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孩子被拐十四年,人贩子判五年(1/1)
第一个视频【人贩子吴某龙被判5年,孙海洋走出法院痛哭落泪:孩子被拐,14年人贩子判5年,将提起抗诉。】
看到这个标题,古人们以为眼花了呢:“天底下哪有这么离谱的案件呀?”
天幕【孙海洋(孙卓爸爸):举着牌子,神情悲愤交加的诉道:“偷走两个孩子14年,判5年,。”
“我愿意把所有的都给他,只要把孩子还给我。”
10月13日,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5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两年。
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孙海洋走出法院情绪激动,他表示:“孩子被拐14年,判决了5年”。他申请的580万民事赔偿仅被支持了42万,他将与律师一起提起抗诉。
“很难接受,将提起抗诉。”】
古代正常人都觉得不可思议:“那可是人贩子呀,罪大恶极的人贩子呀,仅仅被判5年,而且也没有什么剜掉眼睛打断腿,剁掉手脚的刑罚,这处罚也太轻了吧。那其他的犯罪分子岂不是有恃无恐了?”
李斯:“这样一来犯罪成本太低,法律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不足啊,那岂不是好人吃亏,坏人当道。”
东雪打开评论区(“冰粉研究院:要么审判长死刑,要么人贩子死刑”
“小鞭 :重新审判,吴飞龙死刑,为孙海洋发声。”
“别太认真:审判长为什么还健在?”
“大侠:文案写错了,5年的是审判长,人贩子是死刑!”
“无敌小哥:人贩子死刑,后代污点,终生不能考公,贷款,出国,从军,不得乘坐飞机高铁。”
“暖暖:应该死刑,买孩子的一起判刑,审判长也进去在住9年”)
看了评论区,老祖宗们发现后世的老百姓们还是比较正常的。
“这才对嘛,只要是人贩子被抓住,就应该判死刑呀。看评论区,这全国人民都支持,怎么官府就不支持呢。这背后到底是有什么内情啊?”
“事情闹得这么大,还能就这样草草了结,估计背后是有很多大人物啊。要不然,在群情激愤的情况下,不可能判的这样轻。还是咱洪武皇爷好啊,上次被抓住的那人贩子全都处于极刑,而且全家死刑,三族流放千里。”
“这后世看着啥都好,其实不公之事还是时常发生啊!这法律怎么不保护好人,而去保护坏人呢?”
“我觉得应该先审一审这个审判长,这明显就是在包庇犯罪呀。”
下一个视频【得知人贩子被判五年后,杜小华当场晕倒。
“找了14年,判5年!”
10月13日,得知人贩子被判5年后,杜小华当场晕倒。知情人:目前杜小华现已苏醒,医生说不能在情绪激动。】
评论区(“甘肃人民支持判死刑!立即执行!”
“大小猫:东四省强烈要求: 人贩子死刑!!扒皮抽筋后处死!!反复执行!!!!!”
“雪在下:人贩子也是人,也要有人权的,枪毙太严重了,建议直接活鳞刮,就是要一刀一片肉,割3600刀。”
“秋雨:人贩子直接死刑,所有直系亲属都要留污点,无法获得任何特殊优先权,比如残疾人优先啥的!!所有亲属的孩子不得参军,考公务员,进国企,还有上市私企!!!”
“阅己、悦己:浙江人名建议死刑,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昆明.吴先森:云南人民强烈要求和建议人贩子死刑。”
(其他省的网友也纷纷发表支持人贩子死刑的评论))
西汉因为拐卖儿童妇女被官府抓住,即将面临磜邢的王麻子一伙人,看到天幕内容,原本死气沉沉的,心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了:“才被判5年,身体也没有受什么刑罚,这买卖也太划算了吧。同样都是拐卖孩子,我的待遇和后世人贩子的待遇相比 ,比人和狗的区别都大呀!”
王麻子老婆:“我们不是向天幕学习了很多后世内容吗,那法律也应该学习呀。我们不能被判死刑呀,我的孩子还小,他不能死啊。我不服!”
负责监斩的官员听到人贩子们的呼喊,气的眼睛都要红:“杀千刀的玩意儿,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来人,等会儿行刑的时候可要好好照顾,千万不能让他们死的太痛快了。”
手下兵卒:“上官放心,对于人贩子,人人得而诛之。这次找的行邢之人都是老手,绝对不会让他们痛快的死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