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要求搞听证,撤回处罚书(1/1)
于是他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提交了《关于要求听证、要求撤回错误的行政处罚的申请》书面文件。对于这份文件,龙腾云虽然充满了悲愤,但还是保持了理智与克制。
云水县民政局:
贵局发函给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均收悉。我认为贵局对我云水镇文联予以撤销的行政处罚是全盘否定了云水镇文联作为两次获得省优秀乡镇文联的功绩,这对云水镇文联全体成员的付出,是一种无端伤害,并等于宣告云水镇的合法组织真文联被非法组织假文联搞死了。同时,贵局这一行为是颠倒黑白,是乱作为、甚至是涉嫌严重渎职的行为。
首先,我对贵局认定我会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3个行为进行申辩。
第一、对于我“同时担任两个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这是事实。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我咨询了国家、省市民政部门,他们回答只要“辞去其中的一个社团法定代表人”即可。(见附一文件的证据)
第二、对于我会和我“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这不是事实,事实是我联合会已尽力办理,但受到严重阻碍无法办理成功。贵局发函《关于变更社团法定代表人的通知》限我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我第一时间召开云水祠堂文化协会法人变更理事会议,会议通过我辞去法人的申请,但业务主管单位被云水县文联蛊惑而不作为,坚决拒绝签署审查意见,致使变更法人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关于变更云水镇文联的法定代表人一事,由于有人组建违法的“云水县云水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侵权及非法活动,并伪造公章,甚至成立非法党支部,致使本会处于瘫痪状态,造成恶劣影响。我联合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更无法组织召开变更法人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两个法定代表人都无法变更成功。对此,我曾及时写了两个报告将变更两个法人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向贵局作了汇报,并恳请贵局尽快维护我会合法权益,解决好云水镇文联纠纷问题。(相关证据,请见附二、附三)
第三、对于我会“连续两年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检查”的行为,这不是事实,因为贵局已经收缴了我会公章、正副本登记证书、财务账号印鉴,并且还责令我联合会暂停开展一切活动。(见附四)我会听从贵局责令,两年来没有开展、也无法开展任何活动。并且两年来贵局对我联合会不闻不问,从未有过发函或口头通知检查。现在贵局倒打一耙却认为我联合会两年不接受检查,岂不荒唐??
综上所述,贵局认定我联合会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三个行为,其中第一、二点是由于贵局不作为没有保护我联合会正常的合法权益,使我联合会碰到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完成变更登记,第三点则完全是贵局的原因所致。
事实上,云水镇非法组织冒充云水镇文联的名义从2019年4月底至今以来,活动异常猖狂,非法活动从未停止。我通过亲自来贵局、打电话、发快递邮件等方式多次举报,然而贵局除了给了我一个回复函依法认定他们的非法性(这一点我表示敬佩和感谢),在打击非法组织方面却严重不作为,放纵非法组织自由活动。正是因为贵局不作为,既没有保护好合法组织云水镇文联的合法权益,也没能依法打击侵权的非法组织,才导致云水镇文联彻底瘫痪,无法正常开展任何工作,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更无法参与正常年检。但现在贵局不检讨自己不作为的行为,助纣为虐反而帮起非法组织,扮演起非法组织的保护伞打击起合法组织来了。该作为时不作为,不该作为时乱作为。这已涉嫌渎职!
我有证据表明,撤销我云水镇文联,这是云水镇非法组织前些日子,说开会员大会决定注销云水镇文联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使出的一招“反间计”,让我和贵局斗个两败俱伤。我希望贵局领导明鉴,依法保护我会的合法权益,督促对我会依法换届,别上了某些不怀好意人的当。请贵局领导三思。
我以前是因为考虑到贵局受到来自县委宣传部、县文联等部门的压力,所以执法不力或者不敢执法导致,说实话我虽然受了一肚子委屈无处申冤,但还是理解贵局的难处,所以平时也不计较。但如果现在贵局甘愿中这个“反间计”,既伤了我们的感情,也是乱作为和涉嫌渎职行为,那贵局自负后果。因此,我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听证。强烈要求贵局撤回错误的行政处罚。
二、我将正式开始维权,也会邀请全国媒体单位参与公开监督。我将依法向纪委监察委和上级民政部门举报贵局不作为和渎职行为,导致云水镇非法组织活动猖獗,合法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合法的云水镇文联彻底瘫痪利益遭受毁灭性的损失。
云水县云水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龙腾云(签名)
这份文件,罗海涛和陈源都看了。觉得说的都是事实,但是这些意见民政局的有关领导和分管领导都知道,现在也只是再次重复了一遍而已。但是,为什么这个云水县民政局的领导一致不予理会?这是一个很让人挠头不知所以然,但又是非常简单明了的事情。于是三个人就在微信群里语音聊天,
罗海涛说道:“一方面,是民政局无法扛住上级领导单位和领导的压力,毕竟这个甄道德是打着很多领导的旗号在做事情,甚至还能跟各方面的领导攀上关系,因为云水县的一众大小官员很喜欢这一套。官官相护,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但另一方面我觉得,可能还是我们没搞清楚民政局做事情的逻辑套路,或者他们的潜规则。”
陈源就笑了笑说:“我们好歹还算是有点文化的人,都这样搞不清状况。你看那些经常要去民政局办事情的普通老百姓,真的是太苦逼了。我曾看到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大娘,到民政局要什么救济款,据说跑了好几回了,一次救济款也没拿到过。不是这份材料有问题就是某个手续不到位,一直就这样耗着,让人家老人家反反复复空跑。你这这种部门,怎么不天打雷劈呢?”
“他们这个做法,就是从不一次性把问题说清楚,总是一次只说一个问题,十个问题一定要二十次说完,然后就这样拖垮你的意志,不来办了。”罗海涛说道,“所以要搞清楚民政局的‘潜规则’或者他们的逻辑套路,对我们下一步维护正当权益是很有帮助的。”
“两位兄弟言之有理。”龙腾云说道,“我注意到一个问题,我报告里也写了,我们去了民政局那么多次,提交了那么多的材料和举证报告,他们从不搭理。唯一的一次就是认定甄道德是非法组织的文件。所以,这中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我们要搞清楚。当然我们也都知道,这背后是胡修涵和耿建设这对‘政敌’在互相拆台,这也是逻辑。只不过我们今天需要梳理清楚,即使是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但是神仙玩套路的时候,他们要忌惮什么。搞清楚他们所忌惮的,就是我们依法维护权利的机会。”
对此,陈源认为:“我意识到一点的,这份认定甄道德为非法组织的文件,我后来想了想,应该是三个原因产生的作用:第一是甄道德确实违法,第二是耿建设确实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去回应胡修涵的质询,第三就是要让民政局的人,他们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要么对他们假公济私有机会,要么对他们捞钱升迁有机会。换言之,他们从不会从捍卫法律尊严的角度去动用法律的力量和准则,他们从不会为了升斗小民的利益去动用他们可以依法行政的职责和使命。总而言之,这个逻辑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是我现在可以利用法律,来谋取我自己的个人利益。理所当然,正儿八经,你们找不到毛病。”
龙腾云说:“那这就是说,在耿建设那里也好,在胡修涵哪里也好,他们只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一切东西都是可以被我利用的,但也得在法律的前提下去利用,如果法律上不支持我的利用目的,也就没有了利用价值,我就懒作为,少作为,甚至不作为。但是只要法律支持我的个人目的,才有利用价值,我就能积极作为起来。”
“云水自有县情,就是这个意思了。”罗海涛笑着说,“说到底,没啥新意,都是蝇营狗苟而已。但是,我们说了这么多了,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字眼:法律。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我们就有机会。”
“正解。”陈源说道,“反观我们自身,我们也就是在法律上占理,所以我们才敢理直气壮的去面对这些阎王殿的大鬼小鬼们,还有一点作用。否则,他们早就以寻衅滋事罪把我们都给灭了。他们之所以找不到我们的岔子搞我们,也是法律上我们站得住脚。如此一来我们在法律上站稳了,甄道德和胡修涵就站不稳了,于是他们就要去攀附各种领导,用所谓领导的势力来抗衡我们所依赖的法律力量。”
“看来一开始,我们在基本出发点上是完全正确的,那就是依法维护权益。”龙腾云说道,“那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云水县民政局,知道法律的威力。”
“很重要的一点,我们摸清楚甄道德的套路以后,我们是不是也要找领导去干扰干扰他们呢?”罗海涛问道,“这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认为用敌人的方法去打击敌人,是敌人所逼迫的正义行为,所以我们不需要有什么道德上的罪恶感。”
“这个我不同意,也不赞同。”龙腾云说道,“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甄道德和胡修涵之流有何分别?而且我们都发现一个规律,找领导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领导一旦完蛋了,我们指定跟着倒霉。更何况,现在我们根本不知道有什么领导是有用的,我们平时也不对领导烧香拜佛,不会有什么狗屁领导会受我们的驱使。所以,我们不找领导,哪怕领导就是我儿子,我也不会去害我自己的儿子吧,是不是?”
于是大家笑了,分头准备去了。
很快,云水县民政局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云民听通字(2021)第1号”文件也下达到了龙腾云的手上。云水县云水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于2021年7月21日9时30分,在云水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就撤销云水县云水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登记一案举行公开听证,请你(单位)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1~2名)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注意事项:第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在7月21日前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第二,如果申请主持人回避,应在7月21日前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第三,参加人员应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第四,因疫情防疫期问,外县参加人员应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及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后面是各种听证职能人员的安排)。云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