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男孩(1/1)
我赶紧把队长给拉了过来,小声问了一句。
“队长,你不是说死者只有一个儿子吗?”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照片,也有些奇怪。
“对啊,死者的确只有一个儿子。”
那照片上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男孩?这张照片很明显是全家福?
但是看了一眼屋里的人,问他也问不出来什么。
照片里的男孩笑的很开心,而且看年纪的话,也只有八九岁的样子。
而另一个男孩看起来比他大了两三岁,两个人的年纪一看就是能很快玩到一起。
照片里的一男一女应该就是他们的父母,我特意问了李队长,他也给我解释了。
照片上的女人就是死者,而男人就是现在这个已经崩溃的男人。
李队长早就已经查过他们的资料,年龄比较大的男孩是死者带过来的,他们是二婚。
那我心里已经开始猜想另一个男孩的身份了。
我在电视剧里看过类似的狗血剧情,所以按我的推理,这个男孩就是他前妻的孩子!
李队长看着我,摇了摇头说:“这个我也猜想过,所以我特意打电话问过他的前妻,但她否认了,而且态度还很不好,但这么一想的话,你说的也有可能。”
前妻的态度很不好?看来这个小男孩也挺可怜的。
我走近了那个男人,指了指照片上的男孩问。
“大哥,左边这个男孩是您的什么人?”
他看了照片,突然露出了微笑,笑了一会才说。
“那是我儿子,怎么样?是不是长得很可爱?”
竟然这么快就承认了,看来他并不是变成了傻子,只是有些话想说有些话不想说。
“我儿子!可爱吧?”
他又重复了这个问题。
我立马点了点头:“嗯,可爱,那他现在在哪?”
说实话,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心里有些发毛。
按照我心里的想法,现在这个男孩应该已经死了,我这么问也害怕他突然情绪激动。
“他在哪?”
果然,他的情绪立马不对劲了,直接站了起来揪着我的领子问我:“他在哪?是不是你把他抓走了!快告诉我!他在哪?”
我一脸懵,他在哪我怎么能知道?一开始不是我问你吗?怎么现在变成问我了?
李队长见状立马把我们俩都拉开了。
他就像看敌人一样看了一眼李队长,然后开始骂骂咧咧的说话。
“我就知道你们不是什么好人!一定就是你们!把我儿子给抓走了!”
我真的是冤枉啊!
不过看他的表情不像是在骂人,就好像在诉说一件真事一样,我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抓到哪里了?”
他突然愣住了。
“哪里?”
他痛苦的抱住了头,直接蹲在了地上,就好像面前有怪物似的不敢抬头。
“我不知道抓到哪里了!我不知道!好像,好像在一个水边,他们把我儿子抓过去了,然后我就去找他,然后什么也没找到!”
话刚说完,他就突然晕倒在地上。
我和李队长赶紧走过去把他扶了起来,抱到了床上。
“队长,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吧?”
队长的脸色不太好,看起来很凝重。
“听到了,我已经知道我们该从哪里入手了。”
突入点就是这个孩子。
死者何惠芳是这个男孩的后妈,如果她的死真的和这个男孩有关,那就证明男孩在生前受到过伤害。
“队长,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队长直接拒绝了我。
“不当讲,你心里想的什么,我想的就和你一样,我们俩暂时先把这个想法放在心里,等我们查到了证据再说也不迟。”
也对,现在说出来了,只会越来越乱。
“好,那我们现在就开始调查吧。”
李队长点了点头,打了个电话,吩咐警员查了一些资料。
我们到了警局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整齐的摆放着一些资料。
我看了一眼,是一个人的个人信息。
这个人和那个男孩长的有七分相似。
她大概就是男孩的生母。
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从最近的照片来看,保养的很好,气色非常不错,看起来也就三十五岁左右。
经常出入一些高级的场合,一看就很有钱。
再看那手上带着的鸽子蛋那么大的钻戒。
这个人果然不一般,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肯定是傍大款了。
“她的确是那个男孩的母亲,哦对了,那个男孩我刚刚查了,名字叫做刘磊磊,这位母亲叫做苏文月,他和刘志文结婚之后嫌他没本事,自己开销又大,就把孩子带着一起改嫁了。”
刘志文就是今天见到的那个崩溃的男人。
那既然她把孩子带走了,那就和死者没关系了才对啊。
“目前能查到的就只有这么多,我已经以配合调查案子的名义把她叫了过来,半个小时左右她就能到了,我们到时候再问吧。”
也只有这样了。
果然,不出半个小时,她就过来了。
她还没到的时候我就已经听到了高跟鞋的声音,听着声音我就判断出来,这个高跟鞋起码有六厘米。
果然,我抬头一看,苏文月烫着一头卷发,穿着一袭长裙,刚进门我就闻到了刺鼻的香味。
手上提的包是当季的最新款,唯一和照片上一样的就是她手上那颗鸽子蛋那么大的钻石。
她四处看了一下,然后走了进来,直接坐在了李队长对面的椅子上,顺便把包直接放在了办公桌上。
“李队长,又见面了。”
她把墨镜去了下来,我这才看到她的脸。
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
精致。
“嗯,又见面了,这一次我可不是来和你聊天的,我们现在需要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能把如实回答。”
她笑了一下,看起来不太相信李队长的话。
“你哪次找我,我不都是非常的配合吗?有些事情的答案就是这样,你难道还想让它变成另一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