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1/1)
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昔 周监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 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周 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 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诗》载 其制曰:“介入惟籓,大师惟垣。大 邦惟屏,大宗惟翰。怀德惟宁,宗子 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所以 根固本,为不可拨者也。故盛则周、 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 弱,与共守。自幽、平之后,日以陵 夷,至虖厄 区河洛之间,分为二 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然天 下谓之共主,强大弗之敢倾。历载八 百余年,数极德尽,既于王赧,降为 庶人,用天年终。号位已绝于天下, 尚犹枝叶相持,莫得居其虚位,海内 无主,三十余年。
秦 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 食山东,壹切取胜。因矜其所习,自 任私知,姗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 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 曰,周过其历,秦不及期,国势然 也。
汉 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 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 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 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自雁门以 来,尽辽阳,为燕、代。常山以南, 太行左转,度河、济,渐于海,为 齐、赵。穀、泗以往,奄有龟、蒙, 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 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 南。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诸 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 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 侯颇邑其中。而籓国大者夸州兼郡, 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可谓 挢枉过其正矣。虽然,高祖创业,日 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 位,而海内晏加,亡狂狡之忧,卒折 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 诸侯也。
然诸 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 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 以害身丧国。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 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 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 而籓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 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 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 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 矣。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 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 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 租,不与政事。
至 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 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 所尊,势与富室亡异。而本朝短世, 国统三绝,是故王莽知汉中外殚微, 本末俱弱,亡所忌惮,生其奸心;因 母后之权,假伊、周之称,颛作威福 吏,驰传天下,班行符命。汉诸侯王 厥角稽首,奉上玺韨,惟恐在后,或 乃称美颂德,以求容媚,岂不哀哉! 是以究其终始强弱之变,明监戒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