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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1)(1/1)

朝笙沉默良久,盈盈的目光更多的停留在第一个剧本上。

这是几个意气相投的年轻人的故事,勤恳不得志的锦衣卫千户,一腔热血的大理寺少卿,表面轻浮实则隐忍的皇子,他们相识于微末,在应天府中相互扶持,最终成就了一番功业。

而朝笙能得到的角色是前期戏份比较多的一个反派配角。

名为葛向薇的孤女表面上长于教坊司,暗中是被反叛的青花会教养。

她长成教坊司中最玲珑动人的舞姬,游刃有余地游走在达官贵人之中窃取情报,暗杀与青花会作对的朝臣。

机缘巧合之下,她与彼时还郁郁不得志的男主沈寒沈千户结识,成为知己,她安慰他仕途的不顺,告诉他朝臣的软肋,而他守护着应天府的同时,也竭尽全力庇护着这个教坊司中的孤女。

然而锦衣卫与青花会的矛盾越来越大,由前朝叛臣纠结而成的青花会挑战着锦衣卫拱卫的皇权,葛向薇是一把好刀。

她按照命令,杀死了许多锦衣卫的人,其中就有沈寒的挚友。直到许许多多人死去,始终在追查青花会的沈寒终于发现,他庇护的孤女,教坊司中最善舞的那个女子,居然是他的死敌。

比之青花会,葛向薇只是一枚棋子,当很多年后,剿灭青花会成了升任锦衣卫都指挥使的沈寒的最大功名,那个死在他的绣春刀之下的舞姬,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

朝笙做出了选择。

她的手指停在了第一个剧本上,《应天十九年》五个大字落在她莹白如雪的指尖,朝笙眼睛亮晶晶的,告诉了何希文:“我想试试葛向薇这个角色。”

何希文露出欣赏的神情,另外两个剧本几乎算得上是成名的捷径,如果朝笙想要一夜爆红,那才是好的选择。但如果作为一个演员,她会明白,真正能打动人的,其实是这样复杂而戏剧化的角色。

“好,交给我了,你放心去试试吧。”何希文目含鼓励,其实直到这一刻,她才算是真正认可了这个年轻的女孩。

合约敲定的很快。

何希文和他说了新戏的事情。

何希文觑他神情,道:“朝朝这次要进组两个月。”

颜暮初闻声抬头,有些意外何希文与他的金丝雀熟稔得这样快。

“进组前要回一次福利院。”何希文说,“我之前一个的项目要和剧组做后续对接。”

颜暮初眉头微挑,要他陪朝笙回去一趟吗?

并不算排斥。

对于她的过去,他仅仅从公司慈善项目的汇报中了解,知道那大概是一家怎样的福利院。

多的,洛朝笙没有让他知道,他也未曾想过探寻。

何尝不是一种自负。喜爱一个人,只爱她与其他人相似的皮囊。

然而何希文说:“唐秘书有时间的话,让她陪同一下吧。她很可靠。”

颜暮初默然半晌,才微微点头。

“行。”

何希文于是又风风火火地走了,她可太忙了。

*

“陪我去?”

朝笙在收拾要拿去福利院的东西,对于颜暮初的话很意外。

似乎是没料到他会这样说,颜暮初看到朝笙的眼睛微微瞪圆了,带着几分孩子气的可爱。

他声音淡静,道:“唐颂出差了。”——所以并非是他刻意提及。

尽管在何希文走后,唐大秘书八面玲珑,立刻表示自己的工作表早已经被排满。

虽然知道这是摸鱼的好机会,但是她选择含泪放弃。

于是事情顺理成章地落在了颜暮初身上。

那场电影之后,他与朝笙确实多了点从前没有的亲昵。

颜暮初看着她在客厅里忙碌。两个行李箱,放着她买的童书、玩偶、零食,塞得满满当当,又宛如强迫症一般整整齐齐地排好。

以前似乎没发现她有这样的习惯。

“直接放到车上去吧。”他提议。

“没事,已经收拾好了。”

颜暮初看着她细瘦的胳膊用力一压,将两个行李箱满满的合好了。

“那走吧。麻烦你了,颜先生。”朝笙将行李箱扶了起来,向外走去。

颜暮初的手悬停在半空中。

他忽然意识到,除却想去演戏之外,他的金丝雀对他——一点多余的要求也不提。

这种认知让他奇异的有些不舒服。

颜暮初当然并非铁石心肠,但究竟是出于心软、怜悯,亦或者占有欲,喜爱,他不打算去深究。

*

地库里车灯亮起,颜暮初将朝笙的行李箱放了上去。

朝笙的手骤然松了,她多看了他几眼。

说来,他作为朋友或者老板,似乎都不算难相处。

朝笙心中一哂。

恰好,她与他不是这两种关系的任一。

汽车驶离了公寓,往近郊开去,福利院就坐落在那儿。

车窗外掠过变换的风景,从高楼大厦开至了绿树成荫。颜暮初偶尔从余光看过去,发现朝笙一直饶有兴致地望向窗外。

很少见她这样开心。

记忆里,她总是安静的,情绪鲜少外露——这样的时候,她格外像另一个人。

颜暮初心知肚明。

他敛回思绪,照着导航的提醒变了道。

车还没到福利院,朝笙就有些迫不及待了。

有提前知道她要来的小朋友哒哒地从小小的活动场地上跑了过来。

颜暮初看到朝笙把身子探出车窗挥手,眉眼一派鲜活。

“小心些。”他淡声提醒。

朝笙的注意力已完全不在他身上。

“欢欢!”她唤着跑在最前头的小姑娘,又开了车门,接住了她。

“小朝姐姐。”小姑娘笑嘻嘻地搂住了朝笙的脖子,撒娇般的蹭了蹭她的脸颊,“我好想你呀。”

“姐姐也想你。”

她抱着小姑娘,有好几个跑在后面的小朋友也围了过来。

朝笙挨个打了招呼,最后努努力,又抱起了一个小姑娘。

颜暮初发觉,自己对她的印象似乎太单薄了些。

他打开了后备箱,取出那两个满满当当的行李箱。

有好奇的小孩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叔叔,你和小朝姐姐一起来的呀。”

——叔叔?

他垂眼,望向只到他膝盖的小萝卜头,最后还是应了一声。

福利院不算很大,是L型的轮廓,前头的院子倒是宽敞,落满了明亮的阳光。

白瓷砖的墙,红瓦的屋檐,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已经是很陈旧的风格。

他向前看去,白T牛仔裤的女生往里头走去,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见行李箱被他拿着,于是她眼里露出真切的笑来。

颜暮初也不自觉笑了,清浅得他自己都没能察觉。

福利院的一楼是个很宽阔的大厅,地面很干净,却七零八落摆着许多小孩子的玩具,大一点的有木马,摇摇椅,小一点的是模型,各种玩偶。

“小朝姐姐来了!”

小孩子们蜂拥而至,全都围了过来。

“你好久没来了呀!”

“姐姐是不是去拍电影啦?”

“大明星!”

七嘴八舌,说个不停。

朝笙居然全叫得出他们的名字,一一有条不紊地回了,衬得颜暮初在旁边,有些格格不入起来。

朝笙扭头,冲他道:“箱子!颜先生。”

话音刚落,她干脆走了过来。

箱子被打开,好奇心旺盛的小朋友们聚了过来。

颜暮初跟她一道蹲着,看着她一样一样的分发着绘本或者玩具,便下意识地给她打起了下手。

她记得哪个小朋友想要什么,如数家珍一般,将礼物递给了他们。

记忆里安静而顺从的女孩,原来有这样的一面。

他见过美玉,见过珍珠,见过瑰丽的宝石,却宁愿叫身旁的人蒙尘,做沉默无言的陪衬。

金丝雀与契约,是否是错误?

一道慈蔼的声音响起:“朝朝来啦?”

“院长!”她的声音雀跃,礼物也分的七七八八,小金丝雀干脆站起身来,“颜先生,帮我分完一下。”

大概是回了熟悉的地方,心绪都放松了开来。

小朋友们殷切地望着这俊秀又冷清的叔叔,并不觉得有什么畏惧。

颜暮初的手落在一个兔子的毛绒玩偶上:“这个——这个是谁要的?”

斜刺里挤出来个小胖子,声音中气十足:“小朝姐姐送我的!”

无人再认领,颜暮初将粉色的兔子递给了他。

福利院的小孩似乎都被教养得很好,并没有争执的情形出现。尽管衣服大多陈旧,却都干干净净的。

颜暮初从这样的场景窥得朝笙童年的原貌,心居然有一瞬也软榻了下来。

小孩子们拿到了礼物和零食,快快乐乐地四散开去玩了。

颜暮初询问了大厅里的志愿者,大概弄清楚了哪些地方可以去走走。

L型的长廊在院落里铺陈,斜生出的樟树投下清晰的阴影,他往转角走去,望见了爬在花坛往上生长的玫瑰。

福利院很热闹,即便站在这儿,也能听到小孩子们快乐的声音。

他生活里难得有这样闲暇缓慢的时刻,居然很多次,都和朝笙相关。

“嗳,我们朝朝都拍戏啦?电影呀!我得找时间去看看。”

忽而响起院长的声音,她们在拐角处的树下闲聊。

颜暮初不欲窥听,转身离去。

朝笙的声音落在耳畔,带着点小小的骄傲:“这次买礼物的钱,都是我的片酬呢!”

颜暮初一愣。

他握着长洲娱乐,自然知道,一个极其微小的配角能得到多少报酬。

——他给了她许多的钱,她从不用的吗?

这个问题终于被颜暮初所发觉。

如果她不屑于那些钱,交易如何成立?那些私心又如何坦然。

院长真心实意地为她高兴,又关切地问道:“今天,陪我们朝朝来的是?”

颜暮初没动了。

他下意识的想知道她的回答——

然后,她温和淡静的声音响起:“朋友。”

不是敷衍的语气,甚至还有几分郑重,这是她深思熟虑后的答案。

真奇怪。

颜暮初不受控制地想,这应当是个很不错的答案。他们因契约而连结,他是饲主,而她是金丝雀。

当然见不得光,所以需要掩饰。

正如他在宴会上,甚至都没有向易衡说出过她的姓名。

但此时此刻,处境两易。那个夜晚,她的眼泪在此刻才终于落下,让颜暮初明白了其中的酸涩。

他原来也会在意的。

日光平平静静地照着,颜暮初往回走去,挥着粉兔子的小胖子在长廊横冲直撞,撞在了他的膝盖上,然后摔倒在地。

他蹲身,将小胖子提了起来,稳稳放好。

回去的时候,空了的行李箱又被填满,福利院的小朋友们投桃报李,送上他们手工做的礼物。

朝笙坐在车上,回望向福利院的目光还带着几分恋恋不舍。

颜暮初看在了眼中。

以后——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多来这儿?再让唐颂把公司原有的慈善项目推进得更细致点。

车往前开,停在十字路口。红灯闪烁,他的指尖也微微轻敲在方向盘上。

等安排妥了,他再告诉她——不行,让唐颂说吧。

绿灯亮了。

《应天十九年》正式开拍。

林夏对于今天的戏有点紧张。

在开拍之前,经纪人和他耳提面命过,组里面会有一个长洲娱乐的新人来演葛向薇,和他所扮演的沈寒有着十分重要的对手戏。

在拿到沈寒这个角色之前,林夏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默默无名的状态,勤勤恳恳演戏,直到去年,因为在一部谍战片里扮演一个戏份很重的配角出圈,他的努力才开始被人看到。

《应天十九年》是他从业以来,得到的最好的机会。同组的另外两个主演和他差不多年纪,二十六七岁,在年轻一代的男演员中是少有真正因为演技而为人知晓的。

投资方要自己内定一个角色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个行业之中,许多不经试镜就能得到的机会往往不为人所珍惜,而最后毁掉一部剧的情况,林夏实在看得太多了。

“希望扮演葛向薇的人靠谱一点。”林夏在化妆间里就一直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小助理看出了自家艺人的紧张,在一旁小声给他打气:“林哥!支棱起来!不要太担心啦!”

她知道林夏很重视这个机会,长洲娱乐和鹅桃传媒一同立项的S级古装剧,早在开拍前就已经吸引了很多观众的注意了。

往好了想,起码三个主演都是导演试镜试出来的,配角用新人大概……影响不大?

林夏到底还是压下了紧张,他换上锦衣卫的飞鱼服,配上绣春刀,等走出化妆间时,便成了目光坚毅的百户沈寒。

这是沈寒与葛向薇的第一幕戏。

去往教坊司查案的沈寒无意中碰到扮作舞姬的葛向薇被人刁难。

【神晖九年,应天府中的宵禁早已取消,坊市的界限不再明显,这座建在淮河上的王城,呈现出繁华绮丽的景象。

夜幕还未完全降临,已是满城灯火辉煌,衬得这水上的都城宛若龙宫般璀璨,歌女的声音远远从江上传来,声音悠扬婉转,引得人往江上教坊走去。

但沈寒无心欣赏这样的喧嚣。他所统兵的百户所最近并不太平,淮河上的教坊司五月以来溺死了三个人,应天府水系发达,每年夏日都有人溺死,本不稀奇,然而死的人竟都是与太子一脉拐弯抹角相关的人。

而他派去调查的人都是身手矫健犹为善水的锦衣卫,居然尽数折在了教坊司中。

锦衣卫本就是刀锋上行走,殉职再常见不过,但死的每个人都是和沈寒并肩作战过的兄弟,他不能无动于衷。

况且,他搜集到的情报告诉他,这一切疑点最终都指向了青花会。

他望向这水上的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死去的人无法打破这片醉生梦死的繁华。沈寒按住腰上微弯的短刀,迈了进去。

丝竹声、调笑声不绝于耳,沈寒不习惯这样的场景,他身上的飞鱼服和这儿极不相称,但教坊司中的人见怪不怪,天子脚下,五品官算得了什么,王公侯爵都流连于这片繁华地,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并不值得人多看一眼——除非他今夜也是想来买下教坊司中的花魁的一度春风。

“你若能转完这一百圈,便不教你还我这家传的玉佩。”一道格外嚣张刺耳的声音响起,说话的是个锦衣华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面庞生得白净,眼睛却浑浊不堪,一看便是酒色堆里常年泡着的人。

“诶,还得先喝下这醉华庭。”另一个男子也开腔,“你打碎了段公子的玉佩,人连喝酒的心儿都没了。你得帮他喝!”

那白面皮儿的段公子闻言,眼前一亮,他晃了晃手中的醉华庭,满壶酒液沉甸甸地响。醉华庭是后劲极大的酒,不善酒力的人若饮完一壶,一天一夜都缓不过劲来。

他们看着跪坐在面前的少女,她面容生得明艳动人,偏生还有着未经世事的干净,大抵是刚来教坊司没多久的。

一朵花眼看着就要折在段公子这纨绔手中,众人不以为意,反而叫起好来。

花魁并不是人人都能攀折,段公子眼光倒好,一眼就从一水儿绿衣舞姬中找出最美的那个。细细看来,容貌当真是惊艳非常。

满饮一壶,再跳一百遍胡旋,才能抵掉那一块玉佩。

那舞姬不安得浑身发抖,却还心怀希望,侥幸希望自己能熬过这一遭,或许答应这段公子的要求,便真的不用赔那比她卖身钱还贵的玉佩了?

“好!小娘子倒是也豪爽!”段公子摁着她纤细白皙的手,催促她喝下去。

沈寒终究不忍。对于教坊司中消遣的贵人,一个舞姬的尊严微不足道,但对于沈寒这样生而微末的人而言,当他有了一些权力,就想要庇护曾和他一样弱小的人。

绣春刀铮然出鞘。他喝一声:“松开她!”】

于是这是林夏第一次看到“葛向薇”,她跪坐在那儿,听到了“沈寒”的声音,绝望的眼中漫出水光来。她为了跳舞梳得一丝不苟的发髻都已经散乱,橙黄的灯火落在她的面庞上,花钿灼灼,鬓边霞飞,而她豆绿的襦裙散如青烟。

【段公子被这一声怒喝惊住,竟没有拿稳酒壶,他怒目看向沈寒,发现只是一个锦衣卫百户。

“区区百户也敢造次?锦衣卫镇抚使姓什么你清楚吗?”锦衣卫镇抚使段庚,正是段公子的堂叔。

但沈寒无所畏惧,或者说,当绣春刀出鞘的那一刹那,他就绝对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他也决定承担热血的后果。

葛向薇坐直了身躯,她看着那身着飞鱼服的男子无所畏惧,仿佛一柄绣春刀便让他这无名小卒有了所向披靡的诚勇。黑暗中踽踽前行了十八年,还是第一次有人,为她持刀而立。

尽管,她其实极善饮酒,千杯不醉,尽管,她已经决定今夜悄然杀死这两个狂徒。

但她忽然发现不用这么做了,今夜她不必继续劳心劳力地做一个杀手。葛向薇望向沈寒,她想着自己被教导过的,如何扮演一个家底干净被迫风尘的舞姬,想象着如何像一个纯粹的韶华女子。

一滴清泪从眼角滑落,她看着飞鱼服上银色的纹样在闪烁的灯火中格外的灼目,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来。】

只这一滴眼泪,林夏心中的紧张轰然落地,他知道,这就是故事中那个“葛向薇”。

整场戏拍得一气呵成,最后一幕,那两个纨绔落荒而逃,“沈寒”持刀而立,站在了“葛向薇”面前。

“卡——可以!”导演在摄像机后宣布结束,声音听得出来十分的满意。

林夏看着这个年轻的女孩,自这场戏开拍以来,她已经跪坐了许久。

“还站得起来吗?”他问。

朝笙随意摁了摁微麻的腿,谢过了他的关心:“还行。”

她撑着椅子站了起来,豆绿色的襦裙随着她的动作而轻轻翕动,林夏无端想起夏日里青翠的银杏叶。

“我是林夏,你好。”

朝笙整理了一下微乱的绦带,抬眼笑道:“主演,我当然认识——你好,我是洛朝笙。”

为戏而流的眼泪还半干未干,一张芙蓉面如刚沥过一场山雨。林夏莫名又紧张了些许,他有些结巴的说道:“额……其实,我觉得有些抱歉,之前还很怕你演得不好……对不起!”

朝笙觉得有些好笑,居然又碰到了一个直球选手。她并不生气,温声道:“我确实是新人。你有这样的顾虑很正常,希望之后我的表现能让你更满意些。”

林夏更不好意思了,他出了戏,身上便少了那持刀而立时的肃杀,整个人的气质格外的清朗温和。

他挠了挠脸,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我看你很面熟……”

他很快回忆了起来:“《帝台歌》里那个没有名字的宠姬,是不是你演的呀?”他暗地里是易衡的粉丝,但是易衡是声名赫赫的大前辈,为了避免被人说登月碰瓷,林夏一向隐藏得很好,只是暗戳戳地刷了《帝台歌》区区十三遍而已。

朝笙眼眉微松,笑意更加温和柔软了起来。

“是呢。”朝笙点头,道,“刚刚看你的武戏都不用武替,动作很干净,是有专门练习过吗?”

提到这个,林夏就对朝笙的印象更好了,话匣子也打开来:“我以前是个武生,本科也是海戏的京剧表演系,后来是无意中入了演员这行当的。”

他抬手,耍刀的动作格外潇洒。

“耍这个,我可是老本行了。”

朝笙被他逗得直笑。

颜暮初刚到片场,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地凌乱的古风场景中,屏风跌倒,桌案翻滚,工作人员正清理着武戏后满地的狼藉。玄色飞鱼服的男子利落地翻转刀柄,收刀入鞘,站在他面前的女孩抚起散落的发丝,看着他的动作露出了惊讶赞赏的笑来。周围一片混乱,满场子忙碌的人宛若这两个人的背景一般。

唐颂暗自叹息:“颜总,您这来得可真不是时候。”

她问了何希文朝笙的档期,知道她今天拍完这场戏后能休息个两天,正巧海市有一场十分重要的晚宴,颜暮初要去出席,女伴当然是朝笙。

她本准备让何希文把人接过来,谁想着颜总居然决定来探班。

额,算惊喜吗?唐颂觉得有点难说。

朝笙先看到了维持着官方笑容的唐颂,还有些意外,视线往后探去时,不期然对上颜暮初清泠的桃花眼。朝笙眼前一亮,她匆匆和林夏说了声,提着裙摆跑了过来,裙裾翻飞,落在人眼中,就像朵青色的花。

林夏奇怪于朝笙的离去,又怕她在这片兵荒马乱中摔跤,还在后面好脾气的叮嘱了句:“小心脚下。”

朝笙应了一声。

颜暮初望向那个男演员,看到了男子脸上关切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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