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竟也有几分姿色(1/1)
沈修文不知,宋清妍不假思索的‘不可能’,说的到底是一定高中,还是自己一定会抛弃她。
自己分明满心的感激,又怎么会是那负心凉薄的人?
“你看我们在这为这样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干嘛呢?还没发生的事情说再多也无用。我们过好眼前就好。”
宋清妍不答刚才问话,理了下自己的衣衫,继而说道。
“有一些事与其挂在嘴边,不如真的做了。这样才能让人信服,不是吗?倘若你没有高中,又或者是高中了不愿抛弃我,那就到时候看,日子不就是走一步看一步吗?”
也罢。
沉默良久,沈修文刚想起身,便瞥见宋清妍腿上两个青紫的口子。
她肌肤雪白,因此那腿上的伤口就尤为扎眼,一分的伤势也放大成十分,让人见了忍不住揪心,似那冬日里腐烂在地里的残叶,都黏糊糊糟成一团了。
恐怖如斯。
那口子眼见着是被蛇咬的,看这颜色应是有毒,沈修文大步上前蹲在宋清妍的跟前,他急得不行,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一把手便握住了宋清妍的脚踝。
凑近细一看,那口子旁边的肌肤发红,在往外围去就有些发紫,晕开后竟似两个大大的铜钱样,瞧着可太严重。
一想到宋清妍是为了给母亲采药才受的伤,沈修文心里酸涩,焦急的声音微微嘶哑。
“这是怎么弄的?你处理了吗?你怎么没有跟我讲一声!”
“上山采药时被蛇咬了一下,不过当即就解了毒,已经无碍了,不用担心。”
宋清妍感觉腿边的肌肤都有男人的鼻息拂过,有点不自在,说话时推了推沈修文的手,别离的这么近啊喂!
沈修文指节根根分明,一用力手背的青筋便隆起,倒衬得宋清妍的脚踝软软糯糯。
被人推开的时候,沈修文才意识到自己握着宋清妍的脚踝,连忙松开将手背在身后,可刚才触感却迟迟留在掌心,怎么也挥之不去。
眼前不断重复刚才的一幕,那白皙的脚踝在他的掌心,与他的肤色形成鲜明反差,怎么会有这么白的人?
心中狂跳,一时悸动,沈修文口干舌燥不说,也没看宋清妍到底是何表情,轻启薄唇有点僵硬的说道:
“对不起,是我唐突了。”说话间沈修文已经站起了身,脚步不停的朝着门外走去,那背影看上去倒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噗。
宋清妍本来还有点不自然,没想到对方比自己的反应还大,这一下就把她心中的尴尬冲散了不少。
说到底,对方可是一个满嘴之乎者也的老古板,自己肯定是比他强的!
宋清妍颇觉有趣的在心里吐槽了一番沈修文,一阵微风拂来,她搓了搓胳膊,嘶!当真是有点冷啊!
刚才是有点着急,单是穿了里衣,此时被这风一吹,可不就是有点冷嘛!
见沈修文走的已经没影子,也不知道是跑到哪里冷静去了,宋清妍趿拉着鞋将门阖上,转身在自己的箱笼里翻找,入目尽是颜色亮丽的新衣,足足堆的快要漾出来,很多衣裙一看就是一次都没有穿过,恐怕刚从成衣铺做出来就被关进了这箱子里面。
其实原主是很幸福的!
宋员外是赌气不许自己的女儿回安阳镇,可宋母不忍心自己的女儿受苦,没少差人将当下时兴的裙襦首饰送来,生怕自己娇宠的女儿受了苦,因宋清妍身形笨重些,好多衣裳都是宋母费了精力花了大把银钱定制,金丝银线自然是少不了,布料也都是最好的,绣法也精巧,这衣物穿出去恐怕都得羡慕坏了村里那些妇人。
由此看来,原主平时还算低调的了!
宋清妍有些挑花眼,在现代的时候,她总是把自己当男人,且醉心于事业,还真没时间自己挑选衣服,她嫌这事情麻烦,平日总是穿着白大褂跑来跑去。
没想到第一次真正打扮自己反倒是穿越到这鸟不拉屎的古代,这因缘际会,说起来也实在是有趣。
不过这原主的衣裙也实在太多了,宋清妍合理怀疑,要不是沈修文家里没那么多的空隙,那她肯定会砌一间房专门放自己的裙衫,也不至于挤巴巴地胡乱塞进眼前的箱子里。
就比如那件藕荷色的齐胸襦裙,薄如蚕丝揉搓不皱,最难得的是用颗颗珍珠缀成云朵形状,那珍珠饱满光亮,刚好被那温柔至极的藕荷色添了几分柔和,愈发衬着女子的娇羞惹人爱怜。
这珍珠在她这现代人眼里可能不算什么,但在这贫瘠的古代,想来也应是价值不菲,没想到居然被宋母命人点缀在衣裙上面,看来宋家这乡绅实在有款,宋母对女儿也实在是爱护!
宋清妍抚着这件衣裙,微微抿紧嘴唇,鬼使神差的将这件裙子套在身上。
选好了衣裳,宋清妍刚打开首饰盒便犯起了难,玲琅满目的首饰根本不知道选哪个好。
“既然选了这个藕荷色的裙襦,那就梳一个简单的交心髻吧,既不夸张也不繁复,刚好显得俏皮一点!”
宋清妍自说自话间就打定了主意,也在首饰盒里翻出了花朵造型的钗,那钗素雅,不是艳丽的颜色,主体是由长短不一的玉堆砌成的简单花型。
挑罢了钗,宋清妍心情好,又选了一个缀着细小珍珠的金步摇,样式也是简单的卷花枝,因大多镂空,也不显得沉闷。
宋清妍走到了铜镜前准备挽发,对镜一照,发现脸颊已消肿不少,至少不像那天水照妖怪的感觉了。
她心中有点惊叹,她的药肯定有效果她是知道的,令她惊讶的是,这原主身体吸收药性效果也太强了,这才短短两三天就有如此奇效,究竟是这身体有神异之处,还是这古代的药性更加强了?
宋清妍暗忖,有点不理解,但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一个好的发现,唯一需要令她注意的就是,自己应该间隔药浴了,不然减的太快,会被人当成妖精的。
有了新奇发现,宋清妍心情不错,揽镜自照一番,她摸着自己脸啧啧出声。
没想到这原主减下来竟也有几分姿色,脸颊不再肿胀后,宋清妍的眼睛都变大了,在一张稍显婴儿肥的圆脸上十分瞩目。
“这真是一双又大又亮的杏眼,水汪汪得熠熠生辉,铜镜前的我还未上妆,可模样已是显现出几分可爱,半点没有之前的油腻臃肿,一抹红唇恰如冬雪里傲放的红梅,尽显明媚,忽的抿动一下又十分灵动。”
宋清妍被自己的自恋发言逗笑了,抬手便给自己梳着发髻,心生感叹,果真是减了不少的肥肉。
往日走两步就喘得不行,如今抬手梳发髻都毫不费力。
临了插好珠钗,宋清妍又美滋滋得在铜镜前臭美一番。
她在现代的时候,就非常心水这古代的衣裙,还跟着网上的视频学了一手挽发的样式,如今看来自己的手艺还蛮不错的!
咯吱一声。
宋清妍打开房门,就看到院中盯着水缸发呆的沈修文,他穿着书院统一发的青衫,长身玉立,但一个背影就能秒杀不少现代的小鲜肉。
宋清妍还挺钟爱这一款的,但可惜的是,可惜人家有官配!
“你给婆母喂药了吗?”
沈修文盯着水缸愣愣出神,闻言转身回看。
一道藕荷色的身影站在大门前,如水的杏眼直视自己,风吹来,拂动她身上的青纱,美好的如同画卷。
宋清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