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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谷(1/1)

线人皮尔洛克给福尔摩斯寄来了一封古怪的密码信——

当我和福尔摩斯正为如何破译这封密码信而大伤脑筋的时候,皮尔洛克的另外一封信又到了。他在后面这封信里不仅没有提醒我们破译密码的方法,反而让我们把密码信给烧了,他说,即使破译了也无济于事,何况大恶魔莫里亚蒂已经怀疑他背叛了组织。

福尔摩斯并没有立即把密码信给毁了,我们继续想方设法破译起来,终于,我们把它破译出来了,密码信写的是:伯尔斯通村伯尔斯通城堡的富绅道格拉斯有生命危险,十万火急。

“糟了!”我惊叫道,“皮尔洛克说即使我们破译出来了也无济于事,难道道格拉斯已经——”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话。

听差毕利拉开门后,伦敦警察厅的麦多纳警官走了进来。麦多纳是伦敦大名鼎鼎的警官,以前,他曾请福尔摩斯帮忙侦探过几个案子,麦多纳对福尔摩斯非常尊重,福尔摩斯也喜欢这位能干而又谦虚的警官。

福尔摩斯把桌上的密码信译稿拿起来递给麦多纳说:“你是为这个事来的吧?”

“天啊!”麦多纳吃了一惊,“你是从哪儿得到消息的?!我刚得到消息说道格拉斯今天凌晨被人暗杀了。我正想请你和我一起去伯尔斯通呢!”

“麦多纳先生,”福尔摩斯说,“还是先请你告诉我们你知道的消息吧。”

“好的,”麦多纳说,“苏塞克斯的地方警官梅森在报告里说,道格拉斯是午夜时分被火枪击中头部致死的,他说案子的性质是谋杀,身份不明的凶犯杀人后潜逃了。他还说这个案子非常复杂和离奇,他希望我把你也请到他管辖的伯尔斯通去。”

“麦多纳先生,”福尔摩斯说,“目前我能肯定一件事——道格拉斯的死和伦敦黑社会头子莫里亚蒂有关。我们要做的,就是去伯尔斯通查清事情经过。”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子的一些背景材料吧,只有这样,读者们才能对此案涉及的一些人物有更深的了解。

伯尔斯通原来是苏塞克斯郡北部的一个边远村落,有一片古老的半砖半木的房屋。由于风景优美,这个寂静了一百多年的小村庄从外地迁来了不少有钱人,他们盖了不少别墅,由于人口激增,村里又出现了不少小店铺,繁华热闹的伯尔斯通已经初具大城镇的雏形了。

伯尔斯通庄园在镇外半英里,庄园里山毛榉树林立,庄园的中心是伯尔斯通城堡。城堡初建于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当时,战功赫赫的坎普司在英王赏赐给他的这片土地的中央建起了他的城堡。1543年,城堡毁于火灾,17世纪初,城堡重新建了起来。

城堡的山墙和菱形格窗依稀可见17世纪的影子,城堡外围绕着两条极富尚武精神的护城河。外河已经干涸断流,被辟作了菜地。内河虽然只几英尺深,但还有四十英尺宽的水面。它环绕城堡一周后,流进了不远处的小河,因为它常年流动,所以水质还不错。城堡最下面那层的窗户离水面还不到一英尺高。

那座吊桥是进入城堡的唯一的路。吊桥的铁链和绞盘原本锈坏了,不过,城堡的新主人奇迹般把它修复好了,从此,吊桥每天天亮放下,天黑吊起,就跟中世纪一样。天黑之后,这座城堡就成了一座孤岛——这与后来发生的震惊英伦的这个大案有直接关系。

道格拉斯先生买下这座城堡时,它已荒芜多年,快要坍塌了。道格拉斯和他太太作为主人住了进去。道格拉斯不管在性格上还是人品上都很不一般。他年龄在五十岁上下,下巴硕大,面容粗犷,胡子灰白,目光锐利。修长结实的体形,其健壮机敏丝毫不减当年。他总是喜气洋洋,平易近人。他的不拘礼仪常常使人觉得他也许经历过那些有钱的邻居从未体验过的下层社会生活。

尽管那些目空一切的邻居经常拿好奇而警惕的眼光来看他,但由于他对慈善事业的慷慨解囊,对社区活动的热情,再加上他那副受人欢迎的男高音歌喉,他很快便在当地树立起名望。他看起来很有钱,据他本人说,他以前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淘过金。

道格拉斯的慷慨大方和平易近人使他人缘很好,他临危不惧的精神更是让人钦佩——尽管他骑术不高,但所有的狩猎活动他都积极参加,而且还敢跟高手较劲;有一次,教区牧师家不慎着火了,当时连消防队都束手无策,他却勇敢地冲进火海,救出了不少财物。道格拉斯搬到老城堡五年不到,在伯尔斯通却已是深得众望了。

在英国,外地人一般是很难融入当地人的生活的,但道格拉斯太太却例外,经常有人去拜访她,人们对她赞不绝口。但她生性不爱社交,她更多的时间是待在城堡里料理家务,照顾丈夫的起居。据说她是英国人,她是在伦敦邂逅当时刚刚失去妻子的道格拉斯先生的。她容貌美丽,身段苗条,肤色较深,她比她丈夫小二十岁,但年龄的差距并不影响他们恩爱的夫妻生活。

案发时现场还有一个人也很重要。他是道格拉斯家的常客,名叫巴克。

巴克长得高高大大,身手敏捷,伯尔斯通好多人都认识他,但他跟道格拉斯的关系最好。据巴克自己说,他在美国就与道格拉斯认识了,他们的关系相当密切,他可能是唯一知道道格拉斯底细的人。巴克看起来很有钱,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还是光棍一条。

巴克比道格拉斯年轻些,顶多四十五岁。他虎背熊腰,脸刮得净净的,眉毛浓密,眼神咄咄逼人,让人望而生畏。他那拳击手般粗壮的双臂更让人不敢轻视。巴克对骑马狩猎没什么兴趣,他喜欢叼着烟斗,在这个古老城镇的大街小巷到处闲逛。有时候,他或者和道格拉斯一起,或者和道格拉斯太太一起,驾着马车游览美丽的乡村风光。

尽管巴克是个性情随和的绅士,但管家艾姆说:“尽管这样,可我们谁也不敢冒犯他。”

巴克和道格拉斯亲如手足,与道格拉斯太太也有很深的友情,但这种友情经常使道格拉斯发火——这点,仆人们都察觉到了。巴克是这个案子中很有干系的人物。

城堡里头的其他人只提艾姆和艾伦太太就足够了。管家艾姆生性拘谨、古板,但非常能干。领班艾伦太太是个健康、快乐的人,她帮女主人管理家务。其余的六个仆人和一月六日晚上的案子毫无干系,所以略去不提。

那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巴克气喘吁吁地跑到伯尔斯通的警察所门前,拉响了警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说,城堡里出命案了,道格拉斯被人谋杀了。然后,他又匆忙赶回了城堡。几分钟后,警官威尔逊也赶到了城堡。威尔逊是伯尔斯通警察所的主管,他向上级苏塞克斯郡警局通报完后,急急忙忙往城堡赶,他到的时候才十二点刚过。

威尔逊赶到城堡时,吊桥早已放下了,城堡内外灯火通明,人们神情紧张地彼此紧挨着站在大厅里,惊恐不已的管家神经质般站在门口不停揉搓着双手。只有巴克还沉得住气,他打开门,把警官领了进来。一起进来的还有伍德先生,他是伯尔斯通非常有名的医生。他们三人一同走进了死了人的房间,吓坏了的管家也跟着进来了,他进来后把门关上了,他怕女仆们看到案发现场惨不忍睹的情景。

死者四脚朝天地倒在房间中央。他穿着睡衣睡裤,还披了件桃红色睡袍,一双软毡拖鞋在他脚上套着。医生举起油灯在死者旁边蹲下身看了一眼,便断定死者死于枪击。一支造型奇特的双管火枪在死者胸部横放着,火枪的枪管被锯短了很多,两个扳机用铁丝绞到了一起——这样,火枪便可以双弹齐发,杀伤力更大了。从死者的头部几乎被炸成碎片这点来看,射击距离是非常近的。

从未经历过这种大事的警官不敢随便行事。他心慌意乱地看着那颗可怕的脑袋,轻声说:“我们都别乱动,一切等我长官来了再说。”

“到目前为止,”巴克说,“我们把现场保护得很好,我敢保证,你们现在看到的和我当时看到的一模一样。”

“案子是什么时间发生的?”警官掏出笔记本问。

“十一点半,当时我还没上床睡觉,正坐在卧室的壁炉前烤火,忽然听见枪响——响声不大——像是被什么捂住了。我赶到这间书房时,桌上的蜡烛还燃着,一分钟后,我把油灯点亮了。”

“你看到什么人没有?”

“没有。当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时便赶紧跑了过去,把她挡在门外,不让她看到这副可怕的景象。艾伦太太赶来后,我让她把道格拉斯太太扶走了。艾姆先生赶来后,我和他一起进了这个书房。”

“城堡的吊桥是整夜都吊着的吗?”

“是的,吊桥是我拉上的。”

“那凶手根本逃不出去!道格拉斯先生或许是自杀。”

“当初我们也这样认为。不过,你看看这里吧!”巴克把窗帘撩起,让警官看那大开着的玻璃窗。“你再看看这儿!”他又把灯放低,照着木质窗台上的一摊血迹,血迹上有一个长筒靴的靴底印痕,“他是从这里逃走的。”

“你认为凶手跳窗后又游过了护城河?”

“对。”

“那么,你在枪响之后没半分钟就赶到现场了,而那时凶手刚跳到河里不久。”

“确实这样。唉,要是我当时跑到窗前看一下就好了!可惜,当时窗帘是闭着的,我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后来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不敢让她进来,这里的一切太恐怖了!”

“实在很恐怖!”医生看着被炸碎的死者头部和周围的血迹说,“自从那次伯尔斯通火车相撞事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血肉横飞的场面。”

警官威尔逊没见过什么世面,脑筋有些迟钝,他还在关注那个打开着的窗户:“你说得对,他确实是跳窗从河里逃走的,不过,奇怪的是,既然吊桥没放下,他是怎样走进城堡的呢?”

巴克:“这的确让人想不通。”

“吊桥是什么时候吊起来的?”

管家艾姆:“傍晚六点钟。”

警官:“听说你们的吊桥通常是太阳一落山便吊了起来。现在这个季节太阳是四点半左右落山的,吊桥怎么到六点钟才吊起来呢?”

管家艾姆:“当时太太还在和来访的客人喝茶,客人没走我不能吊起吊桥。后来,桥是我亲手吊起来的。”

警官:“你是说,要真有外人进入城堡,他们必定是六点钟前进来的,他们一直潜伏到十一点钟,而那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个书房。”

管家艾姆:“我的意思正是这样。先生上床睡觉前总怕有起火的隐患,所以他每晚都要亲自在城堡四周巡视一番。他来到这里时,凶手早就等着了。凶手开枪杀人,然后扔下凶器,跳窗逃跑了。我想,事情就是这样。”

警官从死者身旁的地板上拾起一张纸片,上面有两个用钢笔写的大写字母V·V,字母下边的数目字是341。字迹很潦草。

警官举起纸片问:“这是什么?”

“我还没发现有这么个小玩艺儿,这可能是凶手留下来的。”巴克好奇地盯着纸片说,“V·V·341,这是什么意思?”

“V·V,可能是人名的缩写。医生,你找到了什么吗?”警官用粗壮的手指把纸片转来转去,问道。

“我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找到一把铁锤。这是一把坚固耐用、做工精细的铁锤。”

巴克指着壁炉台上的一盒铜头钉子说:“我昨天看见道格拉斯先生站在椅子上挂墙上那幅油画,铁锤是他钉钉子用的。”

警官的头脑转不过来了,他不时用手搔着脑袋:“把铁锤放回原处吧。我是束手无策了,我们还是等伦敦的人来了再说吧。”

警官举着油灯,不停地在屋子里踱步绕圈。突然,他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问道:“喂,窗帘是什么时候拉上的?”

管家艾姆:“点灯时拉上的,那时四点刚过。”

警官放低油灯,查看着墙角。那里有很明显的长筒靴留下的泥污印,“巴克先生,你的推测现在可以证实了。凶手是躲在这里的。我想,凶手是四点到六点之间溜进这里的,那时吊桥还没吊起,而窗帘已经拉上。他之所以选中这间屋子,是因为这是他潜入城堡后看到的第一间屋子。他发现没地方藏身,便躲到了窗帘后面,这一切看起来很明显。依我看,他是来偷金银财宝的,但他碰上了道格拉斯先生,所以他下了毒手,然后逃之夭夭。”

巴克:“我也这么认为,不过我想我们别浪费宝贵的时间了,我们应该趁凶手还没逃远,把伯尔斯通村的远远近近都搜一遍。”

警官想了想说:“早晨六点之前是没火车的,所以他不可能坐火车逃走,他也不敢从大路逃跑,因为他身上湿漉漉的,很容易引起别人注意。在没有人来和我交接之前,我是不能离开现场的,而且我得申明,在案子还没查清之前,你们谁也不要离开这里。”

伍德医生还举着油灯,仔细检查尸体。“这是什么记号?会不会和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死者的右臂手腕到臂肘那截是裸着的,上面烙着一个奇特的图案,一个圆环,里面套着个三角形——图案的线条都是凸起的,褐色的图案在灰色的皮肤上十分醒目。

伍德医生把近视镜戴上,重新察看这个图案:“这不是针刺的文身,这种图案我也没见过。这可能是那种烫在牲口身上的烙印烙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巴克:“我也不知道,不过他手臂上的这个标志我十多年前就看到有了。”

管家艾姆:“我也看见过。以前主人每次挽起衣袖,我就看见了这个标志,我一直不知道这标志的来历。”

警官:“那么,它可能和本案没什么关系。不过,它有点怪怪的。这个案子有很多地方都怪怪的。”

管家艾姆突然指着死者的手惊讶地说:“看那,这是怎么回事,先生的结婚戒指被凶手拿走了!”艾姆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

“你说什么?”

“真奇怪!先生的左手小指上总戴着他的结婚戒指,结婚戒指上面再戴着一枚天然金块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这两个戒指都还在,唯独结婚戒指被拿走了!”

巴克:“管家说得没错。”

警官:“你的意思是那只结婚戒指原来一直是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的吗?”

管家艾姆:“是的,是这样的。”

“那就是说,凶手或者别的什么人,他先把那个天然金块戒指取下,然后拿走了那个结婚戒指,再把这个天然金块戒指套回原处?”

“是的,是这样。”

这位忠于职守的警官摇了摇头:“看来,我们必须尽快把案子移交给伦敦方面,越快越好。我看梅森警官能接手这个案子,他对地方警所上交的案子从来都全力以赴。他很快就会来了。我把案子全盘移交给他算了。说老实话,这个案子我还办不了。”

凌晨三点,苏塞克斯郡警察署侦探长梅森,在接到伯尔斯通村警察所威尔逊的紧急电报后,快马加鞭地赶到了案发地,然后他通过早晨五点十分的那趟火车把报告送到了伦敦警察厅。中午十二点,侦探长梅森在伯尔斯通车站接到了我们一行三人。

梅森穿着件宽松的花呢外套,刚刮过脸,神情文静、和蔼,他有些发福,个子矮小,不怎么像一个专门负责刑事重案组的警官。

我们去旅店的路上梅森一直唠叨:“麦多纳,这案子非常复杂。报社的记者知道消息后,会像苍蝇一样蜂拥过来的,但愿他们不要把现场给破坏了。我们得全力以赴。这样的案子我还是头一回接手呢。福尔摩斯先生,不是我拍您马屁,这案子,我们警方还得多听听您的高见。我给你们订的是本地最好的旅店,阿姆兹旅店,非常干净。你们把行李交给旅店的伙计吧。先生们,请跟我来,好吗?”

梅森真是位风趣健谈、善解人意的警官。

走了不到十分钟,我们就到了阿姆兹旅店。大家在阿姆兹旅店的会议室里坐好,听案情报告。

听完案情汇报后,福尔摩斯情不自禁地说:“这案子真不寻常!我也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案子。”

梅森一听,高兴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这回我们可以在伯尔斯通大干一场了!我凌晨三点接到这个案子后快马加鞭地赶到了案发现场,其实我不用那么急匆匆,因为警官威尔逊已经掌握了全部情况,我只要核实一下就可以了,当然,现在我多少有了些自己的看法。”

福尔摩斯好像急于要知道:“你的看法是……”

“我首先仔细地检查了那把铁锤,我原以为死者有可能使用过那把锤子进行自卫,结果,我并没有在铁锤上找到施用过暴力的痕迹。”

警官麦多纳插言道:“没有痕迹并不能证明什么,有很多案子里的铁锤尽管确确实实是凶器,但都没发现什么痕迹。”

“你说得对,我的意思是:没有痕迹并不能证明它没被使用过,但有痕迹的话,就会有助于我们的侦破工作。接着,我又检查了那把火枪。那是一把大号铅弹火枪,它的双发扳机被绑到一起了,所以,只需把扳机扣动一次,双筒枪管就会同时发射。看来,凶手这么改装火枪,为的是确保谋杀万无一失。这支被锯短的火枪只两英尺长,可以很好地藏在上衣里,枪上没标生产厂家,只在枪管的凹槽里发现了‘PEN’三个字母,其他的字母看来是在被锯掉的那截枪管上面。”

“它的生产厂家是美国一家很有名的公司,公司全称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制造公司。”

梅森很感激而又很惊奇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说:“对,应该是这个公司,我记起来了,先生,你的记性真好,难道世界上所有兵工厂的名字你都记住了吗?”

福尔摩斯打了个手势,表示别把话题扯远了。

梅森继续说道:“显然,这枪是美国货,我从有关报道上了解到,美国正流行这种锯短了的火枪,我想,凶手很有可能是美国人。”

麦多纳不赞成他的看法:“兄弟,你的结论下得太早了,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个案子是外人闯入城堡干的。”

“窗户被人推开、窗台上又有血迹、奇怪的名片、墙角的长筒靴印和这支火枪,证据多着呢!”

“这些证据都可以伪造!道格拉斯先生是个美国人,或者说他曾长期居住在美国。巴克先生也一样。火枪很有可能是他们哪一位的,他们都有嫌疑。”

“至少管家艾姆——”

“他怎么样,他可靠吗?”

“他曾经在查多斯爵士手下干过十年,为人可靠。他是五年前来城堡供职的,当时道格拉斯先生刚刚买下这座城堡。他说他从未在城堡里见过这支火枪。”

“这支火枪就是为了便于隐藏而改装的,这么短的枪任何箱子都可以装得下,他没见过并不表明这支枪不是城堡里的。”

“他确实说他没见过这支枪。”

麦多纳那股苏格兰人特有的犟脾气又来了,他用他那南方口音说:“你并不能摆出足够的证据让我相信凶手是城堡外的。你说枪是从外面进来的,作案的是城堡外的人,但我奉劝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我想你的推论不符合逻辑。福尔摩斯先生,你来裁判吧,看我们谁对。”

“行,麦多纳,现在你说说你的见解吧。”福尔摩斯真的摆出要公正裁决的架式。

“假定凶手存在的话,那他绝不是普通的盗窃犯,那枚戒指和那张纸都说明这是出于报复的蓄意谋杀案。好,就假设凶手存在,起码的一点,他肯定知道城堡周围全是水,他逃跑起来是很困难的,再说,他会选择什么样的武器呢?他肯定会选世界上声音最小的武器,这样,事成后,他能够不慌不忙地跳窗,蹚河,从容逃脱,他绝不会选择这种响声最大的武器,枪一响,全城堡的人就会蜂拥而来,他还来不及跳到河里就会被逮住。是这样的吗?福尔摩斯先生?”

“嗯,你的话很有道理。”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道,“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到实地去验证。梅森警官,我想问你,你当时到护城河的对岸去查过有没有人蹚水上岸的痕迹吗?”

“我查过,福尔摩斯先生,没有痕迹。不过河岸是石砌的,即使有也看不出来。”

“连一点足迹或手印都没找到吗?那么,梅森警官,我想我们应该立刻到城堡去,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些新线索,得到些新启示。”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对,我这么做是想让你到现场前先把所有的细节都了解清楚,如果你认为这样……”梅森犹豫起来,没继续往下说。

麦多纳警官把话接了过去:“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办过好几起案子,他一向都是公事公办的。”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公事公办是我的原则。我协助警方办案是为了伸张正义,如果我不跟警方合作的话,那一定是因为他们首先不与我合作。我从来不与人争功。所以梅森警官,我有权要求完全按我自己的思路去办案,并且有权只在我认为是适当的时候交出我的成绩。这一原则要贯穿办案的始终,而不只是办案的某个阶段。”

梅森警官很热诚地回答道:“能与你一起办案,我深感荣幸,我保证与你通力合作。华生医生,也请您和我们一块去城堡。我们都希望将来能在您的大作里占有一席之地哩!”

我们沿着古朴的小镇街道往前走,街两边是剪过枝的铜钱榆。街尽头有两根年代久远的石柱,它们经过很多年的风吹雨打,如今斑斑驳驳,长满了苔藓。据说,石柱上头以前各蹲着头石狮子,但现在只能看见两个线条模糊的石球了,街上的车辙歪歪斜斜,沿街往前走不远,就看见一片长满了青草和栎树的旷野,人们只有在英国的农村才能看到这样的景致。一个急转弯把我们带到了极富17世纪风格的伯尔斯通城堡。我们眼前是一片暗褐色的砖石结构的房屋,宽阔美丽的护城河和木质的老式吊桥。

眼前这座历尽沧桑的、有三百年历史的城堡,它那怪异的屋顶、阴森的高墙、黑黝黝的窗户以及离底层窗台只几英尺的护城河水的寒气让我们不由感觉到:在这个地方发生这么一件惨案,实在是没什么可奇怪的。

梅森指着吊桥右边那扇还开着的窗户说:“那就是出事那间房子的窗户。”

“那么窄的窗户,人怎么钻得进去呢?”

“可能那人并不胖。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换了是你或者我,都可以比较自如地钻进钻出呢。”

福尔摩斯走近护城河边,望了望对岸,又开始查看脚下的石砌河岸和河岸旁边的草地。

梅森:“福尔摩斯先生,这一带我都仔细看过了,没发现有人爬上岸的痕迹。而且即使有人从护城河里爬上来,也不一定会有什么痕迹留下。”

“确实这样。河里的水总是这么混浊吗?”

“对,老是这样混浊,因为水里泥沙较多。”

“这河有多深呢?”

“河两侧大概是两英尺深,中间大概有三英尺。”

“就是说,如果有人蹚水过河,是不会被淹死的。”

“河水这么浅,就是他不会游泳也淹不死。”

我们边说边走过了吊桥。

管家艾姆满脸愁容,颤颤巍巍地把我们迎了进去。一直在现场守护着的威尔逊警官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伍德医生早就走了。

“辛苦你了,威尔逊警官,有什么新情况吗?”梅森问。

“没有,梅森警官。”

“那么,你可以回去休息了,有事我会派人去叫你的。管家先生,请你把巴克先生、艾伦太太还有道格拉斯太太叫来吧,我们有些话要问他们。先生们,我先说说我的看法,然后,再听听你们的。”

我对这位地方警官有很深的印象。他专业知识丰富,头脑冷静,实事求是,我相信他将来一定会大有作为的。福尔摩斯正专心致志地等着听他的见解。

“首先我们得弄清这个问题,道格拉斯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如果他是自杀的话,那我不得不这么想象:死者先摘下结婚戒指藏好,再披上睡袍,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踩上泥印,以便让别人误以为有人躲在这里袭击他,然后他推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

“事情确实不会是这样的,所以我说,这一定是他杀。我们所要确定的是,凶手是城堡外的人,还是城堡内的人。”

“你继续说吧,我们听着。”

“要确定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城堡里的,就是城堡外的。我们先假定凶手是城堡里的某个人或某些人,他们伺机制服了道格拉斯先生,然后,用这支枪管锯短了的,世界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火枪杀害了他,他们之所以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刻下手,是特意想惊动城堡里所有的人。请问诸位,这有可能吗?”

“是的,这不可能。”

“据查,听到枪响后,最多过了一分钟,城堡里所有的人都到了现场——巴克先生是第一个赶到的,接着管家艾姆和其他仆人也赶来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罪犯居然来得及做那么多事情——在墙角流下脚印,打开窗子后又在窗台上留下血迹,从死者手上取下那枚结婚戒指。这绝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同意你的看法。”福尔摩斯深有同感。

“好,让我们看另外一种可能——凶手是从城堡外闯入的。要确定这是事实,比较难,但这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在下午四点到六点间潜入城堡——这段时间,吊桥还没吊起,城堡里还有人进进出出,城堡里的门窗也没落门上锁,所以他没怎么费劲就溜了进来。他可能是来偷东西的,也可能是来寻衅报仇的——道格拉斯先生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而且这支火枪又是美国人常用的武器,因此,很有可能是复仇。凶手溜进这间他首先看到的屋子,并在窗帘后一直隐藏到深夜十一点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间屋子。他们也许说了几句话——只有几句,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没几分钟,她就听到了枪声。”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插话说:“这支蜡烛可以证明这一点。”

“对,蜡烛是新的,烧了还不到半英寸。凶手一定是在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实施袭击的。否则,死者一跌倒,蜡烛就会掉到地上。这也说明他刚走进屋时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赶到现场后,把油灯点上,吹熄了蜡烛。”

“这点我也同意。”

“好,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吧。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子,放下蜡烛。凶手从窗帘后面转出来,拿枪对准道格拉斯。他向道格拉斯先生要那个结婚戒指——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戒指。道格拉斯给他了,然后,凶手杀死了道格拉斯先生,当然,凶手开枪前,可能有一场搏斗,死者可能拿起过我们在地毯上找到的那把铁锤。凶手行凶后,丢下枪和那张写着‘V·V·341’的卡片——卡片上写着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跳窗逃跑。巴克先生赶到现场的时候,凶手正在蹚涉护城河。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是这样吗?”

“你的想象很丰富,不过,说服力不是很强。”

“老兄,你简直瞎说了一通,一点道理都没有。”麦多纳警官大声喊道,“我同意这是他杀,但不管凶手是城堡外的还是城堡里的,他的作案过程和方式绝不是这样的,他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竟然用响声那么大的火枪作案,这不是自己切断自己的退路吗?他应该用发声很小的武器啊!除非他是个疯子——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也说梅森警官的推理说服力不是很强,你何不把你的看法说出来呢?”

福尔摩斯一直是边听边思考的,这时他两眼放光,欲言又止。

“麦多纳先生,我想再找些事实,然后才能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边说边走到尸体旁边,蹲了下去,“哎呀!这些伤口太恐怖了!请叫一下管家……艾姆先生,听说你经常看到你主人的前臂上有个奇特的烙印图案,一个圆圈里套着三角形的烙印,是吗?”

“是的,先生。”

“你从没听道格拉斯先生说起过这个图案的含意吗?”

“没听说过,先生。”

“烙这种烙印时,是要受很大的痛苦的。艾姆,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后部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死之前,你注意到了吗?”

“注意到了,先生。他昨天早晨把脸刮破后贴上去的。”

“他以前经常刮破脸吗?”

“不,他有很久没刮破过脸了。”

福尔摩斯说:“这里头肯定有些名堂!你们看,他偏偏在事发前刮破了脸,这说明他很紧张,他已经感觉到危险正向他逼近。艾姆先生,昨天你有没有发现你的主人有什么反常的举动?”

“他好像坐立不安似的,情绪看上去也不太好。”

“看来道格拉斯确实预感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们的调查又有新的进展了,是吗,麦多纳先生?”

“是的,先生,还是你厉害一些。”

“嗯,现在我们来研究这张卡片吧。艾姆先生,你在城堡里见过这种粗硬的卡片吗?”

“我没见过,先生。”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用吸墨纸检查写字台上每个墨水瓶里的墨水。

“卡片上的字不是在这里写的。这里的墨水都是黑的,而卡片上的字略呈紫色。另外,这卡片上的字是粗笔尖写出来的,而这儿的笔都是细笔尖。艾姆先生,你知道卡片上这些字母和数字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先生。”

“麦多纳先生,你知道吗?”

“我想这是某个黑社会团伙的标志,就像死者手臂上那个烙印一样。”

梅森警官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就这么认为吧。那个黑社会团伙派出的凶手溜进了城堡,用火枪击中了道格拉斯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跑了。凶手为了让他的同伙能从报纸上看到复仇成功的消息,便特意扔下这张卡片。不过,令人不解的是,那么多武器,为什么凶手偏偏选中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那枚拿走的结婚戒指又怎么解释呢?”

“是啊。”

“另外,我想,天亮后警察肯定在方圆四十英里内撒下了天罗地网,到处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地人,但现在都下午两点了,凶手还没抓到,这是怎么回事呢?”

“嗯,这个……”

“除非他早就在附近准备好了藏身的地方和替换的衣服,不然凶手应该早就落网了。但现在,凶手一点消息都没有。”福尔摩斯说着,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仔细察看窗台上的血印,“很显然,这是鞋印,尺码很大,皮鞋的主人大概是八字脚,鞋底花纹的式样挺好看。哎呀,这张桌子底下摆的是什么?”

“那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管家艾姆说。

“哑铃应该是成双的,另外那个呢?”

“我不知道,先生。可能原先就只一个吧。我有好几个月没注意到哑铃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话没说完就被一阵很急的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起来很精明的人走了进来。我一看就知道,他就是巴克先生。他用傲慢的目光看着我们。

“很抱歉打断了你们的话。不过,诸位,我想告诉大家一个最新的消息。”

“凶手抓住了吗?”

“不,不是,不过有人找到他的自行车了。凶手把他骑来的自行车扔下了。请你们随我出去看看吧,我请人把它拿到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了。”

我们跟他走到大厅门外。只见有三四个仆人和几个看热闹的闲汉正站在一辆马车旁对自行车指指点点。自行车是从一簇常青树丛里找到的。这是一辆破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自行车。车上溅了不少泥巴,好像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个工具袋,里面有扳手和油壶。但没发现有什么线索能证明车主是谁。

“虽然我们还不知道车主是谁,但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线索。”梅森警官说,“因为这车子应该登记、编号过。我们一定能查出些什么的。不过,凶手为什么不骑车逃跑呢?福尔摩斯先生,我真弄不懂了,这案子可能真的很难破!”

“真的难破吗?”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

我们重新回到城堡后,梅森警官问道:“书房还要再检查一遍吗?”

“不用了。”麦多纳说,福尔摩斯也跟着点头同意。

“那么,现在让我们来听听城堡里有关人员的证词吧。嗯,这个餐厅蛮不错的,我们就在这里好了。艾姆先生,你先说吧。”

管家艾姆的叙述简单、明了,给人诚实可靠的感觉。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刚买下伯尔斯通时,他就在这里当管家了。他认为主人不仅是一位有钱的绅士,而且是一个平易近人、善于体贴人的好人——起初,艾姆还对这有些不习惯。在艾姆的印象中,道格拉斯素来临危不惧,从不胆小怕事。道格拉斯先生每晚叫人吊起吊桥,只是沿袭旧时的传统而已。道格拉斯先生是典型的循规蹈矩之人。他很少去伦敦,也难见他离开伯尔斯通。不过,案发前一天,他曾去过滕布里奇维尔斯镇买东西。案发当天,艾姆发现他的主人有些坐立不安,情绪反常,焦躁易怒。案发时,艾姆还没睡,正在餐具室里收拾银质餐具。他只听到了急急的铃声,枪声并未听到,因为餐具室是城堡最靠里的部分,与前厅隔着几重关着的门和一条狭长的走廊,即使有枪声也很难听到。艾伦太太听到铃声后也急忙跑了出来。他们一起跑到了前厅。跑到楼梯时,正碰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不过,艾姆觉得道格拉斯太太走得并不急,神色也不是很惊慌。她刚下楼,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冲了出来,极力把道格拉斯太太阻在门外,央求她回到楼上去。

“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吧!”巴克先生大声喊道,“他已经死了,你也无能为力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回自己房间去吧!”

巴克先生劝说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太太就在艾伦太太的陪同下转身上楼了,她既没痛哭流涕,也没痛不欲生。

艾姆和巴克走进书房,那时烛光已经熄灭,油灯已经点上。他们从窗户往外看,但外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随后他们冲出大厅,艾姆刚刚放下吊桥,巴克就急匆匆去警所报案了。

以上是管家艾姆的简要证词。

艾伦太太的证词和她的同事艾姆的大同小异。当时她正准备上床睡觉,忽然听到铃声大作,虽然她的卧室到前厅的距离要比餐具室到前厅近些,但她有点耳聋,而且她的卧室毕竟离前厅还是有那么远的一段距离,所以,她也没听到枪声。不过,她说,她记得在警铃拉响半小时前,她听到过一声像是很重的“砰”的关门声。后来,她和艾姆同时赶到了前厅。她也亲眼看到巴克先生脸色发白,非常激动地从书房里冲出来。巴克先生不让道格拉斯太太进书房,劝她回楼上去。他俩还说了一些话,但她耳聋,听不清道格拉斯太太的回话。她在巴克先生的吩咐下把道格拉斯太太扶上了楼。她把太太扶进卧室后,竭力宽慰她。太太又惊又怕,浑身发抖,但没表示要下楼去看看。只是紧裹睡袍,双手捂头,坐在卧室的壁炉旁。艾伦太太当晚陪了她一个通宵。城堡里其他仆人因为早已睡熟,并未受到惊吓,直到警察到来才知道城堡里头出事了。他们都睡在城堡最里头的房子里。是听不到什么声响的。

艾伦太太的证词中,大部分是对她的悲伤和恐惧的叙述,没补充什么新内容。

接下来轮到巴克先生了。他除了重复那些已经告诉给警察的情况外,也没什么新的补充。他坚持认为凶手是跳窗逃走的,窗台上的血迹很清楚地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吊桥早已吊起,凶手只有蹚河逃走。不过,他对凶手不骑自行车逃走表示很奇怪,同时,他认定凶手绝对没有淹死,因为护城河最深处也只有三英尺。

据巴克先生说,道格拉斯先生不怎么爱说话,很少谈起自己的过去。他只知道道格拉斯先生很小的时候就从爱尔兰移居美国,巴克是在美国加州和他认识的,当时道格拉斯就很有钱了。后来他俩合伙在卡隆开矿,收益相当好,没想到道格拉斯竟突然中止合作,回到了英国。后来,巴克也变卖了产业,迁到伦敦。他们的友谊又重新开始了。他觉得道格拉斯是在某种危险的威胁下突然离开加州的。他躲到英国乡下的这个城堡,可能与这种危险有着必然的联系。一定有股什么黑道势力对他不依不饶,非要把他杀死不可。尽管他从未吐露过这方面的事,但巴克还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了。巴克断定那张卡片上的东西肯定和那股黑道势力有关。

麦多纳警官问:“请问,你在加州和道格拉斯先生交往了多长时间?”

“一共五年。”

“那时的他独身一人吗?”

“是的。”

“你听他说过他的前妻吗?”

“几乎没有。他只说过她是德裔。我见过她的相片,是个绝色美人。她在我和道格拉斯先生认识的前一年患伤寒病死了。”

“道格拉斯先生是否同美国的某一地区关系比较密切?”

“他去过美国很多地方,但他经常提起的,就只有芝加哥。他曾经在那里做过事,似乎对那里挺了解的,我还听他说起过一些产煤区和产铁区。”

“他有没有从政?”

“没有,他从不关心政治。”

“他有犯罪记录吗?”

“不,你问错问题了。他是我遇见过的最善良、最正直的人。”

“他在加州时,生活上有令人起疑的事吗?”

“他时常到我们矿区来住些日子,有时还找点活干。我们矿区在大山里头。他不大到有很多生人的地方。所以我想,他是在躲避别人的追踪。他突然离开矿区返回欧洲,更让我确信他是受到了某种威胁或警告。他离开还没一星期,便有五六个人向我打听他的去向。”

“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嗯,他们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一个个表情冷酷。他们到矿区找我,问道格拉斯去了哪里,我告诉他们,我只知道他去了欧洲,至于具体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我看得出来,他们没安好心。”

“他们是加州本地人吗?”

“我不清楚他们是不是加州人,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绝对是美国人,另外,他们不像矿工。我当时并不想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我讨厌那些人,巴不得他们早点滚蛋。”

“那是六年前的事吧!”

“快七年了。”

“你们在加州还生活了五年,算起来这事从缘起到现在,至少都有十一年了,对吗?”

“是这样。”

“这里头肯定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形成这种仇恨的原因也绝非什么小事,要不然,隔了这么多年,怎么还念念不忘呢?”

“我想,这正是道格拉斯的心病所在。”

“奇怪的是,他明知有难,为什么不去寻求警方的保护呢?”

“可能他认为警方也保护不了他。有件事你们可能不知道,他是不带武器不出门的,他的手枪总在口袋里放着。遗憾的是,他昨晚穿睡袍时,把手枪留在卧室里了,也许他认为吊桥吊起了他就安全了,结果……”

麦多纳警官说:“我想把时间表列得更清楚些。道格拉斯离开加州已经六年了,你是在他离开的第二年到英国来的。是吗?”

“是的。”

“他再婚有五年了。你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了吗?”

“我是在他结婚前一个月来到伦敦的。我有幸当了他的伴郎。”

“他们结婚前你就认识道格拉斯太太了吗?”

“不,不认识,我回英国时,已经离开英国整整有十年时间。”

“他们结婚后,你和她经常见面吧?”

巴克十分严肃地瞥了一眼麦多纳:“是的,我们常常见面。因为你去拜访一个朋友,不可能不与你朋友的太太见面。如果你认为这里头有什么……”

“巴克先生,你别介意,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例行公事,我有责任查问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情,如果有些地方冒犯了你,还请你原谅。”

巴克已经开始生气了:“你有些问题问得太不礼貌了。”

“为了你和大家的清白,警方需要掌握所有的情况。再冒昧地问一下,你和道格拉斯太太的友情,道格拉斯完全赞成吗?”

巴克的脸色变得铁青了,一双大手也痉挛似的紧握在一起。他大声喊道:“你无权问这个问题,这和案子没一点关系!”

“我一定要弄清这个问题。”

“那么,我拒绝回答。”

“你可以不回答,但你得明白,你实际上已经回答了,如果你没做什么亏心事的话,你是不会拒绝回答的。”

巴克紧绷着脸,眉头紧皱,沉思了起来。

终于他的脸色好了一些:“嗯,我知道,不管怎么说,你们毕竟是在执行公务,我无权不配合你们。我只想恳求你们,别再让这事去烦扰道格拉斯太太了,她现在已经够难受的了,跟你们实说吧,惨遭不幸的道格拉斯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喜欢吃醋。他对我非常好,我们就像亲兄弟一样,他也很爱他的太太,他希望我经常在他身边,经常派人把我叫到城堡来。但只要我和他太太在一起交谈,或者发现我和他太太有点接近的时候,他就会醋劲儿大发,闹脾气,说难听的话。我曾多次为这些发誓再不到他的城堡去了。但事后,他总是写信向我道歉,我也只好不去计较。不过,请你们一定要相信,道格拉斯太太是天底下最忠诚于丈夫的妻子,而我,是天底下对朋友最仗义的人。”

巴克的这番话说得感人肺腑,但麦多纳警官丝毫不为之所动,穷追不舍地问道:“你知道死者的结婚戒指被凶手取走了吧?”

“好像是吧。”巴克没好气地说。

“‘好像是’,哼,你明明知道这是事实,为什么还要说‘好像是’?”

巴克被这一问问得有些心慌了,过了一会儿才犹犹豫豫地说:“我说‘好像是’,意思是,戒指有可能是他自己取下来的。”

“不管是谁取走的,反正事实是戒指不见了,谁都会由此想到这么一个问题:这个案子会不会和他的婚姻有什么关系呢。”

巴克耸了耸厚实的肩膀说:“别人怎么想我管不着,但你如果认为这个案子和道格拉斯太太的人品有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好了,我的话说完了。”看得出,巴克尽了他最大的努力去控制自己的感情,否则他会气爆的。

“我想,现在我也没什么要问你的了。”麦多纳冷冷地说。

“还想请教你一个小问题,”福尔摩斯说,“你走进房间时,是不是只有这支蜡烛在桌上点着?”

“是的。”

“你是借着烛光看到这可怕的现场的?”

“嗯。”

“你马上就拉响了警铃吗?”

“是的。”

“他们很快就赶来了吗?”

“是的,大概一分钟吧,他们就赶到了。”

“可当他们赶到时,看到的是亮着的油灯,而蜡烛已经熄灭了。我觉得这里头有些问题。”

巴克又犹豫了一会儿才说:“福尔摩斯先生,这里头会有什么问题呢?烛光比较暗,我首先想到的是让房子更亮一些,而油灯正好就在桌上,所以我就把灯点上了。”

“蜡烛是你吹灭的吗?”

“是的。”

福尔摩斯没再问下去了,巴克很镇定地扫了我们一眼转身走了出去。我觉得他对我们有些不满。

麦多纳警官写了张便条让人送给道格拉斯夫人,说他想到卧室去看望她。可她回复说,她要在餐室会见我们。过了一会儿,她来了。她三十岁上下,身材苗条,容貌秀美,神情极为沉着冷静。我原以为她肯定悲痛欲绝,憔悴不堪,谁知却完全不是这样。她面色虽然跟其他受惊吓的人一样的苍白,但她的举止却镇静自若。她按在桌上的纤纤手指,看不出有半点颤抖。她那双眼睛虽然有些悲伤,但更多的却是哀怨,她略带怀疑地看了我们一眼后,突然问道:“你们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天哪!为什么她问话的语气充满恐惧而不是祈盼呢?”我暗想,“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

“道格拉斯太太,你放心好了,我们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绝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的。”麦多纳警官说。

“别担心开支问题,”她面无表情,口气平和地说,“我希望你们全力以赴。”

“或许你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破案线索。”

“真的吗?说吧,我能做些什么?”

“巴克先生说你实际上并没进入现场,是吗?”

“是的,巴克坚持让我回到楼上的卧室去。”

“你一听到枪声就往楼下跑,是吗?”

“是的,我穿上睡衣就往楼下跑。”

“从听到枪声,到巴克先生在楼下阻拦你,中间隔了多长时间呢?”

“大概有两分钟吧,在那种时刻谁都没想到去计算时间。巴克先生恳求我别进去,他说我进去了也无济于事。后来,我就在艾伦太太的搀扶下上楼了。我真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你能否大概估计一下,你在你丈夫下楼后多久听到的枪声?”

“这点我说不清楚,因为他是从更衣室出去后下楼的,我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下去的。他老担心失火,每晚都要在城堡里巡视一圈,我知道,他唯一害怕的就是火灾。”

“道格拉斯夫人,我正想谈谈这方面的问题。你是在英国和你丈夫认识的,对吗?”

“对,我们结婚有五年了。”

“你听他讲过在美国有什么人在威胁他的事吗?”

道格拉斯太太认真思索了一会儿后说:“在这方面虽然他什么也没跟我说,但我总感觉有某种危险时刻威胁着他。顺便说一句,我们夫妻俩一向很恩爱,彼此推心置腹。他不跟我说这事,是不想连累我,怕我担惊受怕。”

“那你是怎么感觉到的呢?”

道格拉斯太太的嘴角掠过一丝笑容:“丈夫心里的秘密是瞒不住深爱着他的妻子的。我是根据很多方面的情况推断出这个情况的——他对他在美国那几年中的某些片段从来都是避而不谈的;他每时每刻都像是在防范着什么;和我交谈时,他偶尔流露过一些奇言怪语;他对陌生人的戒备和警惕——我可以肯定地说,他的仇人势力非常强大,他知道他们在到处找他,所以他时刻防备着。正因为我知道这些,所以这几年来,只要他回来得比预料的晚,我就很担心。”

“我可以问一句吗?”福尔摩斯说,“他的哪些话引起了你的注意呢?”

“恐怖谷,”道格拉斯太太说,“每当我追问他时,他就提到这个词,他说他一直陷在‘恐怖谷’中,至今还未摆脱掉。我问他是否我们永远都摆脱不了‘恐怖谷’,他说有这种可能。”

“你想必问过他‘恐怖谷’是什么意思吧?”

“问过,但他一听就脸色阴沉,不住地摇头说:‘我不想让你也担惊受怕,我宁愿一个人承受它的折磨。’他还经常求上帝保佑,不要让灾难落到我头上。我想,一定有某一个真正的山谷,他曾经在那里生活过,而且经历过非常恐怖的事情。关于这方面,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他有没有提起过某个人的名字呢?”

“提起过。三年前,他打猎出了点意外,高烧不止,他说胡话时反复念叨一个名字——‘大头领莫金蒂’,这个名字让他既愤怒,又恐怖。他退烧后,我曾问他,他提起过的这个人是否是他亲戚,他大笑着说‘谢天谢地,我可没这样的大爷’,他虽然这么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但我感觉,大头领莫金蒂和‘恐怖谷’一定很有关系。”

“还有一点,”麦多纳警官说,“听说你是在伦敦一家公寓里认识道格拉斯的,你们订婚也在那里,是吗?在你们的恋爱和婚姻中,有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

“没有。”

“他有情敌吗?”

“没有。”

“你肯定已经知道,他的结婚戒指被人拿走了,这事会不会和你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说凶手是他过去的某个仇人,他把仇报了就行了,但为什么偏偏只拿走道格拉斯先生的结婚戒指呢?”

这时,道格拉斯太太的唇边又飞快地掠过一丝笑意。

“这我怎么知道呢?”她回答道,“我也觉得非常奇怪。”

“好了,我们不再多耽搁你了,在这种时刻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以后遇到别的什么问题,到时我们再来打搅你。”

她站起身,像进来时那样,又用轻捷而带有疑问的目光扫视了我们一下,说:“诸位先生对我所说的话还有什么疑问吗?”她说话的语气让人觉得任何回答都是多余的。她见我们谁也没吱声便微微鞠了一躬,裙裾轻扬,飘然走了。

“绝代佳人,真是绝代佳人。”道格拉斯太太带上房门后,麦多纳警官若有所指地说,“难怪巴克先生经常到这里来。巴克可能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子。巴克说死者很爱吃醋,这点并非空穴来风。现在,我想,结婚戒指是个很重要的线索。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戒指的失踪有什么看法?”

我的朋友坐在餐桌旁,两手托着下巴,一直在沉思着。这时,他站起来,拉响了唤人铃。

“艾姆先生,”管家进来后,福尔摩斯问道,“巴克先生现在在哪里?”

“我马上去看看,先生。”

过了一小会儿,艾姆就回来了,他说:“巴克先生在花园里。”

“艾姆先生,昨晚你和巴克先生到现场时,你有没有注意他穿的是什么鞋?”

“注意到了,福尔摩斯先生。他趿拉着一双拖鞋。后来他要出门报警,我便让他换了一双长筒靴。”

“那双拖鞋呢?”

“在大厅的椅子底下放着。”

“谢谢,艾姆先生。拖鞋对我们搞清哪是巴克先生的脚印,哪是凶手的脚印很重要。”

“我知道,先生,不过,我得告诉你,他的拖鞋,还有我自己的鞋子,都沾了不少血。”

“在那种情况下,沾血是很自然的。好了,艾姆,谢谢你了,有事我们会再找你的。”

几分钟后,我们重新到了书房。在去书房的路上,福尔摩斯顺便把那双拖鞋给拿上了。

这双拖鞋跟艾姆说的一样,鞋底沾满了已经变黑了的血迹。

福尔摩斯走到窗前,就着阳光仔细察看手上的拖鞋,自言自语地说:“怪事,这真是怪事!”

接着,福尔摩斯突然俯下身,把一只拖鞋放在窗台的血迹上。拖鞋跟窗台上的鞋印完全吻合。他回过头,向我们微笑着。

麦多纳警官见状高兴地大叫起来:“这下看巴克怎么说!鞋子和鞋印都明摆在这里。福尔摩斯先生,我记得你说过凶手是八字脚,果然,被你说中了。不过,巴克玩的是什么把戏呢?把鞋印留在窗台,把鞋子丢在前厅,真是让人费解!”

“是啊,他为什么这么做呢?”福尔摩斯又沉思起来。

梅森警官搓了搓他那双肥大的手,很高兴地说:“我早说过这案子挺有意思,怎么样,是吧?”

正当大家认为凶手是巴克的时候,福尔摩斯却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说,如果这的确跟大家所猜测的一样,是一宗凶杀案,那,下面的事实就无从解释了——

(1)他们为什么要选中那支火枪,难道他们以为别人是聋子,听不到枪声吗?

(2)如果真是他们,他们得逞后会把结婚戒指取走吗?难道他们唯恐别人不知道这是一宗情杀案?

“那巴克的拖鞋和窗台上的血印怎么解释?”麦多纳问。

福尔摩斯沉思了一会儿,说:“我想,艾伦太太听到的重重的关门声很有可能就是枪声,真正的案发时间要早半个小时。这案子无疑是复仇性质的谋杀案,道格拉斯可能有犯罪前科,凶手与他是在他第一次结婚时结下仇的,所以他拿走了结婚戒指。凶手开枪行凶后,巴克和道格拉斯太太闻声赶到现场,把凶手堵在了现场。凶手威胁他们,如果他被捕,他就要把一件耸人听闻的丑闻公之于世。所以,巴克在凶手的威胁下,放下吊桥让凶手逃跑了。凶手逃跑时,认为步行比骑自行车还要安全些,所以他把自行车丢下了。而巴克和道格拉斯太太在凶手逃走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人怀疑,处境非常危险。因为他们既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又不能证明凶手不是他们请来的。所以他们连忙笨手笨脚地伪造现场,巴克用他沾了血的拖鞋在窗台上做了脚印,伪作凶手逃走的痕迹。他们弄好后,便拉铃报警,不过这时距案发已经有半个小时了。”

麦多纳与梅森对福尔摩斯的分析表示认同。

“现在我们有两个线索可以找到凶手,”福尔摩斯说,“一是自行车,二是失踪的另一只哑铃。”

当他们在古堡里对案子的一些细节进行调查和核实时,我一个人回到了乡村旅店,在回旅店之前,我很吃惊地在古堡旁边的花园里看见了谈笑风生的道格拉斯太太和巴克先生。

福尔摩斯是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旅店的,我叫人把晚餐送了上来,福尔摩斯饿极了似的狼吞虎咽地吃着。

“案子有很大的进展了吗?”我问。

“嗯,差不多了,不过还得进一步证实,”福尔摩斯拿起了盘子里最后一个鸡蛋,“我跟艾姆说好了,今晚我得到现场去待一晚,我想,死去的道格拉斯也许会告诉我哑铃的下落。”

“哑铃?”

“对,你不觉得哑铃是破案的关键吗?”福尔摩斯说着,像记起了什么似的,“今晚我得借你的伞用一下,行吗?”

“当然行,不过,你要是想用它防身那可就……”

“我不会有危险的,否则,我会叫你一起去的。好了,我这就走了。”

半夜时分,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福尔摩斯回来了。

第二天,我们吃过早饭便赶到了当地的警察局。警官麦多纳和梅森正在小会议室里商谈着。他们面前的桌子上堆了许多书信和电报。

“自行车的主人有下落了。”我们一进去,麦多纳就情不自禁地报喜说,“除了从滕布里奇维尔斯镇的一家旅馆找到了他的皮箱外,我们还从别处得到了他的情况,诺丁汉、南安普敦等十四个地方都寄来了有关他的报告。你看看这些信和电报吧,他早就被注意了。不过,全国各地到处都有这个穿黄大衣的亡命徒似的。嗯,他身高有五英尺十二英寸,头发花白,浅灰色胡子,鹰钩鼻……”

“行了,打住吧,这好像是在给道格拉斯画像一样。”福尔摩斯打断了他的话,“我给你们一个忠告吧,放弃对自行车的主人的调查。”

“放弃?”梅森有点不解,“为什么要放弃,我们都快大功告成了。”

“不,你们的侦破方向是错误的,你们还是放弃吧,别南辕北辙了。”

“南辕北辙?!难道这个骑自行车的美国人是大伙一起虚构出来的吗?我们都拥有了他的外貌特征和他仓皇出逃时丢弃的手提箱和自行车等证物——福尔摩斯,莫非你对我们隐瞒了什么?”

“在和你们一起接手这个案子时,我就说过,我不会把未经充分证实的见解告诉你们的。不过,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福尔摩斯说。

麦多纳似乎有点不高兴:“福尔摩斯,我还是不明白,昨天你还认为自行车是线索之一,为什么才过了一晚,你的看法就转变了呢?”

“好吧,既然你们问起来了,那我就不瞒你们了,我昨晚在城堡里转了几个小时。”

“发现什么了吗?”

“请原谅我答非所问——你有没有花几个小钱在本地的小杂货店里买这本介绍城堡的小册子?它介绍得简明而又很有趣。”福尔摩斯从马夹兜里掏出一本小册子,翻开了,“麦多纳先生,这本小册子上关于城堡的历史简介能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我念一段给你听吧,‘伯尔斯通城堡建于英王詹姆士一世年间,它是现存的最典型的詹姆士时代的建筑……’”

“福尔摩斯先生,这些对我们破案有什么帮助?”

“好吧,既然你们对这些历史不感兴趣,那我就不逐字逐句地念下去了。不过,我还是得告诉你们,根据册子的记载,一六六四年反对查理一世的一个议会党人中的上校得到了这个城堡;而英国内战期间,查理也曾在这里藏了几天;乔治二世也来过这里。你们觉得这些历史事件和这座古城堡没一点联系吗?”

“也许有联系吧,但是,福尔摩斯先生,这跟我们的案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啊!”

“风马牛不相及?不,亲爱的麦多纳,干我们这一行的,最重要的基本功就是眼界要放宽,案子现场的一些发现和平素积累的知识适时地结合起来对办案很有好处。这些你也许听起来不大顺耳,但你应该知道。我至少在年龄方面比你要大一些,经验也要多一些。”

“这些我承认,”麦多纳的态度诚恳了起来,“你做事当然有你的理由,不过,你也太让人费解了。”

“好,好,我先撇下历史不说,只说眼下的事实吧。我刚才说过,我昨晚去了城堡。我没有拜访巴克先生和道格拉斯太太,我认为没必要去打扰他们,不过我很高兴地听说,这位太太并不悲伤憔悴、茶饭不思,相反,她胃口大开,吃了一顿很好的晚餐。我只和那位善良的艾姆先生谈了一会儿,并在他的同意下,到书房里待了一刻钟,结果很受启发。”

“你在书房里干了些什么?”

“没干别的,我只是在那里寻找失踪的那只哑铃,它对我破案非常有帮助。结果,我找到它了。我们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不过,请允许我在案子再有所突破后再把所知道的一切一次性告诉你们。”

“好吧,一切随你。”麦多纳说,“现在我们能帮你什么忙吗?”

“我想请你给巴克先生写一张便条。”

“便条?行!”

“谢谢,便条这么写:‘尊敬的巴克先生,我觉得,我们有必要把护城河里的水排尽抽干,这样也许能找到……’”

麦多纳停下笔说:“找不到什么的,我已经调查过了。”

“麦多纳先生,你别管那么多,照我说的写就是了。”

“好吧,你接着说。”

“也许能找到和本案有关的某些东西。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清早我就会有几个工人到城堡抽河水。怕到时引起误会,所以先给你打个招呼。”

“这样做是什么意思?”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来,把你的名字签上吧,四点钟左右派人送去。现在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了,四点钟时,我们再到这里碰头。伙计们,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你们可以暂停调查了。”

下午四点钟,我们如期碰头了。福尔摩斯满脸严肃,我非常好奇,而两位警官有种受愚弄的感觉。

“现在,先生们,”福尔摩斯严肃地说,“请你们跟我走一趟,让你们亲眼去验证我的推断是否正确。夜里很冷,我也不知道要在那里待到什么时候,你们多穿点衣服吧。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天黑以前赶到那里。”

我们稍作准备就出发了。

城堡周围的花园有栏杆围着。我们沿着栏杆向前走了一段,发现了一个豁口,我们从豁口处溜进了花园。趁着越来越浓的暮色,我们走过一片灌木丛,福尔摩斯示意我们在月桂树丛后蹲下。

“我们到这里来干什么?”麦多纳不解地问。

“等一下就知道了。”

“我想你还是现在就告诉我们吧!”

福尔摩斯笑了:“一出戏总要有点悬念才好看,是吗,麦多纳先生?再说,现在也不是我们说话的时候,耐心等一下吧,好戏马上就要上演了。”

“好吧,希望我们在冻死之前,能够看到你心目中的那出好戏。”麦多纳无可奈何地幽默了一句。

幕色逐渐淹没了这座狭长而阴森的古堡,护城河里升起的那股阴冷、潮湿的雾气涌了过来,使我们感到钻心刺骨一般的凉意,我们冷得牙齿不住地打颤,全身发抖,除了对面大门口和那间晦气的书房各有一盏灯外,四周都是漆黑一团,寂静无声。

“我们还要蹲多久啊?”麦多纳突然问,“我们等的到底是什么啊?”

我和梅森与麦多纳一样疑惑,因为我们实在是等得太久了,撇下寒冷不说,那种动也不能动的滋味实在难受。但福尔摩斯却非常严厉地回答道:“我不打算回答你,因为罪犯不可能制订一份像火车时刻表一样的犯罪时刻表——瞧,我们等的人出现了!”

在离我们不到一百英尺的对面,那间亮着灯的书房里有一个人影在来回走动。过了一会儿,书房的窗户突然被打开了。我们隐约看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把头和身子探出窗户四处张望着。然后他慢慢下了河。寂静中我们听到了河水被搅动的轻微响声。这个人好像拿着什么东西在搅动河水。后来他突然从水里捞出一个又大又圆的包裹。那人往窗户里拖包裹时,灯光被遮住了。

“快,快跑,”福尔摩斯大声喊道,“到城堡去!”

尽管我们四肢已经麻木了,但还是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福尔摩斯往前冲。他很快就跑过了吊桥,使劲拉着门铃。门吱的一声打开了,艾姆惊愕地站在门口。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越过他,冲进了书房,刚才我们看到的那个人就在我们眼前站着。

我们刚才在外面看见的那盏油灯现在在巴克手上擎着。在灯光的映照下,他那张刮得光光的脸更显坚强和勇敢。

“你们到这里来干什么?”巴克双眼冒出怒火。

福尔摩斯迅速扫视了一圈书房。然后走到写字台旁边,把塞在写字台底下的一个湿淋淋的包袱拿了出来。

“我找的就是这个,”福尔摩斯说,“巴克先生,这个裹着哑铃的包袱是你刚从护城河里捞出来的吧?”

巴克非常惊讶,失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能不知道呢?是我把它放到河里去的。”

“你放到河里去的?”

“准确的说法是‘是我重新放到河里的’。”福尔摩斯说,“麦多纳先生,我早说哑铃是破案的关键,可你不信。你看,这间书房是靠着护城河的,而且丢失的东西又比较重,显然是有人用它把别的东西捆在一起,沉到河里去了。艾姆先生帮了我的忙,他让我昨晚在这书房里待了一阵。然后我用华生的伞把这个包袱从水里勾了上来,并且检查了里面的东西。

“然而,最重要的是,我得弄清楚是谁把它沉到河里去的。所以我便出了个主意,说要在明天把护城河里的水抽干,这是敲山震虎之计,目的是诱使那个把包袱沉入水底的人自己露出面来。巴克先生,我们四个人刚才都看到了,是你把这个包袱拿出来的,我想,你应该对此作出解释。”

福尔摩斯边说边把那个湿淋淋的包袱提放到桌上的油灯边。解开后,先把一只哑铃拿了出来,放到墙角另一只哑铃旁边。然后又拿出一双长筒靴子。“你们看,这是美国货。”福尔摩斯指着靴尖说。随后,他又把一柄带鞘的长刀拿了出来。最后,他解开一捆衣物,那是一套内衣裤、一双袜子、一件灰粗呢衣服,还有一件黄色短大衣。

“这些衣服,”福尔摩斯说,“除了这件大衣对人很有启发外,其他都很平常。”

福尔摩斯把大衣放到灯下,他那细长的手指在短大衣上移着:“你们看,这有一只特大号口袋,显然是用来藏那支火枪的。衣领上的商标说明它是美国货,厂家是维尔米萨镇。我下午在一个修道院院长的藏书室找了一下午的资料,终于对这个美国的小有名气的山镇有所了解。它在美国一个盛产煤铁的山谷的谷口。巴克先生,我记得你同我们谈起道格拉斯的第一位夫人时,曾经提到产煤矿区的事。因此,我认为,那张卡片上的V·V两个字母,就是维尔米萨山谷(Vermissa Valley)的缩写。而且,V·V很有可能就是道格拉斯夫人所说的恐怖谷。巴克先生,现在该你说几句话了。”

当天才侦探福尔摩斯发表他的见解时,巴克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此刻,他冷笑着说:“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什么都知道,还是请你接着说下去吧。”

“我当然可以接着说下去,巴克先生,我想你亲自讲出来会体面一些。”

“想让我讲?哼,没门!”

“巴克先生,”麦多纳警官冷冷地说:“既然你是这种态度,那我只好先把你拘留起来,等逮捕证一到再把你逮捕!”

“随便你。”巴克毫不在乎地说。

看来巴克是块硬骨头,哪怕把他抓起来严刑拷打,他也不会说什么的。然而,就在这僵持时刻,道格拉斯太太走进了书房——原来她一直在虚掩着的门外偷听我们的谈话。

“亲爱的巴克,委屈你了,不管这事怎么收场,巴克,你都尽了全力了。”

“应该说是过分尽力了,”福尔摩斯更正似的说,“道格拉斯太太,我对你深表同情,不过,请相信我,还是和警方通力合作的好。为了洗清你和巴克先生的嫌疑,也为了让大家消除疑惑,道格拉斯太太,我恳求你把道格拉斯先生请出来,让他本人把事情的经过跟我们讲一讲。”

福尔摩斯的这番话把道格拉斯太太吓得花容失色,大声惊叫了起来。就在这时,我和那两个警官也不由惊叫了起来——一个活生生的道格拉斯先生从阴暗的墙角走了出来!

道格拉斯太太转过身,和她丈夫紧紧拥抱在一起。巴克也紧紧地握住了他的老朋友伸过来的一只手。

“我们只能这样了,亲爱的。”道格拉斯太太反复这么说着。

“是的,道格拉斯先生,只能这样。”福尔摩斯说道,“你会发现,这样做是正确的。”

道格拉斯先生因为刚从暗处走到亮处,眼睛不太习惯地一眨一眨的,但其眼睛中那勇敢刚毅的神情却昭然若揭。他把我们四个人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后,径直向我走了过来,把一束纸卷递给了我。

“华生医生,久闻大名,”他说话的口音不全像英国人,也不全像美国人,“你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我敢打赌,我给你的素材加上你的文笔,世上又会多一部很好的了。这些东西是我躲起来的这两天写下的。你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写一个名叫《死酷党》的故事。”

“的事以后再谈吧,”福尔摩斯心平气和地说,“道格拉斯先生,我希望你讲讲最近几天的事情。”

“我会讲的,不过,请允许我在说话时抽抽烟,这两天怕抽烟被你们发现,明明衣袋里有烟也没抽,真把我给憋坏了。”道格拉斯接过福尔摩斯递过去的雪茄抽了起来,“福尔摩斯先生,我久闻你的大名,不过,我没想到,我们竟会有缘相见。华生医生手中的资料谁都没看过,我要给你们讲一件新鲜事。”

麦多纳警官从道格拉斯一进来就直盯着他,现在,他终于忍不住了:“这到底怎么回事?!既然你没死,那我们这几天为之忙得团团转的死者又是谁呢?还有,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这么突然?”

“麦多纳先生,这只能怪你自己,”福尔摩斯说,“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好好看一看那本介绍这座城堡的小册子呢?上面有一篇查理一世在这里避难的故事。查理一世的藏身之处,道格拉斯先生当然也可以躲进去。所以我想道格拉斯先生肯定还在城堡里。”

麦多纳有些生气了:“既然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们,害得我们……”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直到昨晚我从护城河里找到那个包袱时,我才明白我们所见到的那具尸体根本不是道格拉斯,而是那位从滕布里奇维尔斯镇骑车而来的‘凶手’。所以我最终确定道格拉斯先生肯定在他太太和朋友的帮助下躲到城堡的某个地方了。”

“嗯,你推断得很对,”道格拉斯先生赞许地说道,“我原以为我可以蒙骗过去,因为我不能接受走上被告席的羞辱。而且由于我的‘死去’,我可以从此摆脱那些追踪我的人了。不过,我没有做过亏心事,在这个案子中我是否有罪,你听完我的故事就可以知道了。

“我就不从头说起了,所有的一切我都记在给华生医生手中的那些材料上。简单地说吧,有人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他们非要把我除掉不可。他们从芝加哥到加利福尼亚到处追杀我,把我逼得逃出了美国。后来我结了婚,并把家安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小镇上,希望能够从此安稳度过我的下半生。

“我从来没跟我妻子提起过这些事,我不想把她连累得寝食不安。但我不小心失言了几次,她也许早就略知一二了,但事情的全部,她跟你们一样,也是不知道,她昨天告诉你们的,就是她所知道的一切。案发那天晚上,因为时间太仓促了,我没来得及跟她解释,也许我早就应该让她知道一切,但我确实没办法既让她知道实情又不让她担惊受怕。

“案发的前一天,我到滕布里奇维尔斯镇买东西,我在街上看到了我的一个仇人,虽然我只瞥了他一眼,但我相信我没看错。他是我仇人中最凶残的一个——这些年来,他一直像逐食驯鹿的饿狼一样追着我不放。我知道大祸临头了。于是我赶紧回家,作了些准备。我认为我一个人能够对付他。1876年,有一段时间,我的运气好得惊人,这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我希望运气还在我这边。

“第二天我哪都没去,一直在城堡里戒备着,直到晚上把吊桥拉起来,我才安心了一点,没再想这件事了,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已经潜入城堡了。正当我按惯例进行夜间巡查,走到书房门口时,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书房里有危险——曾经出生入死过的人都有这种超感觉。当我看到窗帘下那双露出的长筒靴时,就更明白了。

“当时我手中只拿着一支蜡烛,但房门开着,大厅的灯光照了进来。我放下蜡烛,冲到壁炉台前把那把铁锤抢到手上。这时他举着长刀向我砍了过来,我便把铁锤砸了过去,把他的刀砸到地上了。他迅速一闪身,从大衣里把枪掏了出来,但我眼疾手快,马上把枪管给抓住了。我们使劲争夺了一分钟左右,谁都不肯松手,因为谁松手谁就会被打死。

“在争夺中不知谁碰到了扳机。枪走火了,两筒铁砂都打到了他脸上。他叫鲍德温,我在滕布里奇维尔斯镇看到的就是他。但枪响之后,我认他不出来了,恐怕连他母亲也认不出他了。虽然年轻时我对血肉横飞的场面就已司空见惯了,但那一刻,我看到他那幅死相,差点吐了起来。

“巴克匆忙赶来时,我在书桌边靠着。接着,我听到我太太的脚步声走近了,我连忙冲到书房门口把她挡住了,她看了这种惨状会受不了的。我让她上楼,并答应马上去看她。我跟巴克讲了一两句,他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们静静地等着城堡里其他人到来,但,等了一会儿,没有人来。显然,城堡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我简直为这个想法的高明而暗自叫好。请看我这只胳膊。”道格拉斯说着,卷起了衣袖,一个和死者身上一模一样的烙印呈现在我们眼前。

“你们都看到了,我们的身材和头发的颜色也几乎一模一样。我决定和他交换一下身份。我在巴克的帮助下把他的衣服给扒了,让他穿上我的睡袍。我们把他所有的东西打进一个包袱里,为了增加重量,我又把那个哑铃也塞了进去,然后打开窗户扔到了护城河里。然后把他准备放在我尸体上的那张卡片,扔到了他尸体上。

“我取下我的几个戒指戴到了他的指头上。而结婚戒指,从我结婚起就一直没动过,卡得很紧,要想取下,只能用锉刀锉。我当时即使想锉也锉不了,我没有锉刀,所以只好任它去了。后来我想到我脸上贴了一块药膏,便在他脸上也贴了一块。福尔摩斯先生,当时你把药膏揭下来看看,你就会发现破绽了。

“好,这就是案发前后的全部细节。我当时想,等躲过一阵,我就可以带上我的‘遗孀’一起离开这里,远走高飞,再找个地方安度余生。我知道,只要他们看到我被‘暗杀’的消息后,肯定会信以为真,没人再追杀我了。我当时来不及向巴克和我妻子说明,不过他们很理解我的处境,也尽了最大的努力来帮我。这城堡里有几个很好的藏身之处,这管家艾姆也知道,但他根本没想到它们会和本案扯上关系。我躲到密室后,外面的一切都交给巴克去办了。

“想必你们都知道巴克是怎么做的了。他打开窗户在窗台上印下鞋印,制造凶手越窗逃跑的假象。因为这时吊桥是吊着的,凶手只有蹚过护城河逃跑了。等到一切布置好了,他才拼命拉起了警铃。以后的事你们都知道了。好了,先生们,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们了。你们说,按照大英帝国的法律,我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置?”

大家都默不作声。最后,福尔摩斯打破了沉寂:“大英帝国的法律是公正的,你不会含冤受屈的。可是,我还想问一下,死者是怎么知道你住在这儿的?他是怎样潜进书房的?他怎么知道你晚上会来巡查的?”

“这我也不知道。”

“恐怕你还有危险,”福尔摩斯严肃地说,“那些危险将比来自美国的复仇更难让人对付。道格拉斯先生,请记住我的忠告,你得更加小心。”

读者朋友,故事讲到这里,要暂时告一段落了,请暂时跟我一起离开伯尔斯通城堡,离开道格拉斯被刺的这一年。

我希望你们在时间上退回到十二年前,在空间上离开伯尔斯通往西几千英里。我把发生在那里的一件更稀奇古怪和骇人听闻的事讲给你们听。这个故事即使是有据可查的事实,但你还是会觉得难以置信。

别以为我一案未了又在介绍新的案子了,等我把那个年代久远的故事讲完后,你会发现这个案子中的一些未解之谜都会在那里找到一个合适的答案。

1875年2月4日,天冷得要命,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吉尔默敦山峡谷积满了深雪。然而在蒸汽扫雪车的帮助下,铁路仍然可以通车。一列贯穿煤矿和铁矿区的列车正缓缓地向以盛产煤和铁的小镇维尔米萨驶去。维尔米萨镇原先只是美国西部一个荒凉的角落,但自从这里发现了矿产后,这个偏僻的小镇就开始热闹起来。

火车在蜿蜒的山谷中行进着,天慢慢地黑了下来,客车车厢里的油灯点亮了。这节简陋的长车厢里载了二十几个人,其中有那么十几个,从他们积满尘垢的面孔和他们携带的安全灯来看,他们显然是矿工。他们一边抽着烟,一边低声谈论着什么。他们还不时地瞥一瞥车厢里坐着的那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除此之外,车厢里还有几个普通的当地人。在这个车厢里最引人注目的却是独自坐在车厢一角的那个年轻的爱尔兰人。这个年轻人三十岁上下,中等身材,气宇轩昂的脸上睁着一双机智而幽默的眼睛,他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从他的面相看,他应该是一个善于交际、人见人爱的人。但他紧闭的双唇又表明他是个刚毅果断、思想深沉的人。总之,这个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不简单的人。

这个年轻的爱尔兰人和坐得离他不远的一个矿工说了一两句话,但因为话不投机,又各自沉默起来。他有些抑郁不快地望着窗外朦胧的夜色。

铁路两旁耸立的井架和闪着红光的炉火,在别的地方,它或许能让闷闷不乐的人兴奋起来,但在这里,它只能让你清楚地认识到这是粗野健壮的工人为了生存而进行最原始、最粗笨的劳动的地方,而不是那种有钱人休闲的去处。

这个年轻的爱尔兰人见了这凄凉的景象后,脸上更不高兴,更好奇起来。他不时掏出一张纸,潦草地记着什么,谁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让乘客们吃惊的是,有一次他竟然从身后掏出了一支特大号的左轮手枪。在灯光的照射下,可以清楚地看见弹轮上的铜弹闪闪发光,分明枪是装好了子弹的。他把枪亮了一下后,又赶快放回了口袋。

旁边的一个工人看到他带着枪,便主动和他攀谈起来:“老兄,你好像有所戒备啊。”

年轻人说这是他在芝加哥偶尔要用到的东西,不知在这里是否也用得着。

工人很热心地告诉他,这里经常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手枪可以用来防身。工人很关心地问他怎么一个人到这么个恐怖的地方来。年轻人很自豪地告诉工人,他一点也不怕,因为他是自由人会的会员,自由人会到处都有。

这个工人听他这么一说后,立即四下戒备地望了一眼,发现没有人注意他们,便走过来挨着年轻人坐下。他们握了手,对了暗号后,确信对方是自己人。这位工人自己介绍说,他是自由人会维尔米萨分会的斯坎伦,他说这里的自由人会实力雄厚,但还需要些精明能干的年轻人。

年轻人说他叫麦克默多,从芝加哥来。

斯坎伦对麦克默多离开繁华的芝加哥而跑到这偏僻的山谷来表示奇怪。坦诚的麦克默多望了望不远处的两个警察,说:“我在那边闯祸了。”

斯坎伦当然知道“闯祸”是什么意思,但他想知道更多一些。便追问着:“闯什么祸,是杀人吗?”

麦克默多对他的追问非常不高兴,狠狠地盯着斯坎伦说:“你以为你是谁,非得告诉你吗?”

斯坎伦见麦克默多发火了,有点害怕,连忙笑着让麦克默多别生气,他只是随便问问,没其他意思,然后向麦克默多要了他在维尔米萨将要落宿的地址,说维尔米萨还有三站便到了,他自己将在下一站下车。

临下车前,斯坎伦说:“兄弟,要在维尔米萨遇到什么困难,直接到工会去找议员莫金蒂吧,他是自由人会维尔米萨分会的大头领,你一定得找他。”

斯坎伦下车后,麦克默多又重新沉思起来。车窗外,炼铁炉喷出的火焰在嘶叫着、跳跃着。在这火焰的映照下,一些黑色的身影在忙碌地围着机器工作着。

“我想地狱就是这个样子吧。”有人说道。

麦克默多转身一看,只见一个警察正望着窗外那炉火映红的荒原。另一个警察看了看麦克默多,说:“有这种可能,但我想地狱里头的魔鬼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年轻人,我想你是第一次来这儿吧?”

“第几次来关你屁事?!”麦克默多蛮横地回答道。但警察并没有因此而生气,接着说:“你交朋友得谨慎一点,否则,迟早会有麻烦的。”

麦克默多一听就火了:“和谁交朋友是我自己的事,你少狗拿耗子,到旁边歇着去吧!”

这两个老实敦厚的警察见他竟然把自己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非常吃惊,说:“别见怪,先生,我们也是为了你好。”

“你们会为我好吗?”麦克默多不近人情地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干你们这一行的没几个好东西,我不需要你们为我好。”

麦克默多把警察给激怒了,其中一个冷笑着说:“不自重的年轻人,你相信好了,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你这是在吓唬我吗?”麦克默多毫不示弱,“告诉你们,我叫杰克·麦克默多,你们要再找我的话,可以到维尔米萨的谢夫特公寓去找。记住了吗,是谢夫特公寓,我随时欢迎你们!”

这位初来乍到的年轻人的蛮横无理,震惊了全车厢的人,特别是那些矿工们,他们不仅震惊,而且对麦克默多非常佩服。他们小声地称赞着。两个警察非常尴尬地耸了耸肩,走到一旁去了。

几分钟后,火车开进了一个灯光昏暗的车站,这就是维尔米萨。

麦克默多提起旅行包走下了火车。这时,走过来一个矿工,他把麦克默多称赞了一番,并说他就住在谢夫特公寓附近,他愿意为麦克默多带路。

矿工帮麦克默多背起旅行包往月台走去,别的矿工见麦克默多走来,纷纷友好地向他打招呼,夸他是个勇敢的年轻人。所以,尽管麦克默多初来乍到,但他蛮横的名声很多人都知道了。

虽然已是深夜,但镇上依然灯光明亮,酒馆和赌场更是灯火辉煌,劳累了一天的矿工们在里面大手大脚地挥霍他们用血汗挣来的钱。

矿工指着一家有点像大旅社的酒馆说:“工会就在这里,大头领莫金蒂就在这里。”

“莫金蒂是谁?”麦克默多问。

矿工把大名鼎鼎的莫金蒂给介绍了一番,不过麦克默多还有点不理解,说:“他不过是一个小镇上的工会首领而已,怎么那么多人怕他?”

矿工立刻压低了声音,说麦克默多在这里住久了,就知道了。麦克默多见他这么紧张就问他这里是否有报上所说的杀人不眨眼的“死酷党”。矿工更紧张了起来:“你千万别乱说话,否则就有性命危险。”

接着,矿工警惕地望了望四周,说:“报上有关死酷党的事都是真的,不过,你千万别把那些凶杀案跟莫金蒂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他耳目众多,让他知道了就完了。”

继续走了一段路后,矿区指着一幢房子说:“那就是谢夫特公寓,房东雅各部·谢夫特是镇上最老实的人。”

麦克默多给矿工道过谢后,接过旅行包和他握手告别。

麦克默多走到谢夫特公寓门前,仔细看了看门牌号码,确信无误后,用力敲起门来。

门马上打开了,令他惊讶的是,给他开门的是位年轻美貌的德国女子,她皮肤白嫩,发色金黄。她睁大她美丽的眼睛惊奇地打量着来客。

麦克默多被她的美惊呆了,傻呆呆地站在门口。

还是这位德国姑娘打破了寂静,说:“我还以为是爸爸回来了呢?你是来找他的吧?他到镇上去了。”

“你好,小姐,”麦克默多终于从陶醉中解脱出来,“我不急着找你父亲。我芝加哥的朋友介绍我到你家来住,我很高兴能和你这么美丽的小姐住在同一个公寓。”

姑娘听到麦克默多的赞美,羞涩地笑了笑,很友好地把客人让进了家里。

“我叫伊蒂,”她自我介绍说,“是谢夫特先生的女儿,我们父女俩相依为命,哦!我爸回来了,你有事和他说吧。”

麦克默多简要地向谢夫特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谢夫特答应让他住下来。麦克默多当即付了头一个星期的七美元食宿费。于是这个自称来自芝加哥的逃犯在谢夫特家住了下来。

跟麦克默多一同租住在谢夫特公寓的是十多个老老实实的矿工,他们不大爱说话。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麦克默多总是侃侃而谈,出语不凡,他的歌也唱得好,矿工们很喜欢他。

麦克默多也有让人感到不安的地方,他有时喜怒无常,而且经常发表讨厌警察的言论。麦克默多很快就出了名,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成了人们议论的中心人物之一。

麦克默多第一次看到伊蒂的时候,就爱上她了。第二天,他就向她表白了。从此以后,他不管伊蒂对自己是什么态度,一见到她就说自己爱她。麦克默多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而且,他神秘莫测的男子汉魅力和动人的歌喉也很讨人喜欢,虽然伊蒂对他的求爱不置可否,但他知道,他很快就会得到姑娘的芳心的。

麦克默多因为受过很好的教育,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记账员的临时工作。他白天上班,晚上陪伊蒂聊天,根本没时间去拜见这里的自由人分会的首领。

一天晚上,他在火车上认识的朋友斯坎伦来拜访他了。他因再次见到麦克默多而感到很高兴,他提醒麦克默多尽早去拜访分会的首领,否则会引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麦克默多对斯坎伦的忠告很惊奇,他说在芝加哥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老兄,这是维尔米萨,不是芝加哥。”斯坎伦临走时再次提醒。

正当麦克默多准备去工会拜见莫金蒂的时候,房东谢夫特把麦克默多叫到了自己的房中,问他是否爱上了伊蒂。

麦克默多坦诚地承认他确实爱上了伊蒂,而且爱得发狂。但谢夫特很遗憾地劝他别浪费感情了,在这以前就有人缠上她了。

“伊蒂也跟我说过这事,”麦克默多说,“他是谁?”

“你听了别害怕,年轻人。”谢夫特很认真的样子,“他叫特德·鲍德温,死酷党的一个首领,是一个恶魔,在维尔米萨没几个人敢惹他。”

“我会怕吗?笑话!”麦克默被多被激怒了,“你们都怕死酷党,死酷党到底是一个什么组织?”

“死酷党,”谢夫特压低了声音,“死酷党就是自由人会。”

“死酷党就是自由人会?”麦克默多吃了一惊,“我自己就是自由人会的会员啊。”

“你是自由人会的?你给我滚吧,我要是早知道的话,一天也不让你住!”

麦克默多没想到谢夫特竟然对自由人会这么讨厌,辩解地说:“自由人会是一个纯洁的组织,它的宗旨是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友谊。根本不是像你说的死酷党那样的暗杀组织!”

谢夫特气愤地说:“你们这么认为是因为你们丧失了人性,不分黑白善恶。谁都知道自由人会在这里干了些什么好事!”

麦克默多知道再怎么辩解都没用了,但要他就此离开伊蒂,他却舍不得。这天晚上,他见伊蒂正独自坐在屋里,便向她倾诉了刚遇到的麻烦事。

“虽然我们才认识一个星期,但你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了,离开了你,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麦克默多忧伤地说。

“麦克默多先生,”伊蒂也忧郁地说,“我早跟你说过,你来得太晚了,有人向我求过婚,虽然我没答应,但我不能再答应嫁给别人了。你,还是走吧!”

麦克默多听出了她对自己的爱和对爱情不能自主的苦恼,当即跪了下来,“伊蒂,为了我们的幸福,答应我,嫁给我吧!”

麦克默多说着,站起来大胆地搂住了伊蒂。初涉爱河的伊蒂既羞涩又幸福,她没有反抗,而是两眼含情地望着自己的心上人,她温顺地说:“麦克,我也爱你,你带我远走高飞吧!”

麦克默多心里一阵狂喜,但很快又冷静了下来,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很坚决地说:“伊蒂,我们就在这儿好了,我会保护你的。”

伊蒂对麦克默多的回答很失望,麦克默多马上解释道:“我们远走高飞的话,就等于是被别人赶走的,那样,我们一辈子就抬不起头。”

“你还不了解鲍德温,也不了解莫金蒂和他的死酷党。”

“我是不了解,但我绝不害怕,相反,他们会怕我的。”麦克默多说,“我真不懂,既然大家都知道他们在为非作歹,但为什么没人到法庭告他们呢?”

“因为人们不敢出面做证。就是有人敢做证也没用,他们有很多同党,随便可以叫一大堆人做假证,最后吃亏的总是原告和证人。”伊蒂说,“所以,我虽然很讨厌那个鲍德温,但也不敢对他怎样,我怕他,我要是彻底拒绝他的话,他肯定会报复我父亲的,麦克,我们把父亲带上,一起远走高飞吧!”

麦克默多还是坚持不走:“别怕,伊蒂,要说狠的话,他们肯定狠不过我!”

就在这时,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个凶狠而狂傲的家伙闯了进来,他的年龄、体型和麦克默多差不多。他气势汹汹地瞪着坐在火炉旁的这对情人。

伊蒂马上惊恐地跳起来,来人正是瘟神般的鲍德温。

鲍德温见他们刚才那么亲密,气得不得了,他指着麦克默多问:“你是谁?”

“哦,鲍德温,这是麦克默多,我家的新房客。”

两个年轻人互相敌视着点了点头。

“伊蒂已经跟我订婚了,请你以后少跟她接触。”鲍德温很傲慢地说,“她现在要跟我散步去。”

伊蒂站着不动。麦克默多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你不走,是吗?”鲍德温气坏了,“你站在这里,是想和我决斗?!”

“我正是这个意思。”

伊蒂看到这个阵势吓得不得了,她怕麦克默多斗不过人多势众的鲍德温,便劝麦克默多快走。鲍德温见伊蒂这么关心麦克默多,气得咆哮起来,恨不得把他们给吞掉。

麦克默多一面安慰伊蒂,一面说:“鲍德温,有种就跟我到野外单独决斗吧!”

鲍德温见麦克默多不吃硬,心虚了,说:“我会找个合适的时间跟你决斗的,你就等死吧!”说完,把门猛力一甩,出去了。

伊蒂见他走远了,一头扑进麦克默多怀里:“你真勇敢,但是,你还是走吧,马上就走,他一定会叫帮手来害你的。”

麦克默多吻了吻伊蒂:“别怕,我也是自由人会的人,我现在就去找这里的大首领。”伊蒂并没有因为听到麦克默多说他是自由人会的人而吃惊,她早就知道,别的自由人会并没维尔米萨的坏。

莫金蒂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方圆几十里的人都怕他,因为他不仅是自由人会维尔米萨分会——死酷党的大头领,还是市议会议员、路政长官,当然,他的官衔和议员身份是用钱换来的,而钱是他不停地犯罪弄来的。人们对他敢怒不敢言。

他用黑钱在镇上开了家酒店,生意越来越好。

麦克默多走进了莫金蒂的酒店,他穿过嘈杂的人群,找到了莫金蒂。莫金蒂人高马大,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双黑得惊人的眼睛轻蔑地看着一切。

麦克默多径直走到莫金蒂面前,毫不畏惧地和他对视着。

“年轻人,我好像不认识你。”莫金蒂说。

“莫金蒂先生,我是新来的,叫麦克默多。”

旁边的人对麦克默多没称呼莫金蒂的议员头衔而大感不满和惊讶,但莫金蒂却并不怎么见怪,他仔细地打量了一番麦克默多,觉得这个年轻人非同一般,为慎重起见,他把麦克默多叫进了酒吧后面的一间小屋子里。

这间小屋子堆了不少酒桶,莫金蒂把门关上后,若有所思地抽着雪茄,一双眼睛骨碌碌地在麦克默多身上转来转去。麦克默多则一手捻着胡子,一手插在衣袋里,笑眯眯地望着莫金蒂。

突然,莫金蒂掏出手枪对准麦克默多:“假如你想玩花样,那就是自寻死路!”

麦克默多非常镇定地说:“一位自由人分会的大头领拿这种礼数来对待外来的兄弟,你不觉得可笑吗?”

莫金蒂见麦克默多毫不畏惧,立即换了口气说,这是在考验他。然后莫金蒂又仔细询问了麦克默多入会的时间和地点,及分会和邻近分会的领导人,麦克默多对答如流,丝毫无误。

莫金蒂沉默了一会儿后,又问:“你为什么离开芝加哥?”

“对不起,这事不能告诉你。”

“但你要加入我们分会,就必须告诉我,我不允许来历不明的人混进来。”

麦克默多有些犹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片剪下来的旧报纸:“请你一定保密。”

莫金蒂粗略地看了一眼这份报道:1874年1月上旬,芝加哥的雷克酒店,一个推销假币的人被杀害了。

麦克默多补充说:“他推销的是我造的假币,我怀疑他想告密。”

“你现在还能造吗?”

“我昨天就制了几枚。”麦克默多掏出几枚金币说。

莫金蒂仔细看了看金币,觉得与真的没什么两样。

“我们很需要你这种人才,”莫金蒂说,“不仅能制假币,而且胆子也大,竟然面对枪口毫不害怕。”

“那时,感到害怕的人应该是你。”麦克默多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枪,“我一直在瞄准你,而且我的速度肯定比你快。”

“果然是智勇双全的人!”莫金蒂大笑着说,“有你的加入——”

这时鲍德温闯了进来,他恶狠狠地瞪了麦克默多一眼:“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来了。”

“鲍德温,这是新来的兄弟,你应该对他客气点!”

“客气点?哼!他抢走了我的姑娘!”

麦克默多毫不示弱地说:“你不服气是吗?那我们就决斗吧!”

“你以为我不敢吗?”

莫金蒂打圆场说:“鲍德温,你何必为了一个姑娘跟麦克默多兄弟过不去呢?姑娘爱跟谁就跟谁嘛!”

鲍德温火了:“你以为你是大头领我就得听你的吗?下次选举时……”

莫金蒂不等他说完,便把他扑倒在一只酒桶上,双手卡着他的脖子:“好啊,该死的家伙,你想造反?”

麦克默多见状赶忙把他们拉开了:“看在上帝的份上,饶了他吧。”

莫金蒂气势汹汹地望着惊魂未定的鲍德温说:“好了,你刚才的话算我没听到,大家都是兄弟,过去的事就算了。”

麦克默多很大度地伸出手说:“我们爱尔兰人比较冲动,但从不记仇,现在大家是一家人了,过去的事就别往心里去了。”

鲍德温不情愿地和他握了握手。

第二天,麦克默多搬出了谢夫特公寓,住到了镇头一家偏僻的旅店。不久,斯坎伦也搬到了维尔米萨,和麦克默多住在一起。女房东是一个很和蔼的爱尔兰老妇人,她从不干涉房客的事,因此,对制假币的麦克默多来说,这是最好不过了。

即使麦克默多白天上班,晚上才制假币,而且非常隐蔽,但还是有一个警察盯上他了。

麦克默多搬家后,几乎每晚都要到莫金蒂开设的酒馆去一下。他刚毅果断的性格和无所顾忌的言谈很快赢得了弟兄们的喜爱,在酒馆的一次拳击赛中,他勇猛有力的拳击技法也让他们大为赞叹。然而,让他声望大涨的,却是警察队长马文。

一天晚上,正当人们欢呼畅饮时,一个自称是煤矿警察队新来的马文队长的人走了进来。他和议员莫金蒂各怀心计地客套了一番后,忽然盯着麦克默多打量起来,他看了一会儿后大声说:“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啊,这不是芝加哥的麦克默多吗?”

“是又怎样?”麦克默多挥舞起拳头。

马文有些无奈地说:“是不能怎样,我现在不是芝加哥的警官了,但平托的死我是不会忘记的,如果你胆敢在这里胡作非为,我不会让你再逃掉的!”说完,他向莫金蒂道别,大摇大摆地走了。

麦克默多在芝加哥犯事的事人们早有耳闻,只是不知道真假,这回,被马文证实了。在死酷党,犯罪不仅不是耻辱,反而是英雄的作为。麦克默多从此成了人人敬仰的英雄。

星期六晚上,麦克默多正式入会的仪式举行了。

按照惯例,麦克默多被脱下外衣,捆住双手,蒙了双眼,被人领着走进了集会厅。集会厅里,几十个死酷党人围坐在一张长桌的周围。莫金蒂坐在首席,他旁边是分会的一些小头领。

莫金蒂当众询问了帮会的暗语和芝加哥分会的情况,一切无误。

这时,有人大声说让他往前走一步。麦克默多感到有两个尖锐的东西直抵双目。麦克默多知道这是在考验自己。他坚定地向前走去,压在眼上的东西很快移开了,麦克默多听到一阵低低的喝彩声。

“真勇敢,你能忍受痛吗?”有人问。

“怕痛就不加入死酷党了!”麦克默多坚定地说。

“试试他!”

麦克默多感觉前臂一阵钻心刺骨剧痛,但他咬紧了牙齿,竭力忍住,不发出一点声音。

在一片喝彩声中,绳子和蒙在眼上的东西被取下了。莫金蒂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说:“你已经是我们的人了,你得听命行事,如果违反会规,将格杀勿论。”

“我知道。”麦克默多说着,看了看痛得刺骨的右臂,右臂上烙着一个套了圆圈的三角形。

莫金蒂坐回原位,抽出一封信说:“以前我们有事的时候,默顿县的大头领温德尔从没拒绝过我们的请求,现在他需要我们两个人去帮忙。有谁愿去?”

好几个人马上举起了手。

莫金蒂点名让科马克和威尔逊去帮忙。

“上周三,我们有五个兄弟被工头布莱戈解雇了,得教训教训他!”鲍德温说。

“给他喂一颗子弹吧!”有人说。

麦克默多也跟着吼道:“子弹最能解决问题了!”

“说得对!”人们附和着。

“尊敬的大头领,如果用得着我,请尽管吩咐。”麦克默多说。

“很好,”莫金蒂说,“今晚就有件小事让你去大显身手。”

“真的吗?太好了!”

莫金蒂拿出一张报纸说,“《先驱报》的主编詹姆士·斯坦格又写了篇文章骂我们了,我们得好好料理他!”

“斯坦格是镇上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莫里斯站起来说,“如果把他杀了,一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说不定能导致我们分会的毁灭。”

莫金蒂斜了一眼莫里斯:“在维尔米萨没人敢把我们怎样!莫里斯兄弟,你这么说是不是想退会了?”

莫里斯一听这话,立刻吓得面色苍白,他胆战心惊地说:“不,我没这个意思,大家都知道,我是很忠心的会员,我绝对服从大头领。”

“这次就原谅你了,你以后好自为之吧,”莫金蒂说完后又转向鲍德温,“鲍德温,你和麦克默多挑几位兄弟去报社吧。”

鲍德温虽然十二分不愿意,但又不敢违背大头领的命令。

这是一个天寒地冻的月夜,麦克默多和鲍德温他们很快便来到了一座大楼前。大楼上挂着“先驱报社”的牌子,楼里传来印刷机的响声。

鲍德温让麦克默多和另外一个兄弟守在大门口,他自己和其他兄弟跑了进去。一阵桌椅的摔打声和呼救声后,一个老人跑到了楼梯的平台上,但没跑几步,就被抓住按倒在地,鲍德温满脸狞笑着用木棍往老人头上乱砸。顷刻间,老人花白的头发就被鲜血染红了。

鲍德温越打越猛,麦克默多闻声跑了上来,一把推开鲍德温说:“大头领没说要把他打死。”

“你管不了我!”鲍德温举起棍子怒吼。

“你再打,我就开枪了!”麦克默多掏出枪对准鲍德温。

“哎呀,你们快跑吧!”楼下的那个人喊道,“周围人家的灯都亮了,警察很快就会来了!”

鲍德温侧耳一听,街上果然传来了叫喊声,而排字印刷的工人也聚集到楼下的大厅里了。鲍德温恨恨地挥了挥手,几个人窜下楼跑了。

麦克默多飞快地沿小路跑回了家,他躺在床上想起入会的情景和刚刚发生的事,一时心绪难平,再加上前臂上的烙伤还隐隐作痛,很晚才入睡。

第二天他一觉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他写了封信后,翻起了当天的《先驱报》,报上简要地报道了斯坦格老人受伤的事。他正看着,房东太太送来了一封信,说是一个小孩送来的。麦克默多拆开一看,这是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信上说有事要和他谈,让他到米勒山上的旗杆旁去。麦克默多看不出这是谁写的,但他决定去看看。

米勒山是镇里的一座公园,是人们夏季乘凉的好地方,但在冬天,这里就非常冷清了。麦克默多沿着蜿蜒的山路来到旗杆旁,看见莫里斯正竖起大衣领子,帽子压得很低地站在那里。

“我有些事想跟你谈谈,”莫里斯有些犹豫不定地说,“但得请你保密,别跟人说我找过你,这也是我不在信上署名的原因。”

“你放心好了,”麦克默多说,“我对会党忠心不二,对朋友也是忠心不二的。只要不让我背叛会党,我绝对保守秘密。”

“好,那我就说了——我觉得你本性并不坏,但昨晚的事,让我很担心,我想你有可能成为一个最坏的人。我问你,在芝加哥时,你曾想过会发生昨晚那样的事吗?”

“我没想过。”

“我也没想过,我原来是费城分会的会员,为生活所迫,才带着老婆和孩子来到这里。他们硬让我转入这里的分会,这么些年来,我觉得我陷在一个犯罪网中,我讨厌这里的一切,但又无法摆脱,我怕他们会报复我。哦,这太可怕了!”莫里斯说着,啜泣起来。

“有一次,”他继续说,“我被迫和几个人去执行任务,我在门口放哨,当我的同伴双手沾满了血出来时,一个小孩也哭喊着跑了出来,他大叫着让我们把他爸爸还给他。当时我吓得差点昏了过去,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成了杀人犯的帮凶。”

麦克默多安慰他说:“其实这没什么,你只不过是胆小了点儿。”

“不,”莫里斯有点动情地说,“你在这儿待久了就会发现,在这儿,杀人行凶的阴云时刻笼罩在人们头上,人们管这儿叫恐怖谷。以后你会知道的。”

麦克默多沉思了一会儿,说:“也许吧,但我觉得你只不过是不适应这里而已,你不如变卖家产,离开这里算了。好了,我们就谈这么多吧,我不会把我们的谈话内容跟别人说的,我希望你也一样。”

“好吧,既然你不想再谈下去了,那就这样吧。”莫里斯有些无可奈何地说,“如果有人问我们在这里干什么的话,你就说,我想请你到我的店里当店员。”

“好的,再见,莫里斯兄弟,祝你走运。”

这天中午,麦克默多正在壁炉旁吸着烟,门突然被撞开了,莫金蒂走了进来,冷冷地打了个招呼后,坐下来,冷静地瞪着麦克默多。

“我是很少出来拜访人的,”莫金蒂终于开口说道,“但我今天破例了,我很想知道今天上午在米勒山你和莫里斯说了些什么。”

麦克默多虽然没想到莫金蒂的消息这么灵通,但因为早做好了准备,所以很坦然地回答道:“莫里斯是个好兄弟,他以为我没有事做,想请我到他的布店当店员。”

“就这回事吗?”

“就这事,”麦克默多说,“他还不知道我在做假币,我在自己的卧室干两小时就可以吃上一个月了,我怎么能到他那里听他的使唤呢?”

“你这么想就好。麦克默多兄弟,我劝你今后少和莫里斯来往。”

“这个自然,我不喜欢他。”

“对了,”莫金蒂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他说过反对本会的话吗?”

“没有,他就说了要请我做店员的事,我回绝了他,然后各自走了。”

“他可能还不大信任你,”莫金蒂说,“但我明白,莫里斯早就怀有二心了,我想,跟他交往过密的人,也不会很忠心的。”

“谢谢你的劝告,大头领,”麦克默多说着,语气一变,像开玩笑似的,“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谈过话的?”

莫金蒂得意地大笑着说:“镇子里发生的大小事情都逃不过我的耳目,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

正说着,三个警察把门撞开了。麦克默多跳起来就往外掏枪,但刚把手枪抽出一半,又插回去了,因为他发现有两支步枪已经对准了他的脑袋。

一个身穿警服、手提左轮手枪的人走了进来,这人正是以前在芝加哥干过、现任煤铁矿警察队长的马文,他望着麦克默多,皮笑肉不笑地摇了摇头,得意地说:“麦克默多先生,我想你已经被捕了。”

“你擅自闯入民宅,来骚扰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是违法的!”莫金蒂严厉地斥责道。

“参议员先生,我是来执行公务的,请你合作点。”

“他是无辜的。”

“用不着你担心,”马文说,“来呀,把他的枪卸了!”

麦克默多被押往警署时,天快黑了,他被投进警署的牢房后,发现鲍德温和昨晚几个毒打斯坦格老人的同伙已在那里等着他了。

死酷党人的确神通广大,麦克默多进去后不久,就有个狱警送来一捆稻草,说这是给他们铺在地上睡的。麦克默多摊开一看,里面藏着两瓶威士忌和一副纸牌。他们喝酒,赌博,狂欢了一夜,好像明天上法庭受审的,根本就不是他们。

第二天,开庭了。老实巴交的印刷工人们在莫金蒂请来的律师的巧妙盘问下,不得不承认由于当时光线太暗,不敢保证凶手就是被告席上的几位。而斯坦格也承认当时又惊又恐,没看清凶手的长相。在被告这一方,包括市政参议员莫金蒂在内的六人出庭证明说,事发当晚,被告正在工会打扑克。由于原告证词含糊,证据不足,而被告方面,众口一词。法官只好判被告无罪,把麦克默多他们放了。

对麦克默多他们的释放,死酷党人大呼小叫地鼓掌欢迎,而那些正直的人们则既愤愤不平,又无可奈何。

因为上过法庭,麦克默多在死酷党人中的地位提高了许多。在兄弟们心目中,他是一个智勇双全而又心高气傲的家伙。莫金蒂也为有麦克默多这样有才能的帮手而感到高兴,他们都期待着麦克默多再次大显身手。

麦克默多在死酷党中赢得很大荣誉的同时,也“赢得”了谢夫特对他的憎恶,谢夫特不让他上门找伊蒂了。而伊蒂对麦克默多则又爱又恨。

一天早上,伊蒂决定去看望麦克默多,看能不能让麦克默多悬崖勒马,如果不能的话,她将和他分手。伊蒂轻轻推开门时,麦克默多背对着门看信,没有发觉有人进来。年仅十九岁的伊蒂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调皮的念头。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手轻轻地往他肩上放去。

伊蒂本想吓一吓麦克默多,但没想到自己也被吓着了——麦克默多反身一跃,右手扼住了伊蒂的咽喉,左手很快地把信揉成一团。当他看清是伊蒂的时候,马上松开手,高兴起来:“对不起,伊蒂,我不知道是你。”

“出什么事了?麦克,”伊蒂很关切地问,“你怎么会吓成这样?”

“我不知道是你,我还以为是侦探来了呢。”

“麦克,你刚才看的那封信是谁写的,是别的女人吗,让我看看!”

“不,伊蒂!”麦克默多紧张起来,“我发誓,这绝不是女人写的,我只爱你一个。但是这封信我不能让你看,因为我发过誓,决不泄露里头的秘密。伊蒂,请你理解我,就像我对你发的誓一样,我也不会有丝毫背叛的。”

伊蒂怔怔地听着,痴情地望着麦克默多,说:“麦克,我相信你。但是,请你离开死酷党吧,离开这个恐怖组织,带我远走高飞吧!”

“不,伊蒂,你还不明白我干的到底是什么事,我现在不能离开这里。”

“难道死酷党比我们的爱情还重要吗?”

“给我六个月的时间吧,六个月以后,我一定带你离开恐怖谷。”

“真的吗?”伊蒂心满意足地笑了,他的承诺让她看到了希望。她很高兴地回家了,自从他们相爱以来,她的心情还从未如此开朗过。

麦克默多很快就发现死酷党比别的组织要复杂得多,在离恐怖谷很远的霍布森领地住着一位自称是县代表的官员,此人名叫伊万斯·波特,他统治各分会的手段非常专横,连莫金蒂都对他怕得要命。

一天,麦克默多和斯坎伦接到莫金蒂的一封便笺,说波特将派他的两名干将劳勒和安德鲁到恐怖谷来办事,请负责接待并保密。

当天晚上,麦克默多就把他们接到了寓所,他们都是这个组织的得力杀手,劳勒参加过十四次抢劫杀人,安德鲁也杀过三次人。麦克默多发现,尽管他们对要执行的任务守口如瓶,但对他们的过去却毫无保留。

吃晚饭的时候,麦克默多还不死心,总想套出点什么,他咒骂说这里有好几个人都该好好教训一下,他甚至把这些人的名字都列了出来。但还是没用,这两个人依然守口如瓶。于是麦克默多和斯坎伦决定跟在他们身后去偷看。

天还没亮,那两个人就蹑手蹑脚地出去了,麦克默多赶紧叫醒了斯坎伦,悄悄地跟在后面。那两个人走到十字路口和早就等候在那里的三个人会合了,他们一行五人前踏上了前往克劳山矿场的小路。

克劳山矿场的经理乔赛亚是一个精明、正直的英国人,由于他不畏邪恶,尽管死酷党势力猖獗,但他的矿场还是秩序井然。他们赶到时,天已放亮,一百多名工人正准备下井劳动。

麦克默多和斯坎伦躲在一堆煤渣后面,远远看见劳勒他们混进了工人中间。这时,乔赛亚发现了这几个陌生人,他走过去,想请他们走开,但刚走近,安德鲁抬手就是一枪,击中了乔赛亚的腹部,另一个凶手紧跟着又是一枪,可怜的乔赛亚便倒地而亡了,工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给吓呆了。

矿务技师见状,大吼一声,举起手中的大扳手向凶手扑过去。“砰、砰”两声枪响,他也倒在地上死了。一些勇敢的矿工手持工具向凶手围了过去,但劳勒他们连开数枪,工人们溃散了。劳勒带着几名凶手很快逃得无影无踪。

第一次目睹行凶杀人的斯坎伦心惊肉跳地和麦克默多往回走,血淋淋的尸首和死者亲属的啼哭让他的情绪极为低落,麦克默多劝慰他说:“这是战争,战争就得流血死人!”

这天晚上,死酷党人在工会大楼里大摆庆功宴,他们不仅庆祝县代表杀害煤矿经理和技师的胜利,也庆祝自己的兄弟应邀成功地杀害了克罗亚尔市的威廉·黑尔斯。黑尔斯是鲍德温带人打死的,他曾经辞退过几个酗酒闹事的死酷党人。

凶手们边喝酒边模仿被害者的惨叫,尽情享受行凶杀人带来的欢乐。

当狂欢了大半夜的歹徒们醉醺醺地走后,莫金蒂把麦克默多叫到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间屋子里。

“兄弟,我终于找到值得你亲自去办的差事了。”

“谢谢大头领的栽培,”麦克默多受宠若惊地说,“我听候你的吩咐。”

“我想让你带曼德斯和莱利去把戴克钢铁公司的总领班切斯特干掉。”

“行。”

“切斯特不仅警惕性很高,而且枪法也好,我们的兄弟杰姆就是在暗杀他的时候反被他打死的。”

“我看这样,”麦克默多沉思了一会儿,说,“给我两天时间去查看他家的地形,然后拟定行动办法。”

麦克默多查看了地形后,准备在晚上用炸药炸。莫金蒂对他的计划很满意。

第三天晚上,他和他的两个助手迎着凛冽的寒风,踩着厚厚的积雪出发了。他们来到切斯特家附近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他们侧耳听了一下,屋里静悄悄的。

“他们睡熟了。”麦克默多说。

麦克默多猫腰走到屋门口,用刀挖了个小洞,把炸药包放好,点燃了导火索。然后迅速和他的助手退到远处的安全地带。过了一会儿,“轰”的一声,切斯特家被炸倒了。

天亮后,一个不好的消息让自以为完成任务的麦克默多他们感到非常沮丧——早在一天前,切斯特感觉形势不妙,就带领家人逃走了,麦克默多炸的,只是一个空屋子。

“你们等着吧,我非得让他上西天不可!”麦克默多发誓。

几个星期后,莫金蒂他们从报上看到了切斯特被暗杀的消息。

“这一定是麦克默多干的!”死酷党人都这么认为。

死酷党人就是用这种铁血恐怖手腕统治着这一地区,在恐怖谷中,人们提心吊胆地生活着。麦克默多的出色表现使他在死酷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第二年春天,他被公认是莫金蒂的接班人,除莫金蒂外的死酷党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得先经过他的同意。

在死酷党日益恐怖的统治下,生活在恐怖谷中的人们忍无可忍了,但武器精良、人多势众的死酷党人并未把那些市民放在眼里。

五月的一个晚上,麦克默多正要去参加死酷党的集会,被称为懦夫的莫里斯愁容满面地来了。

“麦克默多先生,我能和你谈谈吗?”

“当然能。”

“你是我唯一能说知心话的人。有件事我不知当说不当说。”莫里斯忧心忡忡地说,“说出来可能会引发一起谋杀案,不说的话,很有可能导致死酷党的毁灭。”

麦克默多给浑身颤抖的莫里斯倒了一杯威士忌:“喝了再说吧。”

莫里斯一杯酒下肚后,苍白的脸色红润起来,他借着酒劲说:“已经有侦探在追查我们了。”

麦克默多惊愕地望着莫里斯:“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恐怖谷的警察和侦探不是天天盯着我们吗?”

“我说的不是本地的侦探,”莫里斯说,“他是大名鼎鼎的平克顿侦探所的侦探。”

麦克默多大吃了一惊,但他很快又镇定了下来,说:“我们得把他干掉。”

“我就担心你这么做,麦克默多,我从没杀过人,我也不想因我而有人送命,否则,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我理解你,你是个好人。”麦克默多友好地拍了拍莫里斯的肩膀,“告诉我,那侦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好想个好一点的办法来应付这件事。”

“我有个朋友在电报局工作,他在日常业务中了解到平克顿侦探公司正奉命对维尔米萨的自由人分会进行调查,他们派到这里的侦探叫伯尔弟·爱德华。我那位朋友不知道爱德华已经调查到什么,因为他不懂侦探的密码。”莫里斯说着,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封信,“这就是我朋友写给我的信。”

麦克默多把信接过来,看了一遍后,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沉思着,他感觉到一场大难即将降临。

“还有别的人知道这件事吗?”

“我没跟别人说。”

“那就好,莫里斯,这事你就别跟别人说了,一切由我来办。”

“你不会去杀他吧?”

“莫里斯,你就别问这么多了吧,你知道得越少就越问心无愧。”

莫里斯叹了口气,摇摇头走了。

麦克默多在莫里斯走后,一个人静坐了好一会儿。

在去分会的途中,他在谢夫特公寓前停了下来。因为谢夫特不让麦克默多到他家去,麦克默多已经很久没看到伊蒂了。他轻轻敲了敲窗户,伊蒂出来了,她惊奇地发现她情人眼中的残暴完全消失了。

伊蒂从麦克默多那严肃的脸上似乎看到了某种危机,说:“你怎么了?”

“有一件事很麻烦、很危险,办好了,我就可以问心无愧地带着你离开这儿了。”

“麦克,很危险吗?”

“相信我吧,我会平安无事的。事成之后,我会给你写个便笺的。请你看到便笺后,尽快赶到车站候车室来,我会在那里等。到时,我们就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这个鬼地方了。”

伊蒂听麦克默多要带自己离开这里,心里很高兴,说:“嗯,我听你的。不过,你一定得小心。”

做好了出走的准备后,麦克默多的心情稍稍舒畅了一些,他抖擞精神,坚定地向分会走去。

麦克默多走进工会大楼时,大厅里已经乱哄哄地聚满了人。

“你来得正好,”莫金蒂没等麦克默多坐下,便笑着说,“兰德和伊根为争赏金,都说克雷布是自己打死的,你来看看,这事该怎么解决。”

麦克默多把右手举起,严肃地四望了一圈,郑重地说:“尊敬的大头领,我有要事报告。”

莫金蒂和其他会员们都吃了一惊,他们还从未见过麦克默多这么严肃过。

麦克默多从衣袋里掏出一封信说:“我得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国内一些资本家已经联合起来,准备消灭我们,他们已经请了平克顿侦探所的爱德华到这里来搜集证据了。”

死酷党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吓得鸦雀无声,他们早就听说平克顿侦探所的威名了,他们更知道自己所犯下的无数血腥罪恶,如果真的这样,那就太可怕了。

麦克默多继续说:“我想爱德华已经弄了些证据,现在,唯一能挽救我们的办法是,在他离开恐怖谷之前,先下手为强,把他干掉。为了保守机密,大头领,我建议你找几个可靠的兄弟一起好好商议这事。”

莫金蒂这时已毫无主张了,他按麦克默多的建议,让鲍德温、科马克等几个头领留下来。其他人自觉地走了。这些经常给别人制造恐怖的人此刻第一次尝到了恐怖的滋味。

留下来的这六七个人面面相觑,麦克默多告诉他们:“爱德华是个很厉害的侦探,他现在化名史蒂夫·威尔逊,住在霍布森领地。上周三,我在去霍布森的车上遇到过他。他自称是纽约来的记者,一家报社让他来采访死酷党的情况。后来,我去霍布森的电报局,正碰到他走出来。报务员正为那人每天都要发一封奇怪的密码电文而大发牢骚。当时,我并没有重视这件事,直到昨天,我朋友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才想,那人很有可能就是爱德华。”

莫金蒂:“天啊,我相信你的话是真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在我来工会之前,我想了一下午,终于有了个计划。”麦克默多说,“我明天上午去霍布森,通过电报局的报务员设法找到他,然后告诉他我就是一个死酷党人,说我有些死酷党的材料在家里,让他晚上十点左右来我家看材料。而你们,事先在我的寓所里藏好,到时,我们来个关门打狗。”

“好主意,好主意!”莫金蒂他们对麦克默多的计划连连叫好。

莫金蒂说:“就这么办,明晚九点我们几个人就到你家去等着。他进来后,你把门关上就行了,那时,让他亲自体验体验我们是怎么犯罪的吧!”

麦克默多的寓所在镇子的最边缘,远离大道且周围没别的人家,很适合他们策划的那种犯罪活动。他们想弄清爱德华到底知道多少情况。

第二天早上,麦克默多照计划去霍布森时,那个自称在芝加哥就认识他的马文队长竟然在候车室里跟他打起招呼来。麦克默多不愿理他,转身走开了。麦克默多完成任务回来时,已经是下午了。

麦克默多向莫金蒂汇报计划进展情况后,特别强调说:“我们一定得先在屋里埋伏好,他晚上十点钟到,他来时的暗号是敲三下门。”

“我会通知他们提前赶到的。”

“爱德华是个很难对付的侦探,他枪法好,戒备心强,如果他进门看见有七八个人围着坐着,他肯定会开枪,到时肯定会有弟兄伤亡的。所以,我想让你们埋伏在我的卧室,爱德华进来后,我把他带到客厅,并拿出事先准备的假材料给他看,趁他专心看材料时,我再突然抱住他的双手,不让他掏枪,你们听到声音后就出来帮我。”

“好,麦克默多,你果然没辜负我对你的栽培。”莫金蒂赞赏地说,“事成后,我会给你记上一大功的。到我不当大头领了,我一定提名让你接替我。”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而已。”麦克默多话虽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却有点受宠若惊。

麦克默多回到寓所后,把两支非常先进的左轮手枪拿了出来,擦好,装好子弹。然后,又仔仔细细地查看了将要发生一场格斗的这间卧室,一切都很适合今晚你死我活的特殊约会。

斯坎伦见麦克默多神色有点不对,问:“麦克默多,今晚你有把握吗?”

麦克默多答非所问地说:“斯坎伦,我是你的话,现在就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斯坎伦是死酷党中胆小怕事的一个,他听了麦克默多的劝告后,便收拾行装离开了维尔米萨。

莫金蒂他们如约赶来了,一个个摩拳擦掌。

麦克默多在桌上摆上威士忌,这群亡命之徒大吃大喝起来,喝得半醉的鲍德温和科马克的目光更加凶狠了。老虎科马克恶狠狠地说:“爱德华,我有办法让你说出一切的!”

除了麦克默多像平常一样沉着外,其他人一个个既兴奋又急躁。

突然,门低沉而有力地被敲了三下,他们闻声立刻停止了吃喝,一个个欣喜若狂,暗暗握紧了手枪。

“为了万无一失,千万别出声。”麦克默多说完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走了出去。

卧室里,莫金蒂他们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着。他们听到麦克默多打开了外面的门,一阵陌生人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传了进来。接着,他们听见麦克默多把那人领到了客厅。客厅里模糊不清地低语着,说了好一阵。莫金蒂虽然心急如焚,但只好耐心地等待。

过了好一会儿,卧室的门推开了,麦克默多终于走了进来。他径直走到桌子那边,再转过身,默不作声地把室内的人打量了一番。他神情果敢坚毅。莫金蒂忍不住问道:“爱德华来了吗?”

“爱德华来了,”麦克默多不慌不忙地说,“我就是伯尔弟·爱德华!”

麦克默多的这句话就像一枚炸弹一样,把莫金蒂他们给炸懵了。他们面色苍白,惊恐地望着这个他们一直称呼为麦克默多的人。

接着,许多支枪从窗户伸了进来,莫金蒂从惊恐中清醒过来,拔腿跑到门边想逃,但门一开,马文正拿枪等在那里,他绝望地瘫坐在座椅上。

“参议员先生,你坐着别动是最安全的。鲍德温,你最好把枪扔掉,否则,别怪我不客气!”麦克默多——爱德华警告着,“知道吗?屋外围了四十个警察,你们逃得了吗?”

马文走进卧室,逐个下了他们的手枪。他们一个个像斗败的公鸡般垂头丧气,惊讶而驯服地坐在那里面面相觑。

“在分别之前,我想再和你们说几句话,”这个加入死酷党不久,并公认为是莫金蒂的接班人说,“很遗憾,我骗了你们那么久,但作为一名侦探,我只能这样。平克顿侦探所受人们所托,派我来调查你们。我的冒险行动,只有马文队长和我的几个助手知道。为了保密,我连最爱的伊蒂都没告诉。我先在芝加哥加入了自由人会,那里的自由人会不做坏事,于是,我一路查访到了这里——维尔米萨大山谷。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你们——报上所说的恶魔一般的组织——死酷党。我很顺利地混入了你们的组织。这几个月来,我一面替你们出谋划策,一面又暗地里事先警告你们要去谋害的人,切斯特家就是这样躲过我的炸药的,报纸上有关他被暗杀的消息是假的。几个月的卧底调查,我终于掌握了你们犯罪的一切证据,本来我还想再等一下的,但有人知道有卧底潜入了死酷党,所以,我只好提前行动。”

“你这内奸!”莫金蒂咒骂道。

“随你怎么骂,但成千上万的人知道你们被捕的消息后,会称我为救星的,而我自己,也会为逮捕你们而自豪一辈子的。”

第二天早晨,伊蒂和爱德华乘坐一辆铁路公司给他们专门准备的特别快车离开了这个危险的恐怖谷,与之同行的还有谢夫特。十天后,伊蒂和爱德华在谢夫特的主持下,在芝加哥结了婚。

莫金蒂和其他八名首犯因证据确凿,被判绞刑,别的死酷党人也按罪行轻重被判了各种徒刑。侦探伯尔弟·爱德华大功告成,长期在维尔米萨山谷为非作歹的死酷党被一网打尽。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全部结束。鲍德温和另外几个凶残的首领逃脱了绞刑,他们在监禁十年后被释放了。他们出狱后就疯狂地向爱德华复仇,他们发誓,一定要杀死爱德华为莫金蒂和其他同党报仇。有两次,他们差点得手了。爱德华被迫离开芝加哥,更名换姓到了加州。到加州一年后,伊蒂因病去世了,爱德华一度郁郁不乐。在又一次险遭毒手后,他被迫改名道格拉斯。“道格拉斯”跑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山谷和一个叫巴克的英国人合伙开矿。后来,为躲避追来的仇家,他远渡重洋回到英国,并在伦敦娶了现在的妻子,在伯尔斯通过着安宁的绅士生活,直到两天前,鲍德温前来寻仇……

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伯尔斯通的案子上来。

道格拉斯的杀人案送到法庭审理后,认定是正当防卫,道格拉斯被判无罪释放。

福尔摩斯给道格拉斯太太写信说:“你们要尽快离开英国,这里危机四伏,在英国,会有比死酷党更厉害的组织盯上你丈夫。”

两个月过去了,正当我们快忘记这个案子时,一天深夜,房东哈德森太太说有位绅士有急事要求见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哈德森太太把人请进一看,原来是巴克先生。他声音沉重地说:“福尔摩斯先生,告诉你一个可怕的消息。”

“发生什么事了吗?”

“可怜的道格拉斯,也就是爱德华,三个星期前他们夫妇俩坐船去南非,但昨天我收到他太太的一封电报说,他在海伦第峡暴风中不幸意外落海。”

“不,不是意外,”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毫无疑问,这是一次精心策划的谋杀。”

“是谋杀吗?那些该死的死酷党人!怎么……”

“不,不,先生,”福尔摩斯说,“这次另有主谋。死酷党人暗杀失败后,便请英国的犯罪团伙去暗杀,其实他们早就勾搭上了。这次的主谋莫里亚蒂是个很厉害的家伙。你还记得吧?巴克,我曾在伯尔斯通城堡警告过道格拉斯,说他还要遇到更大的危险,结果,果真如此。”“那个莫里亚蒂难道无人能敌,我们只能任他摆布吗?”巴克愤怒地举起拳头敲打着自己的脑袋。

“不,他不是打不垮的,”福尔摩斯说着,望向远处,“我已经在他身边安插了一个线人,现在我们还需等待时机。”

一时间,福尔摩斯、我和巴克都沉默下来。福尔摩斯半眯着的双眼炯炯有神,他似乎已经看见大恶魔莫里亚蒂正一步步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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