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六年(1/1)
[原文]
〔经〕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秋,季孙行父如晋。八月乙亥,晋侯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②。
[原文]
〔传〕六年春,晋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②,赵盾佐之③。阳处父至自温,改于董④,易中军。阳子⑤,成季之属也⑥,故党于赵氏⑦,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⑧。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⑨,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无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
贾季怨阳子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
夷之,贾季戳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之,送致诸竟。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注释]
舍:撤销。②狐射姑:狐偃之子。③赵盾:晋臣,又称赵宣子。④董:晋地名。⑤阳子:即阳处父。⑥成季:即赵衰。⑦党:偏袒。⑧上之:居于上位。⑨制事典:制订办事章程、条例。正法罪:制订刑罚律令。辟狱刑:清理诉讼积案。董逋逃:督察追捕逃犯。由质要:使用契约、账目作为凭据。治旧(wū):治理清除政治污垢。,污秽。本秩礼:恢复被破坏的等级次序。续常职:重建被废弃的官职。出滞淹:推举被埋没的贤能。季文子:鲁桓公之子季友的孙子,又称季孙行父。任好:秦穆公之名。《黄鸟》:《诗经·秦风》之篇名。诒:同“遗”。云,语气助词。殄瘁,病伤。风声:风化声教。采物:指旌旗衣服之类。话言:善言。艺极:准则。引之表仪:引导其效仿表帅。训典:前代的典章制度。防利:防止贪利。常秩:一定的职务及俸禄。土宜:即因地制宜。即命:天命已终,即死去。纵:纵然,即使。无法:没有法度。备豫不虞:准备着预料不到的事情。实难:会处于困境。灵公:名夷皋,襄公子。长君:年长的国君。赵孟:即赵盾以后,赵氏世称孟。公子雍:晋文公之子,襄公庶弟。事长:立长。四德:即固、顺、孝、安。贾季:即狐射姑。公子乐:公子雍之弟。辰嬴:即子圉之妻怀嬴,后嫁晋文公,故改称辰嬴。二君:指怀公、文公。震:威。辟:同“僻”,鄙陋。陈:陈国,公子乐出居于陈。杜祁:公子雍之母。杜,国名;祁,姓。(bījí):晋襄公之母。:国名,,姓。季隗:见僖公二十八年传。亚卿:次卿。先蔑、士会:见僖公二十八年传。郫:晋邑名。易其班:改变其地位。贾季本为中军主帅,后改为中军副帅。续鞫居:即狐鞫居,又称续简伯。宣子:赵盾。臾骈:人名,赵盾的下属。孥:妻子儿女。戮:侮辱。《前志》:古书名。敌惠敌怨:有惠于人或有怨于人。敌,对。夫子:指赵盾。以其宠:借助他(赵盾)的宠信。介:因。竟:同“境”。告朔:告月。即每月于朔日告神,又称为月祭。闰以正时:闰月是用来补正四时的差错。作事:农耕之事。厚生:生活富裕。
[译文]
六年春天,晋国在夷地检阅军队,撤销两个军。派狐射姑领着中军,赵盾做副帅。阳处父从温地回来后,又改在董地检阅,并且调换了中军主帅。阳处父曾是成季的部下,故而偏袒赵氏,而且觉得赵盾确有才能,他说:“任命有才能的人对国家是有利的。”故而让赵盾居于狐射姑之上。赵盾从此开始掌管国家政权,制定规章制度,修订法律条令,清理诉讼积案,督察追捕逃犯,使用契约账簿作为依据,铲除政治弊端使之清明,恢复日趋混乱的等级,重建已经废掉的官职,起用屈居下位的贤能之人。章法条令制定出来后,交与太傅阳处父跟太师贾佗,让他们在全国推行,以作为晋国的基本准则。
臧文仲由于陈国跟卫国关系较好,也希望能跟陈国结好。夏天,季文子前往陈国聘问,并在陈国娶了妻。
秦穆公任好逝世。殡葬时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虎陪葬,他们都是秦国的贤良人才。秦国人为他们感觉到悲痛,并为此创作了《黄鸟》一诗。
君子对此评论讲:“看来秦穆公未能成为盟主,也是理所应当的了!死后还要连累他人,遗弃民众。前代国君死后,都给后人留下典范,树立榜样,哪儿会夺去民众心目中好人的生命呢?《诗经》讲:‘要是贤能之人死亡,国家也便病入膏肓’。即是说已经没有好人了。为何还要把好人的生命夺去呢?古代国君自知不能长生不老,于是便广泛地选用贤能之人,给他们树立风俗教化的典范,让他们的旗帜服饰显示出尊卑上下,为他们撰写了许多治国良言,制定了无数法律制度,宣布了应当遵从的原则,并引导他们遵从法纪,教给他们怎样使用法律,讲解先王的典章遗训,教导他们不可过分谋求私利,任用他们挡当一定的职务,教给他们各种礼仪跟规范,让他们对各种问题因地制宜,灵活处置,民众因此而信任他们。古代国君把上述各项事情都做完了才放心地死去。圣明的君王都是如此做的。现在秦穆公不但没有给后人留下可供遵从的法律典章,反倒夺走贤良之才作为他的殉葬品,他很难长久下去。”君子故而晓得秦国不可能再向东扩展了。
秋季,季文子预备到晋国聘问,让侍从代为请求一旦遇到丧事运用什么样的礼仪,此后才动身。侍从问他:“有这个必要吗?”文子讲:“及早动手,有备无患,这是自古以来的教训。不事先准备,临时请求,便会很被动。早做准备,有何害处呢?”
八月十四日,晋襄公逝世。那时晋灵公尚且年幼,晋国人为了避免灾难,想立一位年长的国君。赵盾讲:“就立公子雍吧。他好做善事且年长。先君文公很喜欢他,他又跟秦国亲近。秦国是我国的旧友。拥立一个善良人为国君,国家便能巩固,事奉年长的人名正言顺,立先君喜爱的儿子合于孝道,结交昔日的友邦能让国家安定。为了避免祸难,故而要立年长者为国君。具备了固、顺、孝、安四种德行,灾难一定可以消除。”狐射姑讲:“我看不如立公子乐。他的母亲辰嬴一度受到怀公、文公两位先君的宠爱。拥立她的儿子为君,民众一定安定。”赵盾讲:“辰嬴身份低贱,在文公夫人中位居第九,她的儿子有什么威信呢?再说她曾受到两位国君的宠幸,是一个淫乱的女人。公子乐作为先君文公的儿子,不争取到大国做官,却甘愿去那小小的陈国,是一个邪僻之人。母亲淫荡,儿子邪僻,自然没有威严。陈国弱小而且遥远,不能帮助我们,国家靠什么安定?杜祁为了国君,才让位居自己之上,为了安抚狄人,又甘心屈居季隗之下,故而她排名第四。先君文公因此而非常喜欢她的儿子,让他到秦国做官,官至亚卿。秦国强大离我国又很近,可以及时援救我们,母亲仁义儿子备受喜爱,便可以震服百姓,立他不是也行吗?”便派先蔑、士会到秦国迎接公子雍。狐射姑也派人到陈国召请公子乐。赵盾派人在郫地杀死公子乐。
狐射姑对阳处父把他从中军主帅降为副帅一直耿耿于怀,也晓得自己在晋国没有人帮助。九月贾季派续鞫居杀死阳处父。《春秋》中记录为“晋杀其大夫”,是由于阳处父抢夺了狐射姑中军主帅的职务。
冬天十月,襄仲到晋国参与晋襄公的葬礼。
十一月某日,晋国人杀死续鞫居。狐射姑逃跑到了狄人那儿。赵盾派臾骈把他的妻子儿女送了过去。
在夷地阅兵时,狐射姑一度侮辱过臾骈,臾骈的部下想要把狐射姑全家斩尽杀绝,以为臾骈报仇。不过臾骈阻挡说:“不能如此做。据我所知,《前志》上有句话讲:‘无论和人有恩还是有怨,都跟他的子孙没有关系。’这是忠恕之道。赵盾对狐射姑十分尊重。我却利用他的宠信报复自己的私仇,或许不行吧?利用别人的宠信去报复,不能算是勇敢。即使泄了愤,却加深了对方的仇恨,不是聪明之举。由于私事而损害公事,这是不忠。抛弃了勇、知、忠三条,又靠什么去服侍赵盾呢?”于是臾骈遵从赵盾的命令,自己领兵把狐射姑的家人跟财物护送到边境。
这一年闰月,鲁国没有在宗庙举办告朔典礼,这是不合礼的。闰是用来修正四时误差的,依据四时安排农事,农事合乎时令民众就能有生活保障,使民众赖以生存的道理就在这里。要是不举行告朔典礼,等于放弃了使用四时管理农事的形式,那么又靠什么来治理民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