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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 章 她有点像《猪猪侠》里面迷糊老师喜欢的那个教导主任(1/1)

班长从教室外面走到讲台旁,停住,喊着:“久酒!”

久酒正和后桌同学说话呢,听到班长的声音,猛地转过头。

久酒:“!”

不会吧不会吧,在大庭广众之下,又来一遍。

班长看到久酒反应这么大,有些奇怪:“英语老师让你去一趟办公室。”

久酒:吓死了,怎么说话说半截呀。

哎?不对,英语老师?!

这下更可怕了。

久酒最怕的,就是英语老师了。

人狠话不多,一个眼神,就足以“杀”人。

用手拍了拍胸膛,久酒平复心情准备去办公室。

路上,她回想了一下。

英语老师会叫自己去办公室的理由。

嗯,最近也没考试呀。

那,难道是昨天的听写,我写的不好?

还是猜不出来,久酒干脆不想了。

算了,没犯事,应该不严重吧。

“报告!”

久酒进去直接走到英语老师面前,这才看到她的办公桌旁边还站着几个人,都是自己班上的同学。

还有常煜,他也在。

嗯,那几个学习认真踏实的代表在这里,看起来不像是批评。

久酒这才放心。

“报告!”

又一个人来了,声音听着......

久酒往门口盯了一眼,果然是班长。

班长走过来之后,似乎人就齐了。

英语老师正在改着昨天听写的单词,说了句:“马上。”

在久酒看来,英语老师是所有老师中最年轻,也最爱打扮的老师了。

她很漂亮,也很时尚,穿的也好看。

现在的久酒还不知道,从小学到高中,她的英语老师虽然变了,但是她们又好像都有一样的地方——年轻,漂亮,衣服多。

漂亮的英语老师开口了,她放下红笔,对着她们说:“最近全县有个比赛,和英语有关的表演,我们学校承办。我想着,我们能不能也准备一个作品去参加。”

英语老师虽然漂亮,但是很严厉,是个女强人的性格,追求完美和第一。

久酒觉得,她有点像《猪猪侠》里面迷糊老师喜欢的那个教导主任。

嗯,不是外形,是气质很像。

比如刚刚的这些话,看似是商量,但其实她自己有决定了。

“教导主任”继续阐述:“我把你们叫过来呢,是因为你们的英语发音都不错,我想问问你们有愿意展示自己的吗?”

来了来了,这该死的毛遂自荐环节。

久酒想,这下又得尴尬好久了。

但是,还没等一会儿,老师又开口了:“没有是吧,没有就默认都留下,我自己来选。”

久酒听了这句话,又默默地给英语老师加上了一个特点,雷厉风行破僵局。

哎,我用上了成语,真不错。

老师从她的办公桌上拿出一沓纸,分给在场的几个人。

“念,挨着挨着念。给你们一分钟准备时间。”

久酒拿到一看,是几段英文句子,其中还有自己不认识的单词。

班长勇敢发问:“老师,这个词怎么读,不认识。”

英语老师一记惯用的眼神杀。

那丹凤眼一盯着,即便没盯自己,久酒也有些害怕。

班长似乎也怂了,眼神往旁边瞟了一瞟,没看着老师了。

几秒钟的静默,给了眼神杀足够的发酵时间。

看着差不多了,老师收回了刚刚释放的气势。

那一瞬间,仿佛连呼吸都顺畅了。

声音传来,“我教的音标你不用是等着当摆设吗?”

过了一会儿,她瞥了一眼:“marshnd”

“谢谢老师。”班长退了一步,开始默默地自己读了。

一分钟很快过去。

老师分了类,先选男生。

常煜读的不是很顺畅,但好在发音准确,所以被留了下来。

其他男孩子都回去了。

到女生这一组了。

常煜站在老师旁边,像个胜利者一样,脸上还挺得意,像个刚刚杀出重围的战士。

然后,战士就收回了笑容,观察着老师。

见老师闭着眼睛。

他默默走到久酒旁边:“嘿!我教你读呗,有什么不会的。”

旁边的一个女孩也过来扎堆:“我这个也不会读,帮我看看呗。”

久酒指了几个单词,男孩才刚看上一眼,还没来得及读。

“常——煜——”英语老师盯着他,又是惯用的眼神杀,“给我回来,乖乖待着。”

常煜抓住最后的机会,指着纸上的单词:“red-ed,嗯,这个是shed。”

“什么意思?”

顶着眼神杀,常煜边往回走,边做口型:“流——泪——”

似乎是怕她听不见,他把两根手指竖放在脸颊两边。

“你都懂?全都看得懂了不得了?”英语老师微笑着说。

“不是,不是。”常煜也笑着看老师,“嘿嘿。”

“闭嘴,要不然你刚刚选上的,我马上就给你换了。”

常煜在老师面前装乖,用手在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

开始读的时候,有的同学边读边望着老师,看着老师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本来就不太熟的句子,读的更卡顿了。

久酒吸取经验,坚决不看老师!读的再烂也读完,不看老师的脸!

到久酒读的时候,她倒还读的挺顺畅的。

主要是靠中文翻译,她大概懂了这几个句子的意思。

老师说了一句:“读的还挺流畅,就是吧,词儿读错了几个。音标怎么学的,不会拼单词吗?”

久酒默默低头,在心里补充:确实不会。

作为刚接触英语就使用“谐音梗”中文拼读法的人,久酒很难理解音标这个怪东西的规律。

可她敢说吗?

英语老师已经一个学期的音标了,但她敢肯定,像她这样弄不懂音标的,在班上,至少百分之八十。

无他,下课讨论听说尔。

剩下的那百分之二十嘛。

你要让他们来讲,她们也讲不明白这个规律,说是凭感觉。

能讲明白的呢,只能给自己讲明白。

常煜就属于那百分之二十的后者。

因为他给久酒讲过音标,但久酒确实不知道他的理解和记忆的方式。

音标!一生之敌!

最后,久酒还被选上了,原因是她的发音好听。

当然,是在单词念对的情况下。

不然,在英语老师听来,总是怪怪的。

不过,能选上,久酒还是很高兴的。

出了教室,一个女孩子就对着常煜说:“你为什么只教久酒呀,我也问了你呀。”

语气里带着指责。

常煜随意地瞥了一眼她,礼貌开口:“时间不够,而且老师也不让我教呀。”

“哎?”

常煜走了,回了一句:“先上课去了。”

......

晚上睡觉前,常煜又开始想起一个梦。

那是他很小的时候经常做的梦。

不知为何,他记得很清楚。

不过,记得清楚的不是梦的内容,只是他小时候会经常做同一个梦这件事。

有时候入睡前,他自己就会想起这件事。

就像是肌肉记忆一样。

记这个有什么用?他也不知道。

真是奇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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