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魔晶石(1/1)
极寒天气到了,就是穿着厚厚的毛皮,在屋外依旧冷到刺骨。就是体魄强大的野蛮人,也无法在屋外存活超过半天。
这么冷的天,对罗曼帝国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太冷,也意味着高地野蛮人,不会再来蹂躏这片土地。
太冷,也意味着会有不少人,在这场寒潮中死去。
经过火枫郡的初步统计,除了皇城以外的地方,活着的人已经不足三万。
火枫郡是大郡,有广袤无垠的平原,有上千万亩的良田。除了皇城以外,还有着上百万的人口,几座大大小小的城镇。
罗曼十一世遇上了大问题,一大批的贵族们,也头疼的厉害。这上千万亩良田,大部分属于贵族,其中最大的贵族十一世,也有数十万亩土地在其中。
火枫郡这次太惨了,别处的平民不会愿意迁徙过来。也就是说,这上千万亩良田,因为无人耕种要荒废了。
这让贵族们想到了流言,这几天皇城里流传一些事。这些流言并非无的放矢,说的有根有据。
传言为:教廷想建立自己的国度,他们对野蛮人不管不问,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要削弱第三王朝,只有这样教廷建立神国才能成功。
第二条传言:教廷在几十年里,向大草原北部走私了大量精铁,换取了大量的黄金和宝石。精铁采购自帝国南方郡,路线是从教廷圣山向北,避开了帝国的监控。
这两条传言,十一世已经派人在暗中调查了,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结果。因为两条传言的可信度很高,教廷的一言一行太不合常理。
巴顿公爵暂时接替了宰相之职,十一世手里实在没人了,是没有能办事的人。
老公爵是一位狠人,直接在议会中提议减税。来火枫郡耕种土地的,仅有一成税。不管是贵族的土地,还是无人认领的土地,统一到一成赋税。
“公爵大人,这样太便宜那些平民了吧!”
一位贵族觉得一成的税,实在太低了,以往土地租给平民,都是五六成的税。
“不用这样的低税赋,怎么吸引平民来火枫郡?不然这些土地要荒废不少年,一成税十年的期限,把告示贴到教廷的范围,贴到其它的郡,必须要快!”
“公爵大人,为什么要贴到教廷的范围?”
“弱智的问题!你们土地上的损失,就甘心自己承担了?我们是贵族,我们的损失自然要有人承担,教廷就是很好的肥羊。我们过得不好,教廷也别想好过。教廷没有站出来申辩,那就等于它默认了。”
帝国议会中一片哗然,不少贵族都在交头接耳。大公爵的话就是给教廷的棺材上,狠狠的钉上了一颗钉子。
“可现在的调查还没有结果啊?”
“不需要结果,圣骑士抛弃了八大美德,就是教廷的答复。调查就是有结果了,教廷也不会承认。神官袍都用上金线了,教廷的富有远超你们想象!”
“大公爵,您就不怕教廷跟帝国开战?”
“教廷现在还没有这个实力,但往后就不好说了。神国,教廷在数百年前,就曾经提出来过。只是迫于当时罗曼帝国实力强大,最后不了了之了。你们中肯定有教廷的眼线,不过罗曼帝国实力犹在,还有魔法行会在,教廷几十年里翻不了身。”
神国一词有不少老贵族都知道,教廷当时提出了的一个口号,要剥夺贵族的财富,分发给贫民百姓。不这样,百姓又怎么支持教廷。
大公爵的计策,是在削弱教廷的势力,只要北部封住商路。百姓再大量离开教廷范围,教廷就会慢慢的入不敷出。
十一世对大公爵的计策,非常的满意。他握紧拳头用力敲打桌面,随后站起身来。
“火枫郡自今日起,不准再新建教堂,就是重建也不准!对皇城大教堂进行搜查,本皇怀疑教堂里窝藏了帝国重犯!其二,由于教廷未对野蛮人入侵,进行有效的抵挡,违背了罗曼帝国的律法。自今日起,对进入教廷的货物征收五成重税。”
十一世也是精明能干之人,不然也不会拉拢贵族,将昏庸的第二王朝推倒。他的两条法令,都重重的击在教廷的要害。
十一世朝着老公爵微微点头,老公爵微微一笑。帝国第三军团将守在东北境,阻止教廷向北走私一切货物。
神国,见她妈的鬼去吧!只不过是教廷,玩弄贫民百姓的游戏而已。
帝国,教会,魔法行会,原本暗地里的角力,也渐渐开始公开化。
帝都大教堂的搜查非常不顺利,教会全副武装的圣骑士,与皇城守卫军相互对峙。
圣骑士的盔甲和武器,都比守卫军强了不少。一方是精铁盔甲,另一方是魔钢重甲。对方魔法盔甲再加上魔钢武器,守卫军也不敢硬闯皇城大教堂。
罗曼帝国的各大城市,都开始流言四起,而且都是针对教会的。这些手段虽然有点下三滥,但效果却非常好。
火枫郡死了那么多人,圣骑士一个都没去抵挡野蛮人,老百姓看向教会的人,都开始用怀疑的眼光。
皇城大教堂的搜查,最后是在魔法行会的帮助下,才得以顺利完成。虽然没有抓到帝国重犯,却搜出来了上百万的金币,最关键的是搜出来不少违禁品。
在这些违禁品中,有着少量的迷幻药剂,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药剂,更多的是制作毒药的材料。
这不难让人猜到,在相互对峙的几天里,教堂的焚烧炉日夜冒着浓烟,教会销毁了不少罪证。如果真窝藏了帝国重犯,也肯定被毁尸灭迹了。
大教堂的上百万的金币,被罗曼帝国罚没,毒药的材料被没收销毁。
为了弄清这些不知名的药剂,魔法行会派出的炼金师,经过几天的研究也是一筹莫展。这些药剂都是半成品,看着无害但非常值得怀疑。
半成品的药剂最后被打包,送往了寒霜堡。路德维希是大魔法师,同样是大炼金师,他是罗兰大陆上炼金师的权威。
魔法行会的药剂刚送出帝都,几个穿着黑斗篷的人,带着几大箱魔晶石,趁着夜色拜访了寒霜堡。
寒潮已经来了快两个月了,小瑞文也在屋里躲了两个月。他的那块魔法宝石越来越小,以前还有核桃大小,现在就跟豌豆差不多了。
“老汤姆,我的宝石好像缩水了!”
好不容易盼到老汤姆回家,小瑞文连忙上前追问着。
老汤姆也瞪大了眼睛,看着肉肉的小手里,那块即将消耗干净的魔晶石。小瑞文不过是中级法师学徒,低品质的魔晶石,也不应该消耗的这么快啊!
老汤姆虽然只是初级法师,但毕竟是三十多年的老法师。他仔细探查着小瑞文的魔源,中级法师学徒的魔源,已经不比他的魔海小多少了。
“不错不错,小瑞文太努力了!这块是低品质的魔晶石,它就是消耗品,用久了就会消失。”
“十个金币就这么没了!”
“你的魔源壮大了很多,魔晶石就是用来辅助修炼的。你就是不用把它藏着,它也会慢慢变小的。”
“有没有不会消失的魔晶石?”
老汤姆知道瑞文是个小财迷,十个金币的魔晶石被消耗了,这小家伙有点心疼。
“魔晶石都会消失的,真正的魔法宝石不会消失。不过魔法宝石不能直接使用,它的表面不光滑,毛毛糙糙的。需要将它打磨光滑后,才能拿出来使用!”
老汤姆从袖子里,拿出一根短小的魔杖,魔杖的一头就镶嵌着,一块鸡蛋大小光芒四射的宝石。
“魔法宝石!这么把它粘在木棍上啊?”
老汤姆正准备炫耀一番,结果被小瑞文的话给噎住了。自己好像忘了教他常识了,魔杖被他当成了木棍。
“这是魔杖!
老汤姆停止魔力输出,原本光芒四射的魔法宝石,变得平淡无奇。
“这魔杖看着很像是,莉莉丝用来炖肉的木柴啊!魔法师就是拿着魔杖打架?”
“对,我们就是拿着魔杖打架!”
“老汤姆,你打的过莉莉丝吗?你这木棍也太细了,莉莉丝用的可是大刀!”
老汤姆站在风中凌乱了,他只是低级法师,莉莉丝都超过了大骑士。
一边的莉莉丝笑得合不拢嘴,第一次听到有人拿老家伙魔杖,跟她烧火的木柴比较。
“打不过!你这小家伙也不会好好提问。记住了,这个短的叫魔杖,四五尺长的叫法杖,魔法宝石一般就是,镶嵌在魔法物品上。”
“老汤姆,把你的大棍子拿出来我瞧瞧!”
“我没有法杖!”
“怎么会没有的?”
老汤姆心里有点苦,苦的没法说出来。他只会几个低级法术,勉强算是初级法师,用魔杖还马马虎虎。用法杖他有些力不从心,魔海中的魔法元素,有点不大争气。
“小瑞文,法杖要中级法师才能拿。老家伙实力不够,他拿法杖只能当拐棍用!”
一边的莉莉丝直接揭短,没给老汤姆留一点面子。她早就把小瑞文当一家人了,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
“老汤姆年纪不小了,他还是初级法师?”
“臭小子,法师的等级跟年纪没多大关系,主要是看天赋,魔法感应力!”
老汤姆翻出一块魔晶石,丢给了小瑞文。他平时不怎么使用魔法,魔晶石留着用处不大。再说他每个月都能领几块,魔晶石放久了魔力也会逃逸。
“老汤姆,这个我不能拿,这可是十块金币啊!”
“拿着,你也算我半个学生。我这里还有好几块,这东西没有魔纹宝箱,魔力会慢慢流失的!”
“可我用掉就没用了啊!”
“屁大点的孩子,还真会瞎操心事!我会回城堡跟老爷说的,低品质的魔晶石,对高级法师没什么用。它们又不会下崽,放着也占地方!”
小瑞文听出了点什么,城堡里这些十块金币的魔晶石,好像还有很多。
“那我也不能一直占着,路德维希老爷的便宜啊!”
“小瑞文,你可真会操心啊!等你变强了,护着寒霜堡,护着小镇就行。”
莉莉丝端着炖肉大锅过来了,直接放在桌子边的木架上。
裹得像狗熊一样的杰瑞,从外面回来了。厚实的木门一打开,嗖嗖的冷风就直灌进屋里。小瑞文也缩了一下脖子,屋里屋外的温度相差太大了。
“怎么没冻死你啊?这天都要出去溜达一圈!”
莉莉丝立刻关上木门,屋里的人穿的少。
“我就是出去看看外面有没有人!”
“那有吗?”
“鬼影子都没一个,家家户户都关着院门。还是家里暖和,外面实在太冷了!”
小瑞文手里的魔晶石,被杰瑞看到了。胖子看了看老汤姆,把肥手伸了出来。
“石头也给我一块!”
“滚,你这混账小子!这是魔法师修炼用的,你拿去半点用都没有。”
“怎么滴?我就不能有一块,我天天拿出来看看,养养眼不行啊!”
老汤姆隐隐要发怒了,杰瑞这小子太蛮不讲理了。
“伙计,这个是魔晶石,你放不久!里面的魔力会慢慢消失,最后它就没了。”
“是这样啊,那我不要了!”
瑞文突然想到,已经有几天没教杰瑞认字了。
“伙计,吃过饭后,我教你认字,你都几天没学了!”
“伙计,这可不行!我有点着凉了,下午准备好好睡一觉。”
老汤姆额头青筋直跳,一边的莉莉丝也气的不行。这孙子每天都有不认字的理由,就跟当初的小汤姆一样。
“小子,你会写家里几个人的名字了?”
老汤姆拿过一边的沙盘,这是给杰瑞平时写字用的。
“炖肉都要凉了,等我吃饱了在写!”
老汤姆也不以为意,反正等吃饱了再查验一下孙子,把沙盘放到了一边。
小胖子端着大碗胡吃海塞,一边转动眼着珠子,打量着对面的老汤姆。刚吃饱的胖子,伸出肥手一抹大嘴,用最快的速度向自己房间跑去。
等老汤姆疑惑不解的抬头时,胖子栓门栓的声音传了出来。
“莉莉丝,这混账小子就跟小汤姆当年一样,肯定忘了自己名字怎么写了!”
莉莉丝苦笑着,看了看一脸无辜的瑞文。
“小瑞文,以后别教杰瑞了!这混账小子没记性,我估摸着要跟小汤姆一样,要到十五六岁才能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