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发现哥布林部落(1/1)
送走诺拉。
洛德坐在院子里,回想今天和诺拉对话,花更多的时间来思考自己这个决策。
最终还是得出一个结论:利大于弊。
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继续执行,加入白羽冒险团。
虽然诺拉没说,但加入了白羽冒险团肯定要对洛德的实力进行测试,洛德表现的越好,就能获得更多的尊重和重视。
对自己后续发展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他想他应该学习新能力了。
一个多月时间,洛德的积分积攒了625点,足够在系统商城里购买一到两个能力。
洛德原本是打算攒够1000积分,直接购买中级耐久这个能力,加强保命、续航能力。
但眼下情况有变,需要应付测试。
他需要尽可能提升自己的实力,最大化利用这一笔积分。
商城的能力是系统化的,犹如一条条科技树,初级能力没有学习条件,而高级能力都是有先决条件的,必须学习了它的下位能力才行。
更高级能力也并不意味强,但一定有其独特强大的地方。
经过仔细考察。
洛德选择了两个能力,花了450点积分。
疾速:提升奔跑速度。小幅度减少奔跑或骤然加速带来的体力消耗,大幅度提升速度爆发能力。
这个能力花了他250积分。
铜皮:提升皮肤的防御能力和自愈能力。
就杀伤力而言,对付一般的怪物和野兽,精制附魔长剑足矣。
提升防护能力可以让他在森林里更加从容。
从而抓住机会猎取更多的积分。
小心谨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畏手畏脚。
在几个月以前,经常有猎物快被打死了,突然就逃,洛德却不敢追击太远,因为他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在等待着他,这就是抗风险能力太低的坏处。
有了铜皮这个技能,洛德很大程度上可以不必害怕虫蛇的袭扰。
从前的洛德就好像带着限制器作战,现在这个限制器正在一点点失去作用。
洛德拿一根尖锐地树枝狠狠地划在皮肤上,连白印子都没能留下,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皮肤毫无变化,它和以前没什么不一样,可却变得如此坚韧。
“非常好,有了铜皮,加上黑羽幻甲,小型野兽带给我的危险基本可以无视了。”
洛德把注意力放在另一个新能力上:疾速。
因为没有认真测试过自己的速度和跑步时体力消耗,但洛德想了一个间接办法来测试。
在出黑水城后,洛德沿着经常走的路奔跑,直到森林。
以此感受自己的体力消耗和速度。
最大奔跑速度提升明显,至少有10%以上的提升,暴涨。
不过体力消耗很玄,洛德只能感觉是省了一点体力,不是很明显,但慢跑减少了25%左右,十分明显。
当然,最令人惊喜的是爆发速度的提升,此前他在平坦路上从静止状态到全速,要3秒钟左右,而现在他把时间缩短了一半!
这是非常恐怖的提升,意味着洛德变向的时间更短了,变向时间短这在复杂的森林里可是一项巨大的优势。
他迫不及待地来到森林里,想要找个幸运儿试试他的新实力。
……
西部魔物大森林外围边缘。
“嘎!”
洛德一甩长剑,一只绿眼长尾鸦的尸体摔在地上。
可怜的家伙偷袭不成丢了命。
“太弱了,没感觉。”
这是一只怪物,体型比正常乌鸦大了一倍多,爪子十分锋利,能轻易刺穿普通皮甲,但对于洛德的黑羽幻甲来说还只是挠痒痒。
偷袭后被洛德一剑捅穿。
往日里洛德忌惮的怪物野兽总是经常见到,可当洛德变强,想找这些存在试试自己的实力,又忽然发现找不到它们了。
洛德把绿眼长尾鸦尸体收好。
这里的树木极其高大,随处可见几十米高的大树,树干轻易超过三米。
上方的天空完全被枝叶所遮蔽,只有零星的缝隙透露出几丝光芒,因此这里环境比较阴暗潮湿。
洛德开始尝试进入这些森林相对危险的地方探索。
他觉得这里或许会藏着一些有实力的怪物。
但让他感到失望的是,这里的怪物虽然确实多了很多,但实力并没有那么强,只是很擅长隐藏和偷袭。
虽然这也是实力的一部分,这个环境下很锻炼人,可今天来,洛德更希望测试自己正面硬实力。
“难不成要……”
洛德把目光投向森林更深处,那里有更多更强大的野兽与怪物。
同样,那里更危险。
犹豫再三。
他选择了放弃,对那块地方,他是一点都不熟,没有把握的事他不做,还是等他实力强悍一点再去吧。
“这份实力还未完全消化,不着急,步子要慢慢地迈开。”
况且测试也并非必做不可。
不过,让洛德就这么离开,他会觉得不爽。
“来都来了,还是刷点积分再离开吧。”
洛德目标和心态转换回来。
他在森里里快速奔袭,略微有些嚣张。
但洛德现在确实有这份资本。
这是他的策略,制造大动静吸引其他野兽或者怪物来攻击他。
或许是一个意外。
他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收获。
路过一棵高大的红叶树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一只瘦小丑恶的绿色人影抬起头,张弓对准下方快速跑动的人类。
噗。
一道轻响夹杂在微风中。
洛德的身体嗅到危险,本能地应对,做出反应,迅速停止前进。
下一刻。
嘚!
一支短箭插在了两米前的地上。
如果他没有反应,或许这支箭就插在他身上了。
他转头望向箭射来的方向。
一瞬间,他有些愣住了,眼睛微微睁大。
“那是……哥布林!”
绿色人影见偷袭不成,立刻逃跑。
那个怪物跑的太快了,以至于洛德惊鸿一瞥只见到它的背影,有一双长长的尖耳,浑身绿色,酷似人形,身材矮小,估摸一米二左右。
这形象太熟悉了,以至于洛德一下子就猜到了这种生物是什么。
这特么就是哥布林啊!
哥布林速度并不快,洛德只犹豫了一秒。
就选择了追击。
他知道哥布林是群居动物,但它们实力普遍弱小,据了解,就连地里扛着锄头的农夫都能轻松以一对五,就像小孩子一样。
但它们对人类有很大的威胁。它们有一定的智慧,甚至有一定的社会组织、文明,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会学习。
是的,会学习!
这是原罪。
人类世界里,对这种生物是零容忍,见到就是大规模围剿,默认两族是在进行种族战争。
如今要看见这种生物,就只有像西部魔物大森林,这种完全未开发,人迹罕至的地方。
冒险者公会发布常驻悬赏的就有针对哥布林的,一只哥布林左耳10铜币。
洛德追上去不仅是因为冒险者公会的赏金,还有其他原因。
在见到哥布林的第一眼,福如心至地想到,哥布林和人类这么像,人类能够掉落积分,那么哥布林是不是也能掉落呢?
他觉得大概率是会的。
而哥布林向来以繁殖力强悍著称,随便一个小部落就有几十上百只,如果有足够大的生存空间,成千上万也不是不可能。
全是积分啊!
对自己的同类,洛德不能下手,但对人类的竞争者,洛德就没有那么多心理负担了。
杀就完了。
嗯,这是为了生存,为了种族的生存空间更多。
就是这样。
洛德追逐着哥布林弓手。
他看到哥布林越来越惊慌,踉踉跄跄,跑着跑着连手里的武器都丢弃了。
一人一兽追逐了2个小时,洛德速度快于哥布林,但洛德故意不追上它。
他要这只哥布林带他去它们的大本营。
准备把哥布林大本营当做个人的长期私人副本。
洛德的苦心没有白费,他跟着哥布林来到了一座山谷前。
两边的山不高,只有两百米左右,山谷口很小,不到50米,两边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
“终于找到了,真隐蔽啊。”
洛德一把抓住落到他脸上的小毒蛛,啪,捏死。
一路上,洛德不知道碰到了多少小动物,不乏含有剧毒的毒物,这时候铜皮发挥了作用。
这些小东西根本破不了防,几乎无法对他产生作用,只有几处因为腐蚀而有灼烧的痛感。
他没有急着进去,他已经确定这里就是哥布林部落所在地了,因为这里存在大量哥布林活动过的痕迹,最显眼的还是自己面前这踩出来的一条四米宽的路。
这说明这里哥布林数量十分多。
即使洛德不觉得几个哥布林能威胁他,但架不住哥布林数量太多呀。
他决定先观察一会,看看哥布林们会不会主动出来追击。
如果它们有足够的智慧的话。
就一定会意识到如果放跑他,一定会泄露它们的消息,招来灭顶之灾。
他站在显眼的位置。
洛德先看了看时间,才知道自己可能追逐哥布林花了两个小时。
以刚刚的速度,这里和黑水城直线距离至少30公里,甚至不止,40、50都有可能,冒险者根本不会往这边探索那么远,而且还在魔物大森林里,难怪这里会有哥布林部落残存。
过了30分钟左右,洛德有些坐不住了。
这快四点半了。
再拖下去,他可能无法在天黑城门落下前回到黑水城。
可他现在没有做好在野外宿营的准备。
望着山谷口。
咬咬牙。
“再等十分钟。”他对自己说道。
如果十分钟后,还没有哥布林出来,他就暂时回黑水城,准备充分,明天一早来闯一闯哥布林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