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小朋友的争斗(1/1)
风眠酒楼。
这几天,路青梧很喜欢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点一壶烈酒,配上几碟小菜,看着楼下来往的行人。
浅淡的阳光,落在红漆木瓦房上,有着迷蒙的美感。
酒楼旁种着几棵歪脖子树,或许是土质的问题,树的长势并不是很好,叶子泛着些许黑色,枝干透露着萎靡之感。
路青梧拿着酒杯,将酒一杯一杯地灌。
这酒,是她在店里点的最烈的酒。
可几杯灌下去,她嗓子眼都被烧痛了,舌头上却没有任何味道。
路青梧眉头轻拧,又夹了几个口味重的菜,却依然什么味道都没有。
而此时,因为接连饮了好几杯酒,她的脸颊微红,眼底有微醺的醉意。
她想到了杜斯诺从她这里取走的一半灵魂。
曾听村里的老人说,人有三魂七魄。
三魂为天魂、地魂、命魂。天魂决定着人的生死,地魂主掌人的智慧,七魄由命魂主导,掌控着身体的运行与感知。
这虽然仅是乡间的传闻。
但她从小味觉没有问题,家族遗传谱上也没有什么遗传病。
如果难以将原因归根于科学……
那从玄学的角度上来看,她命魂出问题的概率比较大。
但她却松了口气。
还好少的只是味觉,不是别的地方。
路青梧并不是物欲强烈的人。
对于吃东西,能满足身体需要即可,味觉什么的,有没有也无所谓。
难怪杜斯诺说,少了魂魄对她影响不大,适应适应就好。
“姐姐,安儿还要吃果糖!”
坐在木桌上的安儿,吃完碟子里最后一个果干后,伸出苍白的小手,拽了拽路青梧的衣袖。
在风云城中,路青梧遇到过一个天赋能力是召唤系的人,于是,她就突发奇想。
反正安儿个头小小的,看起来就像个鬼娃娃,非常符合失落文明世界的画风,当个召唤出来的魔物也合理。
这样也能让安儿出来透透气,还能完成之前她答应安儿的,“想吃多少糖,就吃多少糖”的约定。
路青梧垂眸看了她一眼,眼底晕染着醉意。
她忍不住伸出手,戳了戳安儿吃得鼓鼓的腮帮子。
“安儿为什么喜欢吃糖?”
安儿歪了歪脑袋,缝合起来的脖子看起来有几分摇摇欲坠。
她看着路青梧,流着血泪的脸上露出明媚的笑:
“因为阿爹说,安儿太苦啦,要多吃糖,才会甜起来呀!”
路青梧皱眉。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安儿笑得这么开心的模样,心底总会有种莫名的苦涩蔓延开来。
她叫店员再上了一碟果脯,安儿继续大快朵颐起来。
路青梧抬手,揉了揉安儿的脑袋,甩掉了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
但安儿的话仿佛萦绕在耳边一样。
阿爹……
这不是第一次,从安儿口中听到她的父亲。
杜斯诺与安儿都在她的灵魂空间中,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找上她的。
但她明显感觉到,安儿与杜斯诺,似乎认识很久了。
如果杜斯诺是神,那安儿的身份也绝不会简单。
神明……
也会有父母吗?
说实话,无论是婆罗玲娜,安儿、还是杜斯诺,路青梧都没有在他们身上感受到半分神明的感觉。
说是神明,他们却比人还要像人。
人的愤怒,人的欲望,人的纯真与善……在他们的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比人还要鲜明。
神,不都应该是高高在上,冷眼俯瞰着人世间的么?
怎么一个比一个接地气!
话说,自从将审判之剑还给杜斯诺之后,那家伙再也没有出现过。
让她想问些问题,也都问不了。
他明显是生气了的模样。
她承认她之前的做法确然冒险了些,但玩的是她的命,他有什么好生气的?
她可不相信,杜斯诺会真的将他的命,通过一纸契约,与她绑定在一起。
她心里门儿清,杜斯诺留在她的身边,一定有其他的目的。
路青梧屈着手指,百无聊赖,有一下没一下叩着桌面。
说起来,还有件事。
这几天,她一直想找灵犀枪,但分明感应到灵犀枪就在风云城内,却总也找不到它的方位。
它似乎一直在移动。
就像是——
被人带在身上一样。
这时,时曦月从楼下跑了上来,扑到她的面前。
“阿梧!明天我就要走了,今天我们一起去逛街吧!”
“你闪开,这是我的姐姐!”
看到时曦月扑过来,安儿不乐意了。
连果脯都不吃了,直接扑到路青梧的肩膀上,呲着尖利的牙齿,恶狠狠地看着时曦月。
时曦月也不甘示弱,瞪着大眼睛,抬手弹了弹安儿的脑袋。
“什么你的姐姐,这明明就是我的阿梧!”
“你走开!这是我的姐姐!”
“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该走开的是你吧!”
“你走你走……”
两个幼儿园小朋友一碰面,就吵了起来。
吵了半天后,两人没吵出个所以然,便泪眼汪汪地看向路青梧——
只不过,有一个是流着血泪。
“阿梧!……”
“姐姐!……”
路青梧:“……”
她头疼地揉了揉眉心,努力让自己清醒。
时曦月刚看到安儿时,还被安儿血腥的模样吓了一跳。
但路青梧怎么也没想到,没过几天,这俩小朋友就熟悉起来了。
虽然一照面就吵得不可开交,就像天生八字不合。
也不知道一个人,和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鬼娃娃,究竟是怎么吵上的……
小朋友的世界,她不理解。
“走吧。”
路青梧拎起安儿的后衣领,将在自己肩膀上放稳,免得滚下去了。
安儿得意地看了时曦月一眼。
时曦月见此,心里委屈不已,“阿梧,你不爱我了……”
路青梧抬眸,斜睨了她一眼:“怎么,你也想坐我肩膀上?”
时曦月俏脸一红,下意识搓了搓手:“其实,我可以坐你怀里……”
路青梧面无表情:“滚!”
风云城的主街依旧热闹非凡,不难看出,这里的治安很好。
至少路青梧在这里十来天内,从未有魔物入侵过。
单看这里的景象,很难猜到,这是一个在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建立起来的城池。
在这里待久了,都会有种沉溺消颓之感。
路青梧皱了皱眉。
看来,她也得赶紧离开了。
只不过,南荣漠还在处理事情,一时半会儿脱不开身。
因为他要返回潇湘,而蜀地这边有许多潇湘的学生,以及不少在这里打工的人。
不出意外的话,南荣漠应该会负责带一队,护送顺路的人返回家乡。
如果他迟迟不离开,路青梧可能会自己先走。
虽然跟着南荣漠的大部队,安全性有很大的保障。
但,人多了就会有麻烦。
有时候,或许还没有自己一个人走来的轻松。
路青梧被时曦月一路拉着,逛了道具店、裁衣铺……
半道还去理发店,帮路青梧把狗啃式的头发修剪了一下,剪了个齐耳短发。
配上路青梧那冷冰冰的、精致的脸,一时间,雌雄莫辨的气质,吸引了街上不少人的回头率。
时曦月在路青梧冰冷眼神的注视下,挼了两把她的头发,随后像偷腥的猫儿一般,笑得很是餍足。
之后,时曦月还买了不少新奇小玩意儿。
同时,她还大手一挥,用了几枚银币,给她俩每人买了几套衣服。
路青梧看着她那豪迈的样子,嘴角微抽。
其实,她想说,能够用铜币买的东西 ,真没必要用银币。
金币与银币与铜币之间的比例,为1:100:100000。
即,1枚金币等于100枚银币,1枚银币等于1000枚铜币。
并且,金、银、铜币之间的兑换是单向的。
即,金币能兑换成银、铜币,银币能兑换成铜币,但反之却不行。
所以说,用银币买铜币价位的东西,着实划不来。
这几件衣服,也就几千铜币而已,她俩的铜币完全能够支付。
不过,路青梧看着时曦月兴致很高的模样,便也由着她去了。
反正花的不是她的钱。
大不了两眼一闭,眼不见心不烦。
一次逛街,将时曦月的“囤鼠”本质,展现得淋漓尽致。
属于是,有用的没用的,都给买了一大堆,跟搞批发的一样。
路青梧抠唆……咳,节俭了快二十年,头一回这般大肆消费。
她拎着几个大袋子,在心里思忖着:背包扩容……必须要提上日程了!
要不然——
这些东西,她可没办法带着!
“阿梧!你在想什么呢?快来啊!跟上我的脚步!”
路青梧看着走在前面,蹦蹦跳跳的身影。
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神色也没那么冰冷,眸光柔软了几分。
她们这一次分别,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相见了。
再见时,却不知会是哪般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