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尸体不见了(1/1)
“想的可真美!”
“刘玲玲,我要让你在绝望中痛苦的死去!”
“你一定很饿吧?”
“也一定很冷吧?”
“给你看下我每天都吃什么吧,让你眼睛吃饱一点。”
凑到刘玲玲的耳朵,用只有她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说道。
林琅将手机拿出来,点开视频,让刘玲玲看了个清楚。
手机里,林琅穿着短袖吃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刺激的刘玲玲青筋暴起。
“羡慕吧,想要吧。”
“可惜,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
“带着你的不甘心,去死吧!”
林琅是不可能放过她的,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
“噗叽”
林琅手里的匕首随即插进了刘玲玲的心脏。
刘玲玲睁着不可置信的双眼滑倒在地上。
大仇得报,林琅压抑了很久的心终于得到了解脱。
“林老板,他们都死了”陈磊检查了下两人的呼吸,确认两个人都已经断气。
林琅点点头。
“哎呀!!我的儿子啊!”
一阵呼天抢地的喊叫声在门口响起。
林琅处理完金哲和刘玲玲,就要离开这脏污乱血之地。
乍一听这话,眉头皱了皱。
“儿子啊!你醒醒啊,妈来了”
“是谁?是谁伤了你!”
嚯,原来是金哲找的那个帮手的妈,之前林琅在监控里看到过,知道是雷成家的。
刚才手臂被金哲的砍刀给砍断昏死过去。
这么不大点的小屁孩,学人家入室抢劫!
王强几人一点儿也不同情。
王强和陈磊搀扶李森朝楼上走去,22楼他们是住不了了。
陈在林琅的授意下,郑好美两人搬到了陈磊原先的房子里。
杨华和徐洁帮忙拿物资。
林琅也完全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抬腿直接走人。
“站住,你们谁伤了我儿子?”
女人扑上来死死地抓着林琅的衣服,不让她走。
“是你伤了我儿子!”
林琅对这种人很无语,也不想搭理。
大拇指和食指一捏,只听“咔嚓”一声,女人的手骨折了,这才松开。
“砍伤你儿子的已经死了。”徐洁有些看不下去,才出声相告。
其他人都不理她,相继离开。
女人一看,儿子的一只手没了不说,还昏死过去,急得大哭起来。
“儿子啊,呜呜呜”
一只虚弱的手抓住她
女人被突如其来的手给吓一跳。
女人沉默了几秒钟,跑出去了。
过了不久,三个男人下来,将地上的几具尸体捡走。
“咦,尸体怎么都不见了?”
“也许是其他屋的扔下去了吧”
陈磊和王强两人发现22楼的尸体都不见了。
但是两人觉得也许是其他邻居给扔到楼下去了,便没太在意。
简单收拾了下,王强将破坏的门修理了一下。
郑好美和李森就在22楼住下来了。
对此,郑好美无比的感激。她知道如果林琅不同意,王强他们是不可能来帮他们的。
她心里盘算着怎么感谢这几个人。尤其是林琅。
以前,她自以为是的善良不仅误会了林琅,也引狼入室害苦了自己,甚至她曾经告密,妄图利用别人的手教训林琅。
可现在她知道了自己曾经的可笑和弱智。
还好,一切还来得及。
她该怎么感谢林琅呢?
“有了!”她安抚好李森,敲响了陈磊的房门。
“陈医生,麻烦你陪我去一趟10楼,我想拿点东西”
“是打算送给林琅的!”
怕两人不同意,郑好美补充道。
陈磊听她说要送林琅的东西,便答应了。
王强怕陈磊他们两个下去不安全,毕竟现在形式太恶劣了,于是跟着一起去。
到了10楼,乱七八糟的1004让郑好美一阵唏嘘,自己当初是昏了头了!猪脑子!
走进卧室,郑好美从卧室飘窗下方的暗格里掏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是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打开盒子,黑色天鹅绒里面卧着一只金光灿灿的铃铛,铃铛的形状是小编钟的样式,小编钟扁扁的,上面还有几个小孔。
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里面的小舌头轻轻一碰,铃铛就发出非常清越的声音。
“好美,这个东西你一定要放好,是爸爸好不容易花500多万从一个老外手里买回来的。”
“这个品相的,太难得了,你可别弄丢了。”
回想起爸爸说要小心放着,别弄丢了的样子,郑好美觉得这一定是好东西。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一袋米值钱,但是也算是自己的心意了。
她上了楼将两个人的物资分一些出来。
“森哥,这些我打算送给强哥他们。这些还有这个我去送给林琅。我很快就回来”
郑好美对躺着的李森说道。
郑好美上了32楼,将一袋物资送给王强他们,说了一堆感谢的话。
然后她敲响了林琅的门,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林琅,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但是我不能让你白救我们。”
“以前确实是我太傻,你却不计前嫌救了我和森哥”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感激,这个礼物送给你。”
“这个是我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我目前能拿出来的最贵的东西了,但愿你能喜欢。”
“真的谢谢你!”
说完,将手里的东西放到门口,就跑了。
在末世里受尽折磨的傻白甜郑好美,仿佛一夜之间成长了。
林琅看着手上的东西,不禁莞尔一笑。
这个傻白甜,算是没白救。
虽然林琅不缺这点东西。但是人嘛,被别人真诚的感谢,而不是白眼狼一般认为理所应当,心情当然会很好。
打开郑好美送的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件古朴的青铜铃铛,金光灿灿,差点晃瞎她的眼。
品相非常好,很少能看到这种完美的青铜器,简直跟刚出炉的一样。
要不是林琅经常逛博物馆,她还看不出来。
一般人以为青铜器就是表面绿了吧唧一层铜锈的就是青铜器。
实际上的青铜器,就跟这个铃铛一样,金黄色或者玫瑰金的颜色。所以,青铜又称为“金”或者“吉金”。
林琅莫名觉得这个小铃铛很可爱,将铃铛挂在了空间里的院门上,进进出出的,清越得声音悠远绵长。
挂好铃铛,就去给那几株药材浇水。
可怜忙活这么久,几株药材才终于有了一大拇指高。
叹了口气,林琅还是继续种水稻。
空间里的黑土地真的很神奇,能种水稻也能种小麦。完全不用担心水的问题,也不用担心任何病虫害问题。
对于懒人林琅来说,真的很舒爽。只要她想,整个空间的黑土地都可以瞬间种上任何植物。
拿出先前没有脱壳的水稻种,意识一闪,所有的水稻种子就自发的落到了地里。
过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收获巨量的大米。
这安全感,祖先师父真的给足了。要不是没有囤天地银行的钱,林琅都想给祖先师父烧点纸。
从空间出来,林琅拿出两袋食物和水果放到门口,一袋让陈磊几个分了,另外一小袋让他给郑好美送去。
对于在极端条件下能够保留一丝人性在林琅看来,是极为不易的,傻白甜郑好美属实让林琅刮目相看。
因为她自己都做不到。
死道友不死贫道,是末世生存的准则。
何况还是重生归来的她。现在的她不说举世无敌,一般人也是伤害不到他的。清理清理渣滓,救两个看得顺眼的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毕竟,一个人活到死,太没意思了。
至于背叛,林琅完全不担心,谁要是背叛她,分分钟抹脖子,不带废话的。
嗯,折磨报复出出气那就另说。
郑好美收到林琅送的东西,受宠若惊。
这是不是说,她抱上大粗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