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破案小游戏加载中(1/1)
林森:……??
原来监狱外面还自带破案小游戏吗?
林森想了想,与监狱内相比,监狱外面有更多种多样的高智商NPC,觉得这里面说不定还缝合了模拟人生之类的游戏。
对方可能就是为了方便让他出来交交朋友,希望他不要因为游戏的枯燥无聊而弃游。
林森觉得游戏的企划做的很好,虽然他缝了很多东西,但如果这个游戏里的美食多种多样,并且都是色香味俱全的话,他还是愿意留在这个游戏里的。
他神情放松地靠在椅背上,觉得这件事已经没自己什么事了,就轻松地坐在那里,跟看戏一样看着对面的男人。
似乎是他盯得太狠,对面那人突然爆发,突然冲上前抓住他的衣领,直接将他提溜起来。
“你小子在看什么东西?!”
伊达航一惊,连忙想要走上来,解救林森,却见对方相当——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地说了句话:“看杀人犯啊!”
在场的人都知道林森刚刚一直盯着男人看。
男人的手一抖,正想对林森动手,就见林森扭过头,冲着伊达航告状:“警察叔叔,他要打我!!”
男人:……
伊达航:……
怕人打你,你还那么嚣张!
伊达航无语地上前将林森解救了下来。
他认真的看向林森:“你为什么说他是杀人犯?有证据吗?”
林森歪了歪头,有些不解:“你看不到吗?杀人犯三个字差点就刻他脑门上了!”
在外面探头探脑的江户川柯南自然是听到了他的话的。
眼神自然地放到了男人的身上,他能看出男人的问题,但不能前往现场搜查证据,他自己也是不敢直接断定有问题的到底是谁。
但是,林森他,从一进去后,就坐在位子上没有动过,他又是怎么看出男人的问题的呢?
对面的男人果不其然地慌了一瞬间,脸色都有些惨白起来。
他强撑着气势,双眼通红地喊道:“小子,没有证据可是不能乱说话的!”
林森愣了一下,所以这个侦探游戏,是还需要找证据的吗?
也对,断案不找证据就没有乐趣可言,但问题是,他不是警察啊!
林森看向了一旁的伊达航,这次他有记得称呼对方的姓氏:“伊达警官,我能去找证据吗?”
伊达航愣了一下,他自己其实也已经有想法了,但是关键证据找不到,哪怕他怀疑对方,也不能就这样抓走对方。
“可以。”
“嗯。”
林森站起身,开始认真观察眼前的案发场地以及嫌疑人。
这确实是一个很棒的游戏,在林森每发现一处问题后,游戏都会贴心地将线索整理在一侧。
在他遇到困扰的时候,还会提供解题思路。
解题思路类似于以下。
室友先生说自己只是去了一趟洗手间,见里面有人就直接出来了,哪条证据可以证明室友先生的说辞有误?
1、室友先生裤脚处的水渍。
2、洗手间里的鞋印。
3、垃圾桶里被用掉的湿纸巾。
林森选择了第一个选项。
下一秒,第一个选项后面出现了一个绿色的对号。
林森叹为观止,他的朋友曾经跟他推荐过很多次侦探游戏,因为不感兴趣,他从来没有尝试过。
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现了侦探游戏的乐趣。
找到证据,林森跟着游戏思路,把其中出现的问题,一个个抛了出来。
直到最后的证据狠狠砸下,室友先生跪倒在地,崩溃大哭。
林森被吓了一跳,几乎是下意识的,他躲在了全场看起来,最让人有安全感的伊达航身后。
毕竟那可是看起来比松田阵平还要结实的身板啊!
室友先生的情绪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打断,突然就哭不出来了。
伊达航:……
“你躲在我身后干什么?”
林森讪讪地走了出来:“对不起,伊达警官,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不太适应。”
室友先生:……
室友先生试图继续。
“都是他,都是他抢走了我喜欢的人……”
林森歪头:“可是这跟你杀人有什么关系呢?只是因为被抢走了喜欢的人,对方应该还不是你的女友朋友就杀人?
你的心里素质是不是太脆弱了一些?我觉得你要不要去看个精神科,你这个人很有反社会的苗头啊!”
室友先生:……
室友先生没有理他,张嘴就想继续,然后他看到林森又开始欲言又止。
室友先生额头青筋跳动,他看向林森恶狠狠地说道:“你给老子闭嘴!”
林森觉得自己非常委屈,他明明还什么都没说嘛!
委屈的林森转头看向伊达航,开始指控:“警察叔叔,他凶我!”
伊达航:……
众警察:……
江户川柯南、灰原哀:……
三小只:……
真是人不可貌相,没想到林森本人长的乖乖软软的就算了,气人也是一把好手。
室友先生觉得自己不能忍:“我没有,你别胡说!”
“你看,警察叔叔!”林森回头,再一次看向伊达航,“他还在凶我!”
不停喜提警察叔叔的伊达航无奈地扶额,在周围警察们带着笑意的眼神中,将林森往自己身后拉了拉。
“好好好,他在凶你,咱们听听他想说什么可以吗?”
林森乖乖点头。
室友先生终于可以继续他的台词,但是此刻他的心情早已没有了之前的悲愤,只剩下满心的憋屈和无语。
本来包含情绪的控诉,现在被他干巴巴地说了出来。
“他抢走了我最喜欢的人,非但不珍惜她,还经常家暴她,我想要帮她,但她拒绝了我的帮助,带着孩子跳楼自杀了。”
林森一脸的义愤填膺,他非常讨厌隐藏在家暴这个词语背后的意义:“那个家伙确实该死,但你为什么不选择报警?”
男人脸上的神情空白了一瞬间:“警察会管这种事情吗?”
林森不解,他转头看向了伊达航:“家暴,你们警察不管?”
“管的,家庭暴力属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是配偶之间,法院还可以对受害者提供保护令,违反保护令的可以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林森不太清楚一百万日元等同于多少的华夏币,但他觉得这样有些轻了。
故意伤人,有了保护令,才惩罚一年以下,那没有保护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