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江南(1/1)
八月初四,地点江南。
江南从来不是个方位词,而是个地名。正处长江以南,多水之地,烟雨极盛。
“又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不见君。”
过往的诗句,具体年代早已随着时间流逝而淹没在人海,就好像诗中那不见的人一般。
又在最好的日子,最好的季节;我趁着繁花飘落等你,而你这次却失了约,亦或者不能赴约。
以乐景写悲,以悲景写乐。诗人们最爱用的手段,以达到一倍增其哀乐的目的。
不过诗人和他等的人虽不见了,却因此引来无数才子来此。
才子佳人,诗句与酒。
江南最好的地方是在乌镇,亦是水乡。因常年骚人墨客的浸染,这地方也仿若诗中多情。
夜里过往船只的灯火,烟花之地那娟秀婀娜的体态。
离凡呢?他当然也在乌镇。
并不是他想来,而是被人追来的。
这几日他实在是乏了,几日之内四人挑战。大家都知道他叫“李帆”,他当然应了,结果就是刀剑相加。
他想了很久,实在想不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才致使现在的情况发生。
虽很有名,但是定是臭名,不然为何会突然出现这么多人,非得跟他过个一招半式。
又是一场烟雨,乌镇的水面泛起氤氲。远处的拱桥之上一女子穿着浅淡素衣,撑着一把油纸伞,彳亍而过,脸上那清淡妆容,恰好应了这诗意朦胧的景。
原本极其散漫而舒心的散步,却被人群的吵闹而打破。
“打啊,怎么还不打?”
“快点啊,等着看呢。”
……
桥上的俏佳人回眸,便看到屋顶上那两个男人。一个持刀,一个持剑;一个土色布衣,一个黑色锦服;一个长相平平看不出表情,一个表情清淡却散着贵气。
黑衣持剑的当然是离凡,而对面那人却不认识。
今日,便是他追着离凡追到了这里,在屋顶上,离凡停下,他却也不敢向前半步。
离凡早已探查到这人境界,静虚境界,和自己差了不少水平。但是离凡不想打回身就走,那人却要追。直到追到离凡不想跑了。
不二剑出鞘,漆黑的剑身仿若吸光,这周围的一切都显得仿佛因这黑色而扭曲,仿佛剑身上沾了什么可以扭曲光线的物件。
是剑气,剑刚出鞘那剑气便顷刻扩散。
这剑气刚刚一出那追人男子便不敢近身了,这等凌厉剑气,若不是苦练剑术而致内力精纯至极的剑客那是发不出的。
关键面前人的境界他完全无法探查,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内力,二是境界比自己高太多。
第一种可能在剑出鞘的刹那便被他否定了。
三日前他拿到了这个叫“李帆”男子的画卷和全部资料,那男人清淡表情和优越长相便记得清晰。
右下角有一行细字。
姓名:李帆
门派:不明
家世:不明
所用武器:剑
所用剑法:不明,以飘渺凌厉为主,与人交战常常形如鬼魅,往往一击之下已取胜。
战绩:败邪骨老人(具体时间不详);七月二十八上午败东海卿应弦;七月二十八日上午败漠上凌天峰;七月二十八日夜败波斯阿布都拉;八月二日败青鸾剑慕秋血。
一个奇怪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现在,只知道他用剑,还不知道他用的何种剑法。
仿佛突然出现于江湖一般,但是刚刚入江湖,却已是巅峰。
一日之中败了三名成名高手,这战绩足以让任何无名小卒顷刻风光无限,可是他又败了青鸾剑慕秋血。
在此之前,慕秋血没有败绩,一手唤作“青鸾东南飞”的剑术更是被见过的高手赞不绝口,甚至有人说他剑中带有仙气,乃当世剑仙。
年轻一倍若说风头,没有人比慕秋血更加强盛。但是这是以前。听人说这慕秋血与李帆过招,也不过三个回合就结束了。
所以现在这年轻一辈用剑巅峰的名头到了李帆身上。
他唤作“张平发”,也是用刀高手,别人嘴中的用刀高手。出道至今大小三十战,仅仅败了三次。
刀也是名刀,刀随人出名,刀背上“凭栏听雨”更是早就传遍江湖。
可是这平日里出名的刀此刻却不好用,甚至有点龟缩。
二十多岁的用剑高手,剑气如此凌厉,极有可能还是涅槃境界。
“你到底打不打?”离凡喊道。虽表情清淡,但是他语气已经有点不耐烦,站在这房上淋雨吹风,他离家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全拜这人所赐。
离凡这一声叫喊,不想引来了屋下巷中无数看热闹的躁动。
“打啊,等你们好久了。”
“快打啊,淋雨等着看你们打架,这都过了一刻钟了。”
……
“快打啊,是不是怂了。”
这个怂字一入耳,他终于鼓起了勇气。这挑战是他发起的,这人是他追到这里的,这剑是他逼出的。若是此刻临阵而逃,日后传了出去,不是会让天下人耻笑?
“天云第一刀张平发,‘凭栏听雨’请赐教。”
这一声吼得大,生怕别人听不到一般。实际上也是鼓足了勇气,并且要一鼓作气。
人此刻已经冲了出去,可是面前“李帆”已经消失了。
去了哪里?他根本没有看清。直到身后出现了剑回鞘的声音,他才知道“李帆”的所在。
太快了,就那么一刹那,人已到了背后,他根本来不及反应。
成名八年的张平发根本不是一合之将。
江湖,刀剑是不长眼睛的,往往输了便是一生的结尾。
他输了,他在等死,可是半晌,他却没有感觉到一丝疼痛,反而是人群的哄笑把他从失神中唤了回来。
张平发左顾右盼,终是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他裤子脱了,下半身已全然在看客眼里。
屋下的一个肥胖妇女持着一把雨伞,挺着肚子背往后曲,指着他喊道:“虫儿大的毛头小子不知羞,当众脱裤子外露。”
“虫儿大”。
这一战,可谓是脸丢尽了。
不过庆幸的是没死,“李帆”留手了;庆幸的是下了雨,若不是这雨水,恐怕会有更多话柄。
他下半身的“雨”是暖的。
拱桥上的佳人当然是看到了这一幕,霎时间别过头,脸上已经有些红晕泛起。想再回头将那面容清秀的黑衣剑客看得仔细,却不想他人已消失在烟雨中。
她当然是这附近的小家碧玉,见了如此男儿怎能不动心。心中已有诗意涌出,此后三日便让这乌镇洛阳纸贵。
有诗云:
剑客不留名,
吴钩未留情;
乌袍染烟雨,
剑气冲霄云。
脚踏流云步,
手吐黑脊信
十步败一人,
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身去,
深藏功与名。
这诗虽无什么灵性,只是在简单叙事。但是刚好沾了离凡这一战的名头,几日之间几乎传遍了江南。
当然,这种事情,远处的看客肯定不会只有她一位。
远处一处高楼之中,另一个黑衣青年也看着这一切,但是他与别人不同。
这场比试,大多数人是无意碰到,但是他却是有意寻找。
他早就找到了,还跟了离凡六日。从离凡败了第一个对手,他便跟着,一直在观察离凡。
为什么他没被离凡发现?这是江湖,不可能只有离凡一个高手。总会有些人擅长隐秘的探查追踪之术,能够避开离凡那如野兽般的耳目。
身后一个同样黑衣的男子与他同时看着离凡在烟雨中渐渐消失的背影,问道:“少爷,他怎么说?”
黑衣青年眉头紧皱,眉眼压在一起,盯着离凡消失的天空,片刻后缓缓道:“不做第二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