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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徐州复仇记(1/1)

同床异梦,不如分道扬镳

曹操带着自己的军队加入袁绍领导的反董联军,但很快就后悔了。

这一支声势浩大的正义之师,在盟主袁绍的率领之下,基本上只干两件事情:第一,开会,研究讨论怎么打败董卓,怎么救出皇帝;第二,喝酒,这么多军阀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凑在一块儿,抓紧机会沟通感情,增进交流。

曹操对此很不满意,几次三番要求发兵讨伐董卓,但一律被袁绍拒绝。

袁绍既然用反董的旗号成立了联军,为什么不同意打董卓呢?因为袁绍有他自己的小算盘。袁绍觉得:董卓的军队,来自西北边境,是常年在与境外民族的搏杀之中磨炼出来的百战之师。董卓本人,也是颇有武力的名将。联军虽然声势浩大,却是一群乌合之众,真正能带兵、能打仗的,没几个人;手下的士卒,也大多是郡兵县卒,只有维护治安的经验,没有沙场搏命的胆量。真要真刀真枪跟董卓的军队干仗,袁绍心里没底。所以说,袁绍的考虑不在军事方面。

但政治方面,就不一样了。玩政治,不需要真刀真枪,只需要折冲樽俎。

此前,袁绍在洛阳城的表现,天下人有目共睹。他既是大将军何进幕府之中的首席智囊,铲除宦官的头号操盘手,成功驱使二虎相争,一举消灭了为害东汉百年之久的外戚、宦官两大集团;又曾在董卓兵临洛阳之后,不计个人安危,在朝会之上公然顶撞董卓,横刀长揖出洛阳。这一份政治履历,已经树立起袁绍足智多谋、不畏强权的形象。再加上四世三公的名号、反董保皇的旗号,袁绍迅速确立起天下军阀总盟主的地位。

盟主之位的维持、盟主权威的提升,只需要大家一起开会的时候,我袁绍做主席;大家一起喝酒的时候,我袁绍居上座,那就可以了。靠的是社交场合的社交手段,犯不着真刀真枪上战场拼命。所以你曹操要打,那你自己去打,我袁绍绝不会陪你一起犯傻。

曹操一看,袁绍不同意,没有办法,那就自个儿单干吧。他竟然真的带领自己那人少得可怜的军队出征,跟董卓的大军干了一仗。不用说,敌众我寡,兵力对比太悬殊了,打了个败仗,落花流水地回来了。袁绍一看,非常得意:我说什么来着?所以说这仗不能打!继续开会喝酒。

再说董卓在洛阳城,心里也很不好受:十几万的军队驻扎在我周围,打又不打,退又不退,每天就这么虎视眈眈地看着我,这日子还真不好熬。我要是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吧,神经每天这么吊着,实在受不了;我要是放松警惕吧,万一他真的打过来,那就麻烦了。

汉代的核心统治区域,大致可以函谷关为界线,划分为关中、关东两部分。关东以洛阳为核心,是东汉的核心统治区,军队士气高涨,一经袁绍号召,立刻有十几路势力起兵勤王讨董。关中则以长安为核心,是西汉的核心统治区。但东汉末年,战火纷飞,关中残破不堪。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迁都洛阳后,关中逐渐沦为与少数民族拉锯作战的前沿阵地,民风彪悍。董卓就常年对外作战,在关中的基础比较深厚。

现在,董卓面临关东群雄的威胁,干脆放一把火烧了洛阳城,挟持着汉献帝刘协和文武百官做人质,迁都长安,跑回老家去了。

董卓火烧洛阳城、西逃长安,在袁绍看来,当然是联军的重大胜利。但这次胜利,也带来了联军的分裂。

联军本来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同床异梦、各怀鬼胎,因为有董卓这个共同的敌人,才聚集到了一起。现在共同的敌人逃跑,联军一下子失去了目标。没有人想着乘胜追击,大家都在借此机会,努力壮大自己的势力,扩张自己的地盘。所以董卓一跑,联军立刻开始内讧。今天你侵吞我的军队,明天我夺取你的地盘,四分五裂,一盘散沙。

就在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两件事情,让曹操彻底认清了袁绍的真面目。

第一件事情,拥立风波。

董卓进京之后,废了少帝刘辩,立刘协为皇帝。袁绍既然反对董卓,从理论上讲,就不应当承认这个伪皇帝的正统性:皇帝在董卓手里,袁绍在政治上会陷于被动。所以董卓迁都之后,袁绍打算调整思路。以前的思路,是讨贼勤王,消灭逆贼董卓,拯救蒙尘的皇帝。现在,袁绍觉得这个皇帝也是董卓立的伪皇帝,没有必要拯救,倒不如自己拥立一个新皇帝,与董卓分庭抗礼。

袁绍看中了一位汉室宗亲,名叫刘虞,当时担任幽州牧,也就是帝国东北疆域的军政长官。此人很有能力,屡任要职,政声很好。袁绍觉得,刘虞比汉献帝强多了,就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但他心里也没谱,就来找曹操商量,说:“孟德,你看咱们立刘虞做皇帝怎么样呀?我觉得刘虞比那个刘协可强多了。”

曹操严词拒绝。曹操的理由是:汉献帝虽然是董卓所立,但好歹当今天下只有一个皇帝。如果你再立一个刘虞为皇帝,那么老百姓就会不知所从。民心一乱,天下就将陷于分崩离析。更何况,你袁绍现在是天下各路势力的领袖,如果你可以自己立一个皇帝,那么下面的各路势力都会纷纷效尤,一人立一个皇帝。到时候,天下四分五裂、群龙无首,你袁绍就是罪魁祸首!曹操最后放了一句狠话:你如果非要立刘虞为皇帝,那么,“诸君北面,我自西向”,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去北边的幽州立刘虞做皇帝吧;我过我的独木桥,我独自一人去西边的长安拯救汉献帝刘协。

袁绍见曹操不同意,无可奈何。刘虞本人也不愿意行此犯上作乱之事、被袁绍奉为傀儡,这起拥立风波只能不了了之。

第二件事情,玉玺风波。

袁绍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块玉玺。有一次,众军阀又聚在一起饮酒,袁绍和曹操正好挨着坐。袁绍一看,四下里没人注意,他就偷偷摸摸地从怀里掏出这块玉玺,用这块玉玺鬼鬼祟祟地去碰曹操的胳膊肘。(“绍又尝得一玉印,于太祖坐中举向其肘。”)

袁绍这么做,是什么意思?玉玺在当时象征着最高权力。袁绍这么做,是在暗示曹操:孟德你看,玉玺在我这儿呢。最高权力尚且在我之手,你何不死心塌地拥戴我,跟着我干?此外,这个举动也许还透露出袁绍的不臣之心。

曹操觉得袁绍这个做法十分猥琐:你自己都知道,你的想法不配拿出来在台面上公开说,只能私下里暗示。我曹操是何许人物?岂能再追随你这种猥琐之徒?

史书上说:曹操当时的表现是“笑而恶焉”。曹操表面上哈哈大笑,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我才不听你的呢。”(“吾不听汝也。”)实际上,内心深处对袁绍产生了厌恶之情。

经过这两次风波,曹操对昔日的大哥袁绍,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曹操少年时代,从沛国谯县的宦官之家走出来,进入京城洛阳的太学。他当时多少有点自卑,觉得自己门第卑微,是个小地方来的乡巴佬,面对诸多清谈雅集、风度翩翩的公卿子弟,难免自惭形秽。尤其见到四世三公之后的袁绍,既“有姿貌威容”,长得帅,又“能折节下士”,亲和力强。更要紧的是,这位新一代的士林领袖,居然与自己年龄相仿,曹操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赶紧与之交好,奉袁绍为大哥,加入了游侠组织。可以说,在曹操人生的早期,是大哥袁绍领着他见世面,是大哥袁绍带着他混圈子,是大哥袁绍罩着他不受人欺负。

此后二人虽然有聚有散,但只要袁绍一声召唤,无论是进入大将军幕府、铲除宦官,还是起兵关东、共抗董卓,曹操都义无反顾,像极了一个听话的小弟。

但是,随着交往的深入,大哥袁绍的神圣光环也在逐渐褪去。曹操观察到,这位四世三公、名门之后的贵公子,虽然比起普通人,也算有相当的能力与人缘,但是与自己相比,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天差地别、高不可攀。尤其是在何进幕府中,袁绍出的那个馊主意,召唤董卓、威胁太后,被后续发展的事实证明,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说那个馊主意,还只能证明袁绍能力平庸,那么此次反董联盟的行动,更彰显出袁绍人品的自私与卑劣。

至此,曹操已经看透了袁绍漂亮的皮囊,直视其中那个卑劣的灵魂。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初来乍到的太学生。在多年的阅历之后,曹操愈加确证了自己的能力:四世三公的袁绍,没有资格当我曹操的老大;不仅是袁绍,天下之大,没有哪个人够资格令我曹操俯首称臣。我曹操要凭本事自立于天地之间!

所以说,曹操绝非一出生就自信满满、雄心勃勃。他的自信,是在长年累月的阅历中,在与那些空有其表的名公巨卿、纨绔子弟的比较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但是,曹操此时头脑也非常清醒。他知道,袁绍虽然能力平庸,但毕竟家底深厚,账面实力非常雄厚,的确够资格做天下军阀的总盟主。而自己实力还很薄弱,还不到时候和他公开叫板。所以,我现在必须借助他的力量,不能与他公开翻脸。

曹操在和袁绍正式分道扬镳之前,还进行了一番最后的对话。这一次对话,决定了未来十年间华北地区的格局。

袁绍首先问曹操:“孟德呀,你要走,我不拦你。但你离开我以后,一个人打算怎么过呀?”

曹操城府很深,他想先了解一下袁绍的想法,所以就反问了一句:“你呢?你是怎么想的?”

袁绍其实并不在乎曹操的想法。他只是想要借这个话茬儿,展示自己的雄心壮志。既然曹操如此知趣,领会到了自己的提问意图,袁绍当然乐得和盘托出。袁绍信手一指眼前的大好河山,意气风发地说:“我要以黄河为界,先向北边发展,把北方的割据军阀和游牧民族都给收拾了。取得了北方的战马和兵力资源,再挥兵南下,逐鹿中原。这样应该能行吧?”(“吾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庶可以济乎?”《三国志·武帝纪》)

曹操一听,明白了:你要在黄河以北发展,那我就在黄河以南发展吧。总之,我要尽量避免和你过早地起正面冲突。但是曹操没有说实话。曹操说:“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这番话的意思是:我要用“道”来驾驭天下的谋士(智)与武将(力),那就没什么事情办不成了。

曹操这番话,要从两个层面来解读:表层,这番话是虚与委蛇的门面话,用空话应付袁绍的提问,掩藏自己的真实目的;深层,这番话也是大实话,没有停留在具体战略规划的形而下的层面,而到达了一个普通人难以理解、难以企及的形而上的层面。

真正的枭雄,根本不介意吐露心声。因为庸人的耳朵,没有能力听见振聋发聩的黄钟大吕。

果然,袁绍一听,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根本听不懂,也就没有放在心上。从此以后,这两个少年时代的好朋友分道扬镳。袁绍和曹操背靠着背,一个向黄河以北发展,一个在中原地区发展。两个人各管一摊,井水不犯河水。

曹操心里清楚:我和袁绍之间早晚要有一场决战,所以现在要赶紧收拾掉自己的对手,为即将到来的大决战做准备。

就在这个时候,噩耗传来,晴天霹雳。在袁绍面前无比冷静和理性的曹操,红着眼睛举起了屠刀。这次,他杀的不是一家九口,而是“数十万人”。

屠刀下的结仇与复仇

公元193年,在徐州、兖州交界处,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

被灭的是哪一家呢?曹操家。案发现场是一所大宅院,院子的大门口,躺着曹操的弟弟曹德的尸体,显然是在大门口抵抗歹徒之时,惨遭杀害。庭院里面,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在厕所里,还发现了两具尸体,一个是曹操的老父亲曹嵩,另一个是曹嵩的小妾,双双做了刀下之鬼。

为什么曹操全家会突然之间出现在徐州、兖州的交界处呢?制造这样一起灭门惨案的杀人凶手究竟是谁?凶手的动机又是什么?

前文说过,曹操的老父亲曹嵩通过买官,做到了太尉。后来因为年纪大了,退休以后回到家乡谯县养老。董卓之乱爆发,谯县成了大前方,战乱不断。曹嵩一看:这地方没法养老了,搬家吧。曹嵩选定的地方,是徐州的琅琊郡。琅琊郡远居东方,面朝大海,十分清静,适合养老。捎带说一句,诸葛亮也是琅琊郡人。曹嵩举族搬迁琅琊郡,吹着海风,看着风景,生活惬意。

曹操与袁绍分道扬镳之后,经过自己的打拼,在中原地区拿下了兖州,在军阀混战之中有了一块自己的立足之地。曹操就给父亲写了一封信:父亲大人,你不必再寄人篱下了,到我这儿来吧,你儿子我现在有实力罩着你。

曹嵩收到这封信,非常高兴:我儿子现在果然有出息了!他吩咐家人:变卖田地房产,收拾金银细软,再一次搬家,去兖州投靠我儿子!

曹嵩一共打包了多少东西?根据史书记载:金银财宝,一共装了一百多辆车。曹嵩就携带全家,赶着这一百多车的金银财宝,招摇过市,高高兴兴启程往兖州赶。曹嵩完全没有想到,他已经被人盯上了。盯上他的人,不是山贼,而是徐州牧陶谦的手下。

东汉末年,天下分为十三个州部,每个州的最高军政长官叫州牧。徐州牧陶谦就是其中之一。陶谦的手下,为什么会盯上曹嵩?

根据史书记载,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仇杀。

这是《后汉书·应劭传》的说法。《应劭传》记载:当时曹操正在和陶谦打仗。陶谦当然不是曹操的对手了,被打得落花流水,所以对曹操怀恨在心,心想:你爹不还在我的辖区养老吗?我打不过你,我还打不过你爹吗?《三国志》注引《魏晋世语》记载:当时正好曹嵩搬家,陶谦表面上假模假样安排当地太守应劭领兵护卫曹嵩,暗中却派一支数千人的骑兵连夜奔袭而至。曹嵩还以为是当地太守派来护送的军队,让儿子曹德前去开门,结果就在大门口被当场杀死。这支骑兵进了院子,见人就杀。曹嵩吓坏了,赶紧领着小妾跑到后院,在后院的土围墙上穿了个小洞。曹嵩很有绅士精神,让他的小妾先钻出去。但是这个小妾身材比较丰满,钻不出去,正好乱兵又已杀到。两个人没办法,只好就近躲在厕所里,希望能够侥幸逃过一劫。但最后还是被发现,被乱刀砍死。这支骑兵杀光了曹嵩全家,还抢走了全部的金银珠宝,伪装成一个抢劫杀人的犯罪现场。等太守应劭领着护卫军队真的赶来时,却发现曹嵩全家已被灭门。应劭大惊失色:这要是被曹操和陶谦知道了,我肯定是替罪羊!官也不当了,连忙逃去投奔最强大的军阀袁绍,寻求庇护。这是第一种说法。

第二种说法,劫财。

俗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曹嵩押运着一百多车的金银财宝招摇过市,当然就把贼给吸引来了。根据《后汉书》的记载:陶谦驻扎在此处的一支军队见财起意,把曹嵩全家给杀了。《三国志》注引《吴书》记载又不一样,说:陶谦派了一名军官,率领二百名骑兵,护送曹嵩全家出境。陶谦的想法是:你儿子曹操现在发展势头如此迅猛,万一你在我徐州的地盘上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他找我麻烦,那我可担待不起,所以干脆送佛送到西,派人把你安全地护送出去。

但是,陶谦所托非人,没有考虑护送者的人品问题。走到半路上,这个负责护送的军官实在抵抗不住这一百多车的金银财宝所散发出来的诱人气息。军官心想:“我一辈子哪见过这么多财宝?这些钱,我几辈子也花不完呀。我当这个军官,出生入死,不就是为了挣点钱吗?何不劫了这批货,找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躲起来,从此花天酒地、胡吃海喝,度过这个乱世呢?”所以这个军官就把曹嵩全家给灭门了,然后抢了这一百多辆车的金银财宝就逃跑了,从此下落不明。

那么,曹嵩之死,到底是仇杀还是劫财呢?

应该来讲,劫财的可能性更大,理由有两点。

第一,陶谦没理由杀曹嵩。

《三国志集解》是民国时代的一部注释、研究《三国志》的名作。作者卢弼考证:曹嵩死的时候,曹操和陶谦还在和睦相处,并没有打起来。事实上,是曹嵩死了以后,曹操才发兵攻打陶谦。因此,曹嵩之死是曹操攻打陶谦的导火索,而非反之。不能倒因为果。所以说,所谓“仇杀”的犯罪动机是不成立的。

第二,陶谦没必要杀曹嵩。

《曹操传》作者张作耀先生认为:当时曹操在中原地区发展的势头很迅猛,而陶谦作为一个相对比较弱小的军阀,不可能也没必要主动招惹曹操。就算陶谦铁了心,非要主动招惹曹操,起码事先应该做好充分的战争准备。但是从后面战事发展的情况来看,陶谦方面完全是仓促应战、被动挨打,简直一败涂地。由此反推,陶谦当时主动招惹曹操、主动杀死曹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综合以上两点来看,陶谦的部下临时起意,劫财的可能性更大。而陶谦本人,应该是无辜的。但是,曹操却必须把矛头对准陶谦。第一,真凶已经逃跑,无从缉拿;第二,无论如何,案发现场是陶谦的地盘,杀人凶手是陶谦的手下,陶谦本人难辞其咎;第三,更重要的是,陶谦是徐州牧,而拿下徐州早已提上曹操的议事日程,只是一直苦无借口而已。

曹嵩的死讯传来,曹操当即化悲痛为力量,上表天子,认陶谦为杀人元凶,率领三军将士进攻徐州,讨伐陶谦。

这次战役,无论从战事规模,还是从精彩程度,抑或对后世的影响来看,都比不上后来的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但是,徐州之战经常被人们提起,作为反对曹操、批评曹操的一大罪状,甚至可以这样说,曹操在徐州之战犯下了他一生中最严重的罪行。

那么,曹操在徐州之战中,究竟犯下了什么样的罪行?来看一段《后汉书》的记载。

《后汉书》说,曹操刚刚发动战争的时候,势如破竹,一举攻克了十几个城市。后来打到郯城这个地方,陶谦借助援兵刘备的力量,严防死守,终于勉强抵抗住了曹操的进攻。曹操看一时半会儿也打不下来,那就班师吧。就在班师途中,曹操迁怒于无辜的徐州百姓。他指挥军队,展开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史书记载:“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这段记载的大意是说:曹操的军队一共屠杀了十万以上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鸡犬不留,尸体堆积如山,把山东境内的一条大河泗水都给阻断了。

曹操的军队一向军纪严明,他本人此时还不是董卓那样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为什么会突然之间丧失理性,残杀这么多老百姓,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个永远无法洗去的污点呢?在他疯狂杀戮的背后,究竟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原因?

成就了对手,逼反了队友

曹操搞大屠杀,答案应该是两个字:复仇。

什么叫复仇?甲杀了乙的亲人,乙就要亲手杀死甲,为自己的亲人报仇。但是,在中国古代思想和制度这两个层面上,复仇的问题变得很复杂。

首先看思想。

中国古代的正统思想是儒家思想。与一般人印象中温文尔雅的印象不同,儒家提倡复仇,尤其是在汉代盛行的《春秋公羊传》(以下简称《公羊传》),提倡复“九世之仇”:如果甲国第一代国君杀了乙国第一代国君,乙国第二代国君暂时无力复仇,没有关系。今天中国有句俗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公羊传》甚至认为:君子报仇,九世不晚。乙国可以慢慢积累力量,一代人做不成的事情,可以由九代人去完成。等乙国第九代国君,国力反超甲国了,那就可以消灭甲国,为第一代国君复仇。时隔九代,尚且可以复仇,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激烈的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公羊传》认为:“九世之仇”仅限于国与国之间的仇怨。因为国仇的对象是一个国家政权,而非具体某个有生命长度的个人。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仇恨,只能随着个体生命的消失而结束,一般是不能迁怒于子孙的。

儒家的复仇观念,是分层次等级的。依据复仇者与受害者关系的亲疏不同,分为若干等级:如果是堂兄弟的仇,要由他的亲兄弟去报。自己作为堂兄弟,不必为首,只要拿着兵器,跟在后面,以壮声势即可。如果是亲兄弟的仇,绝不容许仇人与自己出现在一个国家,必杀之而后快。如果是父母之仇,那就是最重的仇恨。在儒家伦理之中,父母是最亲、最尊之人。正所谓“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不能与杀父杀母的仇人,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之下。一旦父母被杀,作为孝子,应当放弃自己的一切生活,以复仇为人生的第一要务。孝子睡的是干草,枕的是盾牌,时刻准备手刃仇人。万一遇到仇人时,没有携带兵器,不能返回取兵器,必须立刻上前,徒手搏斗,直到杀死对方为止。

这是儒家思想非常血性的一面。中国自古以来,正是凭借“复仇”观念,屡次对抗外来侵略,至死方休,绝不妥协。而东汉时代,因为实行举孝廉的制度,实践孝道可以获取朝廷的官职利禄,“复仇”正是以夸张的形式实践孝道的最佳途径。因此,东汉一朝的复仇之风格外盛行。

再来看制度。

从制度层面来讲,国家法律一般是不允许私自复仇的。如果甲杀了乙的父亲,乙杀甲复仇,甲的儿子再杀乙复仇……子子孙孙无穷尽,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不仅严重威胁治安秩序,而且有损国法威严。国家法律要维持秩序,当然不允许私自复仇。有何冤仇,可以报到官府,官府会替你做主,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你不要亲自动手。这是当时的制度规定。

思想观念,提倡亲自复仇,手刃仇人;法律制度,严禁民间私自复仇。思想和制度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协调。所以在东汉时期,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国家法律既然明令禁止复仇,司法实践中就先按照法律,判复仇者死刑;再根据舆论,申请特赦,赦免复仇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复仇之风愈演愈烈,甚至发展到了这样的一个极端:人人都以复仇为荣,以不能手刃仇人、不能亲手复仇为耻;就连过度复仇,都会得到社会舆论的赞扬。举一个例子:汉灵帝时期的苏不韦杀人事件。

东汉末年,有一个少年名叫苏不韦。他的父亲犯了很轻的罪,落在司隶校尉李暠的手中。李暠以前与苏父有过节,此时便公报私仇,借这个机会对苏不韦的父亲严刑拷打,将其打死在牢狱之中。

苏不韦当时才十八岁。他没有选择上报官府,而是在时代风气的影响下,选择了私自复仇。有一天半夜三更,苏不韦挖通了一条地道闯进李暠的卧室。也是李暠命大,刚好起床上厕所去了。苏不韦进了卧室,发现李暠不在,只有他的老婆、孩子躺在床上睡觉。苏不韦手起刀落,把这两个无辜的人全都杀死。

又有一次,苏不韦刨开李暠父亲的坟墓,把尸体从坟墓中拖出来,砍下人头,扔到闹市示众,旁边还竖一块牌子,写着:这是李暠父亲的人头。

儒家有一条大义,记载在《公羊传》之中,叫作“恶恶止其身”。憎恨一个坏人,报复一个坏人,只能报复到他本人,不能殃及无辜。前文所说“九世之仇”,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仇怨。个人之间的仇怨,不能超越人身。

苏不韦的复仇行为,明显违背了这条大义,属于过度复仇。但是,他的做法却得到了当时舆论的一致宽容和赞扬,就连朝廷也在不久之后赦免了他的死罪。

由此可见,在舆论与司法实践的鼓励下,东汉末年的复仇文化已经走上了一条畸形发展的道路。正常的复仇,叫作同态复仇,所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怎么害我的,我就怎么对付你。而东汉末年提倡过度复仇:反正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无论怎么报复都不过分,你杀我一个,我灭你全家。

正是在这样一种非理性的、变态的法律文化土壤之上,曹操才以大屠杀的形式为他的父亲复仇。在真正的杀人凶手已经劫了财宝逃跑、实在无从寻找,陶谦本人防守又做得比较好、无从讨伐的情况之下,曹操“恨乌及屋”,连徐州的老百姓都不肯放过,将之当作了泄愤的对象。但是,这样一种不合理的观念,并不能为曹操的罪行辩护,公道自在人心。

为报家仇,曹操大开杀戒,几十万百姓无辜丧命。这次疯狂杀戮,不仅给曹操的人生留下一个永远洗不掉的污点,也给他的王图霸业带来了终身无法消除的严重危机。具体来讲,曹操的暴行,给他带来了两点不利的影响。

第一,成就了他的对手。

袁绍没有资格充当曹操的对手。奸雄曹操终其一生的对手,是枭雄刘备。曹操说过:“放眼当今天下,能够担得起‘英雄’二字的,只有你我二人。”在东汉末年的天下,刘备始终以反抗曹操为旗帜,聚集了各路反曹的力量,成就了自己的功业。

刘备,据他自己说是汉室宗亲,但其实亲属关系非常遥远。他是汉景帝的子孙,中山靖王的后代。到东汉末年,皇室血统早已稀释得可以忽略不计了。

《三国演义》塑造了很多经典人物,也深刻影响了现代人对三国人物的认知。《三国演义》对许多历史人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编。我认为,改编程度最严重的,当数刘备。《三国演义》中的刘备,是一个仁人君子,道德宽厚,成天哭哭啼啼。实际上,当时的有识之士,最常形容刘备的一个词语是“枭雄”。何谓枭?枭的本义,是猫头鹰。传说老猫头鹰孵化出一窝小猫头鹰之后,精力耗尽,无力捕食猎物喂养幼鸟,只好用鸟喙叼着一根树枝,身体自然下垂。幼鸟就啄食母鸟的身体,直到吃得只剩一个脑袋,孤零零挂在树枝上。所以,“枭”的字形,就是一个鸟头挂在树枝上。

刘备就是和“枭”一样的狠角色。他出身贫苦,早年曾经以编织草席、贩卖草鞋为生。《三国志》记载,刘备不喜欢读书。他喜欢飞鹰走狗,喜欢听刺激的音乐,喜欢穿华丽的衣服。但是他为了出人头地,曾经拜在汉末大儒卢植门下读书。读书并没有改变他的本性,只是为他增添了一层儒雅的外表。刘备早年曾经做过县令。上级派一名督邮到县里视察。督邮想要索取贿赂。刘备勃然大怒,冲入督邮休息的旅馆房间,揪着他的头发拉出门外,将他捆绑在一棵大树上,举起鞭子,狠狠抽打了一百多下,甚至动了杀心。在督邮苦苦求饶之下,刘备才收敛杀心,将县令的大印挂在督邮脖子上,扬长而去。《三国演义》作者觉得此事不利于塑造刘备仁义的形象,就移花接木,将这件事情安插在张飞身上。实际上,这事是刘备干的。这就是刘备,拔刀就敢杀人的一世枭雄。

刘备在汉末群雄之中,实力最为单弱,先后投奔过很多军阀。但他每寄生在一个军阀的羽翼之下,都会迅速吸收对方的实力,乃至反噬对方。陶谦的徐州、刘表的荆州、刘璋的益州,都是这样被刘备拿下的。刘备就像幼小的枭鸟一样,善于反噬寄生的母体。这应该是时人将刘备称为“枭雄”的深层意义。

这只弱小的枭鸟,居然懂得以“仁义”为幌子,从枭雄转变为仁君,正是拜曹操所赐。

曹操进行徐州大屠杀时,刘备官居平原相,寂寂无闻,实力很弱。陶谦被曹操打急了,病急乱投医,向天下各路军阀广发求救信:谁能帮帮我,可怜可怜徐州百姓!天下军阀只当没听见,没人应急。只有刘备,虽然势孤力单,却二话不说就来了。刘备不仅来了,而且居然帮助陶谦在郯城抵挡住了曹操的进攻。不久以后,陶谦因为年纪老迈,又担惊受怕,一命呜呼。临死之前,他把徐州当作一份谢礼,送给了刘备。

刘备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不妨听听他自己是怎么说的。

刘备后来总结自己成功的秘诀:“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每与操反,事乃可成耳”。曹操过于严厉,我就宽缓一些;曹操过于残暴,我就仁义一点。反正每件事都和曹操反着来,这就是我刘备成功的秘诀。

刘备在徐州之战以前,摸爬滚打十几年,始终不得要领,最终只混到一个有名无实的平原相,手下只有一千多杂兵,地盘小得可怜。但在徐州之战中,他尝到了对抗曹操的甜头,得到了启发,认清了自己的定位。曹操曾以反抗宦官、反抗董卓、反抗袁绍为定位,最终成就了今日的霸业。但是正如尼采《善与恶的彼岸》所谓,“与恶龙缠斗既久,自身亦将成为恶龙”,曾经以反抗强暴著称的曹操,自己也蜕变成为施加于平民头上的强暴。刘备终其一生,以反抗曹操为号召,居然得以与曹操鼎足而立,这不是偶然的。徐州之战,就是枭雄刘备披上仁义外衣、竖起反抗曹操大旗的起点。

不仅如此,我们还要记得:曹操向徐州高高举起屠刀、重重砍下,刘备奋不顾身挡在徐州百姓面前、抵御曹操之时,在徐州的琅琊郡,有一位十四岁的少年,目睹曹操的残暴与刘备的仁德。他迫于徐州战乱的局势,不得已追随叔父背井离乡,远迁荆州,隐居于襄阳城郊外的隆中。十三年后,这位少年长成了“容貌甚伟”的文武全才,在隆中草庐之中,静静等候刘备的到来,与他携手共同对抗横暴的曹操。这位少年,就是诸葛亮。

第二,逼反了他的队友陈宫。

前文讲过,历史上的陈宫,并不是“捉放曹”的男二号;实际上,他是曹操早年间的一位得力助手、左膀右臂。当初,兖州的长官战死,兖州无主。正是陈宫为之游说,令曹操不费一兵一卒,轻而易举获取了这块立足之地。此次曹操出征徐州,陈宫就负责留守兖州。曹操在前方大屠杀,陈宫在兖州感到无比寒心,深悔自己认错了主公。他此时的心态,应该和《三国演义》虚构的陈宫看到曹操屠杀吕伯奢时的心境一模一样。正好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不速之客从长安千里迢迢跑到兖州来了。陈宫就趁此机会背叛了曹操,把兖州这块曹操的大后方、唯一的根据地,拱手送给了这个不速之客。

曹操一次非理性的暴怒,成就了对手,逼反了队友。十余年辛勤的奋斗成果,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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