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遭雷劈之人(1/1)
躲在玉米地里的叶清霜,差点被这声响雷震得耳膜穿孔。
她发誓,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的最大雷声。
稍微停顿了一会,她继续接着逃跑,不敢再浪费哪怕一点时间。
好不容易钻出玉米地,果然看到了一个大水塘。
同时,她也发现了远处有几个手电光芒在闪烁。
没想到赵四狗的人这么快就将玉米地包围,这些人没准已经把上山的路给堵死,这下可就不好办了。
气喘吁吁的叶清霜一时不知道该冲出去,还是继续躲藏,总觉着都不合适。
这时,水塘边一座倒塌的破屋子里钻出一个人,看身影是个男人。
他颤颤巍巍拉着一辆盖着油布的板车,费力的走了过来。
玉米地和水塘之间,是一条两米宽的泥巴路。
那人深一脚浅一脚艰难的行走着,不多时便来到了叶清霜藏身的位置。
天空再次划过一道闪电,照亮了男人苍白的脸。
叶清霜惊喜的叫出了声。
“林哥!救我!”
男人愣了一下,停止了前进。
随后疑惑的看向左边的玉米地,发现一个女孩正惊恐的看着他。
很快他就认出了女孩是谁。
“霜霜!你怎么在这?”
“我爸把我卖给了赵四狗,非逼着我明天去领结婚证,我就逃了出来。”
“原来是这样,可我能怎么帮你?”
“林哥,他们把所有路口都堵死了,你能不能想办法带我逃出村子?”
“这个……”
见林哥有些为难,叶清霜都快急死了。
自己现在是走投无路,如果对方拒绝恐怕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行!你藏到后面的板车里,把油布盖严实!”
听到林哥答应,叶清霜大喜过望,赶紧从玉米地里出来钻到了板车上。
她深知林哥这么做,是冒了极大的风险,
万一被赵四狗的人查出来,肯定会把他狠狠揍一顿,甚至被打成残废都有可能。
林哥本名林秋华,比叶清霜大一岁。
以前他俩在一个学校读书,直到初中辍学后叶清霜就很少见到过他。
后来听说林哥考上了市里的高中,三年前高考落榜后就回家务农。
去年他父母出车祸死了,精神上受了极大的刺激,在精神病院住过四个月。
说来也奇怪,林哥的成绩在村里可是有名的好,上高中时还得过省里的竞赛奖。
按理说肯定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可最终查分时只有三百多分。
听说市里有个跟他同名同姓的考上了首都一所顶级大学,真是同名不同命啊!
本来林哥准备复读的,可学校领导一直劝他别再浪费时间,老师也不待见他。
再加上他父母身体都不好,家里也没钱供他上学还欠了一屁股债,于是这才回家帮家里种地。
他家除了门前这口水塘,还种了几亩花椒。
水塘夏天遭了洪灾,鱼全没了。
还好花椒在山上,保住了一些收成,不然今年恐怕要借钱度日。
林秋华费力的拉着板车,暴雨越下越大,脚下的泥巴已经漫过了一半小腿。
当他来到出村的路口时,五名穿着雨衣,长得像混混一样的村民拦在了前面。
其中一人问道:“这不是林秋华吗!这么晚了拉着车干嘛去?”
“我家被雷劈了!屋子全倒了,只剩这点花椒没处放,准备去隔壁村子找我二舅!”
“原来刚刚那道巨雷劈中了你家啊?把哥几个吓了一跳,哈哈哈哈!”
说着,五个无赖都狂笑起来,一点也不管林秋华心里好不好受。
面对嘲笑,林秋华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铁着脸,拉着板车继续朝村口走去。
“等等!”那名混混叫住了他。
“你们还有什么事?”
“姓林的,你走可以,把油布揭开我们检查一下!”
五个混混都围拢了过来,看样子不等林秋华回答,他们就要掀开油布。
新娘子说不定就藏在里面!
听到外面的对话,叶清霜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整个人不由得微微颤抖,做好了被抓的准备。
“我看你们谁敢?”
林秋华突然大喝一声,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柴刀。
看刀口明晃晃的,显然磨得极为锋利。
众混混一下都呆住了,谁也不敢上前动手,被林秋华的样子给震慑住。
“你不让搜,车上一定有鬼!”
面对混混的质问,林秋华冷哼一声:“我家今年遭了灾,就这几袋花椒收成,你们要是让花椒泡了水,老子一定砍死你们,不,让你们全家灭门!”
这几句狠话一出口,五个混混集体都瞪大了眼睛。
看林秋华的样子,仿佛不是在开玩笑。
一个混混壮着胆子说:“姓林的!我就不信你真敢杀人?”
“老子是神经病!杀人又不坐牢!”
众混混:“……”
林秋华扬了扬手里的刀:“你们尽管掀布,我倒要看看这把新磨的刀快不快!”
眼看双方陷入僵局,有个混混劝说领头的:“我看别跟他纠缠下去了,干花椒不能见水,不然就卖不上价,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跟神经病拼命!”
领头的混混点点头,冲林秋华笑了笑:“算了,你走吧!我们只是和你开个玩笑!”
说完,五人让开道路,目送着他离开了村子。
脱离了混混们的视线,林秋华加快了脚步,板车来到水泥马路上拉起来轻松很多。
他几乎是开足马力飞奔,板车的轮毂都冒出了火星,然后被雨浇出了水蒸气。
来到路边一处临时车站的雨棚,他才停下脚步稍事休息。
叶清霜掀开油布,大口喘着粗气,刚刚憋得实在难受,这会才稍微舒服些。
“多谢林哥,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去大城市打工!”
“去哪里?”
“目前还不确定,也许是北方的‘平城’,或者南方的‘深城’。”
叶清霜其实早有外出打工的想法,只是这么多年一直要照顾这个家,所以没敢踏出村子。
如今情势发展到不得不离家出走,自然去大城市闯荡就顺理成章了。
林秋华看了看板车上的花椒,大半都湿透了,又看了看天空,就像一个呆子。
过了一会,他缓缓的说道:“是时候出门走走了!我跟你一起去吧!”
“林哥,你是说跟我一起去打工?”
“怎么?不愿意?”
“不,不,不,愿意,一百个愿意!”
万没想到林秋华也有这个想法,叶清霜有点意外的惊喜。
说实在的,自己一个女孩子独自去远方打工,心里根本没底。
同村的林哥如果一起去,至少互相有个照应。
而且他是个高大的男人,万一遇到坏人自己也没那么害怕了。
林秋华看了看手腕上的机械表,被雷劈中后居然没坏。
他又看了看站牌,有了计划。
“现在是晚上9点,十分钟后会有一辆去市里的夜间大巴经过,我们这就走。”
“林哥,你的板车不要了?”
“花椒都湿透了,看这雨势,没有三天太阳不会出来,到时候早就烂了,板车本就不值钱,所以把它们扔了也不可惜。”
林秋华的语气很平静,思维极其理智,似乎做出这种决定一点也不心疼。
“那你的行李和路费都带了吗?”
“没有!”
叶清霜:“……”
看着林秋华身上有些焦糊的衣服,还有他尴尬的样子,显然出门之前啥也没带。
那也就是说,至少在找到工作前,路上的花销都得叶清霜来掏。
“放心,等我赚了第一个月工资,全都给你!”林秋华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做出了一个承诺。
叶清霜赶紧说道:“林哥,这说的什么话?你救了我一命,就是最大的恩情,这一路上哪怕我只剩一分钱你就尽管花,没钱了我就去捡破烂,也要养活你!”
林秋华差点没被这些话给噎着,让一个小姑娘养活,怎么跟吃软饭似的。
“都说了,等我赚到了钱就还你,霜霜,我可不需要别人养活,我有手有脚的啥活都能干!”
两个人正说着话,远处缓缓驶过来一辆浑身沾满泥水的大巴车。
一看牌子,正是去市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