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你有心事儿啊?(1/1)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事儿要按部就班一件一件地做。
林知瑜把生产的事儿安排好,便决定同孟季凡一起去县里买需要置办的东西,其他都好说,这首先要买的便是大车。
送货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把大车提前买好,省的到时候需要用了却没有,净抓瞎。
孟季凡在这方面的关系还挺多,而且加工厂已经走上了正轨,又有高原兢兢业业地盯着,他才能腾出手来专门跑这些事儿。
心静了办事儿效率也高,孟季凡给认识的朋友打了几个电话,他便回复林知瑜可以去买车。
他们约定明天起大早去。
晚上吃饭的时候,宋锦为听说林知瑜要去城里买大车,嘴巴动了动,却没开口说。
其实,他挺想跟着去的。
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他这心里也愈发空落落起来,非常不舒服。
这一走,估摸着要等明年才能见面。
因为他已经决定了,等这次回去就铆足了劲儿好好学习,一定要跟瑜瑜姐考上同一个大学。
以他现在的水平肯定考不上。
所以他回去之后得去跟补习老师好好学一学,得投入全部的心力跟时间,寒假的时候就不能过来了。
这一别,就是一年的时间。
光想想就觉得难受。
在易水村里住了将近一个来月的时间,宋锦为特别喜欢这个村子,虽然也会有坏人,但也是极少数。
村里大部分人都挺淳朴,心思也简单,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还有,林知瑜比他亲姐还亲。
他想着能多相处一会儿是一会儿。
再有,林知瑜家里的人一个比一个忙,大家都有自己的活儿要做,忙的团团转,就连他堂姐宋然然每天也是兴致勃勃地往蔬菜基地的学校跑。
没人陪他说说话,他一个人在家里是真无聊。
家里安装了电视,按理说躺在炕上,吃着甘甜的西瓜,磕着瓜子花生,渴了又有凉凉甜甜的酸梅汤,还吹着电风扇,这样的日子应该挺舒服,但他却没什么兴趣。
他就想跟着出去跑,哪怕太阳再大再晒,把他晒成黑煤球他都愿意。
因为瑜瑜姐做的事儿都挺有意思,哪怕只是让他跑跑腿儿,他都觉得特别新鲜,好像打开了新大陆那般欣喜。
只是他不敢开口让瑜瑜姐带着去,万一自己帮不上忙,再坏了事儿呢。
宋锦为心里装着事儿,沉闷着扒拉着碗里的饭。
今天晚上吃的醋溜肉段和酸豆角肉沫儿,那肉段外表金黄酥脆,裹着一层红润鲜亮的料汁,里面鲜甜嫩滑,再加上料汁酸酸甜甜,十分开胃。
一口一个吃起来特别过瘾。
还有那酸豆角肉沫,酸酸辣辣里混合着肉香,舀一勺铺在又白又香的米饭上,搅合一下吃一口,满嘴都是香味儿。
十分下饭。
宋锦为心情郁闷,但一点儿都不影响食欲,反而还胃口大开,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
要不是还要留着肚子吃饭后甜点,他估摸着还能再来一碗米饭。
瑜瑜姐做的饭菜就是好吃,好吃到每次大家都恨不得把盘子舔干净。
家里都是轮流做饭,谁有时间谁做。
林母跟着林知瑜学了不少菜,虽然不如林知瑜做的好吃,但也学了七分,做出来的菜不仅卖相可以,吃起来味道也还不错。
他堂姐也做过几次饭,宋然然那厨艺简直就是拌猪食,做出来的菜不是焦了糊了,就是咸了苦了。
更可怕的是,好多菜她都是乱炒一通,什么黄瓜西红柿茄子豆角全放锅里,一通乱炒。
还美名其曰,那是她特意跟林知瑜学的炖菜,是东北名菜。
宋锦为尝过两口,那菜糊嘴先不说,关键除了咸味儿,其他的菜味儿完全尝不出来。
自打那儿以后,宋然然无论再做什么菜,宋锦为都不吃了,吃不起,吃了会特别撑肚子,嗓子也会齁得慌。
被宋锦为嫌弃的宋然然,一点儿也不在意,她这段时间过得快乐极了。
她在蔬菜基地的学校里,教村里的小孩儿学英语。
从基础教起,耐心又细致。
宋然然上的是京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可能会听家里安排,进机关单位上班,也有可能会接受学校里的分配,去当老师。
到底要做什么,她暂时还没想好。
不过,她倒是挺喜欢易水村的孩子们,尤其她跟小豆包处的挺好。
俩人越过了年龄差,处得跟好朋友一样。
宋然然发现小豆包很聪慧,学东西也比别人快,别的孩子还在学基础字母,她已经能读单词。
别人刚学会单词,小豆包已经可以读简单的句子,而且无论是发音还是语调,都挺正宗。
宋然然都忍不住感叹,小豆包真的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她像小豆包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只知道跟小伙伴们跳皮筋踢毽子,每天净想着怎么玩呢。
小豆包估摸着继承了大堂哥宋屿川跟林知瑜的优点。
这孩子小小年纪长得漂亮,学习还好,又很擅长画画,那张小嘴更是如同抹了蜂蜜一般。
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心花怒放。
小豆包从盘子里拿了一块儿蛋黄酥放到宋然然手里,“姨姨,这个甜点是我跟妈妈一起做的,你赶紧尝一尝,看看好不好吃?”
小豆包从蔬菜基地回来,便不会再提画画或者学习,就是纯玩,挑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玩儿。
这天见林知瑜再做蛋黄酥,她就来了兴致,提出要跟她一起做。
林知瑜自然不会拒绝。
小豆包虽然只有三岁,但是个心里有主意的孩子,所以她喜欢做的,想做的事儿,只要不危险不会对他人造成困扰,林知瑜一般都是鼓励态度。
小豆包做事儿也是个认真的,跟林知瑜一块儿揉面团,准备馅儿料,再把成品放到土窑里,整个过程都保持着安静,小脸上一脸认真。
都说认真做事儿的人,身上会有一种别样的魅力,特别吸引人。
这句话放到小孩子身上同样适用。
起码林知瑜看自家闺女的目光柔和骄傲,自带滤镜,觉得小豆包是全世界最听话最棒的孩子。
大抵是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格外好吃,小豆包吃过晚饭后,一连吃了三个蛋黄酥,小肚子吃的鼓鼓的。
还十分热情地邀请大伙儿一块儿吃。
她把一块儿蛋黄酥放到宋锦为手里,原本已经走了过去,可没走两步,又转了回来。
她仰着头,认真地打量了宋锦为一眼,一双清澈的眼里全是好奇,“锦为叔叔,你有心事儿啊?”
锦为叔叔好高啊,跟村头的大树一样高。
每次她都仰着头看他。
宋锦为一愣,看着只到自己膝盖处的小豆包,见她一脸好奇又认真地盯着他,反应过来,他蹲下来想跟她平视着说话。
结果蹲下来,他还比小豆包高出一大截。
宋锦为突然被逗笑了,甚至还笑出了声。
小豆包一脸错愕,发生什么了?
明明锦为叔叔方才还是一副忧愁的模样,转眼间就笑得特别开朗,是因为捡钱了吗?
宋锦为把一脸懵圈的小豆包抱到凳子上,看着这样才跟他差不多平视的小豆包,笑的更开心了。
小豆包遗传了大堂哥跟瑜瑜姐的优点不假,但这身高也不知道随了谁,是真不高啊。
大概像两岁左右的孩子。
男孩子的笑点就是这么简单又这么莫名奇妙,小豆包好心给他分享她做的蛋黄酥,他却被小豆包的身高戳中了笑点。
宋锦为伸手摸了摸小豆包的头顶,“你一个小孩儿,还知道什么是心事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