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主角登场,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1/1)
D9527次列车。
一名穿着休闲装,背着黑色背包的年轻男子登上了这趟前往沪上南站的列车,高大英俊的相貌,气度不凡。
他正是的男主,叶一凡,18岁,沪上大学的大一新生,再过几天就开学了,他也提前去学校准备。
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观察着车厢内的路人。
他喜欢研究人的心理,这是他比较特殊的兴趣爱好,通过人的行为动作、言谈举止判断出性格。
这是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同一件事每个人的看法不同,这也是造就了性格迥异。
他喜欢高智商或者有深度的文学巨著,比如《福尔摩斯》《名侦探柯南》之类,利用智商犯罪或者破案。
还有《鲁迅全集》《时间简史》等等。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名肥胖的中年男人,穿着白背心的农民工打扮,身上有股怪味。
看样子是到沪上的务工人员,端着泡面嗦嗦的,现在才10点就饿了显然没吃早餐。
应该是赶火车没来得及吃,叶一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从列车时刻表大概能推断这人的上车地点。
他的旁边坐着一名少妇带着几岁的孩子,身上的衣服挺精致,皮肤保养的也好,家境应该不错。
上班是可不能带上孩子,旅游也应该跟老公一起,所以他推断这人是去看望老公或者亲戚之类。
坐在他斜对面的是一名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此时报纸盖着脸呼呼大睡。
大白天的光线这么刺眼也睡得着,显然是半夜上车,因为不确定具体上车时间,他也判断不了地点。
过道对面有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与他年纪相仿,两人嘻嘻哈哈的聊着天,显然是早就认识。
坐同一趟车也证明两人考上了同一个城市的大学,或者是顺路途经。
好无聊,他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发呆。
对面那名中年男人打量着他,“你是大学生吗?”
“沪上大学。”
“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啊,我儿子就不行了,考了个二本。”
中年男人嘴上这么说,脸上可是一股得意劲。
叶一凡随口敷衍,“也不错。”
他可不想跟陌生人聊些没有营养的话,下了火车谁都不认识谁,以后也不会见面。
还不如一个人静静的发发呆,看看风景。
中年男人吃完泡面又拿出卤鸡爪和啤酒,招呼他一起吃,“喝点酒不,吃点东西不?”
叶一凡摆摆手,“多谢,不会喝酒。”
不吃陌生人的东西,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尽管知道对方是好意,他也客气的拒绝。
短暂的几小时旅途结束,叶一凡下了火车,打车直奔学校,他不知道的是,远处的树荫下有人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人正是秦守仁派来盯梢的,“少爷,叶一凡出现了,要不要我继续跟踪?”
电话那头,“不用了,你回来吧,没事了。”
在里,叶一凡也是今天到,与剧情走向一致,没有偏离轨道,这让秦守仁放心不少。
沪上大学。
由于还有几天开学,诺大的校园只有零星的一些学生,显得有些冷清。
大门口有几名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接待新生,因为这几天陆续会有新生来报名。
叶一凡拿着录取通知书,工作人员登记好信息,安排一名学长带他去宿舍。
沪大的宿舍楼有两栋,男女宿舍各一栋,对面而立,两楼之间是休闲娱乐的场地,有一些简易的健身器材和一个凉亭。
供学生们日常的游玩散心。
宿舍是标准的四人间,他到的时候另外三个室友早就到了,各自收拾着床铺。
这种床位是上下铺的设计,下面是书桌衣柜,上面睡觉。
房间有些脏乱,地上积了一层灰,随处可见的空烟盒,空酒瓶,不要的东西到处乱丢。
叶一凡拿出玉溪散给他们,介绍认识下,毕竟是室友,这四年时间都住在一起。
陆明的身高不高,1米7不到,皮肤有点黑,他的外号叫“六子”,因为陆和六是近音。
胡四华的个子也不算高,不过身体强壮,皮肤挺白,国字脸,有点小帅。
还有一个叫严玉峰,高高瘦瘦的样子,性格有些孤僻,不善言语。
四人先是收拾好各自的床铺,接着一起打扫房间卫生,清理垃圾,一直忙到傍晚时分。
因为还没开学的缘故,学校的食堂自然不开放,吃饭问题由学生自行解决。
叶一凡说,“相聚是缘,我请你们吃饭吧。”
反正一顿饭也花不了多少钱。
胡四华说,“今天我来吧,一凡,下次你请。”
陆明中肯的提议,“大家第一次见面,AA,谁都不占谁便宜,等混熟了再请客。”
学校对面就有一条商业街,主要做学生的生意,卖的都是跟学生有关,服装店,小饰品,手机,文具用品,餐饮美食等等。
他们随便找了家饭馆,先是叫了一箱冰镇啤酒,陆明说,“今天不醉不归,谁都别想跑!”
反正还没开学,在宿舍睡一天都没人管。
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胡四华属于“闷骚型”,别看他一副老实人的样子,一口一个黄段子。
他是沪上本地人,家在郊区,前几天就到学校来了,四处打听漂亮妹子,真让他见到了几个漂亮的学妹。
由于叶一凡他们没见过,对他的品味持有怀疑态度。
陆明有女朋友,高中谈的,考上了沪上财经大学,两所大学距离几十公里,不远不近。
叶一凡搂着他的肩膀打趣的说,“六子,你这是异地恋嘛,想见你女朋友一面都难,干脆在学校找一个,脚踏两只船美滋滋。”
他解析过三人的性格,陆明和胡四华都是开朗大方的人,经得起玩笑话,而严玉峰沉默寡言,话都没几句,从开始就一直闷头吃饭。
性格孤僻内向,这种人很极端,有可能你的一句玩笑话他会当真,所以叶一凡也懒得搭理他,性格不合聊不到一块去。
“卧槽,你在开玩笑,要是让她知道了就事大了,来,喝酒喝酒。”
陆明端着酒杯跟他们碰杯。
胡四华也掺和进来,“一凡,你这想法很好啊,我们可以深入交流经验~”
后面几个字故意加重了语气。
叶一凡气笑了,“滚!两个大男人击剑啊,我要找也是找妹子深入交流。”
吃完饭已经是晚上,夜幕降临,他们在街上闲逛着。
秦守仁也来到了这条街,当然他只是过来刷个经验,并不准备跟叶一凡正面交锋,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女人的叫喊声:
“抢劫啊!来人拦住他啊!”
来了。
秦守仁转过头,看到一个混混一手拿着红色的女人包,一手拿着匕首,周围的路人都不敢阻拦,主动让出一条道。
混混的身后还有一名年轻女子在追赶。
在里,叶一凡见义勇为制服了混混,当然这是纯路人事件,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只是单纯的想突出主角的人设。
秦守仁等混混路过身边时,伸出一只脚绊倒了他,女包和匕首随之脱手而出,掉在地上。
没有了凶器的坏人就像没有牙齿的老虎,一点都不可怕,路人们蜂拥而上制服了混混。
【叮,改变剧情走向,叶一凡的气运值-100,反派值+100。目前反派值:996。】
他也消失在人海中。
此时,叶一凡闻声赶来,见到歹徒已经被制服,但那种感觉又来了,轻微的刺痛感。
就好像有人抽丝剥茧般,从他脑袋里抽出了什么东西。
尽管不知道这是什么,更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他只知道这是不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