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冬眠(1/1)
“至于我喜欢大熊罴还要从另一方面说起,小时候大家都不富裕,如果我们人类能够像熊一样多好啊,秋天屯秋膘,冬天睡大觉,可以不吃不喝一睡睡几个月。
具体原因我讲不来,但是这个功能很厉害。“
懂哥给补充道:“是的呢,熊的冬眠期限可能会长达半年,在此期间他们特别体位保持一定机体机能:
等到它们进入冬眠期时候,蛋白质和尿液循环将在体内循环,而冬眠结束之后肌肉是不太容易萎缩的。
也就是说熊的冬眠是一种伪冬眠,它随时可以醒来,并且不会影响战斗力。
处于冬眠状态的熊,其心率与呼吸频率会显著下降,基础代谢率也随之大幅降低(降低50%以上,极端的可以低至25%),
在冬眠期间,熊不吃任何东西,也不用喝水,甚至还不用大小便,它们可以仅凭消耗自己的脂肪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这种功能简直是大部分生物梦寐以求的。
为什么人类科技这么发达目前都利用不了呢?
因为动物在消耗脂肪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代谢废物(主要是含氮化合物,例如尿素)。
而熊在冬眠时基本上是不会大小便的,这就意味着,这些有毒代谢废物不能正常地排出,它们会在熊的体内大量堆积,从而严重威胁熊的身体健康。
但是在熊的体内有一种神奇的“废物回收利用机制”,它能够将消耗脂肪时产生的代谢废物进行分解,并且还可以利用其中的氮元素来重新合成蛋白质,以供身体所需。
以后科学家要是攻克了这个难关,全世界的女性及肥胖患者将为之欢呼呐喊!
熊除了冬眠这个功能外,它还是一种真正的杂食动物,甚至只要不太过分的腐肉都吃,
熊之所以不吃死亡很久的生物,并不是因为它们生性高洁,而是它们无法消灭腐肉中的微生物,比如一些肉毒杆菌与伤寒杆菌。
所以熊食腐,但【它不是食腐动物】!
所以遇到熊,在它面前装死,就好比在人类面前鸵鸟把头埋进沙里一个道理,一点用没有。
你可以祈祷它已经吃饱了,或者不是刚从冬眠出来,或者没准备囤积脂肪,一般它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但是有一句谚语:吃过人的熊不可留!
吃人只有一次与无数次的区别,因为人类实在是太“好吃了!”
没有高科技武器在手的人类对于熊类的伤害太低了,熊的捕食风险低,两脚羊跑得还慢,所以很容易吃到口。
动物的皮毛相对难剥,人类都不用剥皮吃,轻松把衣物扯烂后,可以直接吃,所以很好吃。
动物跟人类一样也会产生联想。
纯洁的熊:人类=危险
吃过人的熊:人类=美味的食物
由于熊的嗅觉极其发达,所以很容易主动捕食人类。
吃人熊被击毙后也引发了一定的舆论争议。
野生动物保护组织认为,击毙吃人熊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如何保持野生动物和人类的距离才是重要的。
人类还有几十亿,而野生动物却非常珍稀。
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其实是不对的。
这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第一原则。
很多国家连“国家公园”是什么,有什么用,为什么要建都没有搞清楚,直接盲从,发达国家有它们也一定要有。
还有立法保护野生动物过度问题。
比如说,家猫抓了超级珍稀的野生鸟类,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一般珍稀的负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接受行政罚款 。(猫抓麻雀)
比如说,如果现在你再进山猎了野猪与熊,等待你的就是牢底坐穿,倾家荡产。“
高勇与高兴都不由惊呼:”不是吧!这么夸张的吗?“
“是的呢,现在野猪在你们国家是二级保护动物,棕熊是一级保护动物。”
高勇问道:“野猪我就认了,面对棕熊那我不是正当防卫的吗?为什么会牢底坐穿?”
“由于你本身就是带了武器及道具进山的,可以判为盗猎性质。
那么紧急避险就不成立,你就是故意犯罪,要牢底坐穿。
如果你因为没带猎枪而没有被判盗猎性质,由于你的陈诉,你在棕熊断掌逃跑之后进行追杀,属于事后避险,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坐牢可能不用做,但案底肯定是要留的。
如果你先甩飞刀攻击棕熊,那你就属于事前避险,这种情况下虽有危险的先兆,但危险是否发生尚难以确定,这时候避险就有可能损害国家合法权益,也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你就算要盗猎也要悄咪咪的,猎到好东西也不能再炫耀了,同时不能留下证据。
比如我在非猎狼期,也会入保护区偷猎的,只是必须低调,守山人一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高兴连忙拿出小本本,将懂哥的这些知识点记录下来。
“其实,在我的家乡,在保护区外,击毙野生动物是没有那么严重的。
甚至巴不得发现野生动物,因为提供野生动物线索与踪迹是有相应奖金的,会由专业人员进行捕捉放入保护区。
一般的珍稀野生动物都在国家公园保护区之内,如果猛兽越过保护区是会由保护区保卫部队抓捕回来,特殊情况下是允许击毙的,因为它会危害到人类生命安全。
在我们家乡大灰狼泛滥,基本每年都要发猎狼悬赏捕杀,棕熊每隔几年也会颁发一次。
这是因为两者的生命周期不同(寿命不同)。
棕熊与灰狼,基本上处于互不侵犯的状态。“
高勇听了高兴的翻译后立马问道:“在我们家乡这边,熊罴就是当之无愧的霸主,连大虫都要退避三舍,
为什么你们家乡,棕熊跟狼能做到互不侵犯,熊罴在囤秋膘的时候,基本六亲不认的。
对熊罴来说,一只狼就一巴掌的事情,来多少送多少!”
这会儿维克托解释道:“不是这样的。虽然棕熊的战斗力远胜于灰狼,但是在北美,一巴掌一条灰狼是不现实的,
棕熊没有无限体能,所以你的说法是有问题的。
那么一只棕熊可以杀死多少条灰狼,这个是没法得出具体数据的,因为环境及外界变量太多了。
棕熊有大有小,狼也有大有小,战斗意志也各不相同。
狼王的智商都不同。狼群的数量也不同,环境地形也不同。
其实在开阔地带,两条灰狼就可以从棕熊手下抢猎物了,只要一只吸引目标,另一只叼着猎物跑就行。
长期以来存在这样一种谣言,说强大的动物不可能被弱小的动物淘汰,只能因自身不适应而灭绝。
实际上,在强大动物不适应环境的过程中,那些弱小的动物凭数量优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个才叫生存竞争力,哪怕棕熊有特殊的伪冬眠功能,论生存竞争力狼是远大于棕熊的。
生态学上通常以【洛特卡-沃尔泰勒模型】预测物种间的竞争结果。
用环境容纳量,干扰系数来表示,有一个数学公式。
我就不具体举例了,事实上是我已经忘记公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