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韩雨的信(1/1)
离开大山后,沈歌突然想起之前第一次出来遇见的那位愿意给自己衣服穿的小女孩,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那小女孩可能都已经嫁为人妇或许孩子都有好几个了。
本来没想起来也就算了,可现在想起来了,反正现在闲来无事,所以他打算去见见,算是了了这段尘缘吧。
一人一狼来到那个村子,因为沈歌身着一身白袍,看起来一尘不染的,与村里那些粗布麻衣的村民很不相符,所以吸引了很多目光。
沈歌凭借着记忆来到一处房屋前,这房屋依旧,只是里面的人却换了。
屋主人见到身着不凡的沈歌站在自己屋外,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跑出来问道:“这位公子,不知你有何贵干?”
沈歌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进村子,光看扮相就不是普通人,所以他后面摇摇的跟了一些看热闹的村民。
毕竟村里来了一个好似达官显贵的存在,他们不得了解了解事情发展啊,不然事后跟其他人聊的时候自己光听传言可不行。
“又是韩家,他们老韩家到底是出了多大的福运,也没见他们家祖坟冒青烟啊,以前来了几个身穿盔甲的侍卫,之后他们就举家搬迁到别的城市去了,听说是韩雨在外面傍上大人物了,现在又来了一个看起来身份就不低的人,你们说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依我看,这年轻人年纪不算很大,看着最多也就三十来岁,韩雨好像也是三十多年前离开的吧,你们说这人会不会是她儿子,这次回来祭祖来了?”
“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像啊,这人长得如此俊俏,而且韩雨的长相也挺标致的,还真有这个可能。”
……
听着后面不远处那些村民的窃窃私语,沈歌是一脑门子黑线,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那丫头的儿子了,简直是瞎编!
不过这倒是不太重要,沈歌也不会因为这些村民几句话而迁怒他们,倒是这个韩家居然搬走了,这倒是让他挺意外的。
不过那丫头倒是伶俐,能得到大人物的垂爱也算是她的造化,就是不知道嫁的是正妻还是妾了,但她既然有能力将自己的家人都接走,想必是比较受宠的。
算了,管那么多干嘛,不过是心血来潮想来看看而已,既然人家都已经搬走了就算了。
沈歌摇了摇头正准备转身离开,这时,屋主人突然急匆匆的跑出来一脸激动地喊道:“这位公子,不知你可是姓沈?”
沈歌一脸诧异的转头看着跑出来的那个中年汉子,看面相倒是有一丝微微的熟悉之感。
“你认识我?你是?”
那个汉子立马行礼道:“沈公子或许忘了我,我名叫李山,当年你救治韩林的时候我就在人群中。”
李山这话就像巨石落入深潭一样激起千万朵浪花一样在围观村民中炸开,有人惊呼道:“什么!他是当年那个野人?怎么可能!这都快三十几年了他怎么还是一副少年模样一点都未曾变老?就是他医术高超也不可能青春永驻吧!”
“难以置信,简直是难以置信,三十年容貌未变,这怕不是仙人吧?”
这话一处人群顿时噤声了,之前那些说什么野人妖怪的那些人更是害怕得浑身颤抖起来,他们想离开这里,可却被旁边的人死死按住不能挪动。
毕竟,要是那人追究起来这些人可都是元凶,可不能让他们走了,不然最后拿他们开刀怎么办?
这一刻,哪怕是一个村子的村民,人性为私的一面也都展现得淋漓尽致。
那些话李山自然也听见了,他虽心中恼怒,但此时还是一脸赔笑道:“沈公子,他们都是一些乡野村夫,都是些粗俗之辈,还请您不要与他们置气。”
沈歌脸色看不出喜怒,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言语,倒是他脚边那条大狗,它正对着后面那群人龇牙咧嘴的,仿佛听懂了他们是在辱骂自己的主人一样。
李山见状,急忙跑进屋里取出一封信来递给沈歌:“沈公子,这是韩雨十年前寄回来的信,说是你哪天要是心血来潮重新路过这里就交给你,这信虽然放在我这里十年了,但我一直没拆开过,一直妥善保管着。”
“如今沈公子你来了,也算是让我了了这个委托。”
沈歌接过信封,上面火漆完好,是没打开过。
“那丫头还会写信?我记得当初她大字都不识几个吧。”
玩笑一句后沈歌随手取出一瓶丹药递给李山:“能将这封信保管这么久,你也算辛苦了,这瓶药没别的作用,就是能强身健体而已,收着吧。”
李山还想推辞,因为这个韩雨已经给过酬劳了,但在沈歌那平淡的眼神下,他的手就像不受控制一样接过了药瓶。
离开村庄后,沈歌拆开信封取出好几张纸,粗略一扫足足十多张,而且上面写满了字。
不过有一说一,这些字娟秀漂亮,带着一股子灵动之感,仿佛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在字迹间跳跃流转。
“好字,这字可别那些现代书法家写得好看多了。”
赞了一句后沈歌开始起来。
「沈大哥,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还会回那个小村子,或许是几年几十年又或许是永远不会回来,不过,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说明我赌对了。
我这人其实很不喜欢赌的,但要是沈大哥你的话,我愿意赌这一把。(这后面还画了一个小女孩吐舌头的表情,看起来跟韩雨有几分相似)」
沈歌不禁雅然一笑,从这个表情他能想到韩雨当时写这封信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还发表情包,挺与时俱进的嘛。
之后信中描述了韩雨这么写年的经历,尤其是她第一次因为商业竞争整得对手家破人亡时不安,这个占了整整一篇的篇幅。
沈歌从信中看到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步步成长为商业界的顶级强人,她开始操弄人心左右人性,无论是心性、手段、计谋都跟以前的她完全不一样了。
「沈大哥,如今我们正在某夺百花国,如果沈大哥愿意的话,可以来百花国看看,我们要是成功了,百花国将更名为凤凰国,要是没成功,还请沈大哥到百花国地界给小雨送杯温酒吧。」
看完信的内容后沈歌仰天长叹:“这两个女人真是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