚固、轻便、快速,船的四周用铁条紧箍,以铆钉相衔;船的两侧配有十对至十六对划桨,在高翘的船尾附近有一支大划桨作为船舵,这就是当时常见的海盗船,非常适合航海,一次可乘40-100人,以每小时10海里的速度航行。这种船是当时欧洲最先进的船,它结构特别,船身浅阔,吃水浅,可以沿河逆流而上,能在许多溪流和港湾中停泊,可出没于当时大部分欧洲船只不能进入的水域。维京人除了善于制造船舶和武器,长期的海洋生活又使他们富于冒险精神、拥有高超的航海技术,这一优势在8-10世纪诺曼人的扩张中起了重要作用。维京人入侵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他们的“流动性和袭击的不可预测性”。
最后,维京人入侵也恰逢西欧政局动荡、割据争霸的时期。不列颠之所以不断遭遇维京人的袭击,一是在地理位置上与维京人临近,很容易成为劫掠的目标;二是9世纪初,不列颠自身分裂成许多地域,处于小国割据时代,麦西亚、诺森伯里亚、威塞克斯、埃塞克斯等国彼此争霸、刀兵相向,没有经常的霸主,也没有对亨伯河以北地区实施有效控制的能力,不能抵御维京人的入侵。欧洲大陆的政局也为维京人入侵提供了机会,9世纪20年代开始,加洛林帝国争夺王位的斗争愈演愈烈,843年凡尔登条约三分天下,统一的帝国开始崩溃,西欧无法抵御入侵,使维京人的入侵事业日渐旺盛。
从8世纪末开始,丹麦人就不断袭击和劫掠英格兰的沿海地区,不列颠岛受到严重威胁。丹麦人对法兰西的掠夺比对英国的掠夺更加凶猛,几乎所有法国沿海和沿大河的重要城市都遭到丹麦人的抢劫,其中有的被多次劫掠,如亚眠(Amiens)、鲁昂(Rouen)、巴黎和南特(Nantes),连马赛(Marseille)、波尔多(Bordeaux)和瓦伦斯(Valens)也都几次遭劫,难以幸免。随丹麦海盗而来的,是挪威和瑞典的海盗;丹麦海盗往往以英格兰、法兰西、德国的北部和爱尔兰作为主要目标,其足迹也到过西班牙、意大利和地中海沿岸的其他地方。挪威海盗的主要目标是苏格兰、冰岛、格陵兰,甚至远及北美。瑞典海盗则穿越波罗的海,溯顿河而上,深入俄罗斯腹地,远达黑海。
792年,针对维京人入侵的威胁,奥法给肯特教会发布特许状,允许其组织力量反击“异教海上人”。793年,维京人劫掠了英格兰东北海岸的林第斯法恩修道院,震惊了整个欧洲。林第斯法恩遭到毁坏,是英国历史上的痛苦回忆:
这些北方来的异教徒乘船来到不列颠,像蜇人的大黄蜂一样,又像可怕的狼群迅速散布到各个角落……他们肮脏的脚印玷污了圣地,他们在神坛下使劲挖掘。他们杀了一些教友,又绑走一些。被他们掠走的教友,往往被迫赤身裸体,受尽屈辱,有一些则淹死在海里。
三个世纪后,英格兰教士西门说起林第斯法恩修道院的劫难与罹难教士时,仍旧充满愤怒和悲怆。
795年,维京人劫掠了诺森伯里亚的多内穆坦(Dohan)修道院;同年,又攻击艾奥纳岛(Isle of Inoa)的圣·柯伦巴修道院。维京人的入侵引起了英格兰人的恐慌:“近350年来,我们的先祖和我们一直居住在这块迷人的土地上,在异教的灾难来临之前,不列颠从未有过如此的恐惧。”
8世纪晚期的袭击过后,盎格鲁-撒克逊人度过了一段较为安稳的日子。9世纪30年代,这种安稳再次被打破,835年,维京人大规模入侵肯特,接下来进攻东盎格利亚和林赛(Lindesy);842年,维京人进攻伦敦和罗切斯特,851年,进驻泰晤士河口的萨尼特(Tha)。不过,从9世纪30年代重新发动劫掠起,至865年共30多年时间里,维京人并没有表现出长期殖民的企图,他们大多只关心掠夺财物,专注于进行间歇性袭击,而没有着眼于长期居住。
但是在9世纪60年代出现了第一次定居高峰。865年,丹麦首领哈夫丹(Healfdene)和伊瓦尔(Ivar)率领丹麦人在东盎格利亚登陆,在此逗留数月后,他们向北转向诺森伯里亚。866年,他们开始攻击诺森伯里亚,并且还袭击了惠特比修道院。此时正逢诺森伯里亚王室纷争,内战致使国力虚弱,两个相互争斗的国王都死在抵抗维京人的战场上。866年3月2日约克城被攻破,诺森伯里亚沦为丹麦人的附属国,一位有名无实的国王埃格伯特(Egbert)成为傀儡,以便于丹麦人统治诺森伯里亚。随后,丹麦队伍进入麦西亚,因为遇到抵抗,退回约克。869年,丹麦人进攻东盎格利亚,将其击败,还俘虏了国王埃德蒙(Edmund,855-869年在位),并最终将其杀死。曾经强大的诺森伯里亚和东盎格利亚就这样被维京人消灭了,此时,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中只剩下最具实力的威塞克斯王国了,它成了反抗外来侵略势力、实行英格兰国家统一的唯一力量。
780年,维京人以35艘战舰入侵多塞特郡(Dorsetshire),威塞克斯王埃格伯特亲率军队抵抗,丹麦人损失惨重。埃格伯特死后,其子埃塞尔伍尔夫继承王位,他的才能远逊于先王,但是极其虔诚,有学者评价说:“把王国托付给他,还不如把修道院托付给他来的合适。”埃塞尔伍尔夫的主要成就是安排四个儿子的继承顺序,避免了导致王朝毁灭的王室纷争。后来,这四个儿子都是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抗击丹麦人的领袖。
阿尔弗雷德大王(Alfred the Great,871-899年在位)是盎格鲁-撒克逊历史上最伟大的统治者,也是把英格兰从维京入侵的厄运中拯救出来的英雄。871年阿尔弗雷德即位,此时正逢维京人大肆进攻。对阿尔弗雷德来说,这一年战事连连,仅一年之中就与维京人交战19次之多。在雷丁(Riding)和威尔顿(Wilton)的失败之后,这位新国王不得不交纳赎金购买和平。但871-878年维京人的入侵进一步深入,他们的势力范围扩展至东盎格利亚腹地及诺森伯里亚和麦西亚的大部。874年,维京人击败了麦西亚国王伯格雷德(Burgred);876年,丹麦人开始定居。
877-878年,古思伦率领的维京人再次进攻威塞克斯,在威尔特郡和萨默塞特郡大肆掠夺,占领了威塞克斯的大部分地区。878年复活节,阿尔弗雷德和他的一队随从被迫逃到阿瑟尔尼岛上(Isle of Athelney)的湿地中避难,这里离威尔士很近,在维京人入侵的时候,威尔士人往往与他们合作,共同进攻威塞克斯王国。当时,威塞克斯存亡危旦,仅凭茂密的森林和周围的沼泽地,阿尔弗雷德和他的随从才得以保全性命。在这危难之际,各路忠诚于阿尔弗雷德的塞恩们(thegn,即贵族)组建的军队应召而来;5月,这些军队在威尔特郡和萨默塞特郡交界处会合后,阿尔弗雷德向驻扎在埃丁顿(Edington)的维京人发起进攻,取得重大胜利。
虽说这次战役并没有瓦解古思伦的军队,但它是战争的转折点,维京人在坚持了两个星期之后,接受了威塞克斯的停战条件,与阿尔弗雷德签订《韦德莫尔条约》,双方依约划地而治,英格兰东北部归丹麦人,西南部仍由英格兰人统治,并且,规定丹麦人皈依基督教。和约也承认了丹麦人占领英格兰大部分土地的既成事实,以伦敦向切斯特(Chester)西北走向划定边界,线北为古思伦的辖地,称丹法区,主要包括莱斯特郡(Leicester)、林肯郡(Linshire)、诺丁汉郡(Nottingham)和约克郡(Yorkshire),莱斯特郡是丹麦军队的中心;线南归阿尔弗雷德大帝,包括英格兰剩下的区域,相当于今天英格兰的西部与西南部。至阿尔弗雷德去世之时,英格兰的政治地图大致如此,古思伦取得对东盎格利亚的统治权,以及877年麦西亚分裂后被维京人占领的地区。麦西亚、东盎格利亚和诺森伯里亚都不存在了,在9世纪中叶原来存在的四个独立王国中,唯有威塞克斯幸存下来。
《韦德莫尔条约》可视为威塞克斯与丹麦人势均力敌的标志,从威塞克斯的角度看,该条约是“一次仁慈的救赎”,因为丹麦人的攻击告一段落,他企图完全征服英格兰的计划也最终落空;从丹麦人的角度看,该条约第一次让他们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即在业已控制的土地上定居。而《韦德莫尔条约》的签订,还标志着丹法区正式形成。
在抗击维京人的斗争中,阿尔弗雷德进行了英国历史上最早的军事改革,创建了一支军队和一套有效的防御体系。892-896年,丹麦人在肯特登陆,然后入侵威尔特郡和切斯特。阿尔弗雷德看到由农村公社成员组成的民军(fyrd)作战不力,于是实施两项改革,一是把民军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家种田,一部分外出作战,这就避免了农忙时无人打仗、都在家忙于农活的危险,保证国王手上随时都有一支军队;人们普遍认为,这就是英国历史上“民军”制度的肇始。二是组织常备军,由贵族(thegn)组成,他们是职业军人,被授予土地,而且世袭。至10世纪末,这种军事服役体制发展起来,它规定每5海德(hide)的土地必须提供一个男子服兵役。
在此之前,作战的威塞克斯军队都是临时征召的,但892年之后维京人再次入侵英格兰时,情势发生了变化,“维京人几乎每天,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受到其他小队的搜索,这些队伍来自英军和堡垒两方面”。英格兰军队已经能对逃跑的维京人实施包围,当某支军队服役期满,就会有另一支部队来接替他们;而当英格兰军队受到维京人的围困时,也会有援军来帮助他们。这种变化得益于阿尔弗雷德对军队的改革,它使英格兰常年可以有军队戍卫。
阿尔弗雷德还改进了一种称为“堡”(burhs)的防御体系,该体系在抵抗维京人入侵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堡的起源目前尚不清楚,可能源于麦西亚或法兰克王国;在维京入侵时期,法兰克和麦西亚均采用过筑堡防御的办法,麦西亚王埃塞尔鲍德时期的法律文件上就经常提到这种要塞。堡的类型多样,有的是罗马时代的旧城市,主要用残存的城墙作为工事;有的是对罗马时代的堡垒进行再利用,也有的是在海角上构筑防御工事。堡与堡之间的距离一般为20英里,相当于一天的行军路程。
据记载,堡海德(Burghal Hidage)是当时最著名的堡垒体系,其中每一个堡都有一定数量的人员驻守。当时的惯例是,每海德(长度单位)配备一名士兵,并由数名士兵戍守一定长度的城墙;每堡所辖海德的数量由该堡卫戍的城墙长度来决定,一般每杆(五又二分之一英尺)配备四名卫戍人员。在威塞克斯所控制的地区内,除堡海德外,还有33个堡,各堡所辖控的海德数量不一样,配备的卫戍人员亦有多少之分,此处是一些较大的堡所辖海德的数量:温切斯特(Wier)为2400海德,韦勒姆(Wareham)为1600海德,克里克莱德(Crickde)为1500海德,沃灵福德(Wallingford)为2400海德。经过学者的测算,所有堡的卫戍力量大约为27000人,这些堡构成一个庞大的环状防御网络,成为有效抵御维京人入侵的军事防御体系。有一个实例可以说明堡对于防御维京人入侵的重要性: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892年,维京人再次入侵英格兰时,他们到达东肯特的威尔德(Weald),“在那里猛袭了一座堡垒。堡垒里有几个农民,它只造了一半”。这说明威尔德当时既未建成堡垒,也未按照规定配备卫戍人员。有西方学者对堡的这种防御体系做出评价:“不论阿尔弗雷德的海军和他轮番戍守的部队有多大的重要性,都无法否认893-896年间,堡是驱离维京人离开威塞克斯的关键因素。”堡不仅具有抵抗和防御维京人入侵的功能,而且还可促进居住和商业发展,在盎格鲁-撒克逊后期,很多堡成了永久的居民点,还有一些成了市场和铸币厂。阿尔弗雷德去世后,他的继承者将这种体制不断改进,至埃德加统治时期,堡的防御体系更加完备。
阿尔弗雷德还亲自设计船舰,组建了海军。在抵御维京人入侵方面,军事问题首当其冲。维京人的军队机动性很强,他们驾驶的船能够在海岸的任何地方靠岸,而且能够驶入各条河流。此外他们的骑兵在陆地上也行动快速,根据893年的战役来看:维京入侵者能够到达任何地方,威塞克斯的军队却不能,当阿尔弗雷德的军队刚向西转往埃克塞特(Exeter)时,维京人已经包围了该郡;等他到达该郡时,维京人又已登船离开了。当他再向西迎敌的时候,另外两支丹麦军队已经在埃塞克斯合兵一路,沿着塞纳河前进。这些都说明威塞克斯军队与维京人的军队在机动性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为此,阿尔弗雷德设计建造了一种新型船只,这种船比别的船几乎长一倍,配备60条浆甚至更多,专门用来对付维京人,根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896年记载,这些船“既非按弗里西亚船仿造,又非按丹麦船仿造,而是按其本人认为最能起作用的样式造的”。阿尔弗雷德以此为基础组建海军,包括120艘船舰,配备了军事器械和专业水手。有了这支舰队,威塞克斯人就可以巡海防御,追击维京入侵者。出于这样一种首创海军的功绩,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称阿尔弗雷德为“英国海军的缔造者”。
阿尔弗雷德的军事改革效果显著,保障了国家的多年安宁。8世纪70-90年代,维京人曾不断袭扰威塞克斯腹地;至9世纪80年代,入侵者就很难侵入威塞克斯了。
除了军事改革和建立防御体系以外,阿尔弗雷德在内政、司法等方面都有建树。为了加强统治,阿尔弗雷德把英格兰划分为郡,郡又划分成百户区(hundred),百户区再划分成十户组(tithing),十户组彼此联保,由十户长(tithingman)监督,各户家长为自己的家人、奴仆、甚至宾客负责。没有十户长的许可和证明,任何人都不得改变住所;没有编入区、组的人被视为亡命之徒,要受惩罚。十户长负责缉拿辖区内的罪犯,如有失职,要缴纳罚金。通过这样严格的户籍制度,威塞克斯的居民被置于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监管之下。阿尔弗雷德还是一个成功的立法者,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继承盎格鲁-撒克逊先辈法典的基础上,他制定了《阿尔弗雷德法典》(The Laws of Alfred),该法典反映了9世纪下半期英国的依附农制,同时也反映了法制的发展,例如刑罚,已经从以前的支付赔偿金、罚金向判刑和监禁过渡。该法典所确立的典章制度被认为是英国司法制度的起源,为英国的普通法奠定了基础。阿尔弗雷德还将伦敦定为威塞克斯王国的首都,在阿尔弗雷德的统治下,英格兰焕然一新、秩序井然,据说“把金链挂在路边,也没有任何胆大妄为的人敢碰”。
阿尔弗雷德最杰出的贡献是促进了英国文化的发展,他在位期间,从欧洲各地请来最著名的学者,兴办学校,教化塞恩及其子弟,他的宅邸成了为贵族和平民提供教育的学校。即位之初,阿尔弗雷德发现“泰晤士以南没有一个人懂拉丁语,北部也为数寥寥无几”。为了将古典作品译成英语,他不仅自己学习拉丁语,还将麦西亚、威尔士乃至欧洲大陆的许多学者邀至宫中,为他进行翻译工作。878-885年间,他的宫廷里经常是贤者会聚,高朋满座。在阿尔弗雷德的亲自主持及参与下,很多古籍被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英语,罗马帝国时教皇格雷戈里一世所著《教牧关怀》(Pastoral Care),就是由阿尔弗雷德大王亲自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这是一部有关主教基本职责的手册,后来这部书一直作为主教们的职务指南。此外,格雷戈里的《对话录》(Dialogues)、波爱修斯(Boethius)的《哲学的慰藉》(The sotion of Philosophy)、圣奥古斯丁的《独语录》(Soliloquies)等宗教和哲学著作,也都在这个时候被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英语。阿尔弗雷德和他的学者们还翻译了两部历史著作,即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和奥罗修斯(Orosius)的《反异教徒史》(Histainst the Pagans)。在阿尔弗雷德的主持下,学者们校订了各地的编年史,将其汇编成一部名著,即《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 icles)。这是中世纪早期西欧最重要的史学著作之一,其记载所涉,包括从公元前60年凯撒(Caesar)进军不列颠至公元891年之间英格兰所发生的事,后来又由修道院修士将其续写到1154年英王斯蒂芬(Stephen,1135-1154年在位)去世。这部编年史着重于世俗事务,材料来源广泛,较多地采用了英国中部、南部的文字记录、口头传说和诗歌。这些工作都有助于增强英格兰的民族意识,为国家统一培育文化根基。有西方学者评论道:“阿尔弗雷德在他的有生之年未能看到威塞克斯王室统一英格兰,但他的法律、翻译作品和由他鼓励写成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都为英格兰的统一奠定了思想基础”。
阿尔弗雷德的个人威望和影响力都远远超过以前的麦西亚和诺森伯里亚王,他深受英格兰人的爱戴和支持,他的一系列政策,为英格兰的统一国家创造了前提,在英国历史上,他是唯一拥有“大王”之称的英格兰国王。
自9世纪下半叶至11世纪中叶,丹法区与英格兰其他地区并存对峙,时战时和,经过150多年的碰撞和交流,丹法区和英格兰其他地区逐渐融合,成为英格兰统一进程的一部分。维京人入侵英格兰时,斯堪的纳维亚正处于氏族社会瓦解阶段,当时的维京领导人多为海盗头领而非“王”。丹法区形成之后,其内部统治也很松散,与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王国还相距甚远。丹法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法律上,定居在这里的维京人习惯遵循他们的传统法律,而不轻易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法律。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格兰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更没有可以通行全国的判例,一些英格兰国王为了取得维京人的支持,也允许他们在法律方面享有一定的特权。如国王埃德加颁行的法典就给予维京人一定程度的法律自治,1008年埃塞尔斯坦的法典也是这样。到克努特(1016-1035年在位)时期,《克努特法典》(The Laws of ut)的实行范围不仅包括丹麦本土,还包括英格兰的丹法区。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丹法区的维京人可以完全脱离盎格鲁-撒克逊法律的控制,埃德加的法典虽然允许包括丹法区在内的地方习俗的存在,但又坚持“世俗法律适用于每一个人,只有这样才能牢靠确立”。
丹法区维京人的法律习俗和传统为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法律制度增添了新的元素,屈勒味林认为,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由12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制度是由丹麦传至英格兰的,因为丹麦人原来就有由自由人组成委员会的习惯,“即或是陪审制所以能在英国繁盛的一因”。
丹法区是维京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彼此均势的表现,但这种均势远非一纸条约可以保证。从9世纪下半叶至11世纪中叶,这种均势经常被打破,反应在盎格鲁-撒克逊与维京首领对丹法区的争夺上。总体而言,从878年签订《韦德莫尔条约》到阿尔弗雷德辞世,古思伦大体上履行了自己的诺言,虽然这期间并非总是风平浪静,小规模冲突仍有发生。892年9月,维京人在肯特东南部登陆,他们大约拥有250艘船。但由于英格兰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防御体系,最终有效地阻挡住了他们的进攻。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893年,阿尔弗雷德军在本弗利特打败了丹麦首领黑斯滕(H?sten)的军队,丹麦军逃跑,阿尔弗雷德下令将丹麦人的船只烧毁,将丹麦妇女和儿童悉加俘获,一并带往伦敦。后来阿尔弗雷德将黑斯滕的妻子儿女送还黑斯滕,并送以钱财。894年,围攻埃克塞特的丹麦军在返程路过苏塞克斯的一个城市时,“城中居民将其赶跑,杀死好几百人,俘获了一些船只。"896年,丹麦人“连船带人覆灭于南部海岸的船不下于20艘”。
阿尔弗雷德去世后,“长者”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899-924年在位)开始进攻丹法区。爱德华采用阿尔弗雷德的堡垒战术,每进入维京人的一个地界,即就地建筑堡垒,以巩固战果,这些堡垒遍及了切斯特郡(Chester)、沃里克郡(Warwickshire)、白金汉郡等地。918年,英格兰军队在坦普斯福德(Tempsford)取得胜利,亨伯河以南的丹麦军迅速投降,德比郡重归于英格兰的统治之下。919年,爱德华接管了麦西亚,“随后,苏格兰国王和全体苏格兰人,拉格纳尔德,埃德伍尔夫的诸子,以及诺森伯里亚的全体居民,包括英格兰人、丹麦人、北欧人和其他人,还有斯特拉斯克莱德的威尔士人的国王和所有斯特拉斯莱德的威尔士人,都选择他为父亲和封君”。899-924年,在爱德华统治时期,东麦西亚和东盎格利亚重新承认了威塞克斯王的权威。“长者”爱德华的继承人埃塞尔斯坦在位期间,英格兰曾一度收复丹法区,威塞克斯的统治扩展到英格兰的北部,包括全部诺森伯里亚。埃塞尔斯坦被认为是王朝统治者中最强有力的一位国王,927年,他轻易地把约克的斯堪的纳维亚人赶了出去,连挪威国王金发哈罗德(Harold the Fair Haired)也承认其统治权威,并送给他一艘战舰作为礼物。埃塞尔斯坦还将哈罗德的小儿子哈康收为养子,留在宫廷抚养,充当人质。
埃塞尔斯坦去世后,丹麦王奥拉夫“通过与约克和坎特伯雷两大主教签订条约,重新夺得对整个丹法区的统治权”。埃德蒙(940-946年在位)在其最初统治期间,被迫将英格兰北部和中部的大部分地区让给斯堪的纳维亚王奥拉夫。944年,埃德蒙开始北伐,驱逐了奥拉夫,重建英格兰人的统治。在埃德蒙统治的最后两年,威塞克斯王室重新获取对北方的统治权,控制了丹法区的大片土地。946年埃德蒙被暗杀,维京人趁乱进逼,都柏林的奥拉夫·西特雷克森(Of Sihtrieson,919-952年在位)、挪威王埃里克(Eric,952-954年在位)相继统治约克。埃德蒙的继承者埃德雷德(Eadred,946-955年在位)打败了维京人的进攻,维京人再度臣服。为了防备维京人再度反叛,埃德雷德在他们的主要城邑构筑了要塞。954年,威塞克斯再度收复丹法区。至埃德加(Edgar,959-975年在位)继位时,威塞克斯不仅控制了麦西亚、诺森伯里亚、东盎格利亚等地,还基本完成了对丹法区的收复行动。定居在英格兰的维京人也因接受基督教而逐渐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合流,他们把基督教国王埃德加视为他们的统治者,威塞克斯也认同丹法区的法律、风俗和习惯。有学者认为,此为“一个联合的基督教化的英格兰的政治模式的形成”。威塞克斯的行政体制也在丹法区建立起来,例如,郡制扩大到丹法区,并以旧的丹麦城镇为中心。
10世纪后半叶,丹麦成为由数个小王国联合而成的统一的君主国,它不仅国力强盛,而且拥有强大的军队和舰队。980年,丹麦人开始新一轮劫掠,他们以英国南部为主攻方向,在控制了大部分英格兰海岸线之后,又劫掠了汉普顿、萨尼特和切斯特。981年,丹麦人进犯德文(Devon)和康沃尔(wall);次年,他们又进犯英格兰西南各郡。
991年,丹麦人大举入侵,统帅是丹麦国王斯维恩(Sweyn)和挪威国王奥拉夫·特里格维逊(vason)。这一年,丹麦人在马尔登战役大败英国人。当时正逢威塞克斯国王“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Ethelred the Unready,978-1016年在位)统治时期,这位国王统御无方,不能进行有效的抵抗,他接受了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吉里克(Sigeric)的建议,缴纳1万镑贡金换取和平,此为“丹麦金”(Danegeld)的肇始。
此后,丹麦金经常成为换取和平的主要手段,而且其征收量也逐年增加,成为英格兰人的沉重负担。991年首次缴纳10000英镑,994年16000镑,1002年24000镑,1007年36000镑,1009年30000镑,1012年48000镑,1014年21000镑,1018年72000镑;除此之外,丹麦人在1018年还单独向伦敦勒索了10500镑的丹麦金。丹麦金初为临时征收,后来成为固定税项,只有教会土地可以免征。丹麦金的主要负担落在了自由民身上,“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fessor,1042-1066年在位)时期曾一度废止。1066年威廉一世(WilliamⅠ,1066-1087年在位)入主英格兰,丹麦金作为财产税被恢复,征收了若干次,但这时它不再是纳贡换取和平的手段,而是诺曼王朝的敛财办法。丹麦金在英国社会史、财政史以及行政史上留下深刻印痕,屈勒味林指出,“直接税即由此可耻之赎金而起”。
10世纪末,维京人的入侵进一步升级。994年,挪威的奥拉夫·特里格维逊与斯维恩率军入侵英格兰,他们在沿海各地以及埃塞克斯、肯特、苏塞克斯和汉普郡烧杀抢掠,其破坏程度非笔墨可述。埃塞尔雷德及其议政大臣决定派人前往,“答应向他们缴纳贡赋,提供粮食,条件是停止骚扰。”是年冬天,在埃塞尔雷德国王的劝导下,奥拉夫皈依了基督教,并且承诺:“他决不再怀着敌意回英国。”但是997年丹麦人又开始新的一轮袭击,他们先是在康沃尔、威尔士和德文郡大肆破坏,接着又烧毁位于塔维斯托克(Tavistock)的奥德伍尔夫修道院,劫掠了许多财物,装满了他们的战船。998年,丹麦军队蹂躏了多塞特、汉普郡、苏塞克斯等郡,还曾有一段时间驻留在怀特岛(Isle of Wight)。999年,丹麦人来到罗切斯特和马恩岛(Isle of Man),遍加蹂躏。1000年夏,丹麦人转到诺曼底,次年再次来袭,通过埃克斯河口进入内地。面对持续不断的攻击,埃塞尔雷德除了付给巨额的丹麦金外,还娶诺曼底公爵的妹妹埃玛(Em ma),试图获得海外支持。由于经年日久的劫掠,盎格鲁-撒克逊人与丹麦人之间的仇恨不断升级,1002年,埃塞尔雷德下令在圣布鲁斯节屠杀境内的丹麦人,丹麦领主罗丹(Rodin)也被处以死刑。
1011年复活节,丹麦军再度入侵,他们最先到达东盎格利亚,在那里蹂躏达3个月之久,烧光了塞特福德(Thetford)和剑桥郡后,就进军埃塞克斯、牛津郡、白金汉郡和贝德福德郡。他们一路行进,一路烧杀,破坏了基督教圣地坎特伯雷,坎特伯雷大主教因为不愿支付赎金而被杀害。1012年,英格兰以48000英镑的丹麦金换得和平。1013年夏,丹麦王斯维恩(1013-1014年在位)再次率军入侵英国,他先后攻克诺森伯里亚、麦西亚、威塞克斯、伦敦等地,一路所向披靡。由于无力抵抗,埃塞尔雷德携妻儿出逃诺曼底,斯维恩则入主英国,开始了英国历史上的丹麦王朝(1013-1042年)。
1014年2月斯维恩去世,英国贵族要求埃塞尔雷德复位,条件是“其统治要比以往改善”,于是埃塞尔雷德重返英格兰。两年后埃塞尔雷德去世,其子埃德蒙(Edmund,1016-1016年在位)即位;斯维恩的儿子克努特(ut)入侵英格兰,他与埃德蒙在埃塞克斯境内的阿兴登山激战,埃德蒙军队损失惨重。随后,双方在阿尔尼会晤,立下誓言,并规定了给丹麦人的付款数目。“有了这次和解,他们分头离去,埃德蒙继承威塞克斯,克努特继承麦西亚。"7个月后,埃德蒙遇刺身亡,饱经动荡的英格兰人需要一个强大的国王,英格兰贤人会议遂推举克努特为王(1016-1035年在位),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北方维京人之间历经几百年的冲突与对抗,总算落下了帷幕。
克努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建立起有效的统治基础,为了维持统治,他建立了一支常备军,即近卫军(housecarls),他还维持了一支海军。为了维持近卫军和海军,克努特以重税聚敛军费,据休谟说:“英国税额高达七万二千磅,仅伦敦一地就付出一万一千英镑。”巨额赋税给英格兰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自此得到了和平,免遭维京人的入侵。
虽然克努特来自异族,而且是依靠征服而非继承权来统治英国的,但是从一开始,克努特就重视他的统治政策和以前英格兰政策的连续性,推行丹麦人与英格兰人的和解政策,调和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他曾说:“我,克努特王是继承埃德蒙(Edmund)为王的”。为表示尊重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传统,1018年他召集丹麦和英格兰的权贵至牛津觐见,让他们发誓在埃德加的法律之下和平相处。克努特为了笼络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以减少他们的敌意,他继续起用埃塞尔雷德国王的亲信,特别是约克大主教伍尔夫斯坦(Wulfstan)。他娶了埃塞尔雷德国王的遗孀、诺曼底的埃玛为后,并生有一子哈萨克努特(Harthaut,1040-1042年在位)。通过这个婚姻,克努特既保证了与诺曼底的联盟,又赢得了臣民的信任。作为一位有政治远见的统治者,克努特非常重视盎格鲁-撒克逊教会的作用,他通过笃信基督,恪守礼拜,严禁新来的丹麦人信仰异教,缴纳什一税,捐助教堂、修道院等方法,取得了英国教会的支持;他还承诺在原有主教的襄助下治理王国。按照12世纪一位编年史学家的话说:克努特将自己“从野蛮之人——变为最基督教化的君主”。克努特的宗教政策非常有效,“他的虔诚像他的公平和审慎一样赢得了臣民的爱戴”。
克努特统治时期,以前的政府和教会人员大部分不变,基本上维持了连贯性和稳定性,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靠教士来运行。但是克努特的统治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斯堪的纳维亚色彩,他将土地分赠给丹麦贵族,扶植支持自己的力量。1017年,克努特把整个王国分成4部分:诺森伯里亚、东盎格利亚、麦西亚以及威塞克斯,前三个部分各交由一位丹麦人或者接近丹麦的英格兰人为其治理,威塞克斯则留给自己直接统治。11世纪20年代,他还在统治方式上做了一个重要决策:即将威塞克斯交由戈德温伯爵(Godwine)代为统治。10世纪时,威塞克斯也曾被分成两或三个伯爵领,但没有哪位威塞克斯国王会把整个威塞克斯交给一个贵族管理。克努特如此行事,可能是没有更好的选择,因为他与英格兰北方和中部的联系,比与威塞克斯的联系更密切;他还要向斯堪的纳维亚的丹麦、挪威、瑞典用兵,所以无暇经营威塞克斯。“很多时候,克努特对于他的威塞克斯塞恩来说只是一个陌生者。”
克努特在巩固了对英国的统治之后,就出兵斯堪的纳维亚,夺取丹麦。1020年克努特继承丹麦王位,身兼英王和丹麦王。1023年,挪威国王和瑞典国王联合起来反对克努特,但遭失败,克努特赢得了挪威及瑞典的部分地区。1027年,苏格兰国王向克努特宣誓效忠。1028年,克努特率50艘船赴挪威,驱逐了挪威王,征服挪威,他也成了英格兰、苏格兰、丹麦、挪威和部分瑞典的主人,建立起庞大的克努特帝国(1028-1042年),在这个帝国内,英格兰的安全也有了更大的保障。克努特帝国是盎格鲁丹麦王朝的辉煌时期,克努特也成为欧洲强大的的君主之一。
克努特的地位在他赴罗马朝圣时得到承认,早在1027年,当他以“忏悔者”的身份朝圣罗马期间,不仅受到教皇的盛情款待,还得到德皇对他的承认,他被视为是“阿普利亚(Apulia)至北海之间所有人的君主”。克努特罗马之行收获颇丰,为英格兰赢得了重大利益,在他统治之下的克努特帝国在欧洲世界的影响力颇大,他不仅说服德皇削减英格兰朝圣者和经过罗马疆域的英格兰商人的通行税,还劝说教皇降低了英格兰大主教在获职时用于支付法衣的费用。此外,克努特与德国皇帝及阿奎坦的威廉(William of Aquitaine)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还成功地安排了女儿贡希尔德(Gunhild)与德皇之子亨利的婚姻。
尽管来自异族,克努特仍不失为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由于得到丹麦人和英格兰人双方的效忠,克努特是第一位真正统一英格兰的国王。在他的统治下,丹麦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杂居各地,双方在语言、法律和习俗上日益趋同,维京人的入侵和劫掠也一去不复返了。克努特时期有助于丹麦人与英格兰人的互融互谅,克努特既将维京时代推向了顶点,也将维京时代推向了终点。
克努特于1035年去世,英国因王位继承陷入纷争,以王后埃玛和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为首的一派主张推埃玛的儿子哈萨克努特为国王,而克努特当年娶埃玛的时候,就与诺曼底公爵有约,保证埃玛的后裔可以继承英格兰王位。另一派以利奥夫里克(Le ofric)为首,主张立克努特和诺森伯里亚公主的儿子哈罗德(HaroldⅠ,1037-1040年在位)为王。当时哈萨克努特已经是丹麦国王,而哈罗德仍在英格兰境内。1036年,经过一番争斗,两派贵族在牛津达成妥协:由哈罗德继承王位,分地而治,泰晤士河以北连同伦敦归哈罗德,其余各地归哈萨克努特。三年后哈罗德去世,哈萨克努特继任英国国王。哈罗德和哈萨克努特皆为平庸君主,统治能力远逊于先王,因此由克努特建立的横跨北海的丹麦帝国很快就瓦解了,这个帝国本来就没有联合的基础,英格兰、丹麦、挪威之间既没有彼此的地理联系,也没有内在的凝聚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克努特个人的能力维持的,这就决定了该帝国必定是昙花一现。
1043年,“忏悔者”爱德华(1043-1066年在位)继承王位,这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最后一位国王。爱德华是“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与诺曼底的埃玛的儿子,1013年丹麦王斯维恩入侵英格兰时,爱德华与其父母避难于诺曼底,后在诺曼底的一个修道院长居达20多年。1041年,哈萨克努特曾邀请这位同母异父的哥哥爱德华返归英格兰,接受其为家族成员。1042年哈萨克努特突然死去,当时只有24岁,而克努特谱系也就绝嗣了,英国贵族于是推具有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爱德华继承王位,一时间,他似乎肩负着恢复盎格鲁-撒克逊独立王国的伟大使命。
“忏悔者”爱德华在诺曼底长大,他有强烈的亲诺曼底倾向。爱德华即位后,诺曼底的语言、风俗和习惯在英格兰很快流行,很多诺曼底人被他委以重要职务,尤其是教会职务。1049年,爱德华任命诺曼底的教士伍尔夫(Wolff)为多尔切斯特主教;1051年又任命来自法国瑞米耶日(Jumieges)的罗伯特(Robert)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诺曼底人威廉则成为伦敦主教。此外,爱德华的王廷主教也由诺曼底人担任,苏塞克斯的通商大道和赫里福德郡(Herefordshire)交给诺曼底人管理。这些诺曼底人利用国王的信任和倚重,左右国家事务,尤其是教会,几乎成了诺曼底人的天下。他们在英格兰的权势,激起了以戈德温伯爵为首英格兰贵族的不满和敌意。
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位高权重,他不仅任威塞克斯伯爵,还兼领肯特、苏塞克斯等地,他的子侄多为伯爵或郡守,拥有广阔的领地,整个戈德温家族据此而占有了三分之二的英格兰土地。他的长子赛维涅(Sevigne)据守牛津、格洛斯特(Gloucester)和赫里福德郡,次子哈罗德(Harold)是东盎格利亚和埃塞克斯伯爵。爱德华继承英国王位的时候,曾遭到戈德温伯爵的反对,主要原因是戈德温家族根深叶茂,势力强大,在丹麦人统治时期,很多英格兰人尤其是威塞克斯人曾把戈德温视为抗衡丹麦人的希望。另外,戈德温与他的儿子哈罗德曾害死过爱德华的哥哥阿尔弗雷德(Alfred),因此爱德华与戈德温家族有仇。但为了获取支持,爱德华还是在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调停下娶了戈德温的女儿作为王后,双方建立政治联盟,由此维持了一时的平衡。
爱德华即位后,戈德温伯爵位高权重,把持朝政,爱德华想借助诺曼底的势力打压戈德温,在这个背景下发生了多佛(Dover)事件。1051年,布洛涅(Boulogne)伯爵与他的侍从谒见爱德华后经多佛返国,爱德华命令多佛人接待他们,却遭到反对,多佛人还企图以武力阻止伯爵一行入境,于是伯爵与当地人发生了冲突,双方有20多人殒命。爱德华命戈德温伯爵惩罚多佛,戈德温不肯,并起兵抗命,与他的两个儿子集结人马陈兵在格洛斯特附近。在麦西亚伯爵利奥夫里克和诺森伯里亚伯爵西沃德(Siward)的帮助下,爱德华打败了戈德温,后者携家人逃亡海外。但1052年戈德温和哈罗德率一支舰队打回英格兰,很快就控制了局势。爱德华的亲诺曼底倾向是失败的重要原因,当戈德温的舰队出现时,许多人参加进去,爱德华不得不做出让步,驱逐在英格兰的诺曼底势力,坎特伯雷大主教罗伯特和多尔切斯特主教伍尔夫等人被逐出海外。戈德温伯爵重新把持朝政,与“忏悔者”爱德华同起同坐。1053年戈德温去世,他的儿子哈罗德继任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的野心和才干比他的父亲更高一筹,爱德华曾试图以麦西亚伯爵和诺森伯兰伯爵的力量制衡他,但未能成功,哈罗德成了英格兰最强大的权臣和英格兰王位的竞争者。
1066年爱德华去世,贤人会议推举哈罗德继任国王。当时英格兰面对着好几个王位的觊觎者,其中包括诺曼底公爵威廉、挪威国王哈德拉达(Hardrada)和诺森伯兰公爵托斯蒂(Tostig)1066年9月,诺曼底公爵威廉入侵英国;10月,在黑斯廷斯(Hastings)战役中,威廉大败哈罗德,成功入主英格兰。诺曼入侵标志着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终结,而英国历史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