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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大墓(1/1)

玉虎剑成。

这是一把骨质之剑。

虽为骨质,却光滑洁白,有若如玉。

就是你不说它是骨质的,别人就以为是玉质的。手触之,温润而微凉,连手感都是玉质手感。不是玉又是什么?

故而命其名为——玉虎。

虽是短剑,却充满了灵性。

刘一夫一持剑,此剑似是知道自己的诞生是因为刘一夫,所以时刻发出活跃亲切的欢愉气息。

那是一种,极为纯粹的——高兴情绪。

它虽是一件器物,却也算是通灵神兵,可能硬度还差点,但其本质,就是通灵神兵。已经有自己的情绪意志,渴望为刘一夫战斗杀敌了。

若刘一夫是个修仙者,甚至能用它炼制出一件小极品的飞剑法宝。

就是那种能极少消耗能量载人飞行的飞剑。一个筑基修仙者甚至可以驾驭它在天上一连飞上三天。

不过,在刘一夫手里,只有降术加持,让它更坚韧更锋利,加上日后吸收别的妖兽的皮毛骨肉血,未来就算进化成为飞剑法宝,也不是什么问题。

剑器一成,刘一夫手上,算是初步拥有了第一件宝贝了。

他当即心情大好,收拾东西与二人离开这厌倦的地下空间。

这几天,他们忍受这地下的气息,已经有些厌倦了。就为了等这把剑成功。现在,此剑已成,那还等什么。

而且此剑虽好,但终究只是一把短剑。

就目前来说,还真比不过新月宝刀和狮子照夜白。所以大家气氛还行,没有什么勾心斗角。不至于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有法宝。

此时三人,因为利益分配公平,都还各自满意。

收拾好了东西,三人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勾肩搭背,一并儿地出了地穴,此时,原本笼罩于山的浓雾也都早早散去。

雾山——现出了真面目。

倒也没什么,无论怎么看,也都只是一座普通大山而已。

有山有树有土有岩。

山腹里还有地下水。

做为一座山而言——平平无奇。

丝毫没有特色。

好吧,还是有的,它有空旷的地下空间,那可不小。一个村子,甚至山寨,都能包容得下。甚至可以做为上好的吉壤之选。

但此地曾为虎精占据过,按数术而言,是妖气冲煞,破坏了原本的风水格局。已经不能福泽后人,所以——不能用了。

“一种植物,我的驴!”

可怜刘一夫这才想起他的大青驴。

他把驴在外一栓,就跑进来忙事业了。

也不知这驴子还在不在,有没有饿死,或被别的野兽给吃了,要是如此,那就损失大了。这车可怎么拉啊!到时,少不得人要干驴活了。

好在……受了降术的驴是不一般的。

哪有那么容易死啊!

它仍在原地,一直老老实实的。

只是大驴眼有些湿,这是主人一直没喂食,感到委屈了。刘一夫要是一直不出现,它真有可能在此,一直等到饿死,或被杀。

这就是动物的忠诚。

好吧,也有降术的影响。

幸好大青驴虽饿了几天,可仍然坚持得住。它站立如松,腿脚有力,仍然还有些余力,甚至能够再坚持几天。

但刘一夫心疼了起来,忙取出黑豆饼加一些草给驴子上食。他手捧着,看大青驴高高兴兴地大口进食。

驴子的欢愉,真是简单。

“这驴子真是……一种植物,我感觉我们的马是白买了!”张小乙发出了感叹。

有了这驴子,还要马干什么!

他借的两匹马,和这头驴一比,真是人比人得死,马比驴还不如驴。

“回去换驴子吧。”

锦天也是心动。

他在军中也是骑过军马的。

但现在想想,军马除了冲锋冲刺外,无论体力耐力,都不能和刘一夫这头大青驴相比,这就有些扎心了。

好在驴子不贵。

他晃晃钱袋。

现在有钱了。

至少十贯。

取一二贯钱,买头驴又算得了什么!?

甚至,他可以精挑细选,找头好的。

到时还要请刘一夫给驴施降。

所以刘一夫让他帮手,他立刻伸手,十分卖力。把他们的东西,刘一夫要的材料,和此行收获的钱财,都一一放在车上。

刘一夫静静等驴爷吃好。

驴爷真的是辛苦了。

刘一夫福至心灵,道:“驴啊驴啊,我给你取一个名吧,你以后,就叫吕青吧。”

大青驴颇有灵性,一下欢快叫了起来。

人与动物相处,很忌讳给动物取名字的。名字会赋予动物特别的意义,让动物也渐渐拥有人性。

另外,取了名字,也会诞生感情,到时就不好杀了。

刘一夫给大青驴取名,意味他不会轻易杀驴子了。未来就算用不到它,要么给它养老,要么放生,却不会随意转卖,不会杀了吃肉。

比大多数牛的下场要好多了。

大青驴虽然不能明白这详细的事,却能感知到刘一夫的善意。

动物的本能就是这样。

简单,且敏锐。

张小乙和锦天把东西装车,一袋子又一袋子,装得有点多,还需要用绳索绑扎固定,压得木板车发出嘎嘎声。

刘一夫想看来还是大意了,原以为板车够用,看来还得再升级下。这普通木料的板车不结实啊。

回头了得用更好,更结实的木料做板车啊。

不……也许重点是轮子。

那木质车轮上的镶皮已经磨损掉了。

对了,月亮沟的路,太难行了,所以对拖板车的轮子造成极大压力。不仅是车轮的磨损,甚至车轮的车轴也有问题。自己还是太年轻,没经历过这事,要是当初带一副备手车轮就好了。

现在只能将就一下,并希望能坚持到回罗京。哪怕回到哪个镇子上也好。

丛林沙沙。

女孩三丽带着她的狗群大军回来了。

她步行,身边是那些狗,看样子大有收获,这些狗都和得胜归来的无敌大将军似的,不复低俯之姿,而是昂首挺胸,脚下快步。

见到众人,她笑了。

“哎呀,你们总算出来了,这附近我都转腻了,我们该回去了吧?”

她倒还挺讲义气。

刘一夫想,自己的大青驴没给别的野兽拖走,应该是她暗中照拂的。

真是个好人啊。

其实,她若把众人丢下,自己一个人回去也没问题。就她身边的那十条大狗,刘一夫他们还能说什么不成。别以为他们杀了虎精就有多了不起,这里面意外因素太多。是机缘运气的巧合。

真打起来,女孩的这些大狗可能更加难缠些。毕竟,它们可是会跑的,而且是十条会用兵法的大狗。

好在大家不是敌人,相处也还算不错。女孩亲眼见到张小乙和锦天战斗杀虎,顾念三人也算人物,就愿意多等几天。

这也算是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

双方彼此都取得了尊重。

刘一夫无所谓,东西也装齐了,只等他们说要走,自己随时可以走。

张小乙也觉得可以了。

这一趟出来十多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最初的目标,诛虎,搞钱,两样事都完成了。回去,他能大手大脚地歇上半年。至于半年以后,再说吧。

二人返身,套车,却又停住。

回头,只见锦天仍站在原地,在那儿发呆。

刘一夫没动,他是真想走了。

张小乙上前,用肩膀撞了一下锦天,嘴里嘟囔道:“喂,回魂了,还有什么事没了啊?我们可以回去了。”

锦天深吸一气,然后一下蹲了下来,双手捂在自己脸上。

张小乙蹲过来,搂住他脖子晃一下。

锦天摇头,好一会儿才放下手,他张开眼,那双眼睛里血丝密布,仿佛是一下子害了什么红眼病。但张小乙知道,这不是红眼病。锦天这是在方才使用他的眼睛秘术观云望气,结果秘术使用过度,伤到眼睛了。

张小乙小声道:“能说说么?”

锦天摇头晃脑道:“天意,真乃是天意……”他闭上眼睛,把方才所见,在脑海中过上一遍,方才吐了口气道:“黄光,很多,我看到一股玄黄之气在此山之后——我估测那里有墓。”

来时,大雾罩笼,看不真切。

锦天只能隐约看到一股黑红之气。

那是虎精之气。

入了山后,在山腹中,雾气更浓,人眼只能视十步之距,那更是连看都看不到了。他也未有多想,当时主要是战斗。别的事情,不重要。战斗结束后,也是在死骸上到处找钱。

那些死骸很多,又很脏,钱又那么小,有的尸骸有,有的又没有,所以很麻烦。

找起来是需要足够的细心及耐心,可容不得分心。

事实证明,这其实很累。要不是找的是钱,相当于是在白捡,他真不想再累着他的腰了。

真是酸得以为要断掉。

直到一切结束,出来了,才发现山上虎精妖丹造成的雾气已经彻底消散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才有了闲情逸致,睁眼看看。纯粹是一时好奇,他用了秘术,观云望气,这只是随意为之,遇到了山就看一眼,基操而已。

这一看,就看到了——真东西。

在大山背后,一股玄黄之气,腾空而起,它是辣么的醒目,绵长。

那气机中的黄色,浩大且长,绝非普通岩石那一层淡淡黄光。这种程度黄光,说明地下有大量铜铁金属。何况,还有一些玄色的黑气在其中。

这说明什么?

如此一座荒山,大量的玄黄之气,已经充分说明了,此间必有大墓。没想到啊,自己这双眼睛,在无意之间,还真发现了地下的大墓。又有谁呢想到,虎精所在的这么座荒野小山,山后竟然有一座大墓。

他初时不信自己的运气,当下又看,还看,再看,瞪大眼睛看,看得眼睛都酸了起来。

直到,用眼过度。

他终于明白。

秘术没错。

他看对了。

此间有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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