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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文学网 > 隋乱塞下曲 > 第三章 争雄(一 上)

第三章 争雄(一 上)(1/1)

刹那间,李旭的神智从迷乱中恢复清醒。

他知道自己没有愤怒的理由,自己如今是官,那些被杀和被侮辱、被损害的人是贼,虽然他们长得和自己的父辈相似,虽然从对方身上能看到自己从前的影子,但官兵捉贼,自古以来天经地义。

他也知道自己什么都干不了,除非造反,否则自己没权力,也没有办法救走这么多人。即便不顾一切救走了这些人,自己也没有力量安置他们。除非自己也学着石子河去做流寇,带着一伙无辜的人去抢、去杀更无辜的人!

望着秦叔宝关切的目光,李旭觉得自己身子发软,发困。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无力感,当年在苏啜部他已经无能为力一次。今天,同样的情况下,他依旧除了愤怒外,什么也做不了。

“仲坚,是不是最近太累了?”秦叔宝微笑着给李旭找台阶下,刚才那一瞬间,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身上的怒气。但眼前的少年定力惊人,怒气很快就被他自己控制住了。这让秦叔宝更加看重对方,因为自己在同样年龄的时候,绝对做不到和对方一样老成。作为过来人,秦叔宝明白,若觉得天下之事无不可为,只能说明你还没有长大。人什么时候明白自己的力量有限了,他才真正地渐近成熟。

“嗯!有点儿累,也有点不习惯这里的气氛!”李旭回答如此之低,仿佛从灵魂内发出的呻吟。他无法跟秦叔宝解释自己因何而失态,人对事情的看法与其的切身经历息息相关,秦叔宝的父亲不是濒临赔光家底小商贩,他不会明白市井小民的生活艰难,也不会理解旭子为什么会物伤其类。

“这人是太多了,乱哄哄的。若不是士信家里急着用人,我也不会来!”秦叔宝非常宽厚地附和着旭子的话,脸上的笑容平静而友善。

“我想先回去喝点酒,如果叔宝兄不介意,我先走一步!”愤怒过后,旭子感到的除了无力外,还有失望。当年在苏啜部看着牧民们的野蛮行径时,饱读圣贤书的他坚信自己的大隋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当年,他还一厢情愿地请商队从中原带些书来,希望读了圣人之言后,那些野蛮的牧人们能受到中原儒雅之风的感化。但现在,苦笑着的旭子终于明白了自己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去除那些繁华的表象,骨子里的中原人其实和塞外民族一样残忍,一样野蛮。

得到秦叔宝的肯定回答后,李旭缓缓牵着自己的坐骑,掉头向回走。刚刚迈出几步,周围的人群突然一乱,更大的喧闹声从背后传来。看客和买主们兴奋地叫喊着,挥舞着钱袋朝监牢门口涌。

“怎么回事?”旭子惊诧地转过头,看见咫尺之遥的木台上已经又换了一批货物。确切地说,这次只换上了一个人。一个衣衫褴褛,身体赢弱,手脚都被镣铐锁着的少女。头无力地低着,身体由于害怕而不住地颤抖。

“官卖通匪犯妇,年方二八。黄花处女,童叟无欺!”司仓参军老徐见台下人头涌动,叫喊得愈发卖力气。

“买回去为奴为妾随意啊,匪首石子河的儿媳!”仿佛为了让台下看清楚货物的模样,他用力拉了一下手中的铁链。哗啦一声,少女被他拖得向前跟跄数步,险些跌倒。有好心的士兵上前扶了一把,少女在稳住身体的瞬间抬头相谢,目光闪动之处,充满了凄凉与惶恐。

那目光如刀,一刀刺中了旭子的心脏。他猛然想起了小狼甘罗,当自己杀了母狼,将其从岩洞里带回家后。甘罗睁开的,就是这样一双夹杂着惶恐、凄凉和求乞的眼睛。

“多少钱,多少钱啊!”耳边,无数人在大声地叫喊。

“卖到窑子里去,大伙晚上轮番去报仇!”台下的气氛瞬间沸腾,看客和买主们互相推搡着,大喊。

他们不在乎台上的少女美丑,也不在乎她是否有罪。他们在乎的是石子河这个名字,想一想昨夜自己睡了匪首石子河的儿媳,那不和战场上打败了匪首本人还值得骄傲?什么秦叔宝,什么罗士信,他们有这福气,有这胆量么?

“至少,至少五吊。不,谁,谁出得多,我,我就卖给谁!”负责处理俘虏的老徐也没想到人们居然如此热情,先本能地报了个高价,然后迅速改口,争取最大的收益。

在官府的默许下,周围郡县都有人市存在。未经人事的及笈少女顶多卖到两吊钱,纵使长相清丽可人些的,充其量也不过被卖到三吊钱。老徐给一个匪属报出的五吊身价,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上的行情。因此,人群中立刻涌起了很多不满的声音。

“呸,又不是绝代佳人。居然卖这个价钱!”有人捏了捏自己的荷包,转身离去。

“就是,不就一个女犯么!那里又不是金子打的!”有人用极其粗俗的语言附和。

同时,却有更多的人被老徐说出的新鲜玩法吸引,开口报出了更好的价钱。“我加三百文!”“我加五百!”“六吊!”“六吊一百文!”转眼之间,少女的身价已经涨到七吊之上。

“十吊,老徐,把人给我留下。”旭子忍无可忍,大声喊道。台上的少女和甘罗一样,是从命运之河中飘来的。他无法拒绝,无论伴之而来的是幸福还是祸患。如果今天他什么不做就转身走开,他知道自己这辈子也无法安宁。

哗,无数双目光回了过去。十吊钱,即便在历城这个粮价昂贵的地方,也够五口之家花上七、八年!哪来的财主如此阔气?难道是大户人家的败家子么?带着满腹的怀疑,众人看到一名牵着黑马的少年,虬髯、阔背,大踏着步分开人群,一步步走到木台之下。

“是李将军啊。您真的要买这女子?”老徐点头哈腰的举止,让台下的看客明白了来人的身份。是十八岁就做了虎牙郎将的李仲坚,怪不得敢出这个价。但他没必要买啊,如果他喜欢这个女子,战后直接向张郡丞讨回家去即可,何必等到现在,多花这份冤枉钱呢?

“老徐,把锁开了。这人我带走。钱,随后你派人到我家里取!”旭子不理睬周围迷惑的目光,沉声命令。

“唉,唉!”老徐连声答应着,把目光看向了秦叔宝。十吊钱为一万个,够推个小车来搬了,谁也不会带那么多在身上,所以他也没打算立刻收到现钱。但手中这个女子身份蹊跷,别人都可以买,唯独李郎将买了去是个祸害。

此女子秦叔宝俘虏来的,战场上,她曾经自称是石子河抢来的儿媳,并亲自手刃了奄奄一息的石子河。但事后经其他俘虏举报,此女子就是石子河的女儿石二丫。石子河去裴长才那里赴宴时中了剧毒,在官军攻破许家窝铺祠堂时,早已经气绝。

识破了对方伎俩的郡丞张须驼大人不能放了匪首的嫡亲女儿,却又不忍心将其问斩。所以才揣着明白装糊涂,命令老徐将其卖给大户人家为奴。这样做,等于给对方留了一条生路,同时也替秦叔宝等人免去一些麻烦。

“老徐,既然李郎将要买,你就卖给他好了。你也别要他十吊,还按五吊算吧!”秦叔宝向老徐笑了笑,命令。

“唉,唉!”老徐伸手擦了把脑门上的汗,“奶奶的,这大冬天的,日头还挺毒。”他一边自我解嘲地嘟囔着,一边解去女子脚上的铁链。手上的铁链却不解,将钥匙、铁链一端和官府打了印记的卖身契一并递到李旭手中。

“李将军,您拿好了。这女子凶得狠,你既然买了,可得好好管教管教!”

“麻烦老徐了。麻烦叔宝兄!”李旭接过老徐递来的一干杂物,先向秦叔宝打了个招呼,然后轻轻牵着女子走下木台。

仔细看清楚了刚才发生的所有事情的石二丫不再反抗,低下头,跟在李旭的身后慢慢地走。围观的百姓纷纷让开一条通道,对于朝廷派下来的将军,大伙心中永远存着一丝敬畏。

不过数百步路,旭子走得满头大汗。离开人市后,他转身替石二丫打开了手铐。虽然那女子的哥哥不是他所杀,把她卖为奴婢也不是他的主意,但旭子依旧觉得心虚。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不知道刚才自己为何如促冲动,在人群中看到对方无助的目光时,他已经有些方寸大乱。

“你走吧!”他低声说道。没等对方做出感谢的表示,他已经飞快地跳上了坐骑,双腿一磕马镫,就向城门奔去。

背后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虚浮,但十分清晰。李旭知道石二丫在追自己,不得不拉住黑风。

“将军大人是不要我做奴婢了么?”追上来的人气喘吁吁地问。

“你本来也不该是奴婢!”李旭跳下马,回头说道。“走吧,别再去做流寇,打家劫舍没什么前途。”

“可我的卖身契还在将军手里!”仿佛感受到了李旭身上的窘迫,石二丫轻轻笑了笑,提醒。脸上的笑容,很快随着呼吸进入她的心底。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也跟着笑了起来,刀一样扎在灵魂深处。

“噢!”李旭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找出卖身契,塞回了石二丫之手。做完了这些,他又从马鞍后的荷包里找出了二百余个钱,连同荷包一古脑也递给了石二丫,“钱,你也拿着,路上,路上买点吃的!”

“将军贵姓?”石二丫仰首问道。

“免贵姓李!我是新来的!”旭子语无伦次地回答。他不想被对方当作恩人记一辈子,恍惚中,他总觉得是诸神假自己之手而为,就像当初自己留下了甘罗。至于冥冥中的诸神还想假他的手做些什么,旭子不想弄得太清楚。自己是官,对方是贼,双方都记住这一点,已经足够。

“小女子石岚,谢李将军活命之恩!”石二丫捧着荷包,屈身跪了下去。她的双眼亮亮的,火辣辣的目光扫过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岁的少年每一寸肌肤。高耸的鼻梁,浓密的双眉,初生不久刚刚开始密集起来的胡须,坚硬的唇角,结实的臂膀……。与自己平素见过的每个男人都不同,虽然青涩,却令人觉得十分安全可靠。

“姑娘快快请起!”李旭见对方向自己跪拜,连忙伸手搀扶。二人肌肤相接的一刹那,有股异样的感觉涌上了他的心头。温润、细腻,这种感觉已经许久未曾品尝,旭子已经慢慢忘记了其中滋味。

鬼使神差,他看着对方的眼睛,低声又叮嘱了一句:“别再想着报仇,战场之上,要么被杀,要么将敌人杀死。过后,谁也不是谁的仇家。况且,秦叔宝武艺很高,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我从来没恨过秦将军!”对面的女人永远比旭子想象得冷静。从他说出第一句话时已经预备好了所有说辞,当好心的叮嘱结束,她立刻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至于这个说辞是否为真,谁也无法判断。

“那好!”旭子点点头,如释重负。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他想了想,发觉这次没有什么遗漏,再度跳上了马背。

“将军就这样走了么?”石岚抬起头,目光中,依稀有一丝期待。

“我,我在城中还有点事儿!”李旭觉得自己的心脏又不争气地狂跳了一下,赶紧快速拨转马头。“城门口可以雇到车,姑娘慢走!”丢下一句颇为得体的告别话后,他终于风一样逃远。

“原来是个不通世事的莽撞小子!”石岚捧着荷包,目送着黑风的背影消失于城门内。这样的少年人可不多见,她默默核计着,眼神慢慢变得凄凉。

她没恨过秦叔宝,一点也没恨过。但她却在一夜间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哥哥,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

一颗泪从她的眼角落下,滑过肮脏的脸,露出灰尘下白皙的肌肤。然后与嘴角边流出的血混在一道,慢慢滚过下颏,落在冰冷的土地上。

石岚用力抹了把脸,仰首走向了城门。

车行就在城门口,搭一辆远离历城的牛车,她就可以远离这场恶梦。乱世是男人们的游戏,不是她这个小女子能玩的。石岚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哥哥和伙伴们玩官兵捉贼,她跟在哥哥身后要求加入,却被哥哥和哥哥的朋友们驱赶、嘲笑的情景。她去父亲那里告状,父亲将哥哥捉回来,用粗壮有力的大手狠狠地修理。第二天,游戏重新开始,她却被拒绝如故。

“如今,你永远不能拒绝我玩了!”石岚又擦了一把脸,抹去悄悄流出来的泪水。手腕上有一道清晰的淤痕,那是铁铐留下来的痕迹。监牢内所有苦痛的绝望,她都记得。甚至导致这苦痛的绝望的人,她也清晰地记得对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甚至,他胯下那匹战马的銮铃声,都不曾忘记。

“叮,叮铛,叮铛铛”熟悉马挂銮铃声再度响起于身后。石岚本能地将脊背缩了起来。,凭直觉,她知道这匹战马是冲自己来的。警惕地转过身,她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

那身影,石岚一辈子也忘不掉。是此人带着官兵将百余名亲卫砍死在许家窝铺祠堂门口,是此人一槊捅死个她的哥哥。也同样是此人,以嘲弄地眼光从她手上拿走父亲的人头,然后命人将她绳捆索绑。

她用力扭转身,加快步伐奔向车行,好像不愿再看见对方胯下那头英俊的战马。但身背后的马蹄声却不依不饶,如影随形般跟在她的左右。

秦叔宝刚才一直在远处坠着,虽然听不清二人的对话,却把旭子的一举一动看了个清楚。“李郎将要上当!”当看见石岚追向李旭的战马时,秦叔宝就暗暗得出结论。在骗人方面,同样年龄的女人远比男人拿手,特别这种在土匪窝里长大的女人精,不把李旭骗得晕头转向才怪!果然,没多久,秦叔宝就看见李旭就把卖身契、荷包都掏给了对方,而且摆出了一幅施恩不望报的模样。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人根本不知道,从追赶他战马那一刻起,石岚已经转了千百个心思。身上的动作,脸上的表情,甚至连脚步声的轻重都是故意装出来的。

见了此女子本事,秦叔宝不敢轻易再放她走,所以策马快速上前,用一种不容辩驳的语气命令道:“石姑娘且慢行一步,秦某有话要说!”

听到秦叔宝的话,石岚的眉毛轻轻向上挑了挑,同时,嘴角露出了一缕怪异地笑容。她快速将所有表情收拾起来,缓缓扭头,冷冷地问道:“名满天下的秦督尉在光天化日之下拦住小女子,不知有何吩咐?”

“好个伶牙俐齿的女子!”饶是秦叔宝见惯了人间风浪,也被挤兑得呼吸一滞。他庆幸自己来得还算及时,眼前这名女子被李旭买下,绝不是纯粹的偶然。也许被拉上木台的一霎那,她已经看出了谁可能是自己的救星,并向对方释放了足够的诱惑。想到这,秦叔宝轻轻拱了拱手,笑着应道:“石姑娘见谅。吩咐,秦某不敢,秦某只是有几句话,想和石姑娘交代一下而已!”

“督尉大人有话,民女敢不洗耳恭听么?”石岚把双手齐于左胸侧,右腿后支,然后微微蹲身,庄重而迟缓地回了半个万福。紧跟着,她利落地后退半步,以方便自己能直面秦叔宝的逼视。过去所有罪孽,在李旭将卖身契归还到手中时,她已经偿还完毕。如今,已经回归到草民身份的她,着实没必要畏惧秦叔宝什么。

“石姑娘,无论你自认是石子河的儿媳,还是她的女儿,我想请你记清楚了两件事情!”秦叔宝在马背上坐直身体,正色说道。女儿两个字,被他刻意咬得很重。虽然他此时再多拆穿一次对方的身份于事无补,但他宁愿让对方明白,并非所有人相信她的谎言。

“第一,令尊死在裴长才手中,令兄在阵前为我所杀,两件事,都与旁人无关!”说到这,秦叔宝故意停了停,用目光紧盯对方的面孔,直到从石岚脸看到了自己预料中的惊诧,他才缓了口气,继续强调:“第二,姑娘要想替兄报仇,随时找秦某便是,请勿殃及他人!”

眼前面孔上的表情快速发生着变化,先是惊诧,后是悲愤,随后,震惊悲愤全部崩溃掉。秦叔宝看见了清晰的泪痕,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忍。但几乎就在顷刻之间,泪痕被石岚用一双脏手抹尽。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般,倔犟的女子摇了摇头,给了秦叔宝一个非常清晰的回答。

“石豹在两军阵上死于秦督尉这样的名将之手,可谓死无所撼。小女子不才,但‘当面不让步,举手不留情’这句话还听说过。”说到一半,她也刻意停住话头,用还带着泪花的目光毫无畏惧地盯住对方,直到把秦叔宝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才笑了笑,继续说道:“第二,我想将军自己也明白,凭小女子的身手,再练一百年也难望将军项背。所以报仇一说,更属无稽之谈!”

“好一个刁钻古怪的女子!”秦叔宝听得心中又是一叹。几乎是出自本能地,他把右手伸向了马鞍桥。他有些后悔放过眼前这名女子了,多年的行伍经验告诉他,对方表现得越镇定,将来反噬的风险越大。但他却无法对一名手无寸铁的女子下手,虽然从石岚眼里他已经看到了浓浓的怨毒。

“怎么,秦将军还怕我一个小女子么?”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于生死关头走了一圈,石岚轻轻上前半步,逼问。

二人目光于半空中再度相遇,碰撞,仿佛迸射出一串凄厉的电火,令秦叔宝身边的日光都为之暗了暗。没来由地,身经百战的秦叔宝被那热辣辣藏着毒液的目光逼视得心里发慌,逼得想用武力直接解决。如果对方是个男人,他可以一笑了之。连握刀的正确姿势都不懂的人,根本不配他秦叔宝出一次手。但对方是个女子,一个具备八分姿色,十分心机和满腔怨恨的女子。对着这样一个女子,秦叔宝骄傲不起来,也发挥不出原有的威风。

“连亲生父亲脑袋都敢割的女子,叔宝兄跟他费什么话,一锏打死便是!”罗士信策马从后边匆匆赶来,看见秦叔宝居然被一个犯妇逼得缩手缩脚,气愤不过,大声喊道。

“这不是罗督尉么?不知道民女身犯何罪,值得罗督尉喊打喊杀!”石岚猛然扭头,冲着罗士信追问。

气势汹汹冲过来的罗士信也被问了个一愣。他今天陪李旭去“人市”,同时打算顺手为自家挑了二十几个健壮的俘虏。本来这些无聊的事情该由罗府的管家去做,但罗士信怕管家无法威慑住那些叛逆,所以才亲自动手。谁料刚挑到一半,却看见李旭把叛匪头目石子河的女儿给买走了。紧接着,他又看到秦叔宝策马追了出去。罗士信怕其中有什么误会,不得不放下手头事情,匆匆忙忙地追赶秦叔宝。谁成想被拥挤的人群耽搁了片刻,等他赶到了正地方,却只看到了一个稀里糊涂的结尾。

“她不是已经成了仲坚的家奴了么?怎么这等刁奴,仲坚也不教训!”罗士信用力呼了一口气,向秦叔宝质问。他承认自己刚才说得是冲动之言,打狗也得看主人,没来由杀了李家的奴才,双方面子上肯定非常难看。

“你已经是自由身,我们两个当然不能杀你。但希望你记得是谁把卖身契还给你的,切莫做出什么恩将仇报的事情来!”秦叔宝摆摆手,没有回答罗士信的话,而是对石岚说道。

“秦将军放心,小女子的武艺,也绝对不是李将军的敌手!”石岚笑着回答,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变得很甜,甜得令人胸口发堵。

女人的兵器,不止握在手上。她就这样傻瓜般地甜甜笑着,目送秦叔宝和目瞪口呆的罗士信远走。然后,她笑着顿下身来,撕下一片破烂的裙角,沾着吐沫,擦干净脸上的灰尘。带着三分笑意,三分自得,她缓缓走向城门,错过车马行,走进历城喧闹的街道。

她不想再走远了,李旭说得对,凭借武艺,她这辈子都打不过秦叔宝。但女人不需要武艺,男人凭武艺征战沙场,女人只需要用心去俘虏一个男人。

城里边有一个男人,几乎对她是不设防的。从复仇的角度来看,那是上天赐给她最好的机会,最好的猎物。

石岚使劲咬了咬牙,抬腿走向一个布店。荷包里的铜板哗啦啦地响着,提醒着她自己还拥有一部分家底。在双脚迈过门槛的一瞬间,她将嘴里的血咽了下去。那口血是甜的,充满了仇恨的味道。

直到漫无目的地逛遍了整个长街,旭子也未能忘记那个单弱而无助的身影。那身影就像顺着溪流飘下来的一朵花瓣,漂着漂着就漂到了他的眼前。充满了神秘,也充满了哀怜。让人忍不住就想伸手将其从流水中掬出来,掬过之后,似有余香满手。

旭子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军营里呆得时间太长了,所以对任何稍有姿色的女人都没有定力。骑在马上,他偷偷地放眼四下张望,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匆匆而行的女子很多,其中不乏满身阳光味道的红粉佳人,但那些人却只是在眼前匆匆经过,没一个可以牵引他的视线。

“那是李将军么?好像是李将军吧!”旭子听见街道边的阁楼中有人窃窃私语。他猛然回过头去,看见几个少女如鸟雀一样惊散。红巾翠袖,给冬日的城市平添几分勃勃生机。但那些女子就像身边拂过的风一样,没有任何东西留在他的心底。

不像陶阔脱丝,旭子在心底将石岚跟自己见过最美的女孩比较。陶阔脱丝的笑容晴朗得如雨后的天空,而石岚的笑容却如雨中的野花,柔弱中掩饰着旷野。也不像婉儿,婉儿整个人都如一朵怒放的牡丹,美得炙烈、浓郁。即便不为任何人,她也会快乐地盛开下去,一直开到整个生命的结束。

这时无论怎么比,都没有意义了。他已经放走了她,二人今生几乎没可能再度相遇。旭子轻轻叹了口气,把马头拨向自己的院门。宅子刚到手,把它完全变成一个家的样子还需下很多功夫。与其没来由的东想西想,不如做一些实际的杂务。

管家已经回来了,带着一群穿着崭新粗葛衣裳的小厮们正在院子里忙活。看到家主进门,众人停下手中的活计,一并迎了上来,跪倒谢恩。李旭挥手叫他们站起来,然后问管家是否带他们吃过了饭。话音刚落,众小厮们又齐整整地跪了下去。

“回老爷的话,我们已经吃得不能再饱了。”

“谢老爷恩典,小人们从来没吃得这样饱过!”

一干小厮七嘴八舌地抢着回答。他们长得都很端正,特别是吃饱饭并换上干净衣服后,生命的活力迅速在他们脸上体现了出来。旭子知道自己的管家没有苛待他们,这让他低沉的心情稍微好受了些。和气地笑了笑,他对其中一名看上去最机灵的小厮问道:“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回老爷,小人今年十三,原来叫王狗剩,请老爷赐予新名字!”贵在左首的小厮用头碰了一下地面,恭恭敬敬地说道。

“赐?”李旭惊诧地把头转向管他家。这几个小厮的行为和说话方式肯定是被管家训练过的,否则他们的动作绝不会如此整齐。旭子发现自己有点不适应做别人的老爷,就像在牙行看见到赵无咎被聘用为管家后,立刻将姓名改为李无咎一样不适应。

“老爷买了他们,给了他们吃、穿和住的地方,于他们有再造之恩。所以随便赐个名字就可,一则您使唤着方便。二则咱们这个家也会显得有规矩!”管家李无咎见旭子征求自己的建议,赶紧出谋划策。

“再造之恩?”李旭有些愕然。他没想到买了别人当奴才还是这样大的一种恩惠。自从离开家后,他的生活几乎就是练兵、打仗、打仗、练兵,再不就是急行军。因此,对生活中琐事的理解,他几乎还停留在易县那个淳朴少年层面上。虽然现在他已经是二等伯,但对伯爷家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生活,他的确一无所知。

“当然是再造之恩。如果不是您老大发善心买了他们,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父母、家人,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管家点点头,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回答。

东家是个厚道人,这点李无咎自己能体会到。他倒不觉得李旭的举止有什么奇怪,很多人家这个年龄的大少爷都不太爱管家中杂务,像东家这种少年成名,跟着皇上干大事的人,要是懂得这些杂七杂八的俗务才怪!

为此,怀着报恩之心,李无咎决定把所有能揽下来的杂事全揽下来。一则这样可以让东家后顾无忧,更踏实地去建功立业。二则,这个家没其他人,如果把管家的位置坐稳了,随着东家的地位逐渐高升,有道是‘宰相家的门房四品官’,自己这个管家,将来地位可不比衙门里的那些县尉、户槽差。

想名字的任务不比打仗简单,在管家的协助下,旭子搅尽了脑汁才找到了八个既符合对方身份,听起来口彩又比较吉利的名字。口齿最伶俐的那个少年被他赐名为来福,其他几个,一并排在了来字辈,来寿、来宝、来喜……。按管家的说法,如果将来忠勇伯的府的人再多了,就换一个字来排。这样,从名字上就能分辩出奴仆们入府的先后次序,可以最大限度上保持忠勇伯府秩序井然。

“八个人已经足够了,这么小一座府邸,要那么多仆人干什么?”李旭听管家说得有趣,笑着回答。

“那可不一定啊?将来老老爷,老夫人,夫人一并搬过来。还有小少爷,小姐。将来少爷大了,再娶了少夫人,反正随着您官越做越大,咱们李府肯定也会人丁越来越兴旺……”管家搬着手指头,兴奋地计算。

“如果真的如此,咱们还得抓紧时间去买个新宅院!”李旭笑着回了一句,转身走向正房。把父母接过来,大伙一起筹划一个兴旺发达的李府,每天能看见母亲慈爱的微笑,偶尔还能跟父亲坐在灯前一起喝上几盏。如果再有一个妻子,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婴儿,他忽然发现自己当年的梦并不遥远,几乎已经伸手可及。

无论如何,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是幸运的。他们不用在着令人看不清前途的时局中忍受冻饿之苦,也用不到为明年的生计担忧。这样想着,一股发自心底的笑意让他暂时摆脱了眼前的烦恼。旭子耸耸肩,伸手推开正堂雕着花的门。

“老爷!”来福的声音突然从身背后响起,拉住了旭子已经迈入房间一半的双腿。他微笑着回过头去,看见对方神秘的眼神。

“老爷,有一位姑娘,说是您买回来的婢女,在门房求见!”来福双手垂在腿边上,半躬着身子汇报。

“奴婢?”旭子觉得自己的心猛然又跳了一下。这辈子,他只有过两个婢女。一个留在草原上,另一个刚刚被他放走。不是阿芸,他知道。用最快速度走到门厅,他看见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依旧是那样柔弱,但柔弱中已经带出了一点点妩媚。洗去脸上灰尘,上身套了件淡粉色短襦,里边穿着淡绿色长裙的石岚就像一朵旷野中的小花,孤零零地站在他的面前。

几个刚买回来的小厮的眼睛已经发直,手不停地忙碌着,脚却来回围着门房打转。他们虽然小,但已经到了能够分辩出美丑的年龄。来客长得并不是风华绝代,但身上却带着一种动人的柔弱,令人见了后不由自主地便心生怜惜。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李旭有些尴尬地追问。话一出口,他就发现了自己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如果把这句话的意思延伸开,很容易令人理解成他好像一点儿也不惊诧对方会来找自己,只是惊诧对方能这么快找准家门。

“我沿街打听李将军府,大伙都说不知道。”石岚低下头,轻轻用手拧短襦的绸边。劣质的绸边很快就起了皱,透出另一侧晶莹的手指。“后来碰到了一个衙门的人,才知道恩公原来住在这!”

“老爷,我这就命人烧茶,给您送到客厅去!”少女在瞬间流露出来的羞涩,让管家心头涌起了无数联想。他不敢得罪这个未知身份的客人,所以绕着弯子提醒李旭待客的礼貌。

有钱人家的少爷在外边沾花惹草,经常发生类似的故事。看样子东家还没打算始乱终弃,看样子这名女子长得也不赖,东家比较有眼光…….

“不用了,算了,你还是送到客厅里来吧。烧得浓一些,顺便再找人去买些点心。”李旭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些什么,他觉得心里很乱。一种直觉告诉他,应该把眼前这个女子拒之门外。对方来之前曾经精心打扮过,这身颇为得体的衣服和头上几件白铜首饰估计花光了自己给她的所有铜钱。这么精心打扮的她绝不会是顺路来说一声感谢,也许她怀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可另一种感觉却命令他将眼前的女子留下,没有理由,只是觉得这个女子单弱,单弱的背后还隐藏着一股神秘。

那股神秘的感觉如酒香,吸引着李旭去冒险。他发现自己的手心有汗,心情居然比第一次上战场还紧张。与和陶阔脱丝相处是不同,没有那种安宁与祥和。与和婉儿相处的情况也不同,没有那么多隔阂与误解。

除了对方的长相和身份,他对跟着自己走入客厅的女子一无所知。但他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愿意探求太多秘密,只想随便和对方坐一坐,闲聊几句,看看对方的笑容花一样在脸上绽放。

“我没地方去,也不想知恩不报。所以,还是回来给你当婢女!”在屋门关上的刹那,石岚轻轻地跪了下来,同时将卖身契举过了头顶。

“老天取走你一些东西,肯定也会有所补偿。”早晨起床后,旭子开始相信这句话的正确性。四个月前,他稀里糊涂地丢了一手带起来的雄武营,丢了一伙可以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最近十天,他又突然拥有了几个可以交往的朋友,拥有了一座家具齐全的大宅子,拥有了一个很得力的管家。同时,这座宅子还多出了个长相不错,颇为善解人意的女人。

旭子有些怀疑自己在做梦。由于对安宁、富足的生活过于渴望而深陷梦境。但眼前巨大明亮的铜镜子和镜子里边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告诉他,最近发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为了进一步做出证明,他用力拔了一根胡子。结果,镜子里的人疼得呲牙咧嘴。

“如果是好梦,就让他长久些吧!”旭子无端地叹了口气,把遗憾留在镜中人的脸上。自打当年从辽东逃离生天后,他已经很久没做过好梦了。每次从血与火的梦境中醒来,额头上都湿淋淋的,冷汗几乎是成串地向下滚。

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他已经过得有些倦了。心中充满了换一种活法,或休息一段时间的渴望。特别是参与平叛以来,虽然每每立下战功。但在激烈的战斗过后,旭子总觉得自己杀了很多无辜者。那些人像极了他自己和他的父辈,而他却靠着对方的脑袋染红了自己的仕途。

“其实,做一个富家翁就挺好!”旭子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个鬼脸,暗想。他发现自己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人,虽然偶尔也喜欢冒一点点险。

做富翁的日子是很惬意的,至少寒冬腊月起床后不需要自己去打洗脸水。听到卧室里的动静,机灵的来福立刻端着一盆冷热适中的水来伺候主人净面。擦牙用的青盐、漱口用的浓茶和茯苓膏,还有很多旭子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辰起用品,也被另一名唤做来寿的小厮端了进来。

待李旭收拾完行头走入正房,管家便躬着身子上前请教老爷对新的一天有什么指示。这个经历过富贵日子的中年人的确很能干,几乎是在一下午时间置办齐了府中所有日常用品。此举让旭子的钱袋子又轻了些。但比起他现在的俸禄,生活的花费实属于九牛一毛。

“还缺些什么,你看着买吧。”旭子将钥匙随便向管家手里一塞,命令。“买完了记帐就行了,箱子里铜钱若是不够了,我还有些其他积蓄!”

“足够,足够,哪里用得完!”管家忙不急待地回应。对于主人家的信任,他非常感激,所以用尽浑身解数想把李旭伺候得周全。

“还有那个緤布,若市面上还有,不妨再多买些。等道路太平了,我找人捎回老家去!”旭子回忆着緤布擦过脸上的干爽滋味,信口吩咐。緤布是胡商从西域九死一生带回来的新鲜物事,比丝绸吸水性好,也比葛布柔软。上谷的天气比历城还冷,还干,寄一些给家中二老,春来之后,他们手上裂口也会少些。(注1)

“好的,我上午就去买!老爷是寄给老老爷和老太太么,您可真是个孝子!”管家连声应承。把需要商量的事情商量完了,他却不肯离去。目光照着墙角打转子,仿佛那里生有新鲜的蘑菇般。

“无咎,还有什么事情么?”李旭知道管家肚子里有话,微笑着问。

“还,还有一件事情请老爷吩咐。”管家的神情瞬间变得有些不自然,又做了个揖,吞吞吐吐地请示,“昨天,昨天来的那个姑娘,老爷准备怎么安排。是一直住在客房呢,还专门给她安排房间?”

“住在客房吧。你出门前顺便问问她,有什么需要的没有!”李旭不知道住客房和专门安排房间两种待遇有多大区别,想了想,回答。

“那老爷是准备给他名分呢,还是…….”管家又做了揖,小心翼翼地寻求最终答案。他已经给了东家足够的暗示,但东家却听不懂,逼得他不得不直奔主题。一般人家发生类似事情,如果住客房,则代表着几天后即将此女子赶走或安排到不起眼的小巷子做外室。住到跨院或后院,则意味着女人有可能成为主人家的小妾。虽然地位不高,但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却不可失了礼数。,

“我跟她也是昨天刚刚认识!”旭子发觉自己被人误会了,红着脸解释。他理解管家的想法,也明白这事不能怪管家误会。昨天来福向客厅送茶点时,刚好看见石岚跪在地上向他请求收留。小孩肚子里肯定藏不住话,经过昨天一晚上的胡乱猜测,此刻下人们眼中肯定把石岚当成了被抛弃的野花。至于李旭这个折完花后随手丢的家主,在他们心中的刚刚建立起来的慈爱形象未免就打了数分折扣。

“小人明白,小人会替您安排好!”赵无咎非常“理解”地点点头,倒退着走出了门。那女子命苦,怪不得别人。可东家昨天看向她的目光分明很火热的啊,怎么一夜之间就变了想法?实在摸不清楚李旭的真实打算,转身之前,满腹疑团的管家忍不住又多问了一句,“那夫人呢,她什么时候来和老爷团聚?”

大隋人讲究多子多福,拥有像李旭这样好的前途的才俊到了他这个年纪时基本上都已经妻妾成群。其中也有个别人因为家里妻子善妒,所以才不敢纳妾。即便偶尔在外边偷吃,也是吃完了一抹嘴巴就开溜,从不肯被妻子抓住把柄。顺着这个思路推测下去,李旭不肯长留那名女子的决定也很好理解了。毕竟夫人和老爷的身后,都站着各自的家族。为了一个送上门来的小女子弄得两家伤和气,这买卖实在是不划算。

所以,管家决定尽力把一切解决在夫人到来前,绝对不让家主多沾半点麻烦。

“无咎想歪了,我还没有成亲!”李旭的回答再次令管家惊诧。看看对方无意中瞪大的双眼,他又补充了一句。“我十四岁出塞,然后就一直漂泊在外。直到奉命到历城剿匪,才终于安定下来!”

“原来老爷年少时就已经为国效力,比罗督尉从军的时间还早!”管家恍然大悟,脸上立刻写满了佩服之意。罗士信十四岁应征入伍的故事在齐郡已经成为一段脍炙人口佳话。李旭说他十四岁出塞,那也是朝廷刚刚做征辽准备的时候。按管家的理解,他肯定是十四岁就去辽东了,怪不得年青青地就封了侯。

可既然没成家,他怎么不肯纳妾呢?瞬间之后,管家的好奇心又炙烈起来。他不敢再缠着李旭把一切弄明白,只好在心中暗下决定,想尽一切办法把家中的贵客伺候周全。那女子表面上虽然柔弱,行为举止却甚有条理。谁能保证她将来不会不飞上枝头变凤凰?

如果知道对方是匪首石子河的女儿,管家李无咎绝对不敢这么想。但他现在不知道,所以总觉得旭子有些辜负了人家。女孩子不顾一切地追上门来,难道来希望都不给人家一个么?这也太狠心了,实在不像好心的东家能做出来的事!

旭子不知道管家在肚子里如何腹诽自己。冲动过后,他发现自己的确给自己找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客房中那个柔弱和坚强交杂在一起,带着一种神秘感觉的匪首女儿对他诱惑很大,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上树摘桑椹,明知道会被树枝扎破手,还忍不住想凑上去。但现在,除了可能的风险之外,他还要考虑张须驼、秦叔宝和罗士信等人的想法。毕竟大伙还要共事很长一段时间,旭子不想和新结识的朋友之间产生什么芥蒂。也不想留下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与他人相处不融洽的名声。

“阿欠!”想到这,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如果石岚住进自己家的事情传扬出去,被人背后议论的结果是难免的了。他希望大伙不会太介意此事,毕竟,灰衫军已经覆没了,一个小女子不可能再掀起什么风浪来。

“李仲坚这小子啊,简直是色中恶鬼!”不出旭子所料,听到石岚没有离开历城,而是住进了李郎将的新居,罗士信第一个跳了起来,向周围朋友抱怨。

“大丈夫何患无妻!真的想要,凭他李将军的名字,还愁娶不到个美娇娘!真是的,怎么对一个匪首的女儿看对了眼!”独孤林也觉得此事过于儿戏,忿忿不平地议论。那女子连自己的父亲的脑袋都毫不犹豫向下砍,哪天睡着了,一刀子把你脑袋割了都不一定。

“仲坚是个知道轻重的人,他想必心里早有安排。”秦叔宝为人最为宽厚,虽然此事对他的潜在负面影响可能最大,但他依旧能平淡地看待李旭的选择。在他心目中,李郎将虽然有些心肠软,却不是个会被女人左右的废物。也许石岚身上某一种气质打动了他,也许他像罗士信一样,只是喜欢尝尝新鲜。谁能预料呢,况且两个人之间的感觉是很奇妙的事情,其他人没处于其中,永远是雾里看花。

“也是,如果他连个女人都制服不了,也枉担了个英雄之名!”罗士信的火气素来消失得快,听完秦叔宝的话,摇头晃脑地补充。

李旭和他年龄差不多,武艺差不多,除了对方偶尔的滥好心令人实在无法理解外,大多时候,罗士信还愿意交这个朋友。

“但此事毕竟过于出格,可能会惊动太守和郡丞两位大人。如果他们两个表示反对,恐怕仲坚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安抚住罗士信,秦叔宝又开始设身处地地替李旭考虑。

“张大人恐怕不在乎。裴大人么,恐怕也乐得装糊涂!”对于官场上的事情,独孤林看得最透。张须驼气度恢弘,只要手底下的人有真本事,一些小节上的事情他根本不愿意纠缠。裴操之大人属于胆小怕事的典型,得知李旭是陛下的心腹爱将后,他想方设法和对方套近乎还唯恐来不及,更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找李旭的麻烦。

秦叔宝脸上的笑容微微僵了一下。“两位大人不会如此荒唐吧!”他默默地想。转过头,把头目光看向了窗外。远山顶端的积雪已经开始出现了融化的迹象,冬天结束的日子看样子不太远了。

独孤林的分析很有道理,当张须驼听说李旭赎买并收留了石子河的女儿后。老郡丞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用力拍了下桌案,哈哈大笑。

“这个李仲坚,的确够特立独行。老夫先前还想着送他一个妾,省得他的宅子空。现在不用了,他自己已经有了暖被窝之人!”

“是啊,李郎千里迢迢来我齐郡,的确也该有人照顾一下他的饮食起居!”太守裴操之的反应更为平淡,仿佛一切都顺理成章。那女子出身低,李郎将再傻,也不会傻到娶她做正室的地步。至于把对方领回家的举动,更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所谓“烈酒最香,毒花最美”,在老太守眼里,这世间哪有那么多“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真情,男人和女人之所以走到一起,十中有九是因为寂寞而已。

既然没有什么真情,李郎将的行为就不会被这个女人所左右。既然李郎将的行为不会被这个女人左右,自己又何苦多事!

十天之后,一份圣旨从东都洛阳传到了历城。朝廷对乱匪石子河与裴长才双双被剿灭的结果十分满意。特地嘉奖了太守裴操之五十匹绢,提拔他的一个幼子为勋侍。张须驼战功显赫,升为齐郡通守,掌管齐郡兵事,并有越境追击流寇而不需要和周边郡县协商之权。

秦叔宝被赐绢十匹,永业田二十顷,着地方官员即行兑现。

李旭因为功劳累积,封爵从皇帝陛下临时想出来的二等忠勇伯改封遒县伯,食邑三百户。

罗士信、独孤林的官职从副督尉升为督尉。

没等大伙开始庆贺,传旨太监又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右武侯将军冯孝慈讨张金称于清河,中计身死,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在大业九年十一月初九。同月,右屯卫大将军吐万绪和光禄大夫鱼俱罗二人击败反贼刘元进。刘元进退守建安,吐万绪和鱼俱罗因为天冷,上本朝廷请求开春再继续战斗。有人进谗言说鱼俱罗试图谋反,杨广大怒,遣使斩鱼俱罗于军中,并召吐万绪回东都问话。

吐万绪惊怒交加,死于回东都途中。

注1:緤,即棉布。印度棉花比中国古代棉花绒长,纺出的布料质量上乘。隋唐时期,从西域有流入。为奢侈品。

比起其他人的待遇来,皇帝陛下对历城君文武官员的赏赐可谓慷慨得惊人。但太守裴操之和通守张须驼都感到有些失望。裴操之出自关陇裴氏,与当朝御史大夫裴蕴,黄门侍郎裴矩同属一脉。这个庞大的家族中再增添一名勋侍,的确没什么太值得高兴的。而张须陀本来就总领齐军兵马,眼下官称从郡丞改为通守,名字上好听了些,实际职权却没有太多变化。

二人的志趣皆不在此,准确地说,相比于官职的轻微变动,二人更在乎地方上的乱局。只有平息了叛乱,裴操之才能理直气壮地谋划入朝一展所长。也只有地方上安宁了,张须陀才有机会到边塞上为国开疆拓土。但朝廷的圣旨里却刻意忽略了他们的需求,既没有提及太守大人最为期待的外府精兵,也没提及通守大人日夜盼望的军械和铠甲。

“朝中,朝中诸位大人没说,没说什么时候派府兵来彻底剿灭河南诸郡的乱匪么?”谢罢了圣恩,裴操之将传旨的中官拉到一边,悄悄地向对方手中塞了个沉甸甸的荷包,然后不甘心地问。

“老大人客气了。这个,这个咱家可没听说。”中官熟练地捏了捏荷包内藏物的形状,凭着重量和手指头上传来的感觉迅速判断出裴操之人品的好坏。对于知趣且聪明的地方官员,他向来不吝于给对方更多的指点,想了想,又补充道:“再者说了,府兵来了,也未必有你齐郡的郡兵顶事啊。大人没听说么,右武侯去河北讨贼,结果全军覆没了!”

“可是,可是我这里没有粮饷,也没有好铁匠、木匠去打造铠甲兵器!”裴操之有些心急,把本该张须驼向上差抱怨的事情一并抱怨了出来。齐郡郡兵骁勇善战,的确不是虚言。但那主要因为他们在家门口作战,没有退路。同时,郡兵们的训练和装备也比流寇略强。但眼下周边郡县越来越乱,前来骚扰的土匪们的作战经验越来越丰富,实力越来越强大,手中的兵器和身上的盔甲也日渐精良。如果朝廷依旧像从前那样一毛不拔的话,早晚郡兵和土匪之间的战斗力对比就会掉个。到了那时候,朝廷再想剿灭土匪恐怕都力有不逮。

“我的老大人啊,陛下不是准许你抄没土匪家财了么?那流贼四处劫掠,最后就在你这栽了跟头,不等于把粮饷给你送到了家门口了么?咱家在朝里可是听说,光在石、裴二贼老营里抄出来的金珠,就得用车来拉。”中官用手搬住了裴操之肩膀,推心置腹地说道。

笨蛋手中才会缺钱,从先时的表现上,东都来的中官相信裴操之绝对不应该是笨蛋。自打皇帝陛下允许地方官员们随意抄没通匪者家产后,哪一位太守不是肥得流油。缺钱,笑话?随便找个大户人家问一问他的同宗、旁支或者佃户里边某些人的下落,对方还不乖乖地拿大把的肉好前来孝敬?!如果不是清楚地知道这些猫腻,宫里的人谁愿意大老远地往地方上跑。一路上风吹日晒得,还要时刻提防着被流寇劫了车驾,不就图的是从地方官员手中分一杯羹么?

流贼如果那么有钱,还用四处劫掠么?裴操之气得直打哆嗦,真想命人把账本搬过来,让该死的太监好好看一看府库现在已经空虚到了何等地步。但他还是尽力压住了内心的冲动,为官多年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足够让他能做到唾面自干了,轻易不会在人前失态。“流贼经过地方,破坏甚大。光事后抚慰百姓,安葬死者,就花光了全部战场所得。况且他们之所以四处流窜,也是因为穷疯了,手中根本没什么积蓄。不瞒公公,就连将士们的饷银子,都是百姓们凑的。”他向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道:“但百姓们家底有限,一直这样凑下去,恐怕会心生怨恨!”

“这个,咱家回去自然会在皇上面前替你分辩一二。但眼下东征在即,估计兵部和户部也顾不上河南!”看在荷包中的金锭面子上,东都来的中官决定给裴操之交个实底。“若不是大军两出辽东都劳而无功坠了威风,想必流寇也没胆子造反。待高丽臣服了,看哪个反贼还敢继续嚣张!”

“什么,陛下立刻就要东征!”虽然曾经从李旭口中听说过相同的话,但裴操之依旧被吓了一跳。大隋朝国力已经虚弱到一阵风来即要被吹碎的地步,李郎将只有十八岁,他因为立功心切看不出来。难道满朝文武没一个看到这点么?大伙即便拗不过皇上,至少也能把东征之举向后拖上一两年,待国力稍稍恢复了,再从长计议啊!

想到这,素来有胆小怕事之名的裴操之终于有些忍不住了,用一串低而急促地声音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可各地民壮刚刚返家啊,他们已经连续两年没好好种庄稼了。再去一次辽东,秋天回来他们吃什么?”

他作为地方大吏,老太守清楚地知道流寇的起因绝不是朝廷兵马在辽东坠了威风。那些平头奴子在没吃上饱饭之前,不会在乎面子。但你真的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都弄没了,他们绝对可以让你变得灰头土脸。

“咱家,咱家也觉得太守大人说得有道理。可朝堂议政,哪有我们这些公公的插嘴的份儿?况且文武百官都赞成了,谁还敢再胡乱伸舌头。”中官被裴操之溅了一脸吐沫星子,厌恶地直皱眉。“要不,您老写一份奏折,我替您面承皇上?也许陛下看了您老的奏折,会放弃东征之举呢!”

这种不咸不淡的回答只为了点明对方的身份。要不是眼前这个老家伙出手还算阔绰,此刻他早已拂袖而去了。果然,裴操之听完了他的话,立刻就像被霜打了的茄子般“蔫”了下去。再度抱拳施礼后,老太守喘息着说道:“下官也是一时心急,公公见谅。地方上的难处,还请公公能如实禀报陛下知晓!”

“好说,好说。你是民之父母,为民请命也是份内之举!”东都来的中官拱手还了个半礼,仿佛很理解裴操之刚才为什么失态。

“多谢公公成全!”裴操之笑脸相谢,心中却开始问候对方的祖宗八代。“没卵子的东西,就知道收钱,见识却比女人还短!”想起刚才对方话里提及的百官公议,他的满腔怒火立刻转换了目标,“一群只懂得争权夺势的废物,难怪被人比成裤裆里的虱子。待外面的火烧起来,看最后谁能跑得掉!”(注1)

诋毁归诋毁,老太守却不得不自己想办法应付即将到来的难关。虽然见识比朝中某些人高了些,他也知道自己是“虱子”中的一员,并且是“裤裆”上最靠外层的那一个。礼送中官出城后,他立刻召集属下文官议事。

“上次打仗俘获的辎重,还有出售俘虏的收益,还够应付一次战斗。但铠甲和兵器就甭指望了,咱们第一没那份钱,第二,也找不到那么多会制造铠甲和兵器的匠人!”户曹令狐威低声汇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历城现在的情况是不但没有米,连巧妇也没有。

“赋税已经收到了四成,再增下去,恐怕跳起来造反的不止是那些寻常百姓!”闻听朝廷依旧不肯派饷,并还要从地方征集粮草和民壮,主簿杨元让忧心忡忡地补充。在他面前,摆着厚厚的一大摞帐册。有些大户人家去年的时候已经开始拖欠地方钱粮,衙门里催了无数次,差点儿动了捕快,才在本月中旬将欠帐催上来。如果明年再增加摊派,肯定有人会铤而走险。

“今年随陛下征辽的士兵和民壮刚刚返家。如果刚一开春咱们就下令他们再去辽东,恐怕又要把不少人赶到王薄帐下去!”兵曹嵇有正叹息着补充。王薄虽然缕缕败于张须陀之手,但此人所做的“无向辽东浪死歌!”却在民间广为流传。朝廷如此频繁征发,无异于在给王薄招兵买马。

“咱们这也不太平,昨天窝棚区有人为了一袋子牙发麦子斗殴,待衙役们赶到时,已经死了三个!”历城县令王守仁的表情仿佛所有同僚都欠了他不少钱,“杵作验尸结果却说,有两个人身上的伤根本不致死。”(注2)

“是饿过了头!”父母官们在底下交头接耳地议论。这是今天听到的最坏消息,比皇上即将展开第三次东征还坏上一百倍。住在城外窝棚区的流民基本上已经一无所有,如果他们连最后的生机都看不到了,难免会威胁到城里的人。尽管历城的城墙修得足够高,但实际上,在汹涌的人潮面前,它起不到太大作用。

“从明天起,在城门口开设粥棚,每天早晨施舍每个乞丐一碗稀粥。不管饱,但尽力别让人再饿死!”裴操之想了想,命令。

“那会把其他各地的流民全引到历城来,并且,咱们的粮仓里也没足够的粮食!”户槽韩夫之小声表示反对。历城外的流民数量已经和城里的百姓数持平,越是有活下去的希望,来这里的人越多。人越多,治安越乱,粮价越贵,官府需要提供的粥也直线增长。如此循环下去,历城终有供应不起的那天。

“一会我去拜会张通守,让他在军营随时保留一千郡兵!至于施舍粥用的粮食,先挪一部分军粮,然后把还没运往东都的粮食也暂且扣下!”裴操之重新考虑了一番,命令。

他说话的声音虽然低,却吓得几个心腹幕僚全部跳了起来。“大人,此举万万不可!”“请大人一定三思!动了本应上缴给朝廷的粮食,万一被人误解,大人百口难辩”几个幕僚七嘴八舌地建议。

齐郡郡兵善战之名已经传开,如果再截留朝廷的官粮,极易被人误解为图谋不轨。在众人的记忆里,向来懂得明哲保身的太守大人可从没做过类似疯狂的举动。

“头疼先医头吧!”裴操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叹息着吩咐。“眼下道路不靖,粮食很容易被土匪打劫!况且弟兄们要吃饭,天这么冷,大伙虽然住在城里,却也得给城外的人留条生路!”

这是他平生做得胆子最大的一个决定,做过之后,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觉得心里一阵轻松。

“大人,属下倒是有个主意,可以让本郡渡过明年难关!”注簿杨元让见太守带头违法,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向上拱了拱手,说道。

“讲吧,这里都是咱们自己人。即便不成,也没人会说出去!”裴操之点点头,回应。

“流民们需要粮食糊口,地方百姓不愿意去辽东服兵役!”杨元让拿起两本帐册,各自代表一部分人,然后,他把两本帐册交叠在一处。“如果咱们把两伙人换个身份,双方倒也能都安宁下来。”

用流民冒充该服兵役的当地人陪同皇上去征辽,让当地人出粮食供流民的妻儿老小糊口。这是个胆大包天的想法,但确实符合裴操之所言的,头疼医头的原则。

“这么大规模,怎么可能瞒得了朝廷!”有人立刻表示反对。往年,也有大户人家不愿子弟从军,干过找人冒名顶替的勾当。但那只是个别现象,官员们收了人家的好处,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一郡之地派往辽东的兵马全是面黄肌瘦的流民,肯定会被将军们发现端倪。

“你以为其他各郡能按期派出士兵和民壮么?恐怕,到时候能把人数凑齐的郡县都不会有几个吧!真的追究起来,到底是缺额严重罪过大些,还是名姓对不上号罪过大些,也不好说!”杨元让摇头,反驳。

这恐怕也是实情,眼下各地局势混乱,很多郡县的政令已经无法管辖到离城五十里外的村野。光凭着城里的大户人家,不可能凑出朝廷需要的兵马。“估计各郡都会想些非常之策!”“估计到时候法不责众!”大伙又开始低声议论,此事关系过于重大,他们即便心里赞成也不能把自己的意思表现得过于明显。

“此事不可大张旗鼓。但百姓们私下勾结,我们难免会失察。”裴操之听大伙议论的一会儿,最终拍板。

“是啊,百姓们长得都差不多,衙门里人手有限,不可能挨个去认!”兵曹嵇有正小声补充。

“此后东门外的窝棚区,又多了一项交易内容!”户槽令狐威笑着摇头。在他看来,今天的所有办法都是饮鸩止渴。但作为良心尚在的地方官员,此时大伙已经没有太多选择。

“如果可能,你尽管派人从中收税好了!”裴操之难得说了回俏皮话,引发了一屋子苦笑之声。

“你们糊弄,我也糊弄吧!大伙拆了东墙补西墙,看大隋这所房子,还能挺上多久”老太守在心中暗自嘀咕。想想一天的所见所闻,他不由自主地又追忆起自己刚刚由南陈入隋时的情景。那时的大隋四处充满生机,皇上圣明,百官尽力。两个本家裴矩和裴蕴,一个有是被百官众口称颂的贤才,另一个以过人的文彩和正直的品格而名闻朝野。如今,一切都变了,裴矩是前两次东征的主谋,裴蕴当面索取贿赂时理直气壮。

而当年的大隋距离现在的大隋,不过才二十年光景。

注1:裤裆里的虱子,原语出自晋朝的阮籍所著《大人先生传》。

注2:芽发麦子,发了芽的小麦脱壳后产生的麦粒,有轻微毒性。

事实证明,在没有其他稳妥计策可以实施的时候,“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失为一个应急的选择。至少,官员们决定对“买伕自代”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策略后,历城外窝棚区的炊烟就日渐浓了起来。因此,在寒冷的大业九年冬天最后半个月里,齐郡冻饿而死的人数远远比前半个月少。虽然在开春后来郡上集结的良家子弟和民壮的相貌一眼看上去就和军书上的描述对不上号,但毕竟他们没有揭竿而起。

大业十年春,太守裴操之再度因为善于料民而受到朝廷表彰。郡上去年拖欠朝廷的粮食的举动也因为老大人的两位本家善于运作而不了了之。阖郡百姓们都称颂太守贤德,官吏爱民如子。虽然这些父母官刮起地皮来未必比其他郡县官员的手段差。

而周边各郡的官吏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他们的太守在朝中没有像裴矩、裴蕴这么硬的靠山,郡内也没有可以和张须陀、秦叔宝比肩的武将。为了避免重蹈吐万绪、鱼俱罗二人的覆辙,他们不得不将府库中最后的一点粮食运向了东都。朝廷方面算是打点妥帖了,百姓的日子却过不下去了。特别是那些徘徊在城外的流民,一场暴雪下来就要冻死成百上千。

官府不给活路的时候,就怪不得百姓铤而走险。从大业九年十二月到大业十年二月,北海、高密、琅琊、鲁郡,整个河南东部处处是烽烟。待二月中旬,朝廷的征兵令再次下达后,非但活不下去的流民和穷汉们陆续造反,连一些大户人家也不得不举起了反旗。

为了保证宝贵的春耕机会不被流寇破坏掉,张须陀在军营里每天都保留着一千将士。这部分人全是骑兵,战马品种虽然很差,军械和铠甲却是整个郡兵里面最精良的。大伙平素以府兵的方式训练,家中的庄稼皆由郡里指定专人代为照管。士兵们的格斗技巧由秦叔宝、罗士信、李旭、独孤林四员将领轮流负责指导,战阵变化和彼此之间的配合却是由张须陀亲自来训练。郡兵们的装备和身体条件远不及旭子先前带过的雄武营,但士气非常高。训练时吃苦流汗从不喊累,即便从马背上不小心摔下来,只要胳膊腿没断掉,下一刻肯定又鼻青脸肿地端坐在雕鞍之上。

“他们的老婆孩子,田地房子都在这,除了拼命,没有别的选择!”训练间歇的时候,张须陀指着身背后近在咫尺的城墙,对旭子解释。皇上没有兑现去年所许下的,待齐郡安宁后就征召张、李二人带领府兵一同去伐辽的承诺,这令二人都感到有些遗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心中的遗憾也就慢慢被冲淡了。特别是张须陀,仿佛已经认定了自己这辈子就是个和流寇打交道的命,从来不在人前发牢骚。私下里,他还经常开导旭子,劝对方立足眼前,不要老想着去辽东建功立业。

“其实,咱们于这里也一样是在尽武将之责。和高句丽人作战也是战,和流寇开战也是战,区别未必有你想得那样大。你看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指总是自豪地指向田野中绿油油的麦苗和弓着身子忙碌的农夫,“若没有咱们这些人,齐郡百姓哪里能过上安宁日子!”

“通守大人说得极是,末将现在也觉得保境安民的滋味不错!”李旭笑着回答。只要不想起“人市”上那些被出售的“货物”,大部分时间里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没有那么紧张的厮杀,也没有太多的钩心斗角。平素无论在军中还是走在回家的路上,周围看过来的目光里都充满了敬意。齐鲁大地有尚武之风,郡兵们钦佩这位年青郎将娴熟的马术和凌厉的刀法。而城内百姓知道是谁在保护着他们,对老家在千里之外却为齐郡而战的人非常感激。

“小子言不由衷!”张须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明亮的目光从眼睑的缝隙射出,仿佛能照清楚李旭心中的所有秘密。“我跟你这样年青的时候,也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可武将就是武将,硬是要插手文官的事务,难免会费力不讨好。有些事情啊,你没办法将其变得更好,努力尝试着别让它变得更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末将曾经听说过大人当年的战绩,心里边一直佩服得很!”李旭拱拱手,笑着拍了一下对方的马屁。内心深处,他对眼前的老将军也的确非常佩服。治军严谨、为人正派、作战勇猛,还能做到和士兵同甘共苦,懂得维护下属利益。这样的德才兼备老将军在大隋已经非常难找。所以,在大多时候,旭子和秦叔宝等人甚至是把张须陀当作人生楷模,而不是顶头上司来看待。

我年青的时候,那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张须陀眯缝着眼睛想。先是随同史万岁将军平定羌人叛乱,然后随同杨素去平定汉王杨谅的叛乱。除了勇敢之外,还在朝廷中留下了‘刚烈、忠直’之名。那时候,自己也对敌人充满了同情,也希望朝廷能多一些善举,少激起一些民变。但时间久了,人慢慢会明白自己的位置和责任。

“咱们武将的责任是开拓和守护,至于怎么治理国家,文官比咱们有经验。大隋朝百姓近几年日子虽然过得苦了点儿,但有朝廷和官府在,至少还有个秩序。那些流寇的德行你也看到过,他们打的旗号都非常响亮,可手底下做的事情……”老将军摇摇头,不再继续说下去。他要留一点点时间给旭子自己去琢磨领悟。对于新来的臂膀,老将军非常看好,偶尔甚至有衣钵相传之念。在他看来,有一点怜悯之心不算错,做武将的如果一味追求杀戮的快意,他永远不会有太大成就。

只有心存善念,才能勇于除恶。只有懂得珍惜的人,才懂得去守护。这一点上,张须陀觉得独孤林不如李旭,由于出身高贵的原因,他从小养成了目空一切的禀性。罗士信也不如李旭,他性子太狠,无论对敌人和对自己麾下的弟兄都非常狠。秦叔宝是不错的将军,只是年龄太大了,仅仅比自己小六岁。而大隋朝刚刚建立了三十几个年头,今后的日子还很长…….。

不远处传来震天的喊杀声,将张须陀的视线从李旭身边引开。秦叔宝正带着人和罗士信、独孤林二人演练战术配合,他带着二百多名骑兵向一群稻草人排成的阵列正面直插,罗士信、独孤林佯攻侧翼,避免敌军侧翼兵马对中军做出配合。士兵们做得很出色,他们在主将的率领下排成三个槊锋形状,一竖两横,竖着的一个迅速穿“敌阵”而过,横着的两个斜向推进,将外层的草人齐齐整整地“剔”掉一层。紧接着,秦叔宝从背后抽出一根角旗,用力挥了挥,带着骑兵们再度踏入稻草人大阵。其他两支骑兵则倒卷乌龙,从侧翼的侧面纵横穿插。

这是一种骑兵对步兵的典型战术,利用重甲骑兵强大的攻击和防御能力冲锋,反复打击敌军关键部位,如中军将旗附近,以期待最大程度上降低对方士气,并打乱对方指挥。而轻甲骑兵则与敌阵之前快速奔跑,寻找对方薄弱点,骚扰弓箭手和对方将领注意力。一旦重甲骑兵的第一次突击完成,或者中途受阻,轻甲骑兵则根据自己找到的薄弱点进行打击,以期扩大战果或减小主攻方向的损失。

郡兵们凑不出太多的重甲,所以秦叔宝麾下的二百具装甲骑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人和战马身上都配备了铠甲,总重量超过了六十斤,正前方只有人和马的眼睛没被皮革和铁片包裹起来。重骑兵们手中的兵器则是清一色的长槊,槊锋部分长达三尺开外,直刺,横扫都可以造成巨大的杀伤。除了长槊,每个人马鞍下还挂着一件短兵,或斧,或铁锏,在长槊断裂或失去作用时,可以凭短兵给予敌人致命打击。

罗士信和独孤林所部骑兵没有配备马甲,士兵身上的皮甲很薄,仅仅能保证他们不被流矢直接射杀。弟兄们手中的兵器也五花八门,槊和骑枪是有钱人家子弟自备的奢侈品,大多数家境寒微者则习惯性地使用步兵常备的横刀。他们在战场上主要以速度取胜,张须陀根据实战得到的经验判定,只要轻骑兵不主动停住脚步,两军交战时,弓箭手很难将他们直接射中。

“叔宝,注意保持攻击节奏!”张须陀看了一会,将手拢在嘴巴上大声喊。

将士们训练得过于投入,震天的喊杀声中很难听见他的命令。张须陀纵马向前冲了几步,来到校场中间的战鼓前,从士兵手中接过鼓锤,用力擂动。

“咚,咚!”高低起伏的鼓声穿透人喊马嘶,将老人的建议直接送到秦叔宝耳朵里。秦叔宝用力单手提槊,另一只手从身后取出第二杆角旗,用力挥了三下。兴奋得有些忘形的铁骑快速在他身后收拢,凝聚成一把刀,鋭不可挡。

“为将者要着眼全局,不能逞一时之快。势强时不可轻敌,势弱时不可慌张。”一边击鼓,一边对跟上来的李旭指点道。

“骑兵长于奔袭,步卒长于守险。两军相遇,抢得先机者易胜。若敌我双方俱已结阵,则先探其虚实,惑其强,攻其弱……”老将军根据场上实际情况,低声总结。片刻之后,他命人挥动战旗,撤回秦叔宝。

“带着你麾下训练好的弟兄去试一下,你为主,士信和重木为辅,三股轻骑兵攻阵,想想该怎样打!”张须陀用鼓锤指了指草人大阵,向李旭命令。

“遵命!”李旭接过将令,上马而走。他麾下的士卒在旁边观战,早已急得抓耳挠腮。看见主将骑着马冲过来,立刻自动拍好了队列。

“士信兄,重木兄,还烦劳二位看我的号令!”李旭带着麾下两百轻骑与罗士信、独孤林二人的队伍汇合,二人行了个礼,命令。

“愿与仲坚一道杀贼!”独孤林和罗士信抱拳还礼,然后奔回本军。三组轻骑兵以最快速度排成了一个品字型。李旭身边的旗牌官向后联络了一下,从张须陀那里得到了允许进攻的命令。他将令旗呈给自家主将,旭子将令旗接过来,先向左挥了数下,接着向右急挥数下。

随着惊天动地的一声呐喊,罗士信和独孤林二人再次冲向“敌军”两翼。李旭给他们的命令和刚才秦叔宝的命令不一样,要求他们从敌军面前斜向掠过后旋即撤回,却不准突入敌阵。

“李将军的战术很怪异!”走到张须陀身边的秦叔宝小声点评。

“我让他自己想办法破阵!”张须陀撵了撵胡须,回答。对于麾下几个将领,他总是不遗余力地去培养他们独当一面的能力。“你仔细观察他的战术,仲坚曾经在塞外作战,他的经验和咱们积累的经验不一样!”

“的确不一样!”秦叔宝低声回了一句。目光再度被远处的骑兵吸引,罗士信和独孤林所部郡兵已经开始转向,他们风一样从“敌阵”前掠了半个圈子,然后快速撤了回来。而就在他们撤离敌军弓箭射程的刹那,李旭所部人马却刚好赶到,排得不是一个紧凑的纵向攻击队列,而是一个松散的横阵。所有士兵将近战武器都横在了马背上,人头贴着马颈,于距敌军一百五十步处,突然加速。

战马风驰电掣般前冲,在距离七十步左右,队伍的方向再度生变,所有人拨转马头,由直冲改为斜冲,再由斜冲转为横扫,一边冲,一边弯弓攒射,每人放了差不多三箭之后,他们与敌军的距离也从七十步变成了五十步,众人突然把马一拨,潮水般撤了回来。

一百五十步外,罗士信和独孤林再度发动佯攻。李旭和麾下弟兄在羽箭射程外略做调整,再度冲向敌阵。依旧是羽箭攻击为主,冲着敌军阵列无目标的漫射。甚至在回撤过程中,还有人不断马上转身向后攻击。

“这是什么战术?”秦叔宝的双眼瞪得大大的,他没想到还有如此打法。对付移动速度缓慢,弓箭配置奇缺的义军,这简直就是在耍无赖。但这种战术却不能说没有效果,秦叔宝以自己的多年行伍经验判定,如此反复骚扰下去,不出三次,对方的士气就能被打掉一半。

“突厥狼骑的战术!”张须陀捋着胡须,非常满意地回答。

说话间,李旭已经带着骑兵在稻草人摆成的敌阵之前往来的三次。郡兵们的射艺虽然参差不齐,但累计起来射入敌阵的羽箭也超过了一千支。远远看去,正对着骑兵冲击面的稻草人从第一排到第五排几乎每个上面都挂上了箭,如果它们不是稻草而是普通士兵,估计此时早已经夺路而逃了。

看看时机差不多了,李旭再度挥动角旗,向敌军开始了第四抡进攻。这一次,弟兄们没有分散为横阵,而是跟在主将身后凝成了一把利刃。每个人手中持的也不再是弓,大隋军中制式横刀在他们马前闪闪发光。为了不给自己增添麻烦,骑兵们在策马冲过稻草阵地时并没有真正地用力大砍大杀。他们只是在战马和猎物交错的瞬间,按照主将交待的方式斜着向下虚抽了一刀。不是砍,而是向抡鞭子一样抽,每一次抽落,刀光都如闪电一样映入远处观战者的眼睛。

须臾,李旭带着自己的部曲透阵而过,又返身杀回。在同一时间,罗士信自左,独孤林自右,斜插入“敌军”大阵。三伙骑兵在敌阵中央会师。然后,大伙在李旭的号令下再度分散,彼此配合着,将“敌军”分割成无数碎片。在三方身影又一次相遇的瞬间,独孤林和罗士信不约而同地抓住槊身中前方,将槊锋用力向上举了举。这是两军交战前向对手致敬的一个姿势,用在此处恰恰能表达二人的心情。

李旭把黑刀竖在身前,刀尖上挑,向两位同僚致意。下一个瞬间,三人都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会心的笑容。旭子知道自己做对了,又过人生难过的一关。自从他冒冒失失地收留石岚的那一天起,几位同僚和他之间就起了隔阂。虽然大伙嘴上都不说,但那层冰一样的隔阂却是明显存在。而今天,这层冰却在不知不觉间薄了三分,今后只需要再做一些努力,就就可能让它土崩瓦解。

少年人之间的友谊是靠时间累积出来的。而成年人之间的友谊却多是靠自身能力赢回来的。彼此之间能力相差甚远的人无法成为真正的朋友,即使勉强混在一块,也很难推心置腹。再一次领悟了人生奥秘的旭子微笑着,从背后抽出角旗,于阳光下奋力疾挥。随着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将士们再度变阵,这次,他要冲到敌阵的最后方,在那里竖起自己的大纛。

“把突厥战术和中原战术如此完美地结合在一道,我平生还是第一次看见!”秦叔宝望着李旭和罗士信等人的背影,大声赞叹。他认出了旭子最后冲阵时所采用的战术正是他和罗士信等人刚刚演练过的配合。虽然这种战术完全由轻甲骑兵使用起来,远没有具装甲骑和轻甲骑兵协同冲锋时那种声威,但其攻击速度和自身灵活性,却远远超过了具装甲骑。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我军真要练熟了,恐怕将在齐鲁大地卷起一片血雨腥风!”张须陀点点头,发出一声轻叹。李旭刚才演练的这种战术虽然还有缺陷,但用来对付没有铠甲亦缺乏弓箭的流寇武装,简直是一边倒的屠杀。更重要一点是,采用此种战术的骑兵,根本不需要配造价昂贵的铁具装,就可发挥出极大威力。如此一来,维持郡兵日常开销的花费就会大大减少,在不久之后,齐郡也终于能省下些资金为普通士兵更换稍为像样的衣甲。

“若是在塞外遇上数量为此十倍的突厥狼骑,大隋何以为战?”秦叔宝沉思了片刻,向张须陀拱了拱手,非常礼貌地请求指点。

“若是两年前的大隋,三十万府兵精锐俱在,纵使来再多的突厥狼骑有何惧哉!”张须陀骄傲地捋了捋胡子,说道。“以硬弩梯次杀伤,挫其锐气。以重甲步卒正面接战,乱其节奏。以轻骑兵两翼包抄,断其后路。然后正面以具装甲骑冲之,哼哼,不怕其不来,来多少咱们杀他多少!”

“若是敌我兵士数量相当,我军具装甲骑只有少量,剩下的全是普通步卒和轻甲骑兵呢?”秦叔宝想了想,指着远处的几位同僚追问。

他从来不在张须陀面前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对付突厥狼骑,那是很遥远的事情,暂时不需要他来担心。但如果在齐鲁大地上遇到和李旭采用同样战术的敌手,他自觉没有必胜把握。

“步兵结寨驻守,装甲具骑正面迎敌,不让敌军靠近。轻甲骑兵突其侧翼!”张须陀看了秦叔宝一眼,笑着回答。“但这不是必胜之法,具体结果,还取决于双方主将谁更擅长把握机会。还有,偶尔一战得失是小,取势、伐谋之策,至关重要!”

“末将希望永远不在战场上于李郎将相遇!”秦叔宝仔细品味了一遍张须陀给出的答案,苦笑着说道。

“你们都是我大隋将领,怎可能自相残杀。况且,仲坚心思还在塞上啊!”张须陀再度发出一声长叹,挥舞令旗,要求李旭和罗士信等人结束演练。

李旭心思不在此,虽然他在短短几个月内就根据齐郡郡兵的实际情况想出了一整套能有效对付流寇的战术动作。但张须陀能看出来,那一整套马上动作的假想敌人不完全是装备和战斗力都差到极点的流寇。那套复杂的战术动作中很大一部分是用来对付塞外骑兵,特别是由流浪牧人的组成的塞外轻骑的;而战术的另一部分,用以对付结阵而守的步兵亦甚有成效。大隋周边同时拥有牧人骑兵和大规模步兵的国家只可能是高句丽或突厥,李郎将做梦也想着去攻打高句丽!也许少年人自己在练兵时没有想这么多,但他的心事已经不知不觉渗透到一举一动之间。

“李郎将曾两度随陛下东征,唯独这次留在了齐郡,难免会觉得遗憾!”秦叔宝见张须陀叹气,笑着安慰。回头看看正在收队返回的骑兵,于轻松之外,一股豪情又涌现在他心底。能和这样一个战斗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同僚并肩剿匪,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四十四岁,嗯,男人在这个年龄上还不算老。

“嗯,也好,他在咱们这里磨炼一段时间。将来即便回到塞上去,也是一个能保我中原百姓安宁的强将!”张须陀微笑着回答,片刻之间,他已经把心头的遗憾甩在了脑后。

大隋朝当年与突厥作战可是鲜有败绩,从大将军王杨爽到后来的杨素、宇文述,每个人都曾打得塞外狼骑落荒而逃。可如今三十万府兵连同他们的兵器铠甲都葬送在辽东了,如果此刻突厥狼骑再度入侵,谁来为大隋横刀竖马?

李郎将是个人才,秦叔宝也是个人才。二人之中,有一人传自己衣钵已经足够了。张须陀又看了看秦叔宝,心中再度改变决定。“这样,对叔宝也更公平些!”他微笑着想,放下手中令旗,快步迎向三位策马而还的心腹爱将。

“向张大人缴令!”李旭飞身下马,将张须陀赐予的令旗平举过眉。

“收令!李将军辛苦!”张须陀双手接回代表阵前指挥权的令旗,转身将其交给身边的旗牌官。然后,他挨个拍了拍三位将领的肩膀,大笑着说道:“老夫今日可算开了眼界,我齐郡有此精兵强将,何愁流寇来犯!”

“全赖通守大人不吝指点!”三个年龄差不多的后起之秀同声回答。

“你们三个小马屁鬼,自己带兵带得好,关老夫什么事!”张须陀笑着骂了一句,伸手拉过李旭胳膊,“仲坚啊,你这骑射之法是从哪里学来的。如果把咱们齐郡这一千有马骑的人都教会了,需要多长时间啊?”

“咱齐郡弟兄本来就训练有素,这几个简单动作,一个月之内,应有小成!”李旭想了想,回答。

“那好,从明天开始,罗某麾下的士卒全跟着你!”没等张须陀说话,罗士信抢先叫道。

“大伙并肩作战,当然要互相取长补短喽!”独孤林的反应速度也不慢,紧跟着罗士信说出求教的话。

他二人数日前曾经见过李旭单独训练隶属于他自己的那两百部曲骑马射箭,都没太放在心上。郡上的骑兵数量太少,马上射箭准确度又低,战阵时突发几支白羽,对数量庞大的敌军而言无异于隔靴搔痒。可今天见了李旭所采用的战术,大伙才明白原来骑射的威力如此巨大。所以,他们巴不得赖上李旭,把刚才见到的战术统统据为己有。

“那从明天开始,士信和重木二人也带着部属,跟仲坚一道练习骑射之术。等你们三人麾下的骑兵都练熟了,叔宝带着具装甲骑也加入进来,咱们重组一个必杀阵势!”张须陀听着心里高兴,笑呵呵地吩咐。

“谨遵通守大人之命!”罗士信等人迫不及待地回答。

旭子本来也没有藏私的习惯,听张须陀如此命令,很痛快地把演练狼骑战术的任务答应了下来。秦叔宝等人也不白学他的战术,将平日和流寇作战总结出来的战斗经验,战术心得也一一拿出来共享。四个人互相取长补短,边训练边调整,小半个月下来,麾下轻甲骑兵的战斗本领大有涨进。

张须陀见火候差不多了,又命令秦叔宝所部的二百具装甲骑加入训练行列。轻骑与重骑混为一个整体后,起初彼此之间的配合非常生疏。但在张须陀这员老将指点下,大伙逐次找出缺陷,弥补不足,慢慢地,各种战法配合也日渐纯熟。

旭子当年所背诵的杨公战记上有很多关于用兵、练兵、阵战捕捉战机的论述,在三年多的行伍生涯中,他把据书中论述和实战情况相对照,所得甚多。但因为一直没有良师指点,心中同时也留下了很多困惑。练兵间歇,他拿这些困惑向张须陀求教,张须陀毫不吝啬,一一想清楚了之后给予他最佳答案。老将军曾经在名将史万岁和楚公杨素帐下效力,对战术和兵略的了解非常深刻,往往聊聊数语,就能解开旭子心中一个极大谜团。不光李旭听了觉得大受裨益,就连在旁边凑热闹秦叔宝、罗士信等人都感悟颇深。

对兵略、战术有了更深层次理解后,李旭、秦叔宝等人就跃跃欲试想把所有郡兵集结起来,演练一下选营、列阵、步骑配合等常规战术。张须陀却不支持,“武者的目在于平息干戈,而不是扰民。眼下春苗刚生,田里正是忙着除草的时候!”面对众人热切的目光,老将军郑重地说道。

众将听了,于遗憾之外,心中对张通守又多了几分佩服之意。值此乱世,实战练兵的机会总是不缺的。进入三月,天气越来越暖和,周围各地盗匪活动也越来越猖獗。每当有小股盗匪犯境,张须陀便命李旭和秦叔宝等人带着骑兵迅速将其驱走了事。他不想集结重兵,春天是最忙的时候,秋天的收成好坏,十有**依赖于春天在田地里下的功夫。但天不遂人愿,终于有一天,齐郡的宁静被一缕突然而来的烟尘给彻底打破了。

那是大业十年三月二十六,李旭和罗士信二人正和秦叔宝比试武艺。秦叔宝力气奇大,战斗经验亦非常丰富,罗、李二人采用车轮战术也无法从他身上占到半点便宜。众将士们看得热闹,巴掌拍得震天作响。正在这个时候,一骑烟尘直扑校场而来。

“张大人,救命啊――”信使滚鞍下马,伏地不起。

“你从哪里来,到底怎么回事?”张须陀被这没头没脑的哀告弄楞住了。对方身上穿得既不是郡兵号衣,也不是府兵服色,一身轻甲之外除了血迹就是泥浆,仿佛刚刚从万马军中夺路逃出来。

“大人,北海城,北海城十万,男女老幼求您了。请速速发兵救,救救北海!”来人喘息着补充了一句,身子一软,昏了过去。众郡兵赶紧取来米汤给他灌下,掐人中的掐人中,捶胸口的捶胸口,折腾了约大半柱香时间,才把此人的性命从阎王手里抢回。

“大人,求求你,救救北海城吧!”信使醒转后,伏地大哭。张须陀仔细追问后,才知道原来流寇郭方预在二月底又下山为患,席卷北海各地。往年春天,此贼也要折腾一番,却从来攻不进城市。但这次他得到了很多“乱臣贼子”的配合。那些“乱臣贼子”本来就是地方大户,家丁族人众多。城里许多郡兵也是他们的子侄,彼此之间互相勾结,很快拿下了临淄城。北海郡守鲜于乐带兵去讨伐,谁料到他前脚刚离开治所益都,留守校尉张衡就在城内造了反。

校尉张衡打开城门,将窝棚区的流民尽数招入城内为兵。鲜于乐回师攻城,流民们以城内士绅为质,令郡兵将士投鼠忌器。双方正僵持不下间,郭方预领兵杀到。鲜于乐腹背受敌,大败而走。他率领残部欲往都昌城休息后整军再战,不料却被另一伙流寇首领秦君弘率众堵在巨洋河畔。两股流寇前后夹击,三万北海郡兵全军覆没。紧跟着,都昌城亦落入流寇之手。郭方预和秦君弘二人打开府库,开仓放粮,一日间聚众十余万。如今,这十万盗匪正在围攻白狼水畔的北海城,倘若半个之内无人救援的话,北海城也要遭受流寇荼毒。

“这个鲜于乐,我当初不是提醒他拿库粮救济流民了么?”张须陀气得连连跺脚,追问。

“鲜于,鲜于大人说,那是国家的粮食,不可轻动!”信使呜咽着回答。

“国家的粮食不可轻动,这下好了,流民们把粮食分光了,国家什么也没剩下!”周围的郡兵将士七嘴八舌地反驳。

“请张通守救救北海吧,流寇一旦入城,家家遭难啊!”信使不敢强辩,顿首不止。这是一句大实话,除了盘踞在东郡的瓦岗军外,其他打着替天行道旗号的各家流寇们没一支讲究军纪。他们所过之处,能抢的东西抢光,抢不走的则一把火烧掉。百姓们只有也加入流寇,才能保住一部分家财。这还得看家中子弟所在的队伍和路过的队伍是不是一伙。如果不是一伙,剩下的那点保命财产还会被抢得一干而净。

郡兵们不吭声了,望着张须陀连连摇头。他们不愿意为数百里之外没亲没故的人流血,况且,在他们眼里,北海郡现在的惨剧有地方官员自找的成分。要说流民容易生变,那是信口胡扯。聚集在齐郡郡城附近的流民比其他任何一个郡都多,但齐郡的治安却基本没受到太大影响。这些可怜人只要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造反,老太守裴操之的“惰政”在这非常时期就是最大的善政。

“嗨!你先起来吧,援兵之事,本官需要和太守大人商议!”张须陀叹了口气,给出一个摸棱两可的回答。

“大人,不能再耽搁啊。您这耽搁一天,北海郡各地就得多死数千人啊!”信使一边哀告,一边叩头。额角很快就碰破了,血混着汗水向下淌。

“起来,起来说话。不是我敷衍你,你也应该知道,出兵之前,我得做很多准备!”张须陀有些于心不忍了,弯下腰,将信使的肩膀牢牢扶住。

“大人,凭您的威名,只要旗号过了淄水。贼人的胆子就去了一半,北海城子弟的信心就多了三分。您发发慈悲吧,我北海城愿意担负这次出兵的全部开销!”信使口才甚好,虽然疲惫不堪,但句句话都说在点子上。

“我倒不需要你北海城出什么钱粮!”张须陀苦笑了一声,回答。“实话实说,我现在手边只有一千多人,凭这点人马,你以为能吓退十万贼军么?”

“大人?”信使瞪着难以置信的双眼四下看去,果然除了围观者外,他没发现其他任何动静。整个军营都空荡荡的,一些土坯垒就的营房前,能看见半尺高的杂草。这不是有人住过的痕迹,张须陀素以治军严谨为名,他的部下居住的地方不会任杂草疯长。

凭眼前区区千余人就吓得周围流寇不敢来犯,这是齐郡百姓之福,但对此时翘首以盼援兵的北海父老来说,却是天大的不幸。郡兵们都是家乡子弟,如果此时还没有集结,他们肯定分散在自家忙农活。等他们放下锄头匆匆聚集到此,十个北海城也被流寇攻下了。

血色瞬间从信使脸上褪了下去,彻底绝望之后,他整个人再也支持不住,直接瘫软在了张须陀面前。“吴某有何面目去见北海父老啊!”他趴在地上哀哭,声音沙哑而沉痛。哭了几声,慢慢站起身,从腰间拔出横刀,径直向脖子抹去。

“且慢!”李旭手疾眼快,用刀鞘用力一拨,将信使的横刀击落在地上。

“让我死吧,大人。出城之时,吴某曾向北海城父老保证,如求不来援兵,绝不独活!”信使抹了把脸上的鼻涕眼泪,哆嗦着走向地上的兵器。

“也许你不必死!”李旭搬住对方肩膀,一字一顿地说道。

“可,可齐郡无兵可出,周围各郡更不敢出兵相救啊!”吴姓信使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好不哀伤。

“你来时路上,可曾受到阻挡?”李旭没有理睬他的废话,低声追问。

“没有,冲破了北海城外的连营,一路畅通无阻。贼人把临淄到北海之间的地方都抢光了,百姓们四处逃难,那一带现在连人烟都很少见。”吴姓信使听李旭问得仔细,心中又燃起了些希望,哭着回答。

“他们没有游骑警戒,北海郡和齐郡交界处呢,也没有流寇的旗号么?”李旭微微一愣,皱着眉头追问。

“没有,他们忙着抢城市,咱们两郡交界处都是穷乡,贼人不感兴趣!”信使给出了一个清晰的答案。

情况有点怪!张须陀、李旭、秦叔宝等人用目光相互交流,都感觉到事态的蹊跷。按常理,流寇们应该对齐郡郡兵非常忌惮才对。他们每次打劫,肯定在身后放下一定数量的哨探,以防被郡兵们从背后袭击。这次,他们却大摇大摆地下山,根本没考虑齐郡方向的威胁。

也许他们知道齐郡郡兵尚为集结,一千骑兵只能自保,无力支援其他郡县的情况!但他们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呢?莫非齐郡周围有他们的探子?

想到这,众人的目光均是一闪。郭方预知道齐郡的实际情况,所以他才敢在三百里外肆无忌惮地劫掠。如果齐郡这边发出郡兵召集令,得到消息的他肯定会加大对北海城的攻击力度!

即便郡兵快速征集起来,赶往北海,此城也必不可救。同样,郭方预和秦君弘不会坐在城里等死,他们捞足了本钱,必然远走高飞。郡兵们想追也追不上!

“末将有一计,也许可救北海!”李旭向张须陀拱了拱手,说道。

郭方预从女人身体上爬下来,不舒服,但极其满足。

他身边的女人不漂亮,无论面孔、身体还是四肢都完全没有长开,看上去涩涩的,就像一颗没有褪毛的桃子。她的塌上表现也与长相一样青涩,刚才郭方预在她身体上来回努力时,她如同一个哑巴般哼也不哼。这让郭方预感觉自己特别像当年做小蟊贼时抱着枕头一个人瞎折腾,每一次都战栗带来的都是寒冷。

但一想到对方的身份,他就高兴得不能自已。太守鲜于乐的女儿啊,河南有名的豪门鲜于家的血脉。几辈子都是给人赶马车的郭小三能干了鲜于家的女人,哪怕是强奸,也是在给祖宗长脸。当然,如果此时那个女人能把眼睛睁开,再说两句温存话就更好了。那样,郭方预会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男人,肩膀比北海城的城门楼子还高。但那个该死的女人偏偏不懂得她的心思,要么不吭声,一旦开口就大煞风景。

“秦叔宝会杀了你的!”毡塌上的女人突然睁开眼睛,预言般说道。

“放屁,他敢来,老子把他碎尸万段!”郭方预大声喝骂。他突然想再来一次,“秦叔宝”这三个字听起来太令人感到空虚了,如果不做点什么,夜晚的寂静就压得人难受。毡塌上的女人冷笑着把双腿张开,“欢迎”他的发泄。这次,她没有闭眼睛,目光里全是轻蔑。

“你个小娘皮,年青青的就知道想男人!”郭方预怒不可遏,一记耳光抽过去。女人被他打得向塌边上滚了滚,发出一声痛哼。但很快,她就又转过头来,用悲悯的眼光看着他。“秦叔宝会杀了你!”这次她没有直接说,但他知道她在想。

“小骚货,想汉子的小娘皮!”郭方预被女人的眼光看得头皮发紧,冲上去,翻来覆去地打对方的耳光。“秦叔宝来了,你也是老子的女人,不可能嫁给他,他也不会要你这烂货!”

女人忍受着郭方预的暴虐,眼中的笑意却越来越浓。那笑容很残忍,仿佛郭方预越疯狂,她报复的感觉越强烈。待郭方预打累了,她伸手,擦去嘴角的血迹。然后从牙锋里挤出了一句话。“我从来没想过要嫁给他。但我知道,他会让我看着你去死。”

“老子打下北海后,就把你扔给弟兄们劳军。看你先死还是我先死!”郭方预像狼一样发出绝望地嚎叫,他知道自己不会那样做,甚至连刚才这十几个耳光也不是自己真心想打的。远近闻名的郭大寨主在塌上征服不了一个刚满十三岁的小女孩,这话传出去并不好听。但他控制不住,看到对方轻蔑的眼神和提起“秦叔宝”三个字时那肯定又崇拜的语气就控制不住。秦叔宝怎么了,不过是一个郡的督尉,每年俸禄不过才三百石谷子。他郭大寨主此番下山抢到的金银珠宝就有三十几车,至于装满粮食的小车,那得用千来数!

伸手,他拎着女人的头发,将对方从毡塌上拎起来,拖行数步,掼到大帐中央的矮几旁。华丽的大帐内点着八根牛油大烛,照亮女人身上缎子般光滑的皮肤。郭方预没心思继续欣赏,他大踏步走到矮几另一侧,从摆着八根毛笔的黄金笔筒里抽出一张羊皮地图,刷地一声展开。然后以握马鞭的姿势握住一根毛笔,用软毛部分敲打着地图上一个打满了记号的部分,大声喊道:“看着,小娘皮。这里是历城!”他将笔挪开,敲打着另一个位置,“这里是北海,里边的人支持不到明天天黑!”

“你的秦叔宝和张须陀大人还在历城征集兵马,眼下他们手头只有一千个人,老子有十万大军。敢来招惹老子,老子不用刀,每位弟兄一泡尿就淹死他!”郭方预将手探过矮几,再次揪住女人的头发,硬揪着她去看清出眼前形势。

他不是吃多少次亏都不知道长心眼的傻子,如果不能确定齐郡没有援兵可以外派,他才不冒险攻打益都。根据可靠消息,在自己打下北海郡治所益都城的当天,齐郡的郡兵还于各自家中忙碌。张须陀即便得到北海郡的求救信,一时也没有可派之兵。

只有裴长才和石子河两个傻子才对五个敌将束手无策。如果张须陀敢再玩一次疑兵之计,他郭方预刚好可以借着对方的脑袋立威。如今半个河南的豪杰都唯瓦岗寨翟老大的马首是瞻,一旦能杀了张须陀,他郭方预的名头就盖过翟让。

女人不说话了,她能看得懂那张简陋地图,也知道历城和北海城之间的距离。城中守军快撑不下去了,郭方预刚才说得是事实。打下这个全郡最富有的一个城市,贼寇们就可以带着脏物快速溜回山区,永远逍遥法外。但秦叔宝是不会让他们得逞的,女人相信这一点。这是她支撑活到现在,看着亲人一个个惨死却依旧于姓郭的贼头胯下苟延残喘的唯一动力。

“丈八槊所向披靡,黄骠马日行千里。还有一双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装锏,铲奸除恶!”女人想着传说中的英雄模样,目光越发坚定。

“你个想汉子的小娘皮!”郭方预见女人不再与他对抗,以为自己胜利了,骂骂咧咧地松开对方的头发。经过这样一番折腾,他心中的**也耗得一干二尽。自己披了件衣服,走到了大帐门口。

替他站岗的侍卫头子原来是个屠夫,身子骨像野猪一样壮。“去问问瞿军师,历城那边最近有没有消息传来。另外,让他夜里多派些人手巡营,防止敌军偷袭!”郭方预向对方胯下扫了以一眼,低声命令。

“界,界方圆三百里哪还有人啊!”屠夫侍卫大声抗议。他胯下某处鼓了个包,一看就知道刚才偷听了个过瘾。

“快去,耽误了事情我扒你的皮!”郭方抬腿踹了对方一脚,大声威胁。

“界,界,我马上就去。界,界用得着界么着急么!”屠夫侍卫在同伴们的哄笑声中跑远。他说话有些大舌头,总把“这”说成“界”。这是郭方预老家那边人的习惯,几百年了,想改也改不掉。

哄笑声刚刚散去,屠夫的身影又从不远处的营帐口跑了回来。“军师说界会儿没什么事儿,前天他还收到细作送来的情报,张须陀和他手下四员大将到下面的县城召集郡兵去了,分散着走的,界一时半会儿来不了!”

“前天,前天到现在都三天了。小心使得万年船!”郭方预见催不动军师,决定自己去传令。他的军师是一个神秘人物派来的,据说饱读诗书,见识深远。此番郭家军能横扫北海郡,就多亏了军师神机妙算。但除了见识深远外,此人手腕也非常了得。郭方预有时真想派人将对方一刀剁了,以避免将来的麻烦。但为了在东夏大地站稳脚跟,他还是将这个念头埋在了心底。先打家底再抢钥匙,先后次序不能忘。如果像裴长才和石子河二人那样,只会让天下英雄们笑话。

大部分将领已经睡下了,打下益都后,郭方预麾下的大小头目们都做了大户人家的便宜女婿。这使得他们自觉身份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同时,也让他们每天晚上睡觉的时间提前的许多。郭方预敲开几个距离自己最近的帐篷,将数名满脸不情愿的老弟兄从被窝里揪了出来,低声命令:“你们几个,各带着五百弟兄去巡夜。他奶奶的,老子总觉得最近眼皮在跳!”

“你折腾什么啊,大当家。秦君弘跟咱们一起打北海,白天他们偷懒耍滑,晚上巡夜,也该他们多出一把力啊!”一名脸上有很多疤痕的大头目不耐烦地抱怨。他跟了郭方预三年多,资格老,所以说话也不太注意礼貌。况且此时被窝里还有人在等着,任务刚完成了一半时被强行中断,实在令人心里痒得难受。

“让你们去就去,信不信我阉了你!”郭方预一瞪眼睛,怒喝。

“去,去,谁让咱们大当家仗义呢。不过咱可说好了,明天早晨攻城,让姓秦得带着人上。别总是他偷驴,让咱们替他拔撅子!”疤瘌脸无可奈何,只好表示接受命令。他摇着头,撇着嘴回到自己得帐篷,从毡塌边上捡起横刀、皮甲、木盾,慢吞吞地给自己装备起来。然后低头用下巴上的胡子蹭了一下刚抢来没几天的细皮女人,转身再度出帐。

鬼才信今晚会有人来偷营,周围的人要么跑到遥远的乡下避祸,要么就被“征募”到了郭家军和秦家军。这方圆二百里,连老鼠都搬家了,怎么会有敌人存在?头目们打着哈欠,远离郭方预的视线。他们要分头去召集弟兄,大半夜的,谁知道大当家折腾什么劲儿。

“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别让那小骚货满足心愿得好!”郭方预目送弟兄们走远,躬身走回自己的营帐。“明天强攻一天,如果北海城还他妈的打不下来,有多少财宝老子也不稀罕了!”站在跳动的火烛面前,他暗自做出决定。“老子要么躲回山里去,要么带着队伍投瓦岗寨,你秦叔宝有本事到东郡来追老子。老子打不过你,总有人能打得过你!”

突然,他发现烛火跳了一下,很轻微,但极其不寻常。他以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了揉眼皮,再度细看。八根牛油大烛都在跳,非常整齐地跳,“突突,突突,突突”,带着股妖异的节奏。

“秦叔宝会杀了你!”已经穿好衣服坐在毡塌边缘的女人冷笑着诅咒。郭方预顾不上再打她耳光了,抓起佩刀,快速冲出了帐篷。

他看到一道流星从东北方滑来,快速落入自己的营寨。

流星滑过墨一般黑的夜空,在连营之上散开,绚丽得如同天女在散花。大部分“花瓣”都砸在了地面上,跳了跳,瞬间便熄灭了。也有小部分橘红色的“花瓣”不幸溅在了葛布或麻布做成的幔帐上,迅速便引起一团火光。

“敌袭,弟兄们,赶快起来迎战!”郭方预大声叫喊了起来。那不是什么流星和天女散花,而是有人利用火箭在袭击他的大营。“这该死的军师,还蒲山公门下高人呢,狗屁!”在发觉自己受到袭击的一瞬间,郭方预开始后悔。这次席卷北海郡的行动是军师一手策划的,据说得到了蒲山公李密的倾力协助。只是从大伙开始行动到现在,那个名满天下,曾经把杨玄感忽悠到死路上的李密从来没有露过脸。

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流星接踵而来,伴着压抑的雷声,将死亡之焰带入军营。最靠近军营外侧的帐篷里有人被惊醒了,披着一件衣服跳到了营帐外。他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当看在自己居然睡在火光中时,本能地发出了一声尖叫。很快,这种凄厉的尖叫声就交织起来,汇成了一曲来自八层地狱的哀歌。

黑夜里不知道来的是什么妖怪,低沉的雷声类似马蹄击打地面,却又比马蹄落地的声音闷,薄,短促。他们在连营外风一般的卷过,把无数支火箭射入到流寇们休息的帐篷上。烈火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在军营里蔓延,比烈火蔓延得还快的是人心中的恐惧。越来越多的喽啰兵冲出了营帐,没拿武器,衣不蔽体。出于人类的本能,他们向营寨深处逃去。在营寨深处休息的人被周围纷乱的脚步声从睡梦中惊醒,几乎没经过任何思考,他们就加入了逃命行列,与溃下来的人一道哭喊着奔向连营的更深处。同时,也把恐慌传播到连营的更深处。

“站住,敌人没几个儿,大伙不要逃,合力把他们杀出去!”郭方预急了,扯着嗓子大叫。敌军人数不可能太多,否则军师安插在齐郡的细作不会发觉不了郡兵集结的迹象。况且在历城通往北海的路上还有益都与海昌两座大城控制在自己人手中,如果有大队官军从城下通过,弟兄们即便不敢出城迎战,至少也能及时将警报送过来。

但官军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冲到了自己面前,这只能说明他们来的人不多,绝对超不过五千之数。而此刻,在他郭方预和另一名大当家秦君弘麾下,有喽啰三万,强征入伍的百姓近七万。“别逃,传我的命令,准备反击,乱逃者斩!”郭方预一脚踢飞了从自己身边逃过的喽啰兵,再一把,拎住另一个逃命者的脖领子。他喊得声嘶力竭,却没有人听他的。包括被他拎住脖领子的小喽啰,用力一挣,把唯一的外套留给了大当家,然后头也不回,赤身裸体地加入了逃难行列。

“站住,我是你们大当家!杀回去,敌军不到五千!杀了他们,我明天给你们吃肉!再逃,再逃者杀无赦!”愤怒到极点的郭方预拨出佩刀,在面前用力挥舞。以往当他试图杀人立威的时候,总是能将麾下的大小喽啰们吓得站在原地,哆嗦不已。可今天,他发现自己的办法不灵了,当他和身边的侍卫砍翻了第一个人后,其他逃命者便苍蝇般炸开去。血并没有激起他们的勇气,唯一的作用是令他们尽量不靠郭方预太近。一边逃,还有人用北海方言向郭方预等人嚷嚷,“后生崽,一块跑吧。秦叔宝来了,刀剑不长眼呢!”“脑袋被驴踢了你,再不跑就来不及啦!”

这些话里边没有太多恶意,甚至还包含着隐隐的关切。郭方预楞了一下,仔细检视才发现自己居然只穿了一件长度仅可及膝的葛袍,而平素用来表明身份的冲天冠,黄金甲此刻却全部扔在营帐里。他身上这副打扮和大多数逃命者差不多,也怪不得对方不把他当大头领。

“英雄难过美人关,老子披挂起来,就能带队反击!”他在心中自我安慰着,放弃对溃兵的阻拦,转身走向自己的寝帐。刚刚前行几步,却又觉得身边的逃命者打扮过于怪异。再仔细一看,他发现十个逃命者中居然有九个没拿着兵器!

天啊!郭方预觉得心头一痛,有股热乎乎甜腥腥的东西立刻向嗓子眼里涌。他知道弟兄们为什么毫无反抗之力了,问题就出在他这个大当家身上。为了防止强征入伙的百姓们夜里逃跑,宿营的时候,他和秦君弘命令新兵老兵混和居住,每个喽啰负责监管着三名新人睡觉。而那些新入伙的菜鸟们根本没有兵器,也没有经历过任何大阵仗。让他们搬石头、抗云梯还凑合着能用,突然遇到袭击,他们除了逃命外不会做任何其他选择。

用力将涌到嗓子眼的血吞进肚子,郭方预低头冲进了自己的营帐,他要赶快收拾些细软,拖着帐篷中那个小娘皮一道逃命。这一战已经彻底的败了,虽然到现在他连敌军的影子都没看见。当超过三分之二的弟兄开始逃命的时候,郭方预对聚拢其余三分之一人手反败为胜不做任何幻想。

如果此时有逃命者大着胆子回头,他们会发现事实正如郭方预所料。敌军很少,甚至比郭方预所说的五千还要少。距离郭方预的寝帐最近处,此刻只有五十余匹战马陆续跃过了营寨外侧的木栅栏。

但没有任何人上前阻止他们,喽啰和被强征入伍的百姓不是郭方预,没有郭大当家那么清醒的头脑。在官军没有杀入营寨之前,他们已经被接踵而来的火箭射落了抵抗的勇气。

一部分人持着弓箭,另一部分人持着火把和横刀。来自齐郡的郡兵们在木栅栏内集结,燃烧的帐篷照亮他们身上的铠甲。他们没有立刻向敌营深处突进,而是两两组合到一起。“呜――呜――呜!”带队的校尉吹响号角,持弓者立刻将手中长箭在临近同伴手中的火把上点燃,然后,他们快速松开弓弦,将无数燃烧的“火鸟”送上夜空,当那些火鸟从空中扑下来,便是新一轮灾难的开始。

最靠近连营外侧的帐篷几乎都跳起了火焰,有的是被偷袭者用火箭点燃的,有的是被风中卷来的火星引燃的。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刹那间烧红了半边天空。诡异凄厉的火焰一侧,流寇和刚刚被协裹入伙的百姓们四散奔逃。而在那燃烧的帐篷之间,一小队一小队来自齐郡的轻骑兵缓缓向前推进。

各队兵马的推进速度很慢,甚至可以说,他们在迁就逃命者的速度。如果发现自己追得太近了,带队的将领便吹响号角,命令弟兄们停下来,用火箭招呼周围没有被点燃的营帐。当发现对手乱哄哄地逃远,他们又不急不徐地追了过去。

在沉睡中刚刚醒来的流寇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零星有勇敢者冲到郡兵们的马前,或者被乱箭射翻,或者被横刀砍死。郡兵们的射艺不算精湛,手中的角弓力度也仅仅达到一石左右。但四下横飞的羽箭刚好是流寇们的克星,郭方预和秦君弘的队伍都是在短时间内快速膨胀起来的,喽啰们身上根本没有合格的铠甲,对正规军队构不成威胁的羽箭,射到他们身上却是必死之伤。

十几名喽啰兵背着大包小包在猩红色的火焰间钻了出来,他们是流寇中胆子较大者,还记得自己四处劫掠得来的财产被大当家存储在什么地方。郭家军今后是否还存在与他们关系不大,只要保住身上的包裹,他们就不愁下半辈子的生计。

一支轻骑兵从侧面快速扑过来,将贪财的喽啰们冲散。马背上的骑手挥刀横抽,将逃命者和他们背上的包裹一并割裂。血在火焰的照耀下发出妖艳的光,比血光更妖异的是地面上滚动的金银珠宝。有人扭动着受伤的身体,匍匐着,试图把散落的金银珠宝压在身下。马蹄从他们身上毫不留情的踩过,受伤者吐出最后一口气,死去,脸上却带上了满足的笑容。

“界,界太欺负人了吧!”一名长得非常像屠夫的汉子带着五百多名喽啰冲向了正在放火的郡兵。此人是郭方预的侍卫,在郡兵们偷营之前,他刚好奉命召集人手巡逻。眼下,他手中几乎掌握着唯一一支建制还算完整的队伍。看到郡兵们嚣张的表现,他毫不犹豫地发动了反击。

“呜呜――呜呜!”带队的校尉张江吹响号角。五十几名郡兵快速转身奔远,拉开与反击者的距离。四条腿的战马总是比两条腿的活人跑得快,屠夫侍卫领者喽啰们扑了个空,只好望尘兴叹。

“界,界叫什么事儿!”没等他的话音落下,数十支羽箭从夜空中飞了下来,将其身边的喽啰射到了十几个。对手又兜回来了,边策马边放箭。“顶住,顶住!他们没多少银(人)。”屠夫一手举刀,一手持盾,大叫。在他愤怒的目光注视下,不讲理的骑兵们兜转马头,再次跑到了一百步以外。

“呜――呜呜――呜呜!”校尉张江吹响号角,第二次带着骑兵冲杀过来。屠夫侍卫组织人手反击,却根本碰不到对方寒毛。很快,又一批喽啰倒在了纷飞的羽箭下,幸存者打着哆嗦,四下张望,口中不停地发出逃命的请求。

“郑头领,撤吧。弟兄们都跑光了!”

“郑头领,撤吧,咱们打不到他们,老挨打也不是事儿!”喽啰们七嘴八舌地劝着,惹得屠夫侍卫火冒三丈。“撤,撤什么撤,咱们逃了,这些细软都便宜谁!”他骂骂咧咧的反驳,举起盾,带头向对面的骑兵攻去。

如果敌人不敢缠斗,他就可能一直将他们赶得远远得。虽然今夜的战斗义军肯定输了,但有了这批珠宝,就不怕招不到弟兄。待一会儿大伙拿些珠宝,趁乱逃远了,用不了多久,河南诸郡的群英榜上就会多出一名叫郑恩的大当家。这样想着,屠夫侍卫胆气越来越盛,虽然明知道身后跟上来的袍泽没几个,依然脚步不停地奋勇反击。

忽然,他发现不再有乱箭射到自己身边。抬起头,名叫郑恩的屠夫侍卫看到不远处的骑兵们散开了。而他身边,剩下的两百多名铁杆弟兄个个腿打哆嗦,上下牙齿的碰撞声清晰可闻。

“界,界是什么玩意啊?”屠夫侍卫惊诧地瞪圆双眼。他看见那伙轻甲骑兵的侧面出现了二十多匹高大的怪兽,每匹怪兽身上都覆盖着一层厚厚铠甲,正前方除了蹄子外,只露出两只暗红色的眼睛。怪兽背上,是一个全身被铁甲包裹的怪人,青面獠牙,巨齿红发。持着丈八长槊的他们前进速度不快,却如同一座移动的小山般,根本不是人力所能阻挡。

“咯咯,咯咯,咯咯!”屠夫侍卫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清晰地响。他感觉到勇气正从身体上溜走,很快溜得一干二净。对面的怪物开始进攻了,脚步踏在地面上犹如惊雷。它们的速度不快,如果人撒开腿跑,未必不能逃得性命。

“逃啊!”不知道是谁带头喊了一声,屠夫侍卫身边的弟兄们陆续转头,以平生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向大营深处冲去。他们的动作提醒了屠夫侍卫,丢下沉重的盾牌,他亦加入了逃命的队伍。

“追!”校尉张江只说了一个字,策马追向溃散的流寇。轻骑兵们以最快速度从背后赶上,把逃命者一一砍翻在地。没人敢再回头迎战,那些画者鬼脸的具装甲骑成了喽啰兵心中的永久梦魇。直到若干年后,这场战斗中幸存的流寇提起此夜来,说话的声音依旧还会打哆嗦。

“界,界,爷爷那天倒霉,碰上了秦叔宝的具装甲骑!”若干年后,终于弄明白了对手是什么怪物的郑恩对着自己的孙子说道。那场战斗是他平生参加的最后一战,逃离战场后,他便找了个偏僻的村落隐居下来,任谁来请,也再不出山。他承认自己被吓落了胆子,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漫长的乱世中,他居然保住了一条性命。而当年他的朋友和大部分对手后来都战死在沙场上,为着不同的目的和理想。

注!:具装甲骑,隋代重骑兵,战马除了马鞍和马镫外,还配有: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人披铁甲,多以长槊为兵器。此兵种攻击力和防御力都非常强大,后因为造价过于高,机动性差还没落。

也许对手的本意在于制造混乱而不是在于杀戮,也许是因为那一刻逃命的人太多,官兵们追不过来。总之,郭家军的侍卫统领郑恩于乱军中逃离生天。但他的大当家郭方预就没那么好的命了,当夜死在秦叔宝的槊下。秦叔宝的所率领的具装铁骑速度那么慢,怎么可能追上轻装逃命的郭大当家呢?其后很多年里,郑恩一直为其中缘由而困惑。“也许郭大当家那晚上在女人身上浪费了太多力气!嗨,界,界,红颜色的祸水,界,其实没大错的!”凭着前半夜偷听的印象,郑屠夫得出如是结论。“你们这些男人,明明是自己笨蛋被人偷袭了,却非把所有责任向女人身上推!”他婆娘听到这话,立刻用菜刀敲了敲厚重的砧板,大声反驳。

郑恩不敢还嘴,只好把所有疑问憋在肚子里。后来一个偶然机会,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真相。“的确是红颜祸水啊!”一边吃着猪头肉,他一边叹息。说这话时,他婆娘已经做古多年,几个儿子也开始张罗着娶媳妇。

当晚,郭大当家的确是间接死于女人之手。只是和郑恩最初想象得不一样,郭方预不是因为前半夜耗费了太多力气,导致后半夜逃命时腿肚子抽筋。他是被女人用软刀子杀死的,一直到死都没明白过对方的心思。

发现败局无法挽回后,郭大当家的立刻决定放弃弟兄们,带着女人一同逃命。这样做倒不是因为他对帐篷里的女人心生怜惜,只是觉得对方既然是前郡守的女儿,实在逃不掉时也可以架在刀下当人质。谁料到那个女人很聪明,当他冲回帐篷的时候,立刻主动帮你收拾行装。郭方预最喜欢的冲天冠、黄金甲和锗黄披风都被她亲手取来,利落地帮他穿戴整齐。

“你不是巴不得秦叔宝杀了我么?”郭方预不明白女人为什么温柔起来,瞪圆了一双三角眼问。

“我想亲眼看到你死,所以我自己不能死在乱军当中!”女人咬着牙回答了他一句,然后举了根火把,跟他一道去牵战马。

“发骚的小娘皮,等老子逃出去了,一定收拾死你!”郭方预破口大骂,心中却没来由地涌起一缕温柔。“她心里不是完全没有我!”这个答案让其精神为之一震。带着几分自豪感,他一手持刀,一手牵着女人的马缰绳,从人流中硬闯开了一条血路。

“大当家,大当家救命啊!”途中,无数被自己人踩伤或者被烧伤的喽啰们趴在地上呼喊。郭方预充耳不闻。欲成大事者必须心黑手狠,这些喽啰们丢就丢了,用不了三年,他就能再拉起一支同样规模的队伍。

“跟着大当家,跟着大当家杀出去!”有人在逃命的关头似乎还没忘记尊卑秩序。这让郭方预更头疼,他没想到弟兄们对自己这么崇拜,也没想到自己在人群中这么容易被认出来。身边的喽啰越聚越多,不到半柱香时间凑了近两千人。这些人围在郭方预的鞍前马后,发誓要追随大当家重整旗鼓。

“也好,咱们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女人面前,郭方预不想表现得太熊。同时他也不愿意做孤家寡人。于是,他做了这辈子最笨的一个决定。

逃命的速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流寇们缺乏战马,并且很多舍命不舍财的家伙把抢来的辎重也背在了肩膀上。“放下那些没用的东西,咱们将来还能抢到!”郭方预用刀尖指着一个喽啰身上的楠木箱子喊。对方却不肯理会,眼睛自管直勾勾地盯着他身边的女人。

允许大当家的带女人跑路,就不能禁止小喽啰背着箱子逃生。流寇的规矩向来如此,混乱之中,郭方预不敢再多罗嗦。只好一边督促着大伙快速赶路,一边祈祷敌军不要追上来。

他的祈祷显然不太灵验,在半个大营都被火光笼罩后,敌军立刻开始对逃命者展开了尾随追击。对流寇们而言,战场上的情景很惨烈,因为这简直是一边倒的屠杀。骑着高头大马的轻骑兵快速从背后追过来,将躲避不及者一个接一个砍倒。而连日来一直被打得没有还手之力的北海城也有兵马冲出城门接应,抓住俘虏立刻就地正法。北海城的出来的兵马大多都是临时躲进城里的普通百姓,见到城外的火光,他们知道报仇的机会来了,拎起木棍菜刀跟在了郡兵的身后。

一小队轻骑发现了郭方预,呐喊着从背后追来。另一小队骑兵也被这边的人流吸引,迂回着包抄到逃命者的正前方。双方众寡相差太悬殊,他们不敢迫得太靠近,却狼群般在前后徘徊着,一边跟踪,一边放箭。逃命的队伍稍不留神,就会被咬下一大块。

郭方预麾下喽啰数量是对方二十倍,他却只能且战且逃。每当正前方的道路被人堵住,他就不得不命令弟兄们调转方向,从敌军侧面冲过去。导致这种被动局面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如果停住脚步和追杀者纠缠,他无法保证大队官军会不会很快撵上来。第二,大伙虽然跟着他走,这个时候却不肯认真听从指挥。每当他试图指定一个人作为留下来阻击者的临时头领,那个人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在被人追杀了小半柱香时间后,刚才还信誓旦旦说要跟着郭大当家重整旗鼓的喽啰们开始四下逃散。身后人数陆续增加到两百余人的追兵们的视线却没有被这些四下逃命的喽啰们所吸引,他们全力加速,紧衔着郭方预的马尾。

越来越多的骑兵向这里追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居然能清楚地从乱军中分辩出郭方预是个大人物。喽啰兵们崩溃了,他们提不起与骑兵对抗的勇气。那个扛着楠木箱子的小喽啰也丢弃了他的财宝,敞开的箱盖中,郭方预看到一大堆女人衣服。

“快熄掉火把!跟我趁乱逃命!”郭方预一边逃,一边对身边的女人大声命令。他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周围的包围圈暂时无法合拢,喽啰们逃散后,他的目标也会降低到最小。但那个女人却好像吓傻了,不但没有听,而且把火把举得更高。

“熄掉火把,你这个笨蛋!否则咱俩都会成为人家的箭靶子!”郭方预气急败坏的命令。已经有羽箭交替飞来,不断擦过女人和他的耳边掠过。但那个女人脸上却没有丝毫惧色,只是用一种悲悯的目光看着郭方预,仿佛看着一个小丑。

“你这个骚娘们!”郭方预发觉自己上当了。挥刀,向女人的手臂砍去。刀刃上传来的感觉告诉他,自己如愿砍中了目标。但身边的火把却没有灭,女人用身体硬扛了他一刀,在落马的瞬间,把火把戳到了他胯下坐骑的眼睛上。

受了伤的战马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将郭方预摔下马背。身边的喽啰们丢下武器,财宝,四散奔逃,没人肯停下再多看郭大当家一眼。

冲天冠、黄金甲、锗黄披风,不用问,骑兵们也知道落马的人是条大鱼。他们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试图将郭方预生擒活捉。最后关头,自知失去生路的郭大当家却突然来了勇气。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别人丢弃的木棒,将冲过来的骑兵一一逼在圈子外。

“我就是郭方预,我要死在秦叔宝手里!我要与秦叔宝单挑!”郭方预挥舞着木棒,大声嚷嚷。“这是她的愿望,他是北海郡守鲜于乐的女儿”指着血泊中挣扎的女人,他狂笑着叫喊。

骑兵们在十步外停住了马头,他们无法理解眼前这个疯子。他们都看到了郭方预因何而落马,实际上,大伙之所以能在如此黑的夜里没有追丢目标,也是得益女人手里始终照亮郭方预一身金铠的火把。

“我满足你最后一个愿望!”郭方预缓缓走到女人身边,用手托起对方的头颅。那双曾经充满仇恨的眼睛已经慢慢黯淡,最后一缕闪亮,却依稀带着几分欣赏。

远处传来的沉重的马蹄声,二十余匹具装铁骑缓缓而上。郭方预扶正女人的头,让她看清楚铁骑上人那个人的身形。

然后,他放下女人,拎着木棒,冲着当先一名骑手摆出了个挑战的姿势。来人脸上带着面甲,面甲上为了吓人而画着獠牙和巨齿。但郭方预知道面甲后的人就是秦叔宝,除了他,没有第二人手中的长槊锋刃长达五尺。

“丈八槊所向披靡,黄骠马日行千里。还有一双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装锏,铲奸除恶!”卧在血泊中的女人动了动,微笑着合上了双眼。

郭方预的武艺并不差,可惜他挑战的是秦叔宝。对方只用长槊轻轻一拨,就拨飞了他手中的木棒。然后又顺势横着扫了一下,这不是马槊常用的招式,却更有效率地要了郭方预的命。锋利的槊锋贴着他的喉咙滑过,将气管和血管一并割裂。

“呃!”郭方预不敢相信地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脖颈,拼命地喘息着。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战败的事实后,松开手,仰面朝天地倒了下去。尸体倒地之前,他吐出了一声叹息。不知道是惊叹对方武艺高强,还是心有不甘。

“把他的头收好,身体葬了吧!”秦叔宝扫了倒在地上的尸体一眼,命令。对方死得像个男人,按道理他应该给对方留一具全尸。但对方的名字叫郭方预,他的头颅注定要挂在高杆上被冷风吹。

马背上跳下两个轻骑兵,将郭方预的人头割下,用泥土止了血,然后用绳子拴了头发挂在马鞍子后。做完这些,士兵们没有上马,而是看着血泊里的女人,脸上充满了不忍之色。“郭方预说他是鲜于太守的女儿!”一名郡兵向秦叔宝汇报,“这个女人一直把咱们弟兄引到郭方预身边!”

秦叔宝提了提马缰绳,向前走了数步。血泊中的女人已经气绝,有道伤口从她两乳之间一直割到小腹。这幅身躯很娇小,充其量不过十四岁。破碎的衣裳下露出十分细嫩的肌肤,虽然此刻已经被血污染,但依然可以分辨出来肌肤的主人没受经过什么风霜。

“郭方预说,这个女人想看着他死在秦将军槊下!”那名郡兵还记得郭方预最后的疯狂言语,大声转达给了秦叔宝。

“什么?”秦叔宝惊问了一句。旋即,他便迅速恢复了冷静。“把这女子的尸体带回城里去,着地方官员安排厚葬。就说”他顿了顿,着重强调后半句话,“就说她是为了反抗郭方预**而死的,致死未曾坠了鲜于家门风!”

“是!”又有几名郡兵答应着跳下坐骑。

“你们也都回城吧,穷寇莫追。黑灯瞎火的,伤着自己不划算!”秦叔宝又叮嘱了一句,用力拨转了马头。

在转过身的刹那间,他觉得非常疲惫。领着骑兵奔袭三百余里,一千破十万,阵斩郭方预,这场胜利不可谓不巨大。但秦叔宝总觉得其中缺了些什么,就像烤肉没有放盐,虽然眼看着肉上面油花四溅,吃在嘴里却少了很多滋味。

“这女孩生前,估计对咱秦督尉崇拜得很!”郡兵们的议论声从背后传来,一字不落地飘入秦叔宝的耳朵。

“是啊,周围这十几个郡县,提起咱秦督尉来,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听说皇上还命人将他和罗督尉画了相,挂在宫中,不时观看呢!”又一句议论声传来,语气中充满崇拜。

“这帮无聊的家伙!”秦叔宝苦笑着摇头。被人议论习惯了,他已经懒于再表现自己的谦虚。“郭方预说,这个女人想看着他死在秦将军槊下!”这句子话对他冲击力比弟兄们崇拜的议论声重得多。“原来,我在别人眼里,是如此英雄!”他觉得很自豪,但同时心里亦涌起了几分淡淡的失落。

“不知道另一个土匪头子秦君弘会死在谁的手里?”有人意犹未尽。

“不知道,我估计会是李将军吧,听说这次奔袭方案就是他向张大人提出来的!”有人信誓旦旦地回答。新来的李郎将武艺高,待人和气,谋略也极其出众。郡兵们日日跟他在一起训练,早就把他接受为自己的一员。

“胡说,这么大的事儿,张大人自己不会做主,还能听一个外人的!”有人偷偷看了看秦叔宝,低声反驳。

“就是,那个李郎将,可是色得很呢。甭管香的臭的,是女人就敢往家里拉!”

听着身背后的窃窃私语,秦叔宝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这场大胜味道寥寥的原因了。原来自己居然在忌妒李仲坚,真没出息。他无法容忍自己这种堕落的行为,抬起手,用力敲了敲头上的铁盔。清脆的咚咚声让他清醒了些,但当日信使到来时同伴们的表现,在记忆里却愈发清晰。

秦叔宝清楚地记得信使吴麒到来的当日,众将都在为手头无足够兵马可用而犯愁时,李郎将越众而出时的情景。当时李将军的样子看上去是那样的睿智,那样自信,铠甲上仿佛反射出一道光彩,刹那间遮盖了所有人的锋芒。

“贼自恃强,谓我不能救,吾今速去,破之必矣!”张须陀大人听完李郎将的话后如是总结,然后就有了这次三百里长途奔袭。

事实正如张须陀和李旭所料,流寇们被接踵而来的胜利彻底冲昏了头脑。他们几乎没有做任何戒备地把一座不设防的营地暴露给了远道而来的齐郡郡兵。在距离敌营十里外的一个被杀光了百姓的村落里,秦叔宝带着弟兄们休息了一下午。子夜时分,大伙把复仇的羽箭射入了流寇大营。

流寇们突然遇袭的表现也被李旭猜了正着,慌乱中,他们根本不去想对方有多少兵马。被协裹而来的百姓第一先乱了起来,他们的行为举止影响了所有喽啰。于是,战斗刚刚开始,结局就已经非常明显。

此战结果极其辉煌,另一位流寇首领秦君弘刚跑出军营,就被从北海城冲出来接应的当地郡兵用乱箭射成了刺猬。汇集在北海县城外的十万流寇自相践踏,战死一万三千多人,被俘人数高达三万余众。而剩下的五万余人中大部分都是被协裹入营的百姓,战斗一结束,他们就成群结队跑到了北海城外,高呼着张须陀的名字,请他尽快攻打被残匪占据的城市,为大伙报仇血恨。

还有一些真正的盗匪,他们群龙无首,一部分藏入深山,另一部分则逃离了北海郡,到临近郡县的其他大当家手下讨生活。经过昨夜一战,这些人今后见到郡兵们的战旗,腿肚子肯定会打嗦嗦。

由于郭方预和秦君弘二人都没料到齐郡的郡兵能这么快地赶来,所以,他们四处劫掠而得的辎重全部成了齐郡郡兵的战利品。秦叔宝粗略估算了一下,如果把所有粮草辎重全部拉回历城的话,大约能装满三千辆大车。

有了这批粮草和辎重,齐郡的郡兵就能更换一大批铠甲。甚至连造价高昂的具装甲骑,都可能再扩遍五十人。但是,北海郡的凄惨现状与丰厚战利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流寇们在春耕时节席卷了大部分北海郡,将益都、寿光和都昌三个城市和周围的乡村统统卷入战火。数十万间房子被烧,数十万人流离失所。数十万亩耽误了春耕的良田今年秋天将颗粒无收,明年青黄不接时,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被饿死。

“请吴大人帮我们通知北海父老,如果他们肯出青壮和我们一道收复失地的话,所有应征入伍的年青人,都可以分到二百斤粮食和一匹绢布。入伍当日兑现一半,剿灭乱匪后兑现另一半!”秦叔宝反复考虑了许久,终于下定了决心,向北海县兵曹吴麒抱了抱拳,说道。

吴麒是整个北海郡既没战死,又没有临阵投敌劣迹的唯一一名武职。当日也是他冒着生命危险闯出乱匪包围,将救求信送到了张须陀手里。在朝廷没给北海任命新的太守和郡丞之前,齐郡郡兵和北海郡郡兵之间如何配合,秦叔宝只能与他商量。

“啥!”吴麒吓了一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从周围其他人惊诧的表情上确认过秦叔宝刚才所说的话后,他赶紧抱拳还礼,结结巴巴地回答。“怎么好,怎么好让齐郡再破费,当初说好了,这次出兵全部费用由我们北海县负责!”

他一着急,话就有些不利落。但头脑却清醒得很,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如果没有齐郡精骑冒死来援,甭说那些缴获的战利品,就连北海城都保不住。所以,吴麒认为,北海父老无论如何不能再打战利品的主意,虽然整个民间都在嗷嗷待哺。

“光凭麾下这一千多弟兄,我们打不下三座大城。等张大人带着郡兵赶到时,恐怕三个城市也被流寇们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况且”秦叔宝向军帐外指了指,补充,“百姓们刚刚逃出贼手,总也得让他们有口饭吃啊。否则,不是逼着他们去提刀么?”

帐中将士本来还准备出言反对,听了秦叔宝的话,大伙不约而同闭上了嘴巴。将郭方预和秦君弘的残部从城里赶出去,只是剿灭流寇任务的第一步。如果不想办法安抚百姓的话,今年失去家园的人无力生存,很可能也会成为流寇。于是,大地上又开始了新一轮循环,直到血流到无可再流。

“那,那就只发粮食,不用发绢布了。北海还有几家大户,众人凑凑,也就把青壮们的军饷凑齐!至于老弱,县令王大人已经写奏折向朝廷告变,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朝廷就有粮食拨下来。”吴麒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众人的脸色,决定部分接受秦叔宝的建议。

“这就对喽,假如鲜于大人有玉麟兄你一半远见,也不会落个家破人亡的命运!”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的罗士信怕秦叔宝再多出让齐郡的利益,赶紧上前拍了拍吴麒的肩膀,大声夸赞。

“如此,吴某代北海百姓,多谢几位大人恩德!”吴麒不太习惯罗士信的热情,后退半步,再次长揖及地。

大伙笑着散去,分头做攻打都昌城的准备。当军帐中走得只剩下秦叔宝和罗士信两个人士,后者突然转过身来,用一种非常奇怪眼光上下打量秦叔宝,说道:“咱齐郡弟兄千里迢迢来救人,不取报酬也就罢了,你居然把缴获的粮草物资再吐一半出来。这事情要被裴大人和张通守知道,肯定不会给你好脸色!”

“张大人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裴大人既然不管军务,想必也不会插手战利品分配的事情!”秦叔宝摇摇头,微笑着回答。

张须陀教导他要做一个有远见、怀有慈悲之心的将领,这一点上,秦叔宝不认为自己比李旭差。此番领军出征,安抚北海郡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表现机会。定谋时被李仲坚比了下去,做事时,秦叔宝必须将颜面争回来。

“张大人也许不会说你,裴大人那关却未必好过!况且咱们是齐郡的武将,却做了该他北海郡文官的做得事情,这不是费力不讨好么?”罗士信摇头,不相信秦叔宝能顺利过关。

“咱们今年如果不留一些粮食在北海郡,明年青黄不接时,这里还得成为流寇的天下。这次咱们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明年呢,人家还会吃同样的亏么?后年呢,这样下去,咱们齐郡的弟兄还不累死!”

“那刚好,咱们又多了立功的机会!”罗士信分明认可了秦叔宝的意见,却兀自摇头强辩。

秦叔宝轻轻捶了罗士信一拳,说道。“为将者要有慈悲之心,张大人刚跟咱们弟兄说过,难得你这么快就忘了么?”

罗士信作战勇猛异常,不惧生死。但他同样太不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张须陀认为这种做法早晚会惹祸及身。秦叔宝原来并不觉得罗士信身上的缺点有多明显,但随着李旭的到来,他愈发觉得张须陀对罗士信的评价有道理。

“这也是有了比较,才看得更清楚吧。”秦叔宝心中暗道,转过身,准备去筹划新一轮战事。

“也许张大人说得有点道理,但叔宝兄真的变许多!倒是有几分像了李仲坚,一点不如原来那般勇敢果决!”罗士信见秦叔宝搬出了张须陀,嘟囔着抱怨。

“那士信觉得愚兄身上这种变化是好呢,还是坏呢?”秦叔宝笑着回头,追问。

“我还是更喜欢原来的你多一些!”罗士信被秦叔宝问得楞了一下,眨巴着眼睛回答。

“其实,我们大家都在变,只是快慢不同而已!”秦叔宝长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耸耸肩膀,他又给了罗士信一个灿烂的笑脸,“你放心好了,无论怎么变,你都是我的好兄弟!”

每个都在变,在这个世界上,人只有不断变化,不断适应,才能活得更精彩。秦叔宝当然明白迫使自己变化的压力在哪里,那也正是他积极向上的动力所在。以前的日子太平淡了,平淡得他都忘记了少年时的豪情壮志。此人的到来,让他齐郡第一豪杰的位置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此人亦在他眼前推开了一扇窗户,让他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

“功名自在马上取!”秦叔宝在那个比自己小了二十多岁少年的身上看到自己当年的梦想,乱世已经来临,男人都可以凭借手中长槊闯出一片天空。

事实证明,秦叔宝的剿抚并重策略很有成效。协助郡兵剿匪便可以领到二百斤口粮的消息传开后,前来参战的青壮络绎不绝。甚至有很多被关在北海城校场上等待甄别的俘虏也嚷嚷着表示愿意戴罪立功。二百斤粮食不算多,但熬成粥在拌些野菜进去,绝对可以保证一对夫妇捱过这个灾年。如果夫妻两个能找块无主的荒地,补种一些糜子、荞麦之类产量低但收获周期短的急粮,说不定明年就有机会翻身。

在北海城父老乡亲的积极配合下,仅仅用了一天半时间,秦叔宝就把麾下队伍扩大到了一万五千人。缴获的辎重中有得是短刀、木棒之类的劣质兵器,每个人发上一把后,这支队伍立刻雄纠纠、气昂昂地向三十里外的都昌城开进。

留守都昌的流寇头目名叫刘文忠,一直以“谨慎”而闻名。远远地看到敌军大队人马踏起的烟尘,他就立刻决定弃城而走。“两万齐郡精锐,带队的是秦叔宝,怪不得大当家被他给杀了!”一边仓惶逃命,他一边给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一路上,麾下弟兄不断失散。当他逃入四十里外的寿光县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了不到一百喽啰。

驻扎在寿光城的流寇头目齐国远早就从溃卒口中得知大军于北海城外战败的消息。只是不晓得郭方预的死活,所以他一直无法决定是坚守高城等待大当家回来共同进退,还是一个人带着麾下五千弟兄偷偷开溜。听见刘文忠的哭喊声,赶紧命人打开城门将其放进城内。

“刘兄弟怎么如此狼狈,前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郭大当家怎么样?秦大当家呢?”没等刘文忠把气喘均匀,齐国远上前一把揪住对方脖领子问道。

“郭大当家,没了!秦大当家,十万大军,都没了!”刘文忠放声大哭。周围大小头目面面相觑,谁也无法相信他说得是事实。

“怎么可能,北海郡已经被咱们打得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了。张须陀老贼还在历城征兵,也压根儿没有过济水!”齐国远狠狠地把刘文忠掼在地上,反驳。军心不能乱,即便对方说得全是实话,也不能把这个消息传到所有喽啰的耳朵。

“秦叔宝,秦叔宝带着一万五千兵马绕过了寿光和都昌,直接杀到了北海城下。两位大当家没有防备,当场被杀了!”刘文忠不理解对方苦心,坐在地上继续哭鼻子抹泪。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心口一痛。茫然地低下头,他看见半截刀刃从自己体内拔出,红色的血泉水般四下喷溅。“你,你,…..”他手指齐国远,不明白对方为何要突然下黑手。“乱我军心者,死!”齐国远冲着他脖颈又补了一刀,转身走向了帅案。

“传令给兄弟们,就说奉郭大当家将令,让咱们先行撤回牛山老营!”齐国远沉着脸命令。

“齐头领,咱们不战而走,终归不太好吧!”一位姓李的小头目出言反驳。“寿光县城高池厚,守得一时片刻,说不定蒲山公答应的援军就会赶来!”

“对,左大当家也答应起事。他在东莱那赶过来,用不了几天!”有人大声附和。

“郭大当家待咱们不薄,咱们即便不能给他报仇,至少也该把他的头颅偷回来!”众人乱纷纷附和,才过了不到半个月好日子,就这样把到手的城市丢了,大伙实在不甘心。

“好啊,你们谁领兵去会会秦叔宝。不用把都昌夺回来,在巨洋河边挡他三天,我就推他做大当家!”齐国远吹了吹刀尖上的血珠,冷冷地回答。

刹那间,四下鸦雀无声。野战去挑秦叔宝,那不是和找死差不多么?望着齐国远摆弄着横刀,冷冰冰的模样,大伙终于明白了聪明人该如何选择。

“请问齐大当家,城里的粮草辎重怎么处理?”一名机灵的头目上前请示。

“烧掉,把带不走的东西全烧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避过了这阵风头,咱们要什么有什么!”齐国远的决定很果断,浑身上下充满了“王者气概”。

“请问齐大当家,女,女眷呢?”有人舔了舔嘴唇,不甘心地追问。

“照老规矩。”齐国远回答非常平静,就像丢了一块抹布。

所谓老规矩,就是出发前将拖后腿的人杀掉。女眷都是头目们入城后的福利,虽然起初不清不愿,但一起过了十天日子,彼此之间或多或少有了一点感情。有小头目向前凑了凑,试图给家中女人求个饶。没等他开口,齐国远就拆穿了他的心思。

“王兄弟如果舍不得热被窝,尽管留下。反正寿光城这么多人,官兵未必能把你给揪出来。”齐国远收刀入鞘,冷笑着扫视全场。“如果今后想溜下山会她们,恐怕山规容不得!地方官员也容你们不得!”

“谨尊大当家号令!”喽啰们抱拳,肃立。

一个时辰后,五千余名大小喽啰,包括刘文忠带入寿光城的那一百多名弟兄迅速撤离,没有再去管刘文忠的尸体。一山难容二虎,郭方预已经阵亡了,牛山急需换一名新大当家。刘文忠和齐国远资历相当,所以,他必须死。

他们将冒着浓烟的城市抛在身后,背着抢来的大小包裹,赶着牛羊,走过旷野。所过之处,一片狼藉。有时候他们抢劫是为了筹集更多的粮食,有时候他们只是为了抢劫而抢劫。秦叔宝暂时不会追上来,北海郡治所益都还控制在张衡手里。在将北海郡治所攻下之前,郡兵无暇顾及旷野中的小股流寇。

半个月后,齐国远从另一伙被打散的弟兄们口中听说益都失守的消息。这时候,他正在后悔自己撤离寿光的决定太匆忙。有确切消息表明,所谓的两万齐郡精锐,其实只是一千骑兵带着万余北海民壮。

“那秦叔宝背上又没生着翅膀,益都城那么高,他怎么会这样快就破了城?”齐国远摆出一幅大当家的姿态,居高临下地询问。

益都城守将张衡是地方大户,虽然是借着郭方预来攻的机会仓猝起兵,但他身边有很多武艺高强的家族子弟,麾下弟兄手中的装备也远远好于其他几路兵马。秦叔宝远道而来,又没携带攻城锤、石炮等重家伙,能在短短数日攻克益都,的确出乎众人预料。

“回,回大当家的话。本来,本来大伙也,也有把握守住益都。但,但张大当家在城头督战时,被敌将用冷箭射死了。军心一散,官兵就趁机爬上的城头。然后,然后益都…….”前来投靠的小喽啰低下头,眼泪忍不住流了满脸。

张大当家是对弟兄们最和气的头领,当初他起兵造反也是为了百姓。比起前方帅案后那个装腔作势的家伙,张大当家的人品和武艺都强上一百倍。但这年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张大当家战死沙场,帅案后的那个小人却活得滋润。

“谁放的冷箭,你们打听过么?”齐国远不知道底下的喽啰们正在腹诽自己,想了想,追问。

“是一个名叫李,李仲坚的,除了张大当家,他还射死了咱们十几个弟兄!”小喽啰用颤抖的声音回答。当日的血战简直就是一场梦魇,至今回忆起来还令人胆寒。秦叔宝麾下那名姓李的郎将在距离城墙五十步外箭箭夺命,一人一弓就压得半边城墙的弟兄抬不起头。城破后,此人舞着把黑色长刀追杀出十里,所有大小头目没人能挡住他一个回合。

“这个李仲坚是什么来头?”齐国远扭头,向身边军师咨询。

“是朝廷派来协助张须陀的,此人据说跟皇上征过高句丽。从乱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师爷根据道听途说总结来的情报惊得齐国远倒吸了一口冷气。“去年冬天,裴长才和石子河带着两万人马偷袭历城,也是被他和张郡丞联手挡在城外的,当时据说他们只有五个人……”

“行了!”齐国远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军师的罗嗦。“你这不是成心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么?秦叔宝怎么样,李仲坚怎么样,有胆子,他进山来跟咱爷们斗斗!”

“他当然不是咱们齐大当家敌手,只是咱们日后得小心些,以防他领兵前来挑衅!”明白齐国远心思的师爷赶紧换了一套说辞,明着恭维,实则提醒。

“嗯,有道理!”齐国远傲然地点点头,然后把目光又转向了前来投奔者,“你们听说了么,那个李,李仲坚,还有秦叔宝他们打下益都后,带着兵马去了哪?”

“回大当家的话,小的听说,官军拿下益都后,转头去攻打临眗去了。”趴在地上的小喽啰低声回答,心中同时暗暗叹了口气。他们几个舍生忘死前来投奔,本以为跟着帅案后边的那个恶心痞子,将来能有机会给张大当家报仇。现在看来,此人是个胆小怕事的家伙,根本没勇气去触秦叔宝和李仲坚二人的锋樱。

“好了,你们下去吧。”齐国远挥挥手,命人带远道而来的客人下去休息。他感到四肢无力,靠在胡床上不想说话。一个秦叔宝,已经够人头疼的了,眼下又来了一个李仲坚,这贼老天,到底还让不让人活了。

齐国远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出临眗城守不了太久。此城的城墙比益都矮得多,城中守军全是些老弱病残。秦叔宝挥师去攻,十天之内肯定破城。打破了临眗,北海郡内最大的一伙绺子就剩下了他齐大当家。如果秦叔宝还没打过瘾,牛山老寨也未必能在他的兵锋下支撑上十天。

“大当家,咱们走吧。离开齐郡远远的!”军师非常理解齐国远的“苦衷”,不顾颜面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走,去哪?”齐国远有气无力地问。

“向西,趁着秦叔宝还没注意到咱们,溜到岱山去。李密那厮不说他会请人来接应么,这仗都打了一个多月了,他搬来的救兵也该到了。”

“那厮的话也能信?”齐国远满脸苦笑。这回郭、秦两家好汉联手横扫北海,就是受了李密那厮的怂恿。此人说今年春天彗星袭月,预示着天下分崩离析。只要河南诸郡的好汉们一齐动手,肯定能瓜分了大隋江山。

别的郡县闹出什么动静,齐国远没注意到。但北海郡的两位大当家都把命搭进去了。倒是李密那厮,忽悠着大伙拼命,他自己却像个背着壳子的王八一样从不出头!

“可岱山终归比牛山高一些,并且,也威胁不到齐郡安全!”师爷低头想了半天,终于又凑齐了两个不得不搬家的理由。

“走吧,你说得对,岱山好歹比牛山高一些!”齐国远长叹,“惹不起,咱总躲得起!”

旭子追赶着流寇的脚步,从临眗一直到逢山,从逢山一直到赢县。

一个月来,郡兵们在秦叔宝的指挥下打了至少二十场仗。每一场都是完胜。敌军越战越弱,到最后根本不敢回头,只是拼命地逃,逃,逃。逃出北海郡,逃过齐、鲁、北海三郡交界的旷野,逃过鲁郡的赢县,一直钻入岱山脚下的密林。

秦叔宝是个合格的将领,纵使旭子用府兵的眼光来检视他的战术安排,都觉得无可挑剔。“张须陀大人慧眼识英才!”旭子在心中叹服不止。虽然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府兵中一些低级军官对自己的排斥之意,也能清晰地感觉到秦叔宝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潜在的对手。

二人之间的竞逐到目前为止都控制在男人之间的较量上,秦叔宝懂得分寸,顾全大局。旭子也很小心地把握这自己不过分逾越。这种较量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整个剿匪进程大大加快。原计划中,大伙认为至少要待到五月份才能将北海郡残匪完全肃清,结果才到四月中旬,大股的流寇在北海郡已经绝迹。

“既然朝廷已经允许咱们越境追击,咱们就别再缚手缚脚了。这仗至少要打出两年的平安日子来!免得咱们前脚一走,兔崽子们后脚再回来糟蹋!”得知逃回牛山老营的最大一伙流寇搬家的消息后,罗士信向大伙建议。他的观点得到了全军上下一致赞同,包括北海郡临时应征入伍的郡兵们,大伙突然发现横行数百里的流寇原来不堪一击,因此士气高昂,恨不得一口气将仇人斩草除根。

进入岱山范围后,流寇们又找回了一些勇气。周围地形复杂,不利于骑兵展开。而流寇们常年在山中讨生活,懂得利用树林和岩石保护自己。此外,盘踞在鲁郡的一伙山贼也觉得唇亡齿寒,星夜赶过来支援同伙。敌我双方又打了三场不大不小的战斗后,流寇们不敌,再次放弃阵地,逃向岱山南麓的卧马坡。

“这么打下去,再有十年八年都打不完!”罗士信性子最急,几天下来便失去了耐心。在平原上做战,每场战斗下来他的战马后都能挂满敌人的鼻子。自从进入山区后,三战的斩获都不如先前的一战多。

“用不了太久他们就会缺粮,岱山虽然大,但光凭林子间的野味也养活不了数千人。眼下不怕姓齐的援军多,就怕没人帮他消耗粮食。上次王薄也是在岱山之间来回钻,钻到最后,还不是乖乖出来与咱们决战么?”秦叔宝耐性甚佳,每当罗士信急得抓耳挠腮时,都能找出合适的语言来安慰他。

“我总觉得他们好像在玩什么阴谋!”新任北海郡丞吴麒胆子小,用试探的口气提醒。

“阴谋只有和实力相配才能有效果!”秦叔宝笑着摇头。“咱们现在士气,人数和补给都远远好于对方,他们很难玩出太多的花样来!”

“倒也是!”大伙笑着附和。流寇的战斗力与齐郡精骑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即便是北海郡的新兵,经历了一个多月的实战锻炼后,单独对上流寇都不会再输给他们。

战略上蔑视敌人,具体战术上,秦叔宝还是给予了流寇们足够的重视。他采取的是与张须陀当年大破王薄军的同样战术,以步卒在山下平缓地结营监视。骑兵则在外围机动配合,负责切断送往山中的一切补给。

如果敌军退向岱山主峰,不出三个月,他们自己就会把自己饿死。如果敌军下山逃往博城,大军从背后追上去,肯定又杀他个落花流水。

不打仗的时候,岱山看上去很壮丽。虽然它的实际高度未必有旭子出塞时看到的山峰高,但由于附近都是平原,所以看上去有一种俯览天下的感觉。从山脚到主峰,大大小小十几个山头都被不同颜色的树林所覆盖。从下向上看,整座山的颜色非常有层次感。最靠近山顶的地方依稀还有去年冬天留下的残雪。大部分时间被云雾遮盖,偶尔云开雾散,则在反射出万道金光。

据说这座山的主峰很难爬,只有孔夫子、秦始皇和汉武帝三个人曾经到达过其最高处。孔夫子如何成功登顶的故事史书上没记载,秦皇和汉武都是动用的数万人才到达到目标。到底云端之上有什么风景,旭子也想去看看。不过这话他不能公开说,几年来的教训让他多少学会了些循规蹈矩。

所以,他在内心深处迫切地希望早日将这场战斗结束。如果战斗结束,他就可以找个理由一个人偷偷离队。自愿赶来领路的山民曾经告诉他,群山深处会有更绮丽的风景。从天而落瀑布,拔地而起的断崖。还有鹰,两翼张开和战马的身体一样长。旭子不认为向导是在吹牛,因为每天在领军巡视时,他都能亲眼看到几只天之骄子在头上盘旋,对于入侵了其领地的人类,无论流寇还是官军,它都不友善,总是用高亢的叫声来表达自己的抗议。

“今天鹰的叫声很古怪!”独孤林用槊柄敲了敲马镫,低声说道。

“鸟飞得也足够慌张!”罗士信大声补充了一句。紧跟着,所有骑兵都拔出了武器,有大队人马准备进山,秦叔宝没有邀请鲁郡的郡兵前来助战,来者肯定是敌非友。

“那边有块缓坡,更适合咱们出击!”秦叔宝用手中长槊向斜前方点了点。众将士一同加速,豹子一般涌向远处的山坡。那片平缓的山坡上树木稀少,位置正卡住入山的大路。

“来的又是一群亡命徒!”旭子一边带队前行,一边鞍后抽出黑刀。在战场之上,他不敢对流寇有任何同情。事实上,在看到流寇们于北海境内的所作所为后,他对流寇的同情心也越来越淡。

他们本来都是些受尽欺凌的弱者。但他们提起刀后,却去迫害被自己更软弱的人。对于人性的这种转变,旭子很不理解。在他的心目中,经历过苦难的人应该更富有同情心才对。而他看到的大多数情况恰恰与主观臆测相反。很多经历了苦难的人非但没有同情心,反而有一种看到别人遭遇更惨才能得到发泄的心态。

“流寇们不懂如何炼兵,当然希望麾下人越多越好。为了养更多的兵,他们只好去抢。被抢的人没了吃食,也只好去当流寇!”闲聊时,独孤林曾这样解释为什么流寇都热衷于糟蹋百姓的现象。但旭子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总觉得发生在齐郡和北海的悲剧还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但具体答案是什么,他说不清楚。

骑兵们在秦叔宝的指挥下,很快占据了有利地形。出乎众人预料的是,发觉自己受到威胁的流寇没有像郭方预、齐国远麾下的喽啰们那样乱成一团,相反,他们迅速组成一个方阵,骑兵和步兵互相掩护着,退向了道路另一侧的山坡。有冲在前方的郡兵迫不及待地射出了羽箭,一个月来他们采用这种骑兵漫射战术,不知道击跨了多少股流寇队伍。而今天,第一波羽箭射入敌阵后,对方阵型只是颤了颤,然后立刻有漫天的羽箭射了回来。

流寇占据了人数优势,手中步弓的射程亦比骑弓略远。冲上前骚扰敌军的骑手们快速后撤,有人在后撤的过程中受伤落马,血顺着山坡染红翠绿的草丛。有人大声叫喊着请求同伴支援,但没等主阵做出任何反应,他和坐骑身上已经插满了羽箭。

战斗几乎在敌我双方都来不及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开始,一接触,一个多月来所向披靡的郡兵们就吃了个小亏。流寇头目的应变速度极其快,麾下流寇也堪称精锐。这是将士们从来没遇到过的情况,一时间,他们简直无法适应战场上的变化。

“士信,仲坚,咱们还是先羽箭骚扰,马速能加多快就多快!点子有些扎手,破绽不多!”秦叔宝指了指敌军左翼,低声命令。

敌军排的是个中规中矩的方阵,步兵在中央,还有两百多骑兵分散在步兵两翼。这种阵型破绽不多,但未必能承受得住齐郡精兵最拿手的轻重骑兵混和攻击。只要李旭和罗士信二人能让中央的步兵发生混乱,秦叔宝麾下的两百具装甲骑就可以从正面踏过去。狭路相逢勇者胜,无论勇气和战斗力,齐郡精锐都绝对不可能输给一伙远道而来的山贼。

六百名轻骑兵风一样卷下山坡,这个战术他们练习了无数次,又在敌军身上实践了无数次。虽然这点人马放在空旷的坡地上就像一缕青烟,但青烟之中所蕴涵的杀气却令天上的阳光都变得寒冷。没有人呐喊,也没有角鼓声助威,瑟瑟马蹄声是风中的唯一旋律。马蹄带起的烟尘翻卷,越来越快,越来越浓,猛然间,烟尘的轨迹折转,无数支利箭升入半空。

不止是郡兵们射出的利箭,敌军在同时也射出了漫天白羽。死亡的风声在战马前后呼啸,有人在奔驰中落地,有无主的战马悲嘶着逃向战场之外。大部分郡兵却依旧在疾驰,边疾驰边弯弓搭箭。

流寇射来的羽箭大部分都失去了目标,命中速移动的战马需要非常好的射艺,喽啰们的训练程度达不到,只好漫无目的地乱射。疾驰中,李旭射出了三箭,每一箭都带走了一条生命。他身后的骑兵们也与主将保持了同样的射击节奏,大部分羽箭射偏,但由于流寇队形过密,依然有近百支羽箭射中了目标。

敌阵晃了晃,但是没有乱。骑在战马上的敌军主将挥动令旗,在方阵深处有人举盾而出,护住前排的长矛兵。后排的有更多的士兵举起弓箭,射向高速移动中的骑兵头顶。

“脱离,迅速脱离!”李旭大叫,整个心脏瞬间跳到了嗓子眼。对方的举措太令人吃惊了,他曾经和张须陀等人探讨过以步卒对于突厥人的狼骑战术,大面积覆盖式射击是最恰当的选择之一。

骑兵们快速调整方向,斜着冲出羽箭覆盖范围。流寇阵型居然没垮,他们还是流寇么?有人不甘心,边策马逃命,边引弓回射。这是经李旭指导过的杀招,可今天此杀招完全失灵。零星而去的羽箭打在盾墙上面,如露水撞到了岩石,毫无收获。

李旭在一百步外再次引弓,这是流寇们意想不到的距离。自从艺成之后,这个距离上他很少失手。一箭取敌主将,足以彻底混乱流寇军心。

长箭如流星,直扑站在第一排的敌军将领。在羽箭即将到达敌将面前的瞬间,他忽然觉得马背上的那个人影很熟悉。

“不是他,不可能是他!”旭子惊叫出声。恨不得插翅飞过去,将羽箭一折两断。就在这电光石火间,远处的敌将举起了骑盾,“叮!”的一声从旭子心中响起,羽箭被挡住了,他绷紧的心也猛然松开,汗水自额头淋漓而下。

没等旭子考虑是否发动第二轮骑射攻击,敌将就做出了反应。他先向疾驰而回的骑兵们看了看,动作十分缓慢,仿佛在寻找着什么。然后,他将手中令旗急速挥舞了数下,方阵两个侧翼的骑兵立刻冲了下来,迎住李旭和罗士信马头。

“弯弓,叠射!”李旭的命令被传令兵转化为号角声传遍整个战场。以骑制骑,这是破解骑射战术的第二种恰当方法。李旭和张须陀、秦叔宝等人探讨过类似战术。当时,大伙认为如果想达到预期目标,双方人数应该大体相等。可流寇只有两百多名骑兵,却毫不犹豫地和官军展开了对攻。

羽箭撕破空气的声音凄厉刺耳,但效果不明显,射移动中的目标,郡兵和流寇一样没太多准头。冲过来的敌骑在两射之间落马三十余人,其余的人以头紧贴马颈,手中兵器稳稳地指向了正前方。

“呜――呜呜――呜呜”号角声又在战场上响起,敌军变阵。整个步兵方阵在向前推进中变成了三角型,如一把长了牙齿的尖刀,缓缓地向郡兵们压了过来。

战阵正中是一名年青的武将,银甲白袍,槊锋如霜。

旭子在策马狂奔的过程中射出第三箭,收弓,拉下面甲。眼前世界突然变窄,窄到他再也看不见斜前方那个军阵中的武将的身影,事实上,在一箭落空后,他就尽力命令自己不要向那边看。“沙场上,即便是亲生父子相遇也不能留情!”这句话是宇文士及说的还是刘弘基说的,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此刻自己是官,对方是贼,官兵杀贼天经地义。反之,亦然。

跟在他身后的轻骑亦拉下了面甲,收弓,提刀。跑动过程中,大伙自然地形成一个楔形。旭子为锋,罗士信为左刃。队伍的右刃是校尉张江,他一边策马,一边大声地喘息。敌人强悍得令人紧张,在和流寇交战时,从来没有一支流寇的骑兵能在冲锋过程中保持着完整队形。而今天这支流寇不但摆出了标准的楔形攻击序列,而且在羽箭的打击下阵型丝毫不显散乱。

“砰!”两支队伍毫无花巧地撞在了一处。“矛尖”正对矛尖,锋刃正对锋刃。旭子听见自己右侧的张江发出一声惨叫,然后他就再没有丝毫精力顾忌身边血肉横飞的惨状。迎面而来的敌军将领身材与他齐平,肩膀却宽出了足足半尺。旭子手中的黑刀端端正正地击中了对方长槊的铁锋,没能如愿将那长达一丈八尺的长槊拨飞。相反,从刀背处传来的巨大力量震得他肩膀发麻,整人在马背上歪了歪。来将的长槊贴着他的肩膀走空,连人带马一道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旭子挥刀回扫,来人藏颈低头。二马交错而过,敌我双方主将都无心缠斗,带着自家弟兄突入对方阵列。“跟上,别恋战!”旭子大喊,顺手一刀削掉眼前的半个脑袋。骑兵的冲击依靠速度,二马相错的瞬间交换不了几招。马身错开后,敌手是生是死,那是身后同伴的事情。你的眼睛只需要盯住正前方,尽量在第一时间将看得到的敌人砍倒。

第三名对手年龄与旭子差不多,双眼中明显蕴藏着恐惧。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血战时的最佳状态是什么也别想。旭子提臂带刀,将刺向自己梗嗓的长槊举过头顶。然后刀刃借助战马的惯性贴着槊杆滑过去,将对手的手指、肩膀和脖颈一并斩断。

罗士信的长槊就在这个时候从旭子身边掠过,将另一名敌军刺落马下。“点子扎手!”他策马踩断落地者的脊梁骨,然后长槊平挥,刺得下一名高速奔来的对手捂臂而走。“大多数弟兄们都没跟上来!”他又补充了一句,话语里充满了焦虑。

“杀穿他们,然后带弟兄们兜回去。我缠住那名敌将,你击杀其余流贼!”李旭大喊着命令。挥刀砍翻一个对手,接着又卸下一支胳膊,当他再次将一名骑兵从马背上抹下来后,身前已经没有了敌人。敌阵被杀穿了,但透阵而过的只有他、罗士信和十数名武艺高强的亲卫。身后的五百余齐郡精锐被对方以一百多名骑兵左右交错着卡住了,惨叫声不绝于耳。

“回杀!”旭子拨转马头,用刀尖指向正在自家队伍中往来冲突的敌骑。这次,他看清楚了那名敌骑头目的模样。此人没有带面甲,长着一脸像传说中张飞那样的络腮胡子。手中长槊上下翻飞,每刺,必令一人落马。贴在此人身边的是另一名用槊好手,身披一件暗红色的披风,胯下骑得是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两人并肩而战,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将。

李旭惊诧地侧头看了一眼罗士信,刚好看见罗士信惊诧地目光。二人谁也没将第一个对手刺下马背,所以才造成现在这种混乱局面。虽然敌军的骑兵序列被彻底冲散,但自家的骑兵也再形不成完整序列。以六百人对二百人却只得到如此结果,实际上,这第一次交手,官军已经输了半分。

“怎么这么多用槊好手?”旭子惊诧地想。他记得某人曾经说过,只有家境殷实的人才请得起师父指导槊艺。而家境殷实的人又何必与流寇为伍?没有人能回答他,眼前的激战也容不得他去仔细推敲其中关窍。被敌骑堵住的郡兵们舍生忘死,围着一百多名流寇呼喝酣战。不断有人落马,不断有人被马蹄踩成肉酱。但敌我双方却没有任何人退缩。死亡就在眼前,所有人视而不见,每当挡在自己面前的战友倒下,立刻冲上去填补他的位置。

“弟兄们,跟我来!”罗士信两眼冒火,带着一小队亲兵突入人群。他挑飞挡路的流寇,用战马撞翻不自量力上前送死的山贼,径直冲向骑着红马的敌将。李旭跟他相隔十步左右,马头与马头齐平,黑刀过处,带起一层血浪。必须将流寇中带队的两名头目制住,否则即便此战获胜,弟自己一方的损失也难以承受。敌将仿佛与他抱着同样的心思,战马突然转弯,抛下眼前的对手,迎面飞驰过来。

夹在双方将领之间的骑兵都快速地拨马避开,骑战需要速度,挡在自家头领面前只会帮倒忙。四十几步的距离瞬间被马蹄拉近,旭子能清楚地看见对方胡子上的血珠。他又一次吃了兵器短的大亏,挡了两槊,只匆匆还了一招。二马刚刚错镫,脑后就有一股劲风吹来,旭子猛然一低头,将脖子紧紧贴住马颈,一柄黑色的大斧从他头上盘旋而过,砍入人群,接连砍翻了两匹战马。

“无耻!”李旭大骂了一句,前冲数步,迅速拨转马头。他不想给对方屠杀自己麾下弟兄的机会,对方同样也不愿意看到麾下弟兄被高手屠杀。两匹战马咆哮着相遇,二人又交换了两招,李旭被长槊上的力道震得膀子发麻,敌将被黑刀得招术逼得哇哇怪叫。

双方骑兵在外围各自为战,或者砍翻敌人,或者被敌人砍翻。郡兵们人数多,两三个对付敌军一个。敌军训练程度高,以一敌三亦不落下风。双方都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勇士,双方都坚信自己代表着正义。双方一同滚入泥土,肩膀挨着肩膀,手臂擦着手臂。双方的热血一同染红半面山坡。

第四次将马头拨转回来的时候,旭子知道自己没有胜算。平素他自诩有些膂力,但敌将的臂力明显比他大。三轮硬拼耗干了他的体力,此刻,他握刀的手臂已经有些发软,但对方依旧稳稳地平端着马槊,目光中充满挑衅。除了马槊外,此人鞍子后还挂着一溜短斧,每一柄的斧头都有尺把宽,刚才从背后偷袭旭子的那柄飞斧显然就是此人的杰作。旭子稍不留神,还会受到这家伙的暗算。

他满怀期待地看了一眼罗士信,希望同伴能尽快战胜对手,赶来救援。却发现罗士信抬手擦了把嘴角流出的血,然后毅然拧身,再次扑向那名穿红披风的敌将。

“拼了!”旭子向地上吐了口唾沫,再次加快马速。这个距离上他无法举弓暗算,只好凭手中黑刀硬扛。二人再次相遇,刺、格、劈、挡、回扫,金铁撞击声不绝余耳,火星四下乱溅。

两双人影快速分开,罗士信趴在马背上,身体遥遥欲坠。他的对手前仰后合,用尽全身力量掌握着身体的平衡。李旭肩膀上的铠甲破了一角,鲜红的肉贴着破碎的甲叶翻了出来。他的对手胸前红了一片,哇哇大叫着,怒不可遏。

旭子用力一提缰绳,拨转战马。这个时候他不能倒下去,倒下去后周围苦战的弟兄们肯定军心大乱。大汗淋漓的黑风耐不住主人的催促,缓缓地加快步伐。一边跑动,它不停地打着鼻息大声抗议。它知道,每向前一步,主人就距离死亡更贴近一步。但它无法违背旭子的意思,只能眼睁睁地将主人送向敌将的槊锋。

一匹黄色的骏马快速从黑风身边超了过去,这辈子,黑风第一次情愿被同类超过。“交给我,你带其余弟兄杀散他们的骑兵!然后带人缠住步卒!”秦叔宝大声喊了一句。随后长槊前刺,直奔李旭眼前的络腮胡子。

两根长槊相撞,槊锋上擦出一流火花。秦叔宝举槊横扫,络腮胡子以槊杆相迎。“铛!”一声脆响过后,战马分开。络腮胡子猛然从马后拉出斧头,一斧飞向秦叔宝后心。秦叔宝快速拧身,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根金锏。“铛!”地又是一声脆响,斧头被击落在地。

秦叔宝的战马跑出数步,将惯性全部释放后,掉头杀回。“来得好!”络腮胡子返身迎战,脸上没有任何惧色。二马再次错镫的瞬间,秦叔宝再次抽出金锏,向对方后背扫去。敌将仿佛身后长了眼睛,拧身,快速从马鞍后抽出一柄短斧,一斧砍在包金的锏背上。

旭子四下扫了一眼,立刻明白了秦叔宝的用意。在他和罗士信带着轻甲骑兵与敌军轻骑对攻的同时,独孤林也带着全部具装甲骑和三百轻骑扑向了敌军的步兵。只是武装到牙齿的具装驾骑未能像过去一样轻而易举地将身穿布甲的流寇队伍撕碎,敌人以分散的小阵缠住了他们。那是一种由长矛手和刀盾手互相配合,六到八人组成的小阵。彼此之间相互配合,就像一串滚动的刺猬。呼啸而来的两百具装甲骑一口啃到了刺猬上,很快就被耗尽了速度。当战马速度变得和人走路一样快的时候,具装甲骑的强大攻击力便再也发挥不出来。士兵们只能凭着强悍的防御力与流寇纠缠,但在人数比敌军少了近二十倍的情况下,他们的战果微乎其微。

具装甲骑身后的三百轻骑暂时由张须陀的长子张元备统领。但张元备的身上的本事显然达不到其父的一半水准。流寇只分出了少许步卒便缠住了他,其麾下那三百轻骑非但不能给具装铁骑有效支援,反而逼得独孤林要不断分出人手前来救急。

具装甲骑那边迫切需要人去支援,而大部分轻骑兵现在还和敌军轻骑还搅在一处。“没时间再耽搁了!”李旭推开面甲,用力喘了口气,策马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战团冲去。两名齐郡精兵正在那里合力迎战一名流寇头目,三人使得都是横刀,但两名来自齐郡的弟兄刀法远不及对方熟练,两个盘旋下来便都挂了彩,第三个盘旋刚刚开始,流寇头目用力一磕马蹬,战马猛然向前窜了半丈,使得他一下子闯入了两名郡兵内侧。瞅准机会,此贼旋身斜劈,刀锋抹向了一名对手的脖子。

“我死了!”闪避隔挡都来不及的郡兵本能地闭上了双眼,预料中的疼痛却没有传来,一根凌空飞来的长矛刺穿了流寇头目的小腹,巨大的惯性将其整个人都推下了战马。“啊―――-”流寇头目大声惨叫,双手捂着肚子在地上翻滚。一柄黑刀贴地扫过,利落地结束了他的痛苦。

“谢将军救命之恩!”惊魂未定的郡兵用颤抖的声音喊道。

“别罗嗦,跟我来!”李旭大喝一声,带着两名骑兵冲向临近的另一个战团。那里有三名郡兵围着一名喽啰厮杀,郡兵们已经战了绝对上风,但一时难以结束战斗。黑风载着旭子贴着一名郡兵的马首冲进去,“让开!”随着一声断喝,旭子手起,刀落,将小喽啰扫下坐骑。

“跟上,列队!”李旭在拨转马头的瞬间冲着还在发楞的三名郡兵大喊。此刻顾不上与敌军讲什么道义,他需要更多的人手。伍名郡兵跟着旭子的战马组成一个小阵,呐喊着扑向远处正在僵持的战团。没等大伙冲到地方,一根长槊突然斜刺扑来,直奔李旭胸口。旭子拧了一下身体,避过槊锋。没等对方变招,突然伸出左手,将槊杆握了个结结实实。他用力一扯,将敌人硬生生向自己扯近。对方不肯放下兵器,双手回夺。二人较劲,李旭肩膀上的伤口血流如注。

“刺他后腰!”旭子大声指点。两根长槊迅速从他身后探过去,如吐信的毒蛇般刺入了对手的软肋。“啊――!”贼寇发出一声野兽般的惨嚎,松开长槊,身体从马背上滚落。两名郡兵快速从他身边跑过,用雪亮的槊刃割断其喉咙。

旭子把夺来的长槊当作投矛抛了出去,刺翻了一匹高速奔来的战马。马背上的喽啰在坐骑倒地的瞬间腾空而起,鹞子般向李旭头顶扑落,两名郡兵长槊高举,凌空将敌手刺了个对穿。血喷泉般落了李旭满身,他挥手扫了一把,将自己的血和敌人的血抹落尘埃。然后头也不回,继续向前。

一头半边身体被血染得通红的怪物突然加入战团,挥刀如风,一刀一个,连斩两名喽啰落马。周围流寇被吓了一跳,不自主向两旁避开。旭子左冲右突,顷刻间把身边的弟兄扩展到二十余骑。

“整队,跟我来!”旭子大叫,以自己为刀锋,二十余名骑兵为刀刃,组成一个小型骑兵阵列,专门拣敌我双方胶着处攻击。敌骑虽然训练有素,人数上毕竟不占优势。十几个胶着点被旭子带人接连冲散后,战场局势立刻逆转。

“整队,整队!”跟在李旭身后的精骑看到好处,一起扯着嗓子高呼。众人越聚越紧凑,以多打少,专门拣软柿子捏。数息之后,又有五十几人聚集到李旭身侧。旭子带着这个小型骑兵阵列来回翻滚,渐渐夺回了局部主动。

独孤林那边还在节节后退,张元备用尽全身解数,依旧护不住同伴的侧翼。此刻援军人数去得少了起不到任何效果,旭子清醒地判断出眼前局势。他咬了咬牙,将刀锋指向罗士信身后。

五十余名解放出来的骑兵跟着旭子冲向罗士信,将其周围的敌骑全部砍翻。然后大伙一声喊,同时攻向罗士信的对手。那名红披风敌将本来已经被罗士信杀得筋疲力尽,被众人一骚扰,马上动作立即散乱。罗士信见到机会,一槊刺过去,正中此人大腿。

“啊!”身穿红披风的敌将发出一声惨叫,拨马便逃。李旭和罗士信也不追赶,二人并络,直扑与秦叔宝厮杀的络腮胡子。络腮胡子先前与旭子硬拼过一次,胸口已经受伤。眼下正被秦叔宝累得人困马乏,猛然听到背后的惨叫声和马蹄声,心知不妙。从马鞍后抽出几柄斧子,四下丢出,将李旭等人的攻势阻了一阻,然后他拔转马头,带领残余的十几骑脱离战团。

众郡兵刚刚出了口恶气,哪里肯就这样放人溜走。当即拍马紧追,转眼间有几名骑兵已经追到红披风身后,长槊在其后心处直画影。眼看着就可将此人身体刺出数个大窟窿,络腮胡子斜向赶到,身体半转,手中长槊奋力一挥,将刺过来的三杆长槊全部击飞到了半空中。

“弟兄们,穷寇莫追!”秦叔宝大喊。

“弟兄们,跟我杀贼!”李旭紧跟着补充了一句,带领着一百多名骑兵,扭头扑向敌军步卒。

另一侧的具装甲骑已经被敌军主将以怪异的阵势逼得稳不住阵线。千钧一发之际,旭子带着轻骑兵们从侧面冲过去,乱箭齐发。敌军主将发觉自家骑兵战败,也不着慌。手中令旗再度挥舞了几下,行进中的步卒又一次变阵,一部分继续抵住独孤林率领的具装甲骑,另一部份调转方向,盾牌在前,长槊居中,弓箭手在后,居然列队向轻骑兵身前迫来。

“弟兄们,绕着圈子射!不要停下,加速,加速!”李旭见敌军变阵,也立刻命令轻骑兵改变战术。百余名骑手以他为核心,快速从敌阵之前掠过。跑出一百五十多步后,在敌军侧后的土坡上拨转马头,然后借着山势再度冲向敌阵正后。

“弟兄们,轮流上啊!”罗士信擦了一把嘴角上的血,持槊狂呼。转眼间,他亦带着一百多名赶过来的轻骑兵冲向敌军阵列。他没有去支援李旭,而是选择了另一个角度,一边冲,一边弯弓放箭。

“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从敌军帅旗下响起,伴着一波密集的箭雨,敌阵突变。整个大阵如梅花般分成数瓣,最外侧缓慢分出一队刀盾手,一队长矛手,斜向上前阻挡罗士信的马头。

“以硬弩梯次杀伤,挫其锐气。以重甲步卒正面接战,乱其节奏。以轻骑兵两翼包抄,断其后路。然后正面以具装甲骑冲之……”秦叔宝清楚地记得当日张须陀大人总结的以中原精锐对抗突厥狼骑的精要。敌将当初不在张大人身畔旁听,但敌将的安排却恰恰吻合张大人所言。弩箭覆盖、步卒接战再加上刚才的轻骑包抄,每一招此人都应对得恰到好处。如果此人手中还有一伙重甲骑兵的话?秦叔宝觉得自己心里有些凉。不敢耽误战机,他把手一挥,带着所有轻骑兵加入战团。

三组轻甲骑兵呈三个方向围着敌阵往来奔走,不停地将冷箭射入敌军队伍当中。虽然准头不佳,但着实起到了骚扰作用。敌将不停发出命令,以弓箭手和步兵迎战。秦叔宝等人却学了乖,从来不肯停下来与对方硬憾。几轮骑射过后,敌军气焰稍沮,秦叔宝得到机会,赶紧挥舞令旗,令独孤林和张元备带着麾下弟兄与对手脱离接触。

敌将见正面的甲骑撤离,再次命令部属变阵。四千余步卒居然如共用一个躯体般,整齐地转了个斜角,有人担任前锋,有人担任侧翼,后人拖后警戒,缓缓地压上了原属于郡兵精骑站立的高坡。

秦叔宝也挥舞令旗,将所有骑兵汇集山路另一侧的斜坡上。敌我双方又开始隔着一条山路对峙,状态几乎如战斗未发生前一模一样。只是彼此换了个方向,脚下的草地上多了八百余具尸体。

一场拼杀下来,秦叔宝麾下的九百轻名骑兵损了三百多,两百名具装甲骑也倒下了六十余。虽然大伙成功地全歼了敌军的骑兵,杀死的流寇步卒人数也远远高于自身损失。但按战斗力对比仔细算算,还等于吃了一个大亏。罗士信气得暴跳如雷,巴不得立刻上前与对手拼命。秦叔宝却舍不得本钱,叹了口气,说道:“他们还有四千余人,咱们只有七百不到,硬拼下去,恐怕胜算不大。不如就在这里对峙,等待步营的援兵过来,再做打算!”

“秦二哥尽长他人志气,咱们齐郡精兵什么时候怕过别人?大不了今天爷跟他们拼死在这里!奶奶的,你看那个红袍子的家伙,他居然没死,居然还敢冲咱们叫嚣”罗士信吐了口血沫,大喊。今天的厮杀时他受伤呕血在先,虽然后来在李旭等人的协助下还了对手一槊,但敌将身上的伤显然不致命,被络腮胡子护着在战场边缘兜了一圈后,眼下又回到了流寇队伍。

“如果我没猜错,那红袍子是瓦岗军骑兵统领单雄信。你今天跟他战个平手,也不算丢脸。”秦叔宝横了罗士信一眼,说道。“至于咱们这一千骑兵,是齐郡父老砸锅卖铁凑出来的,我宁愿认输撤走,也不会让他们再去与敌人硬拼!”

“瓦岗军,难道那络腮胡子是程知节(注1)?”独孤林偷偷吸了口冷气,以仅仅几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追问。

“应该没错,兵器和身手都像。”秦叔宝点点头,回应。比起程知节和单雄心,他更关心的是敌军主将。远远地从脸形上看,此人年龄应该不到二十。如此年青,用兵却如此老到。今后在河南战场上,此人恐怕是大伙的一个劲敌。

“那他们为什么不打出自己的旗号来?”张元备红着脸追问了一句。刚才他的行为拖了大伙后腿,虽然秦叔宝没做任何指责,年青人却觉得十分惭愧。

“也许是不想过早暴露实力。据我所知,瓦岗军人数不多,这几年动静也一直不大。但今天看来,其兵锋之锐却是任何一家流寇所不能及!”秦叔宝用力拧着胡须,眉头上沟壑看上去比大地上的裂缝还深。他急切的需要想一个能将敌军赶走,并且自己人数损失轻微的计策。敌将狡诈如狐,如果被他抢了先手,后果不堪设想。

猛然间,细心的秦叔宝发觉自从敌我双方分开后,李旭就一直没说过话。“莫非他有破敌之策?”秦叔宝扭头,目光看向旭子。却看见李旭两眼紧紧盯着地面,脸色青得如雪天时的彤云。

注1:关于程知节的身手和兵器,皆可见于史书。正史中,其绝非里那个只有三板斧的福将。此人出身世家(其曾祖名程兴,是北齐兖州司马,其祖名程哲,是北齐晋州司马,其父名程娄,是北齐济州大中正),擅使用长槊,曾于万马军中救回裴行俨(评书中裴元庆)。史书记载,当时敌军以槊洞穿其身,程知节怀抱裴行俨,折槊反刺敌将落马。吓得余众不敢追,二人最终得以逃脱。

也许是因为身处战场之上的缘故,此刻旭子的六识甚为敏锐。秦叔宝的目光刚扫过来,他立刻就从沉思中收回了心神。“我们刚才过于轻敌,所以才损失惨重!”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向秦叔宝建议,“如果接下来的战斗中尽量不与敌军接触,未必就输于了他!”

“但也未必会胜,对面这支队伍是瓦岗精锐,没那么容易溃散掉!”秦叔宝点点头,回应。他并没察觉到对方脸上的笑容不自然,也没察觉到李旭在无意间于话中强调的是“他”而不是“他们”。以骑射乱敌的战术他也考虑过,骑兵的速度快,跑起来后羽箭很难将其射中。如果一直在移动中对射的话,骑兵们应该能达到以一换三的战损比例。按以往与流寇作战的经验,当损失超过一成半,对手就会溃败。但对面是瓦岗军,通过刚才的那一轮交手所了解到的实际情况,秦叔宝不敢保证自己麾下的精骑肯定比敌人作战意志顽强。

“既然如此,我等不如以不变应万变。管他对手是谁,让他进得出不得就是!”李旭又想了想,建议。这才是他最想说的话,“山中无粮,他们贸然冲进去等于自蹈绝地。我等只要还像原来一样牢牢扼住出山路口,即便是瓦岗军亦未必能掀得起什么风浪。”

说完,他抬起头,带着几分热切看向秦叔宝的眼睛。这是一种非常稳妥的战术,就是有损于主将的个人颜面。采用这种战术的另一个好处是他可以暂时不面对瓦岗军那名主帅。那个人的本领他见识过,佩服至极。当年旭子做梦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与他对垒,而今天,他心中绝对没有必胜的把握。

“也好,我们任由他们进去吧!”秦叔宝又向对面的山坡扫了一眼,不甘心,但无可奈何。“重木带着具装甲骑旅断后,其他各旅缓步外撤,放敌军入山!”他低声命令,然后毅然拨转了马头。

“未战先退,你们两个这就叫未战先退,避敌如虎!”罗士信大声抗议,用槊柄将地面捣得咚咚做响。他胯下的白马也被主人的动作调动起血性来,前蹄腾空,“唏溜溜”一通咆哮。但众将士都已经打累了,不想再继续这没有任何把握的战斗。罗士信一个人嚷嚷了半天,发现大伙都不肯附和自己。只好地调转战马,气哼哼地跟在了具装甲骑身后。

“一场小冲突而已,现在说胜负,还为时尚早!”负责领兵断后的独孤林故意拉紧缰绳,走到罗士信身边,笑着安慰。

“反正,没等分出胜负来,咱们就夹着尾巴逃了!这事情要被父老们听到了,咱们还不被人家笑死!”罗士信不断回头,恨不得敌军赶快追过来,大伙好能找到返身接战的借口。令他失望的是,瓦岗军显然也失去了继续缠斗下去的兴致,任由官兵在自己眼前溜走,从头到尾不做任何阻拦。

“敌军人数是咱们四倍,战斗力又强,硬拦他们,咱们得不偿失!”独孤林顺着罗士信目光的方向看了一眼,继续补充。

他看见瓦岗军中那名银甲白袍的主将正向自己这一边凝望,仿佛那些战马踏起的烟尘中藏着无数玄机。烟尘缓缓升起,隔断了敌我双方的视线,独孤林将头扭回来,心中好生迷惑。

“他们与山上的流寇汇合了,数量就会增加两倍!”罗士信不停地挥舞着长槊,槊锋山路边的野草荡得四下飞溅。

“他们如果真的和山上的流寇混在一起作战,才是找死!”独孤林笑着摇头,一语道破李旭和秦叔宝二人心中的玄机。瓦岗军是可与齐郡官兵一较雌雄的精锐之师,但山上的其他流寇可是惊弓之鸟。两伙人走到一起,战斗力却未必加倍。相反,流寇们低迷的士气反而会影响瓦岗军的斗志。但敌军的主将会那么傻么?从对手方才的表现上来看,独孤林有一百二十分的把握确定瓦岗军不会让自己一方如愿。

瓦岗军的行为的确不可以常礼揣度。第二天一大早,齐郡和北海联军刚刚将出山的唯一道路堵死,瓦岗军的使者就来到大营门口。同来的还有二十名壮士,押着二十多名昨天在战场上救下的郡兵轻伤号,还抬着十几名因为伤重无法走路的郡兵。

使者在中军大帐见到秦叔宝后,上前半步,拱手为礼。“瓦岗军使者谢映登拜见秦督尉。昨天打扫战场,我军救出了十几个身负重伤和二十几个伤势不太重的齐郡兄弟,因为当时天色已晚,所以不得不留他们在军中住了一晚上。今天听说贵军移师父于山口,所以一并给秦督尉送了回来!”(注1)

“多谢你家将军美意,今日之恩,我齐郡子弟必将有所回报!”秦叔宝从座位上站起身,拱手还了一个平揖。他的脸有些红,昨日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他没有检视战场就下令大伙撤离。今天对手却将所有伤号救下后给礼送而还,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大度,不如说是在示威。

“秦督尉莫要客气,这回我瓦岗军受人之托前来救援同伴,得罪之处,实属于不得以!”谢映登笑了笑,回答。他身穿一袭蓝衫,头顶一个儒冠,比起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山贼,这身打扮看上去更像一个四处游学的书生。特别是在笑起来之后,阳光一下子写了满脸,连大帐中的紧张气氛都被瞬间冲淡了三分。

“此人好像在哪里见过!”望着对方那幅洒脱的笑脸,旭子心中暗道。翻遍记忆所有角落,他知道自己不曾遇到这么年青的一个朋友。对方看上去太年青,甚至比自己还小许多。但那笑容却似曾相识,特别是偶尔之间流露出来的自信,仿佛很久以前就曾在自己身边一样。

“谢将军哪里话来,久闻瓦岗军乃天下至锐,我等能当面讨教,实乃人生大幸!”秦叔宝微笑着落座,仿佛堂下站得是一位多年不见的故交。瓦岗军是他出道以来遇到的最强劲敌手,昨天在沙场上双方难分胜负,今天在口舌之争上,他亦不想落后别人半分。

“秦督尉客气了。瓦岗军不过是一伙没了活路的苦人,情急拼命而已,怎称得起精锐二字。倒是督尉麾下的骑兵,真可谓无坚不摧,当者披靡。”谢映登又拱了拱手,脸上的表情、肢体动作和口中的话语都透着一股子谦虚。

“谢将军过谦了。昨日之战,我齐郡子弟未占丝毫上风。贵军进退有度,秦某甚是佩服!”秦叔宝摆了摆手,举止大度,沉稳,宛如一个好客的主人。对方来自己军营的目的决不是为了说几句没味道的客气话,只是来人不肯直奔主题,他也不得不以静制动。

“真是无聊至极!”罗士信心中暗骂。他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些没滋味的废话。要战便战,两军身为仇敌,却婆婆妈妈,罗罗嗦嗦个没完,如果仗都这么打,还不如回家去抱女人。

好在谢映登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语音一转后,他的话听起来便不再像先前那般入耳。特别是在罗士信等人的耳朵里,那些话简直可用“恬不知耻”四个字来形容。

“既然你我两家胜负难分,秦督尉何不让开一条道路,放我等下山远遁?”谢映登微笑着提议,仿佛在跟对方做一笔微不足道的买卖。

“将军好意我等心领。但职责所在,我等不敢因私而废公。”秦叔宝坐直身体,冷冰冰地回答。这是他今天听到的最大笑话,一伙山贼居然前来和官军谈判,并且摆出一幅施舍的姿态。

“秦将军不爱惜家乡子弟性命么?山上之人早已被你逐出了齐郡,将军威名已立,又何必赶尽杀绝?”谢映登仿佛早料到秦叔宝会给自己一个否定的回答,不慌不忙地又补充了一句。

“来人,取五百吊钱,用车装了给谢将军带回去,算作给弟兄们的赎命之资”秦叔宝挥挥手,命令。他知道谢映登在说什么,谁叫自己刚才说过要给予对方回报来!但回报的方式有很多种,绝不意味着出卖手中职责。

“秦督尉且慢!”谢映登伸手,拦住了领命出门的亲兵。“我瓦岗军不是绑票求财的山贼,既然把被俘的齐郡豪杰送回,本来就没想要什么赎金。今日之言,是对你我双方都有好处的建议,还望将军三思!”

“我看不出好处在哪里,你等是贼,我们是官兵。贼绑人求赎,顺理成章。官兵上山捉贼,天经地义!”独孤林越众而出,傲然喝道。

“那可未必。这世道,所谓官和贼,只不过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大印,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刀枪罢了!”使者看了看独孤林的脸色,笑嘻嘻一句回应,将其噎了一哆嗦。

“贼子无礼,你等真有本事,咱们刀枪上见高低罢了,休要在此卖嘴!”罗士信见独孤林一句话就被对方顶了回来,再也按耐不住,冲上前欲揪对方脖领子痛打。使者谢映登虽然穿了一身书生衣冠,手脚上动作却非常利落。身体向后退了半步,微微打了个转,已经脱离了罗士信的掌握。

“能领教罗将军武艺,当然是好。”他双拳身前紧抱,看上去在施礼,实际上却用双手的动作将罗士信继续抓过来的手臂推歪到一边,“但两军交战,杀敌三千,自损至少八百。即便这回诸位将我等赶尽杀绝了,不出半年,齐郡周边又是四处烽烟!”

“士信莫伤了客人!”秦叔宝低声喝了一句。与昨天两军交战时一样,今天的文斗,自己一方依旧没占据上风。这让他感觉到懊恼异常。只是瓦岗军里怎么出了这么多少年英豪,昨日的那名主将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而今天这名说客顶多十六、七岁!

“哼!”罗士信鼻孔里发出了声冷哼,悻悻退到一旁。如果对方不是打着使者的旗号,他恨不得将其一拳打扁。不过这恐怕要费一番功夫,此人进退之间步伐轻灵洒脱,三招五式之间很难将其拿下。

“谢将军请回吧。我等既拿朝廷一份俸禄,自当尽力而为。至于半年后如何,实非我等武夫所能预料!”秦叔宝喝退了罗士信后,起身向使者拱手。

“在下不妨坦诚地说一句,朝廷照这样玩下去,四野的流寇只会越来越多,而你齐郡精锐打一次便少一次!”谢映登摇头,脸上依旧带着微笑。

“齐郡精锐越打越少,但天下盗贼却只会更多!”这句话如惊雷般一直劈到众将的心底。特别是秦叔宝,最近几年匪越剿越多的事实是他亲眼所见。当初,自己如罗士信这般年青的时候,整天闲在衙门百无聊赖。现在一年时间有大半年在打仗,临到年根底下想休息,害得看贼寇们开不开心。想到这,他身体没来由地一软,差点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你瓦岗军能保证这些人再不来齐郡周边?”秦叔宝茫然地问,话出口后,他立刻明白自己犯了大错,将目光转向李旭,改口说道:“你保证不了,况且这些人在北海郡犯下的罪孽百死莫赎,我今天放他们走,将朝廷的法度置于何处?”

“请秦督尉三思!”谢映登向秦叔宝抱拳,然后很自然地将身体转向了李旭,“也请李郎将三思,我家徐军师说,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与齐郡英豪再交手!”

“我也不想和茂功兄再交手,但老天如此弄人,我又有什么选择!”李旭听见自己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狂喊。他觉得嘴巴苦苦的,仿佛吃了黄莲般难受。昨天在两军对阵时,他就认出了对方主将是自己的生死兄弟徐大眼。今天谢映登看似不经意,实际上刻意提起的徐军师,更使得他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可那又如何,秦叔宝顾忌自己的朝廷将军身份,所以不敢轻易与瓦岗军交易。难道自己就不在乎周围汹汹目光么?所谓造化弄人,一致于厮。大眼当日志愿是成为士族,自己的志愿不过是平安作个小贩。结果,想做小贩的做了朝廷的二等伯,如假保换的士族。而想做士族的,却做了聚啸山林的大王!

“瓦岗郡在齐鲁并无劣行,看在今天送弟兄们归来的情面上,如果他们自己走,我建议秦督尉放他们一条生路!”旭子向秦叔宝抱了抱拳,以公事公办的口吻建议。没有人能看出他眼中的绝望,他把一切都藏进了心底。“如果齐国远的牛山盗也想浑水摸鱼,烦劳谢将军回去转告你家军师一句”他转过头,向谢映登深施一礼,“李某和众弟兄身负保境安民之责,不得不舍命相拦。”

“这个李仲坚,何必把话说死!”秦叔宝没想到李旭居然开口就拒绝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是罗士信和独孤林说出这样的话还很好理解。因为二人一个是狠,一个傲,都不是懂得权衡轻重的主儿。但李仲坚平素给人的感觉分明是个心慈手软的,怎么此刻偏偏又狠辣了起来!

正懊恼间,又听那使者愕然惊问:“李将军真的一点不念,不念今日之情么?”

“公义私恩不可两全,望谢将军见谅!”李旭叹息着回答,仿佛跟谢映登神交以久。

“凭你齐郡兵马,拦我瓦岗军肯定是拦不住的!”谢映登四下看了看,连连摇头。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李旭也跟着摇头,笑容突然变得很轻松,仿佛甩开了千斤重担。

发觉是跟徐大眼交手,未战,他早已经怯了三分。但那是昨天的事,压抑了一夜后,现在他突然想明白了,既然命中注定二人要以这种方式重逢,与其一味地逃避,不如放手去博一博。无论输赢,都不负昔日一道论兵之谊。

“对,要打就打了,哆嗦那么多作甚!”罗士信发觉李旭越来越对自己胃口,迫不急待地在一边帮腔。

“谢头领还是把钱推回去吧,否则,岂不是空手而归!”独孤林不开口便罢,开口便是一句嘲讽。

“回去转告山上各位豪杰,我等在此山出口恭候各位大驾!”秦叔宝见几位将领心意已决,也只好顺从众意。从帅案后走出来,亲自送客。

“也好,改日再度讨教诸位将军手段!”谢映登眉毛向上轻轻跳了跳,语调中一句有了几分火气,举止却依旧彬彬有礼。临出军帐,他回过头,仿佛不经意间又追问了一句,“昨日阵上见李将军刀法敏捷,不知师从哪位英雄?”

“喔,是一位隐居塞外的豪杰,名字我没有问!”李旭眼前刹那间闪出一幅面孔,他终于明白自己看谢映登为何如此眼熟了,原来此人江南谢家的子孙啊。记得刚入军中时,唐公李渊和刘弘基已经为自己准备好了师承的答案,此刻,刚好派上用场。

在众人狐疑的目光中,旭子笑着补充。“他给人磨镜为生,所以被周围百姓称为磨镜老人!谢头领若有机会出塞,长城外八百里,弱洛水与太弥河之间,自有他的踪影!”

注1:谢科,字映登。南北朝时谢安之后,曾入瓦岗军,后出家为道士,在唐初甚负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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