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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文学网 > 唐史并不如烟·第二部:贞观长歌(修订版) > 第八章 新气象

第八章 新气象(1/1)

无论李渊愿不愿意承认,贞观一朝的确比武德年间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气象。

贞观元年正月十五日,李世民下诏,从即日起,中书、门下以及三品以上官员进入内阁议事,“内阁”一词,由此而来。

其实在唐代,内阁纯粹是一个空间概念,李世民执政时期平常在两仪殿上朝,每月一日、十五日则在太极殿上朝,而在太极殿前有东西两排房舍,称为“上阁”,李世民所说的内阁就是太极殿前的“上阁”,简单地说,就是高级官员开小会的地方,更高级的权力中心而已。如果能进入“上阁”开会,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是唐朝的核心了。

在引入“内阁”概念以后,李世民开始实行三省六部制,其实这不是他的首创,而是延续隋朝的制度,在老爹李渊时代就已经实施,只不过李世民贯彻得更彻底而已。

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均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尚书省原有诸曹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户部原本叫民部,为了避李世民的名讳,改名为户部。

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部级),副首长称侍郎(副部级),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正司局级)、员外郎(副司局级)。

中书省首长称中书令,门下省首长称侍中,尚书省由于武德年间李世民曾经担任过尚书令,因此在他当皇帝之后没有人再敢担当尚书令这样的高位,这样尚书省原来的首长称呼尚书令就消失了,而由尚书左仆射和尚书右仆射执掌尚书省。

在三省六部制下,通常的程序是这样的:中书省负责制令决策,门下省负责封驳审议。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起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果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

如此一来,三省有互相制约的功能,相当于早期的“三权分立”,然而此“三权分立”与现代的“三权分立”完全不是一回事。唐朝的三省,说到底是群臣相互制约,皇帝坐收渔翁之利,三省即便斗得死去活来,最后受益的一定是皇帝,因为最后的决定权在他之手。而现代的“三权分立”,以美国为例,总统、国会、最高法院三权分立,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只是三权中的一极,跟唐太宗的权力根本没法比,用赵本山的话总结说,“国外比较乱套,天天弹劾领导,今天内阁下台,明天首相被炒”,说到底都是“三权分立”给闹的!

相比之下,李世民的“三权分立”非常巧妙,既给三省当家做主的权力,又不放弃背后操纵的手。说到底,唐代三省分割的是相权,巩固的是皇权,相权分散了,皇帝就安全了。

一个大型企业,总经理就如同秦汉时代的宰相,而董事长相当于封建王朝的皇帝,如果宰相的相权过大,那么皇权就必然受到压缩,直到成为压缩饼干。为了避免成为压缩饼干,隋唐都采用三省制,三省就如同三个大部门,大部门经理权力适中,且相互制约,更为关键的是,三个大部门经理都不足以冲击董事长的大权,如此一来,董事长安心了,大部门经理也安心了,两下心安,其实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三省六部制里真的没有宰相吗?这个可以有!

宰相是哪些人呢?三省的首长,即中书令两人,侍中两人,尚书左仆射和尚书右仆射,这六个人就是宰相,没有宰相之名,但有宰相之实。如此一来,唐代的宰相实际采用的是群相制,委员制。秦汉时期的宰相是独相,同一时期只有一根独苗,而唐代不是,同一时期,可以有一群。

唐朝初年,宰相并不多,只有三省首长等六人为宰相,还经常有空缺,等到李世民执政时,宰相的群体开始庞大起来,除了三省首长,其余的一些高官也可以是宰相,只要加授“参与朝政”“参知政务”“参议得失”“平章政事”,那么恭喜你,你也是宰相了,以后印名片时可以加一括弧——(享受宰相级待遇)。

“以人为本”这个词这些年被提及很多,看起来似乎是个新词,又或许是舶来品,跟CEO一样,其实都错了,“以人为本”是中国的传统词汇,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

贞观十一年,马周上书李世民,其中有一句话让李世民记忆深刻,这句话是这样说的,“临天下者,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由此而来。

在我看来,“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金玉良言,比魏征老爷子那些喋喋不休的谏言更管用,更实际。以人为本说白了,就是把人当人,皇帝能把老百姓当人看,那么这个王朝就有希望,一切就这么简单。

难道还有王朝不把老百姓当人看?有,多了去了。在一般情况下,老百姓就是皇帝眼中的羊,而他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放羊人。汉代以及唐代都有一个官职叫“州牧”(职位相当于州长),刘备就当过徐州牧,“州牧”是什么意思?就是替天子牧羊的!天子是天下最大的羊倌,官员则是天子手下的小羊倌,大大小小的羊倌联合在一起,放牧天下大大小小的羊,这就是“以羊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

幸好,中国大历史中有了李世民,有了贞观之治,也就有了“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把人当人,首先体现在“慎杀”,然而“慎杀”也来之不易,这是两个无辜的人用血换来的。

第一个无辜的人叫卢祖尚,时任瀛洲州长,被杀原因:拒绝正常的工作调动。

事情是这样的,贞观二年,时任交州都督的遂安公李寿腐败了,贪污了公款,李世民将他撤职定罪,这样一来交州都督就空了出来,需要一个合适的人选填充上去。李世民查看官员履历,发现时任瀛洲州长的卢祖尚文武全才,清廉正直,正是交州都督的合适人选,行,就是他了!

对于这次委任,李世民很看重,亲自召见了卢祖尚,当面激励了一番,说了一通“去了好好干”的话,卢祖尚感恩戴德,连连叩头称是,最后叩头谢恩退出。

大家本以为交州都督的空缺将就此填上,没想到,卢祖尚在退出皇宫之后居然反悔了,理由是我有病,还没好利索。

卢祖尚为什么要反悔呢?看一看地图我们就明白了。

卢祖尚时任瀛洲州长,地理位置在现在的河北省河间市,而拟任的交州都督地理位置在哪里呢?今越南河内市!在那个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两者之间的距离怎么能说远呢?那得说是相当远!

不愿意出远门的卢州长想以有病为由拒绝去交州,然而李世民不答应,并且让杜如晦转告卢州长:“匹夫尚且遵守承诺,何况你已经答应,怎么能反悔呢?”

其实李世民派去劝告卢祖尚的不只杜如晦一个,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卢祖尚的大舅子周范。周范这个人在历史上没有什么名气,不过在当时却是李世民面前的红人之一,李世民走到哪里,周范就跟到哪里,他的任务很简单,保卫首长安全。

李世民让周范再次告诫卢祖尚说:“只管去,只去三年,三年后一定征召回京,另有任命!”

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甚至把卢祖尚三年后的仕途都安排好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

出乎李世民的意料,卢祖尚居然不为所动,坚决辞职,宁可不干州长了,也不去交州那个或许鸟都飞不到的地方。卢祖尚说:“交州,瘴疠之地,要想身体没病,只能一日三餐喝酒,可问题是我一点酒都不能喝啊!”

理由很充分,态度很决绝!

几天后,李世民再次召见决绝的卢州长,当面规劝,然而即便李世民再三劝说,一根筋的卢州长还是坚决请辞,不去,就是不去!

李世民被彻底激怒了,从来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愿,这个杠头卢祖尚居然触摸他忍耐的底线。李世民大怒,指着卢祖尚说道:“我连一个人都指挥不动,还如何主持朝政!”

一挥手,拉下去,不用去交州了,就留在金銮大殿前吧!

斩立决!

一刀下去,卢祖尚遂愿了,终于不用去交州了,改道去了天国。

事后不久,李世民后悔了,自己贵为天子怎么一点肚量都没有呢?怎么能盛怒杀人呢?以后的历史会怎么写自己?后人将怎么评价自己这个皇帝?

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此时的李世民尽管懊悔,但还没有找到症结所在。三年后,他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又是盛怒之下杀人,起因是一个疯子。

贞观五年,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人李好德疯了,成天胡言乱语,经常说些不着四六的混账话,这些混账话可能有攻击政府的言论,于是被认定为妖言惑众,被收入大理寺审判。

经过审判,大理丞(最高法院主任秘书)张蕴古认定:李好德精神失常,有相关的医学鉴定,按律不应承担法律责任,随即将这个结论上报给了李世民。

疯子?精神失常?医学鉴定?哦,原来如此,那就准备放人吧!

然而就在“疯子事件”即将翻过去的瞬间,一封奏疏将原本要收尾的“疯子事件”一下子推上了高潮,这个高潮让疯子事件的定性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奏疏是时任治书侍御书(副总监察官)权万纪上的。这个权万纪在历史上的口碑很不好,可以总结为“能吏加酷吏”,有能力,但很冷血。

事实上,正是权万纪的奏疏将张蕴古逼上了黄泉路。

权万纪的奏疏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三段论:

张蕴古的老家在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需要得到地方官的照顾;

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恰好是相州州长;

因此张蕴古说李好德有精神病史是为了讨好老家所在地的州长,是存心包庇,办案不公!

完了,神仙也没救了!

看完权万纪的奏疏,李世民又冲动了,一挥手,杀!

张蕴古被斩于长安街市之后,李世民后悔了,权万纪的奏疏尽管逻辑严密,合乎情理,但是证据呢?谁能证明张蕴古确实跟李好德的哥哥勾结?怎么能因为权万纪一个人的推断就认定张蕴古有罪呢?怎么又在盛怒中杀人呢?为什么又犯了跟三年前同样的错误?不应该,不应该!

思索了半天,李世民终于发现症结的关键所在,原来毛病出在死刑执行太快,快得让你连改正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即使你想改正,人头已经落地,人死是不能复生的,能复生的只有哪吒!

如果在死刑执行前设置几道坎,死刑执行前多次审奏,那么或许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冲动杀人。

随即李世民下诏:“今后有死罪案件上报的,即使是皇帝下令立即执行死刑的,也要重复报告三次,三次都批准处死的,才可以执行。”

这样,李世民利用规则给自己上了三道紧箍咒,提醒自己要慎杀。

不过三审而杀的规则也没有持续多久,没过多长时间,李世民把这个规则给改了,三次审奏升级到了五次。

李世民规定,凡是执行死刑,京师地区的案件,应该在两天内分别向皇帝重复奏报五次,五次分别为:处决前二日、一日分别奏报一次,处决当天重复奏报三次。地方上报的案件,应该向皇帝重复奏报三次。另外执行死刑的当天,宫廷内不得进食酒肉,各机关不准奏乐(犯有十恶不赦大罪的不在此行列,十恶不赦者只需奏报一次即可执行)。

自此,李世民坚定了“慎杀”的主题,每次执行死刑之前他都必须重复着同样的问题:

你确定吗?

真的不改了吗?

你确定不改了吗?

你真的不改了吗?

你确定真的不改了吗?

是不是有点眼熟?没错,像《开心辞典》里的王小丫。在我看来,当年的李世民或许正是在王小丫式官员的不断奏报前坚定自己“慎杀”的原则,这个原则很好,很人性!

贞观四年,全国一年累计处决二十九人,数字之低,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名列前茅。

贞观六年,李世民又做出一个惊人之举,这个惊人之举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纵囚”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年李世民来到了监狱,亲自提审了所有在押的即将处以死刑的罪犯,盘点下来,将要处以死刑的人共计390人。

提审完毕之后,李世民竟然提出了一个建议,这个建议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朕跟你们作个约定,现在就放你们回家,明年秋后回来接受死刑,你们同意吗?”李世民满怀诚意地看着死到临头的罪犯们。

三百多名罪犯面面相觑,不敢相信是真的,大家把求证的眼神转移到李世民脸上,此时李世民的脸上是坚定的神情,他的神情告诉罪犯们,“君无戏言”。

这个约定就这样执行了下来,390名罪犯星散而去,只留下李世民在原地沉思。

贞观七年秋,390名罪犯应到390人,实到390人,全部到齐,等候李世民的最后处决令。

李世民缓缓地抬起手,现场的空气凝固了,390人在一起等待那迟来一年的死刑,他们就要等到了。

“赦免,全部赦免!”

没听错吧?没听错!君无戏言!

自此,“纵囚”事件以约定开始,以赦免告终,李世民不按常理出牌,却赢得了更大的收益,390人获得劫后余生,李世民则获得天下人心,什么是高,这就是高!

尽管史书宣称此次纵囚事件自始至终官方没有任何监视,一切凭犯人自觉遵守约定,实际上这一定是美化历史的结果。纵囚事件说白了是一个秀,而这个秀是作给天下人看的秀,所幸390名罪犯都是好演员,他们看出了李导演的本意,也看到了暗处潜伏秘密监视的眼睛,结果390名罪犯加一个皇帝为全天下上演了一出“纵囚”好戏,效果很好,掌声热烈,综合评定:史上最佳政治秀!

其实,真放也好,作秀也罢,不可否认的是,李世民确实做到了“慎杀”,君临天下者能做到这一点,殊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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