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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文学网 > 隋乱壹·塞下曲 > 第三章 旷野

第三章 旷野(1/1)

事实总是出乎人们预料,当你对前途开始绝望的时候,希望往往会悄然而至。下午申时,正当商贩们走得筋疲力尽的关头,一大群羊,凭空出现在他们正前方的草原上。

羊群,那是真正的羊群,足足有上万头,白云般从枯黄的草地上“飘过”。商贩们惊呆了,一时间居然忘记了欢呼。有羊的地方肯定有牧人,如此大的一群羊,则意味着一个空前富庶的部落于此间存在!之前大伙在途中所受种种苦难,马上就能收获到丰厚的回报!

没等他们从震惊中缓过神,三名身穿褐红色皮衣,衣角和马鬃上绑着无数铃铛的牧羊人飞速驰近。两前一后,彼此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最前两人中一人弯弓,一人手持号角,在距离商队二十步左右带住了战马。

“远方而来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们吹到了苏啜部的毡帐前?”持弓的人提高了声音,用速度极快,但唱歌般悠长的突厥语问道。

如今塞上诸国以突厥最为强大,其余一众部族纷纷依附。所以突厥语几乎是北方部落的通用语言,经常行走于塞外诸部的商贩们为了交易的需要,每人都能对付上一两句。听到牧人的问话,大伙赶紧把手从兵器上离开,向对方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作为众人的头领的孙九则纵马缓步上前,先用右手按住左肩,躬了躬身体,然后依次用突厥语和汉语回答:“秋风把我们从中原吹来,我们跋涉千里,只为把货物与朋友分享!”

“尊贵的客人,中原距此可不止千里,途中有高山大河阻挡,是谁给你们做向导?是谁指示了我们毡包的位置?”持弓的人微微躬身还礼,却不肯将箭离开弓弦,追问的语气里充满了警觉。

也不怪霫族牧人多疑,此地天气远比中原寒冷。每年八月,天空中已经开始飞雪。所以,不熟悉草原的汉族商贩绝对不敢在八月后还到草原深处冒险。而眼下已经到了九月初,秋雪早下了两三场。在牧人眼中,孙九这大帮人的身份实在可疑,比起商队来更像敌对部落的探子。

没等孙九向牧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敢深入草原内部,带路的郝老刀在队伍后已经不耐烦地扯着嗓子骂了起来:“苏啜杜尔,难道你忘了两个月前跟你在火堆旁同饮一坛子酒的郝家老刀了吗?难道你们家埃斤[1]就是教导你这样对待客人吗?”

那牧人听到骂声,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愣,旋即露出了明快的笑容。手中的弓依然举着,箭却从弓弦上松了下来,换了种柔和语气对郝老刀说道:“你是郝家的附离,我记得你的酒量。但草原上没有永远的朋友,昨天你带着哈达离开部落,转头亦可能手擎弓箭而来!”

“我们有弓箭,却只会射向拦路的土狗。我们有刀枪,却只用来对付被长生天诅咒的强盗。我,中原人孙九,以及我的朋友,绝不会让刀箭染上善良人的血!”孙九再次躬身,用突厥语交涉道,“你可以纵马到我们的身后,看看草原上可有马蹄溅起的烟尘。朋友可能欺骗你,你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主人!”

牧人见孙九说话如此坦诚,提防之心渐渐去了。被郝老刀唤做苏啜杜尔的那牧人策马向前,绕过孙九,径直奔向商队的背后。另外两个霫族牧人依然拎着报警用的号角,手却缓缓地垂到了马鞍前。

在商队左、右、后三个方向驰骋了二里左右的一个大圈子,发现的确没有大队人马到来的迹象。苏啜杜尔快速跑到了孙九的面前,收起弓箭,屈身直到马首:“鲁莽的杜尔给长者赔罪,你们的确是朋友。草原秋来后豺狗肆虐,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

说罢,回头向距离商队最远的那个牧人大喊了几句,命令他赶快回部落去给族长送信,说远方有贵客到来。然后伸直手臂,向所有商贩做了个请的手势。

商贩们早已耽搁得不耐烦了,却不敢快速向前奔。跟在孙九和苏啜杜尔之后,慢慢地向远处炊烟飘起的地方靠近。

半炷香的时间过后,天地间隐隐传来风雷之声。前方烟尘大起,百余匹战马洪流般奔涌而至。商贩们哪里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个个脸色发白,目光不停地看向孙九。只要领头人一声令下,大伙就立刻抛了辎重远遁。孙九却镇定地用突厥语与那个名字叫杜尔的苏啜部牧人聊着天,二人仿佛谈得非常投机,不时还迸发出一阵大笑。

爽快笑声使得商贩们渐渐安心,手按在护身短刀的柄上,继续前进。片刻之后,迎面滚来的洪流越来越近,一杆天蓝色、绣着一队人字形高飞天鹅队列的大纛,从骏马之间高高地挑将出来。

“诸位贵客在此稍后,我家埃斤亲自前来相迎了!”苏啜杜尔用突厥语说道。接着,打马上前,远远地迎住了那杆大纛。

洪流慢慢减速,在即将与商队相遇的地方戛然停滞。一个身披淡绿色斗篷,衣服四周镶嵌着褐红色黄羊皮边的中年男人,冲着众人躬身施礼:“从中原来的兄长,白天鹅的后人欢迎你们光临!”

“白天鹅的子孙恭迎中原来的兄长!”队伍前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精赤着胳膊,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霫族壮汉同时躬身。

“白天鹅的子孙,中原来的兄长特来看望自己的手足!”孙九弯腰表示回敬。众商贩学着孙九的样子以手按肩膀,俯身施礼。蹩脚的突厥话说得南腔北调,动作的整齐程度也远远不及对方万分之一。

那苏啜部首领见商贩们动作混乱,脸上反而绽放出了笑容。侧转身,向后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衫,衣角缀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皮袋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酒浆。族长甩镫离鞍,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孙九马前,两个女子随后跟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

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众商贩面前,边走边歌。歌声婉转悠长,无法辨识其中词汇,旋律中却包含了浓浓的欢迎之意思。

徐大眼几次欲跳下马背,都被李旭牢牢地拉住了胳膊。临北行前,父亲曾经向李旭灌输了许多突厥人的规矩。霫人既然依附于突厥,其中规矩想必与突厥相差不大。此刻如果徐大眼跳下马背,肯定会给主人留下不好印象。而商队中其他人虽然成心看着两个少年出丑,一旦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想必也不会原谅少年人的无知。

孙九接过族长中的酒碗,躬了躬身子,先用手指蘸了几滴洒向蓝天。又重复了一次,把酒浆洒向大地。最后,才捧起酒碗,对着族长谢道:“中原人孙九感谢长生天安排这次机会让你我相逢。中原人孙九愿草原见证你我的情谊。苏啜部的兄弟,让我们共同畅饮此碗!”

那族长见孙九等人丝毫不怠慢霫族人的礼节,脸上的笑意更浓。从族中少女手中捧起洁白哈达,翘起脚,轻轻地搭在了孙九的脖颈上。孙九弯着腰,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坦然相待。直到族长搭完哈达,才举起酒碗与族长对饮,然后轻轻地跳下了马背。

众商贩待孙九和族长饮毕了第一碗酒,也捧起酒碗与苏啜部霫人共饮。随后,纷纷下马,在霫族人的帮助下,牵着坐骑走向部落聚居之所。

几十名霫族女子用歌声相伴,一直将客人送进部落的第一道围栏。热情的霫族男人们则肩扛手抬,将商贩们的货物卸下,整齐地摆放进族中特意腾出来的,几座靠近部落中央的大毡包中。

商贩们享受到了贵客待遇,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特别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自从饮完了酒后,眼睛就眨也不眨,直盯着倒酒的那些霫族女子看。那些女子也不害羞,反而回之以微笑,并且不时以尽量简单的突厥词汇拼凑成句子与王麻子等人交流。

“那一碗是下马酒,未饮之前,你是万万不能下马的!”两个少年走在队伍最后,低声交流。有着父亲多年熏陶,李旭也懂得一两句突厥语。把突厥族的规矩和方才孙九和族长的交谈大概向徐大眼介绍了一遍,徐大眼听得满头雾水,又是迷茫,又是好奇。

“你那天替我出头,打了王麻子和杜疤瘌。他们几个老江湖怀恨在心,一定想方设法让咱两个出丑。一会儿进了帐篷,你多留心。草原人性子虽然直,对族中规矩却执著得很。”李旭低声叮嘱道。不知不觉间,他与徐大眼已经调换了在互相照顾时的角色。

才安顿好了坐骑,早有好客的主人用铜盆打来井水,招呼众人洗手净面。此举暗合汉语中“洗尘”之意,所以徐大眼不用问也明白其中道理。看看众人先后把手伸进了面前的铜盆,也跟着捧起了井水。

草原上天冷,井水很寒。抹在脸上,登时让众人清醒了几分。待大伙都洗完了脸,换上了干净衣服。部落首领又热情相邀,请商贩们到大帐中奉茶。对于主人家的美意,孙九不敢推辞,说着感谢的话跟在了首领身后。就在这当口,本该跟随在孙九身后的商队副头领张三却突然脚下没了力气,步子越迈越小。看到张三如此,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彼此使了个眼色,陆续把脚步放缓。很快,众人就把徐大眼“让”到了孙九身后。

徐大眼知道有几个老商贩居心叵测,所以事事小心,一改沿途中意气纵横之态。惟恐不小心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成为众人日后的笑柄。但是百般小心之下,却没料到入帐的次序也有花样存在。他跟在孙九身后缓缓而行,眼看就来到了大帐口。李旭心道一声不妙,快行两步,直接插到了孙九和徐大眼之间。

“小兔崽子!一会儿叫你好看!”张三心里暗骂。在喝“下马”酒时,他与杜疤瘌等人已经打定主意要出徐大眼的丑。如果当时不是被李旭硬拉着,徐大眼肯定会成为今日霫人部落中最不受欢迎的恶客。此刻见李旭再次于大伙的圈套中横插了一杠子,心中对他的积怨更深。

主人家却不知道客人们中间的这些龌龊事,见孙九身后紧跟的不是商队中的长者而是两个衣衫相对光鲜的少年,旋即以为这两个面目清秀的少年是商贩中的富贵人物,笑了笑,指着大帐西北角让道:“贵客自远方来,令苏啜部的牛羊、草场都沾染了福气,但请上坐,喝一碗小女亲手熬制的奶茶!”[2]

孙九微笑着上前,先冲毡帐的西北角躬了三次身。然后,拉起主人的手说道:“是我等不请自来,给主人家添麻烦。尊敬的埃斤请落座,让我等接受长老的祝福!”

宾主之间客套了几句,随后部落首领自己坐在了北方铺着羊皮的胡床上。随着铜铃声响,两个胡子与头发一样长的霫族老人缓缓入内,紧挨着首领坐下。待轮到九叔,他却选择了正东方的位置,然后才招呼众商贩依次落座。

那部族待客用的毡帐足有寻常毡帐的五倍大小,四周以木条相拼,外围裹以雪白的毛毡。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窗子采用中原人家的细木格方式,上面糊的却不是厚纸,而是一种薄而透光的膜,所以显得分外敞亮。

依照李旭推测,那层膜应该是动物尿泡之类的东西。但他却不敢乱问,父亲李懋曾经警告过他,胡人性子野,热脸和冷脸之间变化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所以,能不触犯人家的忌讳,尽量别去触犯。碰到稀奇之物也别乱问,以免是胡人的部族秘密。

众商贩团团围坐,聚拢成大半个圆。惟独空出了族长先前指示的毡帐西北角和供人出入的门口。徐大眼看得好生奇怪,又无法出言相问。正百爪挠心的时候,李旭悄悄伸过手来,在他的后背上写了一个“祖”字。

“原来那是他们供奉祖先地方,不知道出自什么教义!”徐大眼心中惊讶地想道。北行之前,他读过很多记述草原各部族的文章。众典籍都描述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初乳),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

眼前这个霫人部落虽然依附于突厥,部族名称亦与突厥中的一个大部落相类,但在其战旗、毡帐和族长的座位上,绣得却全是天鹅。

“这两个少年应该不是商贩!”曾经阅人无数的两个部族长老心中嘀咕。突厥人以苍狼为图腾,视其为举族之圣物。而草原上的苍狼性子极其刚烈,如不是机缘巧合,鲜有人能把狼崽养大。所以能拥有一头苍狼为伴的少年,绝对会被视作族中的杰出人物。

而那头狼绒毛未褪,刚生出的硬豪却隐隐泛出一股月光般的颜色。那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中才有的毛色,不由得长老们不在李旭身上多留意几分。

目光从李旭脸上扫过,就无法忽视坐在他身边的徐大眼。比起骨架粗壮、皮肤粗糙、沉稳如石头般的李旭,徐大眼给人完全另外一种感觉。在长老眼中,他就像一头不羁的白马,无论多大的马群,你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而这种人物,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注定一生要活得丰富多彩。

宾主间客套着天气、旅途、牛羊肥膘厚度,眼睛里却把彼此的底细掂量了个尽。几句闲话过后,族长轻轻拍了拍手,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有一队少女拎着铜壶入内。苏啜部的族长捧起第一碗茶,缓缓离座,双手奉于孙九面前,唱歌般吟道:“远方来的大兄,请喝一碗粗奶茶。虽然没有中原的茶叶精细,却也是我部落中的珍藏!”

“苏啜部的兄弟给我最白的奶,不是草原最佳,却是母牛的初乳。给我最香的茶,不是天下最细,却是人间最纯!”孙九亦起身,用突厥语唱和。接过奶茶,却不肯先饮,转头递给了身边的同伴。

到了此时,孙九才注意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人居然是李旭,不觉微微一愣。再看看李旭身边紧挨着的是徐大眼,立刻明白了是有人捣鬼。生性豁达的他不觉有些恼怒,却不肯多说话,只是用目光鼓励李旭和徐大眼,一定要把这口气争下来。

李旭会心地冲孙九点了点头,将盛满奶茶的铜碗传给了徐大眼。徐大眼何等剔透人物,见孙九不喝,李旭不喝,立刻明白的其中关键。冲李旭微微颔首,转身将奶茶下传。众商贩一个接一个传下去,直到传给了最末的同伴,方才停住。

族长见众商贩把自家的礼节遵守得一丝不苟,心中大乐。加快速度,一碗接一碗将奶茶捧给孙九。孙九一碗接一碗地将奶茶传出,直到所有人手中都捧了一个铜碗,才端起了最后一碗茶,颔首向族长致谢。

苏啜部的族长和几位长老相视而笑,端起茶碗,率先品尝。众商贩这才开始痛饮,一番看徐大眼出丑的心思再度落了空。

那奶茶是用鲜奶、粗茶加了盐巴熬制而成,消食顺气,是草原上不可或缺的一样宝物。众商人旅途劳顿,刚好可以用它来补养身体。主人家是一番好意,却不是所有客人有福气消受。特别是李旭、徐大眼两个,平素只听说过奶茶之名,待见了手里稠乎乎、油滋滋夹杂着茶香和奶膻的一大碗浓汤,胃肠立刻开始翻滚。四下偷看,见九叔等人正喝得香甜,一皱眉,一闭眼睛,扬起脖子直接狂灌了下去。

“就当是在喝药!苦其心智!”徐大眼紧闭着双目想。一碗奶茶“咕咚、咕咚”灌了个干净,嘴巴里却浑然不知道其是什么滋味。

那族长见两个少年一口气就干了一大碗奶茶,眉头微皱,喉咙滚动不止。以为他们是在欣赏自家浓茶的滋味,高兴得心花怒放。拍拍手,命令少女们上前给二人续茶。

徐、李二人心中叫苦不迭,早知道主人家如此热情,第一碗奶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喝得那么快。正愁眉苦脸地琢磨着如何不再咽那又咸又膻的草药汤子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串银铃般的轻笑。

二人闻声抬头,只看见两双湖水般明澈、天空般幽蓝的眼睛正在笑吟吟地向自己看来,头皮登时一炸,身子如遭雷击般麻在了当场。

那眼睛的主人鼻梁修挺,皮肤白皙。一人身穿鹅黄,一人身着淡蓝。虽然与其他霫族人一样,在衣服的边缘上镶嵌着褐色皮革。裙子却明显裁剪成了中原女子常穿的屈裾状。除了苏绸曲裾外,两个少女还在上身套了一件黄羊皮裁剪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每一块之间用金色丝线相缀。肩角轻端,腰部紧收,在长长曲裾的衬托下,更让整个人显得修长高挑[3]。

徐大眼出身于巨富人家,平素见惯了各种年轻粉黛,却从来没见过似眼前霫族女孩这般,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如鲜花般绽放的异族少女。只觉得眼前亮亮的,整个毡帐都被少女的笑声染上了金色。比起他,李旭见过的女子更少,平素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自己的妗妗那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英雄模样。此形象固然亲切,却无论如何与《诗经》中所描述的美妙搭不上边。而年少的他亦认同县学里老夫子们的观点,即所谓美人香草,都是古代士人托物而言志的。如果把诗经里的那些古风当作“淫词滥调”来读,非但是误解了古人的本意,而且是对先贤的大大不敬。

此刻,毡帐中的少女却让他想起了学过的那些诗词。比诗词给人的印象更明快,也更生动。他听见自己的心在跳,想让心跳停下来,却发现身上练就的定力早已无影无踪。只是觉得傍晚的阳光很亮,很亮,透过糊窗的膜,照得人目眩神摇。

见两个少年端着茶碗发呆,少女更觉有趣。双目数度流转之后,那个身穿淡蓝色苏绸曲裾的女子露齿而笑,低声催促道:“快喝啊,难道我亲手熬的奶茶味道不好吗?”

这两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原腔调。徐、李二人被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把整碗的奶茶扔到地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二人脸上颜色更红,仿佛刚刚过了火焰山般,连脖子都给烤成了血色。

“陶阔脱丝,不要故意捉弄客人!”族长见两个少年满脸尴尬,低声呵斥道。

那名字叫陶阔脱丝的少女却扭了扭身子,发辫末梢的银铃随着身形晃动发出一阵乱响。在铃声缭绕之间,少女撒娇般用突厥语说道:“父亲您快看这两个中原伢子啊,大男人居然也会脸红!”

能听懂几句突厥语的商贩们哄堂大笑,大伙设了半天圈套让徐、李二人出丑,居然不如女孩子家看上两眼好使。众奉茶少女闻言,果真凑上前仔细观察,直把把徐大眼、李旭二人看得如煮熟了的大虾般,从头到脚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你们不要胡闹吓了客人,出去看一看阿思蓝他们整治的羊肉可曾好了!他们旅途劳顿,走了上千里呢。”族长大人显然也拿自己的女儿没办法,挥了挥手,笑着把少女们赶出了大帐[4]。

经过这一番嬉闹,宾主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两个族中长老也被少年的腼腆和少女的顽皮逗得老怀大慰,随着客人笑了一会儿,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问起孙九等人的目的来。

孙九虽然直爽,却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去奚人的部落扑了一空,才不得不来到霫人聚居区。只是托辞说自己带着商队北上,半途中遇到了郝老刀,听对方说霫人热情好客,所以才不远千里赶过来交朋友。

两个族长也知道孙九所言未必尽实,但霫人部族聚居区离大隋太远,中间又有奚族各部相隔,所以平素很少有中原的商队来到这里。而经过奚族、突厥、契丹等部族转手倒卖给霫人的货物,非但价格居高不下,质量也比中原商贩们手中的货物打了不少折扣。所以自从上次郝老刀护送的商队无意间闯入了这片草原后,部落中的贵胄们就日日盼着有汉人商贩再度光临。孙九等人此刻冒昧而来,却正好如了霫人的愿。

所以,长老们也不深究孙九说的话有几分是真,先感叹了几句旅途劳苦,然后向族长建议道:“西尔,不如你派人给临近的几个部族送个口信,让他们三日后到咱们部落里来与中原来的兄弟交易。这样,中原来的贵客可以早日把货物脱手,在暴雪遮断道路前南返!”

孙九闻听此言,连忙站起来致谢:“感谢两位长者,长生天会记住您的善行!”

“感谢长老的美意!”众商贩纷纷起身施礼。大伙在路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正发愁一个部落是否能把所有货物吃得下。如果为了甩货而忍痛压价,大伙这番辛苦难免有些不值。而长老们的建议刚好解决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几个部落同时赶来交易,非但可以让货物迅速出手,价格上,商贩们也能讨到不少好处。

部族首领苏啜西尔非常聪明,立刻明白了长老所提建议中的长远打算。挥挥手,大度地说道:“兄弟们何必客气,给客人们提供便利,是我苏啜部之责!”

“恐怕过不了几年,苏啜部的天鹅头上会多一顶金冠!”在一片纷乱的感谢声中,徐大眼用极低的声音,悄悄地跟李旭嘀咕。在进入部落之前,他就发现对方的战旗所绘的天鹅头顶,没有胡人特制的那种山峰般的金冠。这说明苏啜部只是霫人中间的一个小部落分支,霫族诸部公认的大头领并不是出身于附近几个毡帐。

商贩不顾旅途危险,冒死北上,求的就是一个财字。一旦苏啜部善待商队的名声传扬开去,不出两年,在暴利的诱惑下,无论路途多远,各地商队肯定会蜂拥而来。周围的各部族,也肯定以苏啜部为核心形成一个小而紧密的交易圈。长此以往,苏啜部的实力会以最快速度膨胀。而草原上各部向来是以实力为王,没有太多的正统顾忌。

李旭轻轻地点点头,好像对徐大眼的见解表示认同。实际上,族中长老在讲什么,徐大眼在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内心深处,此刻的他所想的绝不是如何脱手货物,如何观察苏啜部长老的谋事风格。

就在半炷香前,那名蓝衫少女,阳光般灼伤了他的眼睛。

直到晚宴开始,李旭才从眩晕状态中解脱出来。这倒不是因为他定力强的缘故,而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迫使他不得不从梦想回归现实。一路上风餐露宿,每天吃的几乎都是干肉、硬胡饼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缩小了一半。此时,热乎乎的饭菜对旅人来说,诱惑远远比美丽少女来得真切。

草原地域宽阔,所以胡人的饮食习惯也跟周边环境相衬,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那是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老被请上了席,唱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祝词后,老人颤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放在一个小铜盘子里亲手端给了李旭。这是霫人的用餐礼仪,源自他们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匮乏的季节,年龄最小者每餐总是能分到第一块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过了铜盘,尽管肠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滚,他却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轻轻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头上的犄角,还有头顶上与羊角相连的薄薄一层肉,端在铜盘中敬到了座中长者面前。

这是草原少年应该做的回报,既表达了对长者的敬重,也体现了对主人的感谢。北行之前,李旭和父亲多次演练过这套用餐礼仪,所以,他能做得一丝不苟。

几个霫族长老都欣慰地笑了,他们觉得自己没看错人。眼前这个以狼为伴的少年的确与塞上民族渊源颇深。看来长生天今年特别照顾苏啜部,入冬之前不仅送来了茶叶、布匹,还送来了预示着部族兴旺的征兆。

族长苏啜西尔拍拍手,两队盛装少女再次走了进来。每人端起一碗马奶酒,高举到一个客人面前,齐声放歌。歌声婉转嘹亮,混杂在酒香里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红了脸,因为这回给他敬酒的依旧是那个蓝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轻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几分顽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经验,李旭不敢惹这少女发怒,接过酒碗,把里面的酒一口闷进了肚子内。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几分嘉许,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长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拎起与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满。

“还喝?”李旭用眼神询问,在少女的目光中却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在自己家中,他就已经喝惯了舅舅的私酿。这马奶酒虽然比寻常黄酒炽烈,却远远达不到舅舅张宝生的密酿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将里边的酒再度一饮而干。少女的眼神愈发欢快明亮,蓝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间,照映着天空的颜色。

第三碗酒又举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觉得腹内热热的,豪气直冲霄汉。接过铜碗,问亦不问,迅速让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贝齿。没等李旭欣赏完那如花般灿烂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愣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眼前。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儿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路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乳,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淫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地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辨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作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戛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翩翩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这些人的年龄比方才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和赤裸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蒙眬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的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冒火。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做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波波热浪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丁零”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脸。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惟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个时辰?一百年?或者仅仅是一瞬?最终,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气。他轻轻地用手抬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进了毯子下。然后,以最轻,最细微却极快的动作站起身,蹑手蹑脚走出了毡包。帐篷里太热了,他需要一点冷风来让自己平静。

草原上,星大如斗。水一般的星光从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倾泻而下,一瞬间就穿透了他的长衫。秋风在旷野间呼啸,隐隐地还夹杂着狼群的号叫声。这里是草原深处,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风吹散,理智和感觉又回到他的躯壳当中。他感到手臂上有无数鸡皮疙瘩迅速生出,却没有勇气再次钻入毡帐。举目向远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货物的几个帐篷里还亮着火光。也许自己应该去那里照料货物,他终于找到了个充足的理由,逃命般迈动了双腿。

帐篷帘被轻轻地拉开了,里边的人听见了来自外边的脚步声,警觉地探出半个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兴地看到了那个宽阔的肩膀。不顾对方惊诧的目光闯入帐篷,却发现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这里。地面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的肉汤正汩汩冒着热气。

“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来,嘲弄地问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肯定已经被徐大眼归为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类。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责。

“你不会告诉我你什么也没干吧?”徐大眼看见李旭尴尬的模样,皱着眉头追问。宴会上,只有他与孙九、郝老刀三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当发现有女子钻入同伴的帐篷时,读了很多书,拘泥于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选择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脸又涨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间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少年来说太复杂,太奇妙。他的确什么也没做,但作为一个渐渐长大的男人,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你还是个雏儿?”这回,轮到郝老刀发飙了。他跳起来,促狭地在李旭双腿间摸了一把,然后仰天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我的天哪!我以为早就没人练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队还请我们这些刀客做什么!”

李旭羞得浑身发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转身欲夺门而出,却被九叔一把拉了回来:“别理睬他们,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汤。这地方风太冷,外边站上一夜肯定会冻出毛病!”

李旭挣脱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边坐下。徐大眼见他满脸尴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来,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把头偏向了别处。郝老刀却不依不饶,目光上上下下扫视李旭,非要看看练“童子功”的人筋骨与他人比有何异同。

“老刀,别欺负孩子。他是读书人,脸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读书人,你见哪个读书人绝后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满口胡言乱语。他幼年时求学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为最乐。

“那老刀叔何不选个帐篷去快活,难道你也练童子功吗?”徐大眼看不过郝老刀拿圣人开玩笑,跳起来替祖师打抱不平。

“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长得难看,不往我的帐篷里钻!”郝老刀装作一副悻然的样子,说道。

众人都被郝老刀的说辞逗乐了,尴尬的感觉渐淡。李旭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见对方不再与自己为难,抬起头,对孙九问道:“九叔,几时散得酒席,您怎么亲自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个时辰,大伙都想着风流快活,只好让我这老骨头和大眼这个君子来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个皮袋子,大伙都赌你会醉到明天中午,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孙九摇了摇头,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么多?李旭自己也有些惊诧了。宴会的后半段进程除了歌舞还有什么,他根本不记得,至于自己随口喝了多少碗酒,也从来没仔细去数过。印象中,只觉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声里几乎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吓醒了酒。唉!后生崽有福不会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发出一连串长叹。

“他是坐怀不乱,有古人之风!”徐大眼大声替朋友辩解。说完了又甚觉后悔,跟郝老刀这种粗人讲柳下惠,简直是糟蹋学问。

“小小的年纪,就学成了伪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球白,冷笑着说。见对方不肯再接自己话头,继续说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们,酒都没怎么碰,等着就是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龇着满口大黄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觉得胃肠有些翻滚。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老刀叔,每个人帐篷都……”

“每个帐篷什么?”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这句话,故意拉长了声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没想出一个合适词汇,改口道:“难道每个人都有份儿吗?”

“你以为强盗分赃啊,见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摇头晃脑地卖弄道:“霫部风俗,十三岁以上,没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选一个男子帐篷往里钻。这是长生天给赐予她们的权利,即便是族长、长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计要空欢喜一晚上呢!”

“伤风败俗!”徐大眼板着脸骂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为要检点,庄重。即便长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做主。甭说主动钻男人的帐篷,即便是主动与男子说话,都是大逆不道的作为。虽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贵之家里边行的是另一套,与书上说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里的行为,谁也不敢公然把这些“龌龊勾当”宣之于口。

“这是人家的风俗,怎么叫伤风败俗呢?”郝老刀成心与徐大眼抬杠。

饶是徐大眼口齿伶俐,也登时被他问得说不出半句话。胡人自古与汉人风俗迥异,这是胡人的地盘,的确不该以自己一个汉人的观点来指摘别人的行为。

“那,那今晚过后呢?”李旭心里倒没徐大眼那么多原则,想了一会儿,期期艾艾地问。方才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为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不知道万一有人把持不住,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今晚之后,太阳依旧从东边出来!”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骗子说卦,充满了玄机。

“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李旭继续追问。男人女人住在一起会生小孩,这是他关于男女之事惟一能确定的答案。

“养大呗。部落里会庆贺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良心,往来之间给孩子留些财货,女人们会非常高兴。如果孩子的父亲没良心,就此消失不见,她们也不纠缠你!”郝老刀的眼神渐渐深邃,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女人会更高兴。这里一年只有五个月绿色,冰天雪地的,没男人的日子可不容易!”

没有父亲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几分同情。在乡间,任何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无赖顽童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来往的商贩们有几个会留下?有几个能指望有良心?他们每个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今夜风流,对他们而言仅仅是缓解旅途劳累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是没办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马奶子,叹息着解释道。

不小心,有几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烟雾。徐徐地飘在空中,让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朦朦胧胧的,非常不真实。

“是啊,没办法!”郝老刀用吃饭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蓝的火焰说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战火不断。为了一块好草场,一条无定河(季节河),不知多少男人要死于非命。没有了男人,女人怎么生娃?还不就靠着过往的几个行人,才能给部落留个种!”

李旭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九叔口中的不得已居然是这么残酷的现实。而坐在他对面的徐大眼,则收起了全身不屑,代之的,是满脸的尊敬。

不得已,只是为了部落的延续。这,就是那看似荒诞、蒙昧的行为背后的全部答案。弱小的霫族能在这冰天雪地中绵延到现在,凭借的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顽强。

李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阳光下霫人的歌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欢快。

“九叔!”沉默了一会儿,李旭低声叫道。

“说!”孙九拨弄着炭火,有一句没一句地答应。刚才的话题过于沉重,害得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霫族的女人为了部落生存,不惜付出一切作为代价。而中原的男人们为了家族延续,同样是步履艰辛。漠北草原有暴风雪、战乱、仇杀,中原的村庄上头则压着皇帝、贪官、恶吏。阳光下,每一个生物的成长都要历尽风霜。可每一个生物,每一个家,依然会顽强地生存下去。

“我,我打算在这个部落待上段时间,不,不跟着商队南返了!”李旭横下一条心,决定向孙九说明真相。这个决定做得过于艰难,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结巴。

“想留在这里当女婿吗?哈!不错的主意。听人说部落里王铜匠就是个中原人,十几年前娶了媳妇,一直待到了现在!”郝老刀笑着打趣。部落里王铜匠的故事是他下午在酒桌上听部族长老说的。对于此人在刀柄上打花纹的手艺,霫人们非常佩服。

李旭摇摇头,没理睬郝老刀的嘲笑。略微提高了些声音,向孙九坦白道:“我爹,我爹他,他让我替他出塞,是为了逃兵役。据衙门里的赵二哥说,明年皇上要亲征高丽,边塞诸郡适龄男子无论出身,都得应召入伍!”

“这事儿,你爹早就跟我说起过。唉,其实官府不会那么不讲理。你是家中独子,使上几个钱儿,未必非得应征!”孙九从火光中抬起头,低声说道,“也好,你留在这儿,就当咱们在部落里有了个地商。大伙一时卖不干净的货物,也有人帮着寄放!”

孙九历尽沧桑的老脸,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红光,看上去非常慈祥。这让李旭心里感到很温暖,说话的节奏也更流畅了些。“我,我本来应该早点儿跟您说,只是,只是路上人多嘴杂。大伙本来就不喜欢我……”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看起来容易欺负!”孙九突然打断了李旭的话,看了看少年有些委屈的目光,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吧,你留下。大眼肯定也不会跟着我们南返。你们二人在这里彼此也有个照应。其实,老张、老杜他们没你想得那么坏,日子过得苦了,自然把钱财看得重!”

“嗯!”李旭轻轻点头。他不能完全认同孙九的看法,但老人一番好心,亦犯不到出言顶撞。

“你留在霫部,不妨找铜匠学他的手艺。反正他不会回中原,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郝老刀突然插了一句。常在刀尖上打滚的他看问题比大伙都乐观,听说李旭要留下,立刻替对方想起谋生之道来。

“多留心些,霫人也有霫人的学问,学到手里总不吃亏!”孙九笑着叮嘱。与李旭交往时间不长,但老人却真心地把眼前的少年当成了自己的晚辈。分别在即,人生的经验难免想一股脑地灌输给他。“艺多不压身,你不比大眼,他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要做大事。你呢,上辈子没人家积的福多,这辈子就努力些,终究会谋个好出息……”

“嗯!”李旭连连点头,老人的模样像极了自己的舅舅。同样被艰难的生活染白了鬓角,同样在人前人后把腰板挺得笔直。自己这辈子富贵也罢,贫贱也罢,至少要做一个九叔这样的人,堂堂正正,磊落坚强。

“你家的货,我帮你捎回去。这次如果赚得多,等明年雪化后,大伙肯定还会再来!”孙九看着对自己依依不舍的少年,再一次叮嘱,“如果征兵令是谣传,你就早些回中原去。这里的毡包再暖,毕竟不是咱自己的家!”

家,李旭的目光一下子炽烈起来。火光中,那个农家小院,一下子很远,一下子又被拉得很近。。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从东南方的云层后透出,李旭就蹑手蹑脚溜回了自己的帐篷。听了九叔和郝老刀的介绍,他心中对霫族的风俗再无轻慢之心。却突然开始担心那个蓝眸少女万一醒来后发现自己溜走,会不会非常生气。如果那样就有些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能在一起聊聊天也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

毡帐里已经没有了少女的踪影,霫人借给的大花绒毯被叠好,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枕头边上。火盆里的炭也早已冷去,淡淡的白色灰烬被突然从门口吹进来的寒风卷起,轻轻地飘荡在阳光中,如雾,如烟。

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发生过,李旭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醒后除了清晨的阳光,所有的事情了无痕迹。

也许那就是一个梦!李旭晕晕乎乎地想。接连两天,他都没有再看到少女的身影。在徐大眼的建议下,商贩们主动凑了一份货样,赠给部落首领苏啜西尔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苏啜族的首领和长老们则回赠给了商队价值更高的礼物。在等待临近几个部落赶来前的三天内,为了显示处事公道,苏啜部没有率先与商贩们交易。宾主之间只是日日饮酒欢歌,女人的歌舞依旧是宴会的重头,可那个蓝眸少女却像露水一样蒸发了,再也没于众人面前出现过。

“怎么,子晰大人,又想你的越女了?”徐大眼见李旭喝酒时魂不守舍,低声调笑道。

“没有的事,我在想明天如何尽快把货脱手!”李旭摇了摇头,强辩道。心中却蓦然飘过那名少女的衣衫,耳畔的胡乐,也依稀带上了古人的韵律。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当年楚国的令尹子晰与不通楚语的越人,是不是也发生过同样的误会?

“今晚大伙聚在一起商量下,明天就开市了。什么东西卖什么价儿,彼此心里都有个底儿。咱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儿,别自己砸自己的摊子!”张三叔听见李旭的话中带出了脱手二字,赶紧凑过来警告他不准乱来。美人春梦,对商贩们来说就像眼前的酒宴,吃过就算。无论醉着还是醒着,第一要务是赚足了本钱,免得自己一家老小受罪。

“同样的货,大伙定同样的价。九叔已经跟信使叮嘱过,让各部尽量带生皮来易货。明天咱们就用生皮为尺度,几张皮子一斤茶叶,几张皮子一匹布,事先都商量好了。其他东西,也尽量用皮子折!”发财机会在即,王麻子的心思也不再只盯着女人的腰肢,而是非常聪明地提了一个好建议。

霫族人手中没有大隋的铜钱,每一样物品都以货易货未免太麻烦。把整张的皮革当钱用,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且眼下生皮在中原正走俏,冒着被冻僵在草原上的风险出塞的商贩,无一不是冲着生皮而来。

当晚,商贩们挤在火堆前吵开了锅。大伙所带的货物质地不一,统一用生皮来折,中间质量差距就难以体现。谁都不希望自己赚得比别人少,谁都惟恐所得不够多。好在霫人听不懂中原话,还以为商贩们在商量回家的行程。否则真可能翻了脸,把这些黑心的客人统统打了出去。

最后还是由九叔、张三等人拍板,把同类货物根据中原的标准分了等级。每等之间的差价尽量降到最小,至于那些个别商贩的独门货物,则由他们随便去卖,反正价格是高是低,对别人的买卖也造不成冲击。

“我这是苏绸,他那山东大布怎么能比!”有人不服气地嘟囔。中原的绸缎自古就以苏绸为佳,浙绸次之。鲁地天寒,蚕吐的丝又脆又粗,织出来的绸最差,豪富之家向来不穿,只有中等人家才缝了衣服充门面。所以三种绸缎在市面上的价格也相去甚远。其他如颜色、花纹样式、幅面宽窄等,亦无不影响到绸缎的成交价格。但孙九等人所定的价位,三地绸缎却相差有限,自然让带货成本高的人不满意。

“有本事,你跟霫人解释苏绸和鲁绸的差别去!”张三瞬间冷了脸,呵斥道。“要不,你自己定个高价出来,最后砸在手里,大伙可不留在这里等你寻找买主!”

“留就留,谁离开谁活不了!”绸缎商生气地嚷嚷,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坐了下去。跟霫人讨论绸缎的区别,与跟江南人讨论羊肉的质地差不多道理。任你把其中关窍说得天花乱坠,在人家眼里,都是同一种东西。

还有几个带了漆器、彩陶的,心中亦对孙九的决断不服。见绸缎商讲不出道理来,又怕惹了张三这个黑脸汉子回程受气,也只好悻然作罢。倒是那些带了独家货物的商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心欢喜地盘算着明天如何赚个盆满钵圆。

李旭带的货物比较单一,除了几十斤粗茶就是数匹蜀锦。那粗茶是草原上的流行货,买卖双方对其行情都心知肚明。商贩们即便想趁机抬价,也抬不高多少。而蜀锦不是北方所产,价格在上谷郡本来就已经高得离奇,一干想赚快钱的商贩,没人会贩卖这种又厚、又重,且成本高的东西。见自己与众人没什么冲突,他便早早地从人群中退出,坐在另一个火堆旁喝酒解闷。

“你明天别跟他们掺和,那几匹蜀锦,想办法折了银子卖!”趁人不注意,徐大眼凑在李旭耳边叮嘱道。

李旭愁的正是这件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怎么换啊?大伙换得可都是生皮!”他对于做生意的门道几乎一窍不通,原来的计划是按照在中原蜀锦和绸缎的价格,把手中的锦全部折了皮货,托孙九带回上谷,再由父亲出手换成铜钱弥补家中亏空。但从今晚大伙统一制定的价格来看,明天能换到的生皮数量远远超过了出塞前的估计。这么重的货物托他人往回带,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

“把蜀锦按中原的价格折成绸布,再把绸布按今晚的价格折成生皮,然后按霫族人的价格,把生皮折成银块。这里人身上缀满银铃,估计银子的价格不会太高!”徐大眼根据自己这几天的观察,拿了根一段烧黑了的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很快,他就算出了蜀锦和生皮的价位比。把数字让李旭记住了,然后用靴子底从地面上抹掉。

李旭默默地背了两遍徐大眼给出的数字,认同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托九叔向家中带银子,路上就不会太累人。且以孙九的为人,交给他再多的银两,他也不会半路给吞掉。

“我明天还要换一到两匹马,否则生皮太多,九叔没法帮我往回带!然后再换些他们吃的奶酪和炒米,如果在这里常住,不能总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李旭非常坦诚地对徐大眼说道。

霫人再热情,最终也有个限度。在中原,一个人在自己亲戚家住久了还会遭人厌恶,更何况眼下自己和徐大眼两个与霫人无亲无故。

“我托九叔帮忙打听了一下,每年在冬初,部落中所有男子要结队出门打猎。今年风调雨顺,附近黄羊特别多。所以,咱们吃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对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徐大眼早有准备。但对李旭说的买马,他却提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买马可以,尽量买个头小,跑得慢的劣马。能驮货即可,千万别买模样高大的!”

“为什么?”李旭惊问。徐大眼却不肯跟他解释,只是要求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照做。李旭本来性子就随和,见徐大眼说得郑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第二天,临近数个部落的霫人纷纷闻讯赶来,把苏啜部的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此地距离长城太远,中间又隔了奚人部族,中原货向来紧俏。况且每年落雪后商路即断绝,一直到次年五月其他商队才有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很多部落居然是族中长老亲自率队,一方面向苏啜部的头领和长老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防止自家的儿郎因为经验不足而上了中原商贩的当。

生皮在草原上本来就是个贱东西,每年秋天,部落中都要根据积累的干草数量与草场情况大批地淘汰老弱病残牲口。这些皮子剥下来用不完,霫人又没耐心一张张去硝制。在手里放上一两年,生皮上就会磕满虫子洞,变得一文不值。所以商贩们手中货物的价格定得虽然有些高,却还在霫族人承受范围内。况且商贩们所带的全是新货,即便质量最差的,也远远比奚族商贩运来的二手货高档得多。

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赚得眉开眼笑,连跟人说话时的语气都比平常客气了三分。正如九叔所言,有了盈余,商贩们的手脚就比原来大方了许多。特别是杜疤瘌,李旭亲眼看见这个吝啬鬼在第一天收摊时偷偷地包了一大块茶砖,塞进了帮他照看摊位的霫族女子手中。

那名女子连声致谢,虽然与杜疤瘌彼此之间没有太多的词汇可用于交流,可一刹那的目光中,竟是分外的温柔。

那种目光李旭也曾见过。当时,妗妗正端着一碗药,抱怨舅舅身体不够结实,总是生病拖累她受苦。嘴里的话说得很难听,看向舅舅的目光却与此别无二致。

一瞬间,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吗?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带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他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的声音传来,及时地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你想买锦吗?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吗?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靓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吸引了周围无数人的目光。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时斤两尺寸给的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工夫,李旭所带的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霄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轻的霫族女子怦然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赤裸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走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轻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轻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靠着,拎着换来的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调。所以这种浓色反倒成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摸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没等李旭表态,黄衫女子低声说道:“小妹,这样不好吧。还有别的颜色可挑呢。我喜欢那个金色,刚好配上他们部落的战旗!”

“我,我还有一块,够,够做一件嫁,嫁衣!”李旭被少女鲁莽的行为又闹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周围霫族人虽然听不懂汉语,却也从少女的表情上猜到她要把剩下的红色蜀锦全买下。还以为她是为了自己今后做准备,满脸善意地大笑了起来。

“不早说!”少女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跺了跺脚,闪到了旁边。

“那只有数尺,不是整块!”李旭红着脸解释,却无法让少女明白非整块的布不会摆在摊面上的这个习俗。

那个发音为娥茹的黄衫少女年龄看起来比蓝衫少女略长,拉住自己的妹妹,慢慢地翻看别色蜀锦。待李旭把这拨客人全打发走,才把一直披在自己肩头的黄锦重新放回摊位,低声向李旭问道:“这个颜色的,和红色的一样卖吗?”

“一,一样。如果你买,可以少,少算些!”李旭赚钱赚得有些心虚,说话也愈发结巴。北行前,父亲把家中所有搜罗到的铜钱和母亲几件压箱底的首饰都换了蜀锦。当时开销虽然很大,但自己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足足赚回了十倍的回报。如果再按照徐大眼的指示卖高价,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贪婪。

“我要做两件嫁衣,一件做成中原式样的,要红色。一件做成我们霫人式样的,要金黄色。你看看我需要买几尺,价钱和别人一样,我不能欺负客人!”娥茹却不肯要李旭的折扣,低声说道。

她的中原话说得很流畅,隐隐地还带着吴地一带的韵味。与蓝衫少女明快清新的发音不同,听在耳朵里却令人感到另外一种舒坦。

“这,这个,我,我也不太懂!要不,你把这块黄锦,和这块红锦都拿去?”李旭从货摊下拿出另一块红锦,与黄锦摆在一处,试探着问道。“我可以只算你一半儿的价!”

“谢谢你,但我不能平白占你的好处!”娥茹再度谢绝了李旭的馈赠。拿起两块锦,反复在身上比量,终是下不了决心该买多少尺。草原上物产不丰,纵使生在族长之家,过于浪费东西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众人的谴责。

“娥茹姐姐,要不咱们带着这两个汉伢子回去,让晴姨给你量一下,对,量体裁衣,这个词我记得!”蓝衫少女拍着手说道,手腕上银铃丁当做响,再次让李旭心神为之一荡。

“这不太好吧,天色已晚!再说,灯下量尺寸,也许会有偏差。”徐大眼拱了拱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傍晚去造访一个陌生女子的毡帐,在他眼中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

此时夕阳已经从草原尽头落下,大部分商贩都已经收摊。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李旭和其他几个卖特色货物的人。今天所有商贩的生意都不错,估计明天再卖上一整天,后天早上大伙就可以收拾行装南返。

“我们霫人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蓝衫少女与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睛大,微微竖着眉头说道。

“那,我等恭敬不如从命!”徐大眼拱手为礼,不愠不怒。眼前这个叫娥茹的女子和叫什么丝的少女肯定是族长的掌上明珠。自己和李旭想在此部寄宿一段时间,与两个女子搞好关系并无坏处。况且这蓝衫少女虽然性子有些野,本质却如旷野中的一湖清水,未曾沾染世间任何尘杂。

李旭见那黄衫女子满脸渴望之色,不由心软。再加上他也确实拿蓝衫少女陶阔脱丝没办法。只好收拾摊位,把剩余的蜀锦用包袱裹紧了,托付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郝老刀带回,大伙统一存放在货物毡帐。然后牵着牲口,把大半匹金黄色的和数尺亮红色的锦放在骡子背上,跟在少女的身后去见她们口中的晴姨。

那名叫娥茹的少女见对方做出如此多的让步,连连称谢。蓝衫少女却丝毫不肯领情。看了看李旭和徐大眼与自己姐妹之间的距离,不高兴地议论道:“走近些,怕了什么?难道不与女人并行,也是你们汉人的规矩吗?”

“君子……”徐大眼再度拱手,不知道什么原因,向来洒脱的他在两个女孩跟前却变得异常喜欢拱手。想引用一句古圣先贤的话来给自己的行为做解释,却霍然想到无论孔子、孟子还是曾子,恐怕对这两个野性十足的霫人都没有威慑力。只好硬着头皮快行了几步,与两个女子并排而走。彼此之间却隔开了两个人宽的距离。再看李旭更是拘谨,拉着坐骑,与少女的距离足足隔了三匹马的宽度。

“你们汉人的规矩真是怪得离奇,什么事情都要拐着弯!晴姨也是中原人,听说故族来了人,明明想见,我要她来,她却说什么未经丈夫命令,女子不应该主动出面招待远客……”蓝衫女子拿徐、李二人没办法,耸了耸肩膀,继续数落道。

“你说的晴姨,是中原人吗?”徐大眼丝毫不以少女的奚落为意,反而被少女口中的中原女子勾起了好奇心。

“是啊,她叫陈晚晴,二十多年前来的草原。她父亲本来想把她卖给大汗,半路却遇到了马贼。是我父亲救了他们父女,所以晴姨就嫁给了父亲。那个老头真怪,居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卖!”

“货物?”李旭惊诧地追问了一句。直觉告诉他,陶阔脱丝口中的父女不存在真正的亲情关系。在自己的家乡,也有狠心肠的父母或实在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做妾,但绝不会狠心到把女儿卖到千里之外的地步。况且北上路途遥远,卖女儿给胡人,最终收益与路上风险根本无法相较。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女!”徐大眼心中暗想。在蓝衫少女刚刚报出晴姨的全名的刹那,他就已经推测出了这一点。晚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但并不常见。中原的小户人家女儿的名字不会取得这么有韵味。至于那些豪门大户的女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又有失庄重。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蓝衫少女口中的晴姨可能是个风尘女子,被人贩子卖到塞外以求高价。

“能值得人贩子冒这么大风险的女子,肯定美艳不可方物。但美丽的风尘女子在中原身价已经不菲,人贩子又何必冒这么大的险?”徐大眼皱着眉头想。看看蓝衫少女未经风霜的脸,他猛然想到了其中答案。

眼前的少女性子直爽中带着一点粗疏,她口中的二十年,恐怕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具体的年数,按徐大眼的计算应该是二十一年。

那一年是开皇九年(589年),大隋灭陈,无数江南世家灰飞烟灭。

细想之下,徐大眼对少女口中晴姨的身世大为好奇,话里话外就开始套问起对方的底细来。两个霫族少女怎有他这个从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心机深,见徐大眼终于肯主动说话,高兴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竹筒倒豆子般告诉了他。

套问的结果却令徐大眼甚为失望。少女虽然毫无保留,但她们口中所提到的晴姨,翻来覆去不过是当年怎么被自己的父亲所救,怎么做了父亲的小妻,后来怎么教导自己说中原话,怎么教导部族中的女子裁剪衣服,腌制野菜。至于晴姨的故乡是中原什么地方,家里还有没有亲戚等重要细节,两个少女根本没关心过,自然也一概不知。

“晴姨就叫陈晚晴啊,没听她说过她还有别的名字。她说你们中原的地方大,部族多,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氏!”黄衫少女娥茹见徐大眼说话句句不离晴姨,皱着眉头说道。“名字不过是人的代称而已,知道被人喊晚晴时,喊的是她就好了,为什么还要问她是否有别的名字?”

徐大眼怕娥茹心中起疑,不敢再继续追问。随便讲了几个中原地区关于名字的笑话遮掩,把话题巧妙地岔开。提到汉人名字里的含义,蓝衫少女又被勾起了兴趣,拍了拍手,非常高兴地炫耀道:“娥茹姐姐和我还有汉人名字呢,也是晴姨给取的!”

如果徐大眼和李旭是草原上的少年,肯定会接着话题问少女的汉人名字是什么。但他二人都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受儒学熏陶,品行端正,心中的信条俱是:遇到同龄女子,别人不主动说出名字,万万不可追问。

宾主之间一下子冷了场,蓝衫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旭和徐大眼,见对方始终不肯出言相问,低下头,有些沮丧地说道:“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我们的名字吗?这样大家彼此称呼起来也方便些!”

“小可姓徐,名世绩。敢问两位姑娘芳名?”徐大眼见少女生了气,赶紧原地站定,依礼相询。

“在下李旭!不知姑娘芳名可否相告?”李旭拱了拱手,正色问道。

两个少女被问得一愣,旋即放声大笑起来,惹得过往霫人纷纷侧目,不知道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黄衫少女娥茹虽然略为沉稳,也被徐、李二人的郑重举止逗得前后直打跌。蓝衫少女则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指着徐李二人说道:“哈,哈哈,笑,笑死我了。哈哈哈,难道你们,哈哈,中原人说话,全是这个样子吗?”

“我们?”徐、李二人被笑得有些摸不到头脑,听少女如此相问,才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里。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边笑,边向两位少女解释:“我们那里,是不准随便问女子姓名的,否则会被人家骂,弄不好还要被当做坏人追打!所以,问及你们名字时,才,才不得不郑重些!”

“我们这里随便问,人家不高兴,自然不会告诉你。身上又不会被割出口子,怕个什么!”蓝衫少女一边笑,一边说道。

“想是彼此习惯不同。长老们说晴姨初来时,亦是轻易不与人说话!”娥茹慢慢收敛笑容,很理解地说道。

她人生得本来就美,笑起来很单纯,收拢笑容的表情亦自然,说话时又比蓝衫少女多了几分体贴味道,所以很容易令人心生亲近之感。

徐大眼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低声问道:“二位还没告知你们的中原名字呢。阿茹和陶可脱丝我都记得,只是说起来却不像你们说得那样好听!”

问罢,心里竟隐隐生出了几分期盼之意。

没等娥茹开口,心直口快的蓝衫少女抢先答道:“是娥茹和陶阔脱丝,在我们突厥话里,她的名字是金莲花,我的名字是蓝羽鸟!”

随着少女的绘声绘色的解释,徐大眼和李旭知道了娥茹和陶阔脱丝的含义。金莲花是草原深处常见的一种野花,花苞不大,开起来却非常美丽。特别是衬托在层层碧绿的草海之间,就像宝石一样鲜艳夺目。而蓝羽鸟是传说中类似于孔雀的一种鸟,羽毛颜色绚丽,体形婀娜,出现的地方则意味着风调雨顺,草场兴旺。而她们的汉人名字亦由此而来,黄衫少女的名字叫醉菊,蓝衫少女的名字叫碎蓝。

“晴姨她一定画得一手好画!”徐大眼听完了少女的介绍,非常肯定地推测。

“咦,你怎么知道?”蓝衫少女惊诧地问。黄衫少女则瞪大了眼睛,双目中充满了钦佩之意。

看到醉菊眼中的柔光,徐大眼有些得意,微笑着解释道:“能把名字取得这么有画意的人,心中能没有画境吗?你们这位晴姨,恐怕是丹青高手呢!”

“是啊,晴姨连风在草上吹过的痕迹,都能画得出来!”少女碎蓝佩服地讲。

大伙同是少年人,有了共同话题后,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少女碎蓝又讲了几个晴姨初露丹青,技惊四座的趣闻,突然话题一转,带着几分自豪的表情问道:“我们两人自小跟晴姨学写字、画画,按你们中原人的规矩,应该算晴姨的弟子吧?”

“应该是嫡系弟子,衣钵传人!”徐大眼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答。大隋先帝重学,国内除了太远的蛮荒之所外,几乎在每个郡县都设立了官办的学堂。在这些学堂里,由朝廷出资聘请教师,官府负责为学子提供食宿。李旭和他都曾受惠于此政,想起来感触颇深。

县学普及后,每个学生都有数个老师,每个老师亦有数个学生。但其中彼此称为师父弟子者却寥寥无几。而一旦以这个称呼相称,则意味着老师准备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给某个学生。而该学生则终身视老师为父辈,永不背弃。

“什么是衣钵传人?”少女们却听不懂徐大眼的恭维话,瞪大了眼睛追问。

“从字面上讲就是她把自己的衣服饭碗都交给了你,可以理解为你接受了她赖以谋生的技艺!”徐大眼苦笑着回答,心中暗骂自己糊涂。与两个异族少女掉文,纯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把赖以谋生的技艺传给了我?”蓝衫少女眨着眼睛想了想,依然不明白其中内涵,“难道教会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要挨饿吗?所以一定要用衣服和饭碗来比喻?”

“我们中原人多,如果一门手艺谁都会了,就赚不到钱了。就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货,越多越不值钱!”李旭找了个形象的例子来解释。

碎蓝轻轻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手,叹道:“我明白了。好在晴姨不靠卖画活着!”想了笑,又微笑着补充,“可是,有谁的画技能达到晴姨那种地步?她要真肯为人画像,恐怕出五百张生皮一幅,人们都抢着买!”

霫人习惯以物易物,至今没有太完整的钱币概念。商贩们今天用生皮来交易大多数货物,所以少女也用生皮来比喻师门画技的精湛程度。

“晴姨的画技那么高,那你们两人岂不是名师出高徒!”徐大眼言不由衷地恭维,心里却愈发吃惊。学画一途,颇为艰难,除非是天纵之才,生下来就带着生花妙笔的。否则从开始落笔着墨学起,到能在瞬间捕捉住人的面貌神态,没十年苦功难以达到。并且画画不比习字,不能用树枝蘸了水在石板上修其神韵。所以光是每年浪费的纸张钱,就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开销。少女口中的晴姨画技如此高超,恐怕更不会是被拐卖到草原的普通民女了。

“晴姨的画技当然高了,不过我们两个都没学会。你们汉人卖的纸太贵,而羊皮又不像纸那样容易着墨!”蓝衫少女撅着嘴巴,有些悻然地回答。

帮家族做生意的经验告诉徐大眼,少女说得是实情。纸张虽薄,重量却很惊人。半尺见方的一摞纸,往往比同等厚度的砖头还沉得多。并且那东西在草原上鲜有人用,商贩们嫌其出货慢,压在手里又怕火怕潮。所以千里迢迢往草原上贩纸卖,没有二十倍的赚头,根本不值得一干。

想到这儿,徐大眼拍着胸脯承诺:“明年春天,我一定让人运一批上好的纸过来,专门送给你们学画!”

他生于富豪之家,掷千金博美人一笑的豪气都能拿得出来,这点纸张的价钱自然没看在眼里。两个霫族少女却是喜出望外,看着徐大眼,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你不赚钱了吗?”

“愿车马衣轻裘……”徐大眼引用了半句论语,用力把下半句憋回了肚子内。这是子路当年对孔子言志时说过的话:“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读书的时候,徐大眼最喜欢的就是子路这种坦诚豪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行为举止都受了他的影响。但跟两个少女说这些话肯定不合适,第一,对方不是他的朋友。第二,说完后,少女肯定又要追问他的马车藏在什么地方。

倒是李旭实在,上前半步,低声向两位少女解释道:“纸在我们中原不像草原上这么贵。大伙不愿意带,主要因为这边很少有人买。如果卖纸的人不把价钱提得很高,他一定会赔本。”

“我不会让朋友吃亏,如果你明年给我带两驮纸来,我套一头跑得最快的马驹送给你!”名为碎蓝的少女最是豪爽,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说道。

一拍之下,李旭又是满脸通红。两个少女大乐,都道汉人的男子居然比霫族的女子还腼腆。嘻嘻哈哈间,四人越混越熟,不知不觉已经笑闹着走到了苏啜部营地的最深处。

在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惟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也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怏怏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炷香工夫才得回转。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地解释道:“晴姨可真啰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的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中年美妇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促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工夫,心中却备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瓷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瓷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个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锃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瓷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瓷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身,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瓷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吗?”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他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竿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

美少妇回转身,冲客人略带歉意地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专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美少妇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瓷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瓷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轻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外,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嫉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到手。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都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的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徐大眼看在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了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起身,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吗?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秽,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奶子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轻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工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回,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账的时候,晴姨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吗?大隋朝治下竟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做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必定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人家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低声安慰了几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坐,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出帐门。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的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的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在部落多留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轻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讷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已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望重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凌空跃起,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副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的鞭子如何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离开他的脖颈。如是一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像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吗?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让你们跑两个来回,真是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立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副尊敬的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吗?

想到这,张三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副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西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理智一回,心中立生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最快的速度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轻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副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但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亲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路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子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人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惟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么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路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旭官,不如你就在此开个门脸儿,与你爹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嘛,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道。

“对,我早就说过嘛,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的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倒霉催的小王八蛋到底是谁,李旭不追究,杜疤瘌自己也乐得把往事全部忘掉了。

“旭,旭官,你,你打算用什么跟我们交割?皮,皮子吗?”李旭临上马前,一路上除了孙九外骂李旭骂得最少的李结巴拉着他的马缰绳,结结巴巴地问道。

李旭手中赚了大把银子,这个消息早在商贩们中间传开了。但银子在中原甚为值钱,按今天的出货速度,到了明天散集时,结巴叔手中剩下的那点儿尾货恐怕连半串银链子都值不上。如果李旭能用皮革支付,则意味着他又占了人家便宜。因为皮革此时在中原正紧俏,运回去后大伙还能再赚上一大笔。

“李叔尽可放心,徐兄随身带了很多铜钱!”李旭低下头,笑着向结巴叔解释。不过是一句承诺,还没到手的恩惠,大伙对他的态度已经是冰火两重天。徐大眼说人无论生在塞外也好,江南也罢,没什么差别,关键是切莫做一个穷人。此话端的不差。看着疤瘌叔松开缰绳时那副讨好的笑容,世态炎凉的滋味,少年人心中尽知。

李旭笑着,笑着,心中再度泛起了一份苦涩。用力拍了拍马屁股,加快速度向已经走远的九叔等人追去。

小狼甘罗在马背后跳跃,奔跑,身影如同一道白亮的闪电般在重重毡帐间掠过。

秋末冬初,正是草原大肆淘汰牲口的季节,肉不值钱。所以平素总有人拿着带了大块瘦肉的骨头,到商贩们寄宿的毡包群中来看小狼甘罗。有了充足了食物,甘罗的身体渐渐发育出了狼形。银灰色的绒毛之间也开始长出些粗大光滑的硬毫来,虽然还很稀落,但是一根根白里透亮,如纯银打就的一般耀眼。

月亮已经从草丛中爬出,如水般的光照在狼毫身上,愈发衬托出甘罗的毛色。它闪电般在毡包间穿梭,跑得高兴,却吓得牧民们的坐骑腿脚发软,唏溜溜直打响鼻。而此刻坐骑的主人们正围拢在一个个刚刚燃起的火堆旁饮酒狂欢,听见马嘶声,纷纷回头,刚好看到甘罗御风而驰的英姿。

霫族人受突厥文化影响很深,视狼为草原上的王者。突厥诸部中最尊贵的阿史那氏的羊毛大纛上绣的就是一头金狼。所以,很多牧人来苏啜部的心愿之一就是在买卖货物的同时顺道看一看信使口中所说的银狼,沾一下这明月之子的福气。此刻在月光下见了甘罗那一身银子般的毛色,众牧人不但不为其惊扰了自己的坐骑而发怒,反倒大声地喝起彩来。

小狼甘罗从未睁眼时就跟着李旭,对人类的声音早已习惯。听见了众人喝彩,也不惧怕,偶尔还停下来向声音来源处看上两眼,随即又张开四条腿快速追着李旭的步伐远去。众牧人见它顾盼之间甚有王者之姿,更是羡慕异常,纷纷说有银狼光临,苏啜部必然年年六畜兴旺。坐在一旁陪同客人饮酒的苏啜部牧人则带着满心的欢喜接受其他各部同胞的道贺,仿佛甘罗真的是降生于他们部落而不是由商贩带来的一般。

李旭心疼甘罗,跑了没多远便带住了坐骑,把甘罗拎上马,抱在了怀中。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撒腿飞奔,小狼也的确有些累了,坐在主人的怀中伸出红红的舌头,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地喘着粗气。这憨态可掬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一人一狼刚进入上次苏啜部招待商贩们用的中央大帐,立刻成了众目关注所在。

苏啜西尔早已从晴姨派来的女奴嘴里知道李旭来迟的原因,所以一直和各部长老在耐心等待。众长老见果真有一头银灰色的野狼被人所养,又惊又羡,纷纷凑上前抚摩狼毛以求好运。有李旭在,甘罗虽然极不情愿,不住伸爪子蹬腿,也只好收敛起野性,任由长老们的黑手在自己头上摸来摸去。热闹了好一阵子,长老们才想起大伙是为了赴宴而来,纷纷告罪。此地主人苏啜西尔也不着恼,笑着拍拍手,吩咐部众上酒上菜。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他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词。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绕绕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学着霫族人的样子将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奶子酒不浓,劲头却很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奶子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轻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蘸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咋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儿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炷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西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澎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的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数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先干为敬。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慢慢伸开。“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5],纯属没事找揍了。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忤。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越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显然已经不只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吗?”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西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吗?”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唉!”诸长老都跟着连声长叹,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吗?”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6]。

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吗?”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走上两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座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走,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掺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模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愣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垂询。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尽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吗?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予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路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发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了门。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惟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路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的了。

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分外投缘。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侄儿,一会舅舅看见了外甥,越喝关系越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轻,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吗?”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吗?”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生在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他鼻子里哼了一声,冷冷地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能射下来!”

“就你吗?”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从空中掉落。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的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他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龇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只好红着脸,一边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西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省。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白送的!”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道苏啜部要打仗吗?”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太差,但霫部长老说的突厥话里却带着浓浓的本族腔调,让他实在无法听懂。

“也难怪,你毕竟还小,不懂得酒席上的套路!”孙九摇摇头,说道。“你今晚其实帮了苏啜西尔一个大忙,若是当时你不答应留下,恐怕各部长老们也不会突然间对苏啜族那么热络!嗨,也许这都是命,冥冥中注定了的事,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李旭听得更加糊涂了,从九叔的话里推断,好像霫族之所以面临战争,与自己有着莫大的联系。而在酒席上,自己除了如预先与九叔商量好的那样,向西尔族长提出了在苏啜部借住一段时间的请求外,几乎没跟其他霫族人说过一句话。莫不成自己真的背负着某种命运,随随便便一个请求便可以打破草原上的均衡?

“银狼是很多部族公认的圣物,这些长老能给苏啜部面子,甘罗占了很大关系!”实在不忍心看到同伴想得太辛苦,徐大眼低声向李旭解释,“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人被突厥人威胁,不得不迁徙到了这附近。而他们的到来,又威胁到了霫族诸部的安全。苏啜西尔想借着这次开集的机会,跟几个部落达成协议,联手驱逐索头奚部。但他的威望不够,各部长老不愿意跟着他冒险!”

徐大眼不懂一句突厥话,分析起前因后果来却让九叔这个突厥语比较熟练的老江湖频频点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李旭,他继续说道:“霫族各部虽然归附于突厥,但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可汗。如果没有可汗的同意,各部就追随苏啜西尔出兵,则意味着公开挑战可汗的权威,即使打了胜仗也会受到责难!”

“但他们最后还是都答应出兵了,所以派族中青壮来苏啜部,借围猎之名演练战术!”李旭终于明白了一点,结合从陶阔脱丝口中听来的一点消息,总结道。

“围猎之法,本来就暗合骑兵配合之术。”九叔跟着总结了一句,继续摇头,仿佛喝多酒头晕一般,“他们本来不想答应,所以那弥叶长老套你的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中原。借此暗示甘罗不属于苏啜部,不会永远给他们带来好运。而你这孩子,唉!非但说要留在这里过冬,还许诺将来如果甘罗愿意,就把它永远送给苏啜部!胡人最信这些怪力乱神,有银狼庇佑,他们的胆子就壮了……”

原来如此,李旭狠狠地用马缰绳抽了自己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自己稀里糊涂的一句话居然成就了一个霫部联盟。令人气愤的是,从苏啜西尔到那弥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傻子使。而自己居然这么笨,毫不犹豫地就给人做了嫁衣。

“你也不用着恼,咱们本来就打算留在这里,也不算上了人家的当!”徐大眼见李旭满脸愤怒之色,低声劝道。

“就你小子坏,看着旭子上了人家的当,还故意不给他提醒!”九叔抬手在徐大眼头上敲了个爆凿,气哼哼地骂道。“这下如意了不是?霫人打仗,你刚好在背后出主意,拿他们的小命演练你学的兵法。旭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九叔,九叔!”徐大眼见孙九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吓得连作了几个揖,赔着笑脸解释道:“怎么会有风险呢?我敢保证,即使他们的长老被人杀了,霫人都不敢让仲坚兄弟被人碰掉一根汗毛。您老想想,没了仲坚,谁替他们照看甘罗啊?”

“那倒也是!”孙九想了想,心中火气渐消。如果部落之间的战争威胁不到李旭的安全,自己也不必那么着急,反正草原上的冲突年年不断,等明年他们消停下来,自己再把旭子接走就是。

想到这儿,老人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叮嘱道:“茂公啊,你比旭子年龄大,见识又多,记得多照顾照顾他。毕竟你们都是中原人,一起来的塞外!”

猛然间听老人叫自己的表字,徐大眼极不适应。抬头看看孙九满脸关切之意,感动地说道:“九叔,仲坚对我有救命之恩,徐某虽然不提,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您放心好了,我们兄弟两个一定会平平安安地等你下次来贩货。况且这一战,霫部联军必胜无疑!”

“就你聪明!”孙九低声笑着骂了一句,转过身去,又开始叮嘱李旭要与徐大眼互相照应,兄弟同心,别让塞外胡儿看了中原人的笑话。林林总总,比一个父亲还尽职。

来时路上,商贩们均是冷言冷语,只有孙九始终把两个少年当做自己的孩子来保护。少年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客气话,对孙九的感激却铭刻于心。临别在即,一老两小心中都涌起几分不舍之意,互相叮嘱着今后的注意事项,直到进了营地,才依依不舍地分头去休息。

第二天,商贩们开始有计划地用手中货物向霫族人换牲畜。难得赚一次厚利,诸商贩都尽量挑选岁口小、身材高大的骏马,以图驮皮货回到中原后,把马也卖个好价钱。而李旭却依照徐大眼的叮嘱,选了两匹骨架很壮,却跑不起速度来的驽马,打算由它们替自己拉皮货回家乡。

众商贩善意地提醒他,驽马将来不容易出手。徐大眼笑着用驽马能多驮货为理由搪塞。汉人伢子实在,不挑肥拣瘦的消息传开后,霫人们更相信徐、李二人的信誉,跟他们两个交易时也更加爽快。大约在巳时光景,娥茹和陶阔脱丝又拉了一堆各族长老家的女儿前来裁蜀锦。所以还不到正午,李旭和徐大眼手中的货就卖了个干干净净。

兄弟两个收了货摊,又跑去孙九那里帮忙,陶阔脱丝和娥茹自然也跟过去凑热闹。几个英俊清秀的年轻人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自然招徕的主顾也多些。没多长时间,孙九的货囊也清空了。老人非常高兴地收拾干净摊位,却不肯先走,反而拉着两个少年去给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帮忙。

“他们这些人没良心,帮也白帮!”李旭心里很不情愿地嘀咕。九叔却看穿了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低声指点道:“后二十年看子敬父。你帮了他们,他们自然会念你父亲的人情。你已经长大了,做事就不能光为自己考虑。出门在外,谁人背后没有一个家呢!”

“嗯!”李旭感激地答应着,慢慢走向了杜疤瘌的摊位。对方那一脸疤瘌依然让他不舒服,心中的责任感却迫使他尽最大的可能露出笑容。

杜疤瘌带来的货既多又杂,所以脱手也最慢。当最后一个可能买货的牧人转头离开后,其他商贩早已收摊。杜疤瘌虽然肉痛,也不得不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把货物转让给了李旭和徐大眼。怕两个少年刁难他,在交割的时候说尽了拜年话,左一句菩萨心肠,右一句福星高照,哄得两个少年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直到徐大眼从马背上的钱袋里如数点出了肉好,杜疤瘌才收起了一直涎着的笑脸,认认真真地数起铜钱来。

“旭官,疤瘌叔脾气差,但不是故意冲撞你。路上得罪之处……”杜疤瘌一边收拾着铜钱,一边试探着表达自己的歉意。

“疤瘌叔,你是长辈。小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说说也是应该的!”李旭笑着把道歉的话拦了回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世故了许多,至少懂得了怎么与杜疤瘌这种人打交道。

论及与人交往的经验,徐大眼远比李旭多得多。特别是在晴姨专门为两个少年而设的家宴上,他的言谈举止愈发显得洒脱自然。

同一副笑脸,从晴姨角度上看,就是亲切而不失尊敬。在两个少女眼里,则如兄长般慈祥中带着期许。坐在他的对面,从苏啜西尔眼中,则分明看到了一个阳刚且睿智的昂扬男子。

李旭在这方面的修养就差得太远了,自从进了门,陶阔脱丝关于甘罗身世的问题就弄得他头大如斗。女孩儿们好不容易被晴姨亲手烹制的小菜堵住了嘴巴,苏啜西尔又举起酒爵,感谢他昨晚酒席上应对得体,帮了部落的大忙。

“我爹说昨晚有人故意与他为难,多亏了你仗义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了翻译。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瓷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是:远不及马奶子爽利。

本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的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加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了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吗?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的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箭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需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吗?”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对于此地的气候,索头奚有咱们熟悉吗?对于附近的地形,索头奚能熟悉过族长您吗?拥一万众却狗一般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而不敢还手,这样的部族会有勇气挡住您的战马吗?”

论起兵势,徐大眼立刻没有了谦谦君子之态,当仁不让地说道。

这几句话两个少女能听懂,却翻译不准确。晴姨亲口向丈夫翻译过后,看向徐大眼的目光除了惊诧外,又涌起了几分嘉许。

“这个少年不简单,只可惜苏啜部太小,留不住他。”已经习惯了为丈夫谋划的陈晚晴暗暗地想。

“既然如此,何时可一战?”苏啜西尔知道自己真的拣了宝贝,兴奋得双目放光,一直在刻意保持的汉家礼节瞬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族长请教先生我部什么时候可以出战?”晴姨换了副严肃面孔,恭恭敬敬地向徐大眼翻译丈夫的话。

“未阅诸部之兵,不可轻言。”向来精细的徐大眼第一次没留意到晴姨所执的礼节,大声回答。

“先生是怕诸部之兵仓促集结,号令难以统一吗?我霫族男子自幼熟悉号角,向来是集结起来就可上阵!”晴姨将徐大眼的话转述给丈夫,然后再次将丈夫的答话一字不落地翻译给徐大眼。

此时,摆在桌子上的精致小菜反倒没人顾得欣赏了,青瓷酒爵也失了宠,孤零零地立在小几上,半晌无人触及。两个少女第一次见中原人与父亲以这般速度对答,在好奇心驱使下听得聚精会神,而李旭却猛然想起了自己背诵过的笔记。

那是杨夫子追随杨素征战时留下的笔记,非常繁琐,李旭当年纯粹是为了讨好先生收自己为弟子,才不得不背熟了它。笔记中有一个战例与此非常相似,当时杨素和诸位谋士的对答与眼前徐大眼与苏啜西尔的问答也非常相同,两相比较,杨夫子记录中许多曾经令人不解的地方居然豁然开朗。

“若将使兵能如手使臂,最好的战机就在明年冬雪将化之时!”徐大眼自信地推断道,“今年冬天,索头奚若有冒犯,族长定要先示弱,必要时还应主动送上牛羊给对方,以示无冒犯之心。待兵出,则如闪电裂空,一经激发,永不回收!”

“族长请教先生,能否不战而令其自走?”

“先战,后才能待之以礼。之后若能将其众分散收之于诸部,少杀伤而多活人,善莫大焉!”徐大眼的这一句回答甚合李旭之心。

虽然西尔和自己的好朋友所言的是杀伐,却能在这句话里看出他们的善良,李旭一厢情愿地想道。他却不晓得徐大眼口中的“少杀伤”,与他所理解的“多活人”根本搭不上任何关系。霫族诸部人口匮乏,如果能把远道迁徙来的索头奚部击溃后,分散收容进各部落。则霫族各部从此再不担心对方报复,并且同时壮大了自己的规模。

作为草场争夺者,西尔不能允许远道而来的奚族于他的部落旁边牧马。但若是把这些人“同化”为自己族中的仆役,他愿意张开怀抱接纳对方的到来。

[1]埃斤,部落长的称呼,等同于渠帅。苏啜杜尔,突厥名字,意思即为苏啜部的健儿。

[2]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所以其附庸霫人会误解李旭的身份。

[3]曲裾,比肩,都是汉服中的一种。通常男子穿直裾,女子穿曲裾。比肩样子类似于今天的马甲。

[4]阿思蓝和陶阔脱丝、西尔都是突厥名字的音译。突厥人通常有姓无名,部族的姓氏就是个人的姓氏。阿思蓝为雪豹,陶阔脱丝为孔雀,西尔为狮子。整个名字就是苏啜阿思蓝,苏啜西尔,苏啜陶阔脱丝。

[5]开瓦场,古代中原人生了儿子,称为弄璋;生了女儿,称为弄瓦。如果家中女儿多男儿少,就被会笑做开瓦场,意思是只有生女儿的本事。

[6]喙,鸟嘴。以天鹅为图腾的部族以喙相见,即意味着同族开战。

1946:现代世界的形成红豆冰住手,也不看看我是谁奢香夫人那年,盛夏遇见你娇软美人不想当炉鼎徐茂公演义醉知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