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缇娜的故事(1/1)
在这个世界的1842年,这一年不仅仅是弗里德里希三世得到一个小女儿的一年,在差不多的时间中,一个容克阶级的落魄地主也得到了一个女儿,也就是缇娜·冯·俾斯麦。
俾斯麦家的前人曾经跟着腓特烈大帝参加过那一场列强们的大战,在那场战争中立下了不小的军功,得到了一块巨大的封地。
但是很可惜后来俾斯麦家族很快就落魄下去了,虽然还是世代参军,但都没有什么太亮眼的表现,而且加上经营不善,封地内也是经常出现一大堆问题,经常入不敷出。
但好在家里有钱,祖上留下来许多的财产,老俾斯麦也不怎么奢靡于享受,所以其实还可以也不算混的太惨。
反正肯定比种地的和进工厂的要爽。
但是很可惜老俾斯麦娶了一个奢华无度的老婆,威廉明妮,一个正宗贵族的女儿。
威廉明妮嫁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只是因为祖上爵位高,才勉强跟老俾斯麦结婚想,但她一点都不自觉,拼命的挥霍家中的财产。
老俾斯麦跟威廉明妮关系不怎么好,但是他的性格又很软弱,不怎么敢反抗老婆,威廉明妮再摸清老俾斯麦绥靖政策的本质开始放开手脚,接着奏乐接着舞。
就在这种情况下,缇娜开始了她的童年。
首先作为地主,年幼的缇娜肯定是拥有还不错的条件,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里地还不少,还算不错。
老俾斯麦因为是军人,当然也为俾斯麦灌输普鲁士一直以来宣扬的军国主义思想,年幼的缇娜很快就接受了这些来自父辈的训导。
军人是很光荣的职业,普鲁士的一切都是军队打出来的,缇娜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她也会将这些俾斯麦家的荣耀告诉给学校的朋友们。
但这个时候威廉明妮就会来泼冷水,反正都是在贬低俾斯麦家的功绩,虽然缇娜会尽力去争论,但是自己又没有武力又没有功绩,当然做不到维护荣耀这种事情。
缇娜很早就开始锻炼自己的武艺,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当兵,然后立下足以镌刻在史书上的丰功伟绩,以后的人们打开历史书看到的不再是曾经立下一点点战功的俾斯麦,而是立下了不朽功绩的俾斯麦。
而她的理想也很快就会在未来实现,她将在未来与那个时代的最强大的枭雄争夺世界的霸权。
缇娜在八岁那年去往了学校,最开始大家只是孩子,没有那么多的隔阂,交谈中也不会有太多的矛盾,这段时间的缇娜十分开朗。
等到年龄大一些后,情况变得有些不对了,大部分的贵族都会把子女送进高等的贵族学校,甚至根本就不去学校,那普通上学的缇娜是否是正常的贵族就让别人很怀疑。
逐渐有小伙伴们质疑缇娜,甚至排挤鄙视她,所有矛盾都变得尖锐,缇娜的性格也变得易怒。
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通常这种时候缇娜都会把那些嘲笑她的人暴打一顿,只要打的越重,其他孩子就越不敢嘲笑自己。
但是越是暴力,同学就越是对她敬而远之,在学校的生活令她很不愉快,只能在周末回家的时候才能让她快乐的休息一段时间。
但并没有什么卵用,在学校被同学折磨,在家里被屑老妈折磨,横竖都是苦日子,不好过啊。
十二岁那年升入中学后,缇娜收敛了不少,也开始努力学习了,她十分有天赋,学习能力天生就比别人强一大截,后来也顺利的考入哥廷根大学。
然而这个大学更是个寄,几乎全都是贵族儿女走后门进来的,就缇娜一个是容克,还是比较衰的那种,立刻就被歧视,跟以前一模一样丝毫没有改变。
缇娜失望透顶了,她认为哥廷根大学中的贵族都是没有文化的蛀虫,一帮破资本家贵族生下来的贵物,他们凭什么对着自己指指点点。
明明自己是靠真实力考进来的,那帮走后门的蠢货不会以为自己很聪明吧?不就是祖上留下的爵位高嘛,祖上有功绩关你屁事啊,又不是你打的江山。
缇娜开始重拾小学时期的优良传统,见到人不爽就把他暴打一顿,特别是贵族的公子哥,嚣张跋扈的家伙是缇娜最喜欢的对象,因为揍起来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这个世界的缇娜走向了跟正史俾斯麦完全不同的道路,别的贵族歧视她,那她就歧视那些贵族,她逐渐开始认为一个人的伟大不代表他的后代能跟着一直伟大。
就像自己这样,贵族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是为国捐躯的英雄,而不是这样狗眼看人低的官二代。
这份思想在缇娜的内心生根发芽,对于贵族的那份认同感也慢慢的开始减弱。
在不久的将来,她或许能够领导一场自上而下的完全革命,这场革命会处理掉所有的蛀虫,以及所有反对自己的声音。
她孤独的走出了哥廷根大学的校门,背后仍然是嘲笑她的声音,但是在未来的缇娜将会杀光这里曾经嘲笑过她的所有人,你会发现这一幕只剩下恐怖。
她因为打了一个公爵的孩子被迫转到了柏林大学,而在这里她的遭遇跟之前差不多。
为了帮她善后,家里又变卖了不少的家产,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她收敛了很多,反正都是些没什么作为的家伙,俾斯麦不想再挑事了,直到这天,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贵族小姐占了自己的位置,还丝毫没有退意让俾斯麦很不爽。
不爽归不爽,吓了她几下她也很识趣的挪开了。只不过这个家伙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摆烂,上课刚刚三分钟就已经快要睡着了。
她似乎对自己也有点好奇,缇娜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本以为得知自己没什么了不起后这个贵族小姐就会识趣的滚蛋。
没想到反而凑了过来,还要跟自己做朋友什么的。
俾斯麦可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她就是奥古斯特……帕塞瓦尔家族的女儿。
她不应该会对自己感兴趣,但是她握起自己手的那一刻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与崇拜,她是那么与众不同。
而且跟自己一样,都对历史有着独特的理解,在军事政治方面,她也涉猎不少。
在很多大方向上,两人都有些争议,比如陆军和海军,火力与机动,以战养战还是休养生息。
奥古斯特的想法很奇怪,她似乎很喜欢在经济方面做文章,但是在军事上又有些稚嫩,单纯的把战争当做填色游戏,靠骑兵是不可能冲破得了连绵不断的防线的,最终只会撞死在铜墙铁壁之上。
只有更好的火炮,更好的枪械才能带来胜利,但是俾斯麦也不得不承认奥古斯特在军事以外的方面确实看得更加透彻。
自己绝对不会心甘情愿的做一个失败者,她要让全部人认可自己,机会已经来到自己的面前了,她要如何把握住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