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1点点能喝的白面书生(晚点大概率还有一章)(1/1)
我发誓,我被骗了.
我绝对没有任何要吃唐安豆腐的嫌疑。
都是戴着面具,我一开始没觉得眼前这个少年装扮的人会是唐安。
首先,眼前的唐安身高不算高,1米63上下。
而我记忆里的唐安至少要再高上小半个头。
也不知道她使了什么招数,能让自己身体这么大幅度缩水。
其次就是声音。
那一口青春洪亮的少年腔,完全听不出丝毫伪声。
最最最关键的一点,谁家姑娘正面跟背面长一样啊!
这谁能认得出来?!
看见跟我搭戏的是唐安后,又经历了刚刚那一场漫长且浪漫的深吻,我彻底从那种如梦似幻的境界里清醒过来。
我没法再投入与前半段相同的情绪。
好在故事的后半段感情戏不多。
大致就是书童与书生两人互表爱意之后,开始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浓情生活。
书生不再爱读书,而是爱上了给爱妻画眉。
书童也不再古灵精怪,而是端庄贤淑、相夫教子。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就要来了。
就在两人你侬我侬之时,来了一个背着巨剑,嘴里念着般若波罗蜜的大胡子。
这特么不是燕赤霞吗?!
你也来客串了?
还有,你一个背着大砍刀的牛鼻子,一边喊着斩妖除魔,一边念着佛教的六字真言,真的不会感到羞耻吗?
你这么结合,佛祖和道祖都得给你单走一个6。
这之后的故事线就很明朗了。
燕赤霞举着大砍刀,嘴里喊着:“快让开,她是妖怪!”
书生也要跟傻逼的跟着大喊,“胡说,看你这长相,你才是妖怪!”
然后燕赤霞对着狐狸道:“小小狐妖,还敢班门弄斧,看我大...额不对,看我般若波罗蜜,现行!”
然后背景里出现一道浓烈的金光,狐狸应声倒地,露出九条毛茸茸的尾巴。
书生差点被吓个半死,燕赤霞得意道:“嘿嘿,书呆子,睁大你的眼睛看好了,看看这些天与你朝夕相处的是个什么东西!”
书生难以接受,发了疯似的满舞台乱窜,一边窜一边大喊,“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然后小狐狸就跪在燕赤霞的脚下,声泪俱下的说道:“求你了,道长,放过我们吧,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燕赤霞呸了一声,怒道:“人就是人,妖就是妖,人妖殊途,终不得正果。人妖结合,更是天理不容。”
然后忽的狂风骤雨,雷鸣闪电不止。
燕赤霞指着天道:“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天理不容就是天理不容。”
随后一道天雷劈下,小狐狸被劈了个满头。
只见一道光束打在小狐狸身上,替她挨过了这一劫。
燕赤霞看了连连摇头,惊叹道:“没想到啊没想到,短短几日时光,你们居然有了孽种!小孽种舍了出世的机会都不要也要护你周全,狐狸精,你的罪孽,简直不可饶恕。第二道天雷就要来了,我倒要看看,还有谁能护你。”
又一声雷响,小狐狸被吓的花容失色,在电光火石之间,书生扑了上去,替她挨了这一下。
书生艰难的抬起头,满脸血污,含情脉脉的望了爱妻一眼,连遗言都没留下,就这么嗝屁杀青了。
我的戏份终于演完了。
我一下如释重负,连滚带爬的下了台。
台下除了已经谢幕的演员外,还有好几个围观的群众。
其中一个带着龙首面具的青年,面容激动的鼓掌叫好:“好,演的好,很就没看见情绪这么饱满的玩家了。”
“献丑...献丑了。”我赶紧低下头。
此刻我只想变成一个蚁人,趁发现我的人还少,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
实在太羞耻了。
可龙首抓着我的手不肯放,掏出手机要跟我合影留念。
留念完后,还有工作人员上来献花。
这一套流程下来,我就是想跑也跑不了了。
干脆跟着他们一起坐在地上,边磕瓜子边看表演。
后面的剧情是小狐狸见爱人与孩子都为了自己献身了,朝着天空绝望的咆哮。
说了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之后”彻底黑化了。
小狐狸披头散发,缓缓伸向半空,以绝望和窒息的口吻道:“臭老道,我潜心修行千年,才修的这么一颗人心。今日,你抹杀了我,我也要让你不得好死。我...我要水淹长安城!我要让这长安城里成千上万的百姓给我夫君陪葬!这苍茫杀业,都将会算在你一个人头上,哈哈哈哈哈!”
我忍不住惊叹:“还有威亚呢!”
龙首颌首道:“还不止呢。”
于是,舞台顶上的灯光骤然变为灰暗,杂而无绪的飞速滚动,舞台上面的几台风机同时启动,什么干冰、液氮各类舞台效果毫无节制的使用,努力营造出一股狂风骤雨的情景,连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
完全做到了身临其境的感觉,比在剧场里看舞台剧还要刺激。
故事的最后,场面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还是观音大士出来扫了尾。
她抬手点化了黑化的小狐狸,将她收为座下弟子。
小狐狸不愿意走,她放不下夫君、放不下那个还没来得及出世的孩子,她甘愿放弃成仙成佛的机会,在入轮回八百载,只为在修的一次同床共枕的机会。
故事到这就结束了。
原谅我实在没法融入这个故事。
究极缝合怪,真的太尬了!
“真的太感动,太精彩了!”龙首兄弟撑着我的肩,感动的痛哭流涕。
......
今晚只有这一场戏。
演完后,大家都没走,都围在一块大开庆功宴。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啤酒、香槟齐飞。
这一次,我喝的有点多。
龙首兄弟实在太热情了,握着我的手,像介绍一件商品一样推着我的腰一个劲的把我往前送。
各路人员都上来乐的上来敬酒,都是性情中人,敬酒都不带杯的,踩箱喝的那种。
几轮下来,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的情绪逐渐放开。
我渐渐忘了路诗诗给我带来的伤痛,也忘了自己为何会来到这里。
我沉迷在这个不用顾及的夜晚,也沉迷在这个在怎么放肆喧闹也无人问津的环境。
在这里,我不在是吴桐,而是一个纯情的,有一点点能喝的白面书生。
混乱中,有一只微凉的手牵住了我。
我们又跨过一座桥,坐着电梯,去了楼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