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知晓(1/1)
知晓虽然十二三岁没了母亲,但父亲庇佑、姐姐照顾,知晓的童年也是顺遂骄傲。村里戏台唱戏,别人挤都挤不进去,因为父亲是村长,他能坐到第一排看;母亲四处找不到他,他听完戏,却在台上给人讲评书;那个大家普遍缺吃少穿的年代,家里不仅衣食充足,还有余粮分给自家人;盖了新房子,也叫自家的兄弟们一起去二楼睡,整夜畅聊。二十岁以前,他都是无忧又有趣的。
那时候流行李小龙,他就留李小龙的发型,手握双截棍,买好多武功书练习。工作以后,头发剪了,练武的爱好却坚持了好多年。晚上一家人看电视,知春跑回屋里:“咱爸在院子练武功呢。”大家觉得可笑又有趣,跑出去比试,最终以三个孩子,两个人抱了大腿,一个人抓了手就咬,知晓疼的叫:“放手,放手。”一边甩,笑着说:“这几个瓜娃”。
家里亲戚关系都在邮政,父亲帮他安排好工作,他一干就是十几年,有转正的名额下来,他去找亲戚,却没办成事。他自己也不屑溜须拍马那一套,所以十几年都做着最基层的工作。三十几岁曾与人发生争执,短暂待业,可三个孩子,两个老人,没多久他还是回去了。
十几年,他逐渐从清瘦微笑的青年,变成满腹怨怒的中年。武功书都被胡蝶当废品卖了,休假在家,他常常睡到中午,父亲过来叫了一遍又一遍,孩子也笑他懒。
他常常独自坐着不说话,看一本书法字画的书,在报纸上写字。
他黄金的十几年,好像就在日复一日的工作、独坐中结束了。邮政标配的28自行车,变成电动车,后座两个大邮包,始终挂着。刮风下雨下雪,他都在路上。有天出门天太黑,骑车下坡,被块砖头绊倒了,起身继续走。仿佛身上的担子太重了,重得缓一下的时间也没有。
世界在天翻地覆地变化,起先赚几十块,后来几百块,再后来,几千块。起初大家都写信,看报,后来不了,就变成送快件,快递,到了中秋还要推销月饼,卖不出去,砸在手里。
十几年,他的车轱辘,不停地原地转圈,时代的轮子却转得更快。也曾有摆在眼前的机会,却不会投机倒把的手段。眼睁睁的,一个人就这样被抛下了,抛下了。那么努力,那么努力,勤劳的像牛,却毫无用处。
他心里倔强,父亲娶了后妈,他只叫娘,不叫妈,怎么都不改口。见了丈母娘,也没有个称呼。只有一次,因为住的房间没有闹钟,问了句:“妈,现在几点了。”
胡蝶母亲也是二婚,他们有段时间住在丈母娘家,男人的儿子总给气受,他们搬出去。城中村十几平米的房子,一住就是十几年,物价涨,房租涨,一座座热气腾腾的城中村被夷为平地,他们的房子越搬越小,最后搬进地下室。从此不管搬进自己盖的楼房,搬进高层,都仿佛带着地下室发霉的味道,说不上是在胡蝶脏污的灶台上,还是堆满杂物的阳台上,又或者在散发知晓脚臭的鞋子里,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味道。
知晓工作一年到头,也没几天休假,挣的钱也只够勉强生活,要非常节约,才能攒下一点点钱。知夏出生的的时候,知晓只有二十一岁。知夏大学毕业,结婚,他也不过四十多,却比同龄的自家兄弟看着老很多。头发不染,就全白了,风吹日晒,脸和胳膊都黝黑,脱了短袖有分明的黑白界限。
知夏小时候崇拜知晓,觉得邮递员是伟大的职业,知晓又爱写字、看书,知夏稍大了写几句对仗的诗,知晓默默修改了用字,又在下边跟一句评语:梦已失去,快去找回。知夏谨记于心。
有天,她问知晓,爸爸,你还有梦想吗?他说,没有了。
知夏小时候受到家里所有人的关注,本就是长孙,学习也好,总是第一个得到新衣服,新鞋,新玩具,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等她长大一些,开始觉得自己得到的太多了,应该分一些给知月和知春。胡蝶要带她去城里,她说自己不想去,让妹妹去。妹妹们都走了,她感到无聊,一整天躺在屋里,唯有每天下午去湖边看夕阳,才感到一点生机。
敏感的知夏感受到,一些本就匮乏的爱,仍不公正,一些本应得到的对待,却被忽视了,她想用自己的力量反抗,于是,逐渐,她从一个最初备受宠爱和期待的孩子,变成了最叛逆的孩子。
知晓很少回家,知夏越长大,和知晓越陌生,当知晓斥责她梳头发撅着屁股,她烦他。知月也烦他,知晓回家,知月只希望他快点走。中秋节,一盒月饼只有六个,少了一个,知夏说她不吃了,知晓却讽刺她,为什么不吃,你不是人?知夏因为他不懂自己,恨他。
知夏作为长女,承担了许多家庭责任,接受着爷爷大事小事的指派。而知晓父职的缺席,已经十多年,不解决屋子漏雨的问题,不想办法除掉老鼠,每一件事都渗透到孩子们的生活里,成为困顿、自卑、惶恐、噩梦。
知夏看见知春坐在知晓腿上,装作没看见的走进来,走出去。那是她永远不会对父亲做的事。
知晓把知夏对他的冷淡,看成轻视,以为她看不起自己。在知夏因为成绩好得意时,他骂知夏自负。
知夏学习好,跳舞好,运动好,拿下全班语文第一,数学第一,拿下演讲比赛全校第一,但尽管各项都名列前茅,她却只敢做第二名,不敢跟老师走得太近,她害怕成为真的第一。全班投票,她是最受欢迎的人,自己也是忐忐忑忑。老师要求帮扶差生,她每天跑到别人家里,帮忙辅导作业,讲题。被老师夸,也觉得本来就是应该的。她明明每件事都很努力,却怕成为焦点。
她学会了自己梳头,扎辫子,每天早起给自己编两条辫子。初恋的男孩当了卫生委员,有一次坐在她面前,跟别的男孩一起逗她,说她耳朵后边有垢痂,她把书扔出去砸他们,趴在桌子上哭了。男孩看她难过,又过来道歉。
老师上着课,从她身边走过,却突然伸出手,捏了一个虱子。她不敢作出反应,只是脸红。她也经常挠头,虱子会卡在指甲缝里,它挣扎着身体,她把它抠出来,按死在桌面上,薄薄的透明的一个小虫尸体,却留下一片鲜红的血。她想,这是她的血,想象它们是如何一口一口吃掉自己的头脑。它们能把一个天才,变成傻子吧。她担心变成班里最笨的孩子,害怕没有尊严,被看不起。
三十岁之前,那些虱子,好像总在她头上。仿佛那是她多努力,多优秀,都藏不住的自卑。对,她的自负,是因为自卑。
知晓讽刺的言语,像要把一个孩子要强的尊严摧毁,像社会拿掉他的尊严一样。孩子的光芒,有时候是他炫耀的资本,但又或许是榨干了他的光才得来的,他有骄傲,也有报复。
孩子,一旦生下来,自己就被套牢了,脱不了手,成了负担。要省吃俭用,要几十年如一日,当牛做马的去上班,供养这几个吸血鬼。这样的重压下,父母爱孩子,却也讨厌。孩子爱父母,却也因为这压力的连锁效应,心里恨了。一家人绑住了,互相埋怨着,都等着互相脱离的一天。
而终于,老人走了,孩子大了,知晓的枷锁卸下来,不为生计感到艰难。却又因为知夏的婚姻,把彼此又绑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