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恨天太长(1/1)
据陆向晚所知,那排库房是商业局的,商业局是全厂最不差钱的单位,再加上她要在那里开超市的话是抢商业局的生意,想把那些库房都租下来,怕是还得费点心思。
下午,陆向晚先去了趟商业局把给陆向雨买的东西给她。
这次去金城,陆向晚给陆向雨买了身上好的毛呢套装和一块手表。
陆向雨看了一眼东西脸就沉了下来,“你这丫头才干几天生意就这么乱花钱。”
陆向晚卖衣服也就卖了不到半个月,上给她那件毛衣,要不是为了给陆向晚做宣传她都舍不得穿。
“给你买东西咋能是乱花钱呢。”陆向晚抿唇一笑,“你好歹也是总厂领导的儿媳妇,穿得体面些,你公婆脸上也有光嘛。”
陆向雨叹了口气,陆向雨哪里知道她婆婆生怕她打扮得好看,就怕她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给张小鹏戴绿帽子。
其实自打跟张小鹏结婚之后,陆向雨的心境也在发生改变。
张小鹏是傻,但对她相当不错,工资交给她,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也都留给她,家务虽然做的不是很好,但也努力学习,抢着干。
孙颂芝做手术的时候,张小鹏还抢着给孙颂芝献血,这样的男人就算是傻一点又怎么样?
一个女人这一辈子不就是想嫁个对自己和家人好的男人。
张小鹏绝对是这种男人。
可她那个婆婆却不这么想,楼上楼下的住着,一双眼睛就盯在她身了。
“姐,你咋了?”
陆向晚看出陆向雨神情不对。
“我没事,以后可不准这么乱花钱了,你跟建勋还没孩子,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陆向雨叹了口气,这几天婆婆天天念叨着让她跟张小鹏抓紧要个孩子。
可她跟张小鹏虽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张小鹏半点不懂男女之间的事。她能怎么办。
陆向晚脸颊一红,“我跟建勋还要考大学呢,要孩子的事还得等一等,倒是你跟我姐夫什么时候生个小外甥叫我稀罕稀罕。”
她上一世没了做母亲的机会,一直都是特别喜欢孩子的,这一世跟顾建勋要考大学,怎么也得等生活彻底稳定下来,才能考虑要个孩子。
“你这丫头,竟说胡话。”陆向雨红着脸掐了陆向晚一把。
这才结婚多长时间,就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陆向晚嬉笑着躲开,“这有什么呀,结婚生子多正常的事啊。”
“你这丫头说这些也不知道脸红。”陆向雨沉了脸。
陆向晚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也想要个孩子,可那种事,不也得张小鹏主动,她一个女人能怎么办?
陆向晚看出姐姐神情不对,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小声问道,“姐,你跟姐夫不会还没那个吧?”
她突然想到张小鹏有点傻可能姐姐还真有难言之瘾。
陆向雨一张脸涨得通红,这种事让她怎么能开得了口。
看她这个样子陆向晚一下就明白了,“姐,那你怎么想的?”
夫妻间的这种事,虽然难以启齿,可要是姐姐守一辈子活寡也太可怜了。
“我怎么想有什么用。”陆向雨满眼失落。
她已为人妇,自然也想尝尝夫妻间的甜美,可张小鹏不开窍,她能怎么办呢?
陆向晚略一垂眸,看姐姐这样还是愿意跟张小鹏有夫妻接触的,只是不好意思开口。
她虽然是个活了两辈子的老阿姨,可去跟自己姐夫说这种事显然不合适。
“姐,我有办法。”陆向晚鬼灵精地一笑,掩着唇在陆向雨耳边嘀咕几句。
陆向雨的脸颊顿时红的像火炭一样,“你可别让妹夫知道,这多难为情啊!”
陆向晚想让顾建勋去跟张小鹏说,这可是夫妻间最私密的事,让妹夫知道了,以后她还怎么见顾建勋,那还不得羞死。
“姐,那你跟我说实话,你喜欢姐夫吗?”陆向晚问道。
她看得出来姐姐是喜欢张小鹏的,张小鹏是姐姐接触的第一个男人,论身高长相,都不比一般人差。
虽然人傻点,但她也看得出张小鹏是真心待姐姐好的,姐姐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又怎么会不动心。
沉默半晌,陆向雨红着脸点了点头。
她确实喜欢张小鹏,下班回到家,只要看到张小鹏她就开心。
她也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张小鹏,反正在她看来,一般个人都比不上她家张小鹏
“那不就得了。”陆向晚握上姐姐的手,“你既然喜欢他,夫妻间的那种事就是最美好的,没什么羞耻的。”
陆向雨看着陆向晚,觉得眼前的妹妹熟悉又陌生。这么新奇的想法是怎么从妹妹的脑子里蹦出来的?
这个年代人人谈性色变,但凡说点这种事,都会被认为是不正经下流的。
陆向晚怎么会觉得没什么羞耻的?
“姐,那你希望跟姐夫有个孩子吗?”
陆向晚知道陆向雨一时之间肯定接受不了这么开放的想法。
这个年代的女人都保守的要命,社会的贞洁牌坊几千年一直压在女人身上,哪是这么容易转变的。
陆向雨点点头,她当然想跟张小鹏有个孩子,就算婆婆不催,她也是想的。
张小鹏对她百般疼爱,连家务都不愿意让她多干,她能回报他的,也就是给他生个孩子,跟他好好过日子。
“那不就得了,没有那事,你怎么能怀上孩子。”陆向晚拍拍姐姐的手,“这种还是男人和男人说合适。”
陆向雨深吸一口气,无奈地点点头。
想想陆向晚说的也对,她要是总怀不上,指不定婆婆又得作什么妖,她打嫁过去的那天就看出来婆婆不是个省油的灯。
好在张小鹏处处护着她,一直把她保护的很好,说他傻吧,在这方面他倒一点不含糊,婆婆只要当着张小鹏的面想难为她,张小鹏绝对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她。
就冲这一点,她也愿意给张小鹏生个孩子。
从商业局出来,陆向晚又开始思念顾建勋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学习学的把她都忘了。
当初没觉得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有多长,只觉得眨巴眼的工夫就过去了,可现在她也恨天太长,眼睛眨了又眨,手指头都掰断了,也才过去了两三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