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落花时节(17)(1/1)
云卷云舒似乎也随着金乌的翅膀而迟缓了下来,朝笙睁大了双眼,连呼吸都不由得屏住。
冥冥之中,她忽而产生一种错觉,似乎这样的景象,她并非第一次得见。
可记忆里,只有九重天无尽的云海。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时暮说,“金乌迟归几个刹那,人间已过去数天。”
“要一起去看看吗?”他微微倾身,然后看到,她的眼中亮起星星点点的光。
赤色的龙转瞬出现,暗金的眸子倒映着绯衣的少女。
“去!”
她搂住了烛阴的脖颈,笑着答他,而后翻了上来。
“抓紧些。”他温润的声音再度响起,带着点刻意的严厉, “龙角不行。”
朝笙抱得更用力了些:“走吧。”
长风万里,从游九霄,她不问缘由,任那呼啸的风拂过她微微发热的耳尖。
穿过重重的云海,渡过浩瀚的大泽,赤水的尽处,舟舫泊在夜色上,岸线连绵,码头的灯火之后,更为繁华的城池璀璨如白昼。
烛阴在将至人间前化作人形,乌发玄衣,手中的青玉扳指变成挽发的簪子。
他接住了朝笙,带着她一同在无人的暗色中落下。
“头发的颜色还能变么?”朝笙问。
“朱颜白发,总是有些奇怪的。”时暮来过许多次人间,早已习惯先在头发上施一个幻术。
朝笙向前走了几步,重重的树影之外,高高的城楼上挂着数十盏橙色的灯笼。
“这是哪?”
时暮顺着她的目光,看向开敞的城门,并未作答:“人间有十四州,其中东极之州多水泽,最为富庶繁华。”
朝笙知道了:“是不是青州?”
越往前走,烟火气息便越浓。
四通八达的水系之上,满载货物的小舟经过了朝笙,船娘子听得她的话,朗声道:“最为富庶繁华的,当然是青州。”
“那我一定得去看看。”朝笙朝她挥了挥手。
“好好儿瞧着吧,小姑娘。”
小舟扬长而去,而喧嚣的人间扑面而来。
二月中,满城春色,南来北往的小舟上载着热闹的商贸和花束,摊贩客商,世家平民或沿着交纵的青石板路慢行,或乘着小舟摇摇晃晃,叫卖声,砍价声,笑声,吵吵嚷嚷,和九重天上截然不同。
“姑娘,来碗糖水吗?”
“来!”
“哎,试试我家的松糕呀?”
“试!”
“蒸饺也买一份嘛,姑娘。”
“买!”
她看向时暮,眨了眨眼:“老师。”
一双黑水银似的眼珠子里明晃晃地写着“没钱”两个字。
九重天里并没有银钱的概念。
时暮递给了她一串茉莉花,是卖花的阿婆太热情,硬塞给他的。
朝笙将花穿过了手腕,轻晃了几下,而青年一一将银钱付给了摊贩,换回了满手的吃食。
“要赁个舟子么?”时暮问。
朝笙看什么都新鲜,当即点头。
青州船运发达,家家户户都有支乌篷船,赁舟的生意在十四州里是独一份。
轻舟八尺,低篷三扇,船家收了钱,便见红衣的小娘子笑着问:“可否自己划桨?”
船家自然乐意,喜笑颜开,又看出他们都是外地人,遂叮嘱他们且小心些划。
溶溶的月色里,乌篷船向前泊去。
说是自己划,接过了船桨的是时暮。
河边的红寥在晚风里晃,青萍被船身分开。
人间的光阴似乎走得更慢,起码朝笙是这样觉得。
待到她买遍了那些小吃,也不过是天心月圆,而喧嚣丝毫未散。
袅娜的乐声之中,他们行至红漆木的画舫前,画舫之上,架着高高的戏台子,粉面罗衣的伶人款款而出。
人群之中,已有起哄之声响起,那珠光绮罗的伶人想必是青州的名角。
时暮见朝笙的神情,知道她定然想看,遂将桨停了下来。
手中忽而递过来一份松糕,她腕间的茉莉花落在他膝上。
“尝了那么多,数这个最好吃。”
对于曾用千年光阴游历人间的时暮而言,松糕的味道他早就知道,比它美味的珍馐也见过太多。
粼粼的波光里,他拾起膝上的茉莉,朝笙转过脸去,目光再度被台上的伶人吸引。
歌喉婉转,身段风流,一颦一笑都动人。
待到一曲终了,叫好声无数。
有人意犹未尽,想再听一曲。
那伶人转过身去,粉面微侧,凤眸中都是欲说还休的风情。
青州看戏已是时兴百年之事,当即有达官贵人往画舫扔钱袋、掷银元,囊中没那么阔绰的百姓便喝彩,伶人含笑看着裙边的财物,施施然转过身来。
弦歌再起,画舫的灯笼似乎永不熄灭。
乌篷船又归港,朝笙再度踏在青石板上,回头看去,时暮正低声谢过那赁船的船夫。
这一夜她的情绪一直很高涨,却在这一刻陷入奇异的安静中,人一生的际遇真是奇妙,两仪学宫初见时,她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和萍水相逢的上神烛阴穿过茫茫的人间。
长夜将尽,赤龙载着少女飞过千里的河山,呼啸的风中,朝笙问:“这是往北边去吗?”
烛阴的声音也在风中响起:“去霖州,看日出。”
黄沙与草原,青山与白雪,都在狭长纵深的霖州上得见。
巡防的士兵穿梭于城楼,战马的马蹄踏碎了烛火,他们落在最高的烽火台上,草原的尽处,金乌的光芒穿过九重天,第一道云霞落在了人间。
九重天上,太阳比胤乾宫还要大上数十倍,可在人间,它只是遥远而看似渺小的一点。
那支跳了无数次的舞此刻和朝笙全无关联,惟有亘古的朝阳、身旁的神明同她相关。
后来命运辗转,隔了千年的光阴,生生世世复相见,朝笙也曾想过,是谁和她看了一次又一次这样的朝霞。
其实那个答案不在千年之后,而在此刻,在她眼前。
草原被彻底点亮,朝笙长长地舒了口气,时暮看向她,听得她道:“忽然有些遗憾,这样的景象,我居然现在才得见。”
时暮可以想象,她如何在九重天孤独的长大,如何学着拥有一点锋利的爪牙。爱或者关爱,总之都柔软地蔓延,他温声道:“以后都可以补回来。”
朝笙点点头,又道:“还有些时间么?”
“自然。金乌刻意飞得慢了些。”
朝笙看向已升至半空的朝阳,说道:“不知举天下之力供养出的洛都,比之九重天又如何。”
“凡人看似渺小,然而却也有移山填海之能,洛都是很壮美的都城。”时暮回忆了一番,笑道,“如今人间是宣朝,帝王乃是一位很擅谋略杀伐的公主,自她登基,便开民风而严典刑,想必洛都的繁华已到王朝顶峰。”
朝笙眼中浮现出赞叹,又有些意外:“上神为何知道得这般清楚?”
那双潋滟的丹凤眼一瞬也不瞬地望着他,教他心慌了几分。
“宣珩说与我的。”莫名其妙便自证了起来,“三十年前,他去人间感风月,曾化作一名书生,一路从秀才考到了探花,然后成了那位公主的幕僚兼驸马。”
朝笙没想到还能听到宣珩的八卦,立刻来了精神。
时暮素来很有原则,这会儿却毫不犹豫地将宣珩卖了——
去他的珍宝阁拿了那么些东西,他说些他的八卦,不过分吧?
“一路辅佐公主至登基,他却因心气不平而生生气死了。”
“为何不平?”
她瞧宣珩成天乐得和朵野菊花似的,没料也有伤心往事。
时暮微微一笑:“那位公主,并不止一位幕僚。”
自然,也就不止一个裙下之臣。
有名有份的宣驸马殚精竭虑,勤勤恳恳,帮着公主扫清登基的障碍,却扫不平自个儿情路的坎坷。
“后来呢?”
“后来,公主很是伤心,做了皇帝后,便封了宣珩作皇夫,据宣珩所说,每年祭祀时,后宫诸侍君、乃至新封的皇夫都要对着他的画像行礼。”
朝笙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所以,这便是宣珩要把她的王朝写到亡国的原因么?”朝笙道,“我记得他在话本子里写宣朝覆灭于一个马奴之手。”
司命星君很是记仇。
时暮虚虚扶住了她,没让她笑得从烽火台上掉下。
他摇了摇头,温声道:“那是宣珩本就看到的天命。”
朝笙微怔:“天命?”
“天命注定,一切都会走向消亡,一切又都会新生。宣珩只是看到了,并且写了下来。”
“宣珩可以阻止吗?”她以极其认真的神情问出了一个幼稚的问题,“为了那位公主。”
“他不能,也不会。”时暮说,“因为,这也是天命。”
这个答案朝笙早有预料,她望着青年霜雪似的眼睛,宛如求证:“那么,若是你呢,上神?”
“我?”
长风拂起少女绿云般的鬓发,他想替她拢至耳后,最后却又将手收回了袖中。
他移开目光,看向灼灼的春阳。
“我不顺天命。”亘古的光阴里,上神烛阴看过太多次无可奈何。
“朝朝,我只顺我的本心。”
——而我的本心,是你。
这句话其实太过狂悖,谁人能够违背掌握着秩序的天命,通天彻地的神明也并非无所不能。
朝笙却在骤然间心跳如擂鼓,莫名的相信,眼前的人确实可以。
短暂的寂静后,她露出个笑来,道:“回去吧。”
“洛都,我们下次再来看,好吗?”
“上一次在钟山,你也是这样说。”
朝笙眨了眨眼,把时暮先前的话重复了一遍:“以后都可以补回来。”
“是。”
他不自觉也笑了,再度化作赤色的龙身,载着她往九重天而去。
*
自那之后,很快便到了天后的诞辰。
神仙的寿数漫长,以千年万年来计算,哪怕终有消亡的一日,看起来也似乎永无尽头。
因此天后的寿诞一千年才大庆一次。
从前上古战争刚刚结束,三界初定,还不曾有这样寿宴的传统,及至后一万年,天族已成三界无可争议的主人,寿宴才越发隆重起来。
毕竟寿宴有时并不只是寿宴。
重天最大的琼霄殿中花团锦簇,来往的仙娥仙使皆是天衣锦绣,长晏素来有至纯至孝的名声,事无巨细,一一费心,携礼而至的仙人们无不交口称赞。
凤燃也来了。
诚然他不想来。
但不得不来。
这是天后的寿宴。
天后是父君的妻子。
任他的母妃出身如何高贵,任他的母亲如何受父君爱重,她都只能是一名侧妃,是那个郁郁寡欢的凰蕊夫人。
凤凰是忠贞的鸟,这份忠贞自然遗传给了凤燃,但他同样敬爱父君,以至于只能把厌恶转移给玉坤宫里的人。
譬如长晏,譬如朝笙。
“见过二殿下。”有仙娥仙使立刻行礼,他心情不虞,便理都没理。
“我的二殿下,为何这般不开心?”忽有道轻佻的声音响起,不待凤燃回头,已被来人勾住了肩膀。
少年一身金绿,头戴羽冠,在这鲜花着锦的琼霄殿中也如开了屏似的。
“琉因,你也来了?”
琉因狭长的眼眸微弯:“自然。我不来,你岂不无聊?”
凤燃嘴角一勾:“我可没这么说。”
然而神情里的不虞确实已经烟消云散。
琉因出身于孔雀一族,同为鸟族,孔雀与凤凰自来亲近,凤燃的姨母便娶了琉因的兄长作王夫,若按着辈分来,凤燃还得称琉因一声“世伯”,只是二人年纪相近,便也免了。
“这寿宴办得,排场忒阔。瞧你那兄长妹妹,也俱是春风得意的样子。”
凤燃循着琉因的声音看过去,长晏和朝笙并肩立于雕梁画栋之下,正同司命殿那个闲散星君说话。
周围还有好些神君围着,或是因太子的身份献殷勤,或是——看向近来收敛了许多性情的三殿下。
“你们这一家,容貌都生得好。”琉因眼带打量,“可生得最好的,偏是那个小野种。”
凤燃不喜欢和这两人称作兄妹,却也承认,在他未曾再见过朝笙的这些日子里,她确实比从前更漂亮了。
是长开了么?那副从来让他咬牙切齿的面容为何都是凛冽明艳的荣光。
他挪开眼,语气嘲讽:“不然,如何轮得到她跳祭舞。”
琉因轻笑了声:“可这祭舞,并非那么好跳的。”
过去九千年,祭司皆出于鸟族,前两次是凤凰的王女,这一次,本该是他的妹妹,可天后收了个小野种做名正言顺的公主,祭司的人选自然流到了羽蛇的手中。
无尽的寿命,无穷的争斗。
权势、地位、法力,谁说长生不死的仙人不会渴求?
凤燃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只懒声道:“且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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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T下一章不告白我倒立喝可乐,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