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鸳鸯交颈(1/1)
车马劳顿,天气回暖,归家花的时间比出征花的少,不多日一行人回到了雁都。
将将能看见城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了人头攒动的百姓们,百姓早早就顺着道路自发列成两队,来迎接久北境久战的将士们。
车队最前头是未能及时赶到的援军,中间是挂了彩的残兵,好一些的缠了一层又一层的绷带,差一点的或杵着拐杖,或袖管空荡,车尾是一车又一车的陶土罐子。
有的陶土罐子比较小,上头贴着纸条,写着人名,有的陶土罐子大一些,上头什么都没写。
无一例外的是,里头盛的都是白色粉末。
再走近一些,眼尖的士兵看见了都城的百姓们的装扮——虽然内里穿着各色各样的衣服,但是外头都披上了麻布服,头上带着白色布条……
披麻戴孝。
举国竟然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迎接北境一役或生或死的铮铮铁骨!!
双方仅仅远远的看着就泪流满面了。
还记得那年那日,也是在此地为北境远征军饯行,燕都谁家好儿郎不在大军里,燕都谁家爹娘不曾对孩儿念叨了一句又一句牵挂。
那年那日爹娘对孩儿的牵挂和孩儿对家国的热血相互交错、纠缠着,顺着雁都初秋的晚风,吹过这万里河山,拂过百条溪流,越过茫茫雪山,化为一根深入胡人大军誓死不屈的利刃,破开了千难万险,生生用骨血铸成铜墙铁壁,护住了雁都边界苍陶县的一草一木,也护住了这雁都家家户户每日厨房能照常升起的一缕炊烟。
时光斗转,英魂归家,当年的大好男儿哪怕如今成了一个小小的陶土罐子,也平稳的在活着的弟兄们的守护下,乘着简易的木板车,一颠一簸的越过茫茫雪山,跨过百条溪流,走过万里河山,回到了这片生育他们的土地。
薛言掀开帘子看见叶琳琅在队伍的前端,被身边的小侍女搀扶着,翘首以盼。
两年过去了,这对璧人终于相见。
薛言放下马车帘子,闭了闭眼,猛了吸了一口气,再深深的呼了出来。
炎殊好像总有一种能察觉薛言感情波动的能力,从指尖幻化出一朵小花递给薛言。
那朵幻化出的小花先是透明的,像夏日黑夜中流萤散发出的星星点点微光,汇聚在一起,慢慢有了实体,最外头是粉色,由外向内粉色递减,到了花蕊部分逐渐变白,映衬着长长的花蕊和上头鹅黄颤颤巍巍摇晃的花粉,煞是可爱,颇有几分娇嫩慵懒的意味。
真是奇怪,薛言想,我怎么会觉得一朵花慵懒呢。
不得不说炎殊分散薛言注意力的方式十分有效,薛言现在目光全纠缠在炎殊指尖这一朵粉嫩小花上。
炎殊见状嘴角微微上翘,却又恶劣的将指尖从薛言的左脸晃到右脸,成功引的薛言摇头晃脑。
薛言不满炎殊的小动作,被戏弄的略微生气,咬紧牙关、嘴角抿成一条线,腮帮子鼓了起来,伸手就要去抓炎殊指尖那朵小花儿。
炎殊轻笑了一声,不闹了,主动将小花递给薛言。
薛言欣喜地双手接过花朵,用一只手捧着,另一只手指尖小心的摸了摸,指尖触及的是细腻的花瓣,带着植物凉凉的触感,竟然是实体。
薛言惊喜的问道:“要是我有了法力,是不是也能变出来花花草草什么的?”
炎殊弯起眼睛道:“自然是可以。”
薛言突然又丧气了起来,托着下巴,闷闷说道:“可是我根本感受不到一点灵力。”
炎殊动了动手腕,半晌放下,又抬了起来,终究没忍住揉了揉薛言的头发。细细感受着手下柔软乌黑头发的触感,开口安慰道:“等燕松叶琳琅在一起了,再试试看吧。”
薛言不满的拍开炎殊的手,怒道:“别乱摸女孩子头发,把我头饰都搞乱了。”
炎殊无奈的笑了笑,道:“哪有,就轻轻地摸了下。”
薛言蓦的觉得这马车内温度有些高,装模作样的看向别处,道:“反正……反正不许乱摸。”
炎殊望了望薛言藏在漆黑软发中一廓圆润的耳朵,那尖尖微微泛红,透露了主人的不安和躁动,应了一声好。
雁都,佳肴楼。
燕松邀请薛言、炎殊二人吃饭,答谢救命之恩,薛言不忘让燕松带上叶琳琅。
薛言一边跟炎殊吐槽这酒楼谁取得名字可真是简单粗暴,一边夸赞好香好久没正经吃过一顿好菜了,虽然二人不是普通人也不会饿死。
谁能拒绝一顿好吃的呢,如果有,那就上两顿来诱惑。
进门小二就客气的迎了上来,报了燕松名字,小二领着二人上了楼,带进一个靠窗雅间,给二人倒了茶水,又说燕大公子吩咐二位稍稍等待,自己随后就到。
窗外入眼是满目的翠绿,岸边杨柳依依,在微风的吹拂下晃动着自己长长下垂的枝丫,再远一些是澄澈的湖水,水面上游荡着几条画舫,画舫上层层叠叠的纱帐被风吹起时能隐隐约约看见画舫中身形姣好的歌女,耳畔也能听到些许远远传来的歌儿,天色蔚蓝,朵朵白云倒映在水面上,湖中水鸟成群而过,带动的水波纹破开洁白的云朵,留下了阵阵涟漪。
鸳鸯交颈,是个好兆头。
薛言充满了干劲。
“我觉得这个任务可以结尾了。”薛言趴在窗户边上,一边看窗外风景,一边露出成竹在胸的神情分析道:“叶琳琅虽然不抗拒跟二皇子成亲,但是那是燕松赶人家走的。我看这二皇子对叶琳琅吧,更多的好像是一种责任,一种完成兄弟吩咐的承诺一般。”
薛言说着带上了几分不满情绪,“这算什么事?我觉得我要死了,我将我未过门的夫人托付给你?胡闹!自己给自己找情敌这种事也只有他燕松干得出来。”
炎殊松松垮垮的倚着窗,一只胳膊担在窗栏上,一只手端起茶杯慢慢品味。显得十分惬意,普普通通的动作愣是给他做出了几分风流倜傥的潇洒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