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万象更新(1/1)
隋文帝登基的当天,长安城出现了百年难见的天象——五色云,仿佛上天派使者赶来祝贺。地方上出现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祥瑞,预示这个新的王朝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当然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制造的,但也说明普天之下的百姓对这个王朝充满着期待。
隋文帝憋着劲想干出一些大事,好证明自己上台的正确性。但如果想成事,光靠他一人肯定不行,首要的是组建好的领导团队。登基之初,隋文帝看重的有三人,分别是高颎、李德林和虞庆则。不难看出,这三位都是汉人,对先前北周的用人策略做了重大调整。北周毕竟是鲜卑人建立的政权,关键岗位大多不用汉人。不过,隋文帝决心改变这样的局面,在登基以前便开始着手恢复汉人和汉文化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
早在大象二年(580年)十二月,他以小皇帝宇文阐的名义发布了一道诏令:“诸改姓者,宜悉复旧。”过去被赐胡姓的汉人,都恢复了汉姓,由此,他也由普六茹坚又变成了杨坚。这样做有很深的用意,虽然北周是由鲜卑人统治,但汉人在人口中占据绝大多数,汉文化也更为先进,国家要想治理好,能够有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唯有此路,别无他途。隋文帝由此确立了“易周氏官仪,依汉、魏之旧”的国策,致力于恢复南北朝以前的汉族的制度文化,以求重新获得正统地位,构建以汉族为中心的强大帝国。
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很快,一个非常重要的汉人来到隋文帝身边,他名字叫作苏威。此人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苏绰,苏绰深得宇文泰的信任,被任命为大行台左丞,宇文泰对苏绰言听计从,推出了“六条诏令”,即“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诉”“均赋役”,使得西魏的面貌焕然一新,在与东魏的对峙中逐渐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
苏绰积劳成疾,在四十九岁时就去世了,宇文泰对此非常悲痛,“哀动左右”,亲自在灵车后以酒浇地,痛哭道:“苏尚书平生行事,他的妻子、孩子、兄弟所有不知道的,我都知道。正准备共同平定天下,不幸竟舍我而去,有什么办法?”
父亲苏绰死时,苏威才五岁,但却很早熟,“哀毁有若成人”,说他和成年人一样,悲伤之余还能做足礼数。苏威长大后,一表人才,权臣宇文护很欣赏他,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对于其他人而言,这是求之不得的大喜事,因为宇文护一手遮天,权势无人能及,如果成为这位权臣的乘龙快婿,前途不可限量。但苏威看得很长远,月满则亏,觉得宇文护长不了,但又无法直接拒绝这门亲事。于是,新婚以后带着新娘子躲到山寺里隐居读书,正因为如此,宇文护倒台后,苏威虽然是他的女婿,但因他界限划得很清楚,也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没有被株连。
此后,苏威依然谨小慎微,明哲保身,北周武帝宇文邕、宣帝宇文赟都曾想封他为官,但都被他以身体有病无法履职而拒绝。杨坚担任丞相后,高颎推荐了苏威,杨坚将此人引入相府内室,深入交流后发现苏威确实非同常人,“与语大悦”,想着重用苏威。
但没想到,苏威又跑了,这次没有逃到山寺,而是跑回了老家,原因是他听说杨坚想要篡位,不愿意在中间掺和。高颎建议派人将他追回,杨坚没有同意,说:“他既然不想参与我的大事,姑且让他去吧。”杨坚知道苏威胆小怕事、注重名节,他只是不愿参与禅代之事,并没有跑去告密。而且苏威确实才干出众,等事成之后,可以给他提供用武之地。
杨坚登上帝位后,第一时间拜苏威为太常卿、太子太保,还追赠他的父亲苏绰为邳国公,食邑三千户,让苏威承袭。不久,又晋升苏威为纳言、吏部尚书。苏威上表辞谢,隋文帝下诏说:“船大要多载物,正因为你有多种才能,才委以重任,就不要推辞了。”
其实,苏威只是客套一下,他内心里非常渴望建功立业,当初因为时局不稳,站错队容易卷入灾祸,所以才跑回老家。如今隋文帝已经牢牢控制了局势,而且他与这位新皇帝接触后,发现隋文帝志向远大,发挥自己才干的舞台已经搭好,如今可以上台尽情起舞了。
新王朝新气象,组织好人马,隋文帝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改的是官制,当年宇文泰按照《周礼》制定六官制度,分别是天官(大冢宰)、地官(大司徒)、春官(大宗伯)、夏官(大司马)、秋官(大司寇)、冬官(大司空),六官分别掌管各类行政事务,由大冢宰统领,这套官制由西魏沿用到北周。
宇文泰担任位高权重的大冢宰,当初他设定了这套官制,就是为了将权力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里。如今天下归于隋文帝,他当然不愿意再有权臣来挑战自己的位置,更何况这套官制起源于西周时的制度,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早已过时,甚至显得不伦不类。
隋文帝即位之初就下诏废除了这套官制,命苏威等人综合汉魏以来历朝的官制,制定了新的制度。这套新的制度是在朝廷中设置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御史、都水二台,太常等十一寺,左右卫等十二府。看上去比较复杂,其实真正的权力核心在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其他两省中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全部由宦官担任,管理宫里事务。秘书省掌管国家经籍图书和天文历法,没有什么实际权力。
尚书省置尚书令一人,但由于权力太大,容易对皇权形成威胁,所以长期处于空缺状态。为此设立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作为尚书省的实际负责人,古代以左为尊,故左仆射又在右仆射之上,尚书省统领吏、度支、礼、兵、都官、工六曹。后来六曹改为六部,唐朝时度支改为户部,都官改为刑部,六部各设尚书一人,是本部门的负责人。门下省置纳言二人,内史省置内史令二人,三省长官共同参决军国大事,他们就是俗称的“宰相”,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三省六部制从此得以确立。
三省六部制作为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从隋朝确立后,为唐朝继承和完善,并为后世确立了中央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一直延续到清朝,虽然后来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制,但其所建立的内阁制度依旧没有摆脱这个框架。这套制度具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是因为有三个特点:一是分工明确。内史省负责起草诏命,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而尚书省负责执行,职责明确,互不扯皮,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相互牵制。内史省颁布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不可执行,可以行使驳回权,最大限度避免了决策失误。尚书省只负责执行,这样严格的设置使三省之间能够相互监督。三是分散相权。在隋朝之前,宰相的权力很大,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容易出现宰相专权的现象,三省将原来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极大削弱了相权对皇权的威胁,防止了个人专权的现象发生。
隋文帝理顺中央官制后,接着改革地方管理制度。当时最突出的问题是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太多,“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隋朝初建时,平均一个州才管两个半郡。一个郡管两个多一点县,造成的后果是“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北周、北齐分裂对峙时,为了笼络人才,便以官职为诱惑,没有那么多职位,只好增加州、郡数量,为的就是多安排人,北周后来虽然吞并了北齐,但建庙容易拆庙难,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杨尚希上奏建议改革地方制度,“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隋文帝深以为然,但问题在于如何区分“要”与“闲”,又如何“并小为大”。杨尚希虽然没有提出具体建议,但促使隋文帝下决心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尽管他知道这项改革非常艰难,因为要动不少人的“蛋糕”,特别是一些地方豪强势力的“蛋糕”。但再难也要改,因为弊端太多,不仅影响行政效率,而且也增加了百姓负担。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体制下,地方政权容易被豪强实力所把控,因此必须要加以整治,达到消除内部隐患、促进统一的目的。
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下诏“罢天下诸郡”,就是说废除郡级机构。这个力度相当之大,意味着延续几百年的州、郡、县三级制变成了州、县两级制,全国撤销了五百零八个郡。同时裁并州县,将一些面积小、人口少的州县并到大的州县中,地方官吏编制大为减少,由于“吃皇粮”的人少了,百姓的负担大幅减轻。
更为重要的是,隋文帝推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配套举措,便是各级地方官吏,统一由尚书省吏部负责选任,所谓“大小之官,悉由吏部”,这个改革力度一点不亚于撤郡和裁并州县。
过去中央朝廷只负责任命州刺史、郡太守、县令等地方主官,其他官吏都是由这些主官自己征辟,这样一来很容易让世家大族把持地方权力。这项改革举措的出台,使得地方官员的任命权完全被中央控制,九品以上的地方官一律由中央任免,并且每年由吏部考核优劣,作为去留晋级的依据。地方官吏由此不再从属于州官,而是直接效忠中央。后来又规定,“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州县的主官每三年一换,佐官每四年一换,而且不能连任,这样一来,将地方政权牢牢置于中央朝廷的控制之下,消除了地方割据分裂的隐患。
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是隋文帝“内政”建设上做的第一件大事,第二件大事是修订律例,改革司法制度。北周时期的法律既混乱又残酷,“用法深重、诛杀无度”,搞得人人自危,众叛亲离。隋文帝未登基以前,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早在担任南兖州总管时,他就对心腹说:“人主之所为也,感天地,动鬼神,而《象经》多纠法,将何以致治?”这里的“人主”说的是宇文邕,《象经》是宇文邕颁布实施的《刑书要制》,隋文帝的意思是宇文邕英明神武,做了许多感天动地的事情,但他所推行的《刑书要制》非常严苛,这又如何能让天下太平呢?在隋文帝看来,国家和社会治理必须要依靠法制,只有良法才能善治。
正因为有这样的认识,隋文帝创建隋朝后,立即着手建立崭新的国家制度和法律,让整个王朝在正确的轨道上有序运行。他下诏令高颎、郑译、杨素、裴政等人组成专门班子,负责修订刑律,裴政为具体负责人。《隋书·裴政传》记载∶“(裴)政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同撰著者十有余人,凡疑滞不通,皆取决于政。”新的律法被称为《开皇律》。
《开皇律》当年就编撰完成,在汲取先朝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有了非常大的进步。杨坚下诏在全国颁行,不过,在如此短时间内就编制完成一部庞大的律法,纰漏之处在所难免。虽然废除了车裂、枭首等残酷的死刑,但依旧保留了不少前代苛刻的规定,所以新律实行不久,就出现了不少问题。
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批阅刑部的奏报,看到断狱数目在数万件之上,这一数字深深震撼了他。隋文帝认为“律尚严密,故人多陷罪”,罪犯太多不是因为犯罪增多所致,而是由于前代的苛刻律法尚未完全除尽所致,而新律又过于严密,让人不经意间就会触碰刑律。于是又下令苏威、牛弘修改新律,并明确了修订原则,即“权衡轻重,务求平允,废除酷刑,疏而不失”。
修订后的《开皇律》拥有较高的立法成就,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的优点在于:一是简明。北周律法原本有罪名一千八百多条,非常繁杂,百姓根本搞不清楚,经常无意间就触犯了刑罚。新律一下子将罪名减少到五百余条,删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罪一千余条,共计删除了三分之二的条文。
二是轻刑。废除了宫刑、鞭刑等酷刑。对流刑的距离、徒刑的年限等都做了减轻的规定,其中流刑自一千里至两千里分为三等,每五百里为一等。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分为五等,每等以半年为差。杖刑自六十下到一百下,笞刑自十下到五十下,每十下为一等。刑罚确实减轻不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三是完备。首次确定了轻重有序、规范完备的封建五刑体系,刑名分为五种,即死、流、徒、杖、笞。共计死刑、流刑、徒刑、身体刑四大类,封建五刑制自此确立直至明清。
出于维护皇权的需要,好不容易从北周夺来的皇位,隋文帝不想再让别人惦记着。《开皇律》还创设了“十恶”制度,“十恶”脱胎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其中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义是危害国家和皇帝的行为,其他是违反封建礼教和家族伦理的行为,对于前者处罚很重,“唯大逆谋反叛者父子兄弟皆斩”。“十恶”是罪大恶极的行为,即使皇帝大赦天下时也绝不赦免,因此也称为“十恶不赦”,一个新的成语就此诞生了。
此外,《开皇律》为了维护上层贵族利益,给予官僚贵族相当的法律特权,也就是所谓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和议宾的“八议”规定,对于贵族官僚必须按这样的特别审判程序认定,并依法减免处罚。据《隋书·刑法》记载∶“其在八议之科及官品第七以上犯罪,皆例减一等。其品第九以上犯者,听赎……贵砺带之书,不当徒罚,广轩冕之荫,旁及诸亲。”这表明对于有身份的贵族和受教育的士人,其法律适用不同于一般庶民。
《开皇律》的颁行是隋朝建立后刑法的一次大改革,隋文帝想借助这部律法治理好天下。只是令他没想到的是这部律法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被历代王朝所承袭,唐、宋、明、清四个朝代的律法,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没有突破整个法律框架,一直到清末制定《大清新刑律》时才予以废止,存续了一千三百年之久。《开皇律》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很重要的是它在制定过程中充分汲取了前朝历代的经验教训,换句话说,它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集大成者。
《开皇律》的影响不仅限于后世,还影响到了周边国家。日本、朝鲜等看到有如此完备的法律体系,采取“拿来主义”,派遣人员前来学习,稍作修改后抄了过去,变成自己国家的律法,于是整个东亚逐渐形成了以《开皇律》的律法精神和原则为主体的东方法律体系。
拿破仑曾经说:“我的光荣不是打过四千次胜仗,因为滑铁卢一败便可使这一切完全被人忘记,但不会被忘记的,而且永垂不朽的是我的《民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说,隋文帝完全可以因这部《开皇律》而感到骄傲。
隋文帝做的第三件大事是营建新都。北周的都城是长安,地处渭水南岸的龙首原上。自西汉时形成,已经八百多年。但在隋文帝看来,这座古都已经无法适应这个新的王朝,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破败不堪。这座都城年头太长了,“此城从汉,凋残日久,屡为战场,旧经丧乱”,导致宫宇朽蠹,宫室形制狭小,已经无法沿用。二是格局不规整。长安城不是用一张蓝图所建,而是八百年来自然发展起来的,因此显得比较杂乱,特别是皇宫在城市的西南角,完全不符合面南朝北的要求,无法体现出皇权的威严,而且还存在宫城、官署和居民区混杂的现象。三是排水不畅。污水聚而不泄,臭气烘烘,使得生活用水遭受污染,成为咸卤,“水皆咸卤,不甚宜人”,导致饮水困难。四是易遭水患。长安在渭河南岸,而渭河的流向在南北朝至隋初逐渐向南偏移,如果遇到连日大雨,河水暴涨,都城随时有被淹没的危险。
这些都是长安城作为古都本身存在的问题。除此之外,隋文帝心中还有一个心结,那便是前赵、前秦、后秦、西魏等短命王朝都定都于此,有一种不祥之兆。隋文帝还表示“宫内多妖异”,意为长安城里经常闹鬼,或许是因为在这座都城里,他对宇文家族大开杀戒,害怕这些冤魂来报复自己,这个阴影一直缠绕在隋文帝心头,与其天天提心吊胆,不如建设一个新都。
早有人看出了隋文帝的心思,先是太史上奏认为应当迁都,接着苏威也提出应另造新都。但迁都毕竟是大事,隋文帝颇为踌躇,没有明确态度。大臣庾季才上表说:“我仰观天象,俯案博览群书,深知一定要迁都,西汉兴筑长安城池,已八百年,水质变苦,难以饮用,希望陛下上应天意,下顺民心,早日拟定迁都计划。”隋文帝对此表示:“是何神也!”这也太神奇了,刚刚有这样的打算,上天也赶来说这件事。
不过,提出建议的高颎、苏威、庾季才虽然是朝中重臣,但都属于新贵,资历比较浅,迁都这种大事,还是需要有德高望重的老臣出来说话。很快李穆上书请求营造新都。李穆是北周的元老重臣,在尉迟迥叛乱时站到隋文帝一边,起了关键作用。隋朝建立后,李穆被封为太师,全家都受到恩典,他的子孙,即使尚在襁褓中的,都被拜为仪同,家中做官的子弟有一百多人,“穆之贵盛,当时无比”,贵盛之状无人可比。
李穆上奏中说:“(长安)自汉以来,为丧乱之地,爰从近代,累叶所都。未尝谋龟问筮,瞻星定鼎,何以副圣主之规,表大隋之德?”这样一个残破的都城,怎么能表现出大隋的气度?这话说到了隋文帝的心坎里,他大喜过望道:“天道聪明,已有征应,太师民望,复抗此请,则可矣。”天道圣明,已有祥瑞,太师是民众愿望所归,他提出这一请求,应该是可行的。
于是,营造新都的事就这样决定了。决心难下,具体实施更不容易,面临着三大问题,在哪里建?由谁来建?建成什么样?
先说第一个问题,旧都所在的龙首原北部不够开阔,难以在原址上扩建,必须另寻新址。隋文帝看好龙首原的南部,这里地势开阔,远离渭河,可以避免水患,同时还可以从南山引水,是一个理想的地址。
至于第二个问题,对于以识人用人见长的隋文帝来讲,并不算难事。他选择的人选是宇文恺。宇文恺出身显赫,父亲宇文贵是西魏十二大将军之一,大哥宇文善是北周的上柱国,二哥宇文忻是当世名将,率部征讨过北齐、突厥、尉迟迥等,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他与父兄不同,他不喜欢打打杀杀,反而非常喜欢读书,“恺独好学,博览书记,解属文,多伎艺”,而且在建筑和工程管理方面表现出超人一等的才能,北周时被任命为匠师中大夫,“掌城郭、宫室之制及诸器物度量”。
隋文帝禅代称帝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大肆诛杀北周宗室宇文氏,以清除北周残余势力。由于宇文恺家族与北周宗室有别,二哥宇文忻又拥戴隋文帝有功,加上他本人的才华深得隋文帝的赏识,因而没有受到牵连。
开皇二年(582年)六月十八日,隋文帝下诏营建新都,高颎为大监,宇文恺为别监。高颎只是挂名,新都的设计以及施工都是由宇文恺来负责。
宇文恺不负众望,仅仅用了九个月的时间,一座崭新的都城就宣告落成了,建设速度令人叹为观止,显示出宇文恺出众的工程管理能力,不仅用时短,质量也非常高。
概括而言,这座新都城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宏大。整个城市由外郭城、宫城和皇城三部分组成,东西宽九千多米,南北长八千多米,城周长三十五点五公里,总面积八十四平方公里,是汉长安城的二点四倍,明清时期北京城的一点四倍。如果放眼世界,规模比阿拉伯帝国首都巴格达、东罗马帝国首都拜占庭还大许多,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堪称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
二是布局严整。新都均衡对称,形成方正格局,宫城、皇城、民居三部分界线分明,以对准宫城、皇城及外郭城正南门的朱雀大街为中轴线。在外城郭范围内,以二十五条纵横交错的大街将全城划分为一百零九坊,其中朱雀大街西边有五十五坊,东边由于城东南角被曲江池占去了一块地,所以少了一坊,共五十四坊。在朱雀大街的东西两侧,还各用两坊地修筑了东市和西市。坊的四面有围墙,通过固定的坊门出入,坊门有卫兵守卫,晚间会实行宵禁。商业活动被限制于东、西两市内进行。
三是皇权至上。宇文恺将皇城、宫城放到北边高坡上,控制城市的制高点,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无上。宫城在全城的最北面,象征着北极星。皇城的百官衙署在宫城的南边,象征着围绕北极星的太微垣。外城郭从三面拱卫着宫城和皇城,象征着群星,意味着天下的百姓以皇帝为中心,围绕在皇帝和朝廷周围,不仅体现了皇帝据北而立的传统,同时增加了君权神授的色彩。为了充分保障宫城的安全,把皇宫北面都划成了禁苑,闲人不得入内,并驻扎军队,对于宫城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是贯通水系。宇文恺在城中设计开挖了永安渠、清明渠、龙首渠等几条水渠,流经外城郭、皇城、宫城和禁苑,还将曲江池加以巧妙利用。曲江池本来是一处天然湖泊,宇文恺进行疏凿整治,使其占去整个城内地势最高的东南的一坊地,调剂城内供水的同时,还辟为风景区,在这里修建了离宫别馆,供帝王权贵们游赏。隋文帝忌讳曲江的“曲”字,根据曲江池中多芙蓉而改名芙蓉池,同时将曲江的园林馆舍命名为芙蓉园。
隋文帝对这座新都城非常满意,取名为大兴城,因为他在北周刚踏上仕途时,就被封为大兴郡公,与此同时,把宫城命名为大兴宫,宫城正殿名为大兴殿,而大兴殿的正门为大兴门。在隋文帝看来,这个名字寓意很好,能带来好运和祥和,他自己准备大干一场,使得整个王朝走上“大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