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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文学网 > 重生七零:我的金手指太奇葩 > 第17章 叫花鸡

第17章 叫花鸡(1/1)

杀鸡?

二十年后的云浅月敢,可十二岁的她却没杀过也不敢。

避免暴露,她求助于云伯渠。

云伯渠动作慢条斯理,就像在做一个研究一样,一旁的陆父看不下去,一把夺过野鸡开始处理。

“下刀讲究快准狠,不然杀不死,鸡也会遭罪,力气也要到位,就像这样。”

随意的一刀下去,鲜血便从野鸡的脖子里喷涌而出。

陆父面不改色,把野鸡随手一扔。

野鸡在地上扭动,不一会儿便一动不动。

“啊!”云晨光全程捂住眼睛。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杀鸡。

心里有点怕,可一想到等会能吃到鸡肉就不怕了。

“烧热水把野鸡在里面烫一下,就可以褪毛。”

“哦哦哦。”云浅月连忙去烧水。

拔毛的活自然由云伯渠包揽。

等野鸡处理好后,云浅月就把蘑菇和野野蒜苗放进鸡的肚子里,又放了一点盐,外面裹了一层荷叶,最外面裹了一层泥巴,埋进烧得通红得火堆里。

牛棚里时常有人来,比如说赶牛车得三叔,云浅月怕外面的血迹被人发现,就把那一片的土翻了过来把血腥味掩盖住。

趁着还有些时间,准就去割猪草,存着明天用,云晨光也跟上。

差不多两个小时后,估摸着叫花鸡熟了,就快速下山。

弄掉泥巴,香味瞬间飘散开。

陆父本来想走,可闻到味道后生生顿住,脚像生根了一样,怎么挪都挪不动半分。

云浅月勾唇,尽在掌握之中。

以前在家除了学医之外,她唯一的爱好就是做饭,厨艺更是不用说,她自认为比一般大厨要强。

虽然调料欠缺,可这叫花鸡胜在食材新鲜保留了食物得鲜味,香气扑鼻,也算是一绝。

陆父就这么被打脸了。

房间里就三个小木桩,差一个,云晨光个子矮,就站在那,他们都围着叫花鸡坐在那。

怕有人来,云伯渠特意把门关上。

把干裂得泥巴弄掉,露出沾满油渍得叶子,轻轻打开,露出油光发亮得鸡肉,还冒着热气。

咕咚。

是咽口水得声音。

四个人都馋了。

鸡肉比较烫,云伯渠手上有茧子比较耐热,他特意把手洗了几遍才开始分。

先给陆父这个客人一个鸡腿,再给云浅月一个鸡腿,云晨光得到了一个鸡翅,他自己分到一个鸡头。

陆父有些受宠若惊,鸡腿给他了,小光都没分到。

连忙道:“给我吃鸡屁股就行了,我喜欢吃,在家我都是吃鸡屁股。”

云晨光馋坏了,也不嫌烫接过就咬,一嘴下去满嘴是油,烫嘴却不舍得吐出来,仰着头边哈气边吃。

听到他的话露出疑惑的目光,口齿不清道:“鸡屁股里面都是粑粑……”

云浅月及时捂住他得嘴,瞪了他一眼。

笨蛋,怎么什么都说!

鸡屁股不断能吃,在日料店里,还有鸡屁股刺身呢!

云晨光眨巴眨巴眼,一脸疑惑。

他说错了吗?

陆父没听清楚。

云伯渠:“哪有给客人吃鸡屁股的,你吃鸡腿。”

陆父还是觉得要给小孩子吃,于是把鸡腿塞到云晨光手里,选择了肚子上比较柴得位置上的肉吃。

很嫩很香,很好吃,没没有意料之中得柴。

口齿不清道:“好好吃!”

“比我媳妇做的好吃多了,我媳妇粗帮,直接把鸡放进锅里煮,鸡脚伤那层衣服都没脱掉,说那也是肉能吃。”

云浅月好奇,“那你吃了吗?”

“吃了,怎么可能不吃,那可是肉啊!”

里面得蘑菇和野蒜苗浸满了鸡肉得太汤汁,味道不言而喻,甚至比鸡肉都好吃。

云浅月忍不住多吃了一些蘑菇。

一只野鸡去吃皮毛和内脏也不大,估摸着两三斤得样子,四个人根本不够吃,勉勉强强吃了四分饱,陆父克制着,留了一点拿回去给陆母吃。

眼看到了饭点,陆父还没回来,陆母刚准备去寻,就见他回来了。

“怎么才回来?”

“看看这是啥?”陆父小心翼翼得把鸡肉拿了出来。

鸡肉不大,带着骨头。

陆母看到鸡肉愣了一下,“哪来的?”

陆父简单解释了一番,把云浅月夸了一顿,“那丫头年纪不大,能力却不俗,把银针用得出神入化,居然能抓猎物!”

“我哩个乖乖,此话当真?”

“虽然没有亲眼看见,可小光亲口所说,那丫头也承认了。”

“那孩子以后不一般啊!”陆母有感而发。

后又想到什么,看了鸡肉一眼,脾气上来了,把他臭骂一顿,“人家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野鸡,你却吃人家那么多,还带回来,饿死鬼投胎啊!”

陆父心虚得低头。

刚开始他也想拒绝的,可叫花鸡味道太好了,根本抵抗不住诱惑。

“我错了。”

见他态度不错,陆母白了他一眼,“下不为例。”

想了想又道:“上次我见那丫头鞋子都破了,云伯渠一个大老爷们估计也不会做鞋,改天我给她做一双布鞋送过去。”

接着吸了吸鼻子,这鸡肉还挺香!

于是把接了过来,尝了一口。

陆母眼前一亮,“太好吃了吧!”

“鸡肚子里的蘑菇更好吃!”

不知不觉一块鸡肉下肚,陆母舔了舔手指,才想起来忘记给儿子留了,表情一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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