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土地神位?(1/1)
可地府,现在他进不去啊!
要是两层小塔还和之前一样就好了。
感受着脖子下被羽绒服盖着的两层小塔,秦宇暗叹一声。
要是能进入地府就好了,想必地府中那些人应该有法子。
可惜了!
现在,想要找到叶母的一魂一魄,无异于大海捞针。
“试试看吧!”
秦宇拍了拍叶父的肩膀,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
如果实在找不到,那也只好说声抱歉了。
拜别叶玲珑的父亲,秦宇两人走出了院子。
……
“真想试试?”
在村口的电动车旁,盖健见秦宇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出声询问。
他一直认为,刚才秦宇说的是场面话,安慰叶玲珑父亲罢了,但看其表情,倒真有点想要试试的样子!
这…何其难也!
虽然他们是修炼者,有区别于普通人,但归根结底,他们还都算人,只不过强大一点罢了。
光是如大海捞针一样找寻叶玲珑母亲的一魂一魄,就不是简单的事情。
“得试试!”
秦宇如何不知道很难,但,不试试自己心里那关过不去!
再说了,秦宇抬手握了握拳头,他三品了。
修炼之人,最重因果。
不管怎么说,他这三品说破天也是因为叶玲珑突破,真要不做点什么,良心不安啊!
“我要试试!”感受着手中的力量,秦宇再一次重复。
随后,转头看向盖健。
“要不,你先回去?”
“这什么话?”盖健不满,“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一些!”
“行。”秦宇没有过多劝阻,想了想,说道:“午夜12点过后,苍天降下保护叶玲珑的护体金光就会消散,而叶玲珑也不得不入地府,等待轮回,现在是下午6点钟,咱们还有六个小时的时间。”
“咱们先去叶玲珑失足的那栋宿舍楼去看一下。”
“好,坐稳。”
……
半个小时后。
神都第二十一中学。
或许是叶玲珑的死亡,原本叶玲珑居住的那栋宿舍楼已经没有了学生,夜幕降临,显得阴冷异常。
秦宇两人围着宿舍楼转了一圈,遗憾摇头。
这里应该是叶玲珑母亲那一魂一魄最有可能呆的地方了。
但很可惜,那一魂一魄并不在这里。
这下,真的变成大海捞针了。
“嗯?那里有问题!”
秦宇目光死死的盯着宿舍楼的拐角处。
那里突然冒出一股浓郁的鬼气。
刚才两人搜索的很仔细,确信这团鬼气刚才是没有的。
小跑上前,秦宇仔细端详片刻,竟然有一丝熟悉,这团鬼气和年前在三太爷家见到的竟然差不多。
秦宇皱眉,又是鬼差藏身之地?
没有避讳盖健,秦宇嘴巴轻启:“出来吧!”
“呼!”
很突兀,仅仅是有片刻的凉风吹过,两团黑影便慢慢显现出来。
“秦客卿?”
“好巧啊!”
“又是你俩!”秦宇双眼微微睁大,竟又是上次见到的黑白无常。
“你们在这里干啥?”
“朱王殿发现此地天道气息,我们受命过来查看!”
“……”
秦宇愣了愣神,是自己用通天符箓替叶玲珑喊冤吗?
这么大动静的吗?
“是您出手了?”
“嗯,有些事情看不过去!”
“既然如此,那我等就回去复命了。”说着,黑白无常抱拳,就准备退去。
“哎,等会儿!”
见黑白无常要走,一直未做声的盖健连忙阻拦。
“嗯?倒是没看到鬼谷少主也在这里,有事?”
和面对秦宇时不一样,黑白无常话语中的恭敬早已消失的干干净净,甚至有明显的距离感。
闻言,盖健面色一僵。
尼玛,这一共就俩人,我一个一米八的大汉你说没看见就没看见吗!
有这么侮辱人的?
但,生气归生气,却又惹不得。
吐出一口浊气后,盖健指了指秦宇:“他有事!”
“哦,原来是秦客卿有事,但请吩咐!”
又是抱拳,又是弯腰,脸上竟然还带着一丝笑意,看的盖健心中直骂娘。
要不要这么区别对待?
区别对待也就算了,要不要这么明显的?
气的盖健狠狠拍了拍秦宇,“赶紧啊,有这关系,叶玲珑母亲的一魂一魄不就好办了?想什么呢?”
“哦!”这一拍,让秦宇从黑白无常竟然认识盖健的疑问中脱离出来。
深深地看了一眼身边的这位鬼谷少主,秦宇微微一笑。
将心中思绪压在心底,对黑白无常叙说了今天的一连串事情。
“怎么样,叶玲珑母亲的一魂一魄两位帮忙找一下?”
“这个好说。”白无常没有拒绝,“一天之内,我等会把那一魂一魄送到秦客卿手上。”
“一天时间?”
秦宇皱眉,不行,有风险。
现在距离叶玲珑的护体金光消散满打满算也就五个小时,真等一天后,黄花菜都凉了。
“两个时辰内,可以吗?”
“这…”
黑白无常相视一眼,面露难色,也就是秦宇,他们才敢给出一天的期限。
这还是他们大胆猜测朱王殿会全力帮助的情况下。
这一魂一魄不比刚死之人的完整灵魂,真要是那样,他们入那判官司一查便知,关键是这一魂一魄不知道在哪游离呢?
阳间,地府…
一个不好,被其他什么玩意吞噬了也不是没可能。
“秦客卿,您看这样行吗?”极少说话的白无常皱着眉头,“范围太大了,又是残魂,恐怕朱王殿也不敢打包票两个时辰内一定找到。”
“与其找不确定在哪的残魂,何不从另一个方面入手?”
“叶玲珑?”秦宇有点懵了,午夜12点,叶玲珑要么入地府轮回,要么魂飞魄散,没其他选择。
这还能怎么入手?
“叶玲珑还有搞头?”
“当然有!”白无常微微一笑,“只要保证叶玲珑在12点过后无恙不就行了?”
“比如说…?”
白无常微微一笑,“此地,缺一位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