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恶魔也有人情味(1/1)
江唐被送往了医院,凶手阎广顺被押上了警车。
根据他的交代,在三十岁的时候得了一种罕见的不孕不育症,男性特征逐渐退化。
老婆闹离婚,他不同意。
后来在直接给他戴了绿帽子。
他一怒之下,把两个人全都杀了,扔进江里后扒火车逃走,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
来到海棠市,他认识了一个狗仔,经过介绍,他去了一家照相馆。
七仙女浴池正巧开业,他作为摄影师参加,遇到了长相跟前妻有些相似的胡晶晶。
通过跟踪,他发现了胡晶晶与曹建业还有迟东方三个人之间的混乱关系。
他看着胡晶晶,就会想起曾经的爱人,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厌恶与恨意就越来越强烈。
经过一番仔细地谋划,他分别给曹建业、迟东方递了一封匿名信,里面是他偷拍到的对方和胡晶晶开房的照片。
七夕节的约会取消了,胡晶晶被放了鸽子,然后在浴室被他杀死。
连夜逃走,十几天后跑到了一个偏远的山区。
饿得筋疲力尽,他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婆婆,给了他两个馒头。
他真的很感动,吃着馒头离开。
然后改了名,就在乡镇上的一个饭馆找了包吃包住的活。
后来,他偷偷去看望婆婆,才知道那是萧伟的娘。
同时也知道了萧伟跟他一样,身体有隐疾。
萧伟的老婆叫万娜娜,跟踪时发现居然傍上了一个大款,想跟萧伟闹离婚。
他心中的怒火再一次被点燃,经过仔细谋划,在七夕节的时候,递给了萧伟一张被绿的照片,挑起了夫妻两人的战争。
萧伟本来心里就窝着火,伸手打了万娜娜一耳光。
万娜娜哭着离开了饭店。
他尾随着,跟踪进入了一条黑暗的巷子里,杀死了万娜娜。
不得不再次逃亡,在流浪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乞丐,贾富贵。
跟他的年纪差不多,教他怎么装可怜或者装瞎子来进行乞讨。
贾富贵告诉他,要想快速致富,还得认有钱的人当干爹。
在贾富贵的带领下,两人一起来到了一个山腰别墅。
贾富贵挺会演,敲门之后,直接就躺地上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别墅里的老爷子心软善良人,立即让保姆拿来了两个馒头和一碗水。
等吃了馒头之后,贾富贵扑通一下直接跪地上了,嘴里大声喊着干爹、再生父母之类的话。
其实作为一个乞丐,万家的信息,贾富贵早就打听清楚了。
所以才有了刚才认干爹这么一出戏。
不过,万老爷子并没有当场认他,给了他们一百块钱,把两人打发走了。
后来,贾富贵经常去别墅的门口磕头。
许多人看见后,就开始编瞎话,说是万老爷子的私生子找上门,要认祖归宗,却被拒之门外。
万家的少夫人罗玉珠知道了这件事,为了堵住那些记者的嘴,也为了自己彻底放心,就暗地里做了一个亲子鉴定。
结果很明显,根本不会有血缘关系。
一年后,万老爷子的病情逐渐加重,他知道罗玉珠始终不肯与万财同房,也知道罗玉珠想要在他死后霸占他的家业。
而且,万财的智力等同于六岁的儿童,跟个孩子一样。
思来想去,他就想到了那个天天来磕头,磕了快一年的“干儿子”!
贾富贵被接进了别墅居住,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但在不久之后,出了一起严重的车祸,贾富贵去世了。
听到这个消息,万老爷子的病情更加严重,不久离开了人世。
同样的,阎广顺心情也很不好,因为当时他就在车祸现场!
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好兄弟被谋杀了!
那天,贾富贵带着一瓶红酒,来找他叙旧。
在过马路的时候,一辆路边停放的货车突然启动,撞上了贾富贵,然后轮胎从身上碾压过去!
瓶子碎了,红酒洒了,混合着满地的鲜血。
贾富贵最后说的一句话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强求不得啊!”
阎广顺记住了车牌,也记住了撞人的那张脸。
他悄悄离开了人群,开始了暗地里的跟踪调查。
先弄清楚了撞人的叫赫仁,一个开厢货的司机,给农贸市场送冻鱼。
如果只是撞,贾富贵不一定当场死亡。可用轮胎碾压,明显就是故意杀人!
他知道这不是一起普通的车祸。
等待赫仁被抓后,夜里潜入赫仁的家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他曾经见过一面,正是万家的保姆李卫红。
经过和邻居大妈打听,知道了赫仁与李卫红是恋人的关系。
于是,他又跟踪李卫红,并且要杀了她。
李卫红被抓住后,为了保命,不得不将罗玉珠供了出来,说出五十万的事,告诉他幕后主使其实是罗玉珠。
得到这个消息,阎广顺终于知道,贾富贵是因为卷进争遗产的旋涡而被害。
李卫红为了逃脱魔爪,愿意配合他杀掉罗玉珠。
或许因为指使杀了贾富贵,罗玉珠夜里睡不着觉,患上了严重的失眠症。
七夕节那天,李卫红先伺候着罗玉珠吃下了安眠药。
等睡熟之后,进入卧室,将绳子的一端绑在了雨水管上,再将另外一端扔出墙外。
随后,她离开了别墅,营造出不在场的假象。
阎广顺在外面把绳子拉直,并绑在树上,通过绳子爬上阳台,再进入卧室将沉睡的罗玉珠杀害。
之后,顺着绳子连夜逃走。
第二天一早,李卫红来到别墅,将绳子的一端从雨水管上解开。
另外一端在阎广顺逃走的时候已经解开,她把绳子收起来,丢进垃圾桶。
做完这些后,她才打电话报案。
当年,雷剑已经推测出凶手是从阳台进入卧室,但误认为是割胸恶魔一个人作案,所以怎么也想不通,是如何从高墙到达阳台的。
直到和江唐夜探别墅,才明白原来割胸恶魔有帮凶。
交代完这些,阎广顺又把杀害郑婉的经过供述出来。
在杀死罗玉珠后,他不得不再一次隐姓埋名,躲到了外地。
在一个化工厂找到一个活,管一顿中午饭,不包住,三班倒,工资3000。
工资低是因为他是学徒工,跟着师傅学。
师傅姓谭,对他很好,手把手教他学手艺。
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他当上了组长,手底下管着七八个人。
谭师傅有个儿子叫谭北平,26岁,正跟一个女老师处对象。
每次见到两人秀恩爱,阎广顺就很羡慕。
可在七夕节那天,郑婉家却要三十万彩礼,导致两家闹掰了。
当天夜里,阎广顺用厂里的乙醚把郑婉的家人全部迷晕,杀死了郑婉后逃走。
根据谭师傅提供的线索,吴大勇才找到了阎广顺租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