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妻子投毒杀人案!(1/1)
2016年3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分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小赵称他的父亲赵某几天前被人打伤,目前正在医院抢救中,情况危急。
小赵怀疑是继母常某打伤了他的父亲,并且接到医院消息称赵某因抢救无效已经死亡。法医的鉴定结果显示,赵某死于中毒,毒药成分为毒鼠强。
民警立即将这起报警事件列为故意杀人案件进行调查。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被害人赵某并非被打伤,而是被毒药所致死亡。那么凶手是否真的是他的妻子常某呢?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常某表现出了异常行为。常某没有去医院看望过赵某,而且据了解,两人是重婚家庭。
赵某和常某结婚仅一年时间,最近两个月两人的关系突然恶化,甚至发生了激烈争吵。就在赵某住院前两天,两人还发生了一场大吵架。之后,常某迅速搬离了两人租住的房子。
就在赵某死亡的第二天,警方对常某进行了传唤,然而面对警方的询问,常某应对自如,并无任何反常迹象,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传唤时间已到,民警只好让常某离开了。
在常某的嫌疑没有被排除之前,警方对常某的信息进行了调查。很快前往常某老家的侦查员有了重要发现。
民警发现嫌疑人常某在13年前曾经涉嫌过一起投毒案件,当时常某16岁,被人雇去当家里面的保姆,当时雇主夫妻也有过中毒的现象,当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后果。
案发后,常某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还被警方进行了四次审讯。但是四次审讯中,常某都表现的非常无辜,拒不承认自己投毒。当时因为常某是未成年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常某最后被无罪释放。
如今两起案件指向的都是常某,警方随即决定再次对常某进行传唤,而这次传唤,常某将身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女儿。这一举动让警方感觉到了破案的希望。
3月31日凌晨,经过警方连续十个小时的审讯,常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包括13年前的一起投毒案件。
常某的家庭位于兰州200公里外的漳县殪虎桥乡沙沟台村,这是一个贫困村庄。
常某在1987年出生于这个村子的一户人家,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由于父母过度溺爱,常某从小就非常任性。由于家庭贫困的原因,他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为了减轻家庭负担,16岁时,常某去被害人家当保姆。
当时,他需要照顾雇主家中的两个年幼孩子。作为一个未成年且没有带孩子和做家务经验的人,常某在工作了20天后,因为一次意外而受到雇主的责罚。常某一气之下将老鼠药倒入雇主家的饭菜中,然后匆忙收拾行李逃离。
常某的这个举动导致雇主夫妻一死一重伤,两个年幼的孩子从此没有了母爱,因为是未成年人,民警不能对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然后常某也拒不承认这个投毒的这个事情,依照相关规定民警只能将他放走。
案发后。警方一直没有获得有用线索,这个案子也就不得不搁置了。离开雇主家后,常某就四处打工。
2008年,他认识了餐馆老板江某,两人在交往一段时间之后就组建了家庭,并生下一个女儿。
婚后不久,江某的餐馆就发生了火灾,大火不仅烧光了自己的店。还烧着了隔壁的店,江某因此赔了十几万,餐馆也无法经营下去,还只好去别的餐厅打工。
一个月两三千的收入要维持一家人的开销。此后两人争吵不断,矛盾不断升级,不愿意再吵下去的江某跟常某协议离婚,并选择净身出户。但让江某没想到的是,因为口头协议的1万块钱,常某竟把他送进了监狱。
根据常某供述,前夫江某离婚时将钱交给了常某,并告诉他留下1万元用于创业,剩下的钱都归常某所有。然而,常某不愿意给江某钱,于是江某直接拿着卡去取出1万元现金后将卡还给了常某。常某随后在当地报案,声称前夫偷走了他的6万元,结果被当地警方认定为盗窃罪并判处一年徒刑。
2014年,常某回家修建老房子时,邻居挖掘出一些银元,引发了争议并导致双方打起了官司,争夺这些银元的所有权。在这个过程中,常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现丈夫赵某,听说赵某认识县长可以解决问题,常某看到了希望,认为有可能通过赵某的关系要回这些银元。
两人在认识不到一个月后登记结婚。然而,在婚后的两三个月里,赵某虽然经常带着常某去法院,但并没有见到所谓的县长。
与此同时,在争夺银元的双方在法院门口发生了争执和打斗,导致常某的丈夫赵某被判处一年监禁。2015年,赵某刑满释放后,两人重新开始了生活。
但仅仅过了一两个礼拜,两人就开始闹起了矛盾,张某出狱之后,一直没找到固定工作,时间长了,夫妻矛盾也日益激化。
2016年春节过后,张某因为常某长期不给自己做饭,酒后的赵某第一次打了常某,这次被打后,从小就被家里宠着的常某试图寻求家人的帮助,甚至还报了警,但却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常某向赵某提出了离婚。
常某说,张某让他补偿30万,而自己根本拿不出这些钱,就算有他也不会给对方,于是双方争吵不断,直到案发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让常某决定闹死张某。
投毒的前两天,因为女儿过生日,常某就带着女儿去找前夫给女儿过生日,过完生日之后回来的比较晚,然后这个赵某对常某起了疑心,说你给孩子过生日,为什么不叫我一起,常某说赵某说提前跟你说了,你说你没钱,你不去。
赵某在争执中用一杯水泼向常某的女儿,激怒了常某,引发了他的杀意。常某趁赵某上厕所时,在他的喝水杯里放入了蟑螂药,但发现蟑螂药没有起作用,于是又尝试用老鼠药进行第二次投毒。
然而,当时赵某并未立即出现中毒症状,常某因此认为药物是假的,并决定返回老家购买真正的老鼠药。
警方了解到,常某对自己的女儿非常疼爱,即使面临法律制裁也想见女儿最后一面。然而,由于常某不顾后果的行为,导致他的五岁女儿再也无法感受到应有的母爱。
至此全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