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好吧,谨遵君命(1/1)
男人神秘的点了点头。
“伊甸女士已经下了担保,会支持我们在这件事情上的决定。”
WC?
作为穿越者,他不得不再一次感慨于这位名为伊甸的女士。
她才是真正的,唯一的,天命之女好吧?
手眼通天,自己被制作出来的那个实验室,听刚刚才走的林韵所说,应该也有伊甸的一份。科研人员也有她那边一份;
操控国际舆论,我说他们发的公文没有半句虚言就是没有半句虚言!我说你发的文章狗屁不通,要是明天我还能看到,那可能不通的就不是你的文章了,那就是你的脑血管!
这......
此次,对于此时的苏墨焱来说,伊甸女士的形象逐渐模糊,逐渐变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monster。
此刻真的就没有其他语言能够形容这个女人了,唯有monster才配得上她。
一名所控制的地域横跨世界,商业横跨无数领域,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相当无敌完美,以至于让人无法接近的,monster。
啧,逐渐开始怜悯那个不知名的天启教了,除非他们背后站着的是外星文明,是完全不在一个层面的敌人。
不然的话,这个星球上不可能会有任何一个组织有任何能力与之进行抗衡。
--再一次证明了刚刚与林韵谈判时,自己的提出的问题到底是有多么弱智吗?
整理了一番自己的情绪,苏墨焱开口道:
“若是当真如此的话,这件事情的确有了被讨论的前提与可能性。
可是......监管与威慑是永恒的两极。监管力度与威慑力度总不可兼得。
就这点来看,我并不是很能够理解为何您们始终执着于让更多人参与对我的监管。
难道不应该是适当的,确保足够忠诚的人来执行这个任务吗?”
苏墨焱终于还是受不了了明明是对方说的抓紧时间但却如此拖沓,
直接了当的说道,
“从国际形势上来说,有了那位女士的支持,的确是越多人知道我的存在越利于亚联在国际上的地位提高。
但是政治场上的东西不能完全套到人心中。
迫于群体的压力,他们可能不会表现出来。
但哪怕只是一小部分的人如此想,诞生了对于我的监管力度还不够的想法。
那么这种思想就会不断的延续下去。
甚至有可能会因为这件事而诞生一起小型的暴动,控诉你们的不作为。
但一旦过于加强了对我的监管,又有可能会引起赛博群体中个体的不满......
而且,到了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不是吗--我的存在。”
眼前的男人第一次露出了真正意义上的惊讶表情(至少比之前的真多了)。
“你竟然能想到这一步?”
苏墨焱轻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不是,这种程度的话,其实给任何人足够的时间都能够想到。更何况我还是瘟疫?
好了,先生。你我都知道,这场会议是为了更重要的议题而开的。
你我时间同等宝贵,不是吗?”
“好吧好吧~”
男人露出无奈的笑容,很明显,他也自知这种程度的“小考验”不可能能够难过眼前的孩子。
“事实上,公开你的存在与身份是来自伊甸方面的要求。
你应该也在与林韵女士的交谈中知道了吧?
研制你的实验室有属于伊甸的股权与科研力量协助参与。
但应该不知道具体参与了多少?
但是事实上,虽然这件事情有些尴尬,但事实却如此--亚洲联盟参与此次合作研发项目的只有寥寥六十几位。
虽说的确是由苏浩宇博士牵头,也成功的发挥了领头羊的作用。
但,此次的合作研发属实是蹭了别人的大便宜。属于我们的科学家连实验室中的仪器都没见过这话当真不是开玩笑的。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伊甸主动放弃了本应该是属于她......当然也可以说是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
只是提出了这唯一的要求。我们......属实无法拒绝啊,各种意义上的。”
这......苏墨焱顿时就明白了属于亚联的难处。
原本对方应该占大头的东西,却被无条件放弃。
要么就是这东西本身出了问题--显然,就苏墨焱实际入主这具机甲的实际上手体验来说,直接排除;
要么便是另有所求。
连伊甸女士这等人物,都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才能达成的目的,苏墨焱自然是不可能愿意去贸然忤逆。
“好吧,那么其实我们要讨论的其实是怎么才能威慑与监管兼得,尽可能最低限度的降低属于民众的恐慌吗?”
一直充当背景板的众人此刻的讨论也已然接近尾声。
“罗先生,苏先生。”
一位议员站起身来,示意两人看向投影机。
“我觉得监管方式需要以物理实物碰撞为主。
在国际舆论方面有伊甸女士的影响力在,应该不会有势力对我们的监管方案进行强制干涉。
我们所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向人民交代。
如何让人民尽可能的认为苏先生无害。
而比起看上去极易被瘟疫机甲的算力撕开小豁口的依赖于因特网的监管系统。
我认为,以实物碰触的方式检验瘟疫机甲这一方案明显是更能平息舆论。”
议员A说完,刚刚坐下,议员B就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
“刘先生说的不无道理,但事实上,我们的第一目的并非是平息舆论。
然后全权寄希望于苏先生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谨遵自己今日在这里许下的承诺--”
说到这里,他停止了讲述,看向苏墨焱,
“希望您能够理解,我说的是的确是事实。”
“我们所希望的,是能够想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具备监管意义,而非形式上的‘监管’;
但民众也不能因为拥有了监管权,出于对未知的恐惧,就以‘受害者’的身份,屡屡干扰苏先生的正常生活。
其不仅是属于亚洲联盟华人民共和区的合法公民,更是肩负着下落不明的苏浩宇博士女儿监护者的责任!
是《烈属保护法》中规定的,合法受优待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