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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礼教吃人(1/1)

赵鼎走了,王烨留在了凉亭中,自斟自饮。

王烨很少一个人喝酒,毕竟本来就不喜欢喝酒,一个人喝酒这种二逼事情自然是不干的。

甚至说,王烨都很少独处~

君子慎独。

《中庸》说:“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在《大学》中又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个人最喜欢的一句话,非水字,不翻译了)

当然,王烨不独处,跟这个慎独没什么关系,纯粹是没有机会。

只能说,既然做了齐王,承其冠之重,自然的就不要再想着上辈子宅男的自由自在了。

实际上,说是独处,也不过是护卫的王石头,离得稍微远了一点罢了。

而王烨之所以大半夜的不睡觉,自然是阶段性抽风,又遇到事了。

这事,一部分来自今天赵鼎所说,一部分便是自己这么多年的所见所闻了。

简单来说,就是百姓生活水平,或者说社会发展未达预期,导致的心理落差,以及阶段性自我否定。

梁山治下百姓生活,总结一下呢,大概算是平均温饱。

能温饱当然已经很了不起了,最起码在赵鼎看来,便是上古三皇治世,君明臣贤到不似人间,百姓日子过得估计也不比梁山强多少。

所以便是说的许多有好有坏的,赵鼎也觉得不错,算是侧面对王烨歌功颂德了。

谁知道遇到王烨这么一个神经病~

温饱还不满意,还那么多鸟事?

当然,摊上这么一个多愁善感还阶段性抽疯的人,也没办法。

只是这次王烨想的,倒是也不单纯的是伤春悲秋。

而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封建礼教吃人。

“理学”在中国古代又称义理之学或道学,其创始人为北宋的周敦颐、邵雍及张载。继後有程颢和程颐等人继续发展,最终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因此这种理学常被称为“程朱理学”,在元朝及其后的朝代中均为国家的官方思想。

也就是如今王烨所在的时代,实际是思想变革的重要节点。

而且理学现在不是国学,也没到吃人的地步。

以前王烨从来没想过这种事情,因为根本做不了什么事。

曾经大学哲学老师教过王烨,人生在世,有两件事比较蠢,其中一件便是想着改变人的想法。

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就已经那么难了,何况是整个社会思潮的改变?

所以王烨以前压根没想过这个事情。

为什么现在想了?

因为王烨遇到了一件事。

我们都知道,这个人是个敏感的人,思绪发散,而且容易受到某些事情的影响。

这件事发生在王烨的护卫狼骑身上,这狼骑唤作王五。

事情说来也简单,就是王五有个妹妹,叫小七,王小七。

王五家本是水泊旁的一户渔民,本来一家人穷的好好的,小七都养不活,准备卖给人为奴了。

王五不舍得,为了家里少一口人吃饭,投了梁山。

运气比较好,成了燕云骑,于是~

家里慢慢的日子就好了。

小七也长到了十六岁,去年许了一户姓李的殷实人家。

结婚,有孕,然后~

生孩子是一道鬼门关,小七的关格外难过,难产,险死还生。

还是王五休假在家,安道全又恰好就在水泊,好在颠的安道全都快散架了,保住了王小七一条命。

如果事情就到这里,那也就是这么一件事罢了。

问题出在救人之后。

风言风语就来了。

因为救人的是安道全,是个男的,而且是直进产房救的人,这其中自然是看到了些不方便的地方。

医者父母心。

王烨是这么觉得的,也是这么做的。

王烨家里那么多人生孩子,虽然大部分是成璎(成湘之女)处理,但是也会让牟介或者安道全坐镇的。

对这种事情,并没有那么忌讳。

但是王烨是王烨,人家李家是李家。

王小七失了孩子,又被夫家嫌弃,伤心欲绝之下~

回娘家了~

跳井是不可能跳井的,我有父母,还有个疼我的哥哥,为什么要自杀?

王小七回了娘家,父母也没有说什么。

能说什么,他哥哥跟着齐王做亲卫的,懂的多,这个家大体还是他说了算的。

没出月子,王小七就回了娘家,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提出了和离。

和离没暂时还没离掉。

李家说丢人,不同意,官司还在知县那里挂着。

但是李家的一些话,包括十里八乡的闲言碎语,倒是说的愈发难听了。

为了妹妹的身心健康,王五便举家搬迁到了开城,管你呢。

王烨也是在王五跟兄弟们吐槽的时候,大略知晓的前因后果。

这件事情大吗?

还是有点大的。

人命关天,但凡王小七不是有王五这么个哥哥,早死三回了。

实际上这也是如今女子的常态,有个疼你护你有本事的哥哥,真的很重要。

常言道:爹死随便埋,娘死等舅来。

真就是等着舅舅来奔丧?

实际上是为了给娘家人一个交代,人孩子是真的得急病死了,还是其他原因?

王烨上辈子生于九十年代的农村,很多事情,是遇到过的。

比如王烨就遇到过,丈夫家暴把媳妇打死了,然后人娘家一群兄弟过来,就要验尸~

说回这事,王烨记着的就是两个问题。

一个是生孩子。

现在孩童的夭折率真的很高,以王五一家举例,生了八个,长大成人的只有王二哥,王五,王小七三个。

(PS:实际上到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夭折也是常事,作者农村的,家乡有规矩:不成家的人是没有坟墓的,也是长大之后才反应过来这个问题。我们这一代人养孩子真的要看重的多,以前养孩子,小病治,大病真不一定去医院,所以才那么多偏方,当然不是说一定不治,而是这个比例。)

生孩子很多地方,都相对原始和蒙昧。

接生的时候,用剪刀直接剪脐带?

生孩子的时候生不下来,孕妇吃头发?

还有各种土方子,王烨有些听着都害怕。

二是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实际上没那么大问题,最起码现在来说,它只是一门政治哲学,属于“客观唯心主义”。

换言之,这门学说其实是讲给君主、讲给治理国家的士大夫群体听的。

宋代理学家特别讲求的“理”,也是用来约束君主与士大夫的。

程颐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好,朱熹说“存天理,灭人欲”也好,都是针对君主与士大夫提出来的道德标准。

他们是统治者,是社会精英,承受更为严格的道德约束也是应该的。

大宋实际法律上也好,民间也好,对女性并无多少限制,从衣着就能看出来,虽然没有大唐露得多,但是胸围子穿外面,酥胸微露也是有的。

而且皇帝都能娶寡妇,无论是和离和再嫁,社会的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

“宋承五季之后,世风靡靡,夫妇一伦轻亵已甚,故伊川(程颐)立此严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为愚夫愚妇言也。”

这个不改嫁说的是统治阶级。

实际上,程颐还主张,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同样不应该再娶,也就是不仅不能嫁,也不合适娶。

《河南程氏遗书》就有提及:“大夫以上无再娶礼。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

就是南宋程朱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也没有说女人不能改嫁,唯一一次有记载的,劝人家宰相家的女儿别改嫁,应该也是出于照顾好友一家老幼未来生活的考虑。

但是事情是会发展的。

元代,程朱理学成了官学,因为它提倡的一些东西,非常有利于皇帝统治天下,然后~

程朱理学成了明清的官方哲学指导思想,政权力量和封建礼教一结合,就是绑在大众身上的枷锁。

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从一而终、不事二夫,“以贞励天下”,贞节牌坊贞洁烈女就是这种极端变态的产物。

最后,裹脚这种奇葩事都能出现。

所以,王烨现在就是在想,如何在程朱理学,刚出苗头的时候,把这风气给他别过来。

总不能再让鲁迅先生,在九百年后写出《狂人日记》,感慨礼教吃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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