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黑莲花与君子(27)(1/1)
但该写的文章还是要写。
待到信春上楼送茶水时,看到自家太太竟然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
她搁下骨瓷的茶杯,夸赞道:“太太下笔如有神!”
她瞅着,字比她哥哥还要好上许多。
朝笙一面翻着书,一面道:“许是中午吃了一尾鲈鱼的缘故。”
信春深以为然:“吃鱼可以明智。”
坐在书桌另一端的青年端起茶杯,恰好遮住了泛红的耳尖。
周暮觉的目光落在朝笙重新束好的乌发上——为什么上午一字未写,他再清楚不过了。
书房里忽然响起几声咳嗽,信春扭过头去,“哎呀”一声:“少爷,您怎么呛着了?”
耳朵都咳红了,茶明明是放温了些才端上来的,应该不烫了。
周暮觉摆摆手,让信春别着急。
他将手中的茶盏搁下,便对上了朝笙含笑的眼睛。
于是,青年的耳尖在信春茫然的眼神中愈发的红了。
待到小丫头托着茶盘走了,坐在他对侧的人关切地开口:“是天气热了些?还是茶确实有点烫?”
她语气纯然,但周暮觉分明听出了揶揄的意味。
以前,并未发现她有这样促狭有趣的一面。
仿佛一张仕女画有了更加鲜活的颜色,这色彩是为他而作,与旁的都无关。
青年眼角攒出一个笑来:“你知道原因的,朝朝。”
小周先生开窍倒是很快。
朝笙撑着脸,慢悠悠道:“我不知道呀。”
于是日光明亮的书房里似乎又生长出暧昧旖旎的气息,那个浅尝辄止亲密记忆再次浮现。
周暮觉终于败了下来,他的指尖压在书页上,在朝笙的笑意里强行转移了话题:“……论文。”
朝笙如他所愿的放过了他,书房里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音。
青英大学的文学系很有名,学校里的老师既有博学但守旧的前清夫子,也有接受了西式教育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
两股截然不同的思想相碰撞,交锋很多,最后造就了文学系赫赫的声名。
如果林朝笙并非生来被期待做待价而沽的“大家闺秀”,没有被她的父亲教导必须“依靠男人”“攀附权贵”,或许她能走上另外一条道路。
毕竟青英大学,是她自己考上的。
尽管这份学历最后也只是作为林朝笙的“嫁妆”。
没有谁生来就是宫殿里的“装饰物”,遗憾的是,林朝笙自幼就在父权的茧房。
所以她最终长成了虚荣浮华,纵情享乐的模样。
她的父亲也好,周鹤亭也好,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朝笙挥却这些思绪,在稿纸的最后一行画上句号。
“写完了吗?”
周暮觉合上书页,走到了朝笙的身旁。
“对呀。”她微微侧转身子,将稿纸推了过去。
周暮觉知道她的字写得很好,是极为婉畅秀逸的虞体。
但他没料到朝笙的文章写得比字更好。
朝笙见他迟迟不说话,问道:“可是有什么问题?”
像个好学的学生。
他垂眼,看着朝笙认真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只是忽然觉得很可惜。”青年的声音温和淡静,“你当时不应该肄业的。”
哪怕让精于文学的李雁峰看了,也会承认这是个很有天分的学生,假以时日,一定能够在求学的路上做出建树。
但她先做了“周太太”——如果父亲仍在,是否她的学业便在踏入婚姻时彻底结束?
周暮觉难得的有几分茫然。
这种情绪甚至压过了背德的内疚,心里有一个念头疯长——她选择他,才是对的。
朝笙笑眯眯道:“可我遇到你了呀。”
“这不一样。”他终于意识到那种茫然,其实是替她觉得难过。
周暮觉的手不自觉的落在她柔软的发顶,朝笙微微躲了过去,道:“头发再乱一次,信春就更要担心我的学业了。”
青年的嘴角勾起,那点情绪很快因此散去。
他将女子鬓边散落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拢到了耳后:“但愿信春别误会吧。”
朝笙乐不可支,搭着他的手臂上笑了起来。
门后,阿柳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最终没有敲门。
原是想问太太少爷,夜间想吃些什么的。
不过,在她未曾留意过的时候,周家的两位主人,竟然已经这样要好了。
阿柳旋身,往楼下走去。
厨房已很清楚他们的口味,就算不问,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年长的仆妇扶着楼梯,伶仃的小脚差点儿踩空,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信春听到了动静,仰头看过去:“呀!阿柳!小心些!”
阿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啐道:“你这嗓门,大得吓人。”
信春晓得她没事,笑嘻嘻地应了。
阿柳便走得更加小心了。
太太,少爷。
继母,继子。
若让周寅竺那老货知道,一定会闹出无穷的祸事。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缠着的“金莲”随着革命而放开,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走起路来,仍然摇摇晃晃。
如果有人,能够比她更自由、更痛快的活,得是多好的事情啊。
阿柳决意咽下这个秘密。
再说,少爷终会成为“周先生”,而太太仍是“周太太”。
所以,没什么不好。
*
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冯广厦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将她的文章递了过来。
“特地来恭喜你的。”他说,“要让庄夫子看入眼,可不容易。”
朝笙柳眉微挑。
庄世仁是教古典戏剧评论的,一向不太满意她——准确的说,是不太满意“她们”。
文学系一共四十五个学生,其中女生有四个。
这种刁难,朝笙并不放在心上,因此冯广厦不知道,周暮觉更不知道。
她露出个笑来:“那看来我的工夫没白费。”
文章确实是认认真真写的。
冯广厦见她是要回去,索性同她一道走,反正阿忠一直是等在学校外头的。
他健谈得很,能从唐诗谈到宋词,又从宋词谈到文艺复兴,谈到文艺复兴,便不能不谈莎士比亚,谈了莎士比亚,便不能不谈弥尔顿——
朝笙对答如流,末了,道:“我确实借鉴了《失乐园》里的故事,那本书还是阿暮找给我的。”
“暮觉在国外时,确实读了很多书。”冯广厦说得兴起,略去了她语气里的亲昵。
暮觉、阿暮,他和其余朋友,都是这么喊的嘛。
冯广厦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长长的道路往外走去。
白石红砖的校园外,长身玉立的青年身姿挺拔。
冯广厦说得眉飞色舞,便见身旁的女子忽而走快了几步。
“今天怎么有空?”
“哪天都有空。”青年接过她手里拿着的书,发现那篇文章也在其中,他问道,“这么快便批了下来吗?”
冯广厦愣住了。
他回过神来,道:“批是批了,庄夫子还没发,回头我是要偷偷放回去的。”
“冯老师说,我文章作的不错。”那刚刚与他柔声交谈的女子巧笑倩兮,眉眼格外妍丽鲜活。
“我早便说了。”周暮觉温声应她。
冯广厦原本熄灭的猜测又涌了上来。
他清了清嗓子,道:“林小姐可否等会儿,我有事情要同暮觉说。”
“请便。”
周暮觉替朝笙拉开了车门,而后立刻被冯广厦扯到了一边去。
“你你你——和林小姐怎么回事?”冯广厦开门见山。
青年长眉微挑,眼神淡静。
冯广厦太了解周暮觉了。他越温和沉静,内心就越坚定。
“你那天不是和我说,你清楚吗?”
“是啊。”青年回身,看向坐在车窗边的朝笙,“我清楚,我心悦她。”
“你疯了!”冯广厦压低了声音,“她是你的……继母。”
周暮觉长睫低垂:“她先是她自己,再是我父亲的妻子。”
“可父亲已经去了。”
“她选了我,又为什么不行?”
冯广厦头痛得不行——苍天啊!为什么总要这样戏弄他?
他反问:“你知道后果吗?”
“后果?”周暮觉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知道这是来自友人的告诫。
半晌,他蓦地笑了:“没有什么后果。她既选我,便是坦途。”
冯广厦心惊肉跳,终于确认周暮觉的心意已无回寰。
他深吸了一口气:“我这便去信给文葭。”
周暮觉看向他,便听得冯广厦挫败地道:“我要问问她,我们成婚时你随了多少的份子钱。”
“待到给周行长随礼金,需得双倍奉上。”
既已如此,作为朋友,还能如何呢?
冯广厦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