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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伙被包养杀人案!(1/1)

一个喜欢吃北京烤鸭的25岁小伙子,被烤鸭店51岁的老板娘包养,成了一只“鸭子”,当被甩后,又一把火烧了烤鸭店,自己也躺在里面,差点成了“烤鸭”……

这个人叫于文海,1977年出生于黑龙江尚志市某山村的一户农家。

于文海下面还有个弟弟,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靠务农的收入抚养两个孩子,经济相当拮据,日子过得很苦。

1997年,于文海有个初中女同学出去打工没几年,就花枝招展地衣锦还乡,还给父母盖起了大瓦房。村里人知道女孩在外面一下子挣了那么多钱回来是当“三陪”挣的,有人对此表示不屑,但也有人羡慕嫉妒,于文海就是后者中的一员。

于文海学习不好,唯一走出大山的出路就是外出打工。1998年,于文海告别父母离开生活了20多年的农村。

因为没什么特长,于文海天天到处奔波,挣钱不多还挺辛苦,常常是在一个地方干了几个月就不干了,他总觉得没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位置。

2001年8月,在外闯荡了2年的于文海来到京城,很快找到了一家酒楼打工。

也许是于文海的形象比较英俊,人看着老实,很快得到了老板的信任,安排他跟郭彩虹负责进货。

时年51岁的郭彩虹是这家酒楼的第二合伙人,同时自己经营着一家烤鸭店。

做采购工作时,于文海和郭彩虹有事没事地经常闲聊。交谈中,郭彩虹发现于文海虽然年龄小,但长得帅,挺有男人气质,而且幽默风趣又善解人意。

有一次,郭彩虹盯着他足足有一分钟,微笑着说:“小于,我跟你在一起,好像找到当年做女孩时候的感觉,我希望你能够一辈子在我身边。”

说这话的时候,郭彩虹笑了,笑得很妩媚。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频繁的接触。那段时间,郭彩虹容光焕发,甚至觉得自己就像童话中美丽的公主,于文海则是白马王子,她幸福得心都醉了。

为笼络于文海,郭彩虹以给于文海介绍对象为借口跟他套近乎,甚至说要把自己女儿介绍给他。

郭彩虹还让于文海去她家,拿女儿的相片给于文海看,并搂着于文海说,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于文海看着郭彩虹女儿的照片,嘴上说着好看,其实没有什么感觉,倒是觉得未来的丈母娘更有味道些。

郭彩虹老家也在黑龙江,她经常以老乡的名义给于文海买这买那,于文海喜欢吃什么,只要说一声,郭彩虹都会带他去。

后来得知于文海爱吃烤鸭,郭彩虹就经常把他带到自己店里免费享用,有时甚至还会叫女儿和丈夫陪同。

在人地生疏的北京,郭彩虹的这种示好,很让于文海感动。

当然,郭彩虹的关照不仅并不寻常,她时常会说一些让于文海脸热心跳的话语,令于文海产生一种对女性的冲动。

每次郭彩虹跟于文海说男女之间的事情,或者用挑逗的话语跟他调情,于文海在蠢蠢欲动的同时又感到莫大的惊恐,他觉得,继续跟这个和自己母亲同龄的女人纠缠下去,就如同在玩火,不定哪天会将自己烧成灰烬。

2002年春节前,实在受不了的于文海慌慌张张扔下这个工作离开了酒楼。

可郭彩虹一听说这事,马上找了过来。

两人约在动物园门口见面,郭彩虹一来就埋怨他不跟自己打个招呼就走了。

于文海说:“我受不了了,我怕你,又想那个……”

郭彩虹听出于文海对自己是有好感的,顺势说:“你别想那么多,你说实话,你想不想要我?”

于文海当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脸都红了。

郭彩虹又捏了一下他的手:“别装了,跟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交流交流,我教你好不好啊……”

在郭彩虹的挑逗下,于文海动心了。

郭彩虹适时说:“咱们去找个旅馆吧。”

于文海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他们在一家旅馆开了房,于文海在这里把自己交给了和母亲同龄的郭彩虹。

为了方便,郭彩虹第二天就出钱给于文海租了一间房子,两人只要有空就在这里偷欢。

渐渐地,于文海内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感情上越来越依赖郭彩虹了。郭彩虹也乐得逍遥,索性不让于文海上班了,只管养足了精神伺候自己,不用操心挣钱的事。

在郭彩虹忙着跟于文海颠鸾倒凤的时候,郭彩虹丈夫的精力都在自家的烤鸭店上面。所以,妻子的一些反常行为起初并未引起他的注意。

郭彩虹一般都是白天找于文海媾和,晚上在家里陪丈夫。

每当夜幕降临,于文海独自待在出租屋里想起与郭彩虹那些亲密举动时,就会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是郭彩虹让他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欲醉欲仙的感觉,更重要的是,自己再也不用出去奔波了,有人拿钱养活的日子实在是妙不可言。

于文海经常对郭彩虹说:“和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

这话让郭彩虹很陶醉,只是,每次离开于文海后,郭彩虹心里也会为自己的放纵感到羞耻。毕竟,自己属于婚内出轨,于文海又比自己小了那么多。

郭彩虹知道,跟一个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发生婚外情,一旦被发现,后果很沉重。另一方面,在新鲜的刺激过后,郭彩虹“性趣”大减。所以,慢慢的,她来于文海住处的时候越来越少了。

于文海原以为是郭彩虹太累或不舒服,但时间久了,他感受到了郭彩虹的日渐冷漠。他努力想挽回郭彩虹,更加卖力地伺候她,可郭彩虹过来的次数依然没有多起来。

时间到了2002年5月,郭彩虹终于下定决心了结这段孽债。那天,在一阵云雨之后,她突然说:“小于,我们家新开了一家烤鸭店,得好好经营,我没多少时间来你这里了,以后我们俩各忙各的,就此分手好不好?”

这话让于文海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他舍不得郭彩虹的身体,也离不开她每月的包养费用。最后,见郭彩虹去意已决,于文海向其索要1万元作为补偿。郭彩虹只留下了身上仅有的4000元钱,就迅速地离开了他,从此再也没有音讯。

于文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阵子,完全无法振作起来出去找工作,眼见着钱包快要见底了,他只得打电话约郭彩虹出来谈谈。

见面后,于文海显得很激动:“我本不该找你,可我想不通。我怎么能和你这样50多岁的女人在一起?你得给我一个说法,我们不能这样了结,不然我就去跟你丈夫说,让你丈夫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郭彩虹不以为然地说:“现在社会上养小蜜的事情多了去了,都是你情我愿,我也出了钱的,你还想怎么着呀。”

这次谈话不欢而散,郭彩虹也没放在心上,毕竟,她觉得一个农村来的打工仔也闹不出什么事情。

但后来发生的事,把她的幻想击破了。

于文海三番五次地到郭彩虹的烤鸭店去,开始的时候,于文海还不敢把他跟郭彩虹的事情说出来,别人问,他就说是来找郭彩虹女儿。

直到有一天,郭彩虹的女儿把于文海臭骂了一顿,让他以后别再骚扰自己。

于文海被骂得冒了火,马上给郭彩虹的丈夫打电话,说要谈谈。

郭彩虹丈夫以为于文海是要纠缠自己女儿,一口回绝了:“我跟你有什么好谈的。”

于文海气坏了,他没想到郭彩虹一家都不把自己当回事,言语中还透露出瞧不起。

2002年6月26日晚上,于文海怀揣一把尖刀来到郭彩虹家,在门口堵住了她和丈夫,上来就说:“大姐,咱俩谈谈。”

郭彩虹没好气地说:“谈什么呀,你可别瞎说……”

郭彩虹丈夫见于文海拿着尖刀,一边质问他要干什么一边大步冲过来。

于文海头脑一片空白,举起尖刀就向郭彩虹丈夫刺去,对方见其来真的,不敢硬碰,转身拉着郭彩虹就往有人的地方跑。

于文海听着他们在喊叫,不敢追,从另一方向走了。

随后,郭彩虹报警,向警方透露了于文海的住址,警方迅速逮捕他并进行了刑事拘留。

但因为这事,郭彩虹丈夫察觉出妻子和于文海的不对劲,追问下,郭彩虹把自己跟于文海的事如实告诉了丈夫。

面对妻子的背叛,郭彩虹丈夫非常愤怒,但考虑到女儿,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理,就和郭彩虹冷战。

令二人没想到的是,法律处罚未能让于文海清醒,他反而在着手准备更疯狂的报复。

于文海把这一切都归罪于郭彩虹,不仅抛弃了她,还害他被拘留,现在二人间的“不耻事”公之于众,他觉得再也没脸活下去了。

2002年7月14日,刚刚从看守所出来的于文海在西郊市场买了耗子药,正准备吃的时候,又觉得这样太便宜郭彩虹了,遂萌发了一个恶毒念头,决定火烧烤鸭店,跟郭彩虹同归于尽。

之后,于文海去买了个塑料桶,又买了30元的汽油装进去,再买了把菜刀和一把小尖刀别在腰里。

天快黑了的时候,于文海来郭彩虹的烤鸭店,一进门就把汽油桶放在门口。

看到郭彩虹,于文海叫了一声“大姐”,郭彩虹一看他又来纠缠,质问道:“你来干什么?”

说着话就要赶于文海出去,于文海进来时把拿刀的手放在身后,这时,他猛地抽出来,直接往郭彩虹身上砍。

郭彩虹很快就被砍倒在地,于文海拿起汽油桶,将油倒在郭彩虹身上和烤鸭店里面,再用火机点燃。

大火立马燃烧起来,于文海先吃下随身带的3包耗子药,接着拿起尖刀扎向自己腹部,随后昏死过去。小伙

郭彩虹丈夫当时正在包房里睡觉,被叫喊声惊醒,推开门看见大厅里着了火,从员工口中听闻刚才有个男青年用刀将老板娘砍了,然后放火烧餐厅。

郭彩虹丈夫赶紧招呼人救火,并将郭彩虹拖出火海,但人已经死了。

火扑灭后,于文海肚子上满是黑血,被警察送到医院抢救,救了过来。

2002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于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纵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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