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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文学网 > 英国通史(共6册) > 第六章 农村

第六章 农村(1/1)

尽管城市化进程在罗马时期引人瞩目,但罗马不列颠仍然是一个农业社会,据粗略推算,不列颠的城市人口在罗马时期可能只有25万,另有约12.5万的军人,相比之下,住在农村的人口则多达360万。如果此说可靠,那么城市人口和军人加起来约占总人口的10%,但正是这1/10的人口,尤其是军人,几乎占据了所有传世文献和碑铭的相关内容。换言之,占不列颠人口多数的农民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在现有的文字史料中得不到反映。因此,要理解这一时期的农村,只能依靠无文字的考古成果,这就使得历史的复原工作困难重重。

不仅如此,这一时期的考古证据常常包括三类:军事考古、城市考古、土著聚落考古,前两类因可以反映土著居民的罗马化程度而长期受到考古学家的重视。土著聚落似乎是延续了从铁器时代以来的地方传统,它很少具备“罗马”特征,因此不被视为罗马考古的对象。不过,这方面的工作现在已经展开了,已有的考古材料还是可以让我们对不列颠农村的某些方面——特别是乡间别墅、小镇和宗教——加以描绘。

在所有考古材料中,那些带有罗马特征的材料最容易辨识和判定年代,因此最受考古学者的重视。在这方面,乡间别墅地位特殊,在任何有关罗马不列颠农村的叙述中都可谓重中之重。

考古学家使用的“乡间别墅”一词源于拉丁语vil,在古典文献中,这个词是指富庶的城市精英的农村住所。在考古学中,它指农村中砖石结构的长方形房子,通常带有古典风格的建筑装饰、地下供暖系统、镶嵌式地面、彩绘墙壁和浴室。这些标准的罗马特征的建筑物,与那些简易、以椭圆形或圆形为主的土著建筑相比,形成鲜明对照,是罗马文化在不列颠农村的集中体现。

从空间分布上看,北方高地和南方低地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乡间别墅有多少。在亨伯河以北很少见到乡间别墅,尽管约克城附近及北至达勒姆的地区仍然有一些;在西部,特别是英格兰中部地区以北,乡间别墅几乎不存在。因此可以说,英格兰东北部就是乡间别墅的极北地区。

英格兰中南部和西南部、东英吉利、林肯郡和英格兰中部地区以东是乡间别墅的密集地带,在这些地区,它可能是农村聚落的主要形式。科茨沃尔德丘陵地带和萨默塞特郡都拥有众多富裕的大规模的乡间别墅,它们通常始建于2世纪中叶,3世纪晚期和4世纪初得到发展,足以与4世纪罗马帝国在欧洲大陆的乡间别墅相媲美。格洛斯特附近大威特康布(Great Witbe)的乡间别墅堪称其典型,与一般的乡间别墅不同,它坐落在遍布小溪和泉水的山坡上,由于地形复杂,兴建于3世纪早期的主体建筑屹立在四块嵌入山体的平台上。这座别墅起初在19世纪被发掘,当时保存得颇为完好,不仅有1.8米高的围墙,某些墙体上还包着灰浆,但因为当时的文物维护技术落后再加上雨水冲刷,今天已经难以看见了。别墅中有一座大型浴室,有带厕所的更衣室(apodyterium)和铺有马赛克地面的冷水室(frigidarium),马赛克上面的鱼和各种海兽图形拷贝于罗马时期工匠们所用的标准图册。通过一条狭窄的通道,更衣室还与温水室(tepidarium)相连,温水室下的供暖系统至今犹存。温水室又通向热水室(caldarium),它是通过地下供暖系统由位于热水室北边的火炉加热的。大约在公元380年别墅被改作他用,罗马统治结束后不久就遭到废弃。

在英格兰西南部,乡间别墅一般出现在2世纪至4世纪中叶,个别的甚至更早,比如多塞特郡的哈尔斯托克(Halstock),它位于多塞特郡和萨默塞特郡接壤处的伊尔切斯特镇附近,其旧址是公元1世纪中叶遭废弃的铁器时代晚期的聚落。2世纪中叶开始建立简易的乡间别墅,到3世纪被大规模改建,甚至出现了双层建筑的庞大入口和戴戏剧面具的马赛克美杜莎头像。在希腊罗马神话中,美杜莎与海神在智慧女神密涅瓦的神庙中私会,因此遭到密涅瓦的惩罚,她美丽的头发变成了毒蛇,任何直视美杜莎眼睛的人还会变成石像。由于这个特征,美杜莎头像被看成是强有力的护身符,许多罗马不列颠的马赛克作品都有这个主题。这一地区的乡间别墅一般位于城市附近;而在当时不利于农业耕种的高地、林地和陡坡,比如索尔兹伯里平原等地,乡间别墅就明显不多。

在萨塞克斯郡,可能是因为有藩属国存在,这里的乡间别墅出现得很早,其中最著名的,是位于奇切斯特附近的费施伯恩,可能与藩属王柯基杜姆努斯有关。这座乡间别墅到上世纪60年代才被发现,其规模远远超过普通的乡间别墅,以致有时被称作费施伯恩宫。最早的砖石结构出现在公元60年代,由一组浴室套间和有柱廊环绕的庭院组成,庭院两侧各有一排房子,房子地面铺着马赛克,墙上饰有彩绘,其中一幅著名的马赛克描绘爱神丘比特,他骑在一只海豚身上。海豚也是罗马不列颠马赛克图形中最受欢迎的形象之一,这里存世的50多幅马赛克上共绘有200多只海豚。在希腊罗马的民间传说中,海豚是意大利半岛西面第勒尼安海的海盗变成的,他们曾打劫伪装成普通乘客的酒神,酒神先施神力吓跑他们,再把他们变为海豚,让他们去帮助那些遇到海难的乘客。这样,海豚自古以来就被视为人类的帮手:精通音乐的阿里翁(Arion)遇到水手抢劫,被迫跳海,一只海豚为他的歌声所打动,救他上岸;还有一只海豚曾背着一个男童去上学。所以,海豚象征好运,一名男子或男童骑在海豚上的形象,广泛出现在希腊罗马的钱币、印章、陶瓶和马赛克图形上。

费施伯恩柱廊的柱子也采用古典的科林斯柱式,这在当时的不列颠人眼中一定很新奇。这样一种装饰风格表明,它们出自高卢南部熟悉地中海风格的工匠之手。到公元70年代中期,费施伯恩又兴建了在不列颠说起来是无与伦比的大型宫殿建筑群,建筑群东侧两座宏伟大厅的顶部跨度分别达到21米和25米,因此,建造者必须精通纪念性建筑的技术要求,尤其是与地基和承重材料相关的专业知识。建筑群西侧的会客厅虽然略小,但设计精巧,有着高耸的、涂成天蓝和紫色的拱顶,在风格上与罗马城中图密善皇宫的会客厅十分接近,显然,这种设计是为了突出主人的庄重和威严——他像神一般坐在天上。

事实上,费施伯恩的主人一定是身份尊贵且极其富裕的,除了藩属王柯基杜姆努斯,近来也有人主张他可能是不列颠的总督撒路斯提乌斯·鲁库路斯(Sallustius Lucullus)。无论如何,如此庞大的项目必然会耗时多年才能竣工,而且不可能不对当地民众产生影响。这一地区的帕尔镇(Pulbh)、昂姆林(Angmering)、索斯威克(Southwick)、伊斯特本(Eastbourne)和埃克尔斯(Eccles)在同一时期也出现一批乡间别墅,其规划和设计都沿袭费施伯恩的风格,因此,费施伯恩的建造者后来很可能又受雇于其他人。但是,这些沿海的乡间别墅未能维持很久,从3世纪中晚期开始它们就渐渐遭到废弃,很可能在这个时候,附近的海岸防线变得越来越脆弱了。

在西肯特郡的河谷地带,分布着不列颠东南部最富庶和最密集的乡间别墅,譬如,在泰晤士河支流达伦特河(Darent)流域,每隔几公里就有一座乡间别墅,其中以1939年发现的卢林斯顿(Lullingstone)别墅最知名,这也是迄今发掘最充分的乡间别墅。卢林斯顿初建于公元80至90年间,位于罗马时期伦敦东南约27公里处。考古发现表明,其前身有可能是克尔特人的小屋,但地主后来有财力采用罗马式的生活方式。在早期阶段,建筑主体由一排房子组成,房子前后各有一条走廊,走廊可以保护隐私,因为房间与房间之间可以不必打通,住在分开的房间里,有利于家庭内部相互隔离,从而催生等级分化。这种格局很可能是从高卢北部和日耳曼地区引入的。另外,与高卢北部的乡间别墅一样,这里的东北角也有一个半地下的房间(考古学家称之为“深屋”),很可能用来储存谷物。大约过了一个世纪,别墅得到大举扩建,原有建筑主体的南端出现了罗马风格的浴室套间,冷水室、温水室和热水室一字排开,后两者由附近一座火炉通过地暖供热。而北端深屋旁又增加了一个房间,由此组成的套间使深屋部分自成一体。更引人注意的是,深屋内又修建了方形蓄水池,到2世纪晚期,屋内墙壁上饰有红、黄、绿的壁龛,其中一个以纯希腊罗马风格描绘了三位水仙,显然,此屋已变成崇拜当地水神的圣所了。

进入3世纪,卢林斯顿别墅似乎一度衰落,只是到了3世纪晚期才再度获得新生,这可能与别墅转手、更换主人有关。浴室被修缮,北端的房间包括深屋被彻底改建,绘有水仙的壁龛为白色石膏所覆盖,深屋中放了两座男性的半身大理石像,这可能表明原来的水仙崇拜被放弃,而以祖先或家族保护神崇拜取而代之。在4世纪,别墅的中心区也被改建,增加了一座带有半圆形拱顶的餐厅,地面上铺着两幅巨大的马赛克绘画,主题都是希腊罗马世界脍炙人口的神话故事。其中一幅画着天神朱庇特化身为公牛,抢劫腓尼基国王的女儿欧罗巴。在罗马诗人奥维德笔下,朱庇特为了引诱欧罗巴,化为健美的白色公牛来到海边,当时欧罗巴正和同伴在那儿嬉戏,看见如此完美的公牛不禁又惊又喜。但她开始时还有点害怕,于是朱庇特就和她嬉戏,力图打消她的胆怯:

(他)凸出自己的胸膛让姑娘的手拍打,随她把鲜花编的花环套在自己的犄角上。公主这时胆子大了,居然骑到了牛背上,也不知道自己骑的是什么。朱庇特就一点一点地溜开,离开了陆地,把四只牛蹄只管往浅水里涉,愈走愈远,过不多久就背着这抢到的宝物向大海里飞奔而去。她这时十分害怕,向后一看,陆地愈来愈远,她一手握紧住一只角,一手扶着牛背。她的衣裙在风中飘舞着。

在卢林斯顿乡间别墅的马赛克画上,公牛飞奔于水面上,一双前蹄已凌空而起,两只后蹄仍没在海水中。骑在牛背上的欧罗巴身穿着近乎透明的衣服,手中的面纱因为疾驰之故而在风中鼓起。公牛的前后两侧各有一个背插双翅的丘比特,其中后面的那个双手拉着公牛的尾;前面那个则引颈向后,一手高举,另一手抱着有红色火苗的火炬,似乎在为公牛引路。这幅画的构思与3世纪诗人塔提乌斯(Achilles Tatius)的描绘很接近,他笔下的公牛由化身为小男孩的爱神引领,而爱神手中握着火炬,含笑回望公牛,仿佛因朱庇特为了爱情不惜化身为公牛而忍俊不禁。马赛克画的上方有两行拉丁铭文:

如果嫉妒的朱诺看见公牛在游泳

她更应当去埃俄路斯那里了。

此处影射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在特洛伊战争中,朱庇特之妻朱诺坚定地支持希腊人,所以当她得知特洛伊人的后裔命中注定要成为她所钟爱的迦太基城的毁灭者的祖先时,她便动身前往风神埃俄路斯处,恳请他放出狂飙,吹翻特洛伊人的船只,让他们葬身大海。卢林斯顿这两行铭文表明,在别墅主人看来,朱诺既然去请风神了,那么让她来阻止花心丈夫的偷情,要比消灭罗马人的祖先更恰当。这种俏皮话对于不熟悉维吉尔诗的人来说,根本无法领会。因此可以设想,别墅主人及他的宾客们是受过良好古典教育的,他们在觥筹交错时的闲谈很可能也运用此类典故,以此作为身份的象征。

另一幅马赛克画表现希腊英雄柏勒洛丰(Bellerophon)与怪兽喀迈拉(Chimaera)决斗。喀迈拉前半身是狮子,背上有一个会喷火的山羊头,尾巴末端是蛇头。有这三种动物的力量,它常常毁坏农田、残害牲畜。在这幅马赛克上,柏勒洛丰骑在飞马珀伽索斯(Pegasus)背上,披着红色披风、脚蹬红色靴子,奋力把手中的长矛刺向飞马下方喀迈拉背上喷火的山羊头。飞马的上下左右各有一只海豚,另有一对张开的贝壳。这些背景可能和珀伽索斯有关,这个名字的词根(pegai)在希腊文中是泉水之意,据说飞马用蹄子击打岩石,水便会流出。马赛克的四周还有象征春夏秋冬的半身人像,合起来可能暗含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之意。不列颠这些带有人物形象的马赛克完全采用古典神话为题材,而没有其他行省所发现的一些表现农村生活的题材,这很可能意味着,铺设这些马赛克,是想展现主人对古典文化的熟稔度。

大约在公元380-385年间,别墅北端的一些房间被改造成小型家庭教堂,供这里的住家及邻近社区使用。这是基督教传入不列颠的最早证据之一。教堂内壁上绘有基督教的壁画,一队基督徒向上伸出双臂,这个姿势今天仍被面向会众的牧师们所采用,而绚丽、非写实的色彩与生硬的线条,则反映古代晚期典型的艺术风格。

这座别墅在5世纪仍有人住,但不再有新的建筑,而且渐渐显露出荒废的迹象;它最终毁于大火。在所有罗马不列颠的乡间别墅中,卢林斯顿别墅可谓既典型又不典型。说它典型,是因为它代表不列颠行省东南部众多中等别墅的风格:以砂浆涂抹砖石砌就,基本上按长方形规划设计,在鼎盛时包含约12间房屋,取代1世纪晚期的土著农场,并在2世纪晚期和4世纪进入相对繁荣的阶段。但另一方面,它所反映的东南地区农村居民的文化和宗教信仰又是非典型的,两尊大理石半身像在不列颠农村的全部文物中绝无仅有,不仅如此,人们还看见别墅的主人们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变化,经历了从异教崇拜到祖先崇拜再到基督教信仰的转变,而且至少有一位主人熟悉拉丁文学经典。这些文化因素在不列颠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得不到其他乡间别墅的佐证的。当然,必须看到,得不到印证并不意味着其他地方就没有,毕竟,它们能够存世,靠的是运气,绝大多数罗马不列颠的农村地区在随后的千年岁月里,因为农耕和建筑工事的发展而面目全非了。

泰晤士河流域的乡间别墅一般并不滨河而建,在北部地势较高的地方反而常见,它们的特点与科茨沃尔德丘陵地带的别墅类似:规模庞大,而且延续的时间长久。其中最重要的是北利(North Leigh)别墅,它在4世纪前半叶鼎盛时拥有60间房子,包括一座罗马浴室和铺有马赛克的餐厅。

罗马不列颠的乡间别墅最早就出现在南部和东部,这里也是铁器时代晚期社会发展最明显的地区。这些早期的别墅往往围绕城市,通常始于弗拉维王朝,即罗马征服后的30年内,规模也比后来的大。一般认为,这些别墅起源于罗马征服后来自欧陆的商人和移民,很多是在以前的贵族住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些别墅就是在某些重要的“奥皮达”(见第一章)的原址上兴建的。乡间别墅和以前的土著贵族在房产方面的密切联系,以及靠近城市的地理位置,有力地支持了这种推论:不列颠本土精英之所以建造乡间别墅,是为了在新的社会秩序下维持自己的身份。这些乡间别墅的主人是谁?是退役军人、商业移民、罗马官员还是不列颠本地的贵族?这个问题是现有的考古资料无法回答的,但不应忘记,在罗马帝国的政治体系中,行省的治安、税赋的征收,依靠大量地方贵族,这个阶级是因为拥有土地而获得地位的,当时,那是维持财富的唯一方法。考虑到别墅多靠近城市,人们更有理由相信,那些在城市中掌握权力的地方贵族才是绝大多数乡间别墅的拥有人。兴建罗马风格的别墅是他们加入罗马庇护体系的一种方式,也是他们维系权力和社会威望的一个办法。因此,乡间别墅在罗马征服后大量出现,与罗马征服后公共建筑在各城市出现本质一致,说到底,两者都是不列颠地方精英为保持自己的政治地位而做的努力。

可以通过其他考古证据印证这一点。已有的研究指出,不列颠的农业新发展主要发生在铁器时代晚期和罗马时代后期,换言之,罗马征服没有给农业生产带来显著的变化。但另一方面,罗马征服又确实给不列颠带来了罗马人的器物,许多土著聚落在弗拉维王朝以前就得到萨摩斯细陶器、罗马式的胸针和餐具,在前罗马时代,那是颇为罕见的。使用这些以前奇缺的物品可以带来声望,是社会地位的体现,敏锐的商人一下抓住了这个商机,进口了大量这类物品,使它们在征服后迅速传播。但数量过多也很快使其社会价值贬值,进入弗拉维王朝以后,这些东西在东南部的农村便不再那么流行了。综合这两点,我们不妨认为,罗马式乡间别墅的功能并不是提高或推动农村的生产力,而是供其主人展示财富和社会地位之用。乡间别墅实质上代表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整合,而这种整合是通过那些需要在城市里掌权的地方贵族在农村拥有土地、并利用它来炫耀财富而实现的。

罗马化的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这种相互依赖关系,在2世纪和3世纪初得到进一步加强,乡间别墅的数量有了稳步的增长,不过它们的分布渐渐远离城市,规模也不再有早期的那么大。很可能,这表明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地位略逊一筹的人,开始接纳罗马风格,他们放弃了传统的木质住所,转而兴建乡间别墅,当然,这些别墅相对来说也就略逊一筹了。

规模小的乡间别墅虽然在罗马统治后期占据主流,但这不意味着大型乡间别墅就此绝迹;相反,不少宫殿式的乡间别墅恰恰是在罗马不列颠晚期兴建的。伍德切斯特(Woodchester)等地的别墅是单一结构的设计,而比格诺(Bignor)、切德沃斯(Chedworth)和洛克伯恩(Rockbourne)的别墅则在早期帝国时代的基础上渐渐扩建而成。这些大型别墅往往带有精美的马赛克画、内部的装饰和柱廊,其中,伍德切斯特拥有欧洲第二大的有关俄耳甫斯的马赛克画。俄耳甫斯是希腊神话中的音乐家,传说他的琴声能让木石生悲、猛兽驯服,所以他抱琴而为飞禽走兽环绕的形象常常出现在罗马不列颠的马赛克画上。多塞特郡辛顿圣母(Hinton St Mary)的一栋4世纪的别墅里有一幅巨大的马赛克铺地,它有两个主题,一个是头上饰有希腊字母XP(此为基督标记)的男性,此人可能是耶稣基督本人,也可能是已信奉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另一个是柏勒洛丰和怪兽喀迈拉,将这样一个希腊神话放在基督教的背景下,很可能意味着善对恶的胜利。

大型别墅给来访者留下深刻印象,说明在4世纪,有大量财富投入了私人的农村建筑中。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财富的投入?学界对此争论很多。有人认为,高卢北部正遭遇蛮族入侵,那里的富庶之家逃到了不列颠;有人认为这种现象与罗马政治有关,戴克里先改革后,罗马帝国的行政体系日益分化,城市贵族不愿在城市担任职务,宁可长居农村,由此促进乡间别墅的出现。还有人认为,4世纪是罗马不列颠经济发展的高峰,某些地方家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别墅就是这些财富的反映。这些假说和理论各有其支持者,也许,把它们合起来才更有说服力。

大大小小的乡间别墅还代表对铁器时代木制建筑的摒弃,长方形的建筑物通常要使用砂浆和石墙,这与铁器时代的圆形建筑及通常使用的木材、抹灰篱笆和茅草形成鲜明的对比。后者一般只能持续一代人之久,然后就需要彻底翻新或重建;前者有不少至今尚存。在罗马统治下,土地是可以买卖的,将财富转化成不可搬动的砖石、砂浆、马赛克和浴室,而不是逃生时便于携带的其他物品,本身就是社会心态的一个重要变化,表达出对政权的控制者前所未有的信任。即使只有两、三间小屋,其内部装饰也谈不上古典风格,这些小型的乡间别墅也反映了其主人的认同和志向。

尽管在罗马不列颠的农村视野中,最受关注的是乡间别墅,但铁器时代的圆形建筑物并没有消失,相反,越来越多的考古证据显示,这两种建筑形式一直并存。引人瞩目的是,圆形建筑未必意味着社会地位低下或贫穷,它们通常由易耗损的材料建造,但其中较大的,内部直径能超过5米,最大的甚至可以达到16米,建造起来难度不小。其宽敞的内部空间定然塑造了传统不列颠的许多仪式,因此,圆形建筑意味着复杂的社会。乡间别墅的周围也会有圆形建筑,但它们主要分布在不列颠的农村大地上,尽管带有地域的特征。据估计,在乡间别墅发展的鼎盛时期4世纪,500座乡间别墅只占农村聚落的不到1%;在铁器时代晚期和罗马时期英格兰的大约10万个农村遗址中,乡间别墅只占2%,即使在不列颠南部,即乡间别墅最密集的地区,它们也只占15%左右。这些数据有力地挑战了一个曾经颇为流行的观点,即罗马征服后,不列颠居民逐步放弃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并最终罗马化。现在更明确的是,即使那些不起眼的小型乡间别墅,很可能也是由小贵族拥有,这就让考古学家开始关注农村中其他形式的聚落遗址。

“小镇”(small towns)是目前受关注较多的一种。“小镇”是个模糊的术语,如何为“小镇”分类,学界从来就不一致。“小镇”所指的聚落在形态上差别悬殊,与城市相比,这些聚落不具备行政功能。个别“小镇”,如剑桥郡的沃特牛顿(Water on),确实带有行政中心的部分特征,有潜力被提升为罗马式的城市;有些“小镇”紧邻罗马军营,如北约克郡的卡特里克(Catterick),因此实际上是驻军聚落的一个部分。有的“小镇”,尤其是那些分布在交通要道上的“小镇”,显然具有经济功能,应该是采矿工或制陶工的聚落,但它们缺乏希腊罗马式的公共建筑和设施,因而从大陆上来的人不会把它们当做城市。还有的“小镇”是罗马或不列颠宗教崇拜的圣所,如巴思(Aquae Sulis);但大多数“小镇”与乡村没有区别,所以,“小镇”基本上属于农村地貌。

如何评价小镇,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迄今为止,小镇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其遗迹仍沉睡在现代的居住区之下,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连它有多大也不得而知。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它们占地5公顷左右,最大的能够超过10公顷。

与作为行政中心的城市相比,小镇在两个方面有重大区别。首先,尽管它们都是人口相对集中的聚落,但绝大多数小镇缺乏有组织的城市规划,没有棋盘式的街道布局,也没有城墙之类的防御工事,一般只会有不规则的小巷,显然是自然发展的结果。

小镇的发展,大致可以有五种模式。一是在道路交叉口发展起来的,附带着发展出一些小巷和过道(如Brampton,Braintree)。二是沿着一条道路的两侧发展成聚落,聚落只集中在道路两旁,不深入到道路之外(如Wall,Hibaldstow)。第三种是围绕交叉路口或线形聚落发展出来的不规则的街道体系(如Water on,Keer,Richbh);有一些不规则的街道体系不是在交叉路口发展的,可能是受罗马军营或其他结构的影响(如Irchester,Kirmington)。最后一种模式,则体现一定的道路规划(如Alchester,Ilchester,Catterick,Ce)。当然,缺乏规划是否就等于缺乏组织,这一点仍然无法定论,比如对位于汉普郡的尼坦姆(ham)的发掘表明,当地的布局应该经过了精心的规划。小镇中有没有地方长官的治理,这一点也无法确定,也许只会为应急而临时组建地方委员会,其存在和运作是间歇性的。在一些小镇上确实发现了公共建筑,考古学家认为它们是皇家邮政系统即所谓的“公共驰道”上的客栈,故通常不表示当地社团对罗马统治的认可。除此以外,便没有什么大的房屋了,甚至连神庙都很罕见;形制简陋、密度稀疏的房舍显然是用来满足当地农业人口的日常生计的。

关于小镇的起源,学界一向争论很多,但一些基本模式已经比较清楚。约三分之一小镇的建立很可能与军事活动有关,另有三分之一是从铁器时代晚期的聚落发展而来,剩下的小镇中约有一半毗邻道路系统。当然,小镇的地域特征也不能忽视,不列颠南部和东部在罗马征服之前就已经开始罗马化进程了,这里的小镇大多数与铁器时代的聚落有关,但它们在罗马时期能否继续发展,就看它们能否纳入新的行省框架,尤其是能否与罗马的道路体系实行接轨。靠近罗马道路的小镇可以为“公共驰道”提供支持,因而得以持续繁荣;偏离这些道路的小镇,则最终衰落了。相比之下,北部和西部的铁器时代聚落本来就少,小镇的发展受行省框架的影响就更大了,有些是作为罗马军营附近的平民聚落出现的,军队开往新的边疆后,这里就成了独立的聚落。驻军对这些小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理位置的选择上,一般来说,兵营占据战略地形,有罗马道路将它们彼此连接,由此形成的地貌特征,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太大改变。

绝大多数小镇起源于罗马统治早期,但目前有限的考古发掘似乎表明,它们的鼎盛期到罗马帝国晚期才出现。到4世纪时,它们成了繁荣的经济中心,有些还出现了围墙,其中最突出者无疑是沃特牛顿,其围墙内的区域达18公顷之多,而高空拍摄的照片显示,实际居住区可能更大。这些小镇虽然是农业生产和日常贸易的区域中心,但小镇内的建筑显示,其繁荣可能也与手工业制作有关系。有些小镇生产陶器,比如沃特牛顿;门迪普的查特豪斯(Charterhouse)长期以来便以生产铅和银的制品闻名。格洛斯特郡迪恩森林区(Forest of Deaon-under-Penyard以生产铁制品见长;伍斯特郡北部的德罗威奇(Droitwich)与制盐业相关,这里的矿泉盐含量在世界上仅次于死海。开矿与制盐通常由罗马政府监视或垄断,早在1世纪老普林尼就提到,不列颠的铅矿丰富,以致罗马颁布法令,对其开采量加以限制。不列颠出土的带有铭文的铅块显示,铅的开采在哈德良和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在位时期受到皇室的监控,因此,上述产铅和产盐两个小镇的经济活动,应当受到罗马国家的控制。控制的方法也许是向当地派驻低级官员,也许是对承包商进行监视。

市场的需要是生产的动力,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地区,市场需求很可能来自军队,比如在西部柴郡的平原上,一些小镇从事多种物品生产,如制盐、陶器、瓦片、玻璃、铁、铜、铅、皮革和纺织品,品种如此之多,只能理解为与驻扎在附近的军队有关。还有些小镇位于较大的乡间别墅附近(比如Great Casterton,Ancaster,Kingscote,Gatbe),因此可能与这些大的地产有经济联系,小镇上的人,可能就是为乡间别墅的主人工作。不过,客观而论,仅凭已有的考古资料来评估小镇的经济依附情况——无论是对军队还是对乡间别墅的依附,都不足以下结论,目前只能将从事手工制作的小镇和主要务农的小镇区分开,并且,大部分小镇是农业性质的。考古证据说明,小镇的经济活动要比城市活跃得多,这可能表明小镇是罗马不列颠经济生活的晴雨表,公共城市则是政治生活的中心。

小镇和乡村往往也是本地的宗教圣所,有的小镇以其圣所而闻名遐迩(比如Buxton,Frilford,Harlow,leton,Springhead,Wyb),其中有一些在罗马征服前就已存在。罗马征服对不列颠本地宗教的影响无疑很深远,从罗马对督伊德教的镇压中,已经可以看出来。不过正如上文所述,取缔督伊德僧侣乃是出于政治考虑,并不能说明罗马在宗教方面不宽容。事实上,祭司阶层在后来的神庙中似乎仍然存在,在格洛斯特郡迪恩森林区利德尼(Lydney)的一座神庙里,有一些4世纪的马赛克(现已被毁),其铭文中提到两位监管人,一个是提图斯·弗拉维乌斯·塞尼利斯(Titus Fvius Senilis),他的头衔是“宗教仪式的监管人(pr[aepositus]rel[igionum])";另一个是维克托里努斯(Victorinus),他的身份是“解释者”(interpres),即释梦或解说神谕者。前者的名字分三节,他应该是这里的罗马长官;后者的名字只有一个,应该是本地人,这两人应该都是专职的祭司。

人们一般认为,罗马人到来后,不列颠的本地宗教就开始与罗马宗教发生混合。在远离军事区的英格兰南部、中部与东部地区,农村中的神庙兼具罗马和克尔特建筑风格,中央内殿通常呈正方形或长方形,周围环以带屋顶的长廊。这些神庙地处专门划出的神圣区,不是供崇拜之用,而是用于容纳神明;神明既可以由神像体现,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比如神圣的树林来表达。宗教庆典通常在区内举行,这些地区往往可以发掘出被埋葬的还愿品。这种模式与地中海的古典世界极为相似,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地中海的神庙在入口处设有祭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特点也被不列颠神庙采纳了,比如埃塞克斯郡哈洛(Harlow)的一座约公元2世纪的神庙,就有这样一个祭坛。需要注意的是,埋葬还愿品是铁器时代晚期不列颠的典型做法,诺福克郡的斯奈提沙姆(Sisham)曾发现铁器时代晚期埋葬的大量金银项圈等物件,表明以这种方式储藏财富在不列颠土著社会中非常重要:财宝不仅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更可以充当还愿贡品。

宗教混合的趋势不仅表现在神庙里,还表现在神的名字上。将本地神明和地中海神明的名字配对互用,在罗马帝国是通例,在不列颠也不例外。比如,军队驻扎区的不少铭文里提到马斯科奇丢斯(Mars-Cocidius)和马斯贝拉图卡督斯(Mars-Betucadrus),马斯是罗马人的战神,很明显,不列颠本地神祇科奇丢斯和贝拉图卡督斯因其好战本性而分享了马斯的声誉,故能为军中的罗马人和不列颠人共同接受。但实际的情况要比这复杂,在与军队相关的铭文中,共提到246个不列颠神祇,其中有169个是单独出现的,另有12个同时提到本土神明和地中海神明,但没有把它们并置;只有剩下的65个(占总数的26%)把两种神明并置。这意味着,即使在高度罗马化的军队中,宗教混合也不占主流。

从屈指可数的农村铭文中可以看出,宗教混合更不常见。威尔特郡的奈托屯灌木林(leton Shrub)有一个八角形神庙,庙里发现一块祭坛碑铭,是尤图斯之子克罗提卡(Corotica)献给阿波罗库诺马格鲁斯(Apollo aglus)的;同一地区还发现一块还愿铜板,但上面只有阿波罗的名字,没有库诺马格鲁斯。林肯近郊的乡村,有一位罗马公民向马斯里格内末忒斯(Mars-Rigoes)的神庙献了一座拱门,但由于此人是罗马公民,他很可能住在林肯那个殖民市里,而非乡村。在不列颠发现的其他与马斯神并置的神祇包括:位于西库克(West Coker)的马斯里基萨姆斯(Mars-Rigisamus),位于切德沃斯的马斯勒路斯(Mars-Lenus),位于里德内的马斯诺登斯(Mars-Nodens),位于比斯雷(Bisley)的马斯奥卢迪乌斯(Mars-Olludius),位于马托沙姆(Martlesham)的马斯克罗提阿库斯(Mars-Corotiacus),以及位于巴克维(Barkway)的马斯阿拉托尔(Mars-Ator)和马斯托塔提斯(Mars-Toutatis)。与马斯神相提并论的第二位神明不见得都是不列颠神,有些来自高卢,因此这些碑铭的出资人不一定是不列颠人,其中有高卢移民,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低,应当属于精英阶层。

与铭文相比,图像的材料比较多。考古发掘找到不少神像和浮雕,学者们根据它们的特征,确定其为古典神祇,例如,带有双蛇杖、公羊和公鸡的是墨丘利。通过这种方法可以知道,不列颠南部最常见的地中海神是朱庇特、马斯、密涅瓦、墨丘利、阿波罗、赫丘利和维纳斯。但此类雕像绝大多数不带铭文,所以悬而未决的是,当地人崇拜的究竟是一个混合了不列颠或高卢特征的罗马神祇,还是一个具有罗马神祇的外形但仍然保留不列颠名字的本土神?现在有考古发现能够证明:不列颠神明可以采用罗马形式,但不使用罗马名字。赫特福德郡的巴尔多克(Baldock)出土了一堆秘藏器物,其中包括19件还愿板和1个小银像,银像很像密涅瓦,但提到这个神的名字的6块还愿板上把她叫作塞努娜(Senuna),一个前所未知的不列颠女神。

农村的神庙有时容纳多种崇拜,在格洛斯特郡的尤里(Uley),墨丘利是无可争议的主要崇拜对象,但这里也发现大神朱庇特、酒神巴克斯、太阳神索尔(Sol)和丘比特的雕像。牛津东北的伍迪屯(Woodeaton)主要崇拜马斯,但也崇拜维纳斯、赫丘利、密涅瓦和丘比特。在奈托屯,阿波罗之外尚有月神狄安娜、林神希尔瓦努斯(Silvanus)和墨丘利。当然,如上文所说,地中海的神名也可能指不列颠的神明。此外,农村的铭文和图像还有一个特点,即很少见到东方的宗教和密教,这与移民较多的军事区铭文不相同。

上述这些现象对农村地区受罗马文化多大的影响构成挑战,有的学者不再满足于传统的解释,认为这种解释过于关注行省的上层显贵而不是下层平民,过于强调文化的模仿而非文化的协商。他们主张行省文化是一个抵制与适应的动态过程,以罗马克尔特宗教中的女马神(Epona)为例,其雕像就是抵制与适应的产物。女马神雕像多见于高卢东部和中部,不列颠也有发现。一方面,女马神雕像被赋予人形,却总是与马和马驹同时出现,从未单独以人的形态出现。在克尔特文化里,神通常以动物的形态来表现,所以人形的女马神应该说是罗马征服后的产物。但另一方面,与其他重要的克尔特神祇不同,女马神从未和任何一位罗马男神配对。当克尔特神祇和希腊罗马神明并置时,常见的表现方式是一位本土女神和一位希腊罗马男神配对,比如克尔特的丰产女神(Rosmerta)和墨丘利配对,因此,女马神独自存在,似乎是对罗马文化的抵制。女马神的雕像很少带有铭文,而罗马神祇的雕像则通常有铭文,这似乎也是对罗马文化抵制的表现。由此看来,可以将克尔特文化和罗马文化的关系总结为协商、抵制和调适,最终目的是满足地方上的需要。

尽管如此,不列颠农村在宗教方面的重要史料仍然带有鲜明的罗马文化印记,这就是所谓的咒符(拉丁文叫defixiones,希腊文叫κατα''δεσμοι)。咒符在古代地中海世界由来已久,分布广泛,其用途是祈求神灵伤害敌人。咒语通常刻在很薄的铅板上,再折叠或卷起来,有时还会用针钉住,然后被埋进坟墓、棺材,或投入井水、河水。迄今为止,已出土1700多件这类咒符,其中约2/3用希腊文书写。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英国出土的咒符有300多件,占拉丁文书写的咒符的一大半,它们集中在格洛斯特郡塞文河入海口地区,尤其在巴思和尤里两地。巴思共发现130件咒符,当时它是一个小镇,以供奉苏里斯密涅瓦(Sulis-Minerva)的神庙和温泉闻名。神庙建于公元65-75年之间,采用了纯正的古典风格。温泉东北不远处发现了早期罗马军队存在的证据,因此,这座神庙的建造应该和入侵不列颠的罗马军队有关系。尤里是典型的农村地区,有一座献给墨丘利的神庙,现发现80多件咒符。需要说明,这个地区只有一小部分已经被考古发掘了,巴思的温泉就只被发掘了1/6,因此,在这一地区还会找到更多的咒符。咒符在伦敦、肯特郡、汉普郡南部、英格兰中部以东和东英吉利等地也有发现。对字体的研究表明,咒符的使用贯穿于整个罗马不列颠,但公元2世纪和3世纪使用得最多。

英国出土的咒符虽与地中海其他地区的咒符有相似性,却也有一些独到的特征。就材质而言,咒符与护身符虽然本质类似,但前者意在伤害别人,后者用来保护自己,故不难理解,咒符不大会像护身符那样用金银等贵金属或宝石制成,而一般为铅质。铅的沉重、寒冷和灰暗好像与咒语特别般配,仿佛这些属性也能转化到被诅咒者的身上。古代曾有人要求制作咒符的铅皮须从高架引水渠的管道上截取,显然,使用经冷水流过的铅皮在此人看来更有效果。然而,与地中海世界经常使用纯铅板不同,巴思咒符中只有不到2/3用铅板,其余的主要用锡铅合金,而且不同咒符的锡铅比例也不同,这一方面说明咒符的用材并非批量生产,另一方面也可能反映了当地冶金的特色——不列颠在古代是以产铅产锡闻名的。

就祈求对象而言,巴思的神庙是献给苏里斯密涅瓦的,但绝大多数咒符却呈交给不列颠的本地神苏里斯,只有少数呈交给苏里斯密涅瓦、马斯、或墨丘利。这个情况与不列颠农村地区不流行宗教混合主义是完全吻合的,从另一方面说明本土宗教的传统势力依然很强大。

在咒语的内容方面,其他地区有多样种类,有的希望在诉讼案件中击败对手或者阻止证人作证,有的祈求在竞技比赛或者商业竞争中获胜,也有人希望心上人回心转意或者求得情爱的满足。不列颠的咒符却相当单一,几乎全在诅咒盗窃财产的小偷,放在目前所知的全部咒符中看,就显得非常特别,因为,在所有其他地区的咒符中,与盗窃有关的咒语总共只有约20件。在尤里,被窃物品以农用居多,如牲口、马勒、车具、奶牛、羊毛、亚麻布等。在巴思,盗窃案几乎都发生在澡堂里,被盗物品包括戒指、手镯、拖鞋、钱币,还有大量的衣服。在一块7.5×5.8厘米的铅合金板上刻着:

【正面】偷走我青铜容器的人受到彻底的谴责。我将(此人)献给苏里斯神庙,无论是女还是男、是奴隶还是自由人、是男童还是女童,只要做了此事,就让他自己的鲜血流入这只容器。

【反面】我要求神找到此人,无论窃取此物之人是女还是男、是奴隶还是自由人、是男童还是女童。

这份咒符很典型,其拉丁文字不是按正常顺序从左写到右,而是逆向从右写到左,做成之后又把铅板折叠起来,然后投入温泉。如此处理,可能因为咒语是写给神看的,一旦为外人窥知便失去效力。另有两份巴思咒符,其咒语看上去是拉丁文,但不知其何意,也许是用拉丁文拼写的克尔特语,显然也不想让人看懂它的意思。在尤里还发现一份用希腊文字母拼写的拉丁文咒符,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由于丢失财物的人不知道小偷是谁,为了让符咒生效,写咒语时就使用“无论是……还是……”这种语式,目的是不让任何人漏网。这种语式是典型的罗马法律用语,并非来自本地传统。令人瞩目的是,一般咒符会把失物献给神明,但这里却祈求把小偷本人献给神,属于人祭。罗马征服之后就在不列颠取缔了施行人祭的督伊德教,在公共场合,人祭是为人不齿的,而这个咒符却透露了前罗马时期残存下来的宗教习俗。

在另一块7×10厘米的铅合金板上人们读到:

布鲁克茹斯(Brucerus)[之子]多奇里亚努斯(Docilianus)致最神圣的苏里斯女神。我诅咒任何偷走我带风帽的斗篷的人,无论是男还是女、是奴隶还是自由人……请苏里斯女神将死亡施加给……让他不得入睡或让他现在或今后断子绝孙,除非他把这件斗篷还到她的神庙来。

斗篷相当于现在的雨伞,是巴思澡堂乃至全罗马帝国最经常被窃之物。马提亚尔有首诗描写一个参加晚宴的人,其中说他常常穿两件斗篷回家。不过,在澡堂盗窃和破门盗窃在古代人眼中是性质不同的,在希腊,后者是民事犯罪,而前者可被处死。罗马法没有这么严,但澡堂行窃仍可判做矿场苦力。尽管迄今在不列颠还没有发现证据说明有人因为在澡堂盗窃而受罚到门迪普开采银矿和铅矿,但严厉的惩罚仍然是理解这份咒语的重要背景。由于同样的原因,多奇米狄斯(Docimedis)在丢失两只手套后,便恳请女神让小偷“失去健全的心智和双眼”。

澡堂里丢失的物品往往是不太值钱的小东西,此种盗窃,和古代澡堂没有带锁的衣帽柜有关。流传至今的文书表明,去澡堂的人往往会让自己的奴隶脱衣脱鞋并留下来照看衣物;如果没有随从,则可付小费给澡堂里的奴隶,让他代管,戴克里先的《物价敕令》甚至为此规定了代管费。因此,在澡堂里丢东西,可能不仅是因为运气不佳,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奴隶,或者不能派发小费。换言之,这些人恐怕并不富裕。不过,我们不能认为,不列颠的咒符基本与盗窃有关,便表明这里的人相对而言比较贫穷;咒符能流存至今,完全是靠运气。不过仍可以肯定:这些人不像罗马士兵那样富裕,在不列颠北部的军事区,几乎没有这样的咒符出土,应该不是偶然的事。

再看尤里的一块咒符:

比库斯(Biccus)把他丢失的一切献给墨丘利(条件是让这个窃贼),无论是男还是男性[原文如此],不能小便或大便或说话或入睡或醒来,也得不到安乐或健康,除非他把东西带到墨丘利的这座神庙来,他也想不起这些东西,除非通过我代祷。

把失窃的财物献给神灵,这样一来,小偷所盗窃的东西就不再是人的财富、而是神的财富了。在古希腊罗马世界,在神庙抢劫或偷窃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小偷小摸由此就转化成滔天大罪,对窃贼使用种种诅咒和惩罚,再怎么严厉都不过分。当然,绝大多数咒语并没有把话说得太死,其目的,看来是引诱窃贼把赃物归还到神庙,而失主可以通过付给神庙一点钱赎回物品。从不列颠的咒符看,失主打算付给神庙的赎金,一般不相当于失物的全额,而是像比库斯承诺的那样,为总额之1/10或一半不等。由此看来,神在这里充当一种超自然的“警察”,这可能意味着治安问题在农村始终不容乐观。在罗马官员起不了作用的地方,只有请神来帮忙了。

咒符在祈求公正时频频使用程式化套语,表现出显著的相似性:先请求神明,表达祈求者的愿望,再要求神明施以公正或报复。这种情况说明,抄手在刻写咒语时有蓝本可以参照。巴思一块9.4×5.2厘米的铅合金板上刻着:

【正面】我已把我丢失的六枚银币献给苏里斯女神。让女神从下面所写的名字那里去索取:塞尼奇阿努斯(Senius)和萨图尼努斯(Saturninus)和阿尼奥拉(Annio)。已从写本中抄写。

【反面】阿尼奥拉

塞尼奇阿努斯

萨图尼努斯

这是不列颠唯一一块提到咒语蓝本的咒符。在原件上,抄手最初刻错了好几处,后来又在刻错的字母上重新刻写,看来是与蓝本进行了核对。在巴思温泉发现的130件咒符中,只有2件笔迹相同,因此都不像由职业抄手所作。但这并不能排除巴思有职业抄手的可能性,因为存世的咒符应当只占实际存在过的咒符的一小部分。另外,多数咒符刻写粗糙,而且还有不少咒符上完全没有刻字,或者刻了一些看似铭文实为无意义的假铭文,可见,咒符应该不仅仅流行于有读写能力的群体之中,文盲也可用这种形式发泄自己的愤怒。

咒符有没有用?能不能帮助失主找回失物?在今天看起来,这样的问题一定很荒谬。自詹姆斯·弗雷泽以来的西方学者把咒符视为巫术,与宗教相对立,而事实上,咒符虽然在古代地中海世界分布广泛,但在很长时间内不为学者们所重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研究这些灰暗的小铅板就触及西方文明源头中黑暗的、非理性的一面,与人们根深蒂固的“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的信条格格不入。不过,在古代,那些使用咒符的人显然不认为这种做法不可理喻,不列颠的咒符从公元2世纪延续到公元4世纪,也就是持续了三个世纪,如果它没有一点用处,恐怕难以维持如此之久。古人至少“心里有鬼”,他们害怕被咒语控制;古人也不会真的认为给神的祈求就会得到神的回应,否则那就不是祝祷而是通信了。因此,与其谈论咒符施之于人的效力,不如关注它作用于己的功用,诚如这些咒符的整理者所指出的:“宗教信仰和巫术信仰都是自我开脱的,有相信的愿望和需要对于信仰来说便已经足够了;难道不是这样吗?催生它们的种种神秘是任何理性的解释无法企及的。世间的生命如同麻雀飞过灯火通明的厅堂,从黑暗中来,往黑暗中去。一旦萌发出此种愿望,不信仰巫术、占星术或诸如此类,就很困难;即使某个咒语或套话没起作用,这种信仰体系也能灵活地容纳失败,将之解释为漏掉了某处细节、说错了什么话或者被对方用来反驳的咒语推翻了。”不仅如此,订制、刻写这些咒符的过程本身,就如同焚烧模拟像或亲吻相片一样,能转移难以容忍的紧张情绪;把咒符抛进巴思的温泉,也就象征性地把这种情绪抛出身外了。

用拉丁文刻写咒语来自罗马世界,虽然咒符是罗马不列颠最引人瞩目的宗教史料,但考虑到此类史料在不列颠的分布异常集中,很难用它们来概括不列颠农村宗教的全貌。农村铁器时代宗教崇拜的延续性远不如宗教表达形式的新变化来得明显,而这种延续性的性质如今也难以得到充分的理解。把动物小心翼翼地埋葬起来,以及在湿地存放物品,这些仪式依然被奉行,但物品中已包括罗马的武器和雕像。在约克郡东部的希布顿索普(Shiptonthorpe)进行考古发掘,结果显示,路边一个乡村曾有一处供动物饮水的公共水池,水池后来遭废弃,被泥土填平,泥土中同时埋入了精心放置的整套壶罐、一只公牛的头和一对狗的头骨。再后来这里又被用作埋葬幼小动物和人类婴儿的墓地。这些行为尽管应该和某位水神的宗教崇拜有关,但其意义已无从索解。与此类似,在汉普郡的几口井里发现包括小公鸡在内的动物遗迹和整套壶罐。一些罗马晚期的锡铅合金容器也被埋藏在井中,可能充当了某种还愿品。这些例子表明,在使用罗马器物的同时又延续了本地习俗;其分布之广则说明,罗马宗教并未彻底取代本地的宗教,后者仍被本地百姓长期奉行。至于这种奉行究竟反映了罗马文化的影响,还是体现了本地文化的对抗,这就取决于学者们见仁见智的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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