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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抉择(1/1)

一般来说,人生中的选择通常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比如:

第一种,选择一条艰险的路。

若能渡过艰险,从此以后一生便可踏歌而行,平步青云。

做出这种选择的人,也被誉为天选之人或者位面之子。

第二种,选择一条困难的路。

只要克服了困难,往后的未来几乎顺风顺水,一马平川。

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往往都是在各大领域中的佼佼者,也称为社会精英。

第三种,选择一条舒适的路。

可能在那时比较安逸,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各种悲剧。

不过,这类人如果在下一次命运的分岔路口,迷途知返谨慎选择的话,将来也还可以步入普通人的序列,一辈子没有大富大贵,但也不愁温饱。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他们却在练闪避术。

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都沦落成了社会的最底层。

方元,就是一条社会发展的漏网之鱼。

中考的时候,明明是学霸的实力,偏偏要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消息,故意在考场上睡觉,丢掉好几十分不要,最后以630分的成绩,上了个二等的省重点中学。

然后,他的母亲刘芳为了让方元有个更好的未来,选择缴纳了一份对于他家来说非常昂贵的择校费,才进了实验班。

在攀比成风的高中实验班里,方元又选择了逃避,各种逃课翻墙出去上网吧打游戏。

蜀省,陵县。

田埂边桉树上的众多夏蝉,一刻也不停地叫唤着。

像是一起在吐槽,才下完雨又开始逐渐升温的天气:

“热啦!热啦!”

一条三米来宽长满杂草的乡村泥泞土公路拐角处,一群半大不小背着书包的学生,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热闹。

人群的中间,有两个少年。

其中一个相貌清秀,身材瘦小的男孩,看起来年龄不超过十一二岁。

他的眉目间露出了愤怒的表情。

另外一个男孩,枯黄的头发有些自然卷,却有十三四岁的样子,身高也已经一米五几了。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可能还会以为是那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在以大欺小。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

此刻,那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青涩的脸上写满了恐惧,一边双腿发抖,一边哀嚎着求饶道:

“呜呜呜……方元,我以后……再也不喊你小麻雀儿了。”

而那个看起来十一二岁面带愤怒的少年,突然甩了甩额头。

方元对于变换的场景,还有些不适应,先是不解地环视了一眼四周。

旁边看热闹的众人,顿时下意识地就往后退了半步。

有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更是连连退了两三步才停下来,小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作为当事人的方元,这才发现众人的目光竟然十分警惕地看向了他的双手。

于是,方元也循着众人的目光低头看去。

这一看,顿时让方元有些恍惚。

原来,他的左手上,竟然提着一把沾着几片黄绿色菜叶子的猪草刀。

漆黑的刀身,再配上亮白的刀刃,给人一种十分锋利的感觉。

视力极好的方元很容易就判断出,这把猪草刀的属性:

长度为50cm左右,宽约20cm。

掂量了一下,这把刀重量约为1.35~1.55kg,材质为普通的铁制品刀具。

讲真,虽然这把刀不咋滴,但是这一猪草刀下去,应该很轻松就可以砍翻一个初中生。

方元又抬起了右手,只见自己的右手上同样也有一把刀。

从外形上来看,这是一把砍柴刀。

重量2.25~2.45kg,材质也是普通的铁制品刀具。

不过,即便这把砍柴刀两面都有些锈迹斑斑,它的长宽也不如左手上的猪草刀,但是胜在它的刀背比较厚重。

从攻击力的角度上来讲,容易砍出暴击。

不吹不黑地说,天生大力的方元想起自己好像曾经用它,两刀就砍断过一根直径10cm左右的蓝竹。

如果用它来砍人的话,唔,可能有些太过凶残。

难怪不得,面前这个叫李波的家伙,还有周围这些看热闹的家伙会怕成这个样子。

只是,这让方元陷入了沉思:

说实话,眼前这一幕,他可是非常的熟悉。

方元还清楚的记得,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刚放暑假时,在回家路上的公路旁,被大风刮倒的竹林里,自己捡到一只雏鸟后,就被这个叫李波的家伙,当众嘲笑地喊:

“你们快看,小麻雀儿救了小麻雀儿”;

另外几个同村的家伙,也跟着起哄瞎喊:

“真的像小麻雀儿救了小麻雀儿哦!”

“以后,我们就叫他小麻雀儿吧!”

“要得!就叫方元,小麻雀儿!”

“对,小麻雀儿,快点把这只小麻雀儿给我们耍一哈。”

接着,李波就趁着方元愣神之际,冲过来硬生生掰开了他的手指,抢走了那只雏鸟。

几个一起回村的女生也在一旁偷笑,看向他的眼神很是怪异。

这让方元顿时怒不可赦。

不过,双拳难敌四手。

方元想了想,便飞奔回家。

丢下书包后,他就提着双刀出来,拦在这几个家伙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以理服人。

他要让这些乱给自己起绰号的几个家伙改口,并且道歉;

这几个家伙,当时真的是被他的双刀给吓坏了,也哭着低头道了歉。

最终,经此一役后,方元就成为了整个石村,包括杨柳树坝和河湾在内几十户人家,所有少年少女眼中的孩子王。

当时,方元还清楚地记得,那时的自己应该才10岁多点吧。

至于,为什么他能在10岁就小学毕业。

这又说来话长了。

首先,方元打小就聪明过人。

加上,他的父亲方杰是村里的会计。

从2岁起,父亲就教了他读写各种阿拉伯数字和简单的汉字。

另外,他的母亲刘芳是隔壁村的一名民办教师,教语文的。

由于农村学校师资力量缺乏,刘老师是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教,还连续拿过区级三年优秀教师的那种。

3岁时,方元就已经学会了100以内的加减法;

4岁时,刘老师教会他背诵唐诗三百首,还经常能在山间连续朗诵;

5岁时,方元已经能独立在草稿本上,计算万以内的乘除法。

然后,在他5岁半的时候,刘老师所教班级上,有一位一年级下学期的女生,突然搬家去了沪市,意外留下了一个还没交学费的学籍。

刘老师就干脆找校长说,让正准备去读幼儿园的方元,顶上了这个学籍,学费她来缴。

正好,当时那所小学的校长,只有两个女儿的伍淑芬,也比较喜欢方元。

同时,她也是方元爷爷的亲妹妹的女儿。

于是,伍校长便同意了。

说让方元试一试,如果他不行,再转去读幼儿园。

结果,方元一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考了个双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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