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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足疗店老板娘被杀案(1/1)

2010年7月21日早晨七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该辖区的一家足疗店发生了命案。29岁的女店主陈某被发现死在店内。

这家足疗店位于马路旁边,坐北朝南,店内分为接待区和营业区,营业区分为左右两部分,左侧是通道,右侧有两间按摩间和厨房,厨房内还设有一个卫生间。

被害人陈某的尸体俯卧在通道和厨房之间的地面上,身上还有一根木棍。初步判断,由于通道和厨房墙壁上有木棍击打的凹槽和喷溅状的血迹,所以木棍应该是作案凶器。根据陈某的亲属反映,他们从未见过店内有这根木棍,因此可以推断这根木棍是凶手带来的。

此外,警方在足疗店卫生间的马桶里发现了一把水果刀。经过死者的亲属确认,这把刀确实属于死者店里面的,平时放在厨房里。在被害人的身上,除了木棍击打的伤口外,还有几处刀伤,而这些刀口的宽度与水果刀吻合。因此,警方推断这把刀也是凶器之一。

经过尸检,警方确认陈某死亡的时间是在7月20日夜里11点到21日凌晨一点之间。此外,被害人衣着比较完整,体内也没有提取到男性的DNA。警方初步排除了强奸杀人的可能,店门口的吧台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

陈某的亲属证实,陈某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应该有1000多元的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在店内接待区及卫生间的地面上,警方发现了几枚嫌疑人逃跑时留下的血足迹,这几枚血足迹都是同一人的,由此可以认定,记录现场实施作案的应该只有一人。

从足迹上来看,嫌疑人为男性,身高一米七三左右,身材偏瘦。除了几枚血足迹外,警方还在现场发现了几处血手套的痕迹。犯罪嫌疑人戴手套作案,说明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在接待区吧台内侧的地点上发现了死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就在这台笔记本电脑显示屏的背面,警方又发现了一枚血指纹,经过比对,这枚指纹不是死者的,但血是死者的,警方推断,这枚指纹极有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由于案发时间在深夜,警方在走访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据调查民警发现被害人陈某的社交圈非常复杂,与三四百人保持通讯和网络联系。她本人未婚,有过七八任男朋友,加上她个性强势,对金钱看得很重,平时也结怨不少。

在专案组围绕陈某丢失的银行卡展开调查时,发现案发现场附近有一家农业银行。警方发现在案发当晚,被害人陈某的银行卡曾在该农业银行取款。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确认取款人是陈某本人,并且在取款时表现得平静从容。

然而,侦查员注意到,在陈某取款时,门外有一名骑电瓶车的男子在等候她。陈某取完款项后,坐上了这名男子的电瓶车,二人由东向西驶离了监控范围。陈某取款的时间是晚上09:40,距离案发时间只有约两个小时。

这名骑电瓶车的男子很可能是陈某遇害前最后接触的男性,因此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决定沿着电瓶车行驶的方向逐一查找视频监控。

这家农业银行距离被害人足疗店不远,店铺东面约200多米处有一处由警方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西面约50米处有一家企业的监控摄像头,这两个摄像头都位于204国道的北侧。那名骑电瓶车的男子带着陈某离开农业银行后,沿着204国道的北侧由东向西行驶。

警方很快从足浴店东边的一个探头里发现了两个的身影,这名男子带着陈某往足疗店的方向驶去,但在足浴店西边的监控里,警方却没有看到他过来。两个探头之间的距离也就200米左右,足疗店就坐落在两者之间。

警方推断,男子和陈某应该是回到了足疗店。为了找到这名嫌疑极大的男子,警方调取了农行周围的多处监控视频,终于在一家大型超市再次看到了两人的身影。

这段视频很是清晰,这名男子的身高、体态、年龄完全符合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很快,警方就通过视频截图在一家机械公司摸清了该男子的信息。

据机械公司的员工反映,该男子姓刘,是无锡总部派过来进行机械维修的一名员工,但维修工作还没完成,他就在案发之后忽然就离开南通去了湖南,警方立即联系了该公司的总部,通过无锡总部的确认,刘某返回了南通。

专案组第一时间采集了刘某的指纹与案发现场的血指纹进行比对,然而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刘某的指纹并没有对上现场提取到的血指纹。

根据刘某的证言,他声称案发当晚经过足疗店时遇到了女店主在门口招揽生意。他进入店内享受了一次脚底按摩服务,之后由骑着陈某的电瓶车带她去购物和取款,最后再将她送回足疗店。据他所述,这一系列活动发生在大约十点多钟,随后他回到了机械公司的宿舍休息。

警方通过调查最终证实了刘某确实没有作案时间的可能性。而刘某离开南通的原因是担心陈某的死亡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想回去躲一躲。排除了刘某的作案嫌疑,因此警方只能重新梳理案件线索。

这一次案发现场血手套的发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从血手套上可以推断出,这是一种工人常戴的白色线手套。其实在案发初期,就已经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然而后来,当现场提取到血液指纹后,大家的注意力都被指纹所吸引。现在专案组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即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在前往案发现场的路上就戴上了手套。

于是,视频监控组的几名侦查员开始重新查看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资料。这一次,他们除了注意与犯罪嫌疑人特征相似的人员外,还特别关注手上戴着白色手套的人,希望通过这样的观察能够找到更多的线索来确定嫌疑人的身份。

视频组回看监控录像时发现,案发当夜12:01的时候,一个年轻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进入了现场东边的探头,但在之后的20分钟里,该男子却没有出现在西边的探头中,这说明这名男子在足疗店所在的区域里有过停留。

侦查员在反复观看这段视频时发现该男子抓车把的右手有些异常,他的颜色明显发白,男子左手抬起来的瞬间也明显发白,而从白点的亮度很像是戴着白色手套。

为了验证这种猜想,警方当晚就做了侦查实验。通过对比,侦查员手上的白点与那名男子的白点完全一致。此时警方无比确定。该男子戴了白手套,并且在案发现场有过停留,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顺着可疑男子行窃的路线进行视频调查,终于在现场七公里外一个监控探头中发现了该男子清晰的正面影像,在这张高清照片上骑自行车的男子依然戴着手套,而且面部特征异常清晰。办案民警立即带上嫌疑人的照片,展开了大规模的走访。在走访到一家饭店时,饭店的老板一眼认出了这名嫌疑男子。

根据饭店老板的反映,该男子名叫李飞,曾在他的饭店里工作过。专案组得知这一线索后,开始追查李飞的身份,并很快确认了他的身份。李飞25岁安徽人,在浙江金华打工,家人定居在南通。

调查显示,李飞在7月20日之前曾到过南通,案发后不久离开。在金华警方的协助下,李飞很快被抓获。经过指纹比对,警方确定李飞就是杀害陈某的凶手。

据李飞交代,由于经济拮据,他一直计划进行抢劫。2010年7月2日,李飞戴着手套骑着自行车四处游荡,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他一直游荡到凌晨12点左右,当经过陈某的足疗店时,他发现店内只有陈某一个人。他便以按摩为借口将陈某引到里间,然后在陈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后腰取出藏匿的木棍连续击打陈某。陈某受伤后试图逃跑,但由于李飞堵住了出口,陈某只能推到厨房躲避。随后,李飞追进厨房,拿起厨房里的水果刀残忍地杀害了陈某。

作案后,李飞在足疗店的接待区进行翻找。正是在搜寻财物时,他留下了那枚血指纹在笔记本电脑上。这一系列供述和证据使得警方确认了李飞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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