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四年(1/1)
[原文]
〔经〕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②。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③。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④。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原文]
〔传〕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夏,郑子人来寻盟②,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③。乙亥,尝④。书不害也⑤。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⑥。焚渠门,入及大逵⑦。伐东郊,取牛首⑧。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⑨。
[注释]
十四年:鲁桓公十四年(公元前698年)。②子人:名语,郑伯之弟,其后为子人氏。③八月壬申:八月十五日。御廪(lǐn凛):储藏祭祀粮食的仓库。廪。仓廪。即粮仓。灾:指火灾。④乙亥:八月十八日。⑤不害:即无害,没有损害。⑥报宋之战:报复在宋国的那次战役。⑦渠门:郑国都城的城门名。大逵(kuí葵):大道,指郑国都城内的四通八达的大路。⑧东郊:郑国的东郊。牛首:郑郊,一说郑邑,故地在今河南通许县东北。即使是郑邑,也是靠近郑郊的邑。⑨椽(船):房屋上的椽子。卢门。宋国郊城的城门名。
[译文]
鲁桓公十四年春季,桓公跟郑伯在曹国见面,曹国人赠送食物,这是合于礼的。夏天,郑国子人来鲁国重温过去盟会的友好,并且也是重温曹国的见面。
秋季八月十五日,储存祭祀谷物的粮仓发生火灾。八月十八日,举办尝祭。《春秋》记录没有损害。
冬天,宋国人领着诸侯军攻打郑国,是为了报复在宋国那次战争。宋军烧了郑国都城的渠门,攻入都城到了城内的大街。进攻东郊,占领了牛首。把郑国太庙的椽子取回宋国,做宋国卢门的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