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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挟天子(1/1)

啃骨头的落魄皇帝

当曹操在徐州为父复仇进行大屠杀时,有一位不速之客从长安远道而来,在陈宫的协助之下,轻而易举夺取了兖州,令曹操无家可归。

这位不速之客,就是吕布。

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应该知道吕布。历史上的吕布,虽然未必是天下第一的勇将,但也具有非凡的武艺。《三国志·吕布传》说他精通骑射,力量过人,有“虓虎之勇”,号称“飞将”。“飞将”是西汉名将李广的外号。吕布能与他同享这份名誉,可见确实是一位兼具力量与技巧的不世猛将。

吕布原来是并州刺史丁原的爱将。何进采纳袁绍的馊主意,号召天下各路猛将进洛阳威胁何太后,丁原也是被召集的猛将之一。董卓据有洛阳,同样握有重兵的丁原就成了他的威胁。结果董卓收买吕布,杀死丁原,吞并了丁原的军队。董卓看重吕布的武力,吕布欣羡董卓的权力,二人遂结为义父子。

不过,董卓与吕布都不是什么善茬儿。父子的伦理面纱之下,隐藏着背理逆伦的裂痕。

董卓脾气暴躁,对吕布非打即骂,有一次甚至拿起一把手戟对着吕布就扔了过去。幸亏吕布身手敏捷,躲得快,免于一死。吕布当然也不是多么忠心的保镖,他与董卓的侍妾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个侍妾,就是《三国演义》中美女貂蝉的原型。

所以说,吕布对董卓又恨又怕。

司徒王允一直在找机会铲除董卓。王允敏锐地观察到:董卓和吕布这对父子关系,看似牢不可破,实则出现了裂痕,有机可乘。王允当机立断,找到吕布,说:“你看咱们联手灭了你干爹,怎么样?”

这要是去问一般人“咱们联手灭了你干爹怎么样”,正常的反应肯定是:你敢灭我干爹?我先灭了你!但是吕布的反应很暧昧,他说:“我们毕竟是父子啊,这恐怕不合适吧?”王允一听,有戏,赶紧提醒吕布:“你姓吕,他姓董,这算哪门子的父子关系?更何况,他当初拿手戟扔你的时候,拿你当儿子了吗?”这话一说出来,吕布就不再犹豫了。更何况,他心中更担心的是万一被董卓发现自己和其侍妾私通之事,那就不是拿手戟扔我了。所以吕布决定:与王允合作,一不做二不休,把董卓给做掉算了。杀了干爹,他的侍妾可就全归我了。

这样一来,王允就和吕布联手,发动了一场政变,杀死了董卓。声势浩大的关东联军没有干成的事情,吕布干成了。

按理来讲,王允铲除了董卓,正是中兴汉室的大好机会。但是王允这个人,心胸非常狭隘。他有能力铲除董卓,却没有能力平定董卓之乱。举个例子。当时有一位名满天下的大学问家,叫蔡邕。有一次,王允和蔡邕二人坐着聊天,聊到董卓之死。王允当时刚刚除掉董卓,很得意,到处跟人炫耀。别人一听王允提到董卓之死,当然要拍王允的马屁,说你中兴汉室、再造乾坤,你是汉朝的第一功臣。没想到,王允和蔡邕聊到董卓之死,蔡邕不但没有拍马屁,反而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呢?因为董卓虽然是个乱臣贼子,但是他非常尊敬蔡邕,对蔡邕有知遇之恩。蔡邕当然知道董卓不是什么好人,不能说他好话;但无论如何,这个人再坏,也毕竟是自己的恩主。当初董卓在位之时,人人拍他马屁;如今董卓一死,人人落井下石。蔡邕觉得,这样不厚道。所以他虽然不便多说,但是叹了一口气。

一个人权势煊赫之际,对他摇一次头;一个人声名狼藉之时,为他叹一口气。两者都需要纯粹的良心,莫大的勇气。

王允听到蔡邕叹气,一下子就火了,跳起来指着蔡邕的鼻子就骂:“董卓是汉朝的国贼,国家差点儿亡在他手里。今天董卓死了,普天同庆,你居然敢不高兴?”立刻下令把蔡邕关起来,并且吩咐法官,要判他死罪。

蔡邕在狱中恳求王允:“你在我脸上刺字,要不把我脚砍了,都没关系,千万别杀我。为什么呢?不是我怕死,因为我正在写一部史书,是东汉的历史,还没写完。希望你饶我一命,让我写完书再死。”

王允坚决不同意。他说:“当初汉武帝就是不够心狠手辣,没杀司马迁,所以司马迁写《史记》诋毁汉武帝;我今天要是放过蔡邕,那在蔡邕的这本历史书中,还不一定把我王允写成什么样呢!”所以就把蔡邕给杀了。中国古代有文字狱的传统。一般的文字狱,是你说了不该说的话,写了不该写的文章,朝廷把你抓起来杀了;王允杀蔡邕,是为了防止你写不该写的东西,先把你杀了再说。这是中国古代政治非常阴暗的一面。

所以王允这样一个人,当然不可能真正安定汉朝的江山社稷。董卓死时,他的党羽在外打仗,这才被王允和吕布钻了空子。现在,董卓死了,他的残党群龙无首,感到害怕,派人与王允沟通,请求和解。王允居然拒绝,并要解散他们的军队。董卓残党明白,军队一旦解散,必死无疑。他们一咬牙,联手杀回长安,居然获得成功,把王允抓起来处死了,将汉献帝和文武百官都扣押为人质。

吕布仗着一身高超的武艺,孤身一人杀出长安,辗转多方,最终流落到了兖州。此时曹操正好身在徐州,后方空虚。镇守兖州的陈宫又对曹操的屠杀行径感到寒心,于是将兖州拱手送给吕布。

曹操得到消息,后院着火,也不搞大屠杀了,放下屠刀,立刻赶回来杀一个回马枪,抢夺兖州。吕布当然不给,双方混战起来。按下不表。

且回头说留在长安的汉献帝刘协。当时董卓的余党,为首的有两个人,一个叫李傕,一个叫郭汜。这两个人联起手来处死了王允,赶跑了吕布,然后就分成两派,开始内讧。郭汜这一派劫持了文武百官做人质:我的人质数量多,你看这济济一堂全是人质。李傕这一派劫持了汉献帝刘协做人质:你数量多算什么,我的人质质量高,一个顶你一百个。两个人谁也不服谁,互相打仗。

一般的犯罪分子劫持了人质,希望通过人质来索要赎金,所以生怕人质有个三长两短,提前死了,讹不成钱,总是好吃好喝地养着。李傕却不是这样。李傕劫持了汉献帝,完全让他自生自灭。不用说别的,汉献帝贵为天子,连吃饭都成问题,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有一天,汉献帝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再一看他身旁的宫女、侍卫,个个都是面黄肌瘦,饿得两眼直冒金星。汉献帝忍无可忍,发了一道诏书给李傕:“朕饿了,要吃东西。麻烦李将军给朕送五斛米和五具牛骨头来。”五斛米,换算成今天的计量单位,是一两百斤米,并不多。为什么要牛骨头,不要牛肉?这个比较费解。难道是因为汉献帝好这一口,肉吃腻了,就爱啃骨头?不是。因为汉献帝知道,要牛肉,李傕肯定不会给,他要留着自己吃。所以我干脆知趣一点,主动要牛骨头算了。牛骨头上多少有点残留的肉,可以啃了吃;剩下的骨头,还能炖汤喝。

堂堂一代天子,发诏书向自己的大臣讨骨头吃,可怜到这个份儿上。更可怜的是,就连这点儿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李傕收到诏书一看:你居然还敢向我要米?你要米干什么?你个米虫,吃了我这么多米,你还要米!他对汉献帝派来的人说:“朝餔上饭,何用米为?”汉代一般吃两顿饭,早上一顿,傍晚一顿。李傕的意思是:现在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呢,你要米干什么?不给。哦,还要五具牛骨,这个要求倒是可以考虑满足。

李傕派人去厨房一看,正好有一批牛骨。当时是夏天,牛身上的肉都已经吃完了,剩下的骨头放在那儿,时间久了,发臭了,打算扔掉。李傕说:“干吗扔掉呢?皇上管我要牛骨头,送去吧。”就把这批臭牛骨给汉献帝送了过去。

由此可见,一方面,汉献帝在李傕、郭汜的手中过的是水深火热的生活;另一方面,无论是李傕还是郭汜,都没有认识到汉献帝的真正价值所在,都不把他当人看。

有人不识货,没关系,识货的大有人在。

价值连城的米虫

最早发现汉献帝价值的,有两个人:一个是袁绍的谋士,一个是曹操的谋士。

袁绍的谋士,是沮授。沮授是袁绍的智囊,他听说了长安的情况,立刻给袁绍献了一条计策,叫作“挟天子而令诸侯,蓄士马以讨不庭”。他请求袁绍:把天子从长安接到咱们的大本营邺城,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向天下发号施令,有谁敢不听咱们的,咱们就打谁。

曹操的谋士,是毛玠。几乎与沮授同一时间,他针对长安的变局,劝说曹操:“奉天子以令不臣。”这和沮授的意思大同小异。

为什么沮授和毛玠都要劝自己的主公抢天子呢?在李傕、郭汜的眼里,一文不值的“米虫”汉献帝,为什么在沮授和毛玠的眼里,反而奇货可居、价值连城呢?因为沮授和毛玠抢的其实不是汉献帝,而是合法性。

中国古代政治生活的根本大法,是礼法。礼法可以论证一个人的合法性,使之名正言顺;也可以否决一个人的合法性,使之身败名裂。礼法的威力,虽然无形,却胜于斧钺。为什么董卓手握那么大的权力,却仍不敢废掉皇帝、自立为王?为什么后来的曹操三分天下有其二,却不敢取代汉朝?董卓不怕关东数十万联军的武力,曹操不怕孙权、刘备的军队。他们顾忌的,都是无形的礼法之威;他们渴求的,都是礼法赋予的合法性。他们深知,如果没有礼法赋予的合法性而贸然称帝,看似巩固的江山将雪崩冰裂,自己也将被牢牢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不得超生。

谁能理解礼法,体会到礼法那无影无形却严于斧钺的威力,谁就能看懂中国古代的政治。

礼法的合法性,分为四层。

第一,天命合法性。

今天政治的合法性,来自民众。但古代君主的合法性,归根结底来自天。后面三层合法性,也是天命合法性的不同表现形式。天,照理来讲是默默无言的,所以只能借助德行、器物、程序为载体。不过,古人认为,天有时候也会直接表露意志。其途径,就是各种天变和神迹。

比如,西汉开国皇帝刘邦,他出身贫民,没有任何高贵的血统。他为自己营造合法性的方式,就是假托神迹。传说刘邦的母亲有一次午睡,一条蛟龙盘在了她的身上。第二天,刘母就怀孕了,后来就生了刘邦。刘邦这么对外宣传,倒不是为了给他爸戴绿帽子,而是自我宣称:我是天命所归,我是真命天子,我生下来就是要做皇帝的!除此之外,《二十四史》史不绝书的种种祥瑞,例如黄龙、凤凰、神雀、嘉禾(一株禾苗长出多个稻穗),都是天命合法性的表现形式。

第二,德行合法性。

光有天命不行,哪个做皇帝的不会伪造天命?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说我的母亲也碰上了一条蛟龙。口说无凭,在那个没有摄影摄像技术的年代,无图无真相。德行合法性,比天命合法性可靠得多。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人说过:“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左传》)如果一个国家,君主成天捣鼓神神鬼鬼的东西,热衷于假造天命合法性的神迹,那这个国家多半要完蛋了;如果君主能够顺应民心、致力于提升自身德行,那么这个国家多半要兴盛发达。所以作为一名君主,首先必须自身的道德品质端正,其次要爱民如子,赢得老百姓的爱戴,这就叫德行合法性。汉末的刘备以仁德著称,在其他军阀热衷于抢钱、杀人的情况下,俨如一股清流,赢得了众多百姓的追随,这就是德行合法性的魅力。

第三,器物合法性。

有一些特定的东西,本身就象征着权力和天命。谁能得到,谁就具有相应的合法性。最典型的,莫过于传国玉玺。传国玉玺的前身,是战国时代最著名的宝玉——和氏璧。秦始皇统一天下,得到了和氏璧,派能工巧匠将之雕刻成了一块玉玺,命令他的丞相,也是当时著名的书法大师李斯写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刻在玺上。这块玉玺代代相传,秦朝灭亡了西汉用,西汉灭亡了东汉用。前后传了几十个皇帝,被赋予了一定的神圣性。后来董卓之乱,这块玉玺掉在了洛阳的一口井里,被一个军阀孙坚打捞到了。当时有人就预言:孙家将来肯定要出天子。不管是不是迷信,反正孙家的号召力借着这块玉玺大大地增强了。果然,到了孙坚的儿子孙权的时代,建立吴国,三分天下有其一。这其中,就有器物合法性的力量。

第四,程序合法性。

以上三个合法性都是虚的。天命、器物,人人都可以伪造。而德行呢?也可以伪装。一个缺德的人,可以伪装成一个有德的人,而且可以伪装得比有德的人更有德。只有程序合法性,才是最靠谱的。

什么叫程序合法性呢?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与法律长期演进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的礼法制度和权力分配的原则。谁能够按照这套制度与原则行事,那就具有相应的合法性。如果违背,那就是僭越,就是非法,天下人人得而诛之。在这套制度与原则之中,日常政治生活的最高权力来源,就是天子。这里的天子,不是具体某一个人,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所以与具体某个天子有没有实权没有关系。哪怕是汉献帝这样的傀儡皇帝,在应然的观念之中,也是最高权力的象征。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谁能够拥有天子,谁就可以占据四大合法性的制高点。

但是这个天子,你也得会用。你不能像李傕、郭汜那样,让汉献帝连饭都吃不上。一个破衣烂衫的天子,带着一群满面菜色的大臣,远远看去像个丐帮帮主一样。天子一点体面都没有,一点尊严都没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种情况下,如果李傕、郭汜声称要“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不可能。其他人不但不会听他的,反而要齐心协力联起手来,想方设法把这个天子从他的魔爪之下拯救出来。所以说,李傕、郭汜不是挟天子的合适人选,袁绍和曹操才是。

那么,袁绍和曹操,谁会捷足先登呢?

按理来讲,袁绍的条件要好得多。一来袁绍当时实力雄厚,二来曹操正忙着和吕布混战,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根本腾不出手来和袁绍争夺天子。

但是,沮授提出这个计划以后,几乎遭到了袁绍手下的一致反对。袁绍的手下为什么反对?他们提出两点理由。

第一,“挟天子”不方便。

你挟的这不是一般人,你挟的可是天子啊!天子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天子说一,你敢说二吗?天子说往东,你敢往西吗?你把这样一个人弄到家里来供着,到底是你挟天子啊,还是天子挟你啊?

第二,“挟天子”没用。

袁绍的谋士们认为,汉朝这块金字招牌,经过了那么多年的风吹雨打,早就烂透了,丧失号召力了。现在的局面,就好像秦朝末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谁有实力谁就称帝,你“挟天子”干什么?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袁绍本人也不想“挟天子”。袁绍总觉得:汉献帝是董卓立的,根不正苗不红。我之前还认为他是一个伪政权,还曾经想要立刘虞为天子呢。现在我如果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把汉献帝请到家里来供着,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再说了,我袁绍迟早是要自己做皇帝的,到时候我拿这个汉献帝怎么办呢?杀了吧,不合适;废了吧,不合适;让他做太上皇吧,年龄上也不合适。所以干脆我就别给自己找麻烦,别“挟天子”了。

袁绍就这样白白地浪费了一次大好的机会。

曹操呢?他虽然当时正在和吕布打得不可开交,但还是忙里偷闲,派了一个使者跑到长安去向汉献帝示好,表明忠心。汉献帝接见了曹操的使者,受宠若惊,激动得热泪盈眶:也就是你曹操,还把朕当个皇帝,这里的人都不把朕当人啊!汉献帝一高兴,下了一道诏书,任命曹操为兖州牧。

此前曹操虽然已经在军事上实际占领了兖州,但是没有名分,所以各地军阀都对兖州虎视眈眈,想要抢这块肥肉,比如吕布就来染指。现在,曹操成了汉朝正式任命的兖州牧,兖州唯一的名正言顺的主人。这样一来,曹操占领兖州就是合法的,别人占领兖州就是非法的,在政治上、合法性上,就高出了别人一头。

曹操接到了这道诏书,非常高兴,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把汉献帝接到身边,每天让他给我下各种各样的诏书,赏给我各种各样的名分!

回头再说汉献帝,他在长安实在是待不下去了。自从接见了曹操的使者,汉献帝就决定逃回洛阳:毕竟关东地区还有人惦记着朕。

好在李傕、郭汜对汉献帝的看管也不严,完全让他自生自灭。汉献帝就带着一群大臣,历经艰难险阻,逃回了洛阳。就在这个时候,曹操正好打败了吕布,重新夺回了自己的根据地。他一看:天子居然自己跑到洛阳来了,那我曹操还不得近水楼台先得月?

曹操当即派了一支军队去迎接天子,并说:“皇上您看,洛阳城已经没法待了。经过当年董卓的一把大火,这里的亭台楼阁早已化作袅袅青烟随风散去。您不如到我的大本营许县来,我那里建设得特别繁华,可以让您找到一种家的感觉,宾至如归,包您满意。”汉献帝哪里做得了主?他只能被曹操的军队从洛阳接到了许县。到此为止,曹操“挟天子”的计划初步成功。

曹操成功了,袁绍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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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对袁绍的评价是“迟重少决,失在后机”,简单来讲三个字:反应慢。曹操“挟天子”以后,袁绍终于反应过来了,肠子都悔青了。

他厚着脸皮派人来跟曹操商量:“孟德啊,其实供养天子是你我大家共同应尽的义务,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承担呢?你一个人承担这么大的义务,那开销得多大呀?要不这样,你把天子搬到鄄城来,咱们两个一起负责这笔开销,我袁绍承担一半,怎么样?”

鄄城是袁绍和曹操两大势力之间的一个中间地带。袁绍不好意思直说“你干脆把天子给我得了”,所以想找一个中间地带先过渡一下。当然,你要是愿意直接给我,那更好。

曹操又不傻,他当然不干。不但如此,曹操还想试一下“挟天子”的威力。新货刚到手,还没拆包装,从来没用过,不知道好不好用,不妨抓住这个机会试一下。所以曹操就以天子的名义给袁绍下了一道诏书,谴责他:“朕当初落难的时候,你干吗去啦?现在朕已经被曹操救出来了,你又来凑什么热闹?”

袁绍接到这份诏书,吓坏了,诚惶诚恐,赶紧找几个文笔好的写手,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替自己辩护,言辞非常恳切。这封信当然交不到汉献帝手里,只能交到曹操手里。曹操看着这封信,心里面那叫一个痛快呀!但是曹操的头脑也很清醒,他知道:现在我还不够实力跟袁绍公开翻脸,所以调戏他一下也就算了。我打了他一巴掌,还得给他一块糖吃,大棒加萝卜才最有效。所以曹操又借汉献帝的名义,再一次给袁绍发了一道诏书,说:朕原谅你了,你也不必自责了。朕就封你做个大将军吧!这样一来,算是暂时把袁绍这一头给稳住了。

为什么袁绍得对曹操这样言听计从?前面说过,天子是当时至高合法性的象征。谁挟持了天子,谁自然就拥有这种合法性。即使袁绍明知这些诏书是谁的意思,也不得不咬牙接受。曹操这一出“挟天子”的阳谋,可谓是光明正大,却也防无可防。

既然汉献帝这么好用,曹操就要保证汉献帝乖乖做自己的傀儡。为此,他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对汉献帝进行军事监管。

当初李傕、郭汜两个,就是因为对汉献帝看管不严,所以才让汉献帝逃了出来,逃到了曹操的手上。现在曹操当然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所以曹操派了一支七百人的军队,把行宫给团团围住,名义上是负责汉献帝的安全,实际上就是把汉献帝给软禁了起来。

第二件事情,清除政敌。

汉献帝不是孤身一人来许县的,跟着他的还有一批文武大臣。这些人跟随汉献帝走南闯北,从洛阳搬到长安,又从长安跑回洛阳,再从洛阳到许县,可以说个个都是久经考验,对汉朝忠心耿耿的铁杆忠臣。这些人的存在,对曹操来讲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所以曹操要拿他们开刀。汉朝最高的官职就是三公,曹操决定先拿三公开刀,杀鸡儆猴。曹操让汉献帝下一道诏书,把三公之中的太尉和司空都给罢免了,同时杀了几个不服从自己的官员。这样一来,算是暂时消除了隐患。

最大的隐患,其实是汉献帝本人。

汉献帝刚来曹操这里的时候,有吃有喝,衣暖饭饱,比在长安的时候舒服多了。但是时间一久,他就不甘心做傀儡了。汉献帝手写了一道诏书,缝在衣服里面,托人带出皇宫,联络了朝廷内外的几个忠臣,要他们一起发动政变推翻曹操。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衣带诏”。那么汉献帝联络的这几个人究竟是谁?“衣带诏”事件为什么最后以失败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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