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校霸与学霸(28)(1/1)
观众席上,十班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呼喊着李旸他们的名字。
朝笙太清楚十班那些人有多能闹腾,估计李旸他们接下来的两年都要在耻辱柱上挂着了。
虽然很不厚道,但朝笙笑得东倒西歪。
“小心点。”
抱着最后一束花的江暮白无法,温声提醒她。
她随手拽住了他的手腕,扶着慢慢坐直了。
“我知道。”
礼堂里冷气开得很足,她无心的动作留下的温度转瞬即逝。
舞台上,十班的女团成员终于退场。主持人找准了时机,踩着高跟鞋稳稳地走到了舞台中央。
“感谢高二(十)班的同学为我们带来精彩的表演。”
李四愍长长的叹了口气。
“青春是欢快的舞步,青春是动人的歌曲。接下来,有请高二(一)班孟荀同学为我们带来歌曲《给你一瓶魔法药水》。”
李四愍的耳朵刚清净一会儿,身后又掀起尖叫声。
“小天王!小天王!”
“孟荀!爱你呜呜!我是从法国回来看你的演唱会啊!”
李四愍放弃了挣扎。
累了,随学生们去吧。
灯光下,刘海抹得高高的孟荀微微抬手,示意他狂热的粉丝们安静,明明动作是端着的,脸上却在憋着笑。
许或打开灯牌,感觉自己举得手都酸了:“孟荀运动会铅球最好给我扔远点。”
他们的兄弟情义建立在利益交换上。
音乐声响起,许或深吸一口气,挥得更加的卖力。
最后一束宫灯百合被朝笙在刚刚递给了前排的同学,让他们拿给在舞台下候场的段青禾,小段同学是今天的主持人之一。
按照一中小天王的说法:“晚礼服高跟鞋,那是相当体面。”
孟荀的歌声响起,刚开口还有些紧张,第一句甚至带上了发抖的哭腔。
他调整着表情,终于渐入佳境。
他唱歌的时候,声音比平时说话的时候要好听许多,穿透力强,带着点十六七岁年纪特有的清亮。
不像平时,话多嘴碎,有时候说太急还会嘴瓢和破音。
“一中小天王,名不虚传啊。”朝笙感慨,又想起上次孟荀对她唱歌的吐槽。
她轻嗤。
带着点不满。
江暮白嘴角微弯,其实,那天不成调的哼唱已经不太清晰,只记得她撑着脸,看着他笑。
“现在想起来,其实唱得还不错。”
鬼使神差的,他对朝笙这样说。
也许是她的笑给回忆加了滤镜,江暮白说出这句话时,诚恳得不像是在撒谎——
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的。
朝笙看向他,表情也很认真:“虽然你上次很没眼光,好在如今迷途知返。”
她就知道世界上还是有人能够欣赏。
尽管老唐有一次说,朝笙蹦上去抢DJ麦的时候,他的酒都能多卖几瓶——大家在舞池里听不下去了,都过来喝点酒想冷静一下。
许或挥着灯牌,兴奋地说:“段青禾上去啦!”
他们顺着许或的声音看过去,白色长裙的段青禾抱着橙黄的花束,在鼓点声中走向了一中小天王。
灯光璀璨,一班海选时落落大方的段青禾居然此刻也带了点不好意思。
孟荀乐滋滋的接过花,朝段青禾飞了一个夸张的媚眼。
气氛热烈,音浪喧嚣。
一中小天王唱唱跳跳,挥舞着花束,橙色的小灯笼在灯光下像闪烁的流星。
朝笙忽而轻轻戳了戳江暮白的手。
舞台上,孟荀在唱。
“宇宙的有趣,我才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你牵我的手而乱跳的心。”
……
一枝宫灯百合落在他的手上。
“报酬。”朝笙笑眯眯的,不知这是她从哪捧花束里随手抽出,藏在身侧。
她补充道:“今天帮我拿了那么多花。”
从校门口去到礼堂,高高瘦瘦的少年抱着蓬勃的花,像棵在秋天开花的树。
江暮白垂着眼,看向手里这一枝宫灯百合,在热烈明亮的歌声中听到了自己越来越清晰的心跳声。
朝笙微微一笑,这些时间里好感度缓慢的增长到了45。
此刻终于剧烈的波动了起来。
“不管多远多近多累都没关系。”
“我的魔法只对你偏心。”
“我偏心。“
沉迷游戏的小白在音乐声中上线:“好感度加15,当前好感度60。”
鼓点声中,神情安静的少年此刻心跳声如雷,却以为没有人知道。
“发什么呆?”朝笙纤长的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不喜欢啊?”
“喜欢。”江暮白看着她的眼睛,“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她眼里带着笑,舞台上明亮的光映在她姣好精致的侧脸上,那些清晰而凛冽的棱角消失,此刻的闻朝笙居然称得上一声温柔。
秋天里缓慢发生的期待,终于清晰。
剩下的节目如何,似乎都无心再去看了。
等到文艺汇演结束的时候,暮色已经四合。
越近深秋,太阳落得越早,校园的地灯也亮了起来,一盏一盏,从礼堂前的花岗岩地面一直往前延伸而去。
已经散场,人群却依然热闹。
大家讨论着今天的表演,提到有趣的,凑在一起笑个不停。
李旸等人在表演结束后就换下了裙子,这会儿正在卫生间里头卸妆——尽管文姗姗一再表示这次的舞台妆十分完美,李旸也没有再听她的了。
礼堂门口,一中小天王抱着花,十分臭屁的被人簇拥,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两道月牙。
许或的灯牌还在一闪一闪的亮着,他叮嘱:“后天的铅球给我卖力点!”
孟荀蔫了。
手里的花束聊做安慰,他低头看去,一朵一朵的花苞煞是可爱,但孟荀不认识。
“这是什么花?”
“铃铛花?灯笼花?”许或摸着下巴分析,最后见形而命名之。
孟荀白他一眼:“指望你我不如直接问朝姐。”
“哎,朝姐呢?”
“早溜了吧。”
*
路灯下,两道人影被拉得很长。
朝笙走起路来也不安分,踢踢踏踏,一枚小石子沿着校园的长坡往下骨碌碌的滚去。
江暮白稍稍落在她半步之远,这条走了一年的路,头一次变得有趣起来。
他从来没有见过像朝笙这样似乎永远都充满活力的人。
那份终于清楚了的心意落在澄明的月亮下,他的目光未曾再离开过身前的人。
“明天见。”
似乎一下便走到了校门口。
江暮白问:“你怎么回去?”
朝笙不答,反而以玩笑般的口吻问道:“怎么,打算送我回去?”
“也许顺路。”他看着她,而她漫不经心,带着天然的游刃有余。
江暮白还不曾喜欢过什么人,更别说谈过恋爱,他出自直觉地认为自己要谨慎一点,再谨慎一点。
“我住在青山路。”
晚风扬起了几缕她乌黑而柔软的长发,她回过头来,“顺路吗?”
他忍不住弯起嘴角:“挺巧的。”
她看向他,眼中澄澈,不知又是否洞明了他的心思。
“那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