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悲则诚(1/1)
人在春风得意时,是谈不上虔诚二字的。唯有越悲伤、悲戚甚至是悲怆的时候,才会越对鬼神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寄盼与崇拜。若那些超脱生死轮回之外的鬼与神真实存在,想必会对我们人类嗤之以鼻吧。
又或许不会;超脱物外的祂们也许并不会像我们这个世界一般小肚鸡肠。然而他们也有很大的可能对那些悲怆人们的祈求爱莫能助;或许神灵压根就不如信徒们所期许的那般神通广大,他们甚至可能只是另一个次元的我们:除了没有生老病死,剩下的也就是能独善其身。没准这些家伙里比较残忍的,还拿那些祷词以及其背后的悲剧当笑料呢;这倒不是以人类之心度神灵之腹,只是一些有端且合理的推测。毕竟在我们这个人世间,将自己的欲望与威势建立在屠杀其他无辜人的基础之上的尚且大有人在,拿别人的不幸取乐,跟他们比反而是小巫见大巫了。
与沈谟不同的是,申飞是相信神的;或换言之,他对鬼神有着些许的敬畏之心。初中时他曾自学基督教教义,并有段时间以信徒自称。然而这些举动只不过是青春期特有的无意义的蠢事之一;他之所以想当基督徒并非是出于虔诚,而是认为这样可以令自己与众不同。个性——这玩意绝不止是青春期少年们的专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个性,并且大多数都以此自豪着。若是机缘巧合、碰上与自己个性高度相似的,则往往非要较劲出来个高下不可。人是最具代表性的群居动物,可同时又拥有着自然界最旺盛的竞争之心。其他没那么高等的动物,竞争的往往也就是个配偶,亦或是捕获的猎物谁先吃上第一口;可人类为了看得见的利益或看不见的虚荣,往往能在竞争过程中无所不用其极 ;不惜将对手置于死地的,古往今来可是大有人在。没办法,谁叫我们这么聪明呢?
这就是高级生物;我们享受着智慧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向智慧缴纳着代价。而智慧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光凭最常见的贡品:各式各样的烦恼,很显然满足不了祂的胃口。有时候为了助兴,这家伙非要见血不可。那些因别人的算计而死的人,哪个不是给智慧献了祭?毕竟——若人类的思维简单得如同猿猴一般,又怎会炮制出如此五花八门的置人于死地的毒计呢?智慧啊,你让这个世界如此复杂;可我们又都离不开你,否则这一辈子只能靠本能而活,与行尸走肉无异。
我们的高级生物申飞,近日惹到了他的同类、高级生物沈谟;因为在后者精心筹划的元旦派对上,申飞狠狠驳了他的面子。
怎么驳的?当嘉宾们先后登门时,沈谟兴致勃勃地将他们带到了申飞的房间前;正打算敲门把他请出来好好给大家介绍一番,可敲了三巡竟然没人搭理。甚至在沈谟隔门大声询问申飞出了什么情况的时候,里面的人极度没好气地让沈谟和他的朋友安静些,不要吵到自己。
“真特*的岂有此理,你住的还是我的家呢!”沈谟在心里暗暗骂道。可他突然想到,申飞自昨天起,已极少出房门了。
“计划有变,各位。后街酒吧走起!”沈谟强颜欢笑地大手一挥,将众人带离了自己家。楼下酒吧是有元旦特别活动的;沈谟与他那几位关系最好的同事从2016年嗨到了2017年。“没人知道新的一年会发生什么;”新年钟声敲响之际,脸红的像个柿子的沈谟高举酒瓶嚷嚷道,“但管他呢,咱们早在五年前就该灰飞烟灭了!”
他在开2012年所谓“世界末日”的玩笑,但听得懂的人并不多。且不管是听没听懂,大家都反响冷淡。毕竟这番话怎么听都跟温馨吉祥的新年祝福语沾不到边。
该死的,申飞在这儿就好了。他一定会哈哈大笑的。想到这里,沈谟对申飞最后的一点怒气也随着酒精的稀释而消失不见了。
这是沈谟头一个在酒吧度过的元旦,也是申飞头一个伏案度过的元旦。若沈谟想地再细致些他会发现更多申飞的反常之处:短短一天半时间,自己对他吃了多少饭、喝了多少水,竟全无一丝印象。从白主编那儿领到大饼后的申飞仿如一头火牛一般,将自己包裹在由卧室构成的茧里,几近癫狂地创作着;效率又低的可怕,几乎每新写一万字,回头再顺一遍就要删去八千字。就算是经历过这般千锤百炼的文字,申飞依然像得了谵妄症一般,疑神疑鬼地认为这些依旧远远不够。他不现实地希冀着自己的作品里每一个字都是无可取替的、且能把他想表达出的场景、人物相貌、性格特征等等等等塑造的极其传神。这直接导致了冗长的叙述充斥着大部分篇幅,而这些文字无论是多妙笔生花,也难让读者维系那一口气读完的兴趣。然而火牛一般的申飞,是有意忽略掉这些的。
可怜的申飞,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部武侠界的“史诗”《修罗断破》,在襁褓中便已搞错了方向。
沈谟是与他同来的那批人中最后一个走出后街酒吧的。他原本极其讨厌这种地方;现在依旧极其讨厌。
在他主动融入进公司同事们的社交圈之前,对大家私下里在酒吧等地的团建活动几乎是嗤之以鼻的。其他人却始终乐此不疲:这是一家新兴的互联网公司,且大家伙大多是“三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什么这半句话要被圈出来,因为沈谟的老总现年正好是三十五岁;自某大公司离职后开始单干。这位时常以未来的业界巨头来自诩,却并没有考虑到,自己为什么会被人家主动地辞退。他当然是很有才干的;然而他那张狂骄恣的处世风格绝不可能会挣得领导与同事们的赞许与认同。于是他便在这孤立的氛围里愈发自命清高起来,直到下定决心递交辞职信之前先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这情节倒够老套的。他认为公司的损失会因为他的离去而不可估量,可事实是在他前脚刚卷东西踏出办公室后,后脚迈进去的上位者便完美填补了他的空缺。诚然,这人是个人才;但对于一家浮沉宦海的大公司而言,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尤其是会来事的人才。
至于这位,他恐怕最擅长的便是自己拉一个公司、自己当说一不二的老大;同时又因为缺乏真正成功者所必须具备的沉稳以及该放低姿态时便需放低的觉悟,公司会从不温不火到终有一日突然暴死。于是在这样的氛围里:老板沉浸在巨大的自我满足感中,殊不知想要在这口大锅般的业界中得以生存,必须要做的便是随时亲自试探水温。雇员们则是能攀附高枝的便纷纷做了良禽,剩下的不是嗅觉不够敏锐或能力不够突出的,便是沈谟这种为了找工作而找工作的——全然是给父母看,至于飞黄腾达与否暂时还不太在乎——还有便是打定主意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想要认真活着,属实令人疲惫与折磨。我们又何必去指责其他人所选择的得过且过?
话叙原题,既然了解了沈谟所在的公司的员工个性构成后,便不难理解为何这群年轻人会热衷于选酒吧这种地方当团建目的地了。不是聚餐吃不起,而是他们大多数人只是需要纯粹的找乐子;就算是让他们把百分之七十的生活开支花在酒吧上,一日三餐非泡面即盒饭,也是会有人欣然接受的。所以沈谟在清高时不跟他们去酒吧,决定放低姿态后又回回都必有他;久而久之,沈谟发自内心地感觉到,和其他人能聊的来属实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至于共同语言这一玩意:灵魂上的,固然不好找;然而皮肉上的,要多少有多少。小到某位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大到世界局势、中华历史,随便起个话头,总会有人争先恐后地侃侃而谈。然后沈谟需要做的,不过是把杯中之物灌进喉咙里,再要求酒保续杯而已。
然而沈谟依然极其讨厌酒吧;这点和申飞不同。对申飞而言,他常去(倒不如说是唯一去)的地方歇业了,他是会感到相当悲伤的。如果这事发生在沈谟身上,他恐怕唯一在乎的就是下一个地方远不远,会不会增加交通成本。如果说第一次吸引沈谟与申飞走近的原因是两人身上共同弥散出的多愁善感气质,那么这两人的多愁善感也算是各有千秋。热衷更是各有千秋:先不提偏爱的题材各有不同,沈谟一直都看不来十万字以上的作品。每逢厚书他便忍不住跳着读;而这点又是申飞绝对无法容忍的。要让申飞跳着翻书,那比一刀宰了他还教他难受。
朋友初结交,就似是恋人初交往;各式各样的“小异”都是可以被主观无视掉的;只需享受那份“大同”便好了。但随着关系的加深,以至于来到铁杆朋友和男女朋友关系中所必要经历的一环:正式且影响深远地走进对方生活中,“大同”又显得不那么重要了;相反那些项目繁杂浩如烟海的“小异”,足以构成大到人生理想小到鸡毛蒜皮的所有不和与摩擦。
当然,铁杆朋友可能不会为鸡毛蒜皮而不和或摩擦,除非他们俩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
自元旦后,沈谟一直以哥们关系所能提供的最仁至义尽的包容对待着申飞。然而这包容始终是有限度的:毕竟他沈谟又不是申飞的亲爹。比如,当申飞深夜创作遭遇瓶颈后本能般地捶桌子时,隔壁的沈谟恨不能一拖鞋把他抽到地老天荒。申飞沉溺创作的废寝忘食也相当程度地搅乱了沈谟的生物钟,以至于后者干脆每天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十二点各点一份外卖放申飞门口。至于生活用度?现在的申飞已经纯乎然是吃之于沈谟、用之于沈谟、睡之于沈谟。且沈谟还一天到晚见不到他几面;以至于有时候暗暗怀疑,自己是不是多少遇到了点类似于海绵宝宝收留破产后的章鱼哥的境况。申飞又岂是不要脸的人?只是他此时此刻压根无暇顾及这些,他几乎一门心思地扑在了《修罗断破》上。当他本人意识到自己的病态时,还自言自语地引经据典来为自己开脱:巴尔扎克写《高老头》时,不也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心无旁骛了四个月吗?我这才哪到哪呢?可是申飞唯独没有意识到一个要命的问题:巴尔扎克与他最大的不同,就是人家是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家里。
“耐心”这个词被创造的最初,便已注定了它是为了指代某种限度。而沈谟的限度,在某天被一个突然的发现给毫无防备地捅破了。
“真是奇怪。怎么光我把外卖给他送进去,却从没见过他送出来呢?”
可以脑补,当沈谟费劲巴拉才敲开申飞反锁的房门后,目睹眼前一地的一次性筷子和堆成小山的各式餐盒后他本人是什么样的表情。更令他无奈的是,申飞这比养的竟连一个被他怒目而视的机会都不给:开完门后立刻坐回到了简易折叠桌拼成的写字台前,埋头耕耘。
沈谟爆发了。他认为申飞简直是欺他太甚,自己没管他要房租甚至还帮他点外卖,他可到好居然登鼻子上眼了!拜托,我是他谁啊?就算是他亲爹也有足够的理由削他一顿了吧?说真的我跟这人的关系有这么好么到底?把他跟大爷似的养着?
“我跟他的关系到底有没有好到这个地步”,三周前在申飞脑海中浮现出的想法此时此刻原封不动地被铲进了沈谟的脑海里。眼前的家伙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要是他正在拿电脑玩游戏,自己可以跨一步上去把他电源摁了;可现在自己要拿他怎么办呢?将那摞稿纸扯了?沈谟倒还没不理智到这地步,他知道若真这么做,恐怕申飞要和自己搏命的。
之后发生的事情,沈谟和申飞在各自的记忆中一人一个版本。但共通之处是沈谟大发雷霆;且申飞当下便收拾东西搬离了沈谟的寓所,临走前都忘了帮他打扫打扫烂摊子。事后他们两人都进行了一定的反思:申飞认为,自己忙于创作简直像是丢掉了一切、忘了自己身在何方;以至于完完全全是让沈谟受了委屈。若是自己还在绿叶的公寓里窝着,则至少不会把人家麻烦成这个样子。沈谟的反思则是,自己好像把租的房子当成自己买的了;以至于那一瞬间的生理不适与愤怒恨不得让他把申飞桌子给掀了。事实上就算是申飞搞出了一地垃圾,生活相当有条理的自己还不是把这房子的其他部位打理的比全国绝大多数租客都好得太多了?且不说那些有心打理的,把出租屋变成垃圾场的都大有人在。说到底,自己不值当发那么大的火。毕竟创作这玩意本来就容易让人投入到忘了自己姓啥,他沈谟又不是没有经历过。
只可惜当沈谟有这份将心比心的觉悟时,已经距他那次火山爆发隔了半个多月之久。这半个月里他与申飞没有只言片语的联系;自己甚至不知道申飞此刻还在不在青枫市。于是他终于主动在X信上给申飞的对话框发去一条消息:你在哪?发完后沈谟有些恍惚;他注意到了上次的对话还是一通X信电话,时间是2017年元旦的大前天;彼时的申飞在电话里毫无征兆地对自己说他来青枫了。自己当晚便与他喝了杯咖啡,还目睹了他把一杯咖啡浇在了自己的头上。以及晚些时候他的回答:
“后天,我一定来。”
沈谟此时都快要抓自己的头发了:我是个什么玩意啊,竟然把这个保不齐会干出啥荒唐事的家伙赶了出去?要万一他死外边了,那我后半辈子也别想安生的活了,这跟帮凶有什么区别?着急的沈谟忙给申飞打X信电话、无回应后又打手机电话,依然无人接听。沈谟有些呆滞地望着申飞从未换过的X信头像,突然产生了一种无端联想:如果是某Q,至少能看得见对方是否在线。如果在,那么自己好歹能舒上一口气。
然而这不是某Q;申飞自己的某Q账号早在大学时代便已经作废了。沈谟只能接受现实无情的鞭笞,感受到灵魂上的极度煎熬。此刻的沈谟慌乱之中打开写字台抽屉,却在某个角落翻出了自己不知猴年马月时写的一篇手稿,瞄了一眼标题:《神与殉道者》;沈谟顿时想起了自己在这篇文章里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对了;我若此时坦白我是一位信神的人,你会相信吗?
现在,连作者本人都已相信坚信以及无比确信了。沈谟开始无比虔诚地向那些他打出生以来便冷落了二十余年之久的各路神佛祈祷;祈祷申飞安然无恙,且再得寸进尺一些:他别记恨自己。但是——
“或许神灵压根就不如信徒们所期许的那般神通广大,他们甚至可能只是另一个次元的我们:除了没有生老病死,剩下的也就是能独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