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商初风云(1/1)
成汤不敢废夏社
夏桀败亡之后,成汤取而代之,被中原地区诸方国、部落尊奉为“天下共主”。新王朝的开国庆典在郑亳(郑州商城)举行,《逸周书·殷祝》中说有三千诸侯齐聚郑亳,拥戴成汤登上王位。成汤把玉玺放在王位的左侧,而后无比谦逊地退下,想把王位让给其他的诸侯。
能安天下的,除了成汤还有谁?三千诸侯没有一个敢对王位动念头。
成汤君临天下已是众望所归,于是成汤与三千诸侯相约:“阴胜阳,即谓之变,而天弗施。雌胜雄,即谓之乱,而人弗行。”——阴胜阳,这叫变,一变就受到上天的抛弃;雌胜雄,这叫乱,一乱就受到百姓的抛弃。
顺天命尽人意,这是成汤的治国理念。
新王朝建立之后,绝大多数夏朝遗民视成汤为“救世主”,将自己从夏桀的桎梏之中解放出来。但是如何处置夏朝遗民,成汤却很纠结,甚至准备将夏社迁到其他的地方去。
社是什么?
社,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土地崇拜,在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开始流行。上古时期,人们将祭祀、供奉的物品撒在地面上,或埋入地里。而后垒起土丘,作为祭祀土地神的固定场所,久而久之,土丘或固定场所就成为土地神的象征或载体,这就是“社”。
社通常与稷合称社稷,社稷供奉的主神有两种说法。《左传》中说社祭祀的是句龙,稷祭祀的是两个人神(柱、弃)。句龙,是共工氏之子,又称后土。柱是烈山氏之子,弃是周人的始祖。《孝经》中说社为土神,稷为谷神。无论哪种说法,社祭祀的都是土神,稷祭祀的都是农神。
社稷之神,是一个王朝、一个国家的保护神。成汤灭夏之后,忧心夏王朝死灰复燃,所以要将历代夏王祭祀的“社”迁走,在精神领域上将夏朝遗民的“国家意识”“宗族意识”连根拔除,使之心甘情愿成为殷商王朝的子民。
成汤迁夏社的根本动机,就是要实行祭祀改制,废除夏朝旧体制中的社稷之神,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
但是夏朝供奉的社神是句龙或者后土,是共工氏的后裔,也与殷商民族有渊源关系。所以成汤终究还是没有废除夏社,原因是找不到比句龙更适合的社神。也有人认为,夏社是历代夏王敬神敬祖的宗庙、祭坛,是国家的象征,神圣不可侵犯。成汤之所以不敢废去夏社,是因为夏后氏之先祖大禹对华夏族的贡献功高盖世,后世无人能及,只好保存夏社,以安抚夏朝遗民,收拢天下人心。
蜕变与延续
夏朝遗民对成汤此举感恩戴德,视之为慈父圣君。《吕氏春秋·慎大览》中说:“汤立为天子,夏民大说,如得慈亲,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郼如夏。”郼(yī),就是指殷商。后人也以衣、郼来称呼殷商。
这说明,成汤革命之后,虽然改朝易代了,但是夏民依然安居乐业,过着舒坦的日子,甚至比活在桀的统治之下还要美好。
史传文献上的记载,也在考古上得到了印证。
二里头遗址三、四期之间,是夏商易代的分界。二里头四期(约公元前1565年至公元前1530年),已与早商文化相接轨,甚至进入商代纪年范围。
二里头四期是三期的蜕变与延续。蜕变主要表现在陶器组合及风格上的变化,这反映了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
从最常见的炊煮器来看,二里头三期以前的炊器以口沿饰花绳纹的圆腹罐为代表,但在二里头四期这样的炊器不见踪影了。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器物大都是砂质罐形鼎,在二里头文化四期逐渐被淘汰,与此同时泥质盆形鼎的数量猛增。具备早商二里岗文化风格的圈底、卷沿、袋足等器物,也逐渐取代了二里头文化前三期的平底器物。陶器纹饰中,新出现夔(kuí)龙纹,以及典型商文化中细而直的绳纹。
人们吃饭常用的食器中,二里头二、三期盛行的三足盘在四期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形态不一、数量不断增加的簋。簋在代表早商文化的二里岗文化遗址中,数量巨大,形态稳定,制作考究,成为早商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器物。可见,曾经是皇皇夏都的二里头遗址,从四期开始,逐渐过渡到商文化。
从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旁的灰坑中,挖出来的除了典型的夏文化器物,还包含了早商文化和岳石文化因素的陶器。岳石文化的器物主要是夹砂褐陶的鬲、罐和半月形双孔石刀等。可见,夏朝灭亡之后,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被摧毁,随着商族及其盟友东夷的蜂拥而入,二里头遗址也被“文化侵占”了。
贵族们使用的酒器中,最能代表二里头文化的盉、觚等数量锐减。酒器通常也具备礼器性质,是贵族身份的象征。酒器数量的减少,说明夏朝旧贵族的衰微,他们四处逃散,从斟鄩城中消失。
兵器中,对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器物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在二里头三、四期时,石镞、骨镞、蚌镞等远程射击类兵器的数量剧增,象征军事指挥权的玉钺也增多,并新冒出数量众多的近战砍杀类兵器,诸如戈(包括石、玉、铜戈)、石矛、铜战斧等。这说明在二里头三、四期之际,族群间矛盾激化,社会动荡,战争频仍,所以需要打造各色各类的兵器。
除了器物方面,二里头在整个城市的布局及大型建筑物上,也发生了变化。
形成于二里头二期的四条纵横交错的“井”字形大道,到了二里头四期还在使用。但是城中最宏伟的1号宫殿、4号基址东庑逐渐废弃。1号宫殿毁掉之后,上面堆积着二里头四期的灰坑、陶窑和小型墓葬。陶窑出现在1号宫殿废墟靠近西侧的内廊处,打破宫殿的夯土台基,保存较好,陶窑烧火坑内发现了30多个四期陶片。可见,曾经作为夏朝统治者的宫殿——“夏后氏世室”,在二里头三、四期之际遭到毁弃,只剩下残垣断壁,沦为寻常百姓的生活区,甚至墓葬区。
另外,从二里头四期晚段开始,宫城内开始进驻平民的墓葬,贵族与平民,还有奴隶,各个阶层的墓葬鱼龙混杂,这意味着王朝已经崩溃,井然有序的统治不复存在了。曾经高高在上的贵族,不得不与他们鄙夷的平民甚至奴隶为伍了。
这些都是改朝换代带来的影响,是成汤革命在考古学上的反映。最迟在二里头四期偏晚阶段,整个遗址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考古学家称之为外来陶器因素。这些外来陶器的器形、风格,与其来源地(主要是东方的商族、东夷族)保持高度一致,明显是外来移民迁徙至二里头遗址时,长期居住留下的。这无疑与成汤与东夷结盟,伐桀灭夏的事件息息相关。
二里头四期除了蜕变,也有延续。
宫城城墙、2号基址、2号基址的主殿台,还有1号宫殿群中的7号基址、8号基址,都没有被摧毁,一直使用到二里头四期晚段以后,此时夏朝已经灭亡。围垣设施、铸铜作坊、绿松石制造作坊和祭祀场所等,也在二里头四期正常使用。
2号基址所属建筑被认为是夏朝的社稷或者宗庙,却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印证了《史记》中记载的成汤“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
最令人意外的是,在二里头四期,宫殿区的范围甚至有所扩大。至少新建了三处大型夯土建筑,在2号宫殿以北新建6号宫殿以及一段围墙。新建的6号宫殿,面积达2500平方米,是一处复合式的大型庭院建筑物,由北殿、西庑和东、南围墙及庭院组成。在6号宫殿以西又新建了11号宫殿。宫城与围垣作坊区之间的大道东侧,也新建了10号宫殿,属于长方形的中型建筑物。
由此可见,《吕氏春秋·慎大览》中有关夏民“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郼如夏”的记载,基本属实。
这归功于灭夏之后,成汤实行开明包容的统治政策。成汤大行仁政,以安天下,让饱经战乱之苦的百姓获得喘息的机会,重新过上了无忧无虑的日子。
虽然时代变了,但是只要人心不变,一切就美好如旧。
然而,夏人毕竟是异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了监视夏朝遗民,防止他们作乱,成汤在斟鄩以东建造了一座城池,这就是偃师商城。
偃师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遗址相距约7千米,偃师商城遗址与郑州商城遗址相距83千米,同为夏商之际郑洛区的三大古城遗址,犹如三颗璀璨的明珠,交相辉映。
这三大古城遗址,都是什么性质的城市?
最初,人们对二里头遗址怀有争议,有的说是夏朝的都城斟鄩,有的说是成汤的都城西亳。说二里头遗址是西亳的,认定依据是大型建筑基址,但并未强调夏商文化之间的差异性。随着二里头遗址的进一步发掘,人们已经渐渐接受它就是夏都斟鄩。1983年,偃师商城新发现之后,主张二里头遗址是西亳的改弦易辙,转而认定偃师商城才是汤都西亳。
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由此成了人们争论的焦点,对这两座早商城市的地位及性质产生分歧,演绎了一出热络的“早商双城记”。
早商双城定位之争
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是商汤时期营建的两座大城市,对它们的定位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偃师商城是汤都西亳,郑州商城是商王中丁所迁的隞(áo)都。第二种说法,郑州商城是成汤最早的都城,也就是亳都;偃师商城则是太甲的桐宫,或者偃师商城是成汤之别都、商朝初期的军事重镇。第三种说法,早商时期存在“两京制”,偃师商城、郑州商城都是商朝初期的都城,只不过使用时间不同而已。
三种说法都是真知灼见,不分伯仲。
郑州商城位于河南郑州旧城区一带,有三重城垣,从内到外依次是宫城、内城和外城。
宫城位于内城的东北部,略呈长方形,东西长约800米,南北宽约500米,总面积达37万平方米。宫城内发现数十处大型夯土基址,都位于高台之上。
内城城垣除北城墙东段略呈东南向西北倾斜外,其余城墙基本上是东西或南北走向。其中东墙长1700米,西墙长1870米,南墙长1700米,北墙长1690米,总周长约6960米,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郑州商城的内城城门和街道布局称为“六门三街式”,即东西城墙各开两个门,南北城墙各开一个门,两个城门之间都有一条主街。内城中基本上没有发现下层平民的生活遗迹,说明是贵族阶层的居住区。
郑州商城遗址
在内城东北部有一个社祭遗迹,背靠北城墙、南临宗庙区,位于一片平坦的高地上,这个社祭遗迹有可能就是文献记载的周代亳社的前身。范宁注《穀梁传·哀公四年》云:“亳即殷也。殷都于亳,故因谓之亳社。”亳社是祭祀殷商民族先祖的场所。内城西城墙和南城墙外侧约600至1100米处,就郑州商城的外郭城,可分为东、中、西三段,呈半圆形围绕在内城南面。
偃师商城坐落在洛河北岸稍稍隆起的一个高丘上,略呈长方形,由宫城、小城和大城组成。街道布局上,小城是“四门十字街式”,大城是“六门三街式”。
偃师商城遗址
偃师商城的大城外形像一把菜刀,南部较窄,形似刀柄。大城的东城墙长约1640米,西城墙长约1710米,北城墙长约1240米,南城墙长约740米,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大城城墙外侧12米处,有一条护城河,宽20米,深6米。
大城内的西南部是小城,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宽约740米,面积约81万平方米,占据大城面积四成多。小城套在大城中。小城的西墙与南墙被包夹在大城城墙之中,小城北墙的中段和西墙的中段向内凹进,小城东墙的中段向外凸出,呈现出凹凸曲折状。
小城内还有一座宫城,略呈方形,其中北墙长200米,东墙长180米,南墙长190米,西墙长185米,墙高3米,面积约4.5万平方米。偃师商城宫殿区已发现十座建筑基址,集中于宫城南半部。宫殿群北面是专门的祭祀区,祭祀区以北是王宫的池渠遗址。小城的西南隅则是被称为“府库”的建筑群,整个“府库”包含96座房子。
偃师商城的年代通常分为三期七段,与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的年代关系如下表。
偃师商城年代对照表
谁比谁更早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哪一个建造的时间更早?
考古挖掘显示,偃师商城的城墙夯土内发现有光面的鬲足根,它的形状与二里头四期的鬲足根相仿,说明偃师商城的城墙修筑时,二里头四期文化就已经存在,所以偃师商城修建的年代应不早于二里头四期,而城墙夯土内也没有发现比二里头四期更晚的遗物。根据这个来判断,偃师商城城墙的始建年代不迟于二里头四期晚段,早于二里岗下层一期,但绝对修建于公元前1600年之后,大约在公元前1580年前后。
郑州商城的外郭城始建于二里岗下层早段,内城始建于二里岗下层之前的洛达庙期晚段(二里头文化四期)或者南关外期,绝对年代大致在公元前1630年至公元前1610年之间,所以应该比偃师商城更早,早十数年左右。
这里以偃师商城年代的分期为基准,对两座早商城市的修建与发展过程进行比较。
一期早段(约公元前1600年至公元前1580年),偃师商城始建期,相当于夏朝灭亡前夕,成汤开始营建偃师商城的宫城,最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是1、4、7、9、10号宫室。同时在这些宫室以北修建祭祀场和池苑,其中池苑包括水池和水渠,祭祀场面积约3100平方米,四周有夯土围墙,出入门道设在南围墙内。
这个时期偃师商城的宫城布局如下,祭祀场以南自北向南分布着10、9、7号宫室,构成一个三进院落式的建筑群。10号宫室位于最北端,或是一期时期的寝宫。
紧邻9号宫室东缘的是1号宫室,由于开西门,所以被认为是9号宫室的附属建筑物。1号宫室东边,则是4号宫室。
此时,郑州商城内城中最早的宫室和城墙,已经在南关外期就建立起来了,在这之前是一个相当规模的村落,可能就是《尸子》与清华简中的汤丘。成汤利用汤丘村落,修筑一个方形小城,建筑程序与郑州大师姑二里头城的筑法相似。
成汤之所以要在这里修筑城邑,是因为有众多的商族定居于此,包括来自今豫北、冀南地区的下七垣文化先民,还有部分岳石文化先民。成汤有足够的理由筑建一座城市,以作为灭夏之后的政治中心。
一期晚段(约公元前1580年至公元前1560年),郑州商城出现外郭城,但内城宫室建筑还不是很多,面积不过3万平方米。此时偃师商城的小城城垣也开始修筑。
二期早段(约公元前1560年至公元前1530年),是偃师商城大规模的扩改建期。在小城城垣的基础上扩建了大城城垣,削去小城城垣两侧的部分夯土。新建的大城城垣包在小城城垣的两侧,使之直接叠压在小城城垣之上,出现了环城和顺城道路。从年代上看,偃师大城应该建造于商王太甲或太庚期间。
随着大城城垣的修筑,宫城面貌也焕然一新。除了1、4、7号宫室继续使用之外,9号宫室向西扩展,改建为更加宽敞的2号宫室,宫城西城垣一部分也随之相应西移。2号宫室东西长60米,南北宽13米,规模较大,南北两侧都留有连接殿堂与庭院的上下台阶,与改建之前的9号宫室,或同属于明堂之类的建筑物。明堂是古代君主举行朝会、发布诏令的殿堂。
在疑似明堂的2号宫室北面,紧贴着祭祀场南侧新建了8号宫室。8号宫室没有廊庑,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单体长排型建筑物,可能是二期和三期两个时期的寝宫。在4号宫室之南新建了6号宫室,6号宫室将原宫城南城墙改用为南庑基址。至此,一个完整的偃师商城轮廓展现在世人面前。
这个时期,偃师商城的宫城布局如下:靠西一侧自北而南是8、2、7号三个宫室,也构成一个三进院落的建筑群;靠东一侧自北而南是4、6号两个宫室,6号宫室被认为是庖厨建筑。居中的是1号宫室,可能也是庖厨建筑。
二期晚段(约公元前1530年至公元前1500年),是偃师商城再次改建期,偃师商城一期时的水池四壁本来是泥质的,在此时改用石头修砌。1号宫室已被废弃,宫城的南、西城墙被突破,又新建了一段宫城西城墙。
这个时期是郑州商城的繁荣阶段,也是宫室遗迹最丰富的时期。内城和外城已经修筑完毕,并投入使用。城内东北部的宫殿区夯土台基增多,出现多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
其中一座基址东西长65米,南北宽13.6米,属于《周礼·考工记》中记载的殷商“四阿重屋”。所谓的“四阿重屋”,就是指四坡顶、两重檐——在四坡屋盖的檐下,再设一周保护夯土台基的防雨披檐。
此时郑州商城的手工业也兴旺起来,位于内城南墙约700米处的南关外铸铜作坊、内城北城墙中部外侧约300米的紫荆山北制骨作坊,以及位于西城墙北段外侧700米处的铭功路制陶作坊,都开始使用,同时还出现了铜器墓。内城和内外城之间遍布各类遗存,表明这个阶段郑州商城的居民数量急剧增加。
众多的祭祀遗址被发现,完全符合郑州商城作为早商时期王都的地位。其中位于郑州商城东北隅的一处祭石遗迹,颇为引人注目。该遗迹共发掘出排列有序埋在地下的6块石头,围绕着6块埋石的北侧、东侧和南侧,则有排列有序的2个烧土坑、8个殉狗坑,殉狗百余只。殉狗坑内还埋有3具人骨架,证明这些死者都是奴隶。这种用6块石头做成的“祭坛”,就是文献记载中的“社祀”。《水经注·穀水》引《礼》曰:“天子建国,左庙右社,以石为主。”说的就是这种石头祭坛。《淮南子·齐俗训》中记载,殷商王朝的“社”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高诱说,石头就是社主。这些记载与郑州商城内发现的石头祭坛互为印证。
用冰冷生硬的石头作为祭祀的社主,这是非常罕见的。郑州商城的祭石遗址以六块埋石为“社主”,不是一般的祭祀遗址,而是“亳社”的所在地。祭石遗址的8个殉狗坑,显然是围绕着中间最大的埋石而挖筑的。埋犬是殷商民族常见的祭祀方式,如有条卜辞中记载:“辛巳卜,贞:埋三犬、燎五犬、五豕、卯四牛?一月。”
从这8个殉狗坑中狗骨架的姿态看,有些狗腿似被捆缚着,并有挣扎的样子,可见这些狗是被活着埋祭于此的。殉狗坑的近侧发现有14座单人墓葬,有的随葬陶豆柄和陶爵,甚至玉柄形饰。所以墓主人不是奴隶,可能是《周礼·秋官》记载中的“犬人”。
“犬人”掌管犬牲事务,祭祀时负责供应体格健全、毛色纯正的犬牲,用来伏祭和埋祭。另外,在殉狗坑中还出土了一件扭成一个圆团的夔纹形薄金片装饰品,呈金色黄壳,净重18.5克,是郑州商代二里岗遗址中仅有的一件金器。当时商朝统治阶层祭祀社神仪式之隆重,由此可见一斑。
三期早段(约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1490年),是偃师商城三度改建期。6号宫室改建为5号宫室,7号宫室改建为3号宫室,并新建了一座西庑。改建后的3号宫室占地面积约7600平方米,其中庭院面积有5200平方米。但这个时期偃师商城开始呈现出衰败之势。
三期中段(约公元前1490年至公元前1475年),是偃师商城加速衰败期。衰败表现在,祭祀区没有发现比这个时期更晚的祭祀遗迹,池苑区的水池已经干枯,堆满了包含有大量宫殿建筑的墙体残块。府库成了废墟,小城城垣可能在此时被毁平。使用了百余年的4号宫室,被认为是宗庙,但在这时候也被废弃了。
偃师商城衰败的原因是殷商统治者的离去,这可能跟商王中丁迁隞相关。中丁迁隞,是商朝中期的开端,所以偃师商城的废弃,标志着早商文化结束、中商文化开始。
此废彼兴,偃师商城衰败下去了,郑州商城却进入鼎盛时期。
郑州商城早期的宫室仍在使用,在城内东北部又新建、改建了多处大型宫室,使得宫殿区的面积进一步扩大。此外,宫殿区内还建有大型石砌蓄水池、石砌供水管道、木结构框架的水井等,形成完备的供水系统。原有的铸铜、制陶和制骨等手工作坊继续使用,还在北城垣外新建了一座铸铜作坊。同时,在内城发现多个铜器墓,内城西垣北段外也发现了铜器窖藏坑,说明这个时期青铜冶铸业非常发达。
三期晚段(约公元前1475年至公元前1460年),是偃师商城完全沉寂期。商城彻底沦为普通的聚落,仅存零星的灰坑。
与此同时,郑州商城也进入了衰落期。内城的宫殿区还有夯土建筑遗存,内城西垣南段外侧发现了铜器窖藏坑,内城外也有铜器墓。说明在这个时期,郑州商城仍有商王室和贵族在此活动,但也开始趋于衰落。南关外和北城垣外的两处铸铜作坊,至迟在此期偏晚废弃。
从两座早商城市的进程发展来看,它们大体同时兴建,同时废弃。但是偃师商城的出现略晚,废弃略早,都在十年左右。
都城和陪都
郑州商城是成汤的亳都,也就是郑亳。这在文献上有记载,考古资料也支持。郑亳是伐桀灭夏的统帅部,所以要比偃师商城更早出现。
《左传·襄公十一年》中记载:“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杜预注:“亳城,郑地。”说明亳在郑国境内。出土文物印证了杜预的说法。在郑州商城的白家庄附近曾经四次发现陶文:第一次在1956年,发现带字陶器11件,其中刻有“亳”字的9件;第二次在1981年,发现带字陶器20余件,大部分为“亳”单字;第三次在1986年,发现带字陶器16件,能释辨出“亳”字的10件。总之,发现的陶文“亳”字占总数八成以上,实证了郑州商城就是成汤的亳都,即郑亳。
偃师商城是西亳,可能是成汤的陪都、离宫。
认为偃师商城是西亳的,主要依据是史传文献的记载,如《汉书·地理志》中记载:“尸乡,殷汤所都也。”春秋时期偃师叫尸乡,但班固并未将尸乡称为亳。最早将亳与偃师联系起来的是东汉的郑玄,他在注解《尚书·书序》时说了一句话:“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到了西晋时期,《帝王世纪》一书正式将偃师称为西亳。后来的唐代《括地志》沿袭这些说法,指出亳都故城在洛州偃师县西十四里,本为帝喾之墟,商汤之都城,并说偃师县以东六里有汤冢,在桐宫附近。所以有人认为,偃师商城就是后来伊尹放太甲的桐宫。
偃师商城也有可能是商初的军事重镇。
从偃师商城的小城建筑特征来看,小城的城墙基础处理草率,城墙建造相对简单,城墙走向非直线,呈凹凸曲折状,体现设计者的军事防御意图。应是受到了筑城条件的限制,譬如时间紧迫,人力、物力相对短缺,或客观条件不允许从容筑城等。所以偃师商城可能是成汤在灭夏之后,为了镇抚夏朝遗民,巩固统治而修建的。
对这两座早商城市的基本情况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在规模上,郑州商城远远大于偃师商城。郑州商城在建城之初就有了3平方千米的内城和规模更大的外城,而偃师商城小城仅0.81平方千米,大城约2平方千米。在青铜冶铸上,郑州商城发现了为数众多的有青铜礼器的墓葬、窖藏坑,以及铸铜手工作坊,而偃师商城仅有个别墓葬随葬少量的青铜礼器。在建造特征上,偃师商城几乎平地起筑,城垣宽厚,有意设计出多处拐折,而且城门狭小,城内建有“府库”,都显现出浓厚的战备意图,这与郑州商城的全面繁盛形成鲜明的对比。
因而,可以这么说,郑州商城在城市规模上比偃师商城大得多,更适合作为一个泱泱王朝的都城,应当是成汤的主都郑亳,是殷商王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宗教文化中心。
偃师商城规模较小,不适宜当作都城,但是具备更强烈的军事色彩,承担监视、镇抚夏朝遗民的重责,兼具仓储转运功能,所以可视为成汤的陪都西亳,也就是后来伊尹放太甲的桐宫。
新王朝的危机与应对
3600年前,郑亳(郑州商城)的明堂上,成汤和他最亲密的战友,更准确地说是“盟友”——伊尹,以及仲虺、咎单、女鸠等辅臣们,坐在一起,共同描绘着新王朝的未来蓝图。而成汤的某个悍将,率领一支军队,坐守西边80千米处的西亳(偃师商城),密切注视着夏朝遗民的一举一动。
然而,这个刚刚破壳而出的新王朝,正面临一场空前的大危机。
夏商替代之际,七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百姓困苦不堪。更由于连年征战,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尽管夏桀的统治已被推翻,但是夏朝末年的乱象一直持续到成汤初年,整个中原地区都陷入混乱与失序之中。
上博楚简《容成氏》中是如此描述夏商易代之际的社会情况的:“于是乎天下之兵大起,于是乎亡宗戮族残群焉服。当是时,强弱不辞让,众寡不听讼,天地四时之事不修。”由于夏桀威严扫地,从中原共主的神坛上跌落下来,导致诸侯纷争,天下大乱。成汤兴九州之师,征战四方,烽火连天。中原社会极其动荡,各部落相互戕杀,已到了灭族绝祀乃止的残忍地步。诸侯以强劫弱,以众暴寡,天地之道尽失。
然而《容成氏》中说,中原地区的这种失序与混乱,成汤应负有责任,甚至是乱象的始作俑者。
成汤为推翻夏桀的统治,假托夏桀之名收取重税,聚敛百姓之财,目的是让夏桀成为万民公敌,点燃百姓的怒火,烧到夏桀的身上去。于是就连“喑、聋、跛、眇、瘿(yǐng)、偻”等老弱病残者,也豁出命来,揭竿而起,反抗夏桀的暴政。
新王朝在战争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了,如何收拾残局,让成汤日夜寝食难安。于是成汤向元勋伊尹求教治世良策,以重振民生,拯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清华简《尹诰》中记载,成汤与伊尹在灭夏之后,共商治天下之策。
《尹诰》的第一句话是:“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意思是说,成汤与伊尹恪守双方既定的盟约,齐心协力,终于革命成功。伊尹认为,夏桀败亡的教训是自绝其民,导致众叛亲离。君若不爱民,民何必爱君?所以没有谁愿意为桀保卫斟鄩,结果夏王朝被成汤迅速消灭。新王朝要想长治久安,必须吸取夏桀的前车之鉴。
伊尹告诫成汤:“应当与民同心,为民而行,如此才能让天下归心。”
成汤问伊尹:“我怎么做到天下归心?”
伊尹建议:“将夏桀搜刮而来的民膏民脂,赏赐给部众,然后善言劝导。”
于是成汤把功臣们都召到亳,大行赐赏。《容成氏》中说,在论功封爵时,成汤“乃立伊尹以为佐”。这里的佐并非后世所指的国相,也不是卜辞中的尹或宰。
根据《吕氏春秋·慎大览》和清华简《尹至》的记载,在伐桀灭夏之时,成汤为了争取伊尹势力的支持,与伊尹结盟,并立下盟誓。双方盟誓的内容不详,但应当包含了灭夏之后两人联合执政。所以成汤立伊尹为佐,让他做自己的副手,共治天下。
为此,成汤授予伊尹超乎寻常的军政大权,让他便宜行事,以兑现双方在盟誓中的约定,形成了类似于古希腊、古罗马的贵族寡头联合执政。所以佐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副元首,政治地位高于国相。
伊尹恩威并施,率领一支军队,芟平各地暴乱,同时也给百姓一定的实惠。百姓这才稍稍安心,于是成汤“得众而王天下”,理直气壮地成了中原共主。
成汤与伊尹的惠民措施主要是赈灾安民。成汤以大巫师的身份在桑山之林举行祷雨仪式,祈求天神降雨。桑是商族的社树,桑山之林就是桑林之社。桑山之林在哪里?历史上有好多个地方,河南郑州上街区的桑园村、河南商丘的南亳、安徽亳州的汤陵、河南巩义市的墨云山等,都有可能。
祈祷时,要献祭贡品。贞人占卜之后说:“应当用活人来祭神。”成汤不愿意滥杀无辜,他向天神谢罪:“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 然后“剪其发、磨其手”,意思就是剪下自己的头发和指甲,以代替自己,献祭于神。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头发是精血的载体、生命的象征,是最好的肉身替代品。成汤自剪头发和指甲,等于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神灵,所以获得了百姓的拥护。《吕氏春秋》中记载,成汤祷告之后,“民乃甚悦,雨乃大至”。
伊尹则采取了具体的赈灾行动,切实有效地帮助难民走出困境。
《氾胜之书》中云:“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伊尹教会百姓用粪便做肥料,浇灌土地,让庄稼丰收,大力发展农耕,从根本上解决救灾问题。
而后伊尹发展商业,流通货物,以赈灾民。《皇王大纪》中记载:“伊尹言于王,发庄山之金铸币,通有无于四方,以赈救之,民是以不困。”
庄山,即严道之铜山,今四川雅安市荥经县东北的铜山,以盛产铜著称。然而此山远离中原超过1200千米,路途遥远,地形复杂,在当时尚无采矿铸币的条件。而且殷商早期流通的货币是贝壳,无论甲骨卜辞还是考古发掘都没有看到殷早期使用铜币的痕迹。“发庄山之金铸币”只是后人假托之说,可信度不足。
但是伊尹拥有军政、经济大权,地位之尊崇,远非一个国相所能及。
成汤与伊尹联手实施了一系列安邦定国的举措之后,中原地区一派太平祥和。殷商王朝的政权初步获得巩固,于是伊尹奉命作《大濩(hù)》之乐,以歌颂成汤的功德。《春秋元命苞》中记载:“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乐名《大濩》。”濩,就是护(護),救也。成汤伐桀护民,赈灾救民,所以受到百姓的拥戴。大濩,就是大护,按今天的说法就是护国庇民的大菩萨。以成汤之彪炳千古的历史功勋,可谓实至名归。
成汤的新政
中原地区稳定之后,成汤致力于新王朝的政权建设。
首先是设官职。
任命仲虺、伊尹为左、右二相。在卜辞中,殷商时期的官员制度有内外服之分,左右相应属于内服官。内服官按照职权,又分为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仲虺、伊尹为左、右二相,是外廷政务官的最高阶官员,又称阿、保、尹。尹之下有卜、祝、史,负责占卜与祭祀,垄断宗教大权。再之下是作册,负责记录与保管王室档案。还有亚服,属于武官阶层。内廷事务官包括商王的家臣宰、服侍商王的小臣。伊尹就曾经担任过小臣。
外服官就是方国首领的侯、伯,或者为殷商王朝服役的男、戍守边疆的卫。
成汤对内外服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包括初巡守和定献令。初巡守就是在商族的活动区域中,成汤通过定期的巡守制度,来加强统治。夏商之时,天子六年一巡守。天子巡守,观民俗,察民情,奖优罚劣。成汤在巡守时,曾经诛杀不法的官员蠋(zhú)沐、尹谐。
对方国、部落首领的侯、伯、男等外服官,成汤通过献令制度维系殷商王朝与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
《逸周书·王会》中记载,成汤与伊尹讨论方国、部落的进贡问题时,确立了“易得而不贵”——容易到手又极为普通的原则,并向各方国、部落首领下达“四方献令”。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瓯等东夷部落,以鱼皮刀鞘、乌贼鱼酱、鲨皮盾牌、利剑为贡物;瓯骆、邓国、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等南蛮部落,以珍珠、玳瑁、象牙、犀牛角、翠鸟羽毛、菌地鹤、矮脚狗为贡物;昆仑、犬戎、鬼方、枳巳、闟耳、贯胸、刺额、离身、漆齿等西戎部落,以朱砂、白旄牛尾、毛毡、江历、龙角、神龟为贡物;崆峒、大夏、莎车、姑他、旦略、貊(mò)胡、代狄、匈奴、楼烦、月氏、孅(xiān)犁、其龙、东胡等北狄部落或西域方国,以骆驼、白玉、野马、、、良弓为贡物。这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并非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根据甲骨卜辞的记录,殷商时期的方国贡品确实都是“易得而不贵”之物。
其次,成汤制定礼仪典章。
《史记·殷本纪》中记载:“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上古时期,新王朝取代旧王朝之后,都要实行历法、服色改革,主要是改变岁首月份、器物所崇尚的颜色,以示胜过旧王朝,自己才是“奉天承运”的天之骄子。
上古时期,人们将十二月与十二地支相配,以冬至所在的农历十一月配子,称为子月。以此类推,农历十二月为丑月,农历正月为寅月。
夏历建寅,也就是寅月(今农历正月)为岁首。成汤即位之后,改革历法,以丑月(今农历十二月)为岁首,称之为建丑。周历建子,即以子月(今农历十一月)为岁首。《春秋》一书中使用的鲁历也是建子。
夏朝崇尚黑色,所以夏人在昏黑的夜晚发丧,打仗时乘坐黑色战马,祭祀时也摆上黑色的供品。成汤建立商朝后,崇尚白色,改服色为白,这不但在文献中有所记载,而且也得到龟甲、祭器、白陶、田猎、种族等辅助性材料的证实,可见殷商时期的奴隶主阶层确实存在“尚白”的时尚和观念。
成汤实行强有力的安民、变革措施,不但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新政权的统治,而且为创造更加灿烂的青铜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汤既是殷商王朝的开创者,也是殷商文明的主要奠基人。因而后世对成汤评价极高。《易传·彖传下·革》中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汤武革命,是指成汤伐桀与武王伐纣。说成汤革命,上顺天命,下应民心,也就是顺应历史潮流,推动了文明的进步与发展。这是对成汤的最高赞赏。
西汉的《韩诗内传》中记载,汤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西晋的皇甫谧解释说,成汤在位十七年,为天子十三年。在位十七年是指商族首领主癸死后,成汤继位,经过了十七年的奋斗,终于推翻了夏王朝。建立殷商王朝之后,又当了十三年的国君或者天子——“中原共主”。成汤前后在位共三十年,所以死去之时,年岁较大,可能在五六十岁,百岁而崩应为虚夸之词。
成汤的王陵,数千年来有多种说法。《汉书·刘向传》中说:“殷汤无葬处。”这不是说成汤没有下葬,而是史书上没有记载,不知道葬于何处。根据《皇览》《汳水注》的记载,汤的陵墓在济阴亳县北,今河南商丘一带。《括地志》中又有一说,偃师县东边六里有成汤的陵墓,在桐宫附近。桐宫被认为是偃师商城,据此成汤可能葬于偃师商城不远处。
成汤死后庙号为高祖乙,受到殷商子孙的无比尊崇与敬仰。成汤的配偶妣丙,也就是有莘氏之女纴巟,被尊为殷商王朝的“国母”,只有她与成汤一起进入周祭祀谱。卜辞中称之为“大乙奭妣丙”,有时也单称“高妣丙”。
继承人之疑
成汤与妣丙共有三子,长子太丁,被立为太子,可惜先成汤而去,太丁之妻妣戊生子太甲,名字叫至,太甲是成汤的嫡长孙。次子外丙,卜辞中作卜丙,名字叫胜。三子中壬,名字叫雍。
但在甲骨卜辞的周祭祀谱中,只见太丁、外丙,未见中壬。卜辞中有个南壬,应该就是成汤的第三子中壬。这是因为中壬曾经居于亳(郑州商城),郑州商城在安阳殷墟以南,所以中壬也被称为南壬。
成汤死后,由谁来继承王位,在传世文献中有两个说法。
一是《世本》中说,成汤之后因为太子太丁早逝,嫡长孙太甲尚年幼,所以太丁的弟弟外丙登上了王位。外丙在位三年,死后由外丙的弟弟中壬继位。中壬在位四年,又死去。此时太丁之子太甲已长大成人,于是伊尹把他扶上王位。这种说法被《史记》《孟子》等采用。
二是《尚书》中有句话“成汤既没,太甲元年”,说明成汤死后,嫡长孙太甲继承了王位,并未提到外丙和中壬。
《尚书》的说法得到了甲骨卜辞的印证。
有一版卜辞中说:“甲戌翌上甲,乙亥翌匚乙,丙子翌匚丙,(丁丑翌)匚丁,壬午翌示壬,癸未翌示癸。(乙酉翌大乙,丁亥)翌大丁,甲午翌(大甲,丙申翌卜丙,庚子)翌大庚。”这版卜辞记载的是每旬十天,以天干甲乙丙丁为顺序,按即位世次,依序翌祭上甲至太甲之间的十一个商王。
殷商时期的周祭祀谱严格遵循先即位先受祭的原则,在这版周祭祀谱中,太甲受祭的顺序排在叔父外丙之前,外丙的祭序在太甲、太庚之间,可见外丙是在太甲之后、太庚之前登上王位。但是在卜辞中,并未看到对中壬的任何祭祀,说明中壬没有当过商王。
两种说法涉及商朝的继统问题,按照《世本》《史记》之说,商朝存在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两种继统制度,并无主辅之分;按照《尚书》、甲骨卜辞之说,商朝已经确立了父死子继的继统制,并且有嫡庶之别。兄终弟及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变例。
甲骨卜辞属于殷商民族的自证性文字材料,可信度更高。《史记·殷本纪》中记载:“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足见中丁之前都是父死子继,不存在成汤让外丙或中壬继位的问题。成汤直接把王位传给嫡长孙太甲。
这类似于明朝初期,朱元璋的太子朱标早死,朱元璋就把帝位直接给朱标的儿子朱允炆,而不是给朱标的弟弟朱棣,由此引爆了靖难之役。
历史就是这样巧合,太甲继承了王位之后,也发生了一次动荡不安的政变——伊尹放太甲。
什么是伊尹放太甲
伊尹放太甲的史事,也有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以《孟子》《史记》为代表,说成汤死后,伊尹继续为相,辅佐继位的太甲。但是太甲安于享乐,违背了成汤的教诲,废除成汤制定的刑典,暴虐乱德。忧国忧民的伊尹屡谏不听,为了殷商社稷,只好将太甲拘押在桐宫,自己摄政当国,朝见诸侯,打理政事。
桐宫是商初的离宫,附近有成汤的陵墓。伊尹把太甲拘押于此,目的是让他每天面对先王,自我反省。太甲被幽闭在桐宫之中,日日面壁思过,三年之后幡然醒悟,悔过自责。于是伊尹把太甲接回亳都,让他继续为王,自己回到原来的官位上。
太甲听了伊尹的训导之后,弃恶从善,修养德行,诸侯归附,百姓安宁。伊尹著写《太甲训》三篇,以表彰太甲的美德。
《孟子》《史记》对伊尹放太甲的记载,对后世影响最大,成为主流说法。
第二个版本,西晋太康年间出土的《古本竹书纪年》作了颠覆性的记载,说中壬死后,伊尹把太甲拘押在桐宫,自立为王。七年之后,太甲逃出桐宫,杀死伊尹,任命他的儿子伊陟、伊奋为相,并归还伊尹的田宅,平分给伊陟、伊奋二人。
《古本竹书纪年》的说法得到了另一部出土文献《汲冢琐语》的印证。《汲冢琐语》中也说,中壬崩,伊尹放太甲,自立四年。
《古本竹书纪年》称太甲七年杀伊尹,《汲冢琐语》中说伊尹自立四年,其实两者并没有矛盾。根据《史记·殷本纪》的记载,太甲既立三年,被伊尹流放。由于伊尹篡位是非法的,不可能拥有独立的纪年,所以《古本竹书纪年》中称太甲七年杀伊尹。据此太甲被流放了四年,与《汲冢琐语》中的伊尹自立四年相符。
伊尹与成汤联盟的真相
伊尹到底是一个呕心为国的辅政大臣,还是一个篡位夺权的逆臣贼子?
从这次政变可以看出,伊尹的地位与权势非常之崇高,可以废立、惩罚、流放商王,甚至取而代之,摄政当国,自立为王。商王太甲的政治生命,包括被放逐与迎立,完全操控在伊尹手中。
伊尹已经超越了专制王权,成为当时殷商王朝的实际掌权者。伊尹如此尊高的权位,来自他与成汤之间的一种原始契约,而不是单纯的君臣从属关系。
由于在灭夏之前,成汤担忧凭借自己的力量无法推翻夏桀的统治,急需伊尹的辅佐。伊尹是伊洛河流域的伊族之长,他在第一次逃汤而之桀的时候,将伊洛河流域的一些部落诸如伊氏、辛氏,还有不满夏桀统治的夏朝贵族、弃妃妺喜氏,凝聚成一个以伊尹为首的反桀小集团。
为了争取伊尹的帮助,完成伐夏大业,成汤不得不与他订立盟约,达成某种协议。这就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清华简《尹至》中的“汤盟质及尹”,清华简《尹诰》中的“尹既及汤,咸有一德”。这种盟约具备了原始的民主精神或契约关系,盟约内容虽然不清楚,但是一定包含了联手灭夏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诸如战后实行联合执政,或者划分了各自的管辖范围等。
殷商王朝建立之后,成汤与伊尹形成一种原始的执政联盟,共同治理天下。所以在殷商前期,存在着一国二主的两头制度,这是远古部落联盟的残留。因为商朝的建立时间距离原始社会还不是很遥远,父权制尚未完全确立,所以仍然保存着原始社会甚至母系氏族时代的某些特征。比如成汤举行过类似部落联盟会议的景亳会盟,妇女的地位较高,拥有宗教祭祀权等。
但在后世学者的想象中,这样的联合执政或者两头制度,是不可理喻的,所以一个被尊为明君圣主,另一个只好屈身扮演贤臣良辅的角色。
成汤与伊尹的执政联盟,最可能的形式是实行利益分配。成汤将原属夏朝的王畿之地——嵩山以西的洛阳盆地,划分为伊尹的领地,让他镇抚夏民。而位于夏朝旧都斟鄩以东7千米的偃师商城,则成了伊尹的权力中心。日本学者松丸道雄提出一个假说,偃师小城是伊尹奉成汤之命兴建,被用来震慑与监视夏民,之后成了伊尹家族的居城。成汤死后,伊尹的权力不断扩大,甚至凌驾于商王太甲之上,所以他肆无忌惮地扩建偃师大城。
偃师商城兴建之初,可能名叫汤或者汤亭。成汤灭夏之后,将偃师商城作为自己的离宫别居,称为汤宫。大致在东周时期,汤宫音转为桐宫。所以《帝王世纪》中说:“桐宫,盖殷之墓地,有离宫可居。”
伊尹为一世之巨枭,成汤伐桀之际,伊尹首鼠两端,“五就汤五就桀者”,在汤与桀之间反反复复,来回奔波,总是在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人。
作为一个富有谋略又具野心的枭雄,伊尹不可能没有君临天下的梦想。成汤死后,共同执政的两头制度崩溃。伊尹权力无限扩大,而年幼的太甲继承王位,无疑为伊尹篡位夺权创造了条件。
伊尹就把太甲拘押在自己的权力中心桐宫(或偃师商城),自立为王,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古本竹书纪年》中的记载应是最接近真实的历史。
但是后世学者尤其是儒家学派,无法理解殷商初期的执政联盟或两头制度。他们视成汤为圣君,伊尹为贤臣。经过层层累积加工之后,伊尹的贤臣地位深入人心,所以人们接受不了伊尹放太甲篡位自立的说法,反而将伊尹捧为上古贤臣之楷模。如朱熹在《四书集注》中盛赞说:“伊尹之志,公天下以为心,而无一毫之私者也。”
太甲为了维护殷商王室的利益,暗中逃出桐宫之后,杀掉篡位的伊尹,夺回王权。然而伊氏家族势力庞大,太甲为了稳定局面,不得不委曲求全,让伊陟、伊奋继承伊尹的田宅财产,以慰抚伊氏家族,达到巩固自身统治地位的目的。
伊尹在成汤革命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灭夏之后又与成汤联合执政,形成两头制度,他的地位、权势几乎与成汤并驾齐驱。成汤死后,伊尹实际上垄断了殷商王朝的政治、经济、宗教祭祀大权,可以任意废立商王,在商族中威望极其崇高,丝毫不亚于成汤。所以《吕氏春秋·慎大览》中说,“祖伊尹世世享商”,殷商后人在祭祀成汤时,伊尹都是陪祭的对象,一直到殷商灭亡。
伊尹死后,葬在偃师县西北4千米处,就是偃师商城附近。
伊尹篡位,却又为何受到殷商后人的崇敬,甚至死后与成汤一样享受相同的祭礼规格,并且附祭于殷商先公上甲微?
近代学者丁山在《商周史料考证》中如此解释:“伊尹虽因篡位被杀,但他是商代的开国元勋,功亦不可泯没。所以终商之世,总是特祀伊尹,几乎比于先王。”
可见殷商民族是个胸怀宽广又仁义的民族,并未因为伊尹流放太甲而视其为十恶不赦的乱贼逆臣。伊尹是呕心沥血辅佐成汤建立殷商王朝的元勋,殷商后人世代感怀,对他的祭法有岁、至、侑、御等多种,祭牲有牛羊、羌人等,少者为一,多者五十。甚至升华为自然神,成为商王祭祀、祈丰求年、求风求雨的对象。
商王太甲翦除权臣伊尹,捍卫了殷商王朝,诸侯归顺,百姓安宁,被后人尊为“太宗”。《尚书·君奭》载:“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保衡可能是帮助太甲扳倒伊尹的谋臣,在太甲复位后被委以重任,辅佐太甲治理国家。
太甲在位十二年,这当中应包括伊尹自立为王的四年。太甲死后,史传文献对殷商王系的记载又出现混乱。
太戊一朝的权臣伊陟
《史记·殷本纪》中,自汤至祖乙共七代,有十三位商王,但卜辞里所见的只有十一位。
《史记》与卜辞的差异主要有四处,其一是成汤之后外丙、中壬、太甲依序继位为王,卜辞中只有太甲、外丙;其二是太甲之后沃丁、太庚相继为王,卜辞中未见沃丁;其三是太庚之后三个儿子的即位顺序,依次为小甲、雍己、太戊,卜辞中则为小甲、太戊、雍己;其四是祖乙为河亶甲之子,但在卜辞中祖乙为中丁之子,河亶甲成了旁系先王。
如下面两表所示:
《史记》中商代前期世系表
卜辞中商代前期世系表
可见《史记》与甲骨卜辞的最大分歧在于太甲与祖乙之间。
根据周祭祀谱,太甲与妣辛生子太庚。但是太甲死后不是传位于儿子太庚,而是由叔父外丙继位。外丙的王位来路不明,或许是篡位君主,所以死于内乱,在位仅三年。太甲之子太庚夺回王位。
太庚在《古本竹书纪年》中被称为小庚,名字叫辨,他仍然定都于郑亳。太庚在位五年,与妣壬生有三子,分别为小甲、太戊、雍己。
太庚之后,三个儿子轮流坐在王位上。首先是哥哥小甲,名字叫高,小甲高在位十七年,弟弟太戊继位,小甲成了旁系先王。所以在卜辞中,小甲受到周祭,但他的配偶就没有这个资格。
太戊的名字叫密,他是殷商前期很有作为的中兴之君。
太戊即位的第一年,册命伊陟、臣扈为卿士。卿士是外廷政务官的统称,不一定都担任尹或者作册。
伊陟为一代权臣伊尹的儿子。伊尹死后,伊陟和伊奋世袭了伊尹的爵位,所以太戊立伊陟为相。伊陟是太戊一朝叱咤风云的政坛大佬。伊氏家族仍然盘踞在偃师商城,明里暗里操纵着殷商的朝政。
太戊决心摆脱伊氏家族的束缚,为此他倚重以巫咸为代表的一股新宗教势力。
巫咸是著名的大巫师,负责宗教祭祀。甲骨卜辞有“咸戊”,有时简称为“咸”,有可能就是巫咸。《世本》中云:“巫咸作筮。”筮与卜不一样。龟为卜,蓍(shī)为筮。可见巫师有两类,一类是龟卜,另一类是蓍筮。龟卜就是通过焚烧龟甲来预测未来吉凶,而蓍筮是通过四十九根蓍草产生的爻象来断吉凶。
当时流行龟卜,巫咸是一名非主流巫师,但是渐渐成了太戊身边的红人。太戊命令巫咸前去祭祀山川鬼神。在神权超越王权的殷商时期,祭祀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伊陟本身就是大巫师,但是太戊让巫咸而不是伊陟负责祭祀,意味着伊氏家族受到了太戊的刻意冷落。
湖北江陵出土的王家台秦简《归藏》中说:“昔者殷王贞卜其邦,尚毋有咎,而殳占。巫咸占之曰:‘不吉。’□其席,投之壑。□在北,为牝……”殳占就是枚占,用木条为工具进行占卜。意思是说太戊让人去占卜国家的命运,神灵暗示很不顺。太戊又让巫咸去占卜,结果还是很不吉利。巫咸一气之下,就把占卜的器物统统扔进山沟沟里去了。
这暗示着太戊的执政受到某种势力的干预,极有可能指的是以伊陟为核心的伊氏家族试图左右朝政,想把商王太戊架空。因而太戊与伊陟之间的权力斗争是不可避免的。
伊陟主政期间发生了一次灾异事件,导致了另一势力巫咸的崛起,伊氏家族自此式微下去。这就是《史记·殷本纪》中记载的“桑榖共生于朝”。
桑是指桑树,榖是野生的桑科植物——楮树,木质偏软,不能成材。
“桑榖共生于朝”事件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商王太戊任命伊陟为国相,让他负责朝政。亳都明堂下出现了两株不祥的植物,桑树与楮树。它们由于木质偏软,被视为妖物。妖怪之物生于朝堂,这是上天在警告太戊,殷道要衰落了。
有一天傍晚,桑树与楮树突然凑在一起,呈拱手状,于是满朝皆惊。
孔安国说:“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罚。”这是上天在责罚太戊不敬神鬼。
太戊大为恐惧,他去问国相伊陟。伊陟却责怪太戊执政不德,招来天怨,并让太戊赶紧去修身养德。太戊就听从了伊陟的话,日夜修行,积善养德。没多久,桑树、楮树都枯死了,殷商中衰的警报也就解除了。
按照司马迁的记载,“帝之政其有阙”是出现桑榖不祥之征的原因,也就是商王太戊施政不力,存在失误,应当负起责任。
司马贞《史记索隐》中说,“帝修德而妖祥遂去”,太戊能够及时改正错误,修身立德,应该是“祥桑枯死”的直接原因。但是《史记》中的记载颇耐人寻味,“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乂》,作《太戊》。”意思是说伊陟把这事告诉了巫咸,巫咸治国有方,让太戊顺利摆脱了困境。于是伊陟写下《咸乂》和《太戊》,用来记载巫咸的理政功绩,歌颂商王太戊的从谏修德。可见对“祥桑枯死”起关键作用的,并非太戊的修身立德,而是巫咸的治国有方。
更加令人费解的是,伊陟官居国相,是百官之首,司马迁为什么不说伊陟“治王家有成”,却把功劳记在巫咸的头上?其中可能有隐情。
“祥桑枯死”之后,太戊在祭祀宗庙时,“赞伊陟于庙,言弗臣”。赞,告也,并非称赞的意思。太戊将伊陟的事告知殷商的先公先王,同时表示将不再把伊陟当作臣子看待。伊陟谦退,作《原命》。《原命》早已失去,原是当时的一个大臣,这是伊陟命令原拿出夏禹、商汤的治世之道来辅佐太戊。
“言弗臣”,言外之意就是说太戊允许伊陟以后不用再称臣了。“弗臣”二字,不禁让人想起了东汉末年董卓、曹操等那些权臣“入朝不拜、赞拜不名、剑履上殿”的傲慢神情。
要知道,这是太戊在极为庄严肃穆的宗庙中说这话的,君无戏言,不是随便开个玩笑而已。难道这是太戊准备禅让大位给伊陟吗?
当然不会。
太戊即位之时,殷商王朝已经衰微下去,王尸君位,号令不行,诸侯不朝。这恐怕才是天降异端,“桑榖共生于朝”的真正原因。伊陟却把责任全推到太戊身上,说“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并要太戊修德。虽不见其人,却闻其声。伊陟那种飞扬跋扈的神态一如其父伊尹,令太戊不敢逼视。
汉宣帝祭祀高庙时,权臣霍光乘马陪伴,汉宣帝心内忌惮霍光,有芒刺在背之感。商王太戊在祭祀宗庙时,伊陟陪行,站立一旁。太戊恐怕也有汉宣帝那种芒刺在背的极度不安,所以脱口说出“弗臣”这样有悖常理的字眼。
有人认为“桑榖共生于朝”事件是一场政治危机,伊陟欲效仿其父伊尹放逐太甲之故事,以妖祥为借口逼迫太戊,意图夺取政权。太戊取得了巫咸的支持,到宗庙去揭露伊陟,以退为进,逼迫伊陟摆明“弗臣”的态度,终于化解了这场政治危机,巩固了王位。
霍光死后,汉宣帝反噬,诛杀霍氏一族。伊陟的结局虽不得而知,但是《史记·封禅书》中有一句值得玩味的话,“太戊修德,桑榖死。伊陟赞巫咸,巫咸之兴自此始”。伊氏家族自成汤时代就开始垄断朝政,历经五代商王,几乎半个世纪,“桑榖共生于朝”事件之后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不见于史书记载,甲骨卜辞中也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以巫咸为代表的宗教新势力,这就是司马迁说的“巫咸之兴自此始”。
巫咸精通巫术,擅长占卜星象。《史记·天官书》中说,“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巫咸通过占卜,为现实政治服务。商王太戊对巫咸颇为倚重,让他参与政事,取代旧势力伊氏一族是必然的。
“甲骨四堂”中的罗振玉、王国维,以及陈梦家等,都认为甲骨卜辞中多次出现的咸戊就是巫咸。殷商后人对巫咸进行规格甚高的燎祭或者侑祭,牛为牺牲,为太牢之礼,绝非寻常臣子所能享受的隆遇。与殷商王朝的开国功勋伊尹一样,巫咸也升华为陪伴天帝的神灵。如甲骨卜辞中有“咸宾于帝”,屈原《离骚》中也有“巫咸将夕降兮”。
殷商王朝由此再度兴盛,诸侯又来归服。太戊也因此被尊称为中宗。
太戊的历史功绩
由于巫咸的辅佐,商王太戊重新确立了中原共主的地位,殷商复兴。
清华简《说命下》中提到了太戊的历史功绩:“昔在大戊,克渐五祀,天章之用九德,弗易百姓。惟时大戊谦曰:‘余不克辟万民。余罔坠天休,式惟三德赐我,吾乃敷之于百姓。余惟弗雍天之嘏命。’”
意思是说,太戊励精图治了五年,国家安定,彰显出九德,不轻忽百姓。九德,在《逸周书·常训》中是指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九种美德。即便太戊拥有九德,但是依旧很谦卑,他说:“我没资格做万民的君主!我没有失去上天的嘉奖,即使上天仅将三德赐予我,我也会将其施行于百姓。我决不会辜负上天所寄予的大命!”
一个王朝的兴衰成败,取决于君主是否开明。太戊擅长帝王之术,他谦逊、隐忍、睿智、稳重,引领殷商走向复兴。
太戊因此深得人心,外服属邦纷纷来朝。《帝王世纪》中说,三年之间来朝觐的有七十六个方国。商王朝与周边各族的联系更加密切。郭璞注《山海经·海外西经》时说,太戊曾经让王孟去采药,顺便拜会了西王母。西王母是西羌的母系氏族首领,在今天甘肃与青海一带。《今本竹书纪年》中也记载,太戊二十六年,西戎来朝,太戊命王孟出使西戎。可见太戊时期殷商王朝与大西北的羌戎部落往来密切。
《尚书》中记载,太戊在位七十五年。太戊是在哥哥小甲之后登上王位的,小甲在位十七至五十七年,所以太戊七十五年似乎是过长了,可能是在位二十五年的误写,也可能是太戊寿七十五而终。
按照卜辞的说法,太戊之后,弟弟雍己继位。雍己名字叫伷(zhòu),卜辞中作邕己。雍己是个昏庸之主,他尸禄保位,朝政散漫,纲纪不立,号令不行。商朝再次衰落下去,诸侯又不来朝见。
雍己在位十二年,死后太戊的儿子中丁庄即位。
从太甲至祖乙,商王的继统顺序十分混乱。太甲死后,叔父外丙继位,不知道是否又是一个叔叔杀侄儿的“靖难之役”。外丙死后,太甲的儿子太庚夺回王位。太庚之后,三个儿子小甲、太戊、雍己轮番执政。但是雍己死后,王位继承者不是他的儿子,也不是长兄小甲之子,而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太戊之子中丁。这不同寻常的继统次序背后,隐约可以看到一片片争夺王位的刀光剑影,也许还能够嗅出一股股浓烈的血腥味。
中丁登上王位的第一年,就将都城从亳都迁往隞去,这是殷商王朝建立之后第一次迁都。从汤至雍己约一百五十年左右,一直以亳(郑州商城)为都,殷商王室的势力在此已经根深蒂固。
中丁却突然间迁都于隞,其中必定有不为人知的缘由。
中丁迁隞的意义十分重大,标志着早商时期的结束,以及中商时期的开始。
殷商王朝的六百年历史,有两个相对稳定的阶段,即成汤建国至中丁迁隞的早商时期,盘庚迁殷至商纣灭亡的晚商时期。《史记·殷本纪》中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在早商和晚商之间,是“比九世乱”动荡不安的中商时期。
在考古学上,通常将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始建和使用时期的商文化称之为早商文化,包括南关外期、二里岗下层一期、郑州商城一至三期、偃师商城一期早段至三期中段。二里岗上层一期或偃师商城的废弃、中丁迁隞,是中商文化开始的标志性事件。郑州商城四期、偃师商城三期晚段已经进入中商文化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