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英雄之歌(1/1)
“好!不过想咱们死,他们也没那么容易。”路扬豪气冲天地长啸一声:“现在我的一点钟方向,是匪首萨里克,就是那个装扮成胡桑大叔的家伙,他躲在那辆侧翻的汽车后面,你要翻两个沙坡过去干掉他,万一我失手了,你也一定要宰了他,他欠着我们无数血债,绝对不能让他跑了。”
他们的对话,从路扬小组爬出沙堆的一刻再次回响在二十一区的作战指挥中心里。任江南没有说话,战场的情况只有他的这些兵才更了解,而且他们有绝对的应变能力,自己说再多除了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于事无补。他和其他的作战参谋,只能静静地等待,等待这群令他觉得骄傲的士兵,消灭掉所有的敌人,平安地回来。
“大队长。”路扬在开始呼叫他。
任江南平静地回应:“收到,平头哥有什么话只管说。”
卫星通讯器的公共频道里,路扬的语气同样的平静:“大队,我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今天我会死在这里。”
任江南骂道:“不要胡说,你是二十一区最好的新兵,你怎么能让区区几个小毛贼给收拾了?那岂不是丢人丢大发了?再坚持一会儿,支援你们的空军已经在路上了。”
路扬笑道:“镰刀和影子小组才是二十一区最好的兵,如果我挂了,记得代我向他们道歉,他们一个小组,挡住了数十倍的敌人这么久的进攻,换了是我,我办不到。”
镰刀和他的小组,在通讯的公共频道上,同样听到了他说的话,他们一面不停地向扑上来的敌人射击,一边在默默饱含着泪水,如果有一天,有人问起他们,什么是战友?他们一定会告诉他,战友就是在关键时刻,用生命来认同和支援对方的人。
任江南的眼睛也湿润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先不要说这些废话,现在你要专心作战,拿出你平头哥所有的本事,给我打出二十一区的光荣来,打出我国军人的气势来。”
大漠的昏暗的阳光投影在路扬那张涂满了迷彩色的脸上,那张刚毅、带有男子汉棱角的脸仰了一下,然后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重新爬上了车,将那挺DShk-38/46型12.7毫米大口径重机的弹箱整理了一下,子弹还足够用上一阵子的。
他握紧了机枪,率先开火,那挺DShk重机枪有着惊人火力和射程,他枪声响起的时候,对面的又有两个恐怖分子倒下。
他一面开枪,一面居然还在大声地说道:“大队,这时候就不用再给我打鸡血了,我早把自己打得满满的了,但是有几件事我还是要说,第一件,咱们的三名武警战士已经被带到境外,我建议跨国营救,咱们不能丢下自己任何一个兄弟。第二、我死了后,房子给我的表叔。第三、麻烦你们转告李佳怡一声,我喜欢她,希望她能够抱抱我的骨灰盒,并且帮我照顾好良子和水语,如果运气好还有一笔抚恤金的话,一半交给李佳怡,一半帮我代转给金枪鱼。他的一只眼睛废了我知道,他是个好兄弟,是我欠他的。”
任江南无声地流着泪水,他吼叫着:“你废什么话?好好应战,给你活着回来,有什么话自己去给他们说。”然后那边没有了路扬的声音,只有激烈的枪声,爆炸声,还有隐约的传来恐怖分子嚣张的叫喊声……
任江南无力地坐了下来,对他的一个作战参谋说:“把路扬刚才说的话,剪辑出来,把音频文件发送给李佳怡和金枪鱼,这就算是他的遗言吧!不管这小子能不能活着回来,我们都要尊重他的决定。”
战士保卫家园的枪声在继续,路扬胸中有一股正气在激荡着,他涌现出一种诗人的豪情,他觉得在这样的和平年代,自己有幸战死沙场,死得何其壮哉。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作战参谋默默不语地坐在电脑前,将语音文件传给了李佳怡和金枪鱼。
几分钟后,刚刚从手术室出来的李佳怡收到了一条超长的语音讯息,她默默地听着,然后她的双脚一软,无力地坐在了地面上,几个同事连忙走上前来,他们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李佳怡,她是那么地失魂落魄,双目无神,曾经在所有人的眼里,她是那么地骄傲和高贵,而现在,她就像是一具没有了灵魂的美丽躯壳。
“佳怡你怎么啦!?”同事们慌慌张张地扶起她,她脸上挂满了泪水,却没有任何表情,她沉默着,沉默着,沉默着,突然,她像疯了一样地冲着窗外大声地喊出了两个字,所有的人都能够听出她声音里的撕心裂肺,她在喊:“路——扬!”
这是一处靠近马路的乡间村庄,这里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正是遍地金黄,它们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乍寒还暖的风里,笑吟吟的,依然穿着一身迷彩服的金枪鱼站在这片金色的世界里,他的未婚妻小梅正在油菜花的中间用手机拍照。
“郑灿,郑灿,你快来啊!这里太美啦!我要嫁给你,我要每年都站在这油菜花里拍照。”
郑灿一下就冲了进去,不管不顾的,欢腾腾地扑到花丛里边,沾了一身的花粉,裹了一鞋子的泥。
他受伤的那只眼睛看起来虽然和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已经失明了,二十一区本来安排他到后勤中队,但是他也是一个骄傲的兵,他不愿意活在别人异样的眼神里,所以执意退伍了,本来地方上安排他到县公安局工作,但是他自己请求调到了家乡小镇上的邮电所上班,他的理由单纯得有些近乎于荒唐——因为在邮局上班,他还可以穿着那身绿色的制服。未婚妻小梅是经同事介绍认识的,在镇上的小学当老师,俩人一见钟情,不到两个月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以前的金枪鱼,现在的郑灿刚刚在想,他的后半生,将会在这片有着美丽的油菜花的地方度过,那多少可以弥补一些他的遗憾。
他给小梅拍了几张照片后,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某个熟悉号码的信息。他兴奋地打开,静静地听着,然后,他紧紧地搂住了自己的未婚妻小梅,他在她耳边说:“好,咱们今后每年都在这里看油菜花。”小梅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但是她没有看到他,一个曾经的铁血兵王,眼中饱含着的泪水。
她只看到,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和同样金光灿灿的幸福。
就像很少有人知道,你眼前金灿灿的幸福,是有人在用鲜红的血和生命为你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